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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管理制度(实用20篇)

时间:2024-01-11 22:16:16 作者:翰墨

规章制度对于组织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它可以提高组织运作的效率和质量。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的行为和管理而设立的一套制度体系,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可以明确员工的权益和义务,保障组织的正常运作。在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考虑到组织的具体需求和特点,制定规章制度需要团队的共同努力和讨论,确保其合理性和科学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具设备管理制度

1、地质、测量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

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

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罚。

4、仪器设备的借用、专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行检验。如不经批准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

5、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擦拭,并擦拭机油。

6、经纬仪、水准仪在下井前要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走时,应避免剧烈的摇摆和碰撞。使用后要用绒布轻轻地擦拭仪器上的灰尘、水气、油污,迁站时,仪器和三角架必须分开搬运。夏季在太阳下使用仪器时,必须用伞遮住,防止日晒。

7、激光定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进行监管,光束调整和核验由测量部门负责。

8、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放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不准用手提着或怀抱着开箱。

9、仪器在取出前,应松动各制动螺旋,一手握底座,一手握支架,将仪器轻轻地放在支架上,并立即旋紧联结螺丝,待确定牢固后手方可离开仪器。仪器箱放在附近,严禁坐人。

10、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将仪器各个部件调整到正常位置,再装入箱内。

11、在外出或下井时,首先检查背挂是否牢靠,装车时严禁倒置并将仪器放在软座上或抱怀中。

12、使用者必须熟悉仪器结构、性能及各部位的作用,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13、仪器应放在干燥、通风良好、温差变化不大的房间里,仪器箱内应放干燥剂而且要有专人定期检查,若有损坏或发霉现象,要及时修理清除,仪器的拆卸和修理要有专人负责。

14、对过期或淘汰的仪器或设备要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及时更换,并推广使用先进设备、新技术。

工具维修管理制度

规范机电维修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机电维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机电维修部的工具管理。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工具的申购及具体负责工具管理。

2、管理处仓管员负责工具的簿房盘点工作。

1、《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制定下一年度《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经理审批。

(2)《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a、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

b、预计费用;。

c、购买时间;。

d、用途。

2、机电维修部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管理处仓管员对所领用工具记录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3、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机电维修部主管统一填写《领料单》,经服务中心主管批准后,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到仓库领取并负责暂保管。

(1)机电维修部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领取一套个人使用工具。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补领一次。管理处仓管理员应对员工所领工具簿记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2)个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不准乱打乱撬;。

b、用力应适度;。

c、测量不同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万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净工具。

(3)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理员应做好登记。

(5)员工辞工、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机电维修部,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工具通知财务部扣发相应的钱款。机电维修部主管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簿记在《组长保管工具登记表》内,并在'备注'一栏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用的工具。

(6)机电维修部主管每月18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其立即补齐。

(7)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经理助理批准后上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公用工具管理。

(1)员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部门之间借用公用工具都应在机电维修部主管处借用;主管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2)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2)条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对各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

--调整皮带,对于磨损严重的皮带应更换;。

--检查、调整碳刷,如碳刷磨损超过新装时的1/2则应更换;。

--检查启动电容,如变形、膨胀或开裂则应更换;。

--检查或整修接线头;。

--调整机械间隙至合理位置;。

--清洁外表,必要时涂上防锈油;。

--拧紧所有紧固螺栓。

(3)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公用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经机电维修部主管确认,服务中心主管及物业经理批准后可以以旧换新。对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由主管填写《报废工具登记表》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

(5)机电维修主管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机电维修部主管会同管理处仓管员一起对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主管的'责任。

(6)对于换下来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负责报废处理。

(7)对于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则应重新申购。

6、管理处仓管员每月25号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簿记在《仓管员保管工具登记表》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尽快制定计划申购。

2、《工具领用登记表》。

3、《工具借用登记表》。

4、《报废工具登记表》。

5、《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表》。

维修工具管理制度

1、为避免仪器因错误操作出现损坏,在仪器设备使用前应详细阅读标准操作规程,使用时应登记,并详细记录使用情况。如发现故障,须及时报告该仪器管理人员,并协助查明原因,详细记录。仪器程式故障可参照产品说明书由该仪器管理人员自行解决。

2、仪器故障在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自行解决时,应进行报修。报修仪器应经室主任及本部门主管同意,填写仪器检修单报本院仪修室。大型精密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和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拆修。

3、仪器修复后,应督促维修人员应在仪器维修记录本和检修单上详细填写检修情况,更换的`零配件、修理费等事项。验收人员应认真验收,并在检修单上签署验收意见。

4、各类维修记录资料应及时整理存档,妥善保存,作为该仪器设备档案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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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工具管理制度

规范机电维修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机电维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工具的申购及具体负责工具管理。

2、管理处仓管员负责工具的簿房盘点工作。

(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制定下一年度《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经理审批。

(2)《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a、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

b、预计费用;。

c、购买时间;。

d、用途。

2、机电维修部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管理处仓管员对所领用工具记录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3、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机电维修部主管统一填写《领料单》,经服务中心主管批准后,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到仓库领取并负责暂保管。

(1)机电维修部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领取一套个人使用工具。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补领一次。管理处仓管理员应对员工所领工具簿记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2)个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不准乱打乱撬;。

b、用力应适度;。

c、测量不同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万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净工具。

(3)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理员应做好登记。

(5)员工辞工、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机电维修部,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工具通知财务部扣发相应的钱款。机电维修部主管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簿记在《组长保管工具登记表》内,并在“备注”一栏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用的工具。

(6)机电维修部主管每月18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其立即补齐。

(7)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经理助理批准后上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公用工具管理。

(1)员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部门之间借用公用工具都应在机电维修部主管处借用;主管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2)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2)条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对各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

――调整皮带,对于磨损严重的皮带应更换;。

――检查、调整碳刷,如碳刷磨损超过新装时的1/2则应更换;。

――检查启动电容,如变形、膨胀或开裂则应更换;。

――检查或整修接线头;。

――调整机械间隙至合理位置;。

――清洁外表,必要时涂上防锈油;。

――拧紧所有紧固螺栓。

(3)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公用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经机电维修部主管确认,服务中心主管及物业经理批准后可以以旧换新。对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由主管填写《报废工具登记表》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

(5)机电维修主管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机电维修部主管会同管理处仓管员一起对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主管的责任。

(6)对于换下来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负责报废处理。

(7)对于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则应重新申购。

6、管理处仓管员每月25号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簿记在《仓管员保管工具登记表》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尽快制定计划申购。

1、《工具保管登记表》。

2、《工具领用登记表》。

3、《工具借用登记表》。

4、《报废工具登记表》。

安全工具管理制度

一、材料领用根据模具配料单,填写领料单,由主管经理签字后到仓库领取。配料单以外的增补领料,必须在领料单上注明增补原因,再以组长确认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领用。加工后的余尾料一律交还仓库保管,不可随地乱扔,违者按规定处理。

二、砂纸、油石、油类、手套等消耗品领用,均须在领料单上注明用途,经组长确认再由主管经理签字后仓库领用。

三、借用工具由仓库保管员保管,借用人必须在仓库保管员作借用登记手续后借取,借用人对借取工具负有保管及使用权,用完后及时归还仓库,同时作好归还登记手续。无故损坏或丢失借用工具,借用人必须按原价的50%~100%赔偿。

四、公用工具如吊环、钢丝绳、铁棒、铜锤、木块、板手等,放置在规定位置,使用人用好后自觉将工具清理后放回原处,用后随地乱扔或不放回原处的规定处理。

五、领用工具由组长负责领用保管。工具领用必须填写领料单并由主管经理签字后到仓库领取。领用工具久用报废后,需再领用必须以旧换新。

六、仓库保管员负责管理库房材料和工具,负责材料和工具的领用登记。每月按模具编号统计并每月5日前上报统计表。

深圳市鸿骏达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2001/11/12。

工具设备管理制度

一、领用工具时应填写《工具领用登记表》,实行工具报损制度。

二、领用者应爱护工具,对损坏的工具经工程主管确认后方可以旧换新。

三、对大型工具应建立严格的`报损制度,并按照财务相关制度及《采购控制程序》进行。

四、对工具实行个人负责制,谁丢失谁负责赔偿。

五、对于公用工具及大件工具应由班长负责进行统一管理。

六、对在工作中损坏的工具应向工程主管汇报(同时将损坏的工具交回管理处集中处理)方可领取。

七、对于损坏的工具由管理处定期进行统一销毁(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

八、对于专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一旦损坏应填写损坏原因,如属人为损坏则需进行赔偿,如属自然损坏则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办理。

九、绝缘棒、手套、鞋等监视和测量工具定期送检。

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单位。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三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坠落、灼伤、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类:。

(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包括验电笔、低压、高压通用验电笔、绝缘杆、个人保安线等。

(二)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安全帽、脚扣、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

(三)安全围栏(网)和安全标识牌包括各种安全警告牌等。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第四条按照实际所需制定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上报计划,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第五条安全工器具毁坏、增配,由各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依据台帐及有关规定批配。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

第六条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第七条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使用必须做好记录。

第八条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

第九条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报废标签,并由检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检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并将报废的安全工器具上报备案后处理。

第十一条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工作由使用班组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工器具应按周期及时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对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四条安全帽应按电力行业标准配发。

第五章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职人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第六章安全工器具的考核。

第十七条在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和报废等管理工作中,违反以下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产品质量要求。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其后果由购置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安生部负责对电气安全工器具和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的厂家进行资质审查,并负责到货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在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上,违反以下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和清单,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规范、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合格证号等。台账不健全或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安全工器具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3、电气绝缘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5、安全工器具应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并由试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试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6、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由班组、部门负责组织。

7、雨季前对工器具应及时进行检查。

8、将安全工器具分类别编号,同类别的实行统一、顺序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9、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由本人写明原因,经核实后,方可重新领取。丢失者或因个人原因损坏者,按50元/顶扣罚。

第十九条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责人必须认真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是否进行了周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违反以上任意一款,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安全工器具使用和维修单位(人)不得任意更改工器具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部件。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安全工器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按规定重新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维修工具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公司工具管理,保证工具得到正确使用、维护及保养,杜绝工具的人为损坏和流失,提倡自制专用工具和先进工具的使用,最终达到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3职责。

4.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工具的管理工作,指定专人管理本单位工具帐、卡及具体工具管理工作。

4.2公司设备动力处负责审批上报工具的领用和换新工作及检查考核各单位对工具的使用、保养和管理情况。

5.1个人工具由个人管理和使用的工具。

5.2公用工具由集体保管和使用的工具。

5.3自制专用工具是特用于某种或某类工作的工具。

6.1所有工具必须建帐。

6.1.1设备动力处应建立“公司工具汇总台帐”,各单位建立“单位工具汇总台帐”、“公用工具登记台帐”、“个人工具登记台帐”及“自制专用工具登记台帐”。

6.1.2各单位对使用的工具建立“公用工具领用记录”并派专人对工具进行管理,保证帐物相符。

6.2工具的保养与维修。

6.2.1个人工具由使用人员负责进行保管、保养,公用工具由所属班组或单位进行保养,禁止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工具而造成工具损坏,做好工具的润滑、防腐、卫生及电气部分的维护,始终保持工具良好状态。

6.2.2工具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保持工具的'完好,在本单位无力修理的工具由设备动力处负责上报审批进行外委修理。

6.3工具的申报、换新和领用。

6.3.1因增加定员需领新工具时,领用工具单位应到人事处办理证明,按“个人工具配备标准”上报申请和工具计划经设备动力处审批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3.2因工作实际需要领用新工具时,领用工具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申请和工具计划,经设备动力处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3.3每季度第三个月1日前,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具情况,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报废工具报出以旧换新工具计划,并附中国范例带报废证明,报废的工具入仓储处废品库统一处置,设备动力处将按照工具使用年限要求对计划进行审核,后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未达到使用年限报废工具,公司原则上不予购买,如单位确实急需的,可由设备动力处核实情况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购买,工具使用单位必须承担一定的购买费用。

6.3.4各单位领工具时,须持领料单到设备动力处审核确认,后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对以旧换新工具领用单位应持仓储处报废工具入库单领用。对领用工具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反馈到设备动力处。

6.3.5工具随岗不随人,人员调动时,将本人工具或本单位公用工具向原单位进行转交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否则因人员调动引起的工具丢失,由原单位承担损失。

维修工具管理制度

1、工具管理员受总经理委派,对企业内所有工具、设备负有管理和监督使用的权利。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工具管理员对工具、设备正确使用的监督,如因野蛮操作造成工具、设备的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给与严厉处罚。

2、工具管理员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未经领导同意严禁将工具、设备转借他人,定期对库内的专用工具、普通工具进行保养,定期对维修设备的`保养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报。每月25日--30日对所有工具进行清点,发现遗失及时补充,保证工具、设备能满足正常维修的使用。

3、对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工具遗失、损坏,将根据造成的损失,对工具管理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4、一年内专用工具无人为损坏,设备保养使用正常,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使用,将对工具管理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奖励。对于发现纠正的错误,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将给与工具管理员特别奖励。

工具管理制度

防止清洁工具丢失,并确保清洁工具领用有序。

3.1发放给各岗位、人员的工具必须责任到人。

3.2对各岗位的清洁工具实行统一编号。

3.3公用清洁工具应放置于工具房,摆放整齐;发给个人的.清洁工具各自保管。

3.4如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造成丢失清洁工具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清洁工具受自然损坏或因使用时间过长,而不能继续使用的,可以旧换新。

3.6清洁工具每次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发现工具有脏,不整齐现象,清洁员有清洁,摆放整齐的义务。

3.7严禁某岗位或某一个人私自收藏公用清洁工具。

工具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报废等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适用范围:我公司所有的工具、设备等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第一条.工具管理实行仓库管理与车间管理结合的方法。管理中严格执行勤俭节约的方针。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额及工具储备,组织修旧利废,缩短制造周期,降低成本,努力做好工具供给工作。

第二条.仓库设工具总库,制造部负责外购工具的计划编制,交仓库统一采购。

第三条:车间各班组自行保管工具并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1、领用保管本班组长期公用的工具,如:量具、电焊机、角磨机等。

2、统一建立台账并登记本班组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并每月负责检查使用保管情况。

3、对本班组的台账做到账物相符,经常核对账物及个人领用情况做到准确无误。

4、经常宣传爱护和节约使用工具,督促小组、个人严格遵守工具管理制度,配合班组长召开的工具损坏、丢失,情况的分析会议,并对报损的工具提出鉴定意见。

第四条:仓库必须有计划地及时地为产品提供数量足够、质量优良的工具,努力做好工具供应工作。

1、工具实行计划管理,控制工具的储备和消耗,计划每月进行一次。

2、车间按类别的库存数、消耗数、增加数分别制定各品种的工具需求计划。

3、申请采购工具应填写请购报告,并注明工具的用途,规格,数量及需用日期等情况。(详见请购单)

4、急用等零星工具需求计划由使用人提出申请,交主管部门审批,可优先办理采购。

第六条采购:

1、根据全年的工具需求计划,按排好季度工具采购,合理的分摊资金总额,既保证正常供应,又做到资金不集中在某一时间内。

2、采购工具必须是优质产品,杜绝采购低劣物资。

3、严格按计划办事,不采购计划外的工具。

第七条领用:

1、所有工具出库及借用必须办理领用及借出手续,领料单及借出单必须由相关使用人及负责人签字方能领用或借出。

2、各类工具必须按范围、按计划、按标准实行领用。

3、工具领用计划由生产部于每月25日前呈报下月的需求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10号前可分一到二次全部发清。

4、领用工具价格超过5000元及5000元以上的由主管厂长审批发放,价格在1000~5000元以内的由生产部审批发放,计划价格在1000元以下的班组长审批发放。

1、工具仓库的物资是工厂工具储备物资,供生产所使用的库内物资一律按手续办理领用及借用,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借用、挪用。

2、仓库的工具按品种、规格建立账卡,工具的发放必须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3、工具入库必须有合格证,(精密工具必须有计量部门的签定合格证)方能办理入库。

4、仓库应做到:防潮、防腐、通风、整洁、所管工具定期检查、保养,经常处于优良状态,所有工具必须轻拿轻放,以免损伤。

5、仓库根据各部门的工具领用限额实行“以废换好制”,严格按审批手续发放。

6、仓库每月盘点一次,清点结果制表上报,及时报财务处进行核帐,盘盈盘亏的差错率,不应超过库存物资的千分之五。

7、仓库有必要的安全制度,非仓库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8、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9、经常深入车间了解工具使用情况,不断改进自己工作。

10、车间班组学会科学管理杜绝浪费,提倡节约,降低消耗,建立保管台帐和长期借用分户帐保管好各种原始凭证,做到帐、物相符。

11、车间班组严格执行限额发放,向仓库请领工具一律凭领料单领取。

12、借用工具发生损坏、丢失时按工具原价赔偿。借用后应及时归还。

13.各班组向仓库定期公布工具损坏和定额消耗情况。

10.职工调离(含厂内调动)须办理工具转帐缴回手续。

1、废旧工具由各使用班组交工具仓库。

2、工具技术监督员负责指导分类工作,对可修理利用的工具制定修理工艺,合格后利用,不能修复的废旧工具,由仓库统一封存和处理。

3、专用和电动等工具的修理、改制、翻新,由相关人员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4、本厂不能修理的工具,由仓库委托有关人员对外协作解决。

6、废旧工具经修理后,送工具仓库,供选用。

2、废旧工具的发放,一律按正常手续办理,再次损坏时,还是要以废换好。

3、不能修旧利废的工具,由相关人员填写物资报废毁损处置审批表,并上报领导批准,申请报废。(详见物资报废处理程序)。

工具管理制度

对在用模具和外购工具等进行控制,确保生产现场使用合格的工具。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工具领用、使用与维护保养、周期检定、工具事故管理及工具的修理、报废等内容。适用于本公司在用工具的管理。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构成本程序的条文,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使用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

3职责。

3.1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在用工具的归口管理。具体负责领用工具的审批及工具的修理、再用共装的管理等。

3.2质检部门参与工具周期检定工作的实施,填写检定记录,出具检定结果。

3.3各使用单位负责工具使用过程中的保管与维护保养,参与工具周期检定。

4程序。

4.1工具领用、发放。

4.1.1使用部门领用工具时,领用自制工具时填写工具清单,领用外购工具时填写工具领料、报废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到工具管理部门或物流挂历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4.1.2凡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须将非就工具交工具管理部门,经工具监督委员会鉴定,确定报废后,方可领用新工具。

4.1.3物流管理部门对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验章后发放。

4.2工具使用与维护保养。

4.2.1操作者使用工具前,应检查所有工具与其对应产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反映。重大产品所需工具在使用前由使用部门组织进行质量复检。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具有质量问题,及时向工具管理部门反馈。

4.2.2使用部门工具室建立在用工具帐目,每年与工具管理部门核对一次。工具管理部门对工具室帐、物相符合情况进行检查。

4.2.3工具使用部门根据工具性能维护保养,以防锈蚀、潮湿、变形。

4.2.4模具实行卡片管理,一模一卡,从试压投入使用直到报废的各个环节做详细记录。模具进行重大修理,使用可能发生变化时或尺寸检测时间间隔超过三个月的应进行尺寸检查并记录。

4.2.5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对在用工具进行巡检,对其使用、维护保养、帐卡物管理、现场工具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检,并予记录。

4.2.6单位自制模具,由使用单位自行制造、自行编号、自行上帐、管理,工具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其帐物管理情况抽查一次。

4.2.7对需要改带的金型,由工具管理部门下发工具管理通知,使用部门可以自行改带的,由使用单位实施,否则,由工具管理部门实施。使用完毕后能够恢复原样的必须恢复,不能恢复的由工具管理部门决定处理办法。

4.2.8外协、外购的新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给出共装号,工装设计部门配齐图纸,经验证合格后,纳入在用工具管理。

4.2.9部门间相互借用工具,由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具管理部门协调批准后实施。公司外单位借用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决定。

4.2.10由于产品、设备的转移而使所有工装工具随之时,工具管理部门及工具使用单位的工具帐随之调整。

4.3.1检定周期。

a)钻孔样板、铸铝轴检定周期为一年;

b)用于工序质量控制点的v型铁、顶尖检定周期为半年;

c)其余工具不组织周检,由使用部门在使用前以满足使用为原则进行复检。

d)检定周期可根据同类工具周检合格率及使用频次进行调整。

4.3.2周检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a)周检计划依据生产情况、在用工具帐、检定周期及特殊命令进行编制;

b)周检计划应确保工具管理处于有效控制状态。

e)工具周检应填写周检记录,不合格者挂不合格单,按4.6处理。

g)周检计划实施后,工具管理部门应将周检有效日期,记入在用工具明细帐

h)因周检不合格且不能及时修理而急于使用的工装,经工具管理部门初步鉴定后,认为可以继续使用的,由工具管理部门向工具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注明使用期限,经工具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4.4.1外购工具的采购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内进行,采用比质、比价、比服务、比交货期等综合指标对供方进行评价。对于重要、重大产品使用的和用量教大的工具,应直接从知名厂家订购。

4.4.3外购工具的储备执行最新高、低储备标准。工具管理部门必须根据产品结构变化及用量,及时修订外购工具储备定额,保证即满足生产又无浪费;没有纳入储备定额的新产品、新工艺用外购工具,以工具管理通知单为准。

4.4.4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现象,经发生车间工具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初步断定由于工具原因造成的,通知采购部门到现场确认:

a)采购部门无异议的,对不合格产品,车间按q/tg261-20xx《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责任部门为采购部门。同时,由车间开具工具领料、报废单,一式四份,经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后,以费换新。

b)采购部门有异议时,由发生车间通知工具管理部门组织质量检验部门、工具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和使用车间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判定,并根据判定结果,确定责任部门。属于工具因素造成产品不合格的,按a)款执行。

4.4.5物资采购部按q/tg137-20xx《外购物资索赔管理办法》对报废的外购工具及造成的不合格产品损失进行索赔。同时,物资采购部门向供方反馈问题,要求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若同一供方外购工具发现3次以上不合格,可考虑降级或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处理。

4.5.1由于管理不善,违章使用等所造成的工模丢失、非正常损坏、降低使用寿命或报废,均为工具事故。

按修理难度或损失价值将工具事故分为:

c)重大事故。损失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的。

4.5.2工具事故发生2小时内,由发生部门填写工具事故报告单报工具管理部门一份,自留一份,并保护事故现场。工具管理部门1日内组织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分析,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和《质量奖惩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处理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6.1新领用工具经实验用和验证不合格需要修理的,按照相关图纸、工具管理通知单、工装验证单或其他工具管理要求修理并继续试用或验证,直到合格为准。无法修理或修理价值不大的,由工具管理部门直接报废。

4.6.2已存栈工装在领用前,工艺部门下发工具管理通知单要求报废或更改不能修复的,由工具管理部门直接报废。

4.6.3在用工装需要修理时,使用部门有修理条件的自行修理;无修理条件的,由使用部门按4.6.5程序提请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4.6.4不动用机床的金型由使用部门自行修理。

4.6.5由于工具工艺更改需修理时,由工艺部门下发临时工具管理通知单,工装设计部门下发图样改版通知单,并更改图纸,使用部门填写修理提请单,由工具制造部门修理。

4.6.6经修理仍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和正常报废的工具,由使用部门填写工具报废单,经工具管理部门鉴定批准后报废;有异议时,工具管理部门签署处理意见,经检验部门会签后报工具管理部门裁定。

4.6.7自制工装修理。

c)工具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进度和要求对待修工装实施修理与管理。若修理过程出现意外影响进度,在问题发生后一小时内通知送修单位及生产管理部门,按上款重新确定完工期,注明处理结果。

若因修理的工具管理要求未及时收到而影响完工期的,由工具管理部门与工具管理部门及时协调,协调未果而影响完工工期时报生产管理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注明在该修理单上。

d)修理完工后,须对照修理内容进行检查,并进行检验标识,确保修理质量,并在2小时内通知使用单位到工具修理部门经管理人员签字后领用。

外购工具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同志工具管理部门的工具维修员,进行故障或现象判断,作出处理决定。

a)工具管理部门有能力维修的,由使用部门送工具维修员处理,工具维修员要建立维修台帐,完工后通知使用部门领用。

b)工具管理部门无能力维修的,要确立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整个修理工作由工具管理部门的工具维修员负责。

5运行记录。

a)工具清领单b)工具周期检查记录卡。

c)工具检查合格品记录卡d)自制工具修理提请单。

e)工具领料报废单f)工装图样改版通知单。

g)工具事故报告单。

工具管理制度

1.所有工具必须建帐。

2.设备动力处应建立“公司工具汇总台帐”,各单位建立“单位工具汇总台帐”、“公用工具登记台帐”、“个人工具登记台帐”及“自制专用工具登记台帐”。

3.各单位对使用的工具建立“公用工具领用记录”并派专人对工具进行管理,保证帐物相符。

工具管理制度

1.1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根据国网公司颁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河南省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防止人员触电、灼伤、坠落、摔伤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工具、器具和用品。

1.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1.4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1.5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各有关单位,多经企业可参照执行。

2.管理职责。

2.1公司安监部的管理职责。

2.1.1安监部是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安监部设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人(或兼职)。

2.1.3负责编制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付诸实施。

2.1.4负责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和督促指导工区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2.1.5负责本公司所用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在省公司公布的名单内选择)。

2.1.6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和报废工作。

2.1.7每半年对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抽查,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2.1各生产性部门应制订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2.2.2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

2.2.3负责对安全工器具的领用、发放建立记录。

2.2.4工区级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兼责人,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有关培训工作。

2.2.5各生产性部门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式样详见附件2),并于每年3月、9月安全工器具试验后报安全监察科。

2.2.6各生产性部门每季对所辖班组、变电站、所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3班组、变电站(所)管理职责。

2.3.1班组、变电站(所)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2.3.2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安全工器具实行“一物一标签(标牌)”制,发现不合格、超试验周期和没有标签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标志,停止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由新补充的安全用具代替,不再另换页登记。要做到试验单、登记本、实物(试验标签)三对照。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2.3.3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2.3.4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对班组、工区、公司等检查做好记录。

3.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订购、验收及领用。

3.1.1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于每年11月份将次年所需安全工器具计划报公司安监部。

3.1.2安监部根据各部门计划情况,编制公司计划并报上级批复。

3.2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3.2.1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3.2.2采购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是省公司公布的入围产品。

3.2.3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签定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

3.2.3.1必须对出厂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3.2.3.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3.2.3.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3.2.3.4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上报省公司安监部。

3.2.3.5公司各部门未经公司安监部同意不得擅自订购安全工器具。

3.2.3.6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部门对入围产品若发现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安监部反映,查实后,告知省公司安监部。

3.3安全工器具的验收安全工器具到货后,由安监部组织抽查验收。必要时,应会同使用部门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或交使用单位。

4.试验与检验。

4.1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通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试验。

4.2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3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

4.3.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4.3.2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4.3.3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4.3.4有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4.4周期性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

4.4.1《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20xx〕777号)。

4.4.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

4.4.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

4.4.494年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4.4.5dl5009.2-20xx《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4.4.9电力行业标准dl/t846.6-20xx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六部分: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

4.5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试验单位应按部门、班站分别填写试验报告一式三份(试验单位、部门、班站各存一份),并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合格样式符合国家电力公司规范标准),注明试验负责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每个部门试验完毕,都应由部门安全员迅速上报安监部本次试验情况,其中包括试验品名称、数量、不合格或报废情况。

4.6对于本地不具备安全工器具试验能力的产品,各工区上报,由安监部负责联系,送达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进行周期性试验,经试验后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由试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试验报告,以备查验。

4.7不需要作定期试验的安全用具,工区安全员要按照每年安全用具试验的时间,对其安全可靠性进行两次检查,并在安全用具登记本中签名填上检查日期。

5.检查及使用。

5.1检查及使用:。

5.1.1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94年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dl5009.2-20xx《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等规程和产品使用要求。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5.1.2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5.1.2.2检查器具是否清洁、完好;。

5.1.2.3检查连接部分是否牢固可靠,有无锈蚀断裂现象;。

5.1.2.4查看有无机械损伤、裂纹、变形、老化炭化、受潮等现象;。

5.1.2.5是否符合操作电压等级。

5.1.3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

5.1.4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5.1.5新领用或经修理后的安全工器具未经试验不准使用;。

5.1.6有声、光等双功能的安全工器具,当有一种功能失常时,严禁使用;。

5.1.7自己研制的安全工器具未经测试和主管局长或总工批准,不得使用;。

5.1.8安全工器具不能移作它用,不能替代普通工器具使用。

5.2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隔板和绝缘罩、电容型验电器、核相器、绝缘靴、绝缘胶垫、接地线、梯子、过滤式防毒面具(简称“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简称“空气呼吸器”)、sf6气体检漏仪等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与使用方法必须按国家电网安监〔20xx〕516号文《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5.3所有生产人员必须按岗位技能要求掌握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的知识。各部门应将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列入新参加电气工作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计划内。

6.保管与存放。

6.1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与存放,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要求。

6.2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6.3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

6.4核相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专用支架上或专用包装盒内。

6.5防毒面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酸、碱、溶剂等物质的库房内,严禁重压。

6.6空气呼吸器在贮存时应装入包装箱内,避免长时间曝晒,不能与油、酸、碱或其它有害物质共同贮存,严禁重压。

6.7各生产性单位应库存一定数量的安全工器具,并同所属各班(站)安全工器具一同试验,以备及时补充使用中损坏的安全工器具。部门库存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按本规定执行。

7.报废。

7.1安全工器具必须按厂家说明书和有关规定使用,损坏和不能使用的一律作报废处理。安全工器具在做定期试验时,发现不合格或不能满足使用要求者,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安监部备案,报废或不合格工器具应交回安监部统一处理。

7.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7.2.1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7.2.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7.3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

7.4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统计上报到单位安监部门备案。

8.附则。

8.1本规定由公司安监部组织制订。

8.2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监部。

8.3本规定下发后,以往有关规定同时作废。

工具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具应由安全员负责,每月月底对安全工具认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安全工具应编号放在固定地点,不得乱拿乱放。

二、安全工具要定期试验,每年按规定周期进行试验。

三、安全工具要妥善保管,经常保持干燥清洁,完整无损。严禁将绝缘靴、雨靴挪做它用,对已损坏的安全工具必须报废,撤出现场,禁止使用。

四、高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可用于低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低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严禁在高压设备上使用,试电笔只能在同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

五、使用安全工具时要爱护,要检查,交接班时要检查安全工具是否完全,存放是否整齐。

六、对新增安全器具应做好登记记录。

八、已到报废的或不合格者安全器具应立即收回,并上缴做记录。

九、做好对各种标示牌、警告牌、语言警告牌、网状遮栏的归类整理,登记工作。

十、已经试验好的安全工具要统计、登记并填写好试验周期表,一式两份,现场即安全工具室墙壁贴一份,另一份连同试验报告存入档案。

十一、安全器具室的干燥灯要每周检查一次,阴雨天气应将灯打开保持干燥,同时每周应对安全工具进行清扫一次保持整洁。

十二、不许将安全器具借给他人,特殊情况下需要借用时,应汇报站长,并要做好记录。

工具管理制度

加强公司工具管理,保证工具得到正确使用、维护及保养,杜绝工具的人为损坏和流失,提倡先进工具的使用,最终达到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部。

三.职责。

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工具的管理工作,指定专人管理单位工具帐、卡及具体工具管理工作。

公司设备科负责审批上报工具的领用和换新工作及检查考核个人对工具的使用、保养和管理情况。

公用工具:由集体保管和使用的工具。

所有工具必须建帐。

生产部设备科应建立“工具汇总台帐”,包含“公用工具登记台帐”、“个人工具登记台帐”及“自制专用工具登记台帐”。

设备科对使用的'工具建立“公用工具领用记录”并派专人对工具进行管理保存,保证帐物相符。

六.工具的保养与维修。

个人工具由使用人员负责进行保管、保养,公用工具由所属班组或单位进行保养,禁止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工具而造成工具损坏,做好工具的润滑、防腐、卫生及电气部分的维护,始终保持工具良好状态。

工具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保持工具的完好,在本单位无力修理的工具由设备科负责上报审批进行外委修理。

七.工具的申报、换新和领用。

因增加定员需领新工具时,领用工具个人应到设备科办理证明,按“个人工具配备标准”上报申请和工具计划审批后,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到五金库提货。

因工作实际需要领用新工具时,领用工具个人应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申请和工具计划,经设备科审核、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每季度第三个月日前,个人根据其工具情况,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报废工具报出以旧换新工具计划,并附带报废证明,报废的工具入仓储处废品库统一处置,设备科将按照工具使用年限要求对计划进行审核,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对未达到使用年限报废工具,公司原则上不予购买,如确实急需的,可由设备科核实情况后报部门经理批准后购买,费用个人承担。

个人领工具时,须持领料单到设备科审核确认,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发放,对以旧换新工具领用个人应持仓储处报废工具入库单领用。对领用工具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反馈到设备科。

工具随岗不随人,人员调动时,将本人工具或单位公用工具向单位进行转交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否则因人员调动引起的工具丢失,由个人承担损失。

个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本制度原则下制定本单位的“工具管理规定”。所有工具均应定置管理,工具存放应摆放整齐,擦拭干净。

八.检查与考核。

综合管理科每周定期对工具柜内6s摆放进行检查考核;设备科每三个月对各单位的工具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考核。

对非正常原因耗损及因保管不慎丢失的工具,按全价赔偿或购买补齐。

九.附则。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工具管理制度

1、厨房设备和用具的保管,使用均分到岗,由个体人员包干责任。

2、设备用具使用后要随时保持清洁,做到无灰尘,水迹,油渍,不腐锈。

3、设备和用具使用完毕,使用者应及时清洁,并将其放回原位,责任人有权检查。

4、各种设备和用具如有损坏,发现人员要及时向厨师长(行政总厨)汇报,联系修理,不得带病操作和使用。

5、新上岗的员工,必须对厨房机械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程序接受培训,掌握要领后方可操作使用,责任人有指导培训的义务。

6、员工必须对厨房里的设备,设施,功能及用途进行全面了解后,方能使用,新设备操作前,需看清说明再使用。

7、对厨房的设备、用具、员工不得私自拆装,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坏,由员工瞬息万变行承担赔偿责任。

8、调离或离开原岗位者,应对所保养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数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9、各岗位使用的设备,应按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每天不要的维护,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不论什么原因,均应及时报修。

10、由设备使用人向厨师长报告报修内容和理由,由厨师长填写报修单签字确认后方可。

11、厨房设备出现的报修问题,由厨师长进行分类处理。

13、设备的使用因操作者人为因素造成的,其维修费用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14、如果设备的故障属于正常范围内(因磨损、老化等)的,其维修费用则由本厨房包干分配的维修费用支付,不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5、厨师长将《报修单》的存根放到维修报告存放夹内,每天进行检查,影响作业的设施设备一天未修复上报店长进行协调,其他超过三天上报店长。

16、作业时间内出现直接影响工作的设施设备必须在五分钟内报修,报修后十五分钟维修人员未到现场,及时反映给厨师长或店长催修,在催修后十分钟维修人员仍未到现场由经理催修。

17、送达《报修单》后,未给予确切的维修时间且未影响工作的,但在24小时内仍未得到修复的设施设备由店长催修。

18、厨房员工应严格执行,如违反参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1、本制度由厨师长(行政总厨)监督执行。

2、本制度如与本店相关制度发生冲突,按本店制度执行。

3、本制度需根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每一年修改一次,直至本制度完善为止。

工具管理制度

气动手持式煤帮锚杆钻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使用条件:

1)、压缩空气:工作压力应保持0.4-0.63mpa,压缩空气要洁净干燥,必要时压气管路上要配置有效的气水分离器,并在每次钻孔作业之前,排放积水。

2)、润滑:进气口配有悬挂式注油器(油量200ml,将透明壳体留有10%的空腔为宜),调节适当出有量,使雾状颗粒送入气动马达转动部件进行润滑。轴承用zl-2锂基脂。

3)、钻杆符合要求,并具有一定的弹性和耐磨性。

2、接装进气、水接头前,锚杆机转柄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3、每次接装进气管,并冲出管内砂石异物,包括压气管路的聚留水。

4、操作者战立,应在钻机摇臂端的外侧。

5、据距离选用合适的初始钻杆。

6、钻孔前,先空运转,检查马达旋转,待全部正常,才能正式作业。

1、开眼位时,钻杆转速不宜过快。当钻进孔眼30mm左右时,方可逐步加快转速,进入正常孔作业。

2、钻孔到位后,减慢钻杆转速,使钻机靠重力平稳地带着钻杆撤出作业孔。

3、套钎钻孔时,长钻杆的钻头直径宜稍小于短钻杆所用的钻头直径。

1、不允许使用弯曲不直的锚杆。

2、当人工用锚杆将药卷向钻杆孔内推入,并顶到位,装上搅拌套筒,开始用锚杆机搅拌和安装锚杆时,钻机转速以低速为宜,推进时间应与锚固工艺规定的搅拌时间基本符合。

3、搅拌时,要注意,切勿一下子顶到位,然后开足马达,旋转搅拌。

4、停止搅拌待一分钟,用力矩扳手拧紧锚杆螺母。

1、空转一下,达到去水防锈目的。

2、检查钻机有无损伤,螺栓有无松动,并及时处理好。

3、将钻机置于安全场所。

1、钻孔前,必须确保顶板与煤帮的稳定,进行安全作业。

2、钻孔时不准用戴手套的手去试握钻杆。

3、钻孔时,不要一味加大推力,应均速加大人工推力,避免因人工推力不均造成钻孔速度慢、卡钻、断杆、顶弯钻杆、崩裂刀刃或伤人等事故。

4、钻机加载和卸载时,会出现反扭距,操作者应注意站稳,合理把持手把,以取得平衡。

工具管理制度

1、制止未经检验或超检验周期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计量器具、模具、工位器具投入使用。

2、对新购入的不合格的设备、计量器具、模具、工装器具拒收。

3、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操作,并向车间主任提出处罚建议。

4、调查设备、安全事故,作出处罚决定报生产部经理审批。

5、审核生产部请购单。

工具管理制度

本规定包含绝缘安全工具的类型、管理职责、存放、报废和购置、检验、使用及注意事项。

1、类型。

我公司高压电压等级为10kv,故绝缘安全工具等级大于10kv。基本绝缘安全工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的工具,如验电器、绝缘杆、接地线等。

1.1验电器是检验高压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带有运行电压的装置。

1.2绝缘杆是用于短时间对带电设备进行倒闸操作的绝缘工具。

1.3接地线是用于防止设备、线路突然来电,消除感应电压,放尽剩余电荷的临时接地装置。

1.4辅助绝缘安全工具是指绝缘强度不是承受设备或线路的工作电压,只是用于加强基本绝缘安全工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露电流电弧对操作人员的伤害,不能用辅助绝缘安全工具直接接触高压设备带电部分。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2、管理职责。

2.1电力车间负责建立选矿三公司绝缘安全工具检验记录,做到帐、物相符,试验报告齐全。

2.2使用单位负责绝缘工具保管与日常检查。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个人安全工具自行保管。

2.3使用单位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具。

3、存放。

3.1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放置。

3.2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工具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

3.3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悬挂,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暴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4、检验。

4.1检验周期:验电器、绝缘杆为1年,接地线为5年,绝缘手套、绝缘靴为6个月。

4.2检验方式:新购置或到期的绝缘工具,送至栾川县电业局检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和合格标签。合格标签贴于工具表面,不得涂改损坏,试验报告由电力车间统一保存。

5、报废和购置。

5.1绝缘工具损坏或超过使用期限,应停止使用,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具存放在一起,报废的应及时清理。

5.2送电业局检验时,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绝缘工具,应立即报废,不得带离试验场地。

5.3使用单位绝缘工具损坏或检验不合格,由使用单位报购买计划,经主管副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送供应科采购。

5.4供应科应购买合格的绝缘安全工具,并在发放使用前送检。

6、使用及注意事项。

6.1绝缘手套。

6.1.1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起泡、发脆等损坏现象时禁止使用。

6.1.2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时应戴绝缘手套。

6.1.3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内。

6.2绝缘杆。

6.2.1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6.2.2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6.2.3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

6.3验电器。

6.3.1验电器上应标有电压等级、制造厂家和出厂编号。

6.3.2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验电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

6.3.3非雨雪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6.3.4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

6.3.5使用抽拉式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

6.3.6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

6.4绝缘靴。

6.4.1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有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6.4.2使用绝缘靴时,应将库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6.4.3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高压线路、设备时,应穿绝缘靴。

6.5接地线。

6.5.1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

6.5.2接电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动。

6.5.3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6.5.4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6.5.5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