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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大全(18篇)

时间:2024-01-07 14:20:10 作者:碧墨

在写工作报告时,我们要注意语言的规范和准确性,避免出现拼写和语法错误。通过对这些工作报告范文的分析和比较,你可以总结出一些写作的共性和规律,以应对不同的工作报告要求。

监督工作报告

xx村党总支:

我xx村自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来,坚持按照上级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村级事务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现就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村监督委员会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政策、业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定期开展学习活动,通过实践与理论相结合、成员之间相互讨论等学习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确保有足够的能力来服务群众,来发挥民主监督职责。不断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建设,不断提高民主决策能力。

1、全年履职会计36次,每月3次,做到每月3天集中学习,办公。

2、全年召开了12次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布置下月工作。

3、全年受理村民意见建议26人次,24条意见建设,都给予了答复办理,不能答复办理的向村党总支、村委会汇报,监督他们答复办理。

1、全年共例席村党总支、村委会重大工作研究会议10次。

2、对全村重大事务一事一议、基础设施承包、建设、验收全程参与。

3、对全村民生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村补贴全程核实人数款额。

4、每季度对村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对村务、村财务切实做好监督管理。做到村务、村财务及时公开。当好农村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对村级重大决策及村级财务、政务公开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到参与不决策、监督不越权。同时对村干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的事项、热点问题、惠民政策的.落实及村干部廉洁自律、述职述廉等情况进行监督,有效避免一些违纪现象的发生。

以上就是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近一年的工作汇报,我们将再接再厉,把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做到最好,为村民的美好生活,为村全面迈向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监督工作报告

作为质量监督员,我对遗传检验科以下几方面进行了监督:

遗传检验科工作程序严格按检验科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sop的规定进行。

室内环境及内务管理符合6s(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标准。环境整洁,严格分区,物品放置有明确标识,每月定期监督温、湿度是否按规定时间记录,每天是否根据实际使用量配制84消毒剂及紫外线消毒并填写记录,冰箱、温箱、水浴箱温度记录是否及时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上报、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跟踪验证。

标本的采集、处理和接收均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染色体样本及时接种,不符合标本及时召回病人重新采集,检验后标本按保存时限进行保存并记录。

定期监督报告单的`录入审核及发放。检验结果由操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告单,再由授权签字人再次进行核对签发报告,符合检验结果报告程序,实验原始记录保存完整。

定期监督室间质评执行情况,20xx年度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全国医院染色体核型分析室间质评活动,成绩优秀。

每月监督试剂、耗材的验收、出入库、领用、批号、有效期是否有详细记录,有无过期试剂和消毒剂,使用量与库存量是否相符。发现有耗材领用登记不完整情况,已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采取纠正措施,并及时跟踪验证。

制定科室内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要求每月进行人员各项目业务培训并定期监督,每半年考核一次,对岗位工作能力进行评估。对实习同学按科内安排轮转,按计划进行培训。

仪器设有仪器档案,基本信息和校准标识,每年制定校准计划并按计划定期校准,保证仪器的周期性保养维护和日常保养并及时记录,仪器使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授权上机操作,无未授权人员操作主要仪器现象。

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客户服务培训,对实验室服务对象咨询方面能做到耐心倾听,尊重、理解对方意见,采用科学的方式解答,并做详细记录,达到患者满意。多次与相应临床科室沟通座谈,反馈信息有相应的记录,根据合理建议及时改进。

遗传检验科努力按照iso15189赋予的管理条款,对科室内部人员培训、文件执行、仪器维护、环境监测、试剂管理及质量控制等多方面进行了质量监督,发现了一系列问题并进行了纠正。由于工作能力有限,对有部份问题未能及时发现,经中心内审评审组的审查又重新发现了一些不符合项,并及时对不符合项采取了纠正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有信心在中心主任及科主任领导下,以持续改进的理念指导工作,以质量手册、程序文件、sop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实验室行为,科学管理,使遗传检验逐步完善,跟上中心发展的步伐,把科室做大做强。

监督工作报告

根据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该文件精神,并组织力量对全局政执法行为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是建设“法治工商”,树立工商执法形象的重要体现。为此,我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就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一是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所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股所具体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要求各办案单位及执法人员强化“胸中有大局,执法讲政治”的意识,端正执法动机,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开展自查,并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我局以“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方式规范”等为内容,从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规范、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等方面全面展开逐项进行了自查。一是在规范执法主体资格方面。我局以新申领执法证为契机,重新审查执法人员执法证,严禁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上岗执法,目前全局19名执法人员,全部具备执法资格。同时,按照年初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行政执法,尤其是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方面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在规范执法程序方面。我局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和执法岗位职权责任明细化,绘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许可流程图、受理投诉流程图等三个方面的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服务大厅上墙公示。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及规范,确保各执法机构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在规范执法程序中,着力做到了流程网络化、程序规范化、文书格式化和档案标准化,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履职尽责的效率。三是在规范执法方式方面。我局以规范执法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自由裁量权行为等为重点,积极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第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股所具体负责,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管内部执法及运行的督查督办,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查找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日常监督评议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实行目标考核。第二在继续抓好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登记、执法案件回访、案件核审、案卷评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财物、行政处罚文书等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通过开展自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制工商建设”还有一些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执法人员基础素质差,法律和业务技能学习不够,执法能力较低。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程序出错或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现象还存在。为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类文书使用,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文书管理和规范化使用水平,使执法文书填写更规范、更准确。二是进一步强化在执法程序方面的培训工作,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各阶段程序要求,使程序意识深入人心,程序规定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查处执法中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总之,我局能够认真履行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了科学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监督工作报告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上报卫生监督稽查培训班交流材料的通知》(*卫监督函[xx] 28号)的文件精神,我地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进行自查总结,我地区现从依法行政、规范执行和卫生监督稽查等方面汇报如下:

一、规范制度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是卫生监督机构内部制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落实的主要手段。为切实履行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地区卫生监督所稽查工作由主要领导直管,同时还及时调整了稽查室的工作职能,由过去侧重卫生行政处罚转向内部稽查,使稽查人员得以用更多的精力投入稽查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地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基本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而到达了以制度约束执法,以制度保证执法的目的。

各县(市)卫生监督所根据地区所的要求均配备了两名以上政治业务素质好、作风严谨的卫生监督员担任稽查员,负责本机构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定了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和稽查工作方案,开展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全地区各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网络建立完善,并实行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常规报告制度。

以内部稽查为手段,通过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一是我所将各科室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员行为规范等纳入本所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每月由所领导为主体、稽查科及业务科室参加,对科室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情况、行政处罚情况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着装风纪、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定期不定期稽查。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回访制度,由分管领导和稽查科组成回访小组,对监督服务对象就卫生监督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执法程序等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建立首问责任制,完善投诉举报、来访登记制度。设置统一台帐,建立了督查、协查机制及一次投诉查实处理制,对全地区重大案件和重要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工作进行了督查督办。一年来,我所全体卫生监督员风纪严明、廉洁自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规范行政许可,严格许可制度,杜绝超职责范围、违反程序和审查不严格而发放卫生许可的现象;对听证及罚款在3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实行三级审批制度(科室、所、局)和集体合议制度,对每份行政处罚案件实施质量跟踪管理,确保行政处罚质量,年内无错案、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加强对县(市)卫生监督所的稽查,提高卫生监督能力

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提高卫生监督能力,今年5月至6月,由所长麦麦提麦合布孜、副所长王伟等所领导带队,对全地区八县一市的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和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稽查。本次稽查主要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同时为更准确了解各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情况。稽查结束后,及时以通报的形式,将稽查情况进行反馈。稽查结果显示:一是各地卫生行政执法稽查体系基本建立。各县(市)按照本年度稽查计划和方案,对机构卫生许可管理、卫生行政处罚合议等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督员着装风纪、劳动纪律、文书质量等开展了定期和不定期稽查。二是卫生行许可准入得到加强、许可程序逐步规范畅通:各县(市)在办证厅或受理处对卫生许可事项、办证流程、投诉电话等进行了公示,基本做到了一次性告知行政许可相对人办证需准备的材料及条件;基本能按法定条件发放卫生行政许可,按要求制作卫生许可文书,未发现超越法定职能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

三、开展案卷评析,提升卫生执法水平

依据《地区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分表》,对全地区报送的xx年度已结案的83份案卷(公共卫生类案卷30件,医疗和传染病卫生类案卷53件),从主体资格、处罚程序、违法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等六个方面采取初评、复评、复核三道程序进行综合评价。为保证评估质量,评查中我们坚持一卷三评,反复比对,层层把关的原则,从各县市抽调业务骨干首先进行培训,然后采取集中评估、交叉评估的方式进行评查。通过参与案卷评估,使各县(市)监督员相互学习交流,充分认识到了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经过5天的.评查,结果显示有66件案卷所实施的行政处罚成立,占总数的79.5%,比xx年高出7.2个百分点。从地区、各县市之间的横向比较和地区、各县市与xx年各监督所自身纵向比较情况来看,地区各县(市)执法案卷制作总体水平与往年相比有所提高。

四、加强稽查组织建设,加大稽查工作力度

卫生监督稽查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的主要手段,是提高执法质量与执法水平的有效办法,我们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稽查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稽查工作程序,确保稽查工作有效开展;同时针对卫生监督员在卫生执法过程中的行为是否规范,重点开展卫生监督员着装、证件、证章使用情况稽查以及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问卷调查,继续组织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和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考评,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使我地区的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监督工作报告

根据《xxx》现将20xx年监管情况汇报如各位专家、领导汇报如下:

围绕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规划决策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工作部署,驻厂监管员以“大胆监督、精细管理”为工作核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xxx》等法律法规,从多角度,多方位完成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抓学习,突出自身建设。驻厂监督工作要求驻厂监督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熟练掌握行业法规、系统了解环保知识、广泛涉猎相关业务。而只有坚持学习,才是获取知识的有效途径。区环保局领导定期组织驻厂人员开会,通过有目的、有步骤、有组织的学习,来提高驻厂监督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依法监察的能力和水平。了解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二是抓申报,突出台帐建设。对日常生产报表、出入库台账、危险废物台账等作详细的核对,通过申报登记,全面掌握生产及环保设备状况,并分类生产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抓执法,突出现场监察。每天进行现场巡查,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随时掌握环保设施的启停及故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相关负责人进行维护处理。做到目的'明确、安排周密、程序合法、记录齐全、监察到位。

(1)驻厂监督员通过日常巡查发现有少许废旧电视机扔在绿化带和马路上的问题,通过视频监控及对周边员工的询问发现该问题是供货商造成的,驻厂监督员把该问题上报区环保局并要求企业加强自身监管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度发生。通过区环保局及驻厂监督员后期巡查发现此问题已得到解决。

(2)12月29日驻厂监督员现场巡查时发现厂区内存在异味,经过仔细检查发现是线路板拆解线散发出的异味,通过对线路板拆解线跟进检查是员工操作失误导致气味没有完全被过滤,驻厂监督员把该问题上报区环保局后要求企业对线路板拆解设备进行改进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在后续跟进检查中发现该问题已得到解决。

(1)企业对物料贮存车间进行了更加合理、更加完善的改造,避免了物料混合存放、物料撒漏等问题,对驻厂监督员日常监管中提供了更加直观的环境。

(2)企业日常从生产中发生监控异常停运、拆解物延迟入库、拆解异常等问题会及时向驻厂监督员及各级环保部门提交情况说明和报告,驻厂监督员会核实原因并作备案。

(3)企业加强了危险废物贮存、输送等环节的管理,贮存场所和措施更加完善。

经市区两级环保部门日常检查和驻厂监管员的及时督导,企业能够认识问题,采取措施,有效整改,工作态度和配合意识较好。

监督工作报告

转瞬即逝,xx年马上就要过去了,在这一年里,在领导的指导、关心培养下,在同事的支持帮助、密切配合下,我不断加强学习,对工作精益求精,本着检测公司“坚持标准、科学公正、数据准确、服务诚信”的质量方针,较为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个人业务工作能力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我坚持着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件事,从每一个操作,每一份记录做起,不断地细化细节,以保证试验数据的准确性为目标,认真遵守检测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较好的完成了xx年的土工布、土工膜、土工格栅、管材、管件、排水网、透水管、伸缩缝、橡胶板、止水带、缓冲垫层等试验委托任务。期间难免也接触过自己从未掌握的试验,但是通过自己不断的对新标准的理解和实践,最终也较好的完成了。

今年单位进行了大量的抽检工作,监督抽检是质量监督机构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履行行政监管职能的一项质量监督程序。也是保证建筑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作为检测公司的一员,我积极配合抽检工作,虽然抽检样品数量过多,加班加点争取时间,样品收到第一时间开展各项试验工作,并出具相关试验报告。努力做到不拖延试验周期,将准确的试验数据最快反映到工地,最大限度保证工程中减少使用不合格样品的概率。

在9月份我还参与了梁场试验室的现场认证取证工作,这是我参加工作的几年来第一次经历梁场认证过程。在时间紧、任务重的前提下我们一行几人投入到认证准备工作当中,也是在这个过程之中了解到了梁场取证涉及到的相关试验工作。虽然压块、弹摸、外加剂、硬度及现场拌合物性能等试验过程没能亲手操作,但是通过旁观也让我学习到不少东西,掌握了部分试验要领,也领教了铁道部专家对于试验的严谨程度。这一切都是一个值得学习的过程!特别是内业资料部分,在进行原材料报告记录、各种消耗台账、温湿度记录、委托试验管理台账,设备检定证书、申报材料、不合格品通知与反馈处理意见等一系列资料的同时,对工地实验室有了直观的认识。在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认证工作进行的十分顺利,最终,于洪制梁场成功通过铁路主管部门质量认证,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经历的半个月的准备和短短的三天认证时间后,对自己来说满满的`都是收获,希望以后还有如此历练自己的机会。

为了迎接明年的计量认证工作,我更加积极努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因为我深知计量认证对检测单位的重要性。今年我个人负责的项目参数已经增加到300多个,在统计这些参数的相关资料时,我不断学习新标准,查阅新设备!与此同时,正增强了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自己对标准的掌握程度和试验方法更深理解。我要努力珍惜这次机会,不断完善自己,为检测公司的计量认证工作交上一份完美的答卷。

xx年是忙碌的一年,也是收获的一年。一年来,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深知自己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标准学习不够广泛,业务知识不够全面,工作方式不够成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尽职、尽责。我要努力做到戒骄戒躁,加强各种标准学习,积累经验教训,不断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在实践中磨练自己,努力成为检测公司中重要的一员,伴随着检测公司的辉煌而成长。

监督工作报告

一、强化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认真学习了《事后监督管理—》,《》,《》,通过对这些细则的不断学习和总结,在理论方面我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也有着很多的感悟。紧紧围绕总行下达的各项文件精神,认真按照领导提出的要求,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坚持把监督工作做好,监督好工作中的每个细节,及时处理和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及时纠正在工作中的差错,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保证网点工作的正常运行。

现在已跨入了20xx年,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挑战,首先,作为一名党员,要加强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工作中都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已。其次,明年的工作要以“细”为起点,对本职工作做题必须及时反映,将风险隐患降到最低,本年度共计业务量精做细,做到细致入微,向工作要质量。最后,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将理论知识熟练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在稳健中不断地追求进步。

20xx年12月31日。

监督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医疗卫生监督执法效能,按照国家、省、市卫健委20xx年“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安排和部署,xx市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精心组织,将医疗卫生“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医疗机构日常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和疫情防控常态化检查有机结合,圆满完成全市20xx年医疗卫生“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共抽查医疗机构182家,查办案件41件,罚没款3.91万元,完结率达100%、立案率达23.03%,立案率位居全省第一,罚没总数位居全省第二。

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之前,支队一方面依托xx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对全市医疗机构监管底库进行全面清查,对系统内本底缺失、信息不全的单位进行维护,对注销、关闭单位进行清除,确保国家、省“双随机”任务的抽取工作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对近年来监管单位受处罚、投诉举报、信用监管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明确重点监管机构数据库,加大对重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力度,提升“双随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受疫情的影响,今年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支队坚持全市“一盘棋”,进一步细化抽查工作的时间节点,统一部署,以“周调度、月报告、季推送”的形式,通报全市“双随机”抽查工作进度,推动任务再压实,时间再收紧。

市支队将“精准+智慧”卫监融入“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在医疗卫生领域创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报系统,充分发挥实时监管优势,强化自查结果运用,落实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把医疗机构日常监管与“双随机”抽查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在“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始终秉承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为宗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大力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审慎监管方式。对同一检查对象,整合日常监督检查事项,在完成抽查事项清单中全部检查内容的同时,对其涉及的医疗美容、口腔、健康体检、中医药服务等其它领域的专项整治内容一并进行监督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医疗机构正常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营造务实高效的医疗卫生监督服务环境。

下一步,支队将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卫生监督执法各领域、各方面和各环节,积极践行“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的重大理念,聚焦医疗卫生执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薄弱环节,跟踪问题整改,加大检查力度,有效发挥“双随机”监督抽查利剑作用。

监督工作报告

根据豫政纠办[]2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及《全省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方案》要求,按照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市卫生监督所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取得明显效果,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并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整改方案。于9月16日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政风行风评议情况及自查整改措施,力求通过此次整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解决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

一是根据整改方案要求,把“任务分解到位、职责明确到位、措施跟进到位、督导检查到位”贯穿于整改工作的始终,以科室为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每人写出自查报告;二是由法制与稽查科牵头,深入到经营户中进行调查,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基本情况,拿出整改措施。通过自查,发现我单位少数执法人员中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差,工作方法简单,执法中存在不规范现象。

2、学习氛围不浓。

3、个别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较差。

4、执法力度不大。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全员业务素质。坚持执行每周一次业务学习制度,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不定期进行业务考核,使执法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执法技能。

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勤政廉政制度,制定“公务活动十条禁令”、“禁酒令”、“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追究制”等,制作“卫生监督员上岗证”,全体执法人员佩证上岗,亮证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多方听取群众意见,提高服务质量,着眼于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正确处理监督与指导,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

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印发了《济源市卫生监督所规章制度汇编》,制定目标考核责任书,将执法行为纳入日常工作考核,由法制与稽查科组织不定期开展组织纪律、廉洁自律、行政执法行为稽查,凡发现违法行为的.按规定严肃查处。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使监督执法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坚持开门整治,由法制与稽查科牵头,深入到经营户中,发放调查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对卫生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查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整治,我市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卫生监督所已逐步得到社会的认知。

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极大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宜。同时,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入点,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截止目前,共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检查、化妆品专项整治、月饼市场专项检查、保健食品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20余次,并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五小”专项治理,以彻底改善行业“五小”的卫生管理状况,为群众提供良好的餐饮、娱乐消费环境。几个月来,共检查经营户4000余户次,查获没收各类物品150余箱,货值20余万元,当场进行行政处罚313起,罚款15000余元,立案86起,结案76起,罚款6余元。

重拳出击,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市场。

针对不规范诊疗行为制作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0余台次,检查医疗单位300余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00余份,受理举报投诉26起,开展集中取缔活动6次,取缔非法诊所28家,自动关门停业13家,没收药品、器械等共计142箱,货值20余万元,立案28起,结案16起,收缴罚款2万余元,有效地规范了我市的医疗市场秩序。

四项监督制度

首先:从制度的本质特点和要求来认识“四项监督制度”

制度,从本质意义上讲,是建立在特定社会现实状况基础上相对稳定的行为规范,它能够约束行为主体使之符合某种要求,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同时,制度经济学研究表明,完整有效。

的制度应由三个部分组成,即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非正式约束包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因素。正式约束即制度本身,它具有强制性、无例外性,人人必须遵守执行。实施机制就是要有科学有力的手段措施保证制度能够有效落实。

因此,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应该是一项系统工程,与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制度”本身的尊重程度、信仰程度和执行力度有关,与干部工作的标准、考核、选拔使用等其他环节有关。不能就监督制度抓监督制度,要站在整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执行这“四项监督制度”。要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相结合;与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相结合;与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布局和中央新近出台的《改革规划纲要》等其他法规制度相结合。

其二、围绕机关干部处的职责,认真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

首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作为具体从事干部工作的职能处室,不仅要自觉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同时也有责任有义务为领导执行政策出公道正派的主意、当让组织和群众放心的参谋。比如,《责任追究办法》第四条提出,对10种用人行为,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这一条中第(六)项规定,不得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就要对编制职数配备要求及现有情况进行统计摸底,为领导提供即时准确的信息;对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梳理汇总,即时报领导,供领导掌握情况。

其次要做制度规定的坚定执行者。西汉经济思想史的重要著作《盐铁论&8226;申韩》篇中讲,“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明代政治家、改革家张居正也讲,“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应该说,任何一项制度的生命力和战斗力,不仅取决于是否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更重要的还在于执行,在于落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责任追究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等内容,与组织部门有关的行为规范,要求具体明确,必须谨记于心,严格执行。结合干部处室的岗位职责要求,体会到,遵守制度、执行制度、做好干部工作必须始终怀着“四心”。一是公道之心。这是从事干部工作同志的首要品格、核心品格,这既是事业需要、也是岗位需要。没有公心,就没有资格做干部工作。怀着公心,就是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选好人用好人;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向领导介绍干部队伍状况和每个干部的实际表现;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纪律。二是仁爱之心。就是在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尽最大可能照顾到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更好地调动好每个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这一点从本质上讲,与公心是一致的。三是谦逊之心。干部工作的特殊岗位决定平时接触的人层次高一些,承担的事敏感一些,受到社会重视程度也显一些。对此,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这些都是因岗位特殊而带来的。要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平等平和地对待每位同志。四是畏惧之心。要始终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对干部工作的标准、程序、资格条件、纪律规定等,始终保持畏惧之心。这一方面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坚持不懈。

三要对现有干部工作的流程抓紧调整完善。比如,《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对需要向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的5种情形,以及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7种情形,应增加到干部选拔使用的工作流程中。再比如,为了能够给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必须建立和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这也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加以完善。

其三、进一步加大制度规定以及干部工作的宣传力度。

近年来,虽然已经重视宣传干部工作,但是,与形势发展的要求、与党员干部的期待、与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比如,“一报两评议”和《离任检查办法》的实行,如果我们平时不注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做法,以及对新任用人选的原因、表现等进行广泛宣传,参加评议的人就不了解实际情况,他就有可能凭印象,甚至是道听途说的消息来评判,这必然会影响到评议质量。因此,要通过报纸、网站、会议、培训班等多种渠道,对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主要做法、成效等,广而告之,这样才能增加社会知情度,提高认可度,增强公信度。今后,我们要留心和注意做好每项干部工作的宣传。

监督管理制度

二、监督检查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状况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方式。

师保密局对师属各单位以实地查看、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保密管理自查自评工作考评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书面通知各单位自查,师保密局按照检查要求、考评标准进行检查、考评、意见反馈。

实施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意见,对需要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

四项监督制度

2、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3、一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两两影响期长。

4、十二五七。

5、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6、提拔使用平级交流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二、选择题。

1、abcdef2、abcde3、abdef4、abcd5、abcd。

6、cdefg7、abd8、abcd。

三、判断题。

1、√2、√3、×4、×。

5、√6、√7、√8、√。

四、简答题。

1、《责任追究办法》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将责任追究对象划分:为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等5个大类。对每一类责任追究对象,针对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职责和权限的不同,分别规定了应当追究责任的主要情形。

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本人需要重点注意的责任追究情形如下:

(一)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二)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

(四)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六)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2、少数干部“带病提拔”,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干部“带病提拔”,有的是由于“带病提拔”的干部问题隐藏很深,在提拔任用前没有发现;有的则是由于选拔任用工作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用人失察失误。为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责任追究办法》设立了“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机制。规定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一报告两评议”结束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及时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党委常委会应当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全委会成员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整改措施。

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4、《离任检查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离任检查民主评议中,干部群众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对其任职地区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经组织考核认定,要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提拔使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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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监督制度

为政之要,重在得人;科学发展,贵在用人。最近,中央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制度通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以达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秩序的目的,更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必须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一丝不苟地将四项监督制度切实落实到水库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中来,以科学、规范、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水库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公正严明。

四项监督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深化干部选人用人制度理念的具体体现,亦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形成系统的防控体系。一是更加体现民主公开。四项监督制度加大了选人用人民主公开的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切实发挥全委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监督,能够有效防止离任前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不良风气;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界定。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监督约束更加到位。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四是加大违纪处罚力度。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加大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助于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学懂吃透,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内涵特点,是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基础。

四项监督制度具体条文多达53条,涵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内容丰富,条理清晰,既宏观,又微观,既概括,又具体,既有理论性,又具操作性,需要我们下一番苦功夫,才能准确把握其内涵特点和精神实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划分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5类责任主体,界定了39种责任追究情形,规定了具体的责任追究方式,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实施机关和部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重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前监督和上级监督,以严把领导干部队伍“入口关”;《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重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内民主监督,强化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自我约束;《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重在把市县党委书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与其自身的进退流转挂起钩来,促使他们慎始慎终,正确行使用人权。

三、强化学习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推进**水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项监督制度的生命力和战斗力,最终取决于我们在每一项工作中的执行力和督查力。对此,我们务必要把学习宣传培训作为当前水库工作的重点来抓紧抓好、抓细抓实,以进一步探索创新选人用人途径和方式,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为切实提高**水库选人用人公信度打下坚强基石。

(一)要不折不扣强化学习宣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目前局党委已组织实施目的明确、成效显着的“六个一”学习方式。一是5月28日上午,结**库工作实际,局党委及时召开了全局工作学习会议,组织了一次专题学习,以宣读的方式认真学习了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条文;二是党委理论中心组举办了一次集中学习,由局领导班子亲自主讲授课;三是发放了一套综合册子,将四项监督制度内容汇编,发到二层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手中,要求个人认真研读,切实理解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实质;四是开展了一次测试活动,将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编印试卷,组织全局干部进行知识测试,确保成效;五是出版了一份墙报,将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摘要编印上墙,供干部职工群众业余自学;六是及时编写出版了五份简报,扎实记录了学习的全过程。通过采取这样多渠道多形式的学习宣传,使全局干部职工基本做到对四项监督制度耳熟能详,入脑入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强化执行,确保**水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水利局的部署要求,紧紧抓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监督措施,为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围绕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切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集体谈话等环节,着力做到方法多样、内容具体、程序规范的原则,确保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

自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扎实按照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的要求,对近期需拟任的中层领导干部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争取尽快批复,这也是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一个实际行动。正是如此本着对党和国家负责、对职工群众负责、对水库事业负责的态度,上下一心、严于律己、洁身自厉,真正做到了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走上了领导岗位,充分发挥影响力,惟其如此,才切切实实推动了**水库向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大踏步前进。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几点粗浅体会,今后,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努力为**水库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打下坚强柱石。

四项监督制度

三、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以下简称“一报告两评议”)。

(一)全委会成员;。

(二)本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三)本级纪委常委会成员;。

(五)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

(六)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四条党委负责人代表常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可作为单独的报告,也可作为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一个专项内容。报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

(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包括上年度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五条参加评议人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近一年内选拔任用的下列人员:

(一)下一级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

(二)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

(三)由本级党委管理的其他正职领导干部;。

(四)破格提拔(含越级提拔)的由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

(五)其他提拔担任重要岗位领导职务的干部(具体评议对象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时,可以只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正职领导干部进行评议。

第六条“一报告两评议”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本级党委组织实施。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提前将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具体安排报告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民主评议表的收集、统计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本级党委组织部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或者巡视组本年度已经对该地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过检查和民主评议的,经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

第七条“一报告两评议”结束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及时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党委常委会应当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全委会成员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整改措施。

第八条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第九条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应当严格遵守纪律。不准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准干扰参加评议人员表达真实看法,不准更改、伪造民主评议结果,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民主评议。

第十条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或者年度考核开展“一报告两评议”。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考核制度

监督考核制度(范文)

根据卫生部有关院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院务公开工作考评和责任制,使院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监督组织

成立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附件),对医院院务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考核。

二、监督职责

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和院务工作实施方案,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所反映情况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

三、监督方法

日常随时抽查,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采取看公示栏、浏览网站、查资料、查病历、座谈、测评、个别了解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形式是否合法有效,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资料是否齐全,群众、患者、职工是否满意。

四、考核与奖惩

1

对院务公开工作中工作不到位、公开内容不真实、程序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责成有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直至扣奖、行政处分等处理:

1、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内容进行院务公开的;

2、不按院务公开工作要求,半公开、虚假公开或隐瞒应当公开的信息的;

3、违反院务公开工作要求,造成泄密事件或侵犯他人个人隐私的;

4、阻碍、压制监督、投诉的;

5、公开工作不落实,产生影响医院声誉的后果的;

7、其他违反院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

吉林省柳河医院

2015年6月15日

2

(1)区级对乡镇监督主要内容:组织机构成立情况,人员配备情况,促廉保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及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检查考核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政务公开规定执行、投招标工程监管、村站勤廉双述和基层站所行风建设等情况。

(2)乡镇三员监督网主要监督内容:各村和站所配合促廉保廉工作开展情况;乡镇投招标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考核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乡镇、村务公开形式运用、公开内容、公开标准执行情况;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督察考核的方式方法。

(1)成立检查组。区、乡组织专门督查考核力量,安排专人负责,分别在区促廉保廉领导办公室和乡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开展督查考核活动

区有关部门定期对乡镇开展促廉保廉活动组织监督巡查和明查暗访活动,指导工作业务,督查面上工作开展情况,对进度慢、效果差的乡镇及单位进行跟踪督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乡镇充分发挥“三员”网络(巡查员、监督员、联络员)作用,对乡镇机关、站所及村落实促廉保廉各项工作情况,开展监督考核活动。乡镇党委每季度向区促廉保廉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监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3)定期通报面上情况

区促廉保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全区促廉保廉工作资料,定期编发督查通报和工作情况简报。乡镇根据各自实际情况。

3.定期组织理论学习,举办培训班和知识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监督检查水平和能力。

办事不公,消极懒散的巡查员、监督员和联络员,要及时加以调整清理。

一、监督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一)监督考核的对象

(二)监督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2.市财政局制发的与公众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在网上公布并及时补充更新内容;

4.政府采购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应该公开的内容是否公开;

6.对有关公务员录用、职务任免信息等重大人事工作事项是否及时公开;

9.政务公开的其他内容和要求。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研究、指导、部署和组织具体考核事项;

(二)考核人员组成。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派人员,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局内其他相关处室人员参加,成立监督考核小组。

三、监督考核的形式

(五)评:邀请市人大、政协、民-主党派部门的社会监督员进行评议。

四、考核方法及步骤

(一)考核方法

检查情况,提出对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评定意见,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监督考核小组根据日常考核、半年考核结果,结合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情况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提出年度综合考评意见。

(二)考核步骤

单位,并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情况;

4.确定考核等级。监督考核小组汇总民-主测评和各种形式考核结果后,确定各处室和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评定及奖惩措施

(一)考核结果评定:对各处室各单位考核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4.对无故未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工作质量较差,综合成绩在 60 分以下的处室、单位,确定为较差。

(二)奖惩措施

3.考核评议结果,纳入各处室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公务员晋升、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六、申诉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复议,或向上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七、本制度由北京市财政局人事处和纪检监察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安全监督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鼓励社会人士、学生家长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学校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一、 校园的建筑设施安全。场地环境要保证安全,如门窗、电灯、球架、广播喇叭、升旗旗杆、路灯、化粪池、活动设施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责任部门并及时消除隐患。

二、 注意防盗。校内各处室、办公室、财务室及教室要做到下班锁门,白天室内无人也须锁好门窗、室内的柜子、办公桌抽屉也须锁好。

三、 注意防火。学校各教室、办公室、宿舍、实验室、图书室、食堂、仓库等都要注意防火,要配置防火器材,人人学会使用灭火器。经常检查防火器材是否有效,失效的要立即置换。对违章操作引起火灾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四、 安全用电。在校教职员工、学生不私拉电线、不违规使用大功率,各部门加强检查力度,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处罚。

五、 预防天灾。各部门主管要制定天气预报短信,注意暴、雷电、台风等信息。如遇恶劣天气,需先检查和消除隐患,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伤人,避免损失。

六、 防止突发性事件。防止突发性违法犯罪事件,发现形迹可疑的人或异常情况应提高警惕,密切关注,防止斗殴、偷盗、抢夺、勒索等事件的发生。

七、 放交通事故。未经允许,校外车辆禁止入校;员工车辆必须停靠在指定位置;校车外出办事,必须小心驾驶,不得超速、酗酒、违章驾驶;外租车辆时必须是正规的巴士公司、旅游公司的,不得租赁个人、私人车辆。

九、 鼓励和奖励提供信息人员。确实是重大安全隐患的,一经核实,行政值日给予当事人适当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举报作用,及时掌握和处理员工举报、调查处理事故瞒报、事故安全隐患等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受理范围和内容

公司内及轮船运行航线、安全设施、设备等存在的较大事故隐患、事故瞒报或私自处理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一法一例”的行为。

第二条 范围。本举报制度中举报人是指所有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受理原则

坚持部门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的原则,部门内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部门内部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第四条 举报受理

1、对于举报情况,应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为举报人保密。

2、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

3、对举报内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情况,应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反映、及时处理。

第五条 调查处理

相关部门自接到交通安全举报,必须按规定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对一般举报情况在当天内处理完毕,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领导,对情况特别严重,事故隐患较大的举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调查、处理、整改完毕。

第六条 举报方式

1、投诉电话:8226959

2、举报邮箱:

第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7年1月26日

监督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特聘煤矿安全监督员实施办法》精神,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1、井下采煤、掘进、开拓、机电、运输、通风、监控、探放水生产、预备等部门的班组,每个作业班组至少配备1名群众监督员。

2、群众监督员从工人生产技术骨干中聘任。

1、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标准和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敢于坚持原则,群众威信较高,热心群众安全监督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丰富的现场生产经验,有较强的隐患排查能力,能胜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4、本人身体健康,能胜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5、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担任群众监督员:。

(1)在作业岗位上有过“三违”现象。

(2)行政班、组长或专职安全员。

(3)责任心不强、纪律性差、不服从指挥的。

(4)职工群众不满意的。

1、向煤矿全体职工公布群众监督员的聘任条件、职责和待遇津贴。

2、职工自我推荐和群众民主推荐相结合进行报名。

3、区(队)分会结合井下或地面工作实际情况对班组上报人选进行研究后,确定群众监督员候选人(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

4、对确定的候选人分班组或工种召开民主选举会议,由煤矿工会主席或区(队)分会主席主持,进行投票选举,现场计票并公布结果。

5、选定的人员填写《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审批表》,并在企业矿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3天,在征求矿安检部门意见后上报煤矿矿工会。

6经矿工会审核,并征求矿行政部门意见后分别报申南凹焦煤有限公司工会、乡宁焦煤集团公司工会、县总工会。

7申南凹焦煤有限公司工会、乡宁焦煤集团公司工会、县总工会对推荐人选审核同意后,向群众监督员颁发《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聘任证书。同时将聘用情况报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并抄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8、群众监督员的聘用期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或解聘。

煤矿工会对本单位的特聘群监员的日常管理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特聘群监员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动态管理档案,依照制度严格考核。

2、加强对特聘群监员的教育培训,制定特聘群监员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48学时。

3、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保持特聘群监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对需要增补或不符合聘任条件变动调整的,按程序及时上报。

5、总结、交流、推广特聘群监员先进工作经验。

6、特聘群监员在履职期间,享受岗位特殊津贴。

7、特聘群监员聘任证书和标识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监制。

8、特聘群监员因正常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受到打击报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群众监督员实行培训上岗制度: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工会、煤矿安全监察局共同举办的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课时,培训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统一颁发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监察局监制的.《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聘任证书;上岗时统一佩戴由省总工会、省煤矿监察局制作的《群众监督员》袖标。

5、主动参加现场事故的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8、

参加群监组织活动,接受群监组织安排的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创建安全合格班组;。

9、监督企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反映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向企业提出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的建议。

10、对阻挠或打击报复特聘群监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山西省《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群众监督员的上岗津贴合并发放,具体标准为:井下采掘一线的群众监督员津贴为8元/工,井下辅助队组的群众监督员津贴为5元/工,地面生产单位的群众监督员津贴为3元/工,以上津贴所需资金由各部门造册登记,群监站负责考核,随工资统一发放。

为群众监督员发放适当奖励和津贴。群众监督员每汇报一条安全隐患信息或提出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津贴3元,每制止一次“三违”行为津贴10元;采、掘、开单位群众监督员每月汇报的安全隐患信息不少于15条,月津贴最高不超过60元;其它单位群众监督员每月汇报的安全隐患信息不少于10条,月津贴最高不超过50元;每制止一次“三违”行为按汇报5条信息量计算,连续2个月没有完成信息量的群众监督员,应视为不作为,矿工会应及时解聘或调整。

四项监督制度

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

(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五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二)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

(四)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六)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六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的;。

(四)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的;。

(六)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七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一)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

(二)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三)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四)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第八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一)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

(三)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四)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六)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

(七)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九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十条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有本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列情形,已列为考察对象或者提拔人选的,应当首先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或者取消其提拔资格,再按照本条前款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第十三条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理并作出处理。

申诉期间,不停止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十七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