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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五篇)

时间:2023-07-09 16:40:38 作者:曹czj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五篇)篇一

一、充分认识干部作风整顿的重要意义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是新时期党对干部的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干部的期望,是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需要。是实现“产业富民、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战略和建设陕甘川毗邻地区明星县的重要保证,是实现工业经济突破发展的有力保障。通过作风整顿,破除“官本位”意识,可以树立真心为民的干部形象。真心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的一生不过几十年时间,真正能够为党和人民干点事的时间是很有限的,大家一定要珍惜时间,珍惜岗位,为民尽责、为国竭力、为党分忧。

通过作风整顿,破除“小集团”思想,可以树立团结协作的干部形象。团结是大局,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人才,团结出干部,团结是各项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能不能搞好团结,是衡量和检查党员干部素质高低、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通过作风整顿,破除“推靠等”思想,可以树立务实高效率的干部形象。实干就是水平,落实就是能力。解决好当前改革和建设中的难点问题,最根本的途径就是真抓实干,最老实的办法就是一件一件地抓,抓一件成一件。

二、对照要求,检查不足

通过学习,按照**局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总体部署,对照局机关干部作风整顿相关要求,找准各自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对症下药,锐意改革,创新思维,不断完善自身工作。通过对照检查,我感到自己存在理论学习不深入、工作作风不扎实、缺乏开拓创新意识等问题。作为***局综合科科长,我认为在任何时候一定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个工作能力,不断强化组织纪律性,确保工作做到精益求精。

三、明确方向,努力整顿

一是要努力加强理论知识学习。

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每一份上级政策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握精神要点,提高理论素养与思想政治水平。坚持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在学习方法上,要积极参加经贸局机关组织的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同时在保证学习时间上,要坚持业余时间自学与单位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努力钻研政治理论、业务理论,学习经济知识、科技知识、历史知识,夯实基础,拓展视野,坚定信念,提高素质。

二是要强化工作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服务意识。

工作中做到踏踏实实、认真负责、精益求精,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最好的工作,用最好的服务为领导排忧解难。要按党员干部要求严于律己,始终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站在全县发展大局的高度思考工作,积极创新,使局机关办公室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三是不断改进工作,使自己更好的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

牢固树立以经济工作为中心、以为经济工作服好务为目标的意识,一方面进一步熟悉与了解经济情况与态势,从全县工业经济工作全局出发,思考工作方向;另一方面进一步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努力形成市场经济理念与思维;其次为严格遵守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四是进一步更新观念,树立四个意识。

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在工作中展现经贸局干部良好的工作作风,富于创造性,把握规律性,不断开拓办公室工作的新局面。

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五篇)篇二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对自身工作标准要求不高

一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有些业务工作处理不够及时,拖拉时间长,影响了工作效率,对某些工作存在应付现象。二是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对群众不够热情。三是有时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对事情处理的不够冷静。

(二)在日常工作中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

一是一日生活制度坚持地不够好,有迟到、早退现象。二是警容风纪方面要求不严,有时上下班混穿军装。三是不能正确对待自己,摆好自己的位置,看别人的缺点多,看自己的缺点少。

(三)从内心认为自己不会出现车、酒等方面的问题,就放松了对落实五条禁令、六个严禁、车辆管理八项规定等的要求。

(四)在工作中缺乏创新意识

一是在工作中存在完成任务思想,而不是尽最大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二是在思想上缺乏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意识,就象“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三是组织纪律方面存在侥幸心理。

二、对自身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不重视是主要原因,认识不到严谨的纪律作风对人的工作生活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在工作上,认为只要认真完成每一个过程就不会出现各项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三)对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在思想上认识不足。认为自己已经是军龄较长的干部了,就对一些生活细节不太注意。

(四)自己在部队学习工作了许多年,自认为业务水平还可以,就放弃了不断巩固自己的业务水平。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努力加强自身学习锻炼,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俗话说“打铁需要自身硬”。在部队建设的新形势下,部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适应部队新时期建设的需要,只有过硬的素质,才能保证过硬的工作。为此,我要从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文化素质入手,努力加强业务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本职业务水平。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工作实际,坚持为自己制定业务理论和文化知识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二)严格执行部队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一日生活制度,使自己的一日生活、工作规范化。首先是学习、熟悉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纪律,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二是把这些制度落实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中,令必行,禁必止,从小处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到警容风纪严整,按时上下班。

(三)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公正执法、执法为民思想。。培养自己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一丝不苟地工作,扎扎实实地工作,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注重工作质量。

(四)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部局“四个严禁”、“八项规定”、和部队的“六条禁令”,加强自我管理。对自身存在的一些小问题要及时消灭在萌发状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切实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五篇)篇三

在我国,“律师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的工作是通过担任刑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律顾问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所面对的是具体的、特定的当事人的具体的法律事务,但我们工作的效果将对社会产生一定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积极的影响就是,绝大多数律师严格依法办案,通过自己的工作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宣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法制意识;消极的影响就是极少数律师出于不良动机,通过伪造证据等非法手段为其当事人牟取非法利益,损害了司法公正,让公民对法制产生不信任感。所以,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讲,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我们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立场,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为己任。

江泽民同志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这次律师教育整顿“三项教育”中的一项内容就是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诚信是对律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是律师执业活动的生命线。过去在律师队伍中存在着一些不讲诚信的做法,比如对当事人委托事项敷衍塞责,玩忽懈怠,甚至只收费不办事,诱导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等等。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形象。所以司法部明确指出,要通过完善代理制度、律师事务所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责任赔偿和保险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诚信执业。但一个所的诚信形象需要全体律师共同打造。我们在和当事人打交道过程中,应自觉坚持诚信,哪怕是短短几分钟的义务法律咨询,都应当以一个诚实守信的形象出现在当事人的面前。只有坚持诚信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的欢迎,只有每个律师都讲诚信,律师事务所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通过认真自查,本人在执业活动中不存在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但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比如:认为自己仅是一名兼职律师,与专职律师天壤之别,所以很少与同行进行业务交流,制约了业务水平的提高;看到其他事务所有的律师与公、检、法办案人员打得火热,案源广、收入远远高于自己,有灰心丧气的情绪,甚至觉得做律师与旧社会的讼棍没什么区别,实在没有意思,等等。通过这次学习,我真正认识到律师是一个很崇高的职业,同时也为自己是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而感到自豪。更加坚定了在律师道路上继续往前走的信心。我不刻意追求名利,但我希望成为受老百姓欢迎的一名普通律师,这就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吧。

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五篇)篇四

我在这次律师教育整顿活动中,通过传达文件,学习我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使我在思想认识上有了很大提高;结合北京律师李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实例,对我的教育很大,教训极深。"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兹特将我的真实感受和心得体会列述于下,谨请大家不吝赐教。

一、从各种报道可以看出李庄其人给人的普遍印象是:高调、嚣张、满口大话、趾高气扬、目中无人,从李庄在其他地方威胁公诉人,甚至开车撞向检察官的行为,足见其傲气十足。律师作为法律精英,李庄却给人没有一点"儒雅"的印象;鲁迅先生说得好:"恐吓和谩骂决不是战斗。"李庄正是因为不懂得这个道理,肆意玩火才酿成了他今天锒铛入狱。李庄今天沦为阶下囚,完全是咎由自取。广大律师要充分认清李庄违法犯罪对社会和律师业的违害性,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在执业活动中,无论是查阅案卷、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还是分析案情、阐明观点、法庭论辩,都必须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决不能与当事人及委托人串通一气,以捏造事实、歪曲法律去赢得不光彩的胜诉,妨害司法公正。一定要分清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的界线,要经得起名利、金钱的考验,正确对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正确处理维护大局和拓展业务的关系,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如果中国没有了律师制度,那广大民众遇到法律问题,没有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就只有去找各级领导或者法院办案人员甚至院长,这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恶劣后果,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律师的使命,是依法为缺少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提供咨询,代理民事、行政诉讼,进行刑事辩护或者参与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活动,这就在公众与法律之间架起一道沟通的桥梁。因此,律师就应当尊重事实、忠于法律,依法行事,绝不能不顾事实和法律去搞歪门邪道。律师执业,只能依靠法律和事实去体现真理。遗憾的是,有个别的律师却法律信仰淡薄,职业道德缺失,见利忘义,见钱忘法,热衷于与司法人员"拉关系"、"搞勾兑",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使法律的卫士演变成了法律的践踏者,使律师的称谓为之蒙羞。因此,律师必须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国家和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地把律师职业与党和人民的事业、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永远不做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客观事实的事情。

三、任何职业都有自己的道德和操守,任何人也都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的诉讼原则。对事实,不扩大、不缩小,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依照法律和事实,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如果唆使当事人说假话、作伪证,教唆其串供,无疑是不顾事实的违法行为。李庄走上犯罪道路,每个法律从业者都应当引以为戒。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玩弄法律、践踏法律,就会如英国作家拜伦所说:"谁胆敢将法律轻蔑,他必在法律的惩罚下毁灭"。那么,律师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用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接受法律的监督,没有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一切法律人倘若只把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当做谋生的手段,势必导致"一切向钱看",成为"拜金主义者",甚至堕落到不顾一切地捞黑心钱,最终必将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唾弃、社会所淘汰,甚至被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碾得粉身碎骨。

四、在律师界仍有极个别的不良律师,其行为抹黑了律师形象,玷污了律师的职业。但决不是90%的律师都"出买灵魂和肉体"。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受党和人民信赖的。李庄的犯罪只是个案,应与整个律师队伍区别开来。我从事法律服务近二十年的所见所闻,律师与执法人员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清白的,出现个别律师、执法人员违法乱纪的事情,并不奇怪,但那只是个别,不是主流。律师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代理民事、行政案件,担任刑事辩护或者参与其他非诉讼活动,是国家法律制度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正义、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如果哪个律师明目张胆地去给执法人员行贿,那他是不想做律师了;如果哪个执法人员迫使律师给他行贿,那他也是不想当执法人员了。我相信,对于一个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来说,谁也不会拿着自己的饭碗开玩笑。因为,他们一旦丢掉了这个职业,必将遗憾终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律师,应该懂得自己有责任维护这个职业的形象,决不能为了"做律师"而放弃了做人。而要模范地遵纪守法,使自己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作为与不作为。否则,也落得与李庄同样的可悲下场。

最后,我扪心自问,过去虽无"肉体可出卖的",但也从未有"出卖灵魂"的想法。为证明自己是否说了假话,恳请广大民众和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及全体法律从业者对我进行检举揭发。我坚信,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其言行、举止,大家心里是有一杆称的。

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五篇)篇五

通过参加教育整顿活动,积极投入学习教育活动,本人深刻地领会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

首先是端正执业思想。在我们的律师队伍中,无庸讳言,确有些律师眼界低下,没有站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来对待律师职业。有的仅仅把律师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因而在执业活动中,不讲诚信,不负责任,为了使自己的当事人胜诉不惜贿赂法官;有的为了获取案源而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而一旦案件到手则敷衍塞责,于当事人利益不顾。凡此种种,与一个律师的应有品格是格格不入的。通过这次教育整顿,我更加坚信,过去走过的既是正确的,今后仍然要在正确的执业思想指导下,踏实奋进,精通法律,恪守诚信,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具体案件的承办过程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使我们的国家朝着依法治国的方向前进。

其次是遵守执业纪律,自觉以执业规范来约束自己的执业行为。在律师执业活动中,我始终把握一条:律师要在从业道路上稳健前进,必须自觉遵守执业纪律。实际上,执业纪律是律师职业道德的具体化和现实化,每一个具体的执业过程都反映出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可以说,执业纪律是职业道德的强制性规范,职业道德是执业纪律的内隐性要求。特别是处理与法官的关系时,我坚持一系原则:既不向法官提出违反法律和其他有违职业道德的要求,也不满足法官提出的违反法律和其他有违职业道德的要求。在与法官交往时,始终保持正常的关系。

在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从不向当事人作任何有违执业纪律规范的承诺,而是尽量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材料调查清楚,并依据法律提出解决纠纷的意见,实事求是地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实现代理目的。

再次要做一名称职的律师,首先必须提高道德水准。作为律师,其道德要求应当体现在多方面,对国家要忠于宪法和法律,要忠实于事实真相,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要用自己的实际行为促进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对当事人,要恪尽职守,诚实信用,用法律知识维护其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算得上具有较高道德水准的律师。在执业生涯中,我时刻注意用这个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执业行为。通过这次学习,我更坚定了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决心,无论遇到什么风浪,都将坚定不移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以实际行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