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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监控工作计划和目标(精选9篇)

时间:2023-09-13 22:17:59 作者:碧墨 监测监控工作计划和目标(精选9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资源分配。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监测监控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第一条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http://。

第二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三条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参观的人员,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四条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置和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第五条值班人员不准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第六条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盘上机运行操作。

第七条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娱乐操作,确保系统软件不遭破坏。

第八条值班人员有权阻止任何人在主机上操作,并保持机房设备的整洁,卫生。

第九条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监测日报表,并上报通风科及有关领导。

一、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监控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

二、监控及维修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

三、监控及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

四、监控管-理-员必须亲临现场,检查井上下监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

五、值班领导要及时对监测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和工作人员上报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一条  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三条  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参观的人员,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四条  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置和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第五条  值班人员不准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第六条  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盘上机运行操作。

第七条  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娱乐操作,确保系统软件不遭破坏。

第八条  值班人员有权阻止任何人在主机上操作,并保持机房设备的整洁,卫生。

第九条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监测日报表,并上报通风科及有关领导。

为有效管理和使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调度通讯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过程中可靠的安全保障功能,创建本质安全型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等行业标准,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不得空岗和缺岗,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第二条 监控电脑应设有主备机,当主机出现故障时,备机应在5分钟内接替工作。当电网停电后,监控中心站备用电源应保证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不少于2小时。

第三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系统进行检查,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并认真做好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收上级下达的指令和下级汇报的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每天早上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阅。

第五条 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人员超限、超时等信息时,监控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煤业公司调度室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第六条 保证调度电话信息通畅,调度通讯电话应实时录音,录音可以随时调出播放,录音文件至少保存一年,接打调度通讯电话应详细记录主要内容。

第七条 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监控主备机设备,禁止添加、

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不得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丢失。

第八条 严禁在监控电脑上上网、玩游戏,看电影,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其他无关人员在主备机上进行操作。

第九条 操作人员不得通过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 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定期使用磁盘机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以确保监控信息的安全。

第十一条 监控中心站发生长时间停电及断网现象,应提前通知相关领导,做好应对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和运营商进行检查、检修,尽可能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做好各项记录。

第十二条 保证监控中心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 定期对各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正常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设施故障,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检修。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指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五条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 确保室内清洁卫生,以确保机器正常运转。

一、检测调度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规定,兢兢业业团结协作做好本职工作。

二、机房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熟悉专业技能性能,认真操作,严禁迟到早退。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提前20分钟交接并将当班运行情况、出现的问题、未解决事宜交接清楚,做到交-班明白接-班清楚。

四、值班期间认真做好机房及监控设备的卫生清理工作,中途不得私自外出,监控室必需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及时填写各种记录。

五、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六、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每天打印一份,《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每月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

七、工作期间严禁擅离职守、打盹、睡觉、会私客、玩游戏听音乐等。

八、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若个人协商需调换班时,需向领导汇报并征锝同意。

九、爱护监控设备,搞好室内卫生,保持清洁,完成领导临时交代的任务。

十、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卡片、报表以及图片,报表要及时让通防负责人、总工程师、矿长等审阅签字,图纸应按季绘制,按月修改。

一、 值班人员时当日值班室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二、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保证机房24小时值班,当面当班处理情况,接-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各种机器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填写系统运行日志、按规定处理各种报表、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履行签字手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亚半个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工作人员在微机上操作于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机房于操作平台整洁卫生,闲杂人员不准进入机房。

五、值班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1 .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组长的领导下,听从组长的统一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值班人员管理制度,做到班接-班,手交手,你不来,我不走。

3 .值班期间绝对不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因工作需要离开的要与组长或本单位值班领导打招呼,否则按脱岗论处。

4.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做到交接清楚,并填写清楚各项交接-班记录,没有办理完交接手续的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出现问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 .工作中不准在工作常所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何事,如在监控机上看小说,玩游戏等,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未经许可绝不允许将监控中心的任何技术资料向他人传阅或借出,更不允许非工作人员使用本中心工控机,否则一经发现罚款50元,造成设备损坏,出现故障,丢失文件等情况者,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并加倍处罚。

7. 值班期间若系统出现突发故障,必须对产生故障的具体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排查,及时排除故障,按程序汇报,做好故障报告的分析整理工作,写出报告后要呈报组长及有关领导审阅后方可做传真等工作。

8. 值班员应认真负责处理好本班的日常工作,详细做好各项记录,及时修改备用机内容,做到主机,备机内容的一致性。由于工作失误或找借口造成工作延误的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调离本岗位。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并保证系统入网点的安全监测、监控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送到上级服务器,认真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二、机房不整洁不接-班,室内东西短缺不接-班。

三、当班出现的问题必须当班处理,当班不处理不交接-班,如因特殊原因当班无法处理时必须及时汇报,没处理、没汇报不接-班。

四、交接-班时必须把当班遗留问题向下班交待清楚,交-班人交待不清楚,不能走,接-班人问不清楚,不能接-班。

五、值班人员因事或因病,不能正常上班时,请假事宜,必须提前4小时办理,不允许出现空班漏岗。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机电监测工负责系统设备和设备的定期检修,杜绝装置带病运行。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矿要求,对采掘工作面断电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标校,从地面中心站到井下分站的主传输电缆每月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发现电缆吊挂不整有破损,连接装置连接不好等要及时处理。

3、断电仪、分站、探头必须定期标校,及时排除故障,纠正误差,提高断电装置运行的完好率和准确率。

面回撤时,必须保护好监测、监控、和传输线,防止压断和挤坏。

5、瓦检员、采掘队组电工必须随时掌握断电装置运行状态,对可能影响断电装置完好因素,要及时排查,汇报生产调度中心。

6、瓦斯涌出量出现异常的工作面的监测管理要有针对管理措施,值班领导、队组必须经常检查落实,及时排查隐患。

7、通风科负责瓦斯探头的调校,调校周期为10天,并建立台帐,分站的标校由机电监测工进行,周期为一个月。

一、 值班人员时当日值班室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二、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保证机房24小时值班,当面当班处理情况,接-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各种机器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填写系统运行日志、按规定处理各种报表、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履行签字手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亚半个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工作人员在微机上操作于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机房于操作平台整洁卫生,闲杂人员不准进入机房。

五、值班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经上级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履行签字手续。

四、负责监控系统图的绘制、修改。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四、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主机设备的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五、值班人员不准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六、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盘上机运行操作。

七、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八、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瓦斯监测日报表,并上报矿长和技术矿长审阅。

九、在机房接听井下电话,配合井下监控维护调试井下监控设备、探头。

十、负责瓦斯超限报警、系统不正常运行、上级监控中心的指示请示汇报矿领导工作。

十一、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操作,经常保持机房设备的整洁、卫生。

五、值班人员要遵守设备操作规范,并负责对网络系统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六、值班人员交接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接-班人员要仔细核对前班数据记录是否齐备和设备运行状态是否良好,如发现数据记录不全,有权拒绝接-班。

八、煤矿安全情况逐日汇总表由次日早班汇总后上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审核签字并存档,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理解决,并对系统运行情况和值班档案归档负责。

九、值班期间严禁打游戏、聊天、打牌或其他任何影响工作的活动。

十、要及时完成领导和上级交付的工作。

监测监控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摘要:近年来,在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背景下,公共管理面临着更大挑战,而公共安全监控是确保公民权益的一种常用手段,能够减少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但是公共安全监控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从法律层面对公共安全监控问题进行充分了解,并提出一些具体的对策,使公共安全监控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我国人民及社会发展。

关键词:公共安全;监控;对策

公共安全监控对公共管理的进行有着较大的影响作用,能够帮助工作人员对社区、街道等公共场所的秩序进行维护,确保我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得到保障。虽然公共安全监控是当前公共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但是也要充分认识到公共安全监控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采取科学合理的对策进行处理。通过对公共安全监控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有利于提出一些可靠的参考依据,实现对公共安全监控制度的完善。

1 公共安全监控的发展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公共安全监控器的安装数量越来越多,但是在公共安全监控器管理及信息公开方面存在较大不足,这就需要对其进行充分了解,便于做出合理的改进。

公共安全监控管理较为混乱

目前我国城市的各个地方都能够看到公共安全监控器,比如小区、学校、企业、道路等等都存在安装公共安全监控器的情况,以及个人安装到公共区域的监控摄像头。通过对这些公共安全监控器进行了解可知,监控器的安装主体不够明确,无法确定监控器的使用者,也无法确定监控资料的接收方,甚至存在监控资料管理外包的情况,导致公共安全监控资料的保密性无法得到保障。面对这种情况,需要确定相关责任人,加强信息管理,使公共安全监控资料的保密性得以提升。

公共安全监控信息公开不完善

公共安全监控的主要目的就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利用监控资料来打击犯罪的时候,也要重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对于公共安全监控的安装位置,可以对其进行公布,确保公民能够自觉保护自身的隐私。只有保证公共安全监控信息的公开,才能够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及隐私权,促进公共安全监控的科学发展。

2 公共安全监控制度的改进对策分析

做好公共安全监控立法工作

在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迅速发展背景下,公共安全监控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充分发挥公共安全监控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已经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部分发达国家为提高公共安全监控的数量及质量,加强了相关的立法工作,使得公共安全监控进入了合法合规的发展阶段。但是在我国公共安全监控的发展过程中,部分公共场所的监控器都是由个人来安装的,这就需要及時制定有关公共安全监控的行政法规及相关法律,确保公共安全监控的安装符合要求,促进公共安全监控的规范化发展。

随着监控设备成为我国人民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设备之一,需要重视对监控设备的质量控制,严格处理存在非法生产窃取隐私专用器材及专用间谍器的企业,从而减少公共场所的偷拍、侵犯他人隐私等事件的发生。我国《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对监控设备制造生提出了一些规定,但是依旧有大量的微型摄像头被使用到非法活动中,不仅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也容易造成较大的损失。面对这种情况,需要对监控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控制,杜绝出现利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

确定公共安全监控器的管理主体

一般在公共场所是禁止私人安装监控器的,但是根据我国公共安全监控的法律文件来看,其中没有确定公共安全监控器安装的主体,这就需要及时对这一方面进行改进,借鉴其他国家的优秀经验,实现公共安全监控的有效管理。通过对以往公共安全监控的发展情况来看,公民将监控设备安装到公共场所,对社会治安起到的效果较小,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所以要针对公共安全监控器的管理主体进行立法,只有确定管理主体,才能够减少在公共场所私自安装监控器的行为。

制定公共安全监控器的登记制度

为实现对公共安全监控器的有效管理,需要制定公共安全监控器的登记制度,只有在行政机关批准之后,才能够将监控器安装到公共场所。在公共安全监控器安装登记之后,群众及公安机关都能够及时对监控获取的资料进行查看,将公共安全监控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同时,公共部门能够更好地进行公共安全监控器的监管,为我国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严格审查公共安全监控资料的调用

在调用公共安全监控资料的时候,需要做好相应的审查工作,避免非法分子利用这些资料做出违法行为。对于普通公民调用公共安全监控资料的行为,需要采取较为严格的审查措施,向资料管理者或公共机关提交申请,在得到批准之后,才能够获取查看视频资料的权限,对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调用公共安全监控资料的行为,需要充分考虑到办案的特殊性,坚持无条件提供资料的原则。总之,为促进公共安全监控的长远发展,需要在保证公共利益的同时,确保公民的个人利益,实现两者的统一,使公共安全监控能够充分满足我国社会发展的需求。

3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公共安全监控发展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公民的隐私权无法得到保障,这就需要充分了解公共安全监控的发展现状,做好公共安全监控立场工作,加强监控设备制造商的监管及执法,确定公共安全监控器的管理主体,制定公共安全监控器的登记制度,严格审查公共安全监控资料的调用,从而解决公民基本权益被侵犯的问题,使公共安全监控能够更高得服务于我国人民及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监测监控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

第1条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2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在规划煤矿长远发展的同时规划安全生产,制定煤矿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同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3条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实行民主管理,采取相应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鼓励职工参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1)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2)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重大非人身事故。

(3)保证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

(4)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考核和奖惩。

第5条纳入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计划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

(1)不发生死亡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2)重伤事故率;

(3) 矿井安全隐患整改率;

(4)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全员培训率;

(5)矿井质量标准化达级;

(6)设备完好率;

(7)遵章守纪,制止“三违”;

(8)煤矿软件管理和安全设施投入。

各项管理目标值不得低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没有规定的,不低于上年实际或计划水平。

(1)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2)区队或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4)遵章守纪,制止“三违”情况。

第7条煤矿鼓励职工参与安全目标管理,对完成安全管理目标好的区队、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第1条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应随时召开。

第3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特殊情况下,由矿长授权的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或总工程师主持。

第4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各副矿长、值班矿长和安全检查人员,必要时可吸收相关工种负责人和区队或班组长参加。对应参加会议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无故旷会的,除提出批评外再给予经济处罚。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

(2)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奖惩、表彰等事项;

(5)研究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事项。

第6条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应当有准备,抓住重点,讲究实效。并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通知与会人员。

第7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设规范的专门会议记录。

(2)会议结束,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审阅签字;

(3)会议记录保存2年,不准缺页、涂改。

第1条为了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和安全奖惩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坚持以精神鼓励和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的原则,引导职工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搞好安全生产。

第3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依照本制度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4条职工必须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义务,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职的安全工作负责。职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本矿规章制度的,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承担责任。

第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队、班组和个人,由矿给予奖励:

(1)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单位的负责人;

(2)有技术革新或发明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3)由于个人行为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

(5)提出合理化建议明显改善安全状况的个人;

(6)其他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矿给予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

(2)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3)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

(4)未完成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或个人;

(5)对生产安全事故负直接或间接责任的。

第7条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职工实施经济处罚,根据违章情节和危害后果,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处罚前由安全检查人员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矿长批准后实施。对职工实施安全处罚,允许职工陈述和申辩。

第8条玩忽职守,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的,除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外,还将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经矿长批准,赔偿金额可酌减。

第9条建立违章登记记录。凡在各类检查中被查出违章现象或行为的,必须进行登记。

第l0条区(队)长、班组长、安全检查人员和其他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人员,应当依照本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而不制止的,按违章给予处罚。

第11条依照本制度,矿另行制定职工“三违”处罚规定,与本制度一并执行。

第l条为了规范安全技术审批工作,落实技术审批责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技术审批,是指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的审批。

第3条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依照本制度编制和审批。编制、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4条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省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的,如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要变动时新编的设计等,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按程序上报。

第5条经批准的设计、措施、报告,如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的通风设计、安全措施,矿井瓦斯等级、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报告,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等,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第6条煤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采区设计方案、矿井反风演习计划、采区水文地质探查设计等,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按规定的程序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第7条其他由矿批准的,如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修改采掘作业规程、补充安全措施、巷道贯通的安全措施、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停风措施等,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8条采区设计方案,采区、采煤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符合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

第9条设计、规程和措施应当符合实际,内容全面、具体,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可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10条设计、措施和规程的编写,应条文清晰,语言精当,数据准确,表达简练。计量单位、计算方法及比例尺的使用符合要求。文本要字迹清楚、图表清晰、装订整齐。

第11条经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规程,总工程师必须向参与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传达贯彻。传达贯彻结束,接受传达的人员签字。未参加传达贯彻的人员要补课。

第12条超越技术审批权限进行技术审批的,要及时纠正;设计、安全措施、作业规程等有严重缺陷,审批人员未能认真履行审批职责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编制、审批人员的责任。

第13条本制度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抵触时,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1条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依照本制度进行安全检查,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

第3条对政府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检查,矿长或生产副矿长负责安排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监察时,区队或班组及有关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第4条矿长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安全检查负全面责任。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负责。

第5条由矿长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2)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是否将安全放在生产的首位。

(3)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适宜,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处于执行状态;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4)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否满足管理需要并发挥作用,职工是否树立了安全生产意识,是否形成了全员参加的管理网络。

(5)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否落实隐患治理措施。

第6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矿每月至少进行1次,定期安全检查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安全检查人员参加,分别对井上下作业现场、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第7条矿长定期检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订、修改。

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每半月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8条对生产作业现场、设备、安全设施和人的行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1)矿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值班矿长下井指挥生产,必须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2)安全检查人员要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

(3)区队长或班组长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使用的设备进行认真检查。

第9条安全大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检查前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中应认真依照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填写。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第10条作业人员必须按“三大规程”要求,实行标准化作业,做好岗位责任范围内的检查和自保、互保工作。

第11条安全检查人员日常监督检查,应当检查《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三违”行为。现场检查应当全面,突出重点。检查地点、时间、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要如实记录。安全检查员对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能够解决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场所,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对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处罚意见;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矿长或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12条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或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事故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处罚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经济处罚。

第l3条安全检查记录要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年以上。

第1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类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

第4条矿长对本矿存在的事故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

(1)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4)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管理。

第6条煤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保证每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一次。煤矿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矿长及有关部门报告;班组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并向当班调度室或值班矿长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级别、隐患类别、风险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施、治理措施、资金情况等内容。

第7条对煤矿事故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

(1)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隐患分为l0类: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2)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级:

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矿限期解决的。

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区队或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第8条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第9条排查出的a、b级隐患,由矿治理,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落实整改、保证资金;c级隐患由区队或班组立即解决。

第10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有由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第11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

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第12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踪管理。

第l3条煤矿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第14条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1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煤矿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每两年对煤矿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将安全评估报告报送煤炭主管部门备案。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或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第3条煤矿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第4条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由煤矿矿长负责,总工程师和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监控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人员必须熟知重大危险源的危害程度、特点和预防措施。对监控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第5条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6条监控人员必须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监控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矿长及上级主管部门。

第7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8条煤矿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第9条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详尽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监测监控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四

肿瘤登记报告是了解人群发病、患病、诊断、生存与死亡,分析人群肿瘤地域及时间分布,为肿瘤防治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的常规性检测工作。为更好的做好我镇肿瘤报告工作,特制定工作计划。

1、收集本辖区内肿瘤新发、确诊及死亡病例、填报相关报告卡。

2、做好肿瘤登记册的保存和数据的备份管理。

3、定期与公安、计生、民政、新农合等管理部门的出生、死亡及人口资料核对,发现漏报和错报及时组织进行入户调查,并按照程序进行补报和订正。

4、协助疾控中心完成肿瘤发病漏报调查,及时完成肿瘤病人随访工作。

1、在门诊、病房或通过健康体检、疾病普查等方式发现的,经临床ct/uri、b超/彩超等检查确诊的当年新发病例,均应填写居民肿瘤登记报告卡。

2、对肿瘤复发和转移病例,若原发漏报应予补报,并需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

3、若同一患者先后出现两次原发癌,须分别填报。

4、每个肿瘤病例来本单位就诊时,不论已由外单位确诊或在诊治期间由本单位做出确诊,均需填报。

5、报告卡、登记册的填写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信息真实、无缺项和漏项。

1、对新发肿瘤及时报告及时率大于98%,无漏报及错报。

2、认真填写肿瘤卡片,卡片完整率大于98%。

xxx卫生院 20xx年1月9日

监测监控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五

【摘 要】本文针对华玫矿业井下供电系统现有的情况和特点,提出了远程供电监测系统的设计思路、实施方案,并对该矿井下变电所实施了遥测、遥控、遥调、遥信等远程监控,有力保障了矿井的安全生产。

【关键词】监测监控 遥测 遥控 遥调 遥信.

1.概括

华玫矿业煤矿井下高、低压开关、变压器、电动机近千余台,高、低压供电线路几万米,供电设备多、线路长,再有井下地质环境复杂,巷道支护条件差,所以造成了供电线路和设备发生短路、漏电故障,从而造成越级跳闸,引起大面积停电的几率也随之增大,发生故障后的恢复供电时间也比较长,严重影响了矿井的安全生产。为了解决以上问题,煤矿对井下主要变电所和配电点设备进行了升级和优化,建立了矿井井下供电监测监控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以提高矿井供电系统的可靠性,节约的相关开支。

2.设计方案

3.实施方案

高压开关方面通过优化开关内部控制线路、更换保护器装置的方式,对井下现有的天津天矿、济源矿用、中国电光等厂家的高压开关改造;低压开关方面通过更换整体开关、改造原低压开关、接入有通讯功能的开关等三种方式来实现。

系统经过优化设计最终确定安装供电传输分站7台,对每台高低压开关的rtu终端,均采用rs485通讯总线方式进行连接并就近接入供电分站。

4.远程电力监测系统组态软件设计

井下电力监测监控系统是整个远程电力系统的核心,能够实现电力监测的四遥功能,即遥信、遥测、遥控、遥调。通过上位机软件能够实现报表统计、故障录波、快速复电等附加功能。

上位机的供电组态软件选用力控电力版,实现采集并记录井下上传的各个分站的数据,并有相应的远程操作窗口来实现远程的相应操作,最终实现集中管理。图2为龙宫煤矿电力监测的主界面。(中央变电所)

5.结束语

通过井下供电监控系统的实施,极大的减少了煤矿供电的故障率,提高了工人劳动效率,部分变电所和配电点实现了无人值守,降低了工人劳动强度,解决了传统管理模式下的诸多人为因素,提高了供电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快速性,杜绝了部分事故的发生,有力的保证了矿井的安全生产。

监测监控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六

摘要:针对矿用胶带钢丝绳芯的漏磁在线检测及x光成像技术的应用与研究,将检测、成像及诊断系统的结合一体,完成对胶带内钢丝绳芯锈蚀、断绳、接头抽动、移位、镀锌层老化等工况的高速、在线、电磁检测及精确定位。对重点隐患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实现对钢丝绳芯胶带的在线监测,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一、前言

强力胶带机由于运输能力大,运输距离长,所以广泛应用于我国矿山等行业。但是由于强力胶带机运距长、负荷大、设备老化等问题,造成皮带接头易损、带身钢丝绳断裂,设备安全运转存在重大隐患。如果发生事故,不但会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而且造成更为严重的人员伤亡事故。

彭庄煤矿矿现有钢丝绳胶带机2部,在设备运行中发现胶带接头的完好情况是整个胶带机安全运行的基础,现在皮带硫化接头的检查只凭肉眼观测,对接头的硫化仅凭经验,虽然在管理中要求司机在班中严格按规定巡检,但难免监测不到位,因此极不科学,很容易出现断带事故。

目前国内有钢丝绳芯探伤仪,存在着只能以“心电图”形式的记录,不能自动判断,需专业人员才能看懂,不便快速有效的发现胶带在运行中存在的隐患。通过钢丝绳芯皮带电磁在线检测及x光成像技术的应用研究,将检测、成像及诊断结合起来,对重点隐患部位进行重点检查检修,及时排除隐患,保证设备安全运转,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打下基础。

二、综合在线监测装置的工作原理及组成

1、工作原理:

首先,通过永久磁场对胶带钢丝绳芯进行充磁,当系统工作时,通过对胶带内钢丝绳芯磁通量的变化情况实现对胶带内钢丝绳芯的锈蚀、断绳、接头抽动、移位、镀锌层老化等工况实行高速、在线、电磁检测。当某处损伤超标或接头抽动超标时再启动 x射线部分进行低速在线或定点透视,从而使用户能更清楚、直观地看到损伤点或接头的透视图像,以便采取进一步的合理修复手段,防范隐患扩大或事故发生。

2、系统的组成:

电磁传感器:完成对输送带内钢丝绳芯的加磁及漏磁信号的拾取与检测;

上位计算机:完成对信号的接收、校验、后处理、存储与实时显示和报表打印。

3、系统的功能:

监测监控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七

一、 监控值班要求

1、监测监控要由专人负责看守值班,监控室实行全天24小时有效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监控人员在岗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得使用监控电脑上网。

3、监控员必须熟练监测监控系统简易的操作系统,能独立开启和传输监控数据,会查询和打印监控报表,发现问题能迅速做出反映进行处理。

4、监控人员必须每天检查核对各项记录(监控报表、故障记录、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等),每天早上负责打印昨日报表,并报送各部门签字核查。

5、监控人员在岗期间应执行岗位责任,做好交接-班记录,完善各类资料存档。

6、监控值班人员要认真监管监测监控系统,出现问题时值班监控员应负责配合进行处理,监控值班责任以考勤为准。

二、 监控值班管理

1、监控值班必须实行全天候监控,不得出现漏班,对井下瓦斯进行有效监测和传输,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2、监控员两人实行月出勤考核,每人每月出勤天数不

得少于22天,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考勤。

3、监控员需请假休息,由两人自行商量,具备请假手续,做好交接-班工作,经另一名监控员同意后,由另一人负责值班工作,并要由矿领导或安通科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行政办公室审核。

4、监控员必须按时打印报表和填写记录,并在每日早上10点前报送各部门签字核查。

5、监控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回报,并做好相应的故障记录。

三、 监控报警处理

1、出现断线现象时,值班监控员应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通知井下值班电工进行处理。

2、出现跑负现象时,值班监控员应及时通知安通科人员进行处理,瓦检员无法处理时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值班电工进行处理,各区域值班瓦检员必须协助监管并定期进行校正。

3、出现掉线现象时,值班监控员应立即检查监控系统和传输网络,按操作程序重新启动,任无法正常传输时应及时向监控中心回报说明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出现故障现象时,值班监控员应立即查找故障源,并立即向部门主管或值班领导反应情况,及时排除故障保障监控有效运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出现报警现象时,值班监控员应立即向部门主管和矿领导回报情况,制定措施立即组织人员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矿井出现断电时,立即向机电矿长(科长)报告,查明停电原因、影响范围及恢复时间,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监控室管理

1、值班监控人员负责打扫监控室、办公桌、监控电脑、定位电脑及网络设备卫生,定期维护监控电脑,协助更换人员定位标识卡电池。

2、监控值班室属于重点监护岗位,作为文明工作办公地点,严禁在室内进行违纪违法活动。

3、监控值班人员严禁使用外线录音电话进行私用。

4、监控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在早上8:00前开门,以便于矿井领导检查和签字。

5、监控人员要爱护室内的设施设备,严禁故意损坏或占为己有。

6、监控室内的各类图纸资料必须规范悬挂妥善保管,严禁随意堆放或丢弃。

五、奖惩管理(值班监控员均以考勤为准)

1、监控值班员必须按时规范填写相关记录,若与报表或电脑记录不相符,或者记录不全,处罚当班监控员20元。

2、每日打印的监控报表,值班监控员必须按时报送各

部门签字,未按时报送签字的一次处罚当班监控员20元。

3、与监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更不得使用监控电脑上网(监控人员允许时,矿部人员可以整理资料,但不得影响监控工作),否则上网一次罚款30元。

4、监控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有漏班现象,漏班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5、值班监控员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义务,出现断线、跑负、掉线未及时进行汇报处理,处罚值班监控员50—100元。

6、监控出现故障或报警未及时汇报或不进行处理的,处罚值班监控员100—200元,达到报警级别的'还应承担相关责任。

7、监控资料要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因个人疏忽导致监控资料丢失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200元罚款。

9、爱护监控室内公共财产,若因个人过失导致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

沐川县睿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井下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监测监控系统的作用,保障公司人员及生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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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测监控系统由主机、传输接口、传输线缆、分站、传感器等设备及管理软件组成的系统,具有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和声光报警功能,用于监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通风机开停状态、地压等。

(2)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要求的规定。

(3)经常检查设备的供电系统,防止因设备供电不正常造成通信中断。

(4)定期检查通信线路,确保通信的通畅,防止因施工、刮风、淋雨造成的线路损坏。

(5)定期对监测监控设备进行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6)指定监测监控维护人员,负责监测监控设备的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7)各单位新敷设或变更传输线路和设备的,须出具书面申请,报请自动化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施工,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方案图及相关规则进行施工,完毕后通知自动化办公室。

(1)做好监测监控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干燥通风;设备、布线排列整齐;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易挥发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烟火;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

(2)非本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3)除系统管理人员、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工作检查外,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查看图像及信息,不得更改计算机设置,不得在计算机上随意安装、拷贝、删除任何程序和文件,不得使用外部存储设备(包括光盘、优盘、移动硬盘等),不得在计算机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做到专机专用。

控画面,严禁任何人随意关机。

(5)值班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性,要善于根据监测监控数据或图像,分析并及时发现不安全情况;发现报警信号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处理,发现突发情况、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

第三章 监测监控职责管理

第五条 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运行维护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进行管理。

第六条 监测监控系统地面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设在矿井调度室或地面中心站,以确保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监测监控人员必须熟识监测监控设备使用方法。

第八条 监测监控维护人员定期对监测监控设备进行调校及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九条 监测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监测监控设备进行巡检、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第十条 监测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第十一条 绘制监测监控设施布置图,明确监测监控的种类、数量、位置、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监测监控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监测监控维护人员汇报。

第十三条 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监控设备的使用、悬挂由现场施工的采掘队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调度监控中心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

第十四条 严禁各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停用监测监控设备。发现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和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

第十五条 严禁各生产使用单位擅自中断监测监控线缆。因生产需要必须中断线路的,需上报调度监测监控中心,并通知自动化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采用“谁中断谁连接” 方式。

第四章 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修及费用处理

室提供技术协助。需更换设备时,由本单位提需求计划、领料、更换,费用划归本单位矿控成本。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八条 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履行职责、维护管理、有突出成绩者由自动化办公室报公司视情况给与精神或物质奖励。

第十九条 对监控值班失误、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泄密等致使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公司安全及生产管理的,报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采掘过程中造成监测监控缆线、设备损坏的,对使用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监测监控设备报废的,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第二十一条 未经上报并审批擅自中断线路的,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第二十三条 监测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人为因素造成误报警的,一次对责 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1)不按规定使用监测监控系统的;

(2)发现故障不及时报告和对故障不及时处理的;

(3)擅自改变监测监控系统设施位置和用途的;

(4)故意破坏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

监测监控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八

摘要:科技的发展进步提升了煤矿安全监控技术的水平,监控系统的性能愈加完善,实现了对矿井安全生产全过程的全面覆盖。随着煤矿开采规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大型、先进、智能的机械被应用到生产过程中,随之对煤矿安全生产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所以应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加强对安全监控技术与监控系统的优化调整,使其能够满足现代化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为当代矿井的高效生产保驾护航。

关键词:矿井开采;安全监控;监控技术;监控系统

分类号:td76

煤矿开采过程存在的风险因素较多,为保障煤矿开采能够安全高效的进行,做好煤矿井下作业每一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煤矿开采大多在地下完成,作业环境恶劣且复杂多变,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危害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煤矿企业的生产效率。因此必须构建覆盖整个井下作业的安全监控系统,为管理人员全面了解现场施工动态提供依据,同时应加强对安全监控技术的创新,实现对监控系统的改造升级,以便为改进和优化安全管理方案提供支撑。

一、煤矿安全监控技术与监控系统的作用

1.保障矿井生产安全

矿井能够安全有效的开展各项日常作业是实现矿井正常运营的基础,矿井的生产能力是反应矿井盈利的重要指标。一个矿井能否实现理想的生产目标,首要的问题是就是保证安全生产。煤矿开采处在一个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地质条件变化、瓦斯浓度、烟雾等因素都有可能给正常生产带来影响,所以必须借助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井下作业的全过程监管,采用先进的安全监控技术对煤矿瓦斯、一氧化碳、周围环境进行实时的监控;在生产工作区域主要位置,安装视频设备实现对生产全过程的动态反馈,为管理人員全面了解施工动态提供依据,通过视频内容排查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危险源等,降低各种风险因素对生产的影响。

2.实现对运输设备的安全监管

煤矿生产过程中的运输、提升、传送等环节都离不开钢丝绳和皮带,他们在长时间的使用过程中容易产生疲劳及破损现象,为保障生产安全必须及时对皮带及钢丝绳进行相应维护,严重时需要更换。矿井管理人员及操作员如何掌握钢丝绳和皮带的维护时间,才能避免由于维护不当导致的资源浪费问题或生产安全问题,这一问题可通过安全监控系统有效解决。在运输、提升等设备上安装实时监测设备,由计算机对收集到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将数据整合后提供给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以此为依据合理确定皮带及钢丝绳的维护方案,这样既可节省生产成本又降低了安全问题的发生概率。目前煤矿生产中常用的监测传送带及钢丝绳的技术为弱磁监测技术,该技术能够实现对钢丝绳及传送带的实时监测及预报。

3.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供电安全

现代化的煤矿生产,呈现出明显的机械化、自动化特征,越来越多的自动化、智能化仪器被应用到矿井生产中,提升了矿井开采效率和自动化水平。种类和数量都非常多的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离不开电力系统的支持,由于矿井生产的特殊性,加上复杂的环境,使得矿井用电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同时电气设备均要采用防爆型,防爆措施也不容忽视,因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多。建立矿井供电系统安全监测系统可实现对矿井用电电压及电流等数据的实时监测,一旦监测到电流、电压等数据超出正常范围,监控系统会立即发出警报,管理人员会根据监控系统反馈的信息做出及时应对,从而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组成

1.数据采集监测系统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的数据采集监测系统主要是收集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动态数据,将其经过相应的传输渠道传送至数据采集系统终端,为管理者更好的开展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数据采集由安装在相关位置的传感器完成,再由专用线路传递到监测分站,然后经过层层传送,最终传送至安全监控数据采集系统终端,终端对数据进行相应的处理、分析、整合, 再反馈给监测分站。

2.人员定位系统

监测监控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九

1、采掘工作面、主要工作地点、要害场所均应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

2、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

3、瓦斯检查员下井时必须携带光干涉瓦斯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米的胶管、温度计等。矿长、总工程师、采、掘、机、通风区队长、技术员、爆破工、流动电钳工、班长、监测监控工等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4、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三对口”制度。

5、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警标,并及时报告。

6、所有采掘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两次。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对临时停工的作业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7、井下所有爆破地点都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风或瓦斯超限区域内作业。

9、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10、通风区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通风区应制订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11、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并签字。

12、瓦斯排放实行分级管理,瓦斯浓度达到1%且未达到3%时,由瓦斯检查员负责排放,瓦斯浓度达到3%以上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并报总工程师审批由救护队负责排放。

13编制瓦斯排放措施时,应根排放地点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措施。排放时,必须认真按措施执行,责任落实到人。

14、加强瓦斯排放工作的管理,每次排放瓦斯都要登记备查。

一、全风压通风系统积聚瓦斯的排放

(一)矿井因停电或检修等原因停止主扇运转时:

1、主扇司机应及时敝开防爆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风;

7、经全面检查并认定安全后,立即向调度室(站)汇报。

通风条件但因未及时安装通风设施而造成瓦斯积聚时,要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措施,利用并联风路中风门进行调节(风量)性安全排放。

(三)如遇因煤与瓦斯突出或老塘冒落压出瓦斯而造成风流中瓦斯浓度骤高时,应该采取短路并联风路通风设施逐步进行调节(风量)性安全排放。

1、凡需启动局扇(包括风动风机、考克)排放瓦斯,一律采用“t”型风筒实行风流短路限量调节方法排放,以确保排出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量混合后的沼气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

2、当停风区中沼气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由瓦斯检查员启动局扇或打开压风考克恢复通风排放瓦斯。

3、当停风区中沼气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由通风班长或瓦斯检查员与保安工利用“t”型风筒控制风流排放瓦斯,使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其流经的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设置栏杆。

4、当停风区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或启封密闭,由通风区(科)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安全付总工程师组织通风、安全、救护、机电和所在单位人员按其所司之责进行瓦斯安全排放。

5、凡属临时安装局扇与加接风筒进行盲巷瓦斯排放时,要由外(下或上)向内(上或下)逐节加风筒(最前面的风筒必须使用5m以下的短风筒)进行限量瓦斯安全排放。

6、排放串联通风区(段)瓦斯时,应遵守首先沿进风方向开始排放的顺序的原则,只有在前方局扇送风巷道结束瓦斯排放并恢复正常通风后,方可进行后方局扇送风巷道的瓦斯排放工作。

7、排放瓦斯时,凡具备条件的地点,要利用瓦斯监测仪进行监控。

8、严禁局扇吸循环风状态下进行瓦斯排放,严禁“一风吹”或断续开、停局扇的办法排放瓦斯。

9、凡属规定编制专门安全措施而进行的瓦斯排放,均要明确撤人和设置栏杆的地点以及停电范围。属于密闭启封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除有排出密闭前和密闭内瓦斯的措施外,还应有打开密闭的安全措施,防止打开密闭过程中出现瓦斯事故。

10、凡是瓦斯排放工作进行前、后,均要向安全措施终审权限人员汇报与按“一通三防”安全调度日报规定内容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