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2023年保险心得体会的(模板10篇)

时间:2023-09-20 08:52:21 作者:笔舞 2023年保险心得体会的(模板10篇)

心得体会是指个人在经历某种事物、活动或事件后,通过思考、总结和反思,从中获得的经验和感悟。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险心得体会的篇一

20xx年责任区由主任建议,主任助理负责实施我们开始了每月一项业务的学习工作,主要是利用周六日业余的时间进行学习。

6个月的时间,我们已将责任区所有相关业务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学习,中间还穿插了考试、现场回答等一系列的学习互动环节,通过这半年来的学习总结体会如下:

一、 学习业务提高工作能力及效率

我们责任区下设了三个部门,虽然每个部门的业务是独立

的,但细想想我们的工作又是连续性的,部门之前要有着密切的配合,比如我们人力资源外包社保服务部,主要负责代理、派遣单位员工的保险,但员工离职后如果找不到工作单位的都要把保险转移到灵活就业自己交纳,这样就转到我责任区的企保部所负责的范围内了,对此我们部门就要了解企保部的业务知识,提前为员工的保险准备好材料以便员工转移时能及时办理,不至托办。对于退休部作为整个中心所有存档人员退休的管理部门,又于我们及企保部有着更加紧密的关系,因为所有从这里参保的人都要经过退休部来办理退休,这要求我们更要提前了解退休的基础业务及相关手续,这样员工保险加入我单位户参保时我们就能提前发现问题、提前解决, 不至于等到最后退休时再处理已为时已晚影响单位声誉。每个工作人员都是通知学习,了解更多的业务知道,不断提高了业务能力,增加工作效率。

二、 提升服务增加客户满意度

我中心主任在历次员工大会提出,要以顾客至上,顾客是我中心的衣食父母服务理念,对此我责任区也多次强调服务的重要性,而且此次学习业务的最终目的也是要通过学习,增加业务知识,提高服务效率,增加客户满意度。只有我们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面广了,才能更有效、更快捷的给客户提供服务,达到客户的要求,提升人才中心的服务形象。

三、 相互了解提高团队凝聚力

由于我责任区工作人员分布在大厦和西院两个工作地点,平时 上班也都忙于自已的工作,相互之间也只知名字不认其人,通过学习大家坐在一起相互了解,相互之间增进了认识,加之学习中有很多互动的环节,畅所欲言,这样大家在一起不仅增进了感情,更为以后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四、 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成自我提升

每个人的知识及能力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积累的过程,只有 长期的坚持才能得以提高。自从学校后,受社会环境的感染,我很少能静心自学些知识,通过半年的学习,也认识到了学习的必要性,也真切感受到了学习带来的成果,相信在今后的学习与工作中,我将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为此持之以恒,在不久的将来,定会提高我自身的修养及能力。

保险心得体会的篇二

保险是现代社会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可以有效地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一名消费者,对于保险的认知和了解非常重要。在我多次购买保险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买保险的重要性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本文就谈谈我的买保险经历和心得体会。

第二段:买保障型保险的心得

在我第一次购买保险的时候,我选择了一款保障型的产品,该保险主要针对意外伤害和疾病。这样一来,我在意外或生病的时候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和帮助。从那以后,我一直坚持购买保障型保险,因为我认为保障型更符合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

第三段:注意保险条款中的细节

在购买保险时,很多人只看重保额和保费,却很少关注保险合同的细节。然而,保险条款中往往包含着一些重要的规定,如果不仔细研究,就很可能会遇到不必要的麻烦或损失。因此,我的建议是在购买特定保险之前,要认真阅读相应的保险条款,了解其中有哪些限制和免责条款,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解和争议。

第四段:购买保险要比较市场上的不同保险产品

在市场上,各家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产品和定价策略。在购买保险时,我们应该对市场上的不同保险产品进行比较,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一款。在比较时,我们不仅要看重保险的价格,还要注意保险产品的具体保障范围和细则。只有这样,才能买到真正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第五段:总结

保险买卖不仅关乎购买者的个人财产安全,也涉及到许多法律和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在购买保险时,我们需要多方面进行考虑和比较。总的来说,购买保险要注重保障性,注意条款细节,比较市场上的不同保险产品,这样才能买到适合自己的保险,真正实现保障作用。

保险心得体会的篇三

万事开头难,对于初入职场的保险从业人员来说,卖保险难,卖好保险难上加难。如何踏出至关重要的第一步,审视自己是关键。如何成为一流保险销售员,必须从“心”开始。

保险新人踏往成功的第一步,就是要培养积极的态度,也是他们所要保持的第一项自我认知。拥有积极的态度,就会严格地要求自己,如此不仅能创造较好的业绩,还能获得正向价值观,进而引发客户的好感,这样他的业绩能得到提升。

学习的心态

学习是给自己补充能量,先有输入,才能输出。要紧跟成功者。通过学习掌握相关的电脑操作,学会销售话术,多参加培训以及学会作培训。

归零的心态

第一次成功相对比较容易,但第二次却不容易,原因是不能归零。往往一个业务精英的失败是因为他曾经的成功。事物发展的规律是波浪前进,螺旋上升,周期性变化。

积极的心态

当今时代是悟性的赛跑!积极的心态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成功吸引成功,跟成功人学成功的知识自己才会成功,学习从听话开始,成功从照做开始。

付出的心态

舍得就是付出,付出的心态是老板心态。是为自己做事的心态,要懂得舍得的关系。小舍小得,大舍大得,不舍不得。

坚持的心态

90%以上的人不能成功,为什么?因为90%以上的人不能坚持。遇到瓶颈的时候还要坚持,直到突破瓶颈达到新的高峰。要坚持到底,不能输给自己。

我们会发现,新人留存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客户拓展做得不好,未能掌握开拓市场的有效方法有关。在这种情况需要细分目标市场,对症下药,才能获得顾客的信任,赢得签单的机会。

生意人士市场

从风险角度上讲,生意人士主要比较看重理财类保险,对一些能赚钱的方法比较感兴趣,一般与其交流的方法是谈一些理财方法与技巧,从而导入全方面保障的观念,如重疾险、医疗险等。从目前签单情况分析,生意人士较为欢迎的是投连险附加重大疾病险。

医院市场

风险需求主要是在重大疾病与子女教育方面。医生由于其知识水平高的特点,他们一般愿意了解保险,特别是职业责任险。此外,在医院看病的病人新人也有接触,但是因为保护新人健康的原因,我们一般不建议新人深入医院内拜访病人,而更多的是针对陪同人员或看望病人的亲属。

校园市场

教师及教务工作人员的特点是收入稳定、福利保障好,因此对保险公司的一些医疗产品不是很感兴趣,其切入问题最好是子女教育或理财、养老类险种,当然也可以 “乘机安全小贴士”安全出行要重视通过帮其计算社保实际利益而导入产品。另外,家长对一些意外险、医疗险比较青睐。

保险心得体会的篇四

保险作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项制度,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保险购买和理赔的过程,我深刻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同时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的工具。生活中充满了各种意外和不可预测的情况,人们难以掌握和预见这些风险。而保险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应对这些风险,减轻损失。例如,车险可以保障我们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医疗保险可以帮助我们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保险的核心是利用资金池共担风险,让每个参保的人都能在需要的时候获得相应的赔偿,从而减轻了个人的经济负担。

其次,保险需要根据个人的需求进行选择和购买。保险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险种,满足了不同人群的需求。在购买保险时,我们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风险,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比如,年轻人可以选择重疾险、意外险等,而中老年人则更需要关注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此外,保险买了还需要不断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保险不是一次性购买的产品,而是需要长期维护和管理的。所以,我们需要定期复核我们的保险需求,并及时调整保险计划。

再次,保险理赔是一项重要的环节。保险理赔是保险效能的体现,是对保险合同履行的最终阶段。在理赔过程中,我们需要及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保持真实和透明。同时,在选择保险公司时,我们也要对其理赔服务进行充分了解,选择有信誉和高效率的公司。理赔过程有时可能会不太顺利,但我们要保持耐心和理性,与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另外,保险教育的普及也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很多人对于保险的认识和了解还不够,许多人对于保险的理解仅停留在“纸上谈兵”的层面,没有真正意识到保险的价值。因此,政府和保险机构应加强保险教育的普及,提高公众对保险的认知度和购买保险的积极性。同时,保险机构应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售后服务和客户回访,提升公众对保险的信任度。只有公众对保险有正确的认识和了解,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最后,保险不仅仅是给个人带来了保障,也对整个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保险的存在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保险公司通过收集大量的保费,形成了巨大的资金池,这些资金可以投资于各种项目,推动经济的发展。同样,保险的存在也使我们养成了团队协作和共担风险的观念,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综上所述,通过购买和理赔的经历,我对保险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保险对于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我们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并及时调整和管理。同时,保险教育的普及也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公众对保险有正确的认识和了解,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保险不仅仅给个人带来了保障,也对整个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相信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利用保险这一强大的风险管理工具。

保险心得体会的篇五

第一段:引言(约200字)

保险作为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保险行业的迅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和购买保险产品。我也是其中之一,在跑保险的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其重要性,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约300字)

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我意识到了自身需求的重要性。每个人的保险需求都是不同的,要根据个人和家庭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我首先明确了自己的保险目标和需求,判断健康保障、财产保障、责任保障和投资增值四个方面的需求,并结合收入、生活习惯以及家庭结构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自己最需要的是医疗保险和人寿保险,因此将重点放在了这两个方面。通过与保险顾问的深入沟通和比较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最终选择了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第三段:学会保险理赔(约300字)

保险的核心功能在于理赔,购买保险最终是为了在风险发生时得到相应的赔付。然而,很多人在面临风险时却不知道如何进行理赔,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充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和要求。在我跑保险的过程中,我学会了查看和理解保险合同的细节,包括责任免除、赔付限制以及赔付流程等内容。我还了解到,保险公司对于理赔资料的准备和申报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在购买保险时就开始集中整理相关资料,并在需要理赔时能够及时提交。通过这些努力,我成功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对于保险的信心也得到了增强。

第四段:建立保险意识(约200字)

保险是一种预防和分散风险的手段,而不是为了“赌博”或者“获取利益”。通过跑保险的过程,我深深意识到了保险的重要性。我们生活中无法预知和掌控的风险随时可能发生,而保险可以在我们遭受损失时提供相应的补偿和帮助。因此,我逐渐建立起了对于保险的意识和重视,不再将保险看做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必要的支出,是对自己和家人的爱护和保障。

第五段:持续学习和调整(约200字)

保险市场在不断发展和创新,保险产品也在不断更新和提升。所以,跑保险需要时刻保持学习和调整的态度。我意识到保险不是一次性购买,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生活和需求的变化,我们也需要不断调整和更新自己的保险计划。因此,我以保持对保险市场的关注和了解,与保险公司和保险顾问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以及定期评估和调整自己的保险需求为目标,保持自己的保险计划始终适应自己的现实需求。

总结(约100字)

跑保险是一项重要的个人事务,通过这个过程,我深刻体会到了保险的重要性和学习调整的必要性。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学会保险理赔,建立保险意识以及持续学习和调整对于获得有效的保障都至关重要。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继续努力跑好自己的保险,为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和幸福保驾护航。

保险心得体会的篇六

一、业务拓展 业务三部共有代理人 32 人,一年来在公司领导的关心 支持下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部在个人代理业务上取得不 错的成绩,截止到 11 月 30 日第一营业部业务三部创造了车 险保费_万,非车险保费_万的佳绩,提前_个月完成中支下 达的保费任务。

一年来,根据上级公司下达给我们的全年销售任务, 我部制定了全年销售计划,按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来 分时分段完成任务, 由于我部的有效人力较少, 又加上人保、 平安电销对车险业务的冲击,在业务拓展上曾经出现一定的 困难,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没有放弃努力,通过与上 级部门沟通、统一认识,努力增员,并且让业务人员充分了 解公司的经营目标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我们把稳固车险, 拓展新车市场作为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抓业务数量的基 础上,坚决丢弃屡保屡亏的“垃圾”业务。与此同时,我们 和汽车销售商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请他们帮助我们收集、提 供新车信息,对潜在的新业务、新市场做到心中有数,充分 把握市场主动,填补了因竞争等客观原因带来的业务不稳定 因素。

大家团结一心, 终于使个人代理业务取得突破性发展。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部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 绩,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 一些问题,如有效人力不足,销售产能低下。对此,我们也 认真分析了原因,只有不断提高业务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 平,才能拓展到更多更优质的业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 会抓住各种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促进个人代理团队自身素质 的不断提高,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财务收付工作 除了业务拓展外,我还兼做第一营业部的财务收付工 作,我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认真严格 的按照上级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 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做好每天的日结工作和每个月的手续 费对帐与支付工作,并及时送交相关主管部门。

三、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 从事财险工作,只有不断的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才 能打造出具有持续竞争力的队伍。我通过日常工作积累,发 现自己的不足,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公司条款,增强对保险意 义和功能的领悟,平时我还会向出单人员和理赔人员学习请 教,掌握了保险投保、承保和理赔的一般流程,以及一般单 证的领用与使用。

保险的心得体会篇4

保险心得体会的篇七

正所谓:细微之处见风范,毫厘之优定乾坤。成功就是从点滴到点滴的`过程。所以,良好点滴的养成对成功是至关重要的。这一点也是在平安的管理制度中我体会到的。一个人的辉煌,决不是偶然,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经过岁月的千锤百炼和人生的坎坎坷坷。专家统计,一个良好习惯的养成,至少要经过37次的反复练习才能形成,而即形成的好习惯,可以陪伴其一生,一流的人,要从培养良好点滴习惯开始。在培训班里有许多细节上的规定,比如椅子及时归位,上课手机静音,保持四周整洁卫生,着装整齐讲究,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等,这些都是小事,但小事中见风格,小事中见素质。俗话说一屋不扫,不足以扫天下。讲得就是从小事做起,而平安的培训正好给予了我们这种一个基地,让我们得好更好的提升和修正。磨平大家在世俗中的棱角。

四、 对目标执着,才能成功在握

人要想实现自我的价值,就要有目标,并且要为之坚持不懈。每个人要在自己的心里洒上健康的种子,不能让消极的心态生根发芽,遇上挫折、阻力也要坚持不懈,让目标积极、健康的茁壮成长。这一点也是我在平安讲师那里得到的体会。他们用亲身经历的事实告诉我们他们是如何自强不息的走在自己的创业路上,靠得就是这种历经千辛万苦、走遍千山万水、想遍千方百计、说尽千言万语的“四千精神”。从下决心做一个成功的人那一刻起就要进入积极的状态,机会永远只青睐有准备的人。只有知道明天干什么,今天才会活得有意义。有目标,生活才会充实、快乐。明确地知道自己的生活目标,感受自己正在向目标前进,这就是幸福。只有对目标执着,才能成功在握。但人生的目标决非一蹴而就的,这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努力找出什么是自己想要的,才能知道哪里是自己的天堂。时刻把人生的目标谨记于心,每天都要朝着目标前进。确定目标,马上行动。不要总是把今天的事情推到明天。“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时间是平等的。没有等级之分,但它在每个人手里的价值则是有所不同的,确定明确的目标,要有效的管理时间,让心态始终处于积极的状态。

培训也已近尾声,但平安的培训给我带来的体会却是无穷无尽的,只是我现在还没完全体会到而已……。

保险学习心得体会二:保险业务培训学习心得(494字)

到黄州学习了三天,虽说天气炎热,感觉有点累,但是很值得,比任何一次的学习收获都要多,真的是受益匪浅。不但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还有优秀的同仁们展业经验的精彩分享,最重要的是谈教授的讲课深深的打动了我,吸引了我。

还有自己的内在形象也很重要,要想做好保险,除了学好专业知识,还要先学做人,先献爱心,先交朋友,先做服务,后做保险。所以我们寿险营销员一定要记住的圣经:交天下朋友,结天下善缘;知天下人心,保天下太平; 造天下大福,积天下大善;播天下仁爱,济天下苍生。

最后就是;坚持 !相信!你相信什么,你就做什么;你相信多少,你就成功多少;你相信多久,你就成功多久;你永远相信, 你就永远成功。

保险心得体会的篇八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的频繁和物流行业的扩张,货运保险越来越受到重视。货运保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保险形式,负责保障各类货物从发货到到达目的地之间可能遭受的各种损失和风险。在实践中,了解和掌握货运保险对于企业和个人都有重要意义。下面将结合自身经验,谈谈本人对货运保险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选择正规保险机构

在选择货运保险时,我们首先需要选择正规保险机构,这是保证保险权益的基本条件。经过调查和比较,我选择了国内有较高声誉的保险公司作为我的货运保险供应商。一家有良好信誉的保险公司,在业务规模、客户评价和公司声誉等方面都有较高的水平和较好的信誉,在日后的保险理赔过程中也更有保障。

二、合理的保险额度

选择货物保险的时候,要考虑货值、货物的危险程度和承运单位的实力等诸多因素。特别是对于高价值或特殊商品,必须考虑保险额度是否足够。在选择保险额度的时候,我会根据货物的价值、运输方式、交易渠道以及目的地等因素进行分析,选择合适的保险额度,以达到保险最大限度的保护。

三、格外注意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是货物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比如,对于货运保险中的一个重要条款“保险起期”,如果货物在保险合同签订后发生损失,且超过了“保险起期”规定的时间,将无法享受保险赔偿。因此,在购买货运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注意事项,以免在事故发生后因为自身疏忽而无法得到保险理赔。

四、保险理赔要及时主动

货物损坏或丢失时,货主需要首先将情况通知运输公司,然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填写相关理赔申请表。在实践中,货主应该主动与保险公司联系,了解理赔赔款的进展情况;并避免在进行理赔时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在理赔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照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条款要求办理理赔手续,以尽快得到保险公司的批准和理赔款。

五、加强风险管理意识

在日常的运作中,我们应该更重视货的管理,加强风险感知和管理意识,以从源头上提高货物保险的利用价值。例如,在装货过程中对承运单位进行认真的审核和选择,防止货物被损坏或偷盗。设立专门的安全保管区或采取必要的安保措施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加固和保护,并在货物抵达目的地前对其进行检查和保管,及时对货物进行损失和赔偿的补救措施。

综上所述,货运保险是非常重要的一种保险形式,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风险性。所以,在购买货运保险之前,我们应该对货运保险进行细致的考虑和研究,选择正规保险机构,了解保险条款、保险额度等方面的事项;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主动与保险公司联系,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程序进行理赔;同时,我们还需要在生产和管理中加强风险意识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货物保险的利用价值。

保险心得体会的篇九

我们要了解清楚保险法。实质意义上的保险法,则指一切调整保险关系及保险业的组织、活动的法律规范。下面是本站带来的保险法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险法的修订对所有保险公司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是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以及保险公司股东、高管的资格条件和偿付能力做出了新的规定。

1.在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上进行了拓宽,实现了与国际接轨,但在此基础上要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2.为了提高保险公司的从业质量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股东,高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限制其做商业性广告。

其次是加强了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这是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其中的“不可抗辩规则”,“达成协议10天内赔付”,“明确财产转让理赔”,“保险期内说得清”,“规范合同'格式条款'”,“特殊情况也能获赔”,都是对保险公司的一大挑战。不仅服务要达到一个新的水平,而且公司前线和后线员工的素质和知识能力都要提高,才能适应新保险法的要求。特别是“不可抗辩规则”,对目标客户的选择尤为重要,因为新保险法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此项的修订,对保险公司前线人员展业而言是有利的。但要怎么样把新保险法的真实意思表达给目标客户又是对前线人员的一大考验。其中当然离不开保险公司内部所组织的学习和帮助,但每个从业人员的自我消化才至关重要。

对保险公司而言,则是强有力的挑战。怎样在短时期内提高保险公司内外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是摆在各家保险实体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不断的强调服务和诚信的重要性,全面开展服务意识的提升的培训,始终贯彻“打造服务最好的保险公司”的理念是我公司不懈努力的目标。

此项的修订让我不得不再一次强调服务质量的巨大力量,这不仅可以守住现有客户,还可以带来潜在客户。说一个真实的例子。有个客户到某保险公司领取赔款,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拿到现金,从而面露怒色,为他服务的业务人员见到后,立刻用自己的500元先垫给了客户。其实是个很简单,很小的举动,但这个客户却异常的相信这位业务员,不仅继续在该公司续保了车险业务,而且还介绍了不少自己的朋友到该公司投保。甚至前几天,他要投保寿险业务都找到这个业务员帮她介绍。这就是服务的力量。很小的一个举动却赢得了客户的心,用服务树立了诚信。

因此我认为利用良好的服务,保险公司可以获得更多的保险资金,把业务拓展到更大的领域,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最后,为了保险业有一个公平,良好的发展环境,我认为必须维护保险市场的秩序,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新保险法强化了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对保险公司的整顿、接管、撤销清算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所采取的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保险法的修订,用辩证的方法说,就是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方。我们不能消极、被动的接受,而是要主动改变现有的不足,探索出适应的方式。用自己的特色领先对手,用优质的服务征服客户,以自信的姿势迎接不一样的明天。

闲来无事,翻了翻即将于今年十月一日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发现其中的好多条款颇耐人寻味,随手摘几条出来,与看到者商榷。

“ 第十九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财产险中的免赔率和免赔额条款是否经得起此款的考验?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我们现在的承保政策中,对一保两年以上的车险业务取消续保无赔款优待的做法是否合理?

“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这是预付赔款产生的法律依据。

“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此二条款,说白了就是,一旦雇员发生意外,即使保险公司赔给了受害人,受害人也可以向企业或雇主提出索赔,那企业或单位为职工投保团身险就没有多大意义了,还是投保雇主责任险比较好。

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保险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次对《保险法》进行系统性修订,不仅是我国保险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事件,也是完善我国保险法制、改善保险业经营环境、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本人学习新《保险法》的心得体会:

一、新修订的保险法在法律层面影响

(一)、体现了国家大力发展保险市场的战略决策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对保险业改革发展作出全面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保险市场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并且指出要“修改完善保险法”。党的xx大报告提出,“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并强调“提高保险业竞争力”。此次对《保险法》的修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保险市场的一些基本制度和原《保险法》的重要章节、条文作了较大的调整和补充,体现了国家大力发展保险市场的战略决策。

(二)、保险监管者职责显著强化

新修订的保险法作出专章规定,强化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保障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法律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保险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保险法还特别规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限制其资金运用的形式、比例。法律还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整顿、接管、撤销清算保险公司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对上述期间监管机构可以对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所采取的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三)、强化投保人被保险人权益方面

为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新修订的保险法在诸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明确了被保险财产发生转让时的理赔争议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保险公司理赔的程序和时限、明确了人身保险特殊情形下的理赔原则、明确保险合同成立时间与效力问题、强化了保险公司的说明义务。为了防止保险公司滥用合同解除权,有效保护被保险人长期利益,新修订的保险法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新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公司自接到通知后30天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新修订的保险法还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保险公司理赔的程序和时限。

(四)、扩大了保险业的经营范围

为解决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保值增值难度大的问题,新修订的保险法对保险资金的运用作出规定,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对于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法律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就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实现与国际完全接轨,如何保障保险资金安全的问题,因此新修订的保险法还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五)、新法有助于提升保险业形象

保险之所以普及率低,主要是由于老百姓还有保了不赔的心理误区,虽然目前保险公司出于维护公司声誉和市场占有的原因,对于保险理赔的审核比较宽松,一般只有一些故意行为才会拒绝赔偿,相信此条款的推出和落实,会大大提高保险公司的诚信度和理赔率,有助于投保者走出保了不赔的心理误区。 不可抗辩条款,是国外通行的一种出于保护投保客户利益的保险条款,核心思想是根据保险人弃权和禁止反言的规则出发,来设计出的最大程度公平公正的保障投保客户利益的条款。

综上,新修订的保险法,突出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突出了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突出了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对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充分体现立法“三公”原则的同时还赋予了更多“以人为本”的亲和力。

二、新修订的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保险法,尤其是保险合同法方面的条款修订,在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同时,对各保险公司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尽快决定是否进行产品条款切换、增设格式条款单证、调整业务流程、缩短业务处理期限,以适应“新法”,将是各保险公司目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另一方面,修订后的保险法也吸收了部分有利促进保险公司业务发展的条款。

(一)保险合同效力方面对寿险公司的影响及相关建议

本次新修订的保险法对保险合同成立时间与保险合同的效力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影响:新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联系当前实务,对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后进入核保过程中出现“保险事故”,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先出单、后收费,保险合同何时成立、何时生效等问题,新法实施后,均可以名正言顺地通过“合同约定”即条款设计等进行处理。

应对建议:针对新型业务发展的需要,充分完善合同条款等约定,进一步规范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结合公司当前核保实践,进一步完善产品条款关于合同成立、合同生效等表述。

(二)增设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对寿险公司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增设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新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影响:保险人解除权的时间限制是本次《保险法》修订对寿险业务最具影响的条款之一。自1995年《保险法》(下称旧法)实施以来,保险人对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义务的重要管控措施,就是通过理赔调查,发现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解除合同,退还保险费或现金价值,旧法赋予了保险人上述合同解除的权利且没有时间限制要求,此点使保险公司对发现的绝大多数逆选择风险得以防范,在保险责任承担、保险金给付等方面,均进行了有效的控制。但新法一旦实施,保险人的法定解除权必需在上述三十日、二年特定的期限内行使,即使今后客户前来理赔,保险公司通过调查发现其存在投保未如实告知情形,但若自合同成立日起已超过二年,保险公司便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而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通过近几年的理赔纠纷,经不完全统计,发现寿险业务纠纷的80%产生于不如实告知(即带病投保),而上述80%的纠纷中投保未如实告知至理赔申请时超过二年期限的比例又近80%。如根据新法规定,超过合同成立后二年期限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如此以来,客户逆选择的风险将急剧扩大,且其完全可以等到合同成立过二年后再来索赔,保险公司如不尽早采取措施进行防范,赔付率急剧上升将不可避免,更严重地讲,有可能会影响到寿险公司的正常经营。

应对建议:上述法律变化,使得保险公司必须对业务前期的销售、核保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核保部全面加强核保风险管控力度,严把入口关,已刻不容缓。如:1)尽快处理好“便捷投保”和“加强核保”的相互关系;2)加强销售队伍品质管理,并务必落到实处;3)修订公司现行核保规程,增加生存调查警示指征相关规定;4)落实和加强寿险及重疾险的抽样体检;5)合理设定体检保额及财务核保保额,等等。

(三)索赔时效方面影响

在此次保险法的修订中,“及时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索赔需补充提供的材料、收到被保险人索赔请求后“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拒赔时说明理由等服务承诺都被明确写入法律条文中。

根据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该项规定对证明材料的提供要求更严格,时限和程序的规定加大了调查工作和理赔工作的难度。

(四)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时效等增设更高要求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第三十六条)

影响:上述条款的增设,对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效、理赔程序、保费催缴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法律要求,公司目前的理赔实务、续期流程等与上述法律要求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在新法实施前,必须尽快调整。

应对建议:根据上述法律要求,尽快梳理理赔实务、续期操作等业务流程,尽快修订公司现有制度,制定流程更新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度,保障10月1日后公司的“合法”运营,平稳度过“过渡期”。

(五)明确人身保险特殊情形下的理赔原则方面

新修订的保险法作出了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规定。与财产保险不同,人身保险合同中存在“受益人”这一主体,而且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又不是同一个人,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二者的利益冲突又是必然存在的,在实际的保险理赔中较易发生争议。比如,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时,新保险法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也就是说在同时死亡情形下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被保险人死亡在后,其立法的意图也是侧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毕竟受益人的权利是来自被保险人的意志和让渡。该项规定在以前的保险法中是没有规定的,对于法律有了明文规定的项目,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情况下只能操作执行对保险公司本身的经营利益影响不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建立其与此相应的各项制度,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即可。

与此规定类似的在修订案规定的还有:增加了关于受益人的有关规定。新法中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和现有的公司规定发生冲突,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适用。法律规定给实践操作提供了明文依据。对此法律规定在实践中的应用要加强。

新法中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和现有的公司规定发生冲突,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适用。法律规定给实践操作提供了明文依据。

(六)争议条款解释方面

将“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修订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第三十条)

影响:之前,旧法的“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法定解释”规定,对保险公司的诉讼争议解决设置了难以跨越的鸿沟,保险纠纷审判法官在案情稍复杂、保险人和投保人利益很难准确取舍或者是“保险公司的解释更为合理”等情况下,为息事宁人,均适用该法定解释原则,判决保险公司败诉,以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导致保险公司承担了大量的“非保险责任”的保险金给付。新法的修订,无疑是对保险合同解释原则的改进,进一步推进了保险争议的解决更趋科学、合理及公平。

(七)旧法56条删除“书面” 二字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修订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第三十四条)

影响:之前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规定,在销售环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单促成,新法实施后,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不一定必须具备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要件,只要公司可以举证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即为有效;在保全环节,旧法规定亦经常被客户钻漏洞,往往在签单后不久便以“未书面同意,合同无效”为由,主张全额退还保险费,导致通融退保现象频频发生。

应对建议:保险公司销售部门、保全部门应立即掌握这一合同无效要件的变化之处,提前做好应对计划;新法实施后,在传统展业及各种新型渠道拓展环节,充分利用该有利规定,促进保单促成;保全部门若再次遇到客户以此为由主张全额退保的,应充分利用新法规定,据理力争,维护公司权益。

总之,新《保险法》修订并实施后,对寿险公司的影响之大、之深远将是不争的事实,寿险公司应未雨绸缪,如何应对新法“挑战”、抓住新法“机遇”,顺利度过法律变更的过渡时期,也将成为衡量各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水平高低的重要表现。

保险心得体会的篇十

保险理赔这个工作是非常繁琐的,属于理赔流程中最后一个关口,是需要耐心和细心的工作岗位。回顾过去一年里自己在这方面的所做所为,得失俱在,有值得肯定也有需要完善的。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首先,自身的业务素质及技能得到了提高。这年我在保险理赔工作中遇到了新老险种的变更,随之的变更理赔方法也有了变化。为了能更好更便捷高效的进行理算,我不断的学习了各个险种的保险责任及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以便更好的应用到工作中。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理算效率得到极大的提升。并在工作中,学习他人的工作长处,使得自身的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其次,通过与同事的共同协作,我们再理赔案件的结案环节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理赔案件结案的整个流程是从客户出现报案后,客户交起索赔材料,定损后录入新系统,转到核价岗,做完理算,领导审批签字方可拿给财务部转账汇款。截止12月份,已结20xx余件已决赔案。并且在通过年底理赔部全部门的努力,将已决案件结案率成功的从70%提升至85%以上,完成了总公司下达分公司理赔结案率的任务。

再次,在工作中,深刻领会到爱岗敬业讲奉献,严于律己等职业道德的提升。公司在这年人员减少与业务量加大的情况下,自己也尽自身最大的努力,做到了不拖延赔案,在案件处理的特殊时期加班突击赔案,成功保证了工作效率。自己也在这种情况下真正培养了奉献意识。

最后,想说的一点是,在案件整理归档上面,是最需要细心的,这点个人也在不断的工作中日益完善。案件整理归档,也就是在一个案件赔款完毕后,需要将理赔卷宗按照报案整理排序,填写好名称。每个案子材料不同,薄厚程度也不同,需要的时间更是不同。每一个案子排完顺序后,用装订机打孔,打好孔之后,用装订线把每个案子穿逢好,之后再用交棒把案子的后案卷皮粘贴好。按要求把险种分类,然后按赔案号排序,分别装入档案盒,在档案号标注清楚,然后归档档案橱内,以便以后的检查和档案查找。

总之,从我的这份《保险理赔工作总结》中不难看出,理赔岗位体现公司的形象,是公司的对外服务窗口。所以无论是接个电话还是迎来送往,我们都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公司形象为主,促进业务的全面发展。

在过去的这一年,在领导的信任、关心和培养下,个人在工作方面及其它综合素质方面都有所提升。在此,非常感谢领导的栽培和同事的帮助。一年的工作已经结束,在即将迎来的一年中,我们会继续不断的努力,这是一只无法拒绝的问题,这是一直以来我们在年终时候的总结。每一年都有自己的进步,每一年都会有自己的成长!相信大家在来年中一定会取得最圆满的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