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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6篇)

时间:2023-11-28 08:46:46 作者:LZ文人

公司的规模可以大到全球跨国公司,也可以小到个人创业,它们的特点和目标各不相同。以下是一些公司经营管理的经典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思考和启示。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对师生员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保证)书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加强消防水源管理。消防水池和消防栓要保持足够的消防水源,禁止将专用消防水源挪作他用。

七、加强气源管理,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良好通风。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九、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十一、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移交政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对公司实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具体规定如下:

消防设施使用部门负责对消防进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门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一)、各部门必须指定出一名消防具体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以及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对各车间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车间抽调3—5名员工,与保安队人员一起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安队长兼任义务消防队长,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知识,以应对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消防事故。

(3)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消防。

(4)、各部门应根据岗位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重点教育和培训。

(5)、新员工(包括实习生和见习员)应做好岗前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行政科应每月组织人员对各车间作一次消防检查并复查追踪整改。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并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应及时将检查情况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应及时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视情况给予处罚。

(一)、各部门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占用安全出口通道。

(二)、应当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三)、消防箱、灭火器应编号划分确定责任车间,并贴好保养、检查责任卡,统一由行政科监督管理。

(四)、保安队应经常对各车间消防设施检查跟踪,及时督促车间对消防设施的保养更换,保证设施状态良好。

(五)、消防水龙带、枪头应每月检查一次是否完好,消火栓阀门接口应每月排水一次,看其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专用,严禁任何人私自开启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发现,给予200元/次处罚,特殊情况应征得安全管理部门同意。

公司各部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各部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对师生员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保证)书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防火水池、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

七、加强对气源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九、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十一、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运行,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防患于未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第三条各车间必须配备责任心强、专业知识高的人员,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四条各车间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安监部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公司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修部进行全面清洗。

第七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第八条在安全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消防安全设施及其附件和线路。因维修、建筑装饰装修等确需移动或者更换消防安全设施的,必须事先向本部门和安监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你必须负责将消防设施恢复原状。

第九条在公司、车间运输与搬运物资及安装改造过程中,应注意周围消防安全设施,以免碰撞损坏。如因不慎损坏了消防安全设施,应及时报告公司安监部。负责管辖的部门、车间有权要求损坏方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条消防安全设施周围,严禁堆放各种物品。

第十一条消防报警探头下方80㎝内,严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条严禁在消防管网和喷淋头上悬挂杂物和景物等物品。

第十三条自动消防设施周围的控制设施应当保持整洁、畅通,不得堵塞或者遮挡。

第十四条禁止在报警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附近使用热源和吸烟物品。

第十五条消火栓适配器周围禁止停放车辆和摆放物品。

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第二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

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

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

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

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做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1.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

各人。

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人。

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各人。

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

2.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安全疏散指。

5.示标。

6.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8.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10.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检查包括消防器材、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和房屋用途变更的检查,以及电、气安全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项目消防管理员同时担任消防检查员。同时,消防负责人的.工作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的检查。

3)检查项目见《消防系统检查项目》。

4)项目负责人每季度安排保安班或机电班检查灭火器一次,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超过规定时间不准存放。

5)根据《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作好详细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6)每月检查一次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线路,并做好详细记录。凡有隐患的,要及时修复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7)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处罚。

8)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9)积极配合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改变原用途的,责令业主恢复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1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防火安全的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点等内容。

1.3 本制度适用于澳泰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

2.1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2 企业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区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车间主任、各部门主管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为: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1总务办公室是防火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消防预验收,负责重点防火部位和消防器材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原因、责任认定和处理等。

3.2 企管办是防火安全的主要配合部门,参入重点防火部位和消防器材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原因、责任认定和处理等。

3.3 各职能部门、各车间负责本单位日常安全防火管理和检查,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火灾事故的调查。

4.1 总务办公室每年对消防安全责任人、义务消防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两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重点消防部位的防火要点、消防器材的使用技术、应急预案的程序要求等内容。

4.2 各职能部门、各车间每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本岗位防火安全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常识。

4.3 从事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操作、搬运和保管工作,以及电工、焊工等用火用电工人,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5.1 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巡查、检查项目如下:

1)建设性项目是否严格贯彻防火要求以及有关规定,在选择地址和建筑物耐火等级、设置防火间距、防火分隔、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方面,是否按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贯彻规定。

2)重点消防部位是否采取良好的'防范措施和控制手段,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和维护情况,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等。

3)各车间、班组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各车间现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或器材的维护管理、火灾隐患的整改等内容。

5.2 各车间、各职能部门每周对本车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其主要内容为:现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或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各种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和消除,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用火、用电管理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操作人员的作业方法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等。

5.3 各班组每天应对本班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其主要内容为:各种火灾隐患是否消除,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用火、用电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人员是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作业岗位应指定专人在每天下班时检查电源、火源和其他防火情况,对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发生。

5.4 对于巡查和检查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单,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整改。整改实施完成后,应由下达整改通知单的单位进行验证。

6.1 易燃易爆物品的产、储、运、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使用明火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保持防火间距,健全操作制度。

6.2 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

1)企业建立消防重点部位记录,实行两级管理,总务办公室对厂级消防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监控,各车间、职能部门对车间级消防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监控。

2)消防重点部位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习。

3)凡在消防重点部位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经总务办公室批准,办理“明火作业”,落实防火措施。

6.3 采用和研究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研究其火灾危险性,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6.4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明确分工,搞好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操练,保证和提高其战斗力。

6.6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6.7 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对进入厂区的外来施工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责任,经总务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场作业。

7.1一旦发生火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就近拨打厂那火警电话,准确说明起火地点并立即切断电源,根据火情、使用消防器材,对起火点进行灭火。

7.2消防人员接到消防电话后,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到火灾现场根据火情进行抢救。如果火场有被困遇险人员,要遵照救人第一原则,首先把人救出火场。

7.3消防人员应沉着冷静,果断判断火灾的态势,能够自救的立即扑救,如果火势难以控制,应立即拨打市火警电话“119”,说明险情和地点,前来求助扑火,减免企业的损失。

7.4火灾消灭后,要注意保护现场,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落实并追查事故的责任人,并以书面向企业和有关部门报告。

7.5在火势难于控制的情况下应急队员应组织员工有顺序的从安全通道逃离现场。

8.1因忽视消防安全,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8.2 在责任区内发生火灾事故,追究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责任,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8.3 违反防火管理规定,依据消防安全考核办法执行。

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河南省消防条例》。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在办公室的领导下,保卫科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基本方针;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2.3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员工知道本岗位有哪些火灾隐患,知道预防措施,知道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设备,会处理事故征兆。

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消防知识和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的生产区、库区和易燃易爆场所应有明显的禁止吸烟和火灾报警标志,严禁吸烟。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7.2公司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集团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灭火和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的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1《消防安全责任书》《动用明火审批表》。

6.2《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

6.4《消防安全检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

7.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2《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7.4《油类管理办法》。

7.5《应急疏散预案》。

公司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第二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

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

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

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

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做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安全管理“。

公司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人下同)。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销防法规;。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及专业知识竞赛等,可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二)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涵盖: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特殊性及防火措施;相关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警、扑救初期火情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责自己工作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二)建立“安全巡视员”监督管理制度。在工作期间确立“安全巡视员”一名,由24小时工作制的当班值班长担任。其主要职责为做好本班次的日常巡查,并督促本班次工作人员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保证24小时都有专人负责防火、防盗安全。

(三)设立“安全员”二名,由技术保障科和监督考评科科长担任。技术保障科科长的主要职责为组织人员开展定期检查和防火、防盗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消防疏散演练;监督考评科科长的主要职责为协助技术保障科科长开展好安全工作,当技术保障科科长不在岗时担负起各项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一)日常巡查

工作期间和下班之后,由“安全巡视员”巡查责任区域,查看门窗是否关闭,用电器是否关闭 ,总电源是否切断,检查24小时用电设备的用电安全情况,及其他影响防火、防盗安全的情况。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能自行处理要及时排除,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二)定期检查

每季度由“安全员”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主要包括是否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疏散通道内是否有杂物堆放;检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是否安装有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检查应急照明灯具、安全指示标志是否正常工作;检查各类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发现的安全隐患,能自行处理要及时排除,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主要领导。

(一)中心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电器设备不使用或长时间离开时要及时关闭,同时还要切断总电源。需24小时用电的设备,“安全巡视员”要定时巡查,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二)所有人员不得私自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或接入大功率用电器,确因工作需求要安装的须报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负责实施。擅自安装的一经查处予以没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三)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上报管理部门,经专业人员检查维修,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方可继续使用。

(四)中心所有电源线路的改、扩建均应获得主要领导许可后,由专业人员负责实施,不得自行接线接电。施工完毕后经主要领导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五)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及时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为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将把所有人员的防火、防盗安全学习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在防火、防盗安全工作中有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进行通报表扬;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则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决定国有林区森林防火重大问题。

二、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林场森林防火措施,组织全场干部职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主持召开森林防火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三、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四、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森林扑火预案,组织指挥或授权指挥扑救辖区内的森林火灾。

分管场长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协助场长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协调、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重大问题。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林场森林防火工作的各种措施。

三、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各管护站开展好森林防火工作。主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四、安排、组织好林场的森林防火值班、林区巡护,加强对值班和巡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组织扑火队伍建设,并进行培训和扑火演练。六、负责组织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七、协助县森林公安局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一、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协助场领导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定林场森林防火规划、计划、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

三、随时掌握林区动态,及时研究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对策,积极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四、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森林防火工作,作好文字记载和上传下达工作,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档案。

五、积极开展本辖区森林防火检查、督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副场长和场长报告,并及时予以解决。

六、抓好防火设施和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森林防火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做好登记使用情况记载。

七、坚持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不脱岗、漏岗,并做好森林防火值班情况记录。

八、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后勤保障工作。

九、积极协助县森林公安局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一、管护站实行森林防火站长负责制。

二、贯彻落实县防火办、林场的森林防火指示,负责安排本站森林防火的值班、守卡、巡护工作。

三、加强与当地政府、村、社的联系,做好森林防火联防。四、建立本站森林防火扑火队(林场分队),负责组织、调动、指挥扑火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五、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督查工作,要求熟悉本站辖区山林的山形地貌和林区交通道路情况。

六、经常宣传,落实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加强防火检查,强化火源管理,严禁违章用火。

七、发现火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扑救,当好扑火向导,认真追查山火肇事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管护人员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对本职责区做到逐户逐人宣传,不留死角。

二、熟悉本责任区的山形地貌和林区道路,单位和居民住所、坟地分布,做到不缺不漏,并做好登记。

三、上班要严守岗位,巡护到位,佩戴森林防火袖章,下班要做好交接,全面认真履行职责。

四、严禁火源入山,凡进入林区的人员,要一律进行检查,坚决收缴火种,对不听劝阻,违章用火的,要立即制止,并报告林场和当地政府。

五、一旦发生山火,要立即报告林场和当地政府,同时就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扑救,最大限度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及时追查山火肇事者。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对师生员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保证)书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防火水池、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

七、加强对气源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九、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十一、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安全防火工作在公寓管理中心主任直接领导下,做好各楼消防器材管理,组织培训及职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健全安全消防组织机构。

1、公寓全体工作人员(门卫、管理员)掌握熟悉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掌握一般火灾常识,掌握火警、匪警、学校防火科及公寓中心电话。

2、定期开展消防工作自查并做好详细记录(设专人负责)。

3、每楼门卫在应急时能够迅速打开防火通道门并做好疏散学生的工作。

4、学工部要配合公寓中心做好学生寝室用电管理。

5、严禁在走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防火通道存放物品。

6、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管、酒精炉,并做到人走灯灭。

7、电工、管理人员、安全防火人员要经常巡视,了解学生用电情况,随时检查违章用电并没收电器,通报批评并给予处罚。

8、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中心并提出整改措施。

9、学生寝室不得私接乱接电源电线。

10、更夫要坚持关门后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中心,和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经常开展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园师生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

二、各部门主管领导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后勤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每年进行一至两次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全园师生员工对安全防火的认识,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基本常识,提高扑救初期火灾和自救能力。

五、后勤要认真组织义务消防队做好防火预案的演练工作,使义务消防队的全体人员熟悉全校消防器材的设置位置、使用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六、防火重点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卧室、教师办公室的计算机及幼儿教室吸烟和使用明火。

七、严格电源管理,严禁乱拉、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不留隐患。

八、严禁在门卫室使用电炉和任何电加热设备,不准在床上吸烟。

九、园内的外来施工队要提高防火意识,要对施工队员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教育,防止发生火灾。

十、全园师生员工要爱护幼儿园的消防设施,自觉保护各种消防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园内的消防设施挪为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