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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模板

时间:2023-07-09 16:51:37 作者:曹czj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模板篇一

在我国,“律师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的工作是通过担任刑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律顾问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所面对的是具体的、特定的当事人的具体的法律事务,但我们工作的效果将对社会产生一定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积极的影响就是,绝大多数律师严格依法办案,通过自己的工作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宣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法制意识;消极的影响就是极少数律师出于不良动机,通过伪造证据等非法手段为其当事人牟取非法利益,损害了司法公正,让公民对法制产生不信任感。所以,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讲,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我们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立场,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为己任。

江泽民同志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这次律师教育整顿“三项教育”中的一项内容就是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诚信是对律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是律师执业活动的生命线。过去在律师队伍中存在着一些不讲诚信的做法,比如对当事人委托事项敷衍塞责,玩忽懈怠,甚至只收费不办事,诱导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等等。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形象。所以司法部明确指出,要通过完善代理制度、律师事务所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责任赔偿和保险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诚信执业。但一个所的诚信形象需要全体律师共同打造。我们在和当事人打交道过程中,应自觉坚持诚信,哪怕是短短几分钟的义务法律咨询,都应当以一个诚实守信的形象出现在当事人的面前。只有坚持诚信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的欢迎,只有每个律师都讲诚信,律师事务所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通过认真自查,本人在执业活动中不存在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但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比如:认为自己仅是一名兼职律师,与专职律师天壤之别,所以很少与同行进行业务交流,制约了业务水平的提高;看到其他事务所有的律师与公、检、法办案人员打得火热,案源广、收入远远高于自己,有灰心丧气的情绪,甚至觉得做律师与旧社会的讼棍没什么区别,实在没有意思,等等。通过这次学习,我真正认识到律师是一个很崇高的职业,同时也为自己是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而感到自豪。更加坚定了在律师道路上继续往前走的信心。我不刻意追求名利,但我希望成为受老百姓欢迎的一名普通律师,这就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吧。

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模板篇二

我在这次律师教育整顿活动中,通过传达文件,学习我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使我在思想认识上有了很大提高;结合北京律师李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实例,对我的教育很大,教训极深。"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兹特将我的真实感受和心得体会列述于下,谨请大家不吝赐教。

一、从各种报道可以看出李庄其人给人的普遍印象是:高调、嚣张、满口大话、趾高气扬、目中无人,从李庄在其他地方威胁公诉人,甚至开车撞向检察官的行为,足见其傲气十足。律师作为法律精英,李庄却给人没有一点"儒雅"的印象;鲁迅先生说得好:"恐吓和谩骂决不是战斗。"李庄正是因为不懂得这个道理,肆意玩火才酿成了他今天锒铛入狱。李庄今天沦为阶下囚,完全是咎由自取。广大律师要充分认清李庄违法犯罪对社会和律师业的违害性,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在执业活动中,无论是查阅案卷、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还是分析案情、阐明观点、法庭论辩,都必须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决不能与当事人及委托人串通一气,以捏造事实、歪曲法律去赢得不光彩的胜诉,妨害司法公正。一定要分清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的界线,要经得起名利、金钱的考验,正确对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正确处理维护大局和拓展业务的关系,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如果中国没有了律师制度,那广大民众遇到法律问题,没有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就只有去找各级领导或者法院办案人员甚至院长,这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恶劣后果,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律师的使命,是依法为缺少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提供咨询,代理民事、行政诉讼,进行刑事辩护或者参与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活动,这就在公众与法律之间架起一道沟通的桥梁。因此,律师就应当尊重事实、忠于法律,依法行事,绝不能不顾事实和法律去搞歪门邪道。律师执业,只能依靠法律和事实去体现真理。遗憾的是,有个别的律师却法律信仰淡薄,职业道德缺失,见利忘义,见钱忘法,热衷于与司法人员"拉关系"、"搞勾兑",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使法律的卫士演变成了法律的践踏者,使律师的称谓为之蒙羞。因此,律师必须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国家和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地把律师职业与党和人民的事业、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永远不做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客观事实的事情。

三、任何职业都有自己的道德和操守,任何人也都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的诉讼原则。对事实,不扩大、不缩小,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依照法律和事实,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如果唆使当事人说假话、作伪证,教唆其串供,无疑是不顾事实的违法行为。李庄走上犯罪道路,每个法律从业者都应当引以为戒。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玩弄法律、践踏法律,就会如英国作家拜伦所说:"谁胆敢将法律轻蔑,他必在法律的惩罚下毁灭"。那么,律师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用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接受法律的监督,没有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一切法律人倘若只把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当做谋生的手段,势必导致"一切向钱看",成为"拜金主义者",甚至堕落到不顾一切地捞黑心钱,最终必将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唾弃、社会所淘汰,甚至被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碾得粉身碎骨。

四、在律师界仍有极个别的不良律师,其行为抹黑了律师形象,玷污了律师的职业。但决不是90%的律师都"出买灵魂和肉体"。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受党和人民信赖的。李庄的犯罪只是个案,应与整个律师队伍区别开来。我从事法律服务近二十年的所见所闻,律师与执法人员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清白的,出现个别律师、执法人员违法乱纪的事情,并不奇怪,但那只是个别,不是主流。律师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代理民事、行政案件,担任刑事辩护或者参与其他非诉讼活动,是国家法律制度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正义、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如果哪个律师明目张胆地去给执法人员行贿,那他是不想做律师了;如果哪个执法人员迫使律师给他行贿,那他也是不想当执法人员了。我相信,对于一个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来说,谁也不会拿着自己的饭碗开玩笑。因为,他们一旦丢掉了这个职业,必将遗憾终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律师,应该懂得自己有责任维护这个职业的形象,决不能为了"做律师"而放弃了做人。而要模范地遵纪守法,使自己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作为与不作为。否则,也落得与李庄同样的可悲下场。

最后,我扪心自问,过去虽无"肉体可出卖的",但也从未有"出卖灵魂"的想法。为证明自己是否说了假话,恳请广大民众和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及全体法律从业者对我进行检举揭发。我坚信,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其言行、举止,大家心里是有一杆称的。

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模板篇三

第一,把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思想认识上要与局党委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总结优点,找出差距,切实在提高思想素质的同时,把业务素质、业务水平提高一个档次,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最大限度上把业务上那些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相适应的,与形势、经济社会实际和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特别是在执法中有偏差,影响公安队伍形象的思想和现象。

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经得起考验,守得住底线。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是对自己的要求不严,学习抓的不紧。对政治学习不关心。政治敏锐性不高,政治鉴别力不强,敷衍了事,在政治学习时存在应付心理,没有把参加政治学习和主动接受思想教育作为一名党员的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因此,在看问题、想办法上政治敏锐性不强,前瞻性不够,只是立足目前,不能放眼长远。不能从严要求自己。平时虽然经常学习政治知识,但不够深入,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没有意识其精髓,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理论修养不到家。对学习自觉性稍差、重视不够以及政治鉴别力缺乏的问题。这些年来,自己在思想认识上出现一种倾向,总觉得理论学习是软任务,业务学习才是硬任务。除了在机关组织开展日常的政治学习外,自己抽挤时间、集中精力钻研理论少。在集中学习中,也是学公安业务知识多,学政治理论少。即便是抽挤时间学习理论,也是一些粗浅的,谈不上对理论的深刻探讨。

2、认为自己工作多年,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主观放松了在工作中不断学习的要求。工作水平的提高,必需与时俱进,而自己在工作方面存有依赖性,害怕自己做不好、做错,有时缺乏一定自信心。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的意识,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观念淡薄,密切联系有工作经验的老同志不够,缺乏虚心向他们多学习学习的思想。

3、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未能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很多情况下,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起色不大。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与实际相统一。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加强本职岗位工作的学习,树立创新的精神,立足现有条件,刻苦钻研,勤奋工作,树立爱岗敬业的的理念。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定要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服从领导,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工作上尽心尽责,求真务实,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虚心学习,不断丰富自身工作经验,把全心服务的宗旨观念真正落实到工作、生活行动中去。

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模板篇四

分队开展了一次全体大会。会议学习了着装规范、行为规范、督查考核办法,大家都觉得这次学习很有必要,我自我也深有体会。

为规范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本事和水平,树立城管执法队伍严格、规范、礼貌执法的社会形象,在大会上首先学习了上海市城管执法人员着装规范,执法人员在上岗、执勤、执法、值班(备勤)、操课、集会时,应当严格按照《上海市执法人员着装规定》有关要求穿着城管制服,并正确佩戴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制作、颁发的标志标识。

我觉得着装规范很有必要。经过学习我对城管制服着装有了更深的印象和体会,执法人员穿着制服应当随季按套规范着装,不得混穿。我会继续坚持这种着装规范习惯,构成良好的城管形象。为规范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本事和水平,树立城管执法队伍严格、规范、礼貌执法的社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我学习了上海市城管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用语要规范、礼貌,不得对当事人使用粗俗、歧视、训斥、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一般使用普通话,也可根据当事人实际情景,使用容易沟通的语言。执法人员应当掌握礼貌用语,根据不一样情景熟练使用,做到态度热情诚恳,表达通俗准确。执勤用语,一般组合为:称呼+请+说明理由+要求+多谢(再见)。如:同志,请协助(配合)我们工作,并说明理由(指出其违章事实),提出要求(处理意见),最终是多谢合作。执法人员应当举止端庄、行为得体、谈吐礼貌、精神饱满、纪律严明。

最终是督查考评细则,对着装规范、仪容规范、举止规范、用语规范、执勤规范、办案规范、廉政规范等都做了详细的要求和违规扣分处罚。自我在大会之后也认真学习,在主动学习的同时,同时也构成外部监督系统,一个培养城管良好的机制让自我更快更好的成为优秀的城管队员。

经过这次学习,我对自我的着装规范、行为规范会更加严格要求自我。也同时欢迎领导同志对我的督查考评。做一个合格的城管队员。

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模板篇五

四、始终坚持操守保廉洁。一名称职的人民法官,

除了需要具备法律基本素质,还要有高度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情操。“公正、廉洁、为民”是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也是人民法院的核心价值观。作为一名员额法官,应当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热爱审判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法官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五个严禁”和廉洁司法规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始终对法律和权力抱有敬畏之心。坚决守住用权的法律红线和党纪政纪底线,严格按原则、规矩和程序办案、办事情,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越轨、不出格,确保手中的公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行使。坚持做到一心为民、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参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专题学习心得体会5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公安机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提高全警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是提升公安形象的一项重大举措,公安将按照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以崭新的姿态、全新的作风、创新的精神,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向深入,奋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为创建全国优秀公安局打下坚实的基础。下面,我讲几点体会。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开展教育整顿是一次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大学习、大洗礼”、是一次与时俱进开新篇的“大行动、大部署”、是一次正本清源治痼疾的“大扫除、大整治”。

二、认真学习省厅、市局教育整顿方案,要对方案认真组织研究,紧扣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制定出符合分局实际的方案,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推。

三、要守牢队伍的政治属性这个根本,由此展开一系列政治建警、反腐倡廉、暖警惠警措施。以党建引领促队伍建设,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围绕“四个铁一般”标准,坚定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全方位领导贯彻落实到政治、思想、组织各方面,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四、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方向不偏,坚持从严治吏,从严管理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把干部的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让每一个干部都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

五、要切实担起分管责任,结合分管领域,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动真格、见真章。及时制定出台分局的教育整顿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形成领导带头、全警参与、上行下效、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模板篇六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教师职业活动最基本的要求,教师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导师。通过认真学习师德师风,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教师队伍师德师风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实现,直接关系到祖国的未来。

首先,要求教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事业。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是人民的教育事业,是天底下最光辉的事业。每位教师都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勤恳工作,甘愿为人民的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其次,教师要热爱学生。“爱生如爱子”是师德的一个重要体现。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真正从生活和学习等各方面去关心他们,才能促进学生发展。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规律,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工作,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还要教会学生学会做人。如果教师无爱生之心,则很难让学生敬佩、信服,以至于对平时的上课状态、心理反应和师生沟通都会产生负面影响。师德的另一体现是具有崇高的奉献精神。教师的工作责任重大而又极其艰辛。之所以说责任重大,是由于教师肩负着培育下一代接班人的责任,社会的未来掌握在教师的手中;之所以说艰苦,是由于教师工作条件艰苦,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的社会地位、物质待遇较低,甚至处于相对清贫的地位。尽管如此,教师还是应当以社会责任为重,努力克服困难,公而忘私。

另外,师德最外在的体现是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师除了言传,更要身教。每一位教师都应从自身做起,真正为学生树立一个模范的榜样,用自己的示范行为去感染每一个学生、教育每一个学生。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否则,“虽令不从”。因此,教师要自重、自盛自警、自励、自强,言行一致。只有这样才能“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总之,每一位教师应培养自己形成良好的师德,在师德中真正体现自我价值。道德立于心,工作成于手。“德”是赋予人灵魂的基石。道德的培养和提高,不管是对教师自身,还是对学生都是尤为重要的。此外,教师既要善于汲取民族精华并赋予时代精神,还要善于吸收古今中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文化,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既教书又育人,培养学生勤学好问、勇于创新,既打好科技素质基础,又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

“四心”师德在我心,使之时刻服务教育事业。

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模板篇七

通过参加教育整顿活动,积极投入学习教育活动,本人深刻地领会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

首先是端正执业思想。在我们的律师队伍中,无庸讳言,确有些律师眼界低下,没有站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来对待律师职业。有的仅仅把律师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因而在执业活动中,不讲诚信,不负责任,为了使自己的当事人胜诉不惜贿赂法官;有的为了获取案源而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而一旦案件到手则敷衍塞责,于当事人利益不顾。凡此种种,与一个律师的应有品格是格格不入的。通过这次教育整顿,我更加坚信,过去走过的既是正确的,今后仍然要在正确的执业思想指导下,踏实奋进,精通法律,恪守诚信,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具体案件的承办过程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使我们的国家朝着依法治国的方向前进。

其次是遵守执业纪律,自觉以执业规范来约束自己的执业行为。在律师执业活动中,我始终把握一条:律师要在从业道路上稳健前进,必须自觉遵守执业纪律。实际上,执业纪律是律师职业道德的具体化和现实化,每一个具体的执业过程都反映出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可以说,执业纪律是职业道德的强制性规范,职业道德是执业纪律的内隐性要求。特别是处理与法官的关系时,我坚持一系原则:既不向法官提出违反法律和其他有违职业道德的要求,也不满足法官提出的违反法律和其他有违职业道德的要求。在与法官交往时,始终保持正常的关系。

在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从不向当事人作任何有违执业纪律规范的承诺,而是尽量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材料调查清楚,并依据法律提出解决纠纷的意见,实事求是地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实现代理目的。

再次要做一名称职的律师,首先必须提高道德水准。作为律师,其道德要求应当体现在多方面,对国家要忠于宪法和法律,要忠实于事实真相,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要用自己的实际行为促进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对当事人,要恪尽职守,诚实信用,用法律知识维护其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算得上具有较高道德水准的律师。在执业生涯中,我时刻注意用这个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执业行为。通过这次学习,我更坚定了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决心,无论遇到什么风浪,都将坚定不移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以实际行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模板篇八

党的领导是律师制度之魂。《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执政党,律师应当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努力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奋斗者。律师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广大律师要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广大律师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律师队伍思想政治观念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在部分律师中还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的律师看不到主流问题,思想政治观念有认识上的偏差,不能正确分析和对待当前形势下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不单单强调文化教育方面,还应当包括思想政治建设这一课。

以人为本,就是讲:所有的形式都需要服从于实际。我以前就比较注重实务,而容易轻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轻视政治站位的重要性,政治觉悟比较低不重视培养自己的党性。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知道了党的领导才是我国进行一切建设工作的最重要的实际。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这是远远不够的,今后我还要深刻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认清党的工作的伟大内涵,过滤自己,提升自己。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律师事务所是一个承载着一群社会精英的社会组织,关于律所,包括司法局对其之管理,律师协会对其之管理,律所主任、律所管委会、律所合伙人对其之管理。不规范的、违法的律所管理乱象在社会中屡见不鲜,对于这些行业败类应当严格剔除出去。传统意义上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主任在章程和合伙人协议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在主任负责制下,主任具有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日常事务,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等职责。随着律师事务所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事务的日趋繁重,加上律师行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从事律师业务的同时对事务所进行管理已显力不从心,一方面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本身的律师业务难以兼顾,另一方面律师事务所主任并不一定具备管理一个规模较大所的能力,疏于管理,就可能出现问题。国内外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对这个矛盾已作出了有益探索,一方面管理与律师业务相分离,对事务所的管理主要由专门管理人才负责,律师则从自己并不擅长的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把全部时间精力投入到律师业务中去;另一方面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公司制度自创设以来就成为最重要的经济制度之一,在理论研究和实务中,公司制度得到了非常大的发展,已形成科学的和完善的体系。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各个律所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规模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但是无论何种律所管理模式都要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的规范内进行运营管理,这样才能发挥律所之于律师提供平台、之于社会提供服务、之于国家方便对律师行业管理的价值。

律师首先是人,做律师首先是做人。律师职业是注重独立人格修炼、自由思想塑造、经常拷问良心的职业。在人品和专业面前,更应以人品为上,坚守做人底线,捍卫法治公平正义精神,为法治进程尽献绵薄之力,才配称为律师。

律师虽然是为委托人服务的,应当以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为首要职责,但是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守住原则,应当不因当事人的喜好而无原则地迎合,甚至怂恿当事人作出错误选择。当事人毕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同时,所经历的法律事务亦有限,因此,在当事人所追求目的的商业模式设计,或需要法律保障时,律师必须运用法律精神、职业操守、专业知识及相关事务系统知识辅佐当事人进行合法合情合理的酌定,而不能随当事人意志逐流。

法典自被修订出来那一刻落后于社会。律师职业是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我的职业。社会的不断发展要求律师要不断学习,保持持续的学习力,否则,就很难驾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今年伊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开始生效施行,还有民间借贷解释等新规的出台,如果律师不及时学习,更换新鲜血液,被社会淘汰事小,因自身的落后而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便是难赎之罪了。

律师是正义的化身,是以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服务的,而不是靠下三滥的手段,我们应当加强对律师荣誉意识的培养,丰富律师职业的内涵,推崇律师职业精神,提升律师的社会地位,广大律师意识到爱惜自己的羽毛,提升自我,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尊重司法规律和法治精神,严格信法守法,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为国家为社会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