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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文言文初二(专业17篇)

时间:2024-01-07 22:00:26 作者:雨中梧

优秀作文是对学生在语文学习中所表现出的较好的写作能力的总结和概括。如果你想了解更多优秀作文的写作技巧和经验,不妨参考以下范文。

我喜欢初二作文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

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平,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平,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我喜欢初二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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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的家人全都聚集在了一起,想聚一聚,没想到小不点也跟了上来…我们在人的上方高声阔谈,弄得大地颤抖不止,小不点终于抵制不住,落了下去,我们正谈着,突然,黑云叔叔,说“瞧,那是什么?”我们赶紧往那看去,原来是一个小女孩坐在地上,似乎在哭,我们开始注意她,声音也小了许多,小不点也在逐渐的减少,她抬起头来仰望着我们,大声地说“你在同情我吗?若是,那为什么不下大点~呜呜”那是怎么样的一张脸啊,眼睛像泉眼一样不停的往出流和小不点混在一起,从脸庞流入嘴唇。出于对她的同情,我们开始大声说话,企图让小不点落的多些,但是眼睛始终离不开小女孩。

8月9日,喜庆日阴转雨。

昨天说了一整夜的话,也有点渴了,但一想起小女孩,就又忍不住出来了,因为大云朵已经很累了,就我们几个,身后伴随着小不点。注视着底下的一举一动,追寻昨日那个脸庞。“她出来了”我们齐声喊了出来,显然她有点虚弱了,她做出很竭力的样子,大声说“谢谢你们”我们笑了。一不小心又把小不点震了下去,她静静的看着我们,任凭小不点打湿她的衣服,她开始在雨中散步,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渐渐的她开始奔跑,在雨中欢呼,虽然她那么高兴但是我们知道人的身体是经不起如此的,所以,我们只有小心翼翼的笑着。

太阳公公也笑了,笑的越发灿烂了,浓密的云朵家族也渐渐的疏散开来,太阳公公的阳光照满大地,他坚信,那个小女孩在伤心时不会孤单,因为,有云朵家族陪伴。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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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农历的腊月初八,是传统的腊八节,这一天我最喜欢了,因为我可以吃的我最喜欢喝的腊八粥。

腊八粥是一道简简单单的粥,叫做腊八粥,不要看粥简单,其实腊八粥做起来是很讲究的。

腊八粥是一种很讲究的食品。我国喝腊八粥的历史,已有一千多年。最早开始于宋代。家家户户都要制作。传说有的寺院于腊月初八以前由僧人手持钵盂,沿街化缘,将收集来的米、栗、枣、果仁等材料煮成腊八粥散发给穷人。传说吃了以后可以得到佛祖的保佑,所以也有穷人把它叫做“佛粥”。怪不得这种粥材料五花八门,十分好吃了!前一天,奶奶就为这顿粥忙活起来。用凉水泡起了黄米、黑豆、红枣、花生等谷物。光看着就让人联想到了美味。

清晨一早,奶奶就用木材点起火炉,架起大祸,加好了水,轻轻放进了准备好的谷物,锅中马上变成了五彩世界,花花绿绿的,散发着微微的清香。奶奶用大勺柔柔的搅和了一下,锅中马上就翻腾了起来。奶奶满意的盖上锅盖,去看电视去了,可是我依旧对这十分感兴趣,细细的等待着,我现在终于懂了奶奶用木炭的道理,木炭染出的火柔柔的,轻轻的烘托着锅底,如此做出的粥才会更加香甜可口。木炭一点点向下延伸,我便把它往前推一下,那条坚实的木头为了我们的一顿美味,变成了灰烬。

过了一个多小时,锅盖沿冒出了白气,锅中也发出了咕咚咕咚的声音,我兴奋的大喊,奶奶走来拍拍我的脑袋,“等等,就来了,你这个小馋猫!”她揭开锅盖,里面的水几乎消失待尽了,缠和在一起的米粒间不时有一个个小气泡,仿佛一个个喷发的火山。膨大的红枣们漂浮在上面,像一群可爱的胖娃娃。我和奶奶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好了!”话音未落,我就捧出了碗筷,叫唤起了家人们。

一家人围坐在一桌,每个人前面都是一碗火红的腊八粥,我迫不及待的吃了一口,哇!这粥米糯糯的,十分可口!还透着一丝滑爽,仿佛吃亲亲果冻时的浅唱。诱人的红枣更是香甜美味……一碗粥下肚,整个人都暖融融了,冬日的寒冷一扫而光。神话故事说:“腊八粥既可口有营养,还能增福增寿。”

真希望天天都是腊八节该多好,就可以天天都能吃到我喜欢喝的腊八粥了!

同学们,你们喜欢喝腊八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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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夏日的荷花池。当碧波荡漾的水面上铺上一层厚厚的荷花叶,几朵白色与红色的荷花相间的点缀在一张巨大的绿毯之上,好似天上的仙女一样,在这绿色的大舞台上与微风慢慢的扬裙起舞着。

我喜欢夏日阳光曝晒下火红怒放的太阳花。在夏日酷烈的阳光下,牵牛花早已偃旗息鼓,美人蕉庸倦无力了,富贵的牡丹也早已失去了神采。只有太阳花,阳光越是炙热,太阳花开得更加热情,更加奔放。

我喜欢夏日的小河。我和小伙伴在河畔边尽情的玩耍,小河在那轻轻地唱着歌谣,小鱼、小虾在河水中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有些小伙伴喜欢在水里去抓小鱼小虾。我不会游泳,所以我只好和剩下的小伙伴在岸边给他们加油打气,正在抓鱼的小伙伴发出的欢声笑语让我仿佛都在小河中“奋战”了,那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始终让我难以忘记。

我喜欢夏日夜晚的草丛。草丛中不知道哪儿不是的传出蛐蛐的叫声,我和小伙伴拿着自己制作的小网去捕捉蛐蛐,我们偶尔有时也会抓到两三只,我们有时侯就玩起了斗蛐蛐。

我喜欢夏日夜晚的天空。我坐在大门前傻傻的数着星星,星星像无数个天真的婴儿的眼睛一样,向我眨着眼睛,还变化着不同的颜色。还有那弯似镰刀的明月,它好像一轮初升的太阳,大地都好像被它照地亮了,玩五项被铺上了一层白白的霜。

我喜欢夏天绿树上那喋喋不休的知了。我从小就纳闷,它为什么叫知了,我观察时间长了也就发现了原因:它在树上就不停的叫“知了,知了……”小伙伴们有时候问,我就会这样说,小伙伴们都夸我风趣。这种让我看起来像特大号的苍蝇的东西让我很好奇,就与其他小伙去捉,我总是捉不到,每次小伙伴捉到后都会给我,我害怕都会放开手,这时狡猾的知了就飞走了,好长时间的功夫就白费了。

……。

我喜欢,喜欢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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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诚信是我的人生追求,我最喜欢的成语就是“一诺千金”!

时间倒流回四年级的一天,蝉在头顶的浓荫里撕心裂肺的高歌,让本就燥热的夏天变得更加烦躁,妈妈给了我五块钱让我自己解决吃饭问题。我瞟了一眼钟表,我去,还有十五分钟迟到!我像泥鳅一样溜到楼下的“拉面王”面馆,面馆的阿姨做的面既好吃,又实惠,三块钱就能吃个大饱,我直勾勾的盯着阿姨做拉面时那上下翻飞的双手,快点!快点!我焦急的想,时不时的低头看看分针和秒针的竞赛,还有十分钟!我急似热锅上的蚂蚁,但却没有丝毫办法。终于,香气冲天的拉面来到了我的面前,我恨不得将整个脸埋进碗里,只求能吃得快点。

当我重新抬起头时,表带给我的准确信息还有五分钟,终于赶上了!我抹了把嘴,刚准备起身走人,一个吃面阿姨很不合时宜的来到我面前,我纳闷的盯着她,她说了一句话让我从天堂滚到了地狱,“小朋友,我出去有点事,你帮我看一下包吧!”说罢,便跑出了面馆。哎呀,我勒个去,咋偏偏挑这时候让我看包呢?!看了看表……四分钟!着急也没用,我干脆坐在凳子上等,三分钟……二……一……我感觉豆大的汗珠从我额头划过,啪,掉在了桌面上,我似乎听到了校园里传来了悠扬的铃声,感受到老班那怒火中烧的面孔。

终于,在迟到十分钟后,那个阿姨终于满头大汗的跑进了面馆。“对不起啊,我一个家人生病住院了,耽误你上学了吧?”我本来到口的话语,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冲阿姨摇了摇头。阿姨感激的对我说“真是太感谢你了,真是个好学生!”本来我一肚子的怨气被一扫而空,原来遵守承诺的感觉是这么好啊!回想起自己以前的种种“恶”行,我忽然觉得很对不起自己,如果人生是一首乐曲,只有诚信待人、一诺千金的人才能谱出优美的旋律;如果人生是一座高山,只有诚信待人、一诺千金的人才能一览它的雄浑!

讲诚信既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又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还是连接友谊的五彩纽带。“一诺千金”是我的人生追求,我想从现在做起,拉起身边一个个朋友的手,建起诚信的桥梁;而在不久的将来,去牵起更多他人的手,在我们社会的每个角落,亲手种植出诚信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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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问我最想要去哪里,我会说我想去那个漫地樱花的林芝,去感受粉色的美;如果问我最想吃的菜,我会说妈妈亲手做的菜,去回味家乡的味道;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认识谁,我一定会说是他,给我满怀的爱。

我小的时候如同许多孩子一样,父母为了挣更多的钱,去到远家千里的地方务工,也和许多孩子一样,我在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家交替住着,而我又有些许的不同,因为我得到的爱比任何一般的孩子都更多,因为我有一个待我如同亲生一般的舅舅。

此事说起来可能也只能归结到缘分上,舅舅舅妈有两个儿子,可却没有一个女儿,而舅舅很喜欢女儿,舅妈也是,四岁是我被送到外婆家,那以后我就在外婆家住了四年,这四年中我像手中的宝一样,被外婆一家人喜爱,舅舅只要一出门就会把我带在身边,舅妈只要一去逛街就会给我带回许多好看的衣服,外公加上我有三个孙子外孙,也只让我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以至于后来我的两个表哥对我有很大的意见,可仍然阻止不了舅舅舅妈对我的喜爱。

记得有一年过年,别的家里都是人员满堂,孩子的手里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而我虽然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手里拿着最喜欢的玩具,心里却很失落,我知道爸爸妈妈不能回家陪我过年,一个人跑回屋里,在床上哭了很久,后来舅舅到屋里看到我哭的很失落的样子,问我是不是想爸爸妈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头,然后舅舅坐到床上,把我抱在怀里,我哭的更加厉害,舅舅抱着我坐了很久很久,等我情绪稳定以后舅舅温柔的跟我说:“小宇,我知道你想爸爸妈妈,但是你要理解爸爸妈妈,他们不是不喜欢你,相反他们是爱你的,才要挣更多的钱,来给你更好的生活。”那天我的情绪没有太大好转,但我牢牢记住了舅舅抱着我时对我说的话。

后来,我从外婆的口中得知,在舅舅小的时候,外婆外公因做生意也不得不离开舅舅,后来几年钱挣着了,舅舅也长大了,从那以后我慢慢理解了舅舅对我说那番话的心情,我也慢慢理解了爸爸妈妈的辛苦。

时隔多年,我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孩子长成一个少年,我慢慢知道了生活的许多心酸与不得已,尽管我知道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始终都记得,舅舅给我的爱护和教导,他一直是我最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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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格言是: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它几乎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催生婆。

这句格言给我很大的启发,天才固然重要,但勤奋做好任何事情的根本,是知识和智慧的基础;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捷径,只有靠自身的努力才能取得成功;勤奋是我们做想成功的重要基石,他会帮助我们再前进中获得更多的经验知识,在不断总结和吸取中获得进步。

于是每天早起30分钟背英语单词,天天坚持,用了半个学期的时间练习,掌握了近千个单词,背单词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背起来也越来越有方法了,这还多亏了“勤奋”这个好老师呀!

现在我们出去玩时,可以给爸爸妈妈讲马路上许多英文路牌的意思,害了一告诉爸爸妈妈电视上所出现过的英文单词都是什么意思,甚至还可以听英语广播呢。因为勤奋攻克了英语难关,我深深尝到了勤奋的甜头,从此,在学习上更加勤奋。由于勤奋,还成就了我学圆号。

我是学校的管乐团的首席圆号手,开始老师留的去既简单又好吹。随着年级的增高,曲子愈来愈难,20xx年11月练的《莫扎特第四圆号协奏曲》我一下子感到好难啊!节奏难、音太高、谱子太长。

开始我非常努力的吹,可是提高的并不快,怎么练不好,于是起了放弃的念头,这句格言又在我的耳畔响起,于是我就比别人多下功夫练习,别人吹以便我吹十遍,一段一段地吹,把节奏、音符不准的地方分开来吹,直到练习吹熟练为止。

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达到了老师的要求,并且还出色地完成了演出任务,收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勤奋让我的学习更优秀,勤奋使我的生活更充实!勤奋把我变得更加自信更加踏实……我都要选择勤奋,勤奋带来的收获就像春天播下的种子一样,秋天一定会有丰硕的果实。让我再一次说,我的一生都要选择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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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长得又高又胖,爸爸说他以前是追风少年,瘦得只剩下骨头,肚子是到了中年才发福的。但在我心里,爸爸一直是我所称上的“美男子”。他脾气有时候很暴躁,当然一般都是在我放错而又屡教不改的时候;但是有时候又显得很温和、特亲近。

从小都是爸爸给我洗澡,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认为我是个男孩子,留着么长的头发,再加上我不讲卫生,都可以不化妆去演丐帮帮主了。所以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只要头发没有女生的长,就不用剪。”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搓呀洗呀,再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

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又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还记得我二年级时,玩轮滑时把腿摔骨折了,还嗑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开着车火速冲向医院,没想到刚停下保安就说停的是救护车占用车道,要我们离开,为此爸爸和保安大吵一架,我和妈妈看的触目惊心,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现代流行的,只要我喜欢,在爸爸能接受范围之内,他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爸爸做生意可辛苦了,不管多忙多累,回到家都会抽出空来陪我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陪我爬山散步,并且每一年春节都会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带我出去旅游,这个时候的爸爸是最亲近的好朋友。

可是,在我的学习问题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瞬间就摆出了冰块脸,好可怕!我心中暗想:“要有一场暴风雨来临了。可爸爸在对待我的学习上又从不以分数为标准,也从来没有因为哪次考试成绩不好而揍我,主要是以学习习惯和学习心态上为主,大部分时间都还是循循善诱教导我的,所以我在学习这一块一直没太有什么压力,心态特别的好。

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有时“暴躁如雷”有时“阳光灿烂”但是他爱我,我也爱他!都说“父母是自己无法选择的”,由而我很幸福。

我喜欢初二作文

我喜欢生活,生命亦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前进,走自己的路,心无所惧,走好脚下,大胆向前,永无止境。

我喜欢坚持,不甘平庸碌碌终身,好景常在好花常开。

我喜欢在春日的羊肠小路上奔跑,洒脱、欢愉,感受着大地复苏,新一轮的热情生命之花放肆不羁。微风吹过,吹来了小草的清香和鲜花的甜美,让我感觉仿佛置身于烟雨江南,朦朦胧胧,淡泊素雅。抬起头,好好享受这日光,看那树梢上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似乎想展示什么,想奉献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会我一些美好的真理。春光无限好。

我喜欢在夏日的大街上,手中拿着不断融化的冰棍,脚步不停。路上行人压低帽檐,戴上口罩,而我偏偏不一样,夏日的烈阳有何不好?黄昏,安静地倚在窗台前,享受着夏日的风,还有吹来的暖意,夕阳依旧炙热,沉沉地将红色笔墨描上天空。不远处的田间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喜欢夏,喜欢生如夏花。

我喜欢在秋高气爽之际,去看那成片的火红。“停车生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枫树虽不像青松那样苍翠挺拔,也不像秋菊那样五彩斑斓,但它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性格,火热豪放。凉雨初霁的秋,就让红枫留下了火烈灿烂,光彩夺目。枫叶荻花秋瑟瑟。

我喜欢在冬天的清晨,拉开窗帘,在结满雾气的玻璃窗上给自己画上一个大大的笑脸,当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独享那份宁静淡远、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我是在冬天出生的孩子,爱那一片雪白、落英缤纷的景象,虽然是四季轮回的结束,但也预示着新一轮的开始。在冬天里,总会有一种原始、纯朴的感觉。白雪纷纷何所似?撒盐空中差可拟。未若柳絮因风起。

喜欢的,且行且珍惜……。

我喜欢夏季初二作文

夏天的夜晚,常常会在院子里摆上几条凳子或几张竹椅,以便大家可以聚在一起聊聊天、乘乘凉。我们农村盛夏的夜晚这样度过的。

晚饭过后,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聊着的见闻。阵凉风从远处吹来,掠过屋旁的田野,“沙沙沙”的乐曲中此起彼伏的蛙鸣声;不远处的梨树上几只知了正扯着嗓子使劲地叫呢,深怕别人把它忘了;墙角的草丛中蛐蛐也正卖弄自己甜美的歌喉,这是的舞台,尽情地表演。

躺在竹椅上,抬头仰望着高远的天空,星星正一眨一眨冲你笑。,觉得星星离你越来越近了,它来你身边,仔细一看,是一群发着绿光的萤火虫,是那么有趣,总是提着个灯笼,四处飞舞。没有人打扰你,你会被的景象所吸引,你分不清谁是天空中的星星,谁是飞舞着的萤火虫。

夏天的夜晚到外头散散步是非常惬意的,走在村里的小路上,总会碰到熟人。夏天的是中最凉爽的时候,走在外头人会觉得有精神。夜晚的空气也格外的清新,地吸一口气,你会觉得很舒服,可以洗去的疲劳。

夏天的夜晚是热闹的,夏天的夜晚是凉爽的,夏天的夜晚是快乐的,着迷人的、独特的夏夜。

我喜欢的历史人物初二作文

现在网络上很流行一个名词叫:追星族。

我也是其中的一个,不过,我所仰慕的不是舞台上接受闪耀的追光灯和观众的疯狂的欢呼的明星。他在历史的长河中,闪烁着璀燦的光芒。他是中国著名的诗人,文学家和散文家。在那个时代,他是创造了奇迹的烟花,在人们心中永远灿烂地绽放!

他就是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

有人说很难读懂他,不知道他到底是怎样的人。但在我眼里,他是一个很简单的普通人,只是比别人多了一份特殊的追求,一种美好的理想,一个高洁的灵魂。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角落,那里放着的是对一个人神圣的敬仰,然后渐渐地转化为一种动力,足以去勇敢地追逐梦想,即使,那是一个很遥远的梦。

我会永远坚持着我的信仰,也永远相信陶渊明,他是一个非凡的历史人物,虽然,他已离开了我们,但他的超逸潇洒,追求自由会一直鼓励着我,为自己的理想奋斗,就是在靠进梦,在这过程中,千万不能放弃,即使,别人不看好的目光让你感到很累,即使这样,你也不能放弃,你要相信,自己可以实现这华丽的逆转,会借助振起的翅膀搏击天空,看到广阔的世界,最终,你一定会成功!

只要你用心去读他,你就会发现,他其实离你很近很近。

我喜欢初二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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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这种味道初二作文

夜很静,我却无法入眠,淡淡的心情陪着伤感的歌缠绵。辗转在床上,满脑子的胡思乱想。想让自己安静下来,给自己的烦恼找个空间。听着音乐感觉陷入了歌曲中,莫名的感触在心底徘徊惆怅,忧伤的心情随着音乐在空中飞扬.

翻阅曾经写过的文字,有快乐,也有忧愁,我的喜怒哀乐在文字的见证下慢慢成长。一句简单的歌词,不经意的勾起了我的回忆。留下了许多故事的影子,总在叹息的时候抱着过去回忆再回忆。

很多时候,我会站在一旁静静的关注那些被我羡慕的人或事,人生如戏,往往对我来说是梦的东西,在别人眼里却毫无价值。经历了多次的碰伤,我的心变得很静,静的让我感受不到周围的色彩。生活就是如此,有时候不管多努力。可能最后还是会被时间给遗忘,如此冷漠,如此简单。

两指间的白烟飘飘而散,燃烧着心中的苦,一直期待能像吐白烟一样将烦恼从口中流出,一切徒劳只是将自己的痛越烧越旺。寄托,宣泄,还是逃避,我开始迷茫了,好像自己被包围在嘲笑的谎言中。幸福是否已悄然远离,有些黯然与伤感!慢慢的我学会了孤独,爱上了寂寞。无数次的盼望、寻望、守望,换来的仍然是无数次的失望。寂寞拘留了我的灵魂,孤独占据了我的心房,一度的灰暗,让我差点失去自己。

喜欢淡淡伤感的.文字,这是我内心最柔弱的一面,我不会刻意的去改变它。其实,生活的我并没有文字上这么不堪一击,虽然我一直在变演着不同的角色。我很感动,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有这么多关心我的朋友!喜欢上网,喜欢看别人的故事,总有那么多的故事相近,勾起了内心的痛。

回头看看成长的路,有那么多的无奈,那么多的辛酸。失落的心情反反复复的重演了我的善变,遮住了我遥望远方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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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初二作文

它没有玫瑰那么美丽,没有百合那么芳香,也没有松树那么挺拔,但是,它有着很顽强的生命力,它就是被称为“沙漠仙子”的仙人掌。仙人掌的造型千姿百态,有的小若糖丸,有的大如巨树。还有的状似皮球,各种造型,千姿百态。

姐姐的书桌上就有一盆仙人掌,它的全身呈碧绿色,一根根枝干像一个个守卫边疆的战士,每根枝干上面都凹凸不平,像一座座连绵起伏的小山丘,每个凸起来的小山丘上被许多白色的小刺包围着,像一只只小刺猬在爬行,你要是不小心碰它一下,它还会咬你一下。妈妈告诉我,仙人掌的刺就是它的叶子,我觉得好神奇。仙人掌还会开花哦,他头上嫩黄色的小花,就像刚孵出的小黄鸭一样可爱。

我喜欢这既生命力顽强又可爱的仙人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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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物理课初二作文

我爱上语文课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老师讲课非常的有趣。

记得有一次,我们学了日积月累上的句子,要背下来很难记,老师说让我们给她穿珍珠,背一句是一个珍珠,看谁穿的多,同学们听了可高兴了,老师说第一个珍珠要我们在1分钟里穿好,我听了有点想放弃,怎么长一句一分钟怎么背的下来,我试了试,每想到真的背下来了,老师问谁背下来了,我就高高的举了起来,在往后背,我背的越来越好,只不过有一句没背下来。没想到,平时十几分钟背的东西今天5分钟就背了下来,这真是奇迹。

还有一次,我们学习《人物描写》的时候为了让我们学的更好还让我们一起演了起来,老师叫了大骗胖子喻子豪和瘦子赵若其比,一开始他们像走马灯一样转了两、三圈,眼睛一直盯着对方,一下子抱在了一起,赵若其不管怎么推拉顶,都动不了喻子豪。这时只见喻子豪用力一扔,就把赵若其弄在一边,赵若其想用脚拌喻子豪,可喻子豪太胖,没拌到,反而让喻子豪拌倒了。我们看了,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希望老师以后教的会更好。

我喜欢初二作文

秋带着微微湿润的气息,从地平线处走来。将仲夏的炎热驱赶,却将寒冬的凛冽阻挡在外,在两个极端的季节间徘徊。

面对秋天,世代的文人墨客给我们留下的多是感伤,因此而常常忽略了它的清爽。农民伯伯们忙碌的身影,无声间道出他背后的情肠。所以每每谈及秋天,脑中总会浮现出一片华丽丽的金黄。

来到林间,已经可以感受到,浸润空气的秋天的气息。那投射在道路两旁的,是交错的树影,虽不似仲夏那繁叶的打点,可却也是别有风情的画廊。树叶踩在脚底的沙沙作响,交织成了这个深秋独特的曲调。还没等山野上被日光蒸发起的水气消散.夕阳是时间的翅膀,还未等山野上被日光蒸发起的水气消散.太阳就有一半已经躲进了西山。日落黄昏下,树影交织成的点点流光,开始倾斜成一个完美的弧度,像美丽姑娘翘起的'嘴角,温润,明朗。我早已分不清,那片金灿灿的黄,到底是天空赋予的阳光,还是脚下秋调出的颜料。因为这一切,早已纠结在了一起,一刹那极其绚烂的展开在我眼前,然后不断的向前蔓延。

花开荼蘼,此时早已没有了春天的争艳,万物间,就剩下了陶渊明所钟爱的隐士。天地间仅剩那一抹黄,遗世独立的绽放,让我不禁想起,嗔笑怒骂的红楼,黛玉的那首《咏菊》,在那个充满污浊的大观园里,这该是怎样清高傲世的一位女子?细数历代爱菊的名士,不在少数。他们对菊的爱,多是爱它那份清冷孤傲,,但我却恰然觉得,深秋萧索中,这抹黄,却充斥着无尽的温暖。

一阵秋风吹来,像是敲开了我心底的一枚胡桃,然而,和我心所契合的那组密码,却在这个秋天,在这阵风下,被拨乱,它变成了一组玄之又玄的数字。或许他在明天就会被解开,但是明天的明天,却又是另外一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