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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对口升学招生计划 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时间:2023-08-08 23:12:45 作者:曹czj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甘肃对口升学招生计划 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公布篇一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是高校招生录取的组成部分,其成绩纳入统一高考总分。

1.科目设置。

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考试要求,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查,省教育厅抽查。

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

综合实践活动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2.考试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以高中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性考试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选择性考试以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综合要求为准。

3.考试时间。

4.成绩呈现。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

(二)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1.科目设置。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2.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等级赋分转换办法另行公布。

3.考试内容。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国家和省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主要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4.考试形式及时间。

语文、数学、外语以及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在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听力口语考试实行机考。

(三)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精神,结合江苏实际,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导向,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评价细则,全面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全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管,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2.综合素质评价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立个人档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学生高中毕业前,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

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四)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

1.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

高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2.录取方式。

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

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合并本一本二批次。在条件成熟后,探索投档模式改革试点,进一步增加高校招生和考生录取的双向选择机会。

(五)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制度。

按照因材施教、多次选择、面向人人的原则,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突出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渠道。

甘肃对口升学招生计划 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公布篇二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要求,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素质教育,强化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全面推行综合素质评价,深化统一高考综合改革,科学选拔各类人才,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保障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要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鲜明导向,重点突破考试内容改革,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具有江苏特点的考试招生评价制度,形成全面发展的考试、综合考核的评价、更加公平的选拔,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导向。遵循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评价导向,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贯穿教育考试评价各方面,促进高中教育和高校协同育人,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选拔机制。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健全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合理安排考试科目和时间,在统一高考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坚定改革信心,深入推进改革,追求更高水平的公平。

——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逐步完善多元评价方式,科学评价学生。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增加学生选择权,扩大高校自主权,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注重系统综合改革。加强顶层设计,正确处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的关系,统筹规划各项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协同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和管理等综合改革,保障中学教学秩序,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三)改革目标。

2018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21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甘肃对口升学招生计划 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公布篇三

试点高校全国共275所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其中江苏省有20所高校,分别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苏州科技学院。

招生对象参加2016年江苏高考,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等条件。需要注意的是,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不予认可。

专项测试由高校制订并具体组织实施。要根据项目特点和人员情况,实行校内选拔和校外聘请相结合,校外评委原则上应占50%以上。

成绩评定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的入选考生,可申请参加拟报考高校组织的文化单考;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须选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并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

录取要求4月20日前将通过文化单考拟录取考生信息报教育部学生司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甘肃对口升学招生计划 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公布篇四

1.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7月19日-20日。

2.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7月23日-24日。

3.一般普通高中录取:7月26日-27日。

(二)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办法

1.第一批次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由州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依据考生志愿、升学档案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招生计划(减去自主招生)的1:1.05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慈爱阳光计划”单列),招生学校在提供的电子档案内确定录取名单,凡未被录取而退档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注明原因。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定向学校招生时,若未完成定向招生计划,可在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降分录取。

州民族中学在吉首市的抛档分数线与其他四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抛档分数线的平均值,为州民族中学在吉首市以外的七个县招生录取的最低控制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最低抛档分数线为“慈爱阳光计划”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2.第二批次录取: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由州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依据考生志愿、升学档案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招生计划(减去自主招生)的1:1.05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在提供的电子档案内确定录取名单,凡未被录取而退档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注明原因。

3.第三批次录取:州内一般普通高中。由州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依据考生志愿、升学档案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招生计划的1:1.2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在提供的电子档案内确定录取名单,凡未被录取而退档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注明原因。

(三)录取审核

1.县级审核。学校上报录取结果后,点击“导出”,再根据导出的excel表格《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学生审核名册》,在表格中确定录取学生,同时统计定向、特长、普通、“慈爱阳光计划”等各类学生数量,学校录取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州民族中学、州民族体育学校由吉首市审核;州第二民族中学由永顺县审核)。

2.州级审核。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签字并加盖公章,送州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终审。州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县市上报情况在“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学校录取结果审核”。

(四)审核录取通知书

1.县级审核。各高中学校根据录取结果导出打印《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学生名册》,导出的录取学生顺序不得改变。学校录取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名册顺序填写录取通知书(各县市、普通高中学校应预先印制好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录取名册及录取通知书送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

2.州级审核。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后,在各高中学校录取名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各校录取通知书一并交州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州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留存录取花名册,并在所有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上加盖“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专用章”后,方可下发。

(五)录取情况查询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果可进行网上查询。各批次录取时间截止后,考生可用用户名、密码登录“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点击“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情况。

甘肃对口升学招生计划 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公布篇五

1.全州制定统一格式的学生志愿表,供学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普通高中志愿分设第一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第三批次志愿三个志愿栏。

2.填报时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各县市、学校务必在7月1日上午8:00至7月3日上午12:00时间段内组织学生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工作,超过填报时间将失去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3.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第一批次志愿。吉首、花垣、永顺、龙山四县市考生填报第一批次志愿时,可在州民族中学和本县市所属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报一所。其他县的考生如需填报第一批次志愿,只能填报州民族中学。

4.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第二批次志愿。考生可在州第二民族中学和本县市所属的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报一所。

5.州内一般普通高中为第三批次志愿。考生只能在本县市一般普通高中或州内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报一所。

6.网上填报志愿流程:登录系统(打开网上志愿填报系统页面,输入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录)——修改密码(修改初始密码,考生必须牢记自己修改的密码,并严格保密)——完善信息(填写联系电话等信息)——填报志愿(分三个批次选择志愿学校)——保存志愿(保存后,在规定时段内尚可继续修改)——打印志愿(学生或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交学校存档)。各县市务必组织辖区内学校将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流程和注意事项宣传(特别强调密码注意保密)到每一名考生和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组织志愿填报模拟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