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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优秀19篇)

时间:2024-01-14 04:28:06 作者:雨中梧

活动方案的编写过程中,需要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最后,希望大家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制定出独具特色的活动方案。

低保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特别是抓好“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一是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了我市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清查整改工作;二是制定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统一思想,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载体,坚持“全面调查摸底、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查摆问题和征求群众意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整改。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我局在东风广场举办了社会救助政策专题宣传日活动,一是发放各类政策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00余条,并利用电视、网站、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城乡低保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清查整治的社会氛围;二是开通了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示范带动,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指导各乡镇(街道)的低保清查整改工作,规范民主评议的操作流程,市局一是制定了《城乡低保民主评议操作规程》,并通过对烟洲镇烟洲村进行示范性民主评议,带动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观摩学习;二是加强了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的业务培训,然后在全市全面铺开民主评议工作。

(四)严格程序,确保准确。为确保效果,我局要求各乡镇(街道)所有农村低保对象重新评定,严格按照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民政审批的程序严格进入,确保对象准确,并对清查整改的结果提出了“三个原则”:一是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要应保尽保,二是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应退尽退,三是保障人数要在4%的保障面以下,且以户为保的比例不得小于60%。

(五)强化公示,明确责任。为了让低保对象更好的接受群众监督,我局对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组拨付专款,规范制作固定公示牌,要求把救助对象姓名、地址、拟保金额、人数等内容全面公开。对清查整改后仍有低保“乱象”存在的,将责令乡镇(街道)重新整改,对违反政策的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整治进度。

目前,我市已基本全部完成低保专项清查整改工作,进入扫尾阶段。市局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将停发低保金,责令重新整改,并将继续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低保及各项民政工作,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整治成效。

经过各级部门的努力,目前,全市27个乡镇(街道)已基本完成了清查整改的宣传发动、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工作,整治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转变”:一是准确率得到提高,“关系保”、“人情保”全部清退,漏保、错保现象减少,特困户全部纳入了农村低保。二是户保率得到提高,以户为保比例大幅上升,“保人不保户”的现象逐步减少,整改效果比较明显。三是政策知晓率得到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程度提高非常显著,政策的界限意识明显增强。四是程序得到进步规范,低保的办理程序通过整改得到规范,公示力度明显增强。

四、存在问题。

(一)“保人不保户”工作有待完善。由于部分乡镇(街道)在操作时,重视程度不平衡,思想和标准不够统一,导致“保人不保户”现象仍部分存在。

(二)操作程序有待继续规范。有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存在怕麻烦思想,存在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工作走过场的现象。

(三)档案资料有待完善。少数乡镇(街道)由于前期整改工作不到位,需重新进行整改,导致低保对象档案资料填报不及时,影响整体整改进度及低保资金发放。

五、下步打算。

(一)进行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验收评估。根据《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即将扫尾,为切实保证本次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市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局将对抽取的86个村进行检查验收评估。主要采取“听”、“看”、“查”三个方式结合进行,通过对各乡镇(街道)的领导重视程度、资料填报情况和工作整改效果三个方面来鉴定结果。重点验收户保率未达到60%、保障面超过3.5%和群众意见大、频繁上访的村。

(二)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市局将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实施方案》(湘民发[2013]59号)和《关于全面做好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的通知》(湘民发[2014]16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市民政局30%的抽查比例进行后期抽查工作,并做好低保长期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对象“有进有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积极协调各乡镇(街道)在便民服务中心加挂“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承担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工作,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及时”。

常宁市民政局2014年9月24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简报一:

新的学期马上就要开始,如何让全市师生吃得更安全?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束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为期一周的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以全市大、中学校和幼儿机构食堂为对象,主要围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设备配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符合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安全制度的落实进行针对性检查。

“开学前期,市食药监局示范区(高新区)分局还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召开了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会,对该校后勤管理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说。培训会上,工作人员还对学校明厨亮灶工程、食物中毒预防及事故处置预案等工作进行了要求,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硬件设施设备配备不足、运转不正常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和隐患,食药监局派专人负责,督促学校彻底整改,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切实提高整治效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我们希望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保障畅通的食品安全投诉渠道来逐步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监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说。

简报二:

今(3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遂宁市食药局获悉,遂宁市食药监局与遂宁市教育局正式启动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了7个督查组,分片区督查各县区的专项检查情况。

日前,遂宁市食药局与遂宁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决定从9月开始针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此次行动要求各级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主动收回食堂对外承包权。检查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持证情况,是否存在滥用添加剂,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和记录等内容。务必做到学校食堂全覆盖,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

此外,食药部门还要求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重点,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成立7个督查组,分区分片对各县区局、分局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切实保障全市师生餐饮食品安全。

简报三:

季开学在即,为了有效防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8月30日,雁江区新场乡食安办牵头,联合食药监管所、教育管理组、派出所和卫生院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进行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过程中,大部分学校食堂都正在进行食堂全方位的清扫整理工作,为9月1日正式开学做准备。根据实际情况,检查组主要对学校食堂基础卫生情况、三防设施情况、餐具消毒情况、食堂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情况、消防用具设施设备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逐一查看。

检查发现,几所学校食堂的纱窗均有不同程度的破损情况,下水道防鼠栅栏损坏,公示栏上从业人员健康证信息未及时更换,有食堂备餐间未安装紫外线灯,未使用食品保鲜袋包装冷藏冷冻的鲜肉。

针对以上问题,检查组要求学校有关人员务必在9月1日开学前进行整改到位,必须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保障师生在校的饮食安全。

低保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审批手续规范、分类施保合理、三榜公示透明”为目标,结合“六看”内容对全乡低保工作进行全面专项整治,确保做到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真正实现“阳光低保”、“和谐低保”,为构建和谐xx作出积极贡献。

(一)看低保“七项制度”落实情况。看低保重新“洗牌”、低保年审工作中,低保核对、低保听证、低保复议、低保公示、低保备案、低保渐退、低保回访等七项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完善了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看低保对象准确界定情况。看乡村两级干部是否进行了入户调查;是否开展了低保核对、低保听证工作;听证会议是否由乡干部主持;听证人员选拔和组成结构是否合理,听证程序是否规范。

用黑板、橱窗、喷绘等方式如实长期公示;是否公布了民政、监察、信访部门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看“人情保”、“错保”查处情况。看乡民政所是否组织村工作人员和驻村干部,对近年来基层干部本人及其亲属享受低保的家庭做到100%入户核查,看低保确定过程中是否存在“人情保”、“错保”现象,是否及时纠正和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看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工作情况。村委会、驻村干部是否贴近群众、熟悉民情,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是否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受理窗口是否对求助对象进行登记,是否按受理程序和要求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达到“协同办理”、“快速响应”、“救助无盲区”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xx年7月17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7日—7月19日)。召开全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明确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和要求,对全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部署。

(二)全面核查阶段(7月20日-8月31日)。以村为单位,采取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民政所工作人员及驻村干部全程参与,村协助核查的方式,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逐一进行入户调查,入户核查率要达到100%,低保户见面率要达到100%。为我乡清退不符合对象提供准确依据。

(三)整治完善阶段(9月1日-9月20日)。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将专项整治活动中核查出的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对核查阶段查出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对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家庭要及时坚决予以清退。

四、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城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我乡决定成立xx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具体工作。

2018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乡成立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民政办,由民政办主任罗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成立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主任负总责,挂村干部、文书、妇女主任和各组组长为成员,全面负责该村的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既要认真复查清理,又要确保稳定。

二、复查清理范围和标准。

(一)复查清理的范围为:各村目前正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低保户。

(二)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予以清退。

1、低保人员死亡的;2、户籍迁出本乡的;

3、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如子女就学造成家庭困难,现已毕业已就业的;单亲家庭子女成年已就业的;孤儿成年已就业的;因病致贫现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其他脱贫情况。)。

6、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7、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好吃懒做拒绝劳动的;

6月29日乡召开全体乡干部、各村书记、主任参加的乡xx年城乡低保复查工作动员安排布置会,各村要召开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会,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等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复查清理。

各村要成立由村组干部组成的xx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核查评议小组,逐户对每个低保户的财产、住房、成员收入、劳动力状况等逐项登记,填写入户调查表(表附后)并签字,同时做好影像资料收集。

复查清理调查评议小组核查评议后,填写好乡xx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清退表(表附后),并及时将核查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对核查评议清退人员,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引发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此次复查清理工作在7月25日前全面完成,各村将在7月25日前将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入户调查表(附件2、3)、城乡低保复查清理清退表(附件4、5)报回乡民政办。

(三)乡审核。

乡人民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对村上报复查清理情况要逐一进行审核,不漏一户,必要的再进行入户抽查核实。

四、工作要求。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办事,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耐心解释,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要力求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杜绝优亲厚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对复查清理工作中有徇私舞弊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衡水市关于食品安全的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粮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粮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消除粮食安全隐患,大力整顿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证我市粮食市场无霉烂、变质、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无重大因粮食安全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整治重点。

粮食收购、贮存活动中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安全管理和粮食市场管理,加强粮食质量检测检验,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粮食确认被污染粮食依法处理,确保不发生因粮食而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搞好粮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立粮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刘金福任组长、副局长李诗臣为副组长,业务科、监督检查科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业务科,业务科长刘景荣任办公室主任。

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粮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局长刘金福带队,业务科、监督检查科等相关人员参加。按照政府时间安排要求对全区所有从事粮食收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情况记录归档,对不符合食品标准要求的责令整顿,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活动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在秋季开学之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食品、化妆品监督所领导的安排部署下,对全县学校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此次检查出动车辆10台次,监督人员32人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4家,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检查发现全县的学校食堂在食品安全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卫生制度不落实,从业人员缺乏卫生意识,对食品加工流程不熟悉,食品加工操作环节不规范。

2、部分学校食堂面积狭小食堂布局不合理,不能进行区域划分。

3、食堂内因设施不足进行分类摆放,加工流程不能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动物类食品和植物类食品加工未能分开,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

4、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进货验收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规范进行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市上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春雷行动”。现将我镇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市上文件要求,镇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春雷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本镇食品安全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明确镇市管所,派出所,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中小学等相关部门迅速组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整治内容,责任单位,责任范围,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组织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做好阶段性成效的工作台帐和月报制度。

二、多措并举,强化宣传。

我镇通过打横幅、村广播、大屏幕、宣传画等一系列手段多方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烘托气氛。4月10日召开本镇安全工作会,各部门进行交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做到人性化执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户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停业整顿,待符合规定,证照办齐后再经营;对不停业整顿继续经营者采取集中整治,一查到底给予取缔。

三、“春雷行动”整治工作。

1、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食品、冷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的个体经营户,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市管所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同时检查超市、商店销售米、面、油、酱油、醋五类商品有无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对没有标志的商品责令立即撤柜,作退货处理,在检查中发现2起销售未检疫的猪肉,并当场进行处罚,对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着重抓经营主体资格、前置审批、食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食品有效期等方面的监管取得成效。

2、加大食品源头污染,添加剂使用和过期变质食品专项整治力度。对8户农家乐,卤菜加工4户、餐饮业16户,3所学校进行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1户卫生许可证未年检,9户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我们立即通知市管所、卫生院,督促食品加工户办理卫生许可证,取得合法经营,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按标准操作,严禁使用敌敌畏,苯醇、非食品物和过期变质食品,如发现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依法追究责任。

3、对生猪屠宰户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对屠宰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使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严格实行查证。验据、检疫、检验制度,各尽其责,对违反食品安全的屠宰户坚决查处到底,给予重罚,由于管理到位,目前未发现一例有病疫进入市场。

4、强力推行无公害蔬菜生产操作技术规程,严格执行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禁止使用高毒有机磷农药,宣传禁药的危害性与危险性,使放心蔬菜让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镇3所学校严格按照阆中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操作执行,并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制定紧急预案,完善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库存环节监管和校园内小卖部进货渠道管理,申请镇政府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校园外的小吃部、小卖部进行集中整治,取缔4家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吃部,责令3家小卖部立即办理卫生许可证,通过整治,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阶段工作思路。

本镇食品市场的规范化程度不高,检测手段不够完善;食品卫生管理上有盲点、盲区、无证照加工经营点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带来重大隐患;少数非法食品加工经营者故意掺杂使假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危害尚未完全消除;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力度不够到位,体系尚未健全,给非法人员具有一定的市场空间。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强力推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食品安全源头抓起,发挥各职能部门监管作用,把隐患消灭在源头,加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种植业,畜产品监管力度,做好各部门间协调工作,采取职能部门以自查自纠为主,集中整治为辅,制定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各项工作任务。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市监〔20xx〕211号)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今年国务院对各省区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评体系中各项考评指标对标找差,针对薄弱环节,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行动、“铁拳”行动、“联合双打行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执法行动要求,梳理查处案件的重点类型、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认真组织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做到快查快办快结,争取在案件上有新突破,执法上有新提升。

二、专项行动开展时间。

20xx年10月15日至20xx年12月10日。

三、保障措施。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组员:相关业务股室、执法大队负责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四、职责分工。

(一)执法稽查牵头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协调相关股室指导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执法问题。

(二)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组织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未落实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等违法行为。

(三)知识产权运用保护股组织查处食品商标侵权、广告违法案件。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落实好“诉转案”机制,积极发现案源。

(五)执法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涉刑案件移送工作,并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适时组织专项抽检。

(六)登记注册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要配合办案单位落实“处罚到人”。

各相关股室要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紧盯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易发生违法行为关键点,深挖案件线索,及时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并跟踪督办指导。发现重大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执法大队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认真落实专项行动要求。

各业务股室、办案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对各省区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评体系食品案件考评指标,确定查办案件重点,靶向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对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食品违法案件,发挥综合执法优势,集中执法办案力量,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二)突出重点,查处违法案件。

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违法行为从严从快组织查处。

1、重点场所:小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村集市、食品经营户,校园周边餐饮店、大中型餐饮单位、小型餐馆、高速服务区、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流动酒家、养老院、医疗机构、建筑工地食堂、网络订餐线下餐饮服务单位等。

2、重点品种:生产经营粮食加工品、酒类、食用油、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蜜饯)、肉制品、炒货食品、糕点,进口产品、冷藏冷冻食品,食品添加剂、凉拌即食食品、生鲜肉品和水产品、豆制品、蔬菜、米面制品等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食品品种。

3、重点环节:生产经营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仓储销售及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等环节。

4、重点问题:“两超一非”问题(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问题),掺杂掺假问题,食品生产“小、散、乱、差”问题,食品污染问题。

(三)严格督査,加强执法办案情况通报。

建立督查机制,由挂钩执法大队、各基层所市局领导带队,根据国务院对各省区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评体系食品案件考评要求,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不定期对各基层所、执法大队进行督查检查。执法稽查每半个月通报一次各办案单位查办案件的进展情况。

低保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台阶,根据介休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介煤安发[2012]99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加强“双基”建设和责任落实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我公司安全生产基础,把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向深入,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公司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组长:常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总工程师。

工会主席。

机电副总经理。

通防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安检部部长。

技术部部长。

机电部部长。

调度室副主任。

信控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部。办公室主任:安检部部长。

(兼)。

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布署、统一组织,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安排,负责跟踪落实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中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安检部负责督查专项整治过程中所查隐患的整改落实。其它专业部门要配合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对连辖区内的隐患进行积极整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工作中的落实情况。

实;技术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业现场的日常检查情况。

3、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全,各种图纸资料、设备检测资料、调度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4、隐患排查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业现场的台帐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报表制度;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环节、危险场所和危险品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建立普查档案,实施监控预警。

5、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开工前是否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在班前进行学习贯彻。是否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按要求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会审,是否严格按规程要求组织施工。

6、井下瓦斯、水患、火灾、煤尘、顶板、机电、机械和运输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进展情况。

7、地面以防范坍塌、滑坡、坠落及防洪防汛为重点的整治情况。

8、应急救援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危险点排查情况,是否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及治理措施并按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9、介休市煤炭工业局2012年安全摸底大调查和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第九督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和重大灾害防控治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10、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培训、全员培训和特工种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并不定其检查进展情况。

11、安检员配备足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安检员检查日记和日常隐患五定表是否落实到位。

专项整治按照“各部门自查自整,公司集中检查和逐月循环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宣传布署(4月20日以前)。

公司利用安全例会、调度会和班前会等形式在基层连队中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宣传和动员,使专项整治方式、内容、要求和意义深入人心,并定期将整治进展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2、全面整治(4月20日-11月10日)。

4月30日以前,各部门对辖区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5月10日前公司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查出的隐患要求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每月中旬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并定期开展防治水大检查、“雨季三防”大检查等专项检查。

组织好顶板管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大会战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活动期间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检查准备工作。

3、回顾。

总结。

(11月11日-12月20日)。

公司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材料的方式报集团公司和介休市煤炭工业局。

六、工作要求。

1、整体推进,检查整改。各部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公司于每月中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检查,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查出的隐患,各部门要积极整改,安检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2、周密安排,突出重点。安检部牵头,督查室监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区域,确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对其进行重点监管。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安全例会、调度会、班前会及通讯等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营造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要做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和工作总结等资料的整理汇总工作,并按期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切实把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深入一线开展工作。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推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再上台阶。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市上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行动。现将我镇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市上文件要求,镇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春雷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本镇食品安全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明确镇市管所,派出所,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中小学等相关部门迅速组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整治内容,责任单位,责任范围,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组织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做好阶段性成效的工作台帐和月报制度。

二、多措并举,强化宣传。

我镇通过打横幅、村广播、大屏幕、宣传画等一系列手段多方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烘托气氛。x月10日召开本镇安全工作会,各部门进行交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做到人性化执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户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停业整顿,待符合规定,证照办齐后再经营;对不停业整顿继续经营者采取集中整治,一查到底给予取缔。

三、“春雷行动”整治工作。

1、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食品、冷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的个体经营户,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市管所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同时检查超市、商店销售米、面、油、酱油、醋五类商品有无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对没有标志的商品责令立即撤柜,作退货处理,在检查中发现2起销售未检疫的猪肉,并当场进行处罚,对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着重抓经营主体资格、前置审批、食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食品有效期等方面的监管取得成效。

2、加大食品源头污染,添加剂使用和过期变质食品专项整治力度。对8户农家乐,卤菜加工4户、餐饮业16户,3所学校进行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1户卫生许可证未年检,9户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我们立即通知市管所、卫生院,督促食品加工户办理卫生许可证,取得合法经营,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按标准操作,严禁使用敌敌畏,苯醇、非食品物和过期变质食品,如发现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依法追究责任。

3、对生猪屠宰户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对屠宰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使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严格实行查证。验据、检疫、检验制度,各尽其责,对违反食品安全的屠宰户坚决查处到底,给予重罚,由于管理到位,目前未发现一例有病疫进入市场。

4、强力推行无公害蔬菜生产操作技术规程,严格执行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禁止使用高毒有机磷农药,宣传禁药的危害性与危险性,使放心蔬菜让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镇3所学校严格按照阆中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操作执行,并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制定紧急预案,完善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库存环节监管和校园内小卖部进货渠道管理,申请镇政府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校园外的小吃部、小卖部进行集中整治,取缔4家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吃部,责令3家小卖部立即办理卫生许可证,通过整治,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及《东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镇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联合行动,普查建档,分类整治;要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加强巡查监管,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规范管理与帮扶发展相结合,把我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加强督促检查,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1、主要任务:

(1)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全面开展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用药检查;查处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查处蔬菜生产环节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等行为;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化学物质的行为。

(2)强化农(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加大我镇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品种、范围和频次,及时对当地生产、销售的大宗农产品和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对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区域和单位进行跟踪督导整治,依法处理不合格的农(水)产品及其经营者。

(3)开展认证农产品专项检查,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监督管理。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蔬菜生产环节属地管理责任制,明确产地所在村、土地发包方及蔬菜种植户在蔬菜生产质量安全上的责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控系统,实现检测数据管理信息化。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蔬菜、生猪及其肉品、鸡肉和其他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农药、兽药、饲料和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

重点单位:主要农产品(含水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点)、科技示范园区,以及农产品种养企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兽药、农药、饲料和肥料、种子等农资生产、经营场所(厂、门店),特别是近年来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资品种和生产经营场所。

重点区域:主要农产品(含水产品)产区、农产品消费和集散地。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全镇大型农产品(含水产)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点)使用违禁药物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的农药、兽药、渔药残留阳性率进一步下降,其中: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4.5%,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4.5%,全镇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注册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及个体小型养殖场的禁用渔药残留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禁用禁售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工商分局、经贸办牵头)。

1.主要任务:

(1)依法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整治,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2)大力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完成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发证工作。严格市场准入,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对质量问题突出的行业实施专项整治,实现行业规范化管理。

(4)加强日常监督力度,贯彻落实“六项制度”监管措施,深入开展普查、巡查、抽查、许可和回访工作;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物质备案制度,建立、实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召回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水平逐步提高。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加工品、白酒、饮料、儿童食品、食用植物油、调味品。

重点单位:生产必备条件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差、隐患多、质量问题突出和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域,行业比较集中,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区域以及消费者投诉较多、被媒体曝光较多的区域。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我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我镇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问题。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工商分局牵头)。

1.主要任务:

(l)严把市场准入关,坚持依法登记,先证后照,证照齐全,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召回和退市等自律制度;检查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3)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加大监测的后续处理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以中秋、“十一”、元旦为重点,突出抓好应节食品整治;结合“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饮用水、奶制品、月饼、糖果、饼干、方便面等。

重点单位: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

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大型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镇、村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镇卫生防疫组牵头)。

1.主要任务:

(l)全面开展餐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清查,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程序和资料归档保存,并对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的力度。

(2)对餐饮业、自制食品的商场、超市及学校饭堂的食品原料使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肉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过期重复使用原料、滥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等行为。

(3)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检查餐饮单位的餐具消毒情况,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配送的餐具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餐饮业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

重点单位:小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工厂饭堂。

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彻底解决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国药、卫生防疫组牵头牵头)。

1.主要任务:

(l)开展药品注册核查及一、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资料核查,打击虚假申报行为。

(2)开展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向注射剂(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飞行检查,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复查工作,以国家及省重点监管、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被举报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专项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修订)》,严格市场准入;重点规范经营主体行为,进一步完善特药监管;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品种的监管力度,开展对植入医疗器械在流通环节的专项检查。

(4)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大容量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注射剂、生物制品、特殊药品、植入医疗器械、避孕套等高风险品种。

重点单位:高风险品种的生产、经营企业。

重点区域: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高发地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对境内在审、已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注册资料的真实性核查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镇经贸办牵头)。

1.主要任务:

(1)制定《**镇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猪肉质量安全、生猪屠宰进行全面专项整治,我镇与屠宰企业签订《保障生猪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责任书》。

(2)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保证举报查处率100%;加强镇屠宰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线。

(3)完善镇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和硬件设施建设并认真检查督促落实,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完善定点屠宰场的生猪进场检查检验制度和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落实病害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

(4)认真贯彻屠宰方面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针对某些薄弱环节,加强政策研究,探索新的整治和管理方法。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出场生猪产品。

重点单位:镇内定点屠宰场。

重点区域:镇内偏僻结合部、旧村落出租屋等私宰行为高发地方。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我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规违法查处率达100%;完善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及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工商分局、质监站牵头)。

1.主要任务:

(l)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质量档案并进行现场核查,逐步实现动态监管。

(2)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查检验的能力和水平。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以及国家质检总局《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细则》里列入的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电热毯、防爆电器、农业生产资料等产品,特别是纳入生产许可或3c认证管理的上述产品的终端产品。

重点单位: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或获证后降低取证时生产条件的企业或黑窝点;近两年各级监督抽查问题较突出的获证企业;曾经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和媒体曝光比较集中、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

重点区域:无证生产企业集中地区;监督抽查合格率低地区;已形成产业集群区域的中小企业、质量不稳定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视普查建档的情况确定重点区域整治范围)。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我镇家用电器等终端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基本解决纳入生产许可、3c认证管理的企业无证生产问题;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证后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100%,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已售出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格产品100%召回;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基本得到杜绝。

1.主要任务:

(l)对出品玩具获证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产品不得出品,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其出口质量许可证。

(2)对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产品不得出口,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注销其卫生注册登记资格。

(3)加强实施出口运输包装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检验合格的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依法严惩出口食品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施标志的违法行为。

(4)加强对出品灯具、小家电、摩托车、儿童服装、与食品接触器皿、家具等高风险敏感产品的重点监管,提高抽查率和检出率,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出国门。

(5)通过拉网式清查加强对备案或注册养殖场、蔬菜种植场及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备案和注册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6)对进口废物原料的码头进行全面清查,对涉嫌非法入境的废物原料,坚决予以100%退货或销毁;对进口废物原料卫生检疫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摸底检查,规范卫生处理的流程及检验秩序,确保工作质量。

(7)全面推广和应用加工贸易地区检验检疫执法监管辅助系统,建立和完善电子通关联网核查制度,全面加大对进出境货物的抽查和稽查力度,逐步实现对进出口商品质量风险预警,落实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处进出境商品的全面质量监管。

(8)全面清查异地转单进口货物、异地货源及市场采购出口货物的检验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产地检验监管制度,提高检出率,确保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9)加大对逃避检验检疫行为的稽查和处罚力度,利用全申报系统核销数据,对集装箱等法检物报检进行一次专项稽查与清查,对查出问题立案调查,确保违法违纪行为得到严肃查处。

(10)结合年审,对代理报检公司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清理,通过签订《承诺书》及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报检员扣分制度及诚信分级管理等措施,严防“飞单”现象的发生,规范代理报检行为。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进出口食品及其他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进出口产品。

重点单位:凡有过进出口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国外政府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有过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进出口企业;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黑名单”企业;在检验检疫监管中发现生产不合格出口产品的企业;逃避检验检疫监管的进出口企业和代理报检机构。

重点区域:整治工作中要重点把好口岸查验关,批次管理关,源头管理关和标准适用关。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非法进口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备案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100%得到清查;出口玩具获许可证企业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进出口高风险敏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逃避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逐级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提出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二)第二阶段为普查整治阶段(10月16日至12月10日):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建立档案,分类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切实解决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总结经验,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制定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对专项整治工作逐级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村、部门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形象出发,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迅速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各村、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

要切实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将专项整治的任务逐级落实到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分片负责,落实责任。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305号),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管,进一步强化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大惩处震慑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整治中的难点问题,做到步调一致,切实提高整治效能,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分析舆情动态,及时研究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二)普查建档,分类整治。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发[]23号、国办发[2007]57号文、《东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本方案要求,针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产品和服务,制作相应的检查表,在证照办理、生产经营条件、管理制度、工艺技术、质量和安全标准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及其依据。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联合检查,按照每一家经营单位一张表格的方式,填列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并按要求逐项对照,分类提出整治意见。

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生产经营条件达不到基本要求、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要坚决取缔,并依法严肃处罚,涉嫌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证照不齐或虽具有证照但达不到发证条件的,要责令立即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对生产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完善,未采用相关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经营,质量不稳定的,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责令召回产品,并严肃依法查处。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企业登记数据,全面普查建档,实现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数据库,实现动态监管。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整改的,要明确时限,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三)指导帮扶,建立机制。

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和帮扶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小作坊全面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改进工艺技术,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

要充分利用此次普查成果,明确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加强日常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特别加强对上述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地区的监管。要加强对依法取缔、停产停业单位的监管,严防违法生产红营现象产生。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记录,对有良好安全质量记录的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市场准入、检验检测、出口通关等方面提供便利。对具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者,要加强巡查抽检的力度和频度,并向全社会公布。要抓紧研究和建立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抓紧修订我市特色产业,行业急需的强制性标准和地方性标准,创建一批食品安全放心社区,放心街道。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揭露制售假冒伪劣的社会危害性,及时报道典型案件,曝光制假售假人员、单位和问题严重的地区、市场,大力宣传整治行动成效。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有关部门每个月至少联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发布权威信息,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要广泛深入宣传国务院第503号令,加强对中小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技术、质量安全标准等的教育,提高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

(五)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检查和督促落实,凡不按本方案要求制订措施、普查建档、落实整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产品安全事故频发、区域制假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或是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村,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行动中搞地方保护主义、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推诿扯皮的政府工作人员、部门邻导和有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依纪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定西市安委会第五次会议精神,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县委安监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我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在公司***年安全生产月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改善安全管理体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巩固既有成果实现全面提升;加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力度,突出重点危险源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管控;强化应急管理,促进企业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的提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全员参与承诺。通过有效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进行。

三、工作重点。

(一)、夯实基础管理。

1、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并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

式通知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限期验收,并登记存档。

3、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按要求规范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形成企业安全档案管理体系。

(二)、强化教育培训。

1、建立安全培训机制,落实安全培训制度,切实做好培训需求的辨识、培训的实施和培训效果评价。检查、安排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年度资格证件复审并考试合格,严控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

2、组织督导好全员培训,结合实际,因人制宜,突出培训重点,按照规范的培训内容,强化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循序渐进的提升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基本素质。

3、安全培训中要不断创新培训模式,灵活施教,并学习借鉴其他先进企业的经验,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强化现场管理。

1、加强危险源监控管理。

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随时掌握企业重大危险源信息,并实施分类监管。同时,要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和建章立制,完善监察设施,落实监控责任,确保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此外,企业要对高温预热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重点监控。

2、抓好维、检修作业的管理。

(1)、检修作业环节、交叉作业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工作:一是制定检修方案;二是签订安全协议;三是组织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四是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检修作业中要落实以下要求:一是施工中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措施;二是带氧气、乙炔等切割、补焊危险作业,要实时检查氧气、乙炔等瓶具是否存在漏气现象,氧气、乙炔瓶是否安装有效适用的压力表,并保持其距离,确保安全作业,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检修中严格遵守停、送电规定,办理停用电工作票,各种电气设备指示灯、指示牌、仪表、保护装置要运行正常;按周期对电气设备、绝缘用具进行安全测试;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程,保证供、用电手续完备。

3、加强外协施工及相关方的管理。

一是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区分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二是对在本企业从事生产活动的相关人员(包括临时进厂从事技术服务、施工检修、等人员),纳入安全培训范围,开展入厂教育,并按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职业危害、岗位风险及预防措施告知,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四)、规范应急管理,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规范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等环节的管理;二是结合作业现场的风险特征和事故特点,完善作业场所、各岗位的应急处置方案;三是定期组织开展逐级的应急预案培训、宣传教育和实际操作演练,及时补充和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企业应急响应能力;四是配置风险要求相适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其他物资,并做好应急装备、器材和其他物资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控制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因此,各级领导要思想端正,态度明确,充分认识水泥行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带领职工投身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来,通过不懈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大的安全隐患,相关单位要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同时,上报公司,由公司指定单位限期整改。对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贻误安全隐患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通报批评并严厉处罚。

(三)、公司安全环保处对各单位各类隐患将认真分析、汇总,建立隐患整改记录。按照隐患整改要求监督落实整改。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汇总工作。

(四)、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总结交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展开。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瘦肉精”监督管理,确保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根据省商务厅决定从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6月1日,区商务局将在我区开展为期1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和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家禽屠宰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和商务部关于加强生猪、畜禽肉品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全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中深入开展以打击屠宰含有“瘦肉精”的畜禽、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真正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6月10日至30日)。

依据省商务厅《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我区实际,突出整治重点,明确整治目标。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责任。要采取召开会议、进厂宣传等方式,使屠宰企业从业人员充分认清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积极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安全食用肉品常识,提高病害肉的鉴别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7月1日—2012年1月10日)。

按照整治目标和任务,重点开展以下整治活动:

1、“瘦肉精”排查工作。着重查找屠宰企业是否屠宰含有“瘦肉精”的畜禽;是否配备有检测“瘦肉精”的基本设备(如试纸等);检测“瘦肉精”的人员是否经过省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如发现问题肉品是否按照无害化处理要求进行处理等。

2、屠宰秩序整顿工作。重点查找屠宰企业是否严格落实畜禽进厂检查验收、肉品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肉品销售台帐管理等制度措施;是否存在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等现象,如存在上述现象制定哪些整改措施。

3、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结合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一时查找和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期限。整改期限内仍然完不成的,要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区商务局将会同区畜牧、质监、等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同时,要做好迎接国家、省、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细化工作制度,明确工作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大保障力度,强化监督抽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做好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的保障工作,对未配备“瘦肉精”检测设备的屠宰企业要督促尽快完善。根据责任分工制定“瘦肉精”监督抽检计划,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对定点屠宰企业的重点环节要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查频次,扩大检测范围。省厅将委托权威检测机构每季度对各市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抽检,并进行通报。

(三)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惩处。区商务、公安、畜牧、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瘦肉精”各监管环节的紧密衔接。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以及伪造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要注重“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健全工作制度。要强化“检打联动”,发现肉品等样品抽检不合格的,要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查处。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普及肉品消费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编印普法宣传小册子向养殖户、屠宰企业、肉品经营户等发放,宣传“瘦肉精”的危害以及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及时公布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实行“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非法生产经营者和问题肉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舆论监督,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整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关于整风肃纪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教师作风建设。按照《北票市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整风肃纪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好状态、好作风、好业绩”为标准,以“庸、懒、散”整治为重点,以“抓教育、查问题、促整改、严管理”为方式,着力解决全体教职工及干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狠抓作风、苦练内功、外树形象、立足基层、为民服务创一流”的工作格局,为教育提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证。

二、整治重点。重点解决当前干部教师中存在的八个方面问题:

1、工作不务实,争先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创先争优意识差,工作中满足现状,不能做到事争一流、敢为人先。

2、思想不解放,创新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思想僵化,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工作凭经验,缺乏创新意识。个别教师及干部工作缺乏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遇到困难绕着走,碰见问题就回避,只讲客观理由,不找主观原因,在工作中只讲表面工作,缺乏创新探究意识。

3、履职不尽责,敬业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精神状态差,缺乏工作激情,不想事、不干事、干不成事,思想涣散、精力分散、工作懒散。个别教职工及干部对工作不负责任,在位不在岗,在岗不谋事,不尽责、不敬业,消极应付,被动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4、制度不执行,纪律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组织纪律涣散,迟到早退。个别教职工及干部工作时间干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开会期间、上课时间接打电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用不文明言语挖苦讽刺学生,歧视放弃有问题学生;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对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越级上报。

5、作风不过硬,实干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对学校工作及学生工作情况不明、底子不清,“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应付了事。个别老师、干部落实各级的决策部署不坚决,行动不迅速,讲条件、打折扣,找出各种理由推三阻四,作风浮漂,工作不细致。

6、责任心不强,经常请假,甚至常年请假不上班。不服从工作分配,拈轻怕重,不思进取。

7、党性不坚决,组织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只讲待遇,不讲奉献,牢骚满腹,消极懈怠。个别教职工及干部不服从组织安排,只想个人安逸、升迁,对组织决定的事情说三道四,背后散步小道消息,说一些不利于团结的话语,煽风点火。

8、相互不协调,配合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工作中协调意识差,遇事不沟通、不提醒,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各自为政。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5年11月16日——12月16日)。

1、精心部署,快速启动。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具。

体安排活动开展情况。

2、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要求各教师在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利用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学习《关于开展整风肃纪活动的实施方案》、学习有关教育法规和先进教育理念等。人人都有自学笔记(11月1次,12月2次,2016年1月1次)。

3、查找问题,剖析原因,认真组织以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整风肃纪活动。以学校为单位建立6个小组,组织学习和讨论,会议记录不少于2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3月31日—5月5日)在此阶段,全面检查落实学习和自查自纠工作,召开总结大会,对在作风建设执行较好的教职员工,作为优先评优条件之一,凡在作风建设、行风建设方面出现反响较大、意见较多的人员,在评优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不等参与评优晋级等。对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人员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整风肃纪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明华(党支部书记、校长)副组长:张立永(副校长)。

张振东(副校长)。

成员:

冯殿伟工会主席宝洪生会计邢轶民教研员。

樊中辉波台沟小学校长宫献明下烧锅小学校长马岩中心幼儿园教导主任。

五、工作要求。

1、全体教职员工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这一活动,把活动精神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

2、在活动过程中要完成的自我剖析材料、改进措施及自评总结必须于相应阶段结束前上交。在活动结束时上交学习笔记(笔记不少于4000字)。

3、严明工作纪律。一是严明执行纪律,凡学校安排决定的事项、作出的决定,各教职员工必须认真执行,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二是要严明责任纪律。要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内容、标准和形式。凡是对本职工作抓的不力,广大干部群众及学生反映强烈的,一律追究其责任。三要严明廉政纪律。全体教职员工要遵纪守法,对各项规章制度要坚决认真贯彻,用法纪规范自己的行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活动总结

在县食安办的正确指导和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我镇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用实际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领导,抓好食品安络建设。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全镇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大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研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前我镇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乡村两级人员已全部配备到位,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将充分发挥熟悉乡情村情的优势,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重视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镇食品安全宣传方案,以食品安全宣传月为抓手,重点突出对《食品安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在乡镇集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标语;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张贴食品安全彩图;印发宣传彩页在集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场所向群众和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进行宣传,引导群众健康饮食,提高群众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利用村干部开会时间对各村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培训。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县里组织的培训会。会同农委、镇科协、兽医站对种植、养殖大户进行无公害种植、养殖技术以及动物防疫培训。

三、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

一是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学校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项监管责任。学校利用班会、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二是抓好对流动餐饮大棚的管理。近年来,农村人口减少,流动餐饮大棚几乎完全取代了原先农村的互助式村宴。但流动餐饮大棚本身硬件基础差,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我们一方面开展对流动大棚经营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卫生意识,一方面督促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抓好红白事活动饮食安全的监管,切实保障人员密集场所的食品安全。

三是监控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全年到大戴家墓穆民养殖小区入户宣传4次,印制宣传页800张,宣传内容为如何科学、健康养殖肉羊。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小区建大型户外宣传牌,呼吁全社会共同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为确保“两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现就开江县“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确保食品经营单位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督促食品提供者健全各项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二)实行食品安全分级保障制度。

对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实施三级保障,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为加强领导,落实各岗位责任,成立“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应急组、市场监管组和驻地监管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组长:张林。

副组长:刘玉红黎军。

成员:潘孝烈王刚顾永军袁云波。

工作职责:负责研究部署、综合协调、人员调配、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黎军为主任,袁云波为副主任。

(二)各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1.食品安全保障综合协调应急组。

组长:王刚。

成员:李兴平张昭。

工作职责: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对违法行为调查处理。

(2)做好“两会”期间对食品安全示范街区、主要商业街、旅游景区、宾馆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对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实施食品安全二、三级保障。

2.食品安全保障市场监管组。

组长:潘孝烈。

副组长:顾永军。

成员:李君王东冬张军卢海燕。

工作职责:

(1)在“两会”前对城区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2)对“两会”期间重点接待的酒店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督。

组长:黎军。

成员:袁云波雷红艳张尚军潘后树。

工作职责:

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驻点监督,确保食品绝对安全。

四、具体措施。

(一)重点接待的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完善追溯体系,实行全程监管,确保提供的食品成品、半成品质量安全。驻点监督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范开展工作,每天对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及储藏保管的卫生条件和加工操作卫生状况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现场监测,发现问题当场纠正。要加强对菜单的审核,杜绝使用列入禁用食品名单的食品及原料。

针对“两会”期间人员集中这一特点,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充分做好技术保障、物资保障和经费保障,合理配备应急力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置。提前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做好有关处置工作,努力把危害降到最低。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古交市煤炭工业局文件【2017】163号《关于印发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排查、治理各种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各种“三违”行为,严防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二、工作内容。

容。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

成员: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安全专项整治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1、安全专项整治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采取部门、区队、班组每班自查自纠,安全专项整治小组综合排查。

2、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落实整治进度。对不能及时治理的上报公司,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预防措施限期整改,并按规定逐级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通风瓦斯专项整治;

3、机电运输专项整治。

4、顶板管理专项整治。

5、打非治违。

1、建立通风瓦斯管理机构,完善通风瓦斯管理制度。

2、矿井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完善可靠,采区实现分区通风,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6月上旬,矿井对通风系统、设施、设备进行全面隐患排查,中旬集中整治。

3、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地点实际风量达到规定要求,杜绝工作面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现象。按规定建立测风站,按规定进行实时测定风量,对风量不能满足需要时,查明原因,立即整治。

4、井下出现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有详细的处理情况记录。风筒悬挂整洁,风筒无漏风,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3m;临时停工的作业面不得停风,暂时停工的作业面打好栅栏,悬挂警示牌,停工的作业面及时打好密闭;若有瓦斯超限作业地点,立即撤人,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安装开停传感器。

6、按要求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现象。严格瓦斯检查制度,矿井所有机电硐室、作业地点、回风流、栅栏、密闭等地点按规定检查,严禁空班漏检,所检数据真实可靠;按要求填写瓦斯报表、检查牌板、记录本,实施“三对口”管理。

7、建立合格的安全监控系统,探头数量、种类、及其安装使用和调校符合规定,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各类传感器送有资质部门进行检测、调校。所有作业地点、工作面回风中、主要机电硐室按规定安装传感器,各类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达到规定要求,特别是作业面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距工作面5m、距巷道顶板、帮壁0.3m安全地点,随着作业的延伸、环境而移动,保证监控有效;矿井监控室实施24小时值班制,所有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8、岗位作业规范。矿井各工种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9、安全培训。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煤矿安全知识、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1、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机构和队伍,完善防治水制度。

施工责任;探放水必须编制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严格遵守。

3、配备合格的专业探水设备,杜绝采用非专业探水设备进行探放水。

4、积极开展水文地质调查,建立矿井水文观测成果台账。6月上旬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水文地质调查,目前时正雨季,实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并记录好。

5、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并在《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注“三线”(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

6、严格做到“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杜绝顶水作业现象。

7、在雨季期间,井下水患区域不得安排人员进行作业,在暴雨时必须全井撤人。目前雨季盛期,必须随时掌握井下涌水动态,实时观测矿井涌水量,一旦发现水量突然增大,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查不出原因时,全井立即撤人。

观察水泵、水情是否有异常,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矿领导汇报及时处理。

9、完善地面防治水设施。6月上旬对矿井主、副井口,工业广场泄洪水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维护,严防地表水流入井下。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对矿区采动范围的地表实地踏勘,发现陷落区,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充填,开挖排洪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陷落区。

1、完善矿井双回路供电,当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且二回路电源均带电运行。备用电源是柴油发电机组,基本满足矿井排水、抽风、提升用电。矿井必须加强对柴油发电机组的维护、保养,并配备足够的柴油,防止外接电源停电。

2、取缔淘汰落后的机电设备,杜绝非煤矿许用机电产品入井使用,机电设备要有安全标志及防爆标志,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完好率100%。在隐患整改过程中,对所有设备进行清查,对淘汰落后产品全部撤出。新添置的设备,机电部要严格产品准入井制度,对“三无”产品严禁入井。

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风电闭锁。“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保护装置。

4、加强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日常检查,建立检查台账,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现象。6月份,对所有井下机电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设备检查台账,针对检查出问题及时整治并做好记录。

5、提升绞车及运输机车的保护装置齐全有效,斜井运输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可靠,并能正常使用。矿井全面检查提升、运输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保护装置是否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6、绞车安装有声、光信号装置,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6月上旬检查、完善提升信号装置,实施声、光并用,确保信号准确。

7、切实加强斜井运输管理,按要求定期组织进行运行性能试验,建立运输检查、试验记录台账,保证运行安全。矿井全面对斜井运输进行维护,每月机电部门定期对运输设备进行运行性能试验,并提出运行试验报告。

8、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建立机电设备、设施管理、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提升运输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9、岗位作业规范。矿井各工种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按照《太原市煤矿顶板管理办法》(并煤安发【2013】400号)要求,矿井进一步建立健全顶板管理领导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负责机构,落实顶板管理责任,完善顶板管理工作制度、管理责任制等。严格执行顶板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支护质量管理,根据煤层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情况,合理制定采掘工程支护设计和作业规程,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提高锚杆支护质量,锚杆的材料、长度、拉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悬吊;加强对交叉口、硐室、绕道和车场巷道的支护管理;加强采掘工作面过断层、陷落柱、老巷、煤柱、破碎带、应力集中区域等特殊情况时的综合技术评价管理,制定并落实通过方式和安全技术措施,对顶板支护材料、设备的材质严格把关。加强顶板方面的现场管理,强化顶板支护和日常维护,加强监测监控,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五)打非治违。

强度、超定远、超层越界、证件超期)。矿井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违法施工顺序存在赶工期、抢进度现象;

2、超时联合试运转或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

3、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

4、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销号擅自组织生产;

5、整合矿井和在建矿井施工队伍存在资质证照不全、转包或违法分包;

6、其他各类非法违规行为。

七、工作要求。

l、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责任,指定专项整治负责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2、明确职责,认真负责。各专项整治小组要对照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深入现场,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加强对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短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及整改方案,定期整改。

3、统筹安排,保障投入。各部门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4、注重实效,狠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要以这次安。

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整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纪委晋纪发[2011]25号文件《关于以“正风肃纪、创优环境”为主题在全省深入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的通知》及市、县纪委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优化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经中心常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象、创优服务环境为着力点,严格按照省纪委确定的“五不准”要求,认真开展整风肃纪集中教育活动,务求机关干部职工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观,服务效益进一步增强,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活动主题。

这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主题是:整风肃纪,创优环境。

三、

主要任务。

这次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要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典型示范为引导,以正风肃纪为手段,以健全制度为重点,施帜鲜明地弘扬优良作风、纠正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狠刹歪风邪气惩处违纪典型,凝聚发展共识,达到思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工作目标。

(一)认真动员部署,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

1、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袁纯清同志在省第十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和在省委十届一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之风、真抓实干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和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良好作风。经机关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每周一为固定学习时间。

2、弘扬优良作风。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大力传承和弘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以优良的作风提信心、鼓干劲、促发展,切实把党员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凝聚到谋转型、促跨越、保和谐上,使干事创业成为主旋律,使勤政廉政成为作风建设的核心要义。

3、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价值观严重扭曲、吃拿卡要、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没有规划好的人生》和《“正风肃纪、创优环境”警示教育资料片》,在此基础上,要精心组织一次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集体谈话。

4、自觉规范言行。要在省委确定的“五个不准”基础上,切实严格执行“六个不准”规定:一是不准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二是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三是不准上班时间到茶舍、歌厅、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四是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五是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六是不准在工作日内中午饮酒。通过自学规范,努力变“六不准”为“六自觉”、“六严守”。结合系统党委确定的“六比六看”活动,要在整顿月活动中,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通过主题征文、座谈讨论、岗位争先、建言献策等具体活动,着力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而借此机遇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素质精粮的中小企业服务队伍。

(二)开展集中整治,狠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廉政准则》,不搞闲话生非、拉拉扯扯,严禁吃拿卡要。对此,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排查,对影响恶劣的案件,要认真查实并进行严格处理。

2、坚决杜绝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人和事。为开展好这次作风教育整顿工作,机关要专门成立作风教育整顿月活动办公室,由支部书记、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支委和各股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专门对干部出勤、上岗纪律、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抽查,同时要具体就办事公开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特别是要重点查办推诿扯皮、虚于应付、不负责任、挥霍浪费的违规违纪问题。

3、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这次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不仅要抓好当前工作,而且要对去年整肃工作纪律专项活动进行一次“回头看”,凡通过“回头看”发现有顶风违纪现象的,要在这次集中教育整顿中从严进行整改。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专人组织。为确保此次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取得应有成效,特成立作风教育整顿月活动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梁国强(支部书记、中心主任)。

常务副主任:郝志鹏(组检组长)。

成员:张建廷(支部委员、安全环保股股长)。

史曙光(办公室主任)。

王少鹏(计划统计股股长)。

张成生(生产技术股股长)。

王国华(财务审计股股长)。

办公室设在支部办公室,举报电话为:

组长(中心主任)联系电话:***。

常务副组长联系电话:***。

机关行政办公室电话:7832326。

(二)加强制度建设。这次集中教育活动不仅要抓监督检查,更要抓制度规范。要建立和完善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相互配套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上,努力推进作风建设的常态化。特别是要把这次集中教育整顿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长期坚持下去,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室下来,推动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促指导。围绕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中心活动办公室主要成员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重视解决典型问题,及时予以公开曝光;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推动中小企业服务方面的整体工作。

(四)狠抓工作落实。这次教育整顿月活动关系到全年。

工作的成败,关系到中小企业服务队伍形象的进一步改善,必须通过狠抓落实才能切实解决作风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不仅要下大力气推进工作,更要通过制度化的执行来保证工作效果。当前,要同时把教育整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通过系统全面的考核来促进各项活动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经营单位严格自律,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原则,健全农药市场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农药登记备案市场准入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健全县、乡、基地(合作社)农药连锁配送体系,从源头上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药市场整治,使我县农产品质量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不在我镇出现,限用高毒农药全部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在蔬菜主产区、基地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基地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权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明白纸、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沂水县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宣传力度,对制售假劣农药、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公开曝光,营造“安全用药人人有责,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农药市场监管氛围。明确工作职责。农业、工商、安监、质监、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各司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抓好农药生产、经营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镇农药经营网点的布局规划、农药登记备案市场准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及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等工作;安监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监督打击假劣农药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要依法取缔;质监部门负责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有毒有害农药非农药用途的监管工作;确保限用农药不在果蔬茶等基地上使用。

清理农药经营主体。农业、工商、安监等部门要联合行动,依法取缔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农药经营店,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人员进行从业技能培训,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一)宣传培训阶段(3月1日——3月31日)。利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播放录音等多种形式进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经营主体清理阶段(4月1日——4月30日)。对全镇的农药经营单位经营主体进行清理整顿,对符合农药经营条件的所有农药经营单位配齐身份证识别器和条码扫描仪,达到可追溯管理。

(三)市场检查阶段。

1、(3月——8月)依托农药市场登记备案准入大厅,对所有农药产品开始登记备案、市场准入,重点检查市场上的农药产品有无未经备案的,对未经备案的农药产品严格查处。

2、(3月——10月)组织对全镇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用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使用国家不准在蔬菜果品茶叶上使用的禁限用农药。

3、(5月——10月)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所经营的农药产品是否经过备案;是否黏贴电子标签;非高毒定点单位是否经营高毒农药;经营台账是否记录真实及时全面。对存在以上问题的,严格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4、(10月——11月)组织大棚等保护地用药专项检查,严查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总结全年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由镇食安办牵头,农业、工商、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组成联合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

组长:郑潇峰。

副组长:凌庆华陈朝阳。

成员:黄海磊郑志强王元凤徐朝清吴峰平王秋永各班班主任。

具体监管职责:

总务主任陈朝阳同志负责食堂原料和成品的采购监管,安保主任林锦清同志负责食堂食品贮存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工作和食品留样的监管,工会主席黄海磊同志负责食堂饮食质量的监管,副校长凌庆华同志负责食堂存在问题的整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班主任负责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监督、食物中毒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另见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班会、讲座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加大食堂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合法经营,服务育人”的意识,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学校监管责任人坚持定时进食堂查验制度,认真查找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食堂经营者整改。分管副校长每月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工作期间规范穿戴,专人做好食堂日志,大宗物资采购票据、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各种记载,食堂进货渠道规范,坚持索证、索票,严查非法添加剂食品、地沟油、病死猪肉,过期和“三无”食品,防止“有毒有害”、“不干不净”、“乱添乱加”、“不明不白”、“参杂参假”的食品进入学校,新鲜蔬菜上架保管,“一洗二清”,猪肉“一洗二泡三高温”,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经常对餐具、食堂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严格食品及原材料保管工作,要求干杂、蔬菜分库存放,生食、熟食分开存放。

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

禁止食堂和食堂小卖部出售各种“零食”(方便面、饮料、矿泉水不属零食),严禁教师及家属子女在校内向学生出售零食及其它物品,不准教师家属子女及其它住户未取得卫生、经营许可证者不得在家中煮饭菜向学生出售。

1、工作监管不到位,根据发生不良后果的轻重及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班主任未对本班学生提出严格要求和教育,学生在校内无证摊点买食品而出现问题,该班主任当年不能评先进,学校依据情况的严重程度惩扣班津。

3、食堂不按上级有关规定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的添加剂,腐烂食品、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如果出现学生食用了有毒、腐烂等食品而出现不良后果,学校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查处,追究食堂承包负责人相应的政治、经济、刑事责任。

4、食堂从业人员等未按卫生部门的食品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要求,学校查到一项或一次处食堂经营负责人罚款100元以上。

5、学校教职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私下给学生出售食品,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屡教不改的教职工立即打报告调出本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