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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范文(16篇)

时间:2024-01-13 23:43:07 作者:HT书生

月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个月工作的总结和归纳,帮助我们回顾工作中的得失和成长。看看以下这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或许能够给你带来一些写作上的启示。

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范文

通过这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建立起了涉嫌非法集资金融机构风险情况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了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从源头和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非法集资风险事件发生。下一步,xx乡将继续加大金融机构的检测排查,对非法集资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查处,确保风险排查工作常态化:一是建立专项报告制度。xx乡将对非法集资的排查监测作为日常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发现重大可疑对象,在1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处置非法集资和民间投资理财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打专题报送。二是建立例会制度。xx乡不定期组织xx乡有关站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完善奖惩考核制度。xx乡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纳入xx乡年终考核范围,督促xx乡相关站所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预见性。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专项排查活动由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处非办)统筹协调,各部门负责本地、本行业(系统)范围内的专项排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区财政金融局(区处非办)负责此次专项排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并汇总各部门排查情况上报市处非办。

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职责范围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区社会发展局(区教办)负责组织全区民政系统排查民办养老机构的融资行为,重点防范民办养老机构以办理vip会员、收取预定金、项目投资等方式承诺一定回报的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并清退,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处理,化解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区公安分局负责按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配合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对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立案查处。

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含保障房建设)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区质监局负责组织全区系统全面排查各类媒介载体发布的广告资讯信息,对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的广告主体发布的融资类广告及时清理整顿,切断非法集资信息传播途径。

区经贸发展局负责组织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融资中介机构、寄卖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区财政金融局负责组织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

20xx年,在威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打非办的指导下,我市严格按照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部署,结合威海实际,扎实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非法集资活动不仅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影响社会和谐,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威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日常工作,并设立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以及威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和打击处置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全面监测预警,扎实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随着各级政府对打击非法集资认识程度的逐年提高,工作机制和措施不断加强,近几年我市非法集资案件逐年下降。20xx年以来共破获非法集资案件5起,涉案金额2.48亿元,今年没有新的非法集资案件发生,有效维护了区域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力地保护了群众财产安全。从近几年我市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大规模、跨地域的非法集资活动基本上已得到有效的遏制,但是小规模的非法集资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及国内经济下滑、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诸多因素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更加突出,非法集资还将会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发生,隐患依然存在,形势依然严峻。

为了推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都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了保障。

一是健全了领导机制。市政府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23个成员组成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完善管控机制。各市区政府,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也都各自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了牵头部门,形成了上下联动的领导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了考评机制。根据山东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打非发〔20xx〕1号)要求,我市也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了各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制定并下发了《威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评办法》和《20xx年威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了地方政府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已组织实施。

三是完善了保障机制。市金融办作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沟通与协调;市政府设立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20xx年,市财政安排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经费20万元。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也都明确了专门机构、专门人员、拨付专项经费,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了人力和物力保障。

四是强化了监测预警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联系调度,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不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及时掌握有关信息,按时向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资料。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摸底调查、专项检查、预防预警工作,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建立了完善的监测预警机制。全年共举办各类非法集资犯罪预防讲座20余次,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120余条,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有效震慑和打击犯罪分子非法集资活动,按照《山东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等要求,我市制定了《20xx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了一些列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按照省打非办《关于做好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我市于5月份集中开展了为期一月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制定下发了《威海市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安排意见》(威打非办字〔20xx〕2号),强化指导协调,各市区、开发区及工业新区积极行动,形成了浓厚的打击非法集资舆论氛围。宣传月期间,市金融办联合有关部门在市政府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威海电视台等媒体对活动做了报道。各市区及开发区在城市社区、城镇街道、广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人群聚集区,通过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点,公开举办电话等多方式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328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820人次。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联合市委宣传部,组织电视台、报社等媒体,通过制作专题节目、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在《威海日报》设立专栏,刊登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4次;威海电视台《威海财经》栏目,制作了1期题目为《我市多部门联手打击非法集资》的专题采访。各市区都在县市级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了4次以上的宣传。

三是积极调动基层进行宣传。联合人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威海银监分局、威海保险业协会,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金融仓储公司、民间融资服务公司等地方新型金融机构,在其办公场所及营业网点悬挂横幅、打户外电子屏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各市区打非办通过组织到街道办事处、进社区、进企业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宣传,全年全市共组织进社区、企业宣传50余次。通过深入宣传,提高了基层群众抵制和防御非法集资的能力。

非法集资活动欺骗性强、涉及面广、危害性大,依法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实行联合执法、协同办案,形成合力。我市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各部门密切配合,取得了很好效果。

一是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按照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打非发[20xx]2号)要求,我市于8月上旬至10月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在排查清理中,市打非办牵头制定了《威海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威打非办字[20xx]4号),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重点,督导各市区、开发区及工业新区管委开展排查清理,重点到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领域进行了现场抽查。活动期间,全市共检查各类企业共300余家,监测各类平面媒体广告63024条次,户外广告778条次,印刷品广告10万余份,下达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8条次。

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摸排行动。根据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我市于10月底到12月初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在组织全市149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查的基础上,各市区工商、农业、林业等抽调270名人员,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行了320余次的排查。此后,市打非办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市区、开发区及工业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按照10%的比例,共抽查15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本次排查没有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涉嫌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但是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认真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认定。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民间融资的活跃,非法集资手段更为隐蔽、欺骗性更强、涉及领域更为广泛,非法集资与民间融资活动的界线模糊,更加难以界定,一些民间融资很容易演化为非法集资。为此,根据群众举报和风险排查中发现的有非法集资嫌疑或苗头的线索,市打非办在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基础上,多次对个别公司行为进行反复研究认定,努力做到既保护好合法民间融资的积极性,又全力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今年,我们联合威海市公安局、工商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威海市银监分局等部门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分别对2家公司的行为进行了认定。

四是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流动。在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监控,加强对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外,我市大力推动民间融资的规范管理工作,探索开展民间融资服务公司试点,出台了《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威海市民间融资服务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引导设立了2家机构。另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仓储公司等新型地方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合法有序流动,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产生。

过去一年,在省打非办的指导下,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也还存在着个别市区重视程度不够、力量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贯彻国务院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精神,按照省打非办部署和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宣传教育,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提高各级、各部门认识和重视程度,切实防范和控制好风险,最大限度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我区农业系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众防范意识,根据《市农委关于开展20xx年涉农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有关要求,我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此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召开了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首先使农业系统各部门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20xx年月日,区农委给涉农街镇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涉农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农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综合发挥大数据、可疑资金、广告咨询检测、行业排查等优势,认真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种线索,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动态。

农委和街镇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农业经营项目进行了走访调查,重点领域包括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加大对本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本地经营、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官信息等涉农主体的`排查力度;重点行为包括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资金互助”“牲畜托管”“农业开发”“农业科技”“联合种植养殖”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

共检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18家,检查农业经营项目xx个,针对上述机构,各街镇出动执法人员、车辆xx次,监测各类广告和资讯信息xx条,约谈、函告、行政指导0次,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类线索0条,行政处罚0次,移送案件线索0条。经排查,目前暂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

涉农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虽然已经结束,我委将继续按照市农委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措施,强化配合,把打击非法集资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深入持续的开展下去,不断净化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

打击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我委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做到工作机制化、机制长效化、处置高效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工作预警,坚持对依法打击涉农领域非法集资工作常抓不懈,保证涉农领域秩序稳定。

20xx年x月x日。

乡镇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一)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我市继续跟进此事,加强执法力度,督促“老妈乐”负责人将会费退还给会员,同时监督两家“老妈乐”会员店撤出什邡市,避免其“死灰复燃”。

(二)增强责任意识,强化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作能力,加强日常监测和风险排查,尽量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三)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和以前的案件相比,非法集资已呈现新特点:一是方式由公开转为地下;二是以高息为诱饵;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大;四是老年人成为非法集资类诈骗案件的高危人群,他们手中掌握着闲散资金,渴望投资却又欠缺有效信息来源和准确的判断能力,今后工作中要通过直接宣传、提醒老人子女等方式加强对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帮助其提高警惕性。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宣传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同时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我镇重点在教育、卫生、农商银行、扶贫资金互助合作社开展排查工作。在教育机构方面排查主要通过对学生了解情况,进一步掌握教育机构有无非法集资的倾向。医疗机构方面重点对乡村医生进行了排查,排查的同时告知非法集资的危害。在乡镇企业和农村合作社方面,重点排查有无打着扶贫的旗号搞集资共同经营。同时,镇上不定期对全镇所有金融行业风险进行摸排,做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置,坚决杜绝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近段时间以来,重点对扶贫资金互助合作社和种养殖合作社进行检查摸排,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包括入社资金数量、参与入股户数、吸收资金去向等情况。经排查,我镇没有发生非法集资贷案件。

乡镇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方案,工质局立即向“老妈乐”两店的负责人言之以法,动之以理,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从2020年7月5日起,市工质局和公安局联合执法,每天到两店巡查,监控其退款过程,并做好相关人员的解释工作。

由于前期两家“老妈乐”会员店已经返还的本金及利息合计36.4362万元,实际应退30.6298万元,应退人员92名。目前我市两家“老妈乐”共计退回82名会员会费,共计资金23.9054万元;剩余10人未退费,合计金额6.726万元,其中7人不愿退出,已签署相关责任书,3人在外旅游未归,“老妈乐”负责人已经答应其回来后退款。

在市处非办组织,市工质局、市公安局等处非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老妈乐”有条不紊地退回了群众资金,避免了群众因经济受损引发群体性事件。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一)落实责任,主动作为。落实地方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主动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又要统筹协调、共享信息,切实形成合力。

(二)积极稳妥,分类施策。排查和处置工作要严格依法,讲究策略,对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注意把握节奏、抓住重点、内紧外松,合理引导预期,避免四面出击,人为制造紧张气氛。

(三)打早化小,源头治理。加强规制建设、监管检查和监测预警,防打结合,以防为主,坚持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化解风险。

(四)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下大力气遏制案件高发势头的同时,着力完善规章制度,稳妥解决体制性、机制性、规制性问题,夯实基础,强化防控非法集资风险长效机制。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一)落实责任,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各单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管理责任,发挥各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主动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又要统筹协调、共享信息,切实形成合力。

(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既要摸清重大涉非企业风险规模,又要摸透案件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情况,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覆盖,争取做到对总体风险情况心中有数。

(三)积极稳妥,严守底线。既要态度坚决,积极作为,又要讲究策略,分类有序化解,避免引发新的风险。工作中要坚持底线思维,制定完善应对预案,把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权,守住风险底线。

(四)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既要有扭转当前部分地区案件频发局面的短期有效举措,又要有着眼于三年攻坚战的长期谋划,完善规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早防、早识、早治的长效机制。

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总结

为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己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镇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会议,动员全体参会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并熟练掌握,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动作为近期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教育。

把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五进”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主题大宣讲,大力推进法律进站所、进村、进组、进学校、进企业,介绍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有关知识。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自己保护能力。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职责分工,我局结合工商部门职能,严格履行监管与市场准入原则,组织部署了我局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现将我局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打击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我局结合实际,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各工商所所长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行动方案,具体明确了整治工作的任务、要求、范围、步骤,进一步加大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的检查力度,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细化措施,强化清理。

(一)多方协作,密切配合。我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打击的态势。

(二)全面摸排,深挖细查。根据工商部门的职责,重点加强对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的检查。主要检查其是否证照齐全,是否存在超越经营范围行为。通过核查登记数据、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上述企业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登记造册。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日常监管工作中掌握的问题,我局强化行政指导。

(三)严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根据工商部门职责,我局严格履行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的职责,对前来办理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的企业,需要领取相关行业部门的许可方可领取营业执照的,坚决在取得相关许可后方予领取营业执照。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我局暂未发现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存在非法集行为,有效净化了融资担保性行业的市场,促进上述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

(二)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仍未充分发挥。例如我市就没有成立保险行业协会,有些工作开展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虽然已经结束,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措施,强化配合,把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不断净化金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20xx年5月15日。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一)重点领域。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等资金密集型行业,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民生领域。

(二)重点行为。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牲畜托管”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老年人、残疾人员、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

排查重点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将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行业、行为等纳入重点排查范围。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8日至5月28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排查活动。传达省、市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明确责任主体,将专项排查活动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尽快部署专项排查活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方案不能只提原则性要求,风险点要准,措施要有力,责任要明确,务必做到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突出重点、实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活动实施阶段(5月29日至7月13日)。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各方力量,全面摸清非法集资风险规模、案件数量、隐案情况、区域分布、发案特点等底数。对于跨区域经营的企业,注册所在地和经营所在地单位要互通信息,加强合作,防止出现排查空白。对于排查出的线索,要建立风险管理台账,综合考虑违法违规性质、集资人还款能力和意愿、社会危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处置策略,采取警示约谈、规范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手段分类化解风险。

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方案

(一)落实责任,强化协作。各县(市、区)、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一线把关责任。要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高度和全局出发,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合力排查整治风险。跨区域风险所涉地方要加强信息交流与协作,主动通报情况,本地排查出的风险线索,要及时通报涉及的其他地区,形成联防联治的工作格局。

(二)周密部署,加强联动。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联系人名单(附件1)报市处非办。要加强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部署的有序衔接。

(三)分类施策,稳妥化解。对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要整合市监、税务、金融等多种监管手段,运用警示约谈、责令整改、注销吊销、督促清退等措施,打早打小,分类处置。既要坚持问题导向,下决心快速处置一批紧迫、突出的风险点,也要坚持稳中求进,讲究策略、把握时机,紧紧围绕建国70周年国庆属地维稳工作主线,提前谋划,稳妥有序化解风险。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材料。对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要建立风险台账(附件3),动态跟踪处置进展,做到件件落实,一抓到底。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认真分析辖内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情况、行业和地域分布、形成原因,研判问题、困难和风险形势,梳理经验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继续开展“无非法集资社区(村组)、街道(乡镇)、县市区”的摸排评比工作。无非法集资县(市、区)、先由各县市区自评,再报市处非初评后报省处非办确认并统一通报表扬;无非法集资社区(村组)、乡镇(街道)由各县(市、区)自行评定通报。各县市区排查整治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附件2-5)于2020年6月25日前报市处非办(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稿发至邮箱)。对发生的突出风险及处置措施、典型案(事)例、意见建议可随时报送。市处非办将定期通报,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市处非办将加强工作指导,适时组织市处非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赴各地开展工作调研和督导检查,并将此次活动列入2020年综治考评重点内容,对排查工作不深不细,排查结果与本地实际风险情况、发案情况存在较大出入的,将严格予以考评扣分。

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中国银_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x保监办便函[20xx]595号)精神,为了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认识,xx月份,我行有效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防范的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我行积极落实、统一部署,开展面向全行在职员工和社会公众组织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我行客户的宣传方式。

1、利用营业厅内展板,展示非法集资的害处,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

3、为吸引更多群众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我行员工在营业厅门口进行范防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这次宣传活动吸引了过往群众前来了解非法集资的知识。

(二)在职员工自主的学习。

我行通过本次宣传活动的开展,旨在进一步提高公众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遏制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一份努力,同时,进一步普及金融知识,履行社会责任,扩大了宣传声势和受众人群,让市民群众对银行业有了正面的了解和认识,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我行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渗透到员工动态管理中,进一步宣传打击非法集资,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从根本上加强员工合法合规安防教育,我行将对员工进行排查,及时发展苗头性问题集风险隐患,采取及时措施,着力防范员工异常行为。同时对我行客户进行定期宣传,加大对非法集资的监控力度。

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总结

按照《xx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甘处非办发〔2018〕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有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提升金融监管水平。我县高度重视,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着力营造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震慑态势。下面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我县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群工局、发改局、县金融办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金融办,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统筹协调及各项工作开展,并及时上报、汇总相关宣传活动信息。

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全方位、多领域地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共发放非法集资宣传资料41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52次,张贴宣传画18幅、滚动播放宣传标语6幅。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群众认清了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自觉提升警觉性和防范意识,提高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性。

各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联合宣传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相关成员单位参与不够,整体合力不强。规模性的宣传活动较少,发动群众还不够,举报投诉机制运作还需优化。

我县将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不断扩展活动覆盖面,实现公众金融知识教育的常态化和长效化,让社会公众特别是边远地区农牧民实实在在地了解金融知识,实现金融普惠理念,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舆论氛围。

通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有力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有效维护了我县金融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