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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通用17篇)

时间:2024-01-12 08:13:39 作者:薇儿

报告范文的写作过程包括确定主题、收集资料、整理数据、撰写结论等多个步骤。在阅读这些范文时,我们可以注意其中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

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今年9月,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价公司对我单位的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项目进行项目支出再评价工作,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宾阳县2019年度预算绩效再评价通报》的要求,现结合第三方评价公司给出的整改建议,对照自身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存在问题:

1、存在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完善,项目档案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但方案内容不够完善,项目方案缺少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及相关制度。

项目产出质量以及项目效果相关指标的实现情况佐证材料缺少归档,导致本项目产出质量及效果指标实现的有效性无法充分证明。

3、存在资金分配方案不够合理,部分项目缺少资金安排问题。

4、存在部分项目宣传不够充分,实际操作存在较大疑惑问题。

二、整改措施。

二是查阅台账,找出调整报告,并专人负责归档保存;

三是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各项目细则,严控补贴条件,提高项目质量。

认真落实档案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收集及归档保存。

三是局牵头成立一个资金监督小组,不定期对我单位的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及管理进行检查,加强自我监督。

4、加强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政策。一是多渠道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线下通过开展招聘会、政策汇编发放等方式大力宣传政策,线上通过开通“宾阳人社”微信公众号与“宾阳融媒体”、“宾阳印象”“宾阳吧”等热门媒体的对接,多平台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多维度为企业和群众服务。针对有特定性的政策,主动电话告知群众。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政策,我部门筛选出全县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一一电话联系咨询其就业情况、推荐就业信息。通过主动出击,目前已有1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进入公益性岗位就业。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区、市部门单位开展的“打包快办”、“企业公益性岗位”等政策业务培训会,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周边县区的交流学习,吃透相关文件政策,积极落实各项补贴政策。

三、

完成情况。

查阅台账,找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9〕54号)涉及的210万资金分配方案以及县级配套的16.45万的调整报告,并专人负责归档保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各项政策制度的学习,特别是财务制度的学习,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政策解释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疑部分,特别是新政策执行落实时的不确定性,及时跟上级单位沟通反映,获取反馈,把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宾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任务计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办规字〔20xx〕22号)和《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xx〕2号)精神,我局积极做好20xx年度全省中央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自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省林业局下达我县林业局中央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共计2451.33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1299.35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388.18万元,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见附表。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下达我县中央项目资金共计1687.53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生态恢复保护资金388.18万元,已发放337.57万元,资金执行率86.96%;改革发展资金1299.35万元,已发放1293.45万元,资金执行率99.5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和中央改革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拨付及时;资金使用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生态保护项目资金年初总体目标基本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基本达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1.468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6.423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停伐产量0.4292万立方米,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7.1991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6.1293万亩,新增退耕还林转国家公益林0.12万亩,造林面积5598亩,天保工程区外抚育面积0.78万亩,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0.4791万亩,湿地保护与恢复数量1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77万亩,林业贷款贴息的贷款额2647万元,上一轮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面积0.95万亩,国有林场场外造林640亩,天然林巡护设备购置11.39万元。

(2)质量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1%,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新造林面积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1.5元/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21.5元/亩,造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500元/亩(中央追加补助100元/亩)、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

(1)经济效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挽回经济损失0.0125亿元、

(2)社会效益:职工收入水平增幅5%,森林抚育带动就业160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110人,造林带动就业107人,湿地保护与恢复聘用临时管护50人,社会保险参保率95%。

(3)生态效益:减少水土流失取得一定效果,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4.08%,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湿地项目区生态效益持续发挥显著生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95%,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8%,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95%,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9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97%。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原因是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有个别项目实施缓慢,资金执行率不高,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把资金发放到位。

绩效自评工作充分发挥中央项目资金效益促进林业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同时对项目资金申报起到引领作用。按相关要求,我局20xx年中央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及时向县财政局、市林业局上报。

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以谋划科学社会事业,以改善科普设施,提升科普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开展产学研项目对接,团结带领全县各级科协组织及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四服务一加强”工作职责,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xx-20xx-20xx年)》,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实效性和获得感,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促进科普公平普惠,实现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厚植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1)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一)前期准备。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职工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针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二)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工作具体由分管副主席的xx海同志具体抓落实,单位财务人员收集相关资料,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检查财务会计记录,督促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分析评价。

结合项目上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对照项目实施情况,逐项对照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真实准确。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教发〔20xx〕64号),20xx年共拔入资金13万元,其中: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经费2万元、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1万元。按照泸西县财政局要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由县财政局直接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其余项目经费划拨至泸西县科协零余额账户。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2万元用于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1万元用于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10万元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用于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科普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实施单位承担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科普资金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经局会议研究具体实施情况,指定公共设施管理科具体负责,同时按项目进度与财务科对接付款方式,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的原则落实好项目各项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划拨资金实施项目,控制好成本,节约投入,尽可能以较少的投入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项目实施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指标任务。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泸西县科协科普宣传资料紧缺的问题,丰富了科普宣传活动的.内容,有利于公民科学素质的提升。有利于多方整合资源,推动我县科普事业向前发展。使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发展绿色种养产业观念得到进一步巩固,辐射带动其它配套服务业协同发展,解决城乡劳动就业人口,逐步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最终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社会和谐的发展目标,为如期建成小康社会增光添彩。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评价结果为优秀。

(一)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首先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三)强化绩效目标跟踪分析,规范和改进项目管理。通过项目实施前、中、后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绩效目标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绩效工作机制;揭示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规范项目实施。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根据中共织金县纪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织纪通[20xx]25号)精神,我局对20xx年至20xx年所有教育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了全面自查。现结合实际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20xx至20xx年教育工程建设项目为98个,建设面积69859㎡,总投资4793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为3125万元,地、县为1668万元。

1、薄弱学校:

20xx年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为19个。建设面积14600㎡,总投资为7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2万元,省级资金313万元,主要用于危房改造4420㎡,办学条件不足学校维修改造4380㎡,建寄宿制初中5800㎡;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为项目所属乡(镇)和教育局,其中,教育局组织实施14个,乡(镇)组织实施5个。

20xx年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为41个。建设面积14800㎡,总投资为7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0万元,省级资金360万元,主要用于办学条件不足改造,建设面积14800平方米;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所有项目均由项目乡(镇)组织实施。

20xx年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为33个。建设面积13690㎡,总投资为8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2万元,省级资金428万元,主要用于办学条件不足学校维修改造13690㎡。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所有项目均由项目乡(镇)组织实施。

2、高中工程为1所(织金六中)。建设规模14000㎡,投资1098万元,其中地级资金200万元,县级配套898万元;立项单位为地区教育局,决策单位为地区教育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地区教育局,项目主管单位为织金县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原为城关镇,根据县有关会议精神,现已移交给教育局组织实施。目前,受清织铁路影响已通知停工。

3、寄宿制工程1所(少普中学),建设规模1750㎡,投资10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8万元。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为项目所属乡(镇)。

4、地质灾害搬迁工程为2所。普翁白泥坡小学建校舍1955㎡,投资196万元;普翁白岩脚小学建校舍1564㎡,投资156万元)。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为项目所属乡(镇)。

目前,我县“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高中工程项目、寄宿制工程项目、地质灾害搬迁工程项目上级资金已全部到位。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对“工程”资金单项建账,封闭运行,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禁截留和挪用工程专款。工程款严格按进度和质量进行拨付,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审签制度。

1、机构设置。

国家对我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是改善我县贫穷落后的办学条件的又一次大好机遇,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为将该项目实施好,我县已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财政、计划、国土、建设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并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由教育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其他党组成员为副主任,抽专人办公。

2、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县委、县政府站在“科教兴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实施好“各类工程”是改善我县基础教育办学条件的大好机遇。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对该工程开绿灯,简化手续,减免费用,要齐心协力,共同配合抓好工程的建设。

(二)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搞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选址。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杜绝三边工程,土建项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规划设计。首先,按照分区明确,长远发展,规模效益的原则。合理选择校址,保证工程布点、布局结构的科学性、合理性。其次,根据项目学校所在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委托勘察单位对项目校点进行地质勘测,并出具地质勘测报告,作为施工图纸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再次,所有工程图纸均根据各校实际情况,按照“坚固、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由县设计室进行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建设标准要符合实际,不盲目追求高标准,确保设计科学合理。工程预算的编制要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进行。

二是组织管理。我局的管理目标是:依法管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节约资金、按期完成、保证质量、安全适用。首先,工程的发包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坚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择优选定承建单位,严格杜绝“人情工程”、“关系工程”等工程发包中的不良现象,强化监督,推行阳光作业。其次,加强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局领导分片督促,同时为确保工程质量,具备条件的按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不具备条件的项目校除委托县质监部门进行质量监督外,寄宿制办公室人员分点负责,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对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设计单位将“工程”项目分片分点到个人,便于急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问题,谁管理的工程出问题谁负责。土建项目竣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整理好该项目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并报送申请验收报告,由县直各有关单位抽人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教育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到教育、计划、财政、国土、建设、审计、税务等部门和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财政部门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工程付款的审批审签,并积极筹措工程配套资金。国土部门积极为工程征拨建设用地;建设部门优先为工程设计图纸,并严格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测,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计划部门及时下达工程实施计划等。审计部分主要负责工程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税务部门按有关税收法规对“工程”建设的税收给予减免优惠,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县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通力合作,紧密配合,从自身的工作角度积极予以支持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目前,98个项目竣工75个,二分之一以上主体施工11个,二分之一以下主体施工12个。

1、土地手续办理程序复杂,时间长,难度大,费用高。

2、小部分项目资料还需进一步完善。

3、个别项目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监管经验不足。

4、个别项目由于地理位置、地质条件等因素导致施工进度缓慢。

5、部份老百性意识淡薄,征地较困难,影响工程进展。

6、工程资金缺口较大。一是上级资金仅用于解决主体工程,且上级所给单方造价偏低,尚不足以解决主体工程的资金需求;二是设计、地勘、监理、图纸审查、消防设施、避雷设施、安全措施、劳保统筹、意外工伤保险等费用较高;三是上级要求项目校要投入一所,建成一所、完善一所,所以附属工程投入较多;四是征地费、“三通一平”等费用投入过多,导致县级配套资金较大,加之县财力紧张,工程暂付款金额巨大,所以工程欠账较多。

7、个别乡(镇)认为工程单价偏低,没有积极催促工程队抓紧施工,导致一些工程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

8、已竣工的大部分工程,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因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建设部门要求要有图纸审查意见、地勘、监理、消防、避雷等手续,且其费用较高,上级专款又不含所有规费,加之县财力紧张,导致许多竣工工程手续不完善质监站不给予验收和备案,许多未验收学校经协调就投入使用,属非法入住,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谁也负不了这个责任。

9、县级一直没有出台具体的相关教育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措施政策。

10、已竣工工程还有相当部分由于未办理相关手续,所以没有验收和决算。

1、建议政府尽快出台教育工程的实施管理办法及措施政策。

2、建议分期解决缺口资金,逐步消化解决已建工程所欠款项。

3、建议政府帮助协调相关部门对手续不齐备已竣工的遗留工程予以免办相关手续,给予验收备案和决算。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根据《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xx〕180号)精神,我局认真开展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绩效项目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残疾人生活补助经费用于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时产生的费用,20xx年年初计划完成151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21万元。

(二)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我市年初预算下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151万元,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121万元,全年资金使用实际完成比率80%。

(一)前期准备

根据《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xx〕180号)要求,我局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自评工作。

(二)组织过程。

成立绩效目标自评小组,评价小组根据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目标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分析评价,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分析评价。

我局严格按照两项残疾人补贴方案实施,确保残疾人权益,加强与残联沟通,做好发放审定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20xx年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达成预期指标并反应良好,服务对象满意率100%,项目综合评价为优秀。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我市财政局下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总投入15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市财政下达残疾人生活补贴151万元,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总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率80%,总体完成较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使用环节,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本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本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20xx年,我市重度残疾人一级人数9362人,二级人数9940人,全年为我市重度残疾对象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19302人次,发放金额121万元。

(2)项目完成质量。

20xx年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正常发放,群众满意,项目完成质量优。

(3)项目实施进度。

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我局按时按月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使用率80%,保障我市重度残疾人均能受益。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20xx年我市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问题,体现了我市党委、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建立了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按时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规范发放程序,有效提高补助资金发放时效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保障了弱势群体基本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生活需求,广大群众对残疾人生活补贴满意度评价较好。

通过绩效评价,我局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为今后的`项目预算编制提供了管理经验。绩效自评报告完成后将依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经验: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

建议:加强对预算资金的跟踪管理,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单位: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

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项目对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20〕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20〕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预算到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进行核算。

资金支付范围:购买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考虑因素以疫情防控宣传为主。

1、项目主要内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该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由财政所草拟自评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单位负责人审阅后再报送财政局。我单位自评分数100分。

该资金通过县财政局下达到我单位后,在大平台申报计划,再由县财政局审核计划,最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我乡牵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制定购买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在人流量较大地方组织人员劝导疏散,规范佩戴口罩,制定横幅宣传展板等宣传新冠相关知识,提高群众防疫意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为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资金,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审核原始单据核实支出真实性,再通过大平台走支付程序。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20〕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已于2020年使用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20〕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已于2020年使用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及广告宣传。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资金额度,严格把控资金使用,不超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及时,保障基本民生;有效控制新冠疫情传播渠道,减少减免疫情发生;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水平;辖区内群众满意度较高。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建议。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沅陵县财政局位于沅陵县沅陵镇天宁南路60号。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有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核定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15名。有在职干部职工292人,其中局机关171人,乡镇财政所121人。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城市资金管理中心)、副科级二级机构3个(财政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沅陵县财政会计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政府采购监督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住房资金管理部)。

2.项目的实施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办法〉的通知》(湘财办〔2013〕17号)《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发〔2018〕6号)。预算管理一体化关于“特定目标类项目”规定。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经费是财政部门履行评审职责、开展评审业务、实施评审行动、出具评审报告等的必要保障。主要用于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支出,包括到项目现场核查、聘请中介机构等支出。涉及评审工作的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培训费、绩效工资、水电费、其他支出等。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目标:保障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正常运转。阶段性目标:保障预算单位送达的项目评审材料能够快速评审,不拖延;保障财政部门正常履职,评审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评审活动依法依规依政策、评审结论经得起核查。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未涉及。社会效益: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正确回应社会关切。经济效益:事前避免项目预算虚高,事中避免项目实施偷工减料,事后避免项目结算掺杂使假。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成立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员及局属相关股室长组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5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自评工作,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各项指标逐个对照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原则。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1月5日,县财政局将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列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告,立项合法合规。2021年3月5日收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预算资金分配合理。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21年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共支出120.06万元,明细为绩效工资(聘请造价师李碧秀)8万元、办公费37.43万元、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73.4万元、水费0.22万元、差旅费0.5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加班工作餐)0.19万元。使用率100.05%,超支部分从财政局公务费中列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实施。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由投资评审服务中心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推进情况,按月支付聘请人员绩效工资,及时支付中介机构评审经费,适时结算与投资评审有关的业务经费。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列入部门预算,按全县项目经费申拨机制申拨资金,按《沅陵县财政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使用资金和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预算控制情况。严格按项目内容进行资金预算管理,从严控制项目资金支出。

(2)项目预算节约情况。管理使用得当,收支基本持平,略有超支(超支部分由局机关公务费支付)。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

(2)项目完成质量。通过多年运作,已经建立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收支机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通过跟踪监管,项目完成质量优良。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资金投入120万元,均完成了年初指标目标任务,确保了财政投资评审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2021年完成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270个,评审总金额达9.77亿元,净审减金额0.6亿元,审减率达6.14%。加强与预算股及各资金股室的密切沟通配合,从预算编制、项目送审、资金支付等各环节构建财政评审横向联动机制,大幅减少项目预算中的不合理支出,保障财政资金充分有效利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助力“统筹整合涉农项目”,强化攻坚成效,全面落实退捕禁捕、禁食退养系列政策,以及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医疗改革等重点,有所侧重的开展预算评审业务。重点聚焦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治理黑臭水体、着力环保督察整改项目,推进乡村卫生院建设,强化服务力度,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完成重大项目评审。

(见评分表)。

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总体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主要绩效资金拨付率100%,按照预期完成了数量目标,达到了预期效益。建议:每年正常安排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并随物价水平、业务量适当提高。

经验及做法: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办法执行,对照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及时结合项目实际进度,及时对预计未能完成的目标进行整改。

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我们发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绩效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

无。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依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照相关指标体系,我市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情况认真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xx〕52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xx〕25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xx〕8号),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制定出台了《淮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淮民事〔20xx〕3号,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截止20xx年12月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83.7万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截止20xx年12月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68.3万元。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各指标自评情况如下: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6分,自评6分)淮北市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分解省民生工程下达的任务数并下达各县区,保持年度绩效目标与省民生工程目标要求一致。

(2)绩效目标明确性。(总分4分,自评4分)在设立残疾人救助绩效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与年度计划数、预算资金额相对应,为各县区切实落实好残疾人救助工作指明方向。

2、资金落实(总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8分,自评8分)残疾人补贴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到位及时率。(总分2分,自评2分)20xx年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将中央、省级资金和市、县区级配套资金按规定拨付,保障残疾人能够按月获得救助资金。截止20xx年12月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83.7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68.3万元。

(二)过程(总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总分20分,自评2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3分,自评3分)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联合下发《淮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制定相关的申请审批表格,及时开展审批发放工作。同时,现正与市财政积极对接,拟与20xx年对各项补贴进行全面提标。

(2)审核审批程序。(总分3分,自评3分)市委市政府把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形成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长效机制,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xx〕8号)精神,充分发挥民政牵头部门作用,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进程,会同残联、财政部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形成个人申请、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初审、县区级残联审核、县区级民政部门审定、银行打卡发放的工作程序。

(3)公开公示。(总分3分,自评3分)淮北市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落实到位,群众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内容和基本申领程序及要求清楚,其政策知晓率99%以上;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精准;两项补贴均有审核确认档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时,每月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受益对象手中;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个人信息准确,电话回访家庭成员名字和电话号码的一致;残疾人补贴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每次发放前都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公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动态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每月对各县区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民政局按照要求核查申请人资格变化和补贴发放情况,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5)档案管理情况。(总分2分,自评2分)通过复核与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两项补贴对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的、困难程度变化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及时停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死亡、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重度残疾标准的,及时停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监督检查情况。(总分2分,自评2分)《淮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各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补贴发放等政务信息实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力戒人情补、关系补、错补。

(7)资料报送情况。(总分5分,自评5分)每月及时将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形成报表发送给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2、财务管理(总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3分,自评3分)全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项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2)财务监控有效性。(总分2分,自评2分)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3)补贴资金发放的规范性。(总分3分,自评3分)各县区民政局每月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申请提交到同级财政局,县区财政将资金按按月实行“一卡”制拨付到个人账户。

(4)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总分2分,自评2分)各县区民政局每月月初按照要求及时对接同级财政局,县区财政将补贴及时拨付个人账户。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实际完成率(总分6分,自评6分)。

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363人,其中,濉溪县8505人、相山区1767人,杜集区1921人,烈山区2170人,发放补贴总金额983.7万元。全市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337人,其中,濉溪县13978人、相山区3356人,杜集区3532人,烈山区3471人,发放补贴总金额1768.3万元,发放覆盖率达到100%。残疾人补贴项目的实施,切实惠及了残疾人,有力推动了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使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2)补贴范围(总分5分,自评5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淮北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淮北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3)补贴标准(总分5分,自评5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4)补助对象准确性(总分5分,自评5分)。

20xx年纳入补贴发放范围的保障对象全部符合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

(5)保障及时性(总分4分,自评4分)。

每月及时将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形成报表发送给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四)项目效益(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总分9分,自评9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提升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号召力。该项目的实施获得了受益残疾人100%的“满意”度评价,得到了残疾人及家属的肯定和好评。

(2)可持续影响。(总分6分,自评6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的有关审核审批工作,同时准确把握补贴对象条件标准,尊重残疾人申领意愿,做到应补尽补。

(3)保障对象满意度。(总分10分,自评10分)政策受益群体满意度高,社会效益显著。有效解决了残疾人家庭的特殊困难,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来源,使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20xx年计划扶持家庭农场8个,扶持资金总额98.8万元(含20xx年结余资金7.8万元)。每个乡镇街申报符合要求的家庭农场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由其它乡镇增补完成。

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已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上一年享受过同类项目补助的农场,今年不纳入申报范围。购买农机等享受国补的不再重复申报。

按照省里下达的资金额度,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额度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单个农场补助最高不超过12万元。

1、资格条件:

(1)家庭农场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区级示范农场。

(2)财务管理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3)家庭农场从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中选定。

2、申报材料(按此顺序装订档案)

(1)项目申报书;

(2)家庭农场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

(3)项目申报乡镇街公示证明材料、家庭农场办公场所照片;

(4)20xx-20xx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及章程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

(6)法人征信证明、诚信证明。

(7)法人无违法违纪证明(村委会签字盖章)。

(8)项目备案表

提升生产加工能力,支持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开展社会化服务,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生产能力。

1.乡镇审批。由乡镇(街)依据方案申报条件组织实施。按照项目条件要求组织申报工作。项目申报主体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证照;在银行开户、有与营业执照相符的银行账户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及开户账号;要有至少20xx年度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会议记录;法人或负责人的.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乡镇(街)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审核并负责,项目初审后,报乡镇(街)政府负责人审批确定。

2.乡镇公示。乡镇(街)对审批通过的申报主体,在项目主体所在村组及乡镇(街)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的,由乡镇(街)负责,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项目申报书备案表》(一份),于20xx年8月22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区农经总站办公室。

3.区级复核。区农业农村局组成项目审核组,对乡镇(街)申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4.区级备案。项目确定后,区农经总站将项目实施主体在政府的网站上公示并进行备案。

5、省级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农业农村局及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6、项目完成时限。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申报、备案工作。20xx年12月31前完成验收并兑付项目资金。

7、项目验收。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乡镇街成立联合小组进行逐个验收。验收的主要流程是:

(1)乡镇街提出书面申请。

(2)区农业农村局2人、乡镇街2人组成验收小组。

(3)验收方式,采取实地核查和查阅相关账目资料的形式。

(4)验收标准以项目申报书为依据,重点是审核是否在项目期内建设、是否符合用地要求、是否符合环评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重复补贴、是否符合补贴比例要求、财务支出是否合情合理,资料是否齐全。

(5)验收合格后,农业局负责申请资金,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乡镇街负责将项目资金审核兑付到户,各项目主体签订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在验收中发现有虚报瞒报和不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的主体,取消当年的项目补助资格,并向同级部门进行通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8.项目管理。由乡镇(街)负责项目的全程监管。项目完成后,乡镇(街)同时报送项目工作总结和绩效报告。

1.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负责指导乡镇(街)做好项目的落实工作。各乡镇(街)要成立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工作程序开展项目的申报、核查、公示、审批等工作。各乡镇(街)要承担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完善配套制度,做好项目条件筛查、资格审批、组织实施、绩效评价;要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及时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2.强化责任分工。区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各乡镇(街)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审批、调度、督促项目实施主体组织项目建设,并开展项目自查绩效评估总结工作。

3.强化政策公开。乡镇(街)要及时将财政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向辖区家庭农场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群众监督和政策解答。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本辖区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民群众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4.强化资金管理。乡镇(街)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定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切实实现带农增收,坚决防止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5.强化绩效评估。乡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据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本级绩效自评报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项目单位要在要求时间内,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绩效报告,报乡镇(街)。承担项目的家庭农场要纳入农业部的信息直报系统管理,由乡镇街指导农场及时填报上报。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报告

根据《资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资财绩〔20xx〕4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基本情况及立项依据。项目前期经费专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经费两部分。根据20xx年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争资立项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前期包装、向上沟通衔接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设立专户统一管理,具体可分为项目前期经费和工作经费,前期经费主要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规划方案等文件资料形成过程中的业务工作,如研讨、编制、拟定、委托设计、论证、评估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调研费、规划费、资料费、委托编制费等费用,不包括报批国土等审批费用以及按照相关规定能够计入项目成本的费用。工作经费主要指向上沟通、衔接、汇报等项目争取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等。项目前期经费安排范围为纳入当年度争资立项责任项目表的项目、依据国、省最新政策包装提出的争资项目以及其他经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根据《资兴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办法》(资办字〔20xx〕97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争资立项专项考核经费,用于奖励争资立项责任单位和对争资立项有特别贡献的人员。

(二)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依据项目资金争取到位情况、项目前期推进情况,评价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的质量和成效,科学系统评估项目前期经费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以后项目前期经费的投入提供参考依据。20xx年全市争资立项工作目标20亿元。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项目前期经费专项共20xx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争资立项专项考核经费1000万元,由市财政列入部门专项资金预算。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20xx年经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共兑现20xx年全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资金567.19万元(《资兴市争资立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度全市争资立项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资争资﹝20xx﹞1号))。20xx年,经发改口商财政共安排两期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涉及30多家单位,100多个项目,共计865.03万元,其中工作经费382万元,前期经费483.03万元,建议走政府采购程序按合同据实拨付资金项目8个。经财政口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经费252.17万元,全年共安排项目前期专项经费约1684.39万元。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20xx年全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资金和20xx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均已拨付到相关单位。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和使用严格依据《资兴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资发改发〔20xx〕11号)、《资兴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原则和标准》(资发改发〔20xx〕45号)文件执行,按照相关项目财务制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程序得当。要求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实行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资金原则上主要用作单位争资立项工作经费和弥补单位的`公用经费。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对前期项目前期经费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跟踪。

项目前期经费的安排先由部门申报,市发改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提出经费安排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各部门凭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红头文件办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拨付手续。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独立项目,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严格按照《资兴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办法》(资办字〔20xx〕97号)执行,由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负责对全市各责任单位争资立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得分情况,由市争资立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奖励方案,经市争资立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并予以兑现。

20xx年度全市共争取国家、省、郴州市各类项目资金22.19亿元,比去年同期(16.08亿元)增长38%,超额完成全年20亿元争资立项工作目标,为资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一批补短板强基础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相继开工建设,有效拉动了投资,带动了我市经济增长。

根据综合评估,该项目得分100分(见附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评分表)。

(一)有关问题。通过此次评价,以及结合在实际专项资金安排过程中部门反馈情况看,项目前期经费安排满足不了各部门实际需求,解决的只是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过程中个别程序所需经费,后续前期工作推进经费得不到保障。个别部门政策研判不准确,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前期工作停滞不前,项目资金难以争取到位,安排的前期经费难以产生经济效益。

(二)有关建议。建议市财政预算确保继续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1000万元的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经费。结合部门项目需求以及当年可供安排的资金,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增加部分项目前期经费,最大程度激发各部门的争资积极性,确保全市争资立项工作和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促进资兴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市残联机关20xx年预算项目经费7962.5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截止到6月30日,共支出5165.09万元,其中直接支付371.87,转移支付4793.22万元。执行率达到了65.48%。

市残联业务部门对所属部门的项目运行负责,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来决定资金的拨付进度,对于部门的重点民生项目,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评估、市县残联督查抽查等方式,全方位立体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保障项目进度和质量,确保各项为残服务落到实处。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市残联年初申请项目资金7962.55万元,专项15个,截止到6月30日,共支出5165.09万元,执行率达到了65.48%。工作尚未开展的项目1个。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无障碍工作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数为750户。截至6月,已完成800户入户筛查、方案制定、前期采购等工作,所有区县市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建设完成101余户,全市完成进度为56.79%。在全市范围内对10个社区(村)进行无障碍改造,目前已完成设计工作,即将动工建设。为确保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市残联已预拨80%的项目经费到各区县市,确保不误实事项目进度。

2.维权工作

接待日常来信来访来电700余件次,办理网络问政、网上信访、中国残联省残联交办件、市委督查室交办件7件,协调处理残疾人集访2起,做好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及国家、省、市两会以及北京冬季奥运会、冬残奥会期间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配合市公安局重点人群组进行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控工作,全面排查化解管控风险。办理“12345”“12385”热线工单34起,做到了回复率100%。市县两级残疾人法律救助站运行规范,作用发挥良好,市站实行每周五天律师坐班制,及时解答残疾人的法律问题,上半年共接待处理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38件。为残联全体干部职工举办了两期普法培训班。在市残联网站刊发法律知识4篇,较好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9人办理了大额临时困难救助,为38人办理了小额临时困难救助。为960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并为911人申报了2023年度燃油补贴。

3.就业创业

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紧扣“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主题,走访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家庭户数173户,为111名残疾人进行重点援助。对97名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就业需求情况100%摸底,并建立“一人一策”电子服务档案,积极配合省残联高校大学生网络招聘专场工作,推荐残疾大学生参加全国创业实训营。积极搭建残企双向交流平台,采取“线上+线下”两翼齐飞,分别在宁乡市、开福区、浏阳市和雨花区举办了“自强奋进路,一起向未来”四场线下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和“就业帮扶,真情相助”等两场线上专场招聘会,取得良好社会效应;指导长沙黄花机场长沙分公司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提供保洁、绿化等残疾人专岗34个。上半年,全市共有204家单位参加招聘,提供岗位3200余个,1000余残疾人参加,达成就业意向692人次。加大残疾人创业扶持力度,全市创业扶持申报134家,已进入资料审核、实地核查阶段。各区县(市)举办培训班也在陆续开班中。全面优化残保金年审程序,1月起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认证工作,3月启动线上年审服务,共为2259家单位提供了认证服务。

4.职业技能培训

严格程序,完成市本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政府采购工作,拟开办残疾人培训班7期,培训残疾人210人,已全部进入招生阶段。

5.扶贫保障

开展全市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工作,召开了全市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工作动员及培训会,对全市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业务培训。目前正在督促区县加快系统录入进度,力争在省残联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工作任务。

继续实施“联村联户、四帮四促”行动,市本级和区县市残联持续各联系1个行政村,每名干部职工至少联系该村1户残疾人家庭,市级帮扶资金35万元已拨付到位。持续抓好省内对口帮扶。市本级对口帮扶龙山县残联,申请帮扶资金20万元。完成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残疾人个体户保费补贴审核,全市151名残疾人个体户受益。扶残助学市级配套资金680万元已预拨到区县(市)。完成20xx年适龄残疾儿童数据比对更新,上半年全市适龄残疾儿童人数4058人,在读3508人,未入学550人,入学率86.45%;及时将数据共享至教育部门,并积极对接教育部门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就学问题,力争在下半年完成入学率97%的任务目标。

6.残疾人托养

上半年,全市托养残疾人2800名,已超额完成年度托养任务目标。一是狠抓安全监管。市残联组织对全市为残服务机构进行了安全督查排查,市、县两级形成安全监管联动模式,对所有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的`上门排查,通过对建筑、燃气、消防等相关安全问题的深入检查,发现两个农村残疾人托养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已对有隐患场所进行封闭,所有托养对象都已经从有隐患的地方搬离。两个机构都在寻找新场地搬迁。二是狠抓服务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所有为残服务机构的管理,特别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为残服务的机构,在加强日常督查的同时,结合以往第三方评估监管的经验,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强监督;同时也通过市县两级残联工作人员的不定期督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全方位立体监督残疾人托养、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力求让为残服务落到实处。上半年,我市完成了托养机构第三方监测机构的招标和全市托养从业人员执证上岗培训的招标。教就部完成了对所有托养机构至少一次的督查和业务指导工作,在原有托养机构开展辅助性就业的基础上,指导4家残疾人托养机构申报了省绩效考核辅助性就业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7.残疾儿童康复

20xx年,我会承担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任务数为2140名。截至6月底,根据省残联考核时间为8个月的要求,全市共有3996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其中省实事任务2503人,完成整体进度的75%。

8.成人康复

纳入长沙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市项目内容,每年1400名低视力和白内障救助任务。各区、县残联积极与定点手术医院和教育部门进行对接协调,组织筛查人员到社区、学校等地进行筛查。符合救助标准的对象将接受助视器验配和白内障手术,目前已经完成908例,完成全年任务的65%。

9.春节慰问

全面开展了20xx年春节救助慰问贫困残疾人工作,累计救助慰问7000户困难残疾人,发放慰问金700万元。

10.宣传工作

联合长沙电视总台对长沙市帮扶和服务残疾人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报道,并以“点亮万家灯火,长沙这样关爱残疾人”为题在《长沙观察》刊登,并被推送到“学习强国”首页。

积极挖掘、推荐和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事迹。长沙市聋协副主席、省编织工艺大师、省级非遗项目《长沙棕叶编》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周佳霖获评20xx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1.组织工作

召开了20xx年长沙市残联组宣文体工作推进会,举行了长沙市第四届残疾人专职委员知识竞赛。

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长沙市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全市持证残疾人数约15万,开展跨省、跨市、跨区(县)通办500余本,累计换发三代证110834本,目前,全市所有区县都开展了三代证换发工作,争取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换发工作。

12.文体工作

为推动国家残疾人健康事业的前进步伐,市残联、市体育局共同举办了长沙市第四届残健融合乒乓球比赛。本次比赛由长沙市残联及9个区县残联、长沙市精协、长沙市聋协、长沙希望之家组成的13支代表队共200余名选手参加比赛。

召开了全市重点残疾人体育教练员会议,对20xx年9月份在岳阳市举行的第十一届全省残运会进行了工作部署,完成了第一次报名工作。

13.档案电子化系统

通过内部采购程序,已完成招标,下半年就能完成档案电子化。

14.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经费

机关正常运转,办公环境干净整洁,物业服务到位,为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15.市协同办公平台集约化建设

该项工作由数据资源局统一招标,第三方实施,据数据资源局反馈,会在9月份完成招标工作。故该项工作尚未开展。

市残联所有项目均按年初计划有序进行,尚未发现问题。

项目事后绩效评价报告

我镇环境卫生治理相对困难,为美化城镇环境,预测我镇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61.00万元。

主要内容包括:对我镇16个村、10个社区及多个城乡结合部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安排专人清理转运、购买相关的环卫服务及环卫设施、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等,实现村社区容村貌整洁,美化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根据宜县财办(2017)59号文件要求,通过对我镇城镇环境的实地勘察,发现我镇存在垃圾处理不规范、群众环保意识不高等情况,我镇申报2019年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有利于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场镇综合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由于我镇经济落后,财政资金收入困难,所需资金均全部来自区财政局拨款。

总绩效目标:对我镇场镇街道进行维护,安排专人对场镇路灯进行检修、场镇绿化植被的日常管护、美化场镇街道环境,改善场镇居住环境,美化城乡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项目数量指标:保障全镇村社区的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营造生态良好的宜居环境。

项目质量指标:通过综合治理村社区的环境卫生,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社会效益指标: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增加了贫困户收入,维护了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美化城镇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

满意度指标:通过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力争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政策依据:我镇政府的职能就包括公共服务职能,为我镇群众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我镇环境卫生存在薄弱之处,维护困难较大,加大资金投入,既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美化了环境,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少不必要的上访事件。

2、项目决策程序:对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局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拨付到对方单位和个人,用于加强对场镇街道维护,并纳入我镇年度计划目标。

3、制度建设:为规范我镇财务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我镇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的内部财务控制、财务公开、项目支出管理、会计报销及账户管理等财务制度。

4、过程控制:执行项目前进行预算评审,过程中进行监督监控、事后进行结算评审。在项目实施上,严格相关程序,并安排专人对该项目进行跟踪监控,对突发事件,有应对措施,并上报上级单位,妥善处理。

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流程进行施工及资金的支付。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美化我镇环境卫生,既有利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预计我镇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全部通过区财政拨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转账支付转账给对方单位或个人,禁止现金支付。

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报告

(一)20xx年我镇扶贫整合资金1889.38万元,闲置资金10万元,194个项目,包含12个贫困村,25个非贫困村。其中项目有:农田水利项目66个482.19万元;安全饮水项目15个518.5万元;村组道路112个870.69万元;乡村旅游扶贫项目1个28万元。

(二)20xx年提高了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确保资金精准惠及扶贫项目和贫困人口,促进了经济发展,加速了脱贫攻坚,提高社会效益,增强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20xx年度项目资金到位1899.38万元、按照财政资金量力而行投入。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1899.38万元。扶贫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项目资金管理符合制度,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完善扶贫项目监管体系,由项目所在村委会为业主实施的项目,村支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是实施扶贫项目和扶贫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实施全过程管理。每一个扶贫项目,项目所在村要成立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质量、进度等施工方履约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监督情况要全过程记录。同时,我镇对20xx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目标明确,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审批制度健全。拨款程序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质量和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审批把关,绝对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执行。

(一)项目组织规范,项目招投标、发包、竣工验收、公开公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二)镇党委政府和县主管单位及村监督小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竣工验收等实施全过程监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岩口镇地处山区,山多田少,河溪较多,地质灾害多发区。在国家大好政策下,特别是脱贫攻坚关键时,20xx年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都得到了提升。

(一)农村公路通达和通畅工程大大改变了路面状况,使交通更加便利,使更多农产品的能够进入市场,从而提高了地区收入;各村的安全饮水工程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用水水质及取水便利度,使得群众的满意度明显上升;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大大提高了对水资源的利用,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使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二)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项目建设,成立领导小组,每月考核,监督全覆盖,村委会积极作为、化解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提高了项目建设的效率,进而使项目能够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提高了项目收益。

(四)对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化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各村建立健全项目后期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人员,落实管护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签订管养责任状,确保所建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

一是各个村的项目资金比较分散,基础设施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成本高,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缺口大;二是扶贫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方面,在项目立项时考虑不充分,实施阶段跟踪监督不到位,导致实施进度迟缓;三是项目资金下达较迟,大部分村居等资金到位才敢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度;四是项目管理费较少,影响项目监管。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拓展资金来源。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逐年增长机制,合理分析贫困村与非贫困村扶贫难度,根据实际情况及年度目标,适当加大上级财政对非贫困村的扶持力度。

(二)在进行项目立项申报时,要充分考虑当前实施地点的情况,是否会产生矛盾纠纷以及是否便于跟踪监督管理,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及方法。

(三)因地制宜,利用资源优势,提升经济效益。充分利用特色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因村因户、分类指导实施产业扶贫,避免所有村全部统一盲目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