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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实用16篇)

时间:2023-11-24 10:02:16 作者:温柔雨 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实用16篇)

月工作总结是对一个月内工作表现的总结和概括,是一份重要的书面材料,能够帮助我们回顾和反思过去的工作,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借鉴和指导。如果你还不知道如何开始写月工作总结,不妨先来看看以下的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启示。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认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村入户工作,5月份以来,按照金融办的要求在10个村张贴宣传页20份,发放宣传彩页3000份。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镇包村干部深入联系户宣传非法集资风险有关知识,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进行了广泛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了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微信、qq等媒体,及时宣传县上有关政策,从舆论上形成对非法集资行为的强大震慑力。结合七五普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宣传非法集资的后果和处置案例,教育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让广大群众明白触犯法律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有效杜绝了本镇产生非法集资的土壤。

乡镇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一)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我市继续跟进此事,加强执法力度,督促“老妈乐”负责人将会费退还给会员,同时监督两家“老妈乐”会员店撤出什邡市,避免其“死灰复燃”。

(二)增强责任意识,强化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作能力,加强日常监测和风险排查,尽量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三)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和以前的案件相比,非法集资已呈现新特点:一是方式由公开转为地下;二是以高息为诱饵;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大;四是老年人成为非法集资类诈骗案件的高危人群,他们手中掌握着闲散资金,渴望投资却又欠缺有效信息来源和准确的判断能力,今后工作中要通过直接宣传、提醒老人子女等方式加强对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帮助其提高警惕性。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为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枨冲镇根据市打非办统一部署,于7月起在镇域范围内全面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扎实防控非法集资风险。

7.12,我镇召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会议,镇领导班子、各站办所负责人,各村书记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部门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并针对我镇情况进行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布置。同时强调必须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实抓牢此项工作。

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以及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宣传当前社会非法集资的新形势、新特点,引导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全民共查的浓厚氛围。

镇上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由各行业分管领导带队对所属行业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定期在辖区内开展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全方位在辖区开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专项排查活动由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处非办)统筹协调,各部门负责本地、本行业(系统)范围内的专项排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区财政金融局(区处非办)负责此次专项排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并汇总各部门排查情况上报市处非办。

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职责范围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区社会发展局(区教办)负责组织全区民政系统排查民办养老机构的融资行为,重点防范民办养老机构以办理vip会员、收取预定金、项目投资等方式承诺一定回报的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并清退,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处理,化解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区公安分局负责按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配合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对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立案查处。

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含保障房建设)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区质监局负责组织全区系统全面排查各类媒介载体发布的广告资讯信息,对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的广告主体发布的融资类广告及时清理整顿,切断非法集资信息传播途径。

区经贸发展局负责组织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融资中介机构、寄卖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区财政金融局负责组织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乡镇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方案,工质局立即向“老妈乐”两店的负责人言之以法,动之以理,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从2020年7月5日起,市工质局和公安局联合执法,每天到两店巡查,监控其退款过程,并做好相关人员的解释工作。

由于前期两家“老妈乐”会员店已经返还的本金及利息合计36.4362万元,实际应退30.6298万元,应退人员92名。目前我市两家“老妈乐”共计退回82名会员会费,共计资金23.9054万元;剩余10人未退费,合计金额6.726万元,其中7人不愿退出,已签署相关责任书,3人在外旅游未归,“老妈乐”负责人已经答应其回来后退款。

在市处非办组织,市工质局、市公安局等处非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老妈乐”有条不紊地退回了群众资金,避免了群众因经济受损引发群体性事件。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宣传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同时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我镇重点在教育、卫生、农商银行、扶贫资金互助合作社开展排查工作。在教育机构方面排查主要通过对学生了解情况,进一步掌握教育机构有无非法集资的倾向。医疗机构方面重点对乡村医生进行了排查,排查的同时告知非法集资的危害。在乡镇企业和农村合作社方面,重点排查有无打着扶贫的旗号搞集资共同经营。同时,镇上不定期对全镇所有金融行业风险进行摸排,做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置,坚决杜绝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近段时间以来,重点对扶贫资金互助合作社和种养殖合作社进行检查摸排,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包括入社资金数量、参与入股户数、吸收资金去向等情况。经排查,我镇没有发生非法集资贷案件。

任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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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小打早打苗头”。通过乡镇联动、部门协作,严防由非法集资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证全县经济安全运行。

非法集资是指企业、组织和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只要具备如下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特征,不管采用何种合法形式作掩护,即可认定是非法集资活动的线索,必须纳入此次风险排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1.

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或超越审批权限的集资项目。

2.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了货币方式以外,还包括实物、股权或其他形式。

3.

向社会不确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公开筹集资金的。

12。

种主要表现形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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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见附件。

1

2

)进行排查。要密切关注非法集资新手法,对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文化艺术品收藏”“养老投资”等名义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摸清本区域、本行业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提出处置预案。

各乡镇(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本区域、本行业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

各乡镇(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区域和本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

县金融办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负责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股权众筹业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3.

负责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业务的监管和规范。

4.

县工信局负责对担保公司(含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中小企业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工作。

5.

县发改局负责对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职责之外的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6.

县商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典当、拍卖、商业保理、电子商务、内外资融资租赁等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7.

县住建局负责对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中介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8.

县农业局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9.

县教文广新体育局负责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等教育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10.

11.

12.

县供销社负责对供销系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13.

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对城区范围内违规集资广告投放的清理及处置工作,协同市场监管局对城区内涉及非法集资的广告进行监管。

14.

人民银行任县支行负责对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支付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15.

县银监办负责对网络借贷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16.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对非法集资案件犯罪线索及侦办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掌握集资活动的方式、手段、规模等信息。

此次专项排查活动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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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开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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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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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日前报县处非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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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报县处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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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日前报县处非办。

各乡镇(区)政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对专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长效机制,从源头减少非法集资问题的产生。

各乡镇(区)政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尽快安排部署专项排查活动,制定本地、本部门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县处非办备案。制定方案要结合工作实际,找准风险点,措施要有力,责任要明确,务必做到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防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系统内的指导、协调,指导各乡镇(区)政府对所主(监)管行业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个人以所监管对象或业务名义从事涉嫌非法集资的活动开展风险排查,摸清底数,堵塞漏洞,分类处置化解;对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开办金融业务依法排查取缔。

5

15。

日报县处非办备案。

各乡镇(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维稳责任,维稳办要加强信息研判和风险评估,宣传部门强化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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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日前报县处非办(联系电话及传真:

7600275。

邮箱:

rxzfjrb@)。

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可随时报送工作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县处非办将定期通报,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将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专项排查期间,县处非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排查梳理、处置化解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全县通报。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落实行业部门责任,将此次排查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排查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措施有效,切实摸清风险底数,遏制增量风险,逐步消化存量风险,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要严格履职,严肃问责,形成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氛围。

(二)深化跨区域协作。各部门要加大对本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本地经营、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等企业的排查力度,加强各县区部门间风险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凝聚排查整治合力,推动形成“一地警示、全市受限”的工作局面,杜绝风险企业迁址后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的现象。

(三)健全监测排查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将专项排查行动与日常监测预警手段相结合、相印证,总结经验措施,查找薄弱环节。各部门要有效整合线上、线下信息资源,丰富风险早期干预手段,充分借助综治网格力量建立健全网络非法集资监管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级预警、分类施策、分层化解等监测预警长效机制,争创“无非法集资社区(村组)、街道(乡镇)、”,逐步实现所辖范围内非法集资“无大案、少发生”的工作目标。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排查期间,各部门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内容不限于亮点工作及成效、发现的突出风险及处置措施、典型案(事)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意见建议等。专项排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深入分析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情况、行业和区域分布、形成原因,研判问题困难和风险形势,梳理典型案(事)例,提出下一步防范处置措施和意见建议等,形成风险排查总结报告。各部门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附表一并报送区处非办,区处非办将汇总后报区管委会。

区处非办将加强工作指导,适时组织工作调研和督导检查,并将专项排查工作列入2020年综治考评重点内容,对排查工作不扎实、不深入,排查结果与本地实际风险情况、发案情况存在较大出入的,加大考评扣分力度。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8日至5月28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排查活动。传达省、市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明确责任主体,将专项排查活动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尽快部署专项排查活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方案不能只提原则性要求,风险点要准,措施要有力,责任要明确,务必做到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突出重点、实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活动实施阶段(5月29日至7月13日)。各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各方力量,全面摸清非法集资风险规模、案件数量、隐案情况、区域分布、发案特点等底数。对于跨区域经营的企业,注册所在地和经营所在地单位要互通信息,加强合作,防止出现排查空白。对于排查出的线索,要建立风险管理台账,综合考虑违法违规性质、集资人还款能力和意愿、社会危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处置策略,采取警示约谈、规范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手段分类化解风险。

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方案

(一)重点主体。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批发零售、房地产、私募基金、养老服务、影视文化、电子商务、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以及打着上述企业或业务旗号,发布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实施募集资金行为的主体。

(二)重点地区。各县市区,尤其是近两年来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金额和涉案人数排位靠前或上升较快的吉州区、青原区、吉水县及万安县等县区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遏制增量、消化存量。要高度关注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风险渗透蔓延,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三)重点场所。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商场、超市、公园、社区、城镇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间等常见的户外广告投放区;展会、博览会、论坛等商业活动现场。

(四)重点群体。重点关注老年人、拆迁户等群体,加强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

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方案

(一)落实责任,强化协作。各县(市、区)、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一线把关责任。要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高度和全局出发,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合力排查整治风险。跨区域风险所涉地方要加强信息交流与协作,主动通报情况,本地排查出的风险线索,要及时通报涉及的其他地区,形成联防联治的工作格局。

(二)周密部署,加强联动。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联系人名单(附件1)报市处非办。要加强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部署的有序衔接。

(三)分类施策,稳妥化解。对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要整合市监、税务、金融等多种监管手段,运用警示约谈、责令整改、注销吊销、督促清退等措施,打早打小,分类处置。既要坚持问题导向,下决心快速处置一批紧迫、突出的风险点,也要坚持稳中求进,讲究策略、把握时机,紧紧围绕建国70周年国庆属地维稳工作主线,提前谋划,稳妥有序化解风险。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材料。对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要建立风险台账(附件3),动态跟踪处置进展,做到件件落实,一抓到底。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认真分析辖内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情况、行业和地域分布、形成原因,研判问题、困难和风险形势,梳理经验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继续开展“无非法集资社区(村组)、街道(乡镇)、县市区”的摸排评比工作。无非法集资县(市、区)、先由各县市区自评,再报市处非初评后报省处非办确认并统一通报表扬;无非法集资社区(村组)、乡镇(街道)由各县(市、区)自行评定通报。各县市区排查整治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附件2-5)于2020年6月25日前报市处非办(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稿发至邮箱)。对发生的突出风险及处置措施、典型案(事)例、意见建议可随时报送。市处非办将定期通报,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市处非办将加强工作指导,适时组织市处非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赴各地开展工作调研和督导检查,并将此次活动列入2020年综治考评重点内容,对排查工作不深不细,排查结果与本地实际风险情况、发案情况存在较大出入的,将严格予以考评扣分。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一)全面开展摸排。调动各方力量、综合发挥大数据、可疑资金、广告资讯监测以及行业排查、网格员排查和社会面清查等多种优势,认真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类线索,在辖区和行业内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动态。

(二)着重加强网络风险排查防控。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和管理优势,加强网上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巡查监控,及时监测、依法联动处置网上非法集资活动和主体,集中清理一批违法违规网络和网上有害信息,有效净化网络空间。

(三)建立风险台账。定期汇总排查情况,建立总量风险清单,对行业、行为风险规模进行量化分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涉众规模、风险敞口、舆论热度、涉稳隐患等因素,筛选建立重点风险线索管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实现对风险处置情况的动态监测管理。

(四)加强早期应对,分类处置风险。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区分问题性质和轻重缓急,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强化风险早期干预、分类处置,确保排查成果落地。对于重点风险线索,要持续跟踪,“一事一策”,做好后续风险控制和跟进处置,逐一消除隐患并定期汇总报告,防止风险扩大或违法违规活动死灰复燃。

(五)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以三年攻坚战为契机,多管齐下,下决心处置重大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消除影响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绝不能将风险“拖大拖炸”。

(六)做好工作衔接。要统筹风险排查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等工作,做好风险应对准备,注意与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有序衔接,依法妥善处置各类涉非风险主体。

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一)落实责任,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各单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管理责任,发挥各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主动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又要统筹协调、共享信息,切实形成合力。

(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既要摸清重大涉非企业风险规模,又要摸透案件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情况,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覆盖,争取做到对总体风险情况心中有数。

(三)积极稳妥,严守底线。既要态度坚决,积极作为,又要讲究策略,分类有序化解,避免引发新的风险。工作中要坚持底线思维,制定完善应对预案,把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权,守住风险底线。

(四)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既要有扭转当前部分地区案件频发局面的短期有效举措,又要有着眼于三年攻坚战的长期谋划,完善规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早防、早识、早治的长效机制。

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总结

接到市处排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项会议,传达了文件,并做了专题研究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包保领导、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每个单位、部门配备了一名联络员。

1、各包保领导组织所包单位同志进村入户,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等情况动员了各方面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了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2、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到各部门、各企业进行了走访调查,广泛听取了群众的意见。

3、设立了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对举报人举报的情况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00—1000元的奖励。

通过印发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上级排查精神,形成全民共查的氛围。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我区没有发现非法集资风险情况。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工作,用强硬的手段和措施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确保公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进一步增强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抓住加快资产处置的根本,把握加快案件侦办进度的关键,突出做好监督帮扶工作的重点,做到积极抓好宣传教育引导的主动,健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的保障。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请指正。

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中国银_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x保监办便函[20xx]595号)精神,为了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认识,xx月份,我行有效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防范的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我行积极落实、统一部署,开展面向全行在职员工和社会公众组织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我行客户的宣传方式。

1、利用营业厅内展板,展示非法集资的害处,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

3、为吸引更多群众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我行员工在营业厅门口进行范防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这次宣传活动吸引了过往群众前来了解非法集资的知识。

(二)在职员工自主的学习。

我行通过本次宣传活动的开展,旨在进一步提高公众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遏制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一份努力,同时,进一步普及金融知识,履行社会责任,扩大了宣传声势和受众人群,让市民群众对银行业有了正面的了解和认识,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我行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渗透到员工动态管理中,进一步宣传打击非法集资,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从根本上加强员工合法合规安防教育,我行将对员工进行排查,及时发展苗头性问题集风险隐患,采取及时措施,着力防范员工异常行为。同时对我行客户进行定期宣传,加大对非法集资的监控力度。

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总结

为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典当行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促进我市典当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处置活动和2017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精神,黄冈市商务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现场检查制度,于3月31日-4月10日对黄冈市9家典当行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典当行的注册资本、财务状况、法人股东存续情况、业务结构及放款、绝当业务、当票使用、当金发放、息费收取、遵守《典当管理办法》规范经营等情况。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各典当行注重风险防控,无抽逃注册资本金、非法集资、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总体情况良好。但个别典当行存在经营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业务流程不规范现象存在,少数典当行对于绝当业务没有按时录入系统,而且对于小额典当,有现金交易现象存在。

二是员工职业素质有待提高,因人员更换和新设立典当行,个别典当行员工对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对工作认识不够全面。

三是业务结构不够合理,房地产、机动车典当占比过大的现象依然存在,而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开始冷淡,大多数典当企业受此影响,开始走下坡路。

四是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完善、补充合同存在漏洞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黄冈市商务局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是加强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加强教育引导,坚决禁止典当企业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非法追债这三条“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