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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场营销渠道管理方案 集贸市场管理方案(通用5篇)

时间:2023-10-07 15:01:10 作者:笔舞 最新市场营销渠道管理方案 集贸市场管理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集贸市场管理方案

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一个新领域。如:对商场、市场的商品进行监管和产品的随机抽检,是工商行政管理从未涉及过的。如何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是工商机关应该认真探讨的问题。

为做到先入为主,统一规范,把工作做在前,做到位。作为一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我认为应该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管理素质。重点学习《产品质量法》、《商品标识标注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质量监督规定》等关于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进一步认识商品的标识和用标识来识别产品的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及使用方法,并对今后在产品质量监管检查工作中如何依法行政、实施检查,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打假、维权工作,做好思想上、理论上的充分准备,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实践检验,对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管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来指导实践工作,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实行重要商品准入制度,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是把现行的监管手段和方式从时间、空间等方面向前延伸,严把商品的市场准入关,实现对商品入市、交易以及退出流通领域全过程的监管,从而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的前瞻性和防范性。以商品为监管对象,以商品质量安全为监管内容,以实行重要商品准入备案、市场巡查、质量抽查、公示、警示、不合格商品退出以及督促经营者落实商品进货质量查验、“索证”、“索票”、建立进销货台账等制度为主要手段,在商品进入市场环节,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过滤机制,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商品准入制度是以重要商品准入备案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商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的通称。按实施主体不同分类,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工商部门实行的重要商品准入备案、市场巡查、质量抽查、公示警示、预警和信用分类监管、不合格商品退出等制度措施;二是经营者实行的商品进货质量查验登记、重要商品协议进入等制度措施。。重要商品准入备案制度是工商部门通过“索证”,并进行备案登记等措施,审查商品生产商或供货商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和产品质量的真实性,将无证照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挡在市场之外。这是工商机关对重要商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的基础。重要商品质量抽查制度是工商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的.重要保障措施。不合格商品市场退出制度是工商部门确保上市商品质量的重要手段。经营者自动退市与执法机关强制退市相结合,确保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要将商品市场主办者统一纳入企业登记管理,使其成为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通过依法监管、督促和指导,使市场主办者树立商业品牌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内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市场上市商品质量。

三、加强舆论宣传,宣传协调到位。流通领域质量监管工作是一项社会综合工程,离不开政府认同、群众参与、经营者支持和相关部门配合。要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工作。一是宣传诚实信用、守法经营思想和“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让经营者理解这项工作不是负担,通过建章立制,提高质量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信誉、提高效益。使经营者自觉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约束经营行为,配合我们工作。二是注重发挥社会公众舆论作用,通过宣传,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增强参与企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创造良好的工作局面和社会氛围。是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理顺关系,形成合力。要积极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得配合;要重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和个体、私营协会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

四、采取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了覆盖整个流通领域的监管执法网络体系。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对涉及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并以此为线索,挖出根源;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依托“经济户口”,强化商品源头的防范和控制,把好商品准入、抽查、退出“三关”,实行商品准入制度、重要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商品退出制度,强化商品质量抽查和市场巡查,逐步建立市场管理长效运行机制;指导、监督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商品质量保证制度,对抽查中发现质量保障制度欠缺、商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其过错录入信用档案,并进行重点跟踪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屡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依法严肃处理。

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日常监管,完善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集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主办单位经营责任制度、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记录档案和公示制度、集贸市场打假目标责任制度等。针对集贸市场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制度不完善、法律意识淡薄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指导、监督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引进名优商品进场销售、开办专卖店等形式,提高上市商品的质量和档次,让名优商品逐渐占领集贸市场;同时积极倡导并大力推行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现代化营销方式,才能确保人民群众放心安全消费。

集贸市场管理方案

“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暴露出了工商部门在集贸市场等监管领域缺乏必要的管理手段和措施,也说明了阜阳工商部门在队伍建设乃至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工商部门应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吸取教训,探索如何加强集集贸市场管理。

在传统监管方式的基础上,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同时,与“商品准入制度建设、信用建设、12315网络建设”紧密结合,围绕创新抓管理,抓好管理促创新,建立健全“四项制度”,探索建立集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大打假力度。

一、与商品准入制度建设相结合,推行“四项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借鉴商品准入制度建设的思路,按照“对集贸市场交易环节实施动态监管,对不合法的经营者和不合格的商品实施市场退出机制,对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对商品及其经营者在流通领域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的方式,探索、建立和推行集贸市场“四项制度”。

一是推行商品票证备案制度。对集贸市场商品的备案主体、备案对象、备案内容、备案方法及监督检查做出具体的规定,制发统一的.《集贸市场重要商品备案登记表》,检查市场商品的进货渠道,建立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对市场内经营者所经销的商品进行登记备案的管理办法。

二是推行商品质量抽检制度。根据国家工商局《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制定商品质量抽检制度。从抽检部门、抽检范围、抽检时间、抽检内容、抽检方式、抽检程序、抽检费用、公布结果和结果处理等九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提高商品质量,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规范工商部门的商品质量检查,净化商品市场环境。

三是推行商品销售信誉制度。要求集贸市场经营户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由工商局统一制发的《集贸市场商品销售信誉卡》或者税务发票,要求市场业主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必须提示消费者索要《信誉卡》,引导经营者遵守商业道德,讲求诚实信用,维护集贸市场秩序,营造诚信经营、信誉至上的良好风尚,在全市集贸市场营造“诚信经营、健康消费”的良好氛围。

四是推行市场业主责任制。工商部门与市场业主签订合法经营责任书,让市场业主作出不制假、不售假的承诺,明确其责任,形成“工商牵头、经营者参与”的监管氛围,从而达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集贸市场监管的目的。

考虑到“四项制度”的法律支撑、群众基础以及操作难度等问题,可以先在一些地方先行试点,经过试点运行和逐渐得到广大市场业主和经营户的理解和支持,积累一定的经验后,再全面推广。

二、与信用公示建设相结合,推行集贸市场诚信经营和违章违法公示制,加大打假力度

借鉴信用公示建设的思路和方法,建立健全经营者台帐和信用户口,建立科学的信用评定标准,归集诚信经营信息和违章违法信息,定期和不定期地在集贸市场内将诚信经营和违章违法情况予以公布,每年评比诚信经营户和诚信经营摊点,亮牌经营。同时,加大打击无照经营行为和欺行霸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短尺少秤等违章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和打假力度。

三、与12315网络建设相结合,推行集贸市场举报制,加大维权力度

将12315网络延伸到集贸市场内,设立12315网络投诉站,明确责任到人,做到责、权、利统一,加大维权力度。把举报信箱设在各大集贸市场大门口,公布举报电话、当地工商分局(所)电话号码和责任人的手机电话,做到迅速受理,及时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农贸市场管理方案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市场所和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对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门面房)确定后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者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停业整改,情节严重者报工商、卫生部门处理并收回摊位(门面房)。

5、蔬菜经营业户应自觉接受卫生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经营。未经检测擅自入市经营的,市场所除责令其检测外,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对检测有问题的蔬菜,市场所有权进行暂存、销毁处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者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除移交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门市房必须配备合格的(4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公共消防设施、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得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6、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如需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业户。

集贸市场管理方案

一、我县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狠抓商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发展商贸企业,大力开拓农村市场,积极调整商业业态,全县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一个多业态的商贸流通网络正在形成。据统计,目前全县共建有商贸服务网点9800多个,营业面积320万平方米以上,从业人员6万人以上。县城城区共有营业面积200万平方米,已建15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商业网点有20个35.3万平方米。

(一)重点市场初具规模,专业市场已显雏形。心连心超市、好又多超市、华联电器超市华鲇路和港东路建材市场等都已有一定规模。其中心连心超市营业面积3000多平方米,职工200多人,年销售额达0.36亿元。华鲇路和港东路建材市场集装饰装潢、销售、设计于一体,相关商家70余家。摩托车市场、家具商场发展势头强劲,呈现勃勃生机与活力。全县形成以城区市场为中心,向乡镇和邻近区县辐射的格局。

(二)“万村千乡”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消费市场进一步活跃。我县从2006年开始至今,共发展农家店465家,其中2006年180家,2007年90家,2009年85家,2011年110家,2006年新建农资配送中心一个。农家店覆盖20个乡镇,占领全县总乡镇数的100%,覆盖277个行政村,占全县行政村数的63%。我们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式,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2012年争取发展农家店50家,2013年争取申报一家高标准的农资配送中心。

(三)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多种商贸流通业态并存,流通规模不断增大。近年来,我县商贸流通领域不断放开,心连心超市、华联电器超市、等国内知名商家相继进驻。并且,沃尔玛,苏宁,国美等大型连锁品牌也正在进行咨询洽谈。国内大型商业集团的进入,带来了先进的经营业态和管理模式,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现代新型业态在我县快速发展,呈现繁荣活跃态势。据2011年底统计,全县已建各类大型商场超市22个33万平方米,酒店宾馆1217家,商业步行街1条,商业特色街2条。201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3亿元。

(四)商务项目工作成效明显,市场监管调控水平不断提高。为了加快推进商贸流通市场建设,2011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xx县万村千乡市场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建立了商贸流通设施项目库,近两年先后到市争取商贸流通和市场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刺激和带动9000多万元社会资金投入商贸流通设施建设,为引导市场建设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据我局初步统计,去年以来仅县城建30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商场和市场近30万平方米。同时,不断加大商务执法力度,县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城乡商贸流通市场管理日趋规范。在2个超市建立了2个市场监测点,对主要生活必需品库存临界点实行报告制度,提高了市场调控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了对主要生活必需品的余缺调剂,2011年先后从外地调运蔬菜、猪肉等生活物资50万吨,确保了市场供给,满足了城乡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规划建设滞后,体系不够完善,布局不尽合理。由于我县过去市场体系发展缺乏系统全面的长期规划,商品市场体系发育不平衡,市场分布不合理,建设标准不高,功能不完善,市场与居民区混杂,无停车场、卫生、供、排水等设施,市场专业分区和特色不明,专业市场少、综合市场小、便民市场差。县内没有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存在先天的布局缺陷,现代批发交易中心、专业市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等发展缓慢。商品流通市场已不能适xx市化的发展要求和居民的多层次消费需求,商品流通市场体系的培育与我县建立“主城功能拓展区”的市场结构以及功能和规模不相适应。县城xx区是县城传统的商业中心,网点众多,人气很旺,但缺少大型知名商场、连锁超市、高档酒楼、宾馆,以街为市,影响道路畅通,躁音扰民,群众怨声载道。正街商业中心区都没有配套的停车场、货运场,群众购物和业主进出货物都只能在主要街道停车,造成城区交通堵塞。

(二)农村商品市场发展缓慢,城区农贸市场急需改造升级。随着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逐步到位,一批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业产业带、产业区逐步形成,我县农产品在数量、质量、品种上日益增加。但是,我县目前没有真正形成一个能够辐射全市乃至邻近省市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县农产品的流通,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县内相当一批农贸市场基础设施简陋,服务功能落后,经营环境不优,营销方式粗放,已不能适xx市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有的市场甚至出现商品质量、食品安全问题。这种状况不仅造成市场经营被动,高耗低效,削弱了其应有功能,而且严重制约了城市品味的提高。

(三)商贸发展环境不够优化。一是政府主导不够、政策扶持不力,缺乏系统、有效的政策举措,存在“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的现象。同时以街为市,堵塞交通,对我县的治安、消防、交通及市容市貌的影响日益凸显,群众意见很大。二是一些市场业主对市场经营的认识不到位,市场档次不高,设施差,管理不到位,卫生状况极差,少有“专、精、特、新”之路的专业特色市场。

三、发展设想

围绕xx县建设山水生态城市,新型工业城市和湘鄂边区域中心的发展思路,发展大商贸搞活大流通,建设大市场。重点在城关地区人流物流集中地段和各乡镇墟场改建,扩建和新建30家骨干农贸市场,培育1-2家辐射湘鄂边乃至全国的农产品加工冷藏物流中心。目前,已纳入商业网点规划的重点项目有xx县工业园物流基地,在高速公路东出口与荆岳铁路货运站附近建设一个综合物流基地,占地规模15000平方米。xx县二手车交易市场,书院路与二桥东路交汇处,建设面积5000平方米,市场内设置车辆检测、维修和配件供应等服务,同时具备二手车收购、销售、拍卖、代购、代销和信息服务。已经在建的xx县马鞍新区四星级酒店,占地面积40亩。正在规划,作出可行性分析报告的项目有xx县湘鄂边南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一个以宏发物流为主体的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xx县马鞍新区商业街建设及大型综合超市建设,商业中心街长800米,综合超市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xx县城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新建北门市场马鞍新区农贸市场,南门市场,城兴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方便居民生活、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促进商业产业化的基本目标。

四、几点建议

尽管我县商贸流通市场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但只要因势利导,遵循规律,改善管理,整合资源,在今后一个可以预期的时期内,商品市场仍然具有很强的生机、活力和发展空间。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商贸流通市场发展的思路。在坚持实施“兴工xx县”战略的同时,大力实施“商贸活县”战略。通过广泛宣传,使全县上下充分认识到,建设和发展市场,既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又能促进城市建设、扩大社会就业,既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又会带来显著的社会效益。应把加快市场建设,推动商贸物流业发展作为优化我县产业结构、拉动经济增长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从我县实际出发,对接大交通,尽快理清商贸流通市场、商贸物流业发展思路,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大力提升改造传统服务业,培育引进现代服务业,培育若干个有带动作用的大专业市场,加快自主创新步伐,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大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商贸流通市场建设规划。按照“主城功能拓展区”城市功能定位,本着“城内大市场、城郊大卖场、城外大物流、城中特色街、社区便民店”的发展思路,进一步修订完善《商业网点建设规划》。要规划好当前市场缺位的物流中心、仓储转运中心等重点商贸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加强与建设、国土等部门衔接,确保重点商贸物流设施的规划落实。要切实加强规划的执行,坚决避免朝令夕改,充分发挥规划在市场建设方面的“龙头”作用,确保规划的严肃性、长期性和稳定性。

(三)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商品市场,不断完善我县市场体系。一是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商品市场体系框架。以城乡市场协调发展,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互补充为目标,构建县级核心商贸中心,乡镇区域商贸中心,乡村商品销售网点配套的市场体系。全县新培育若干个年交易额分别在1亿元以上、成为商品市场的骨干力量。二是加快培育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工程,加快发展农村新型流通方式,积极引导和扩大农民消费。围绕小城镇和新兴集镇的开发建设,加强商业流通设施的建设,改造和提升农村传统的集贸市场。重点引导和鼓励城市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销售网络,改造“夫妻店”、“代销店”,把连锁店开到乡镇和村组,建设县乡商品配送中心、乡镇连锁超市和村社农家店,方便农民购买,形成以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组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零售网络。三是要依托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紧密结合农业产业化和发展效益农业的要求,培育1-2个大型的产地型工农业产品批发市场。建议在县城规划兴建一个集工农业产品交易、仓储、运输、配送为一体的综合批发大市场。加快市场信息发布系统、检验检测系统、物流配送系统、电子结算系统建设,充分发挥聚散辐射功能,带动区域性市场和产地市场的发展,扩大农产品出县、出市。要结合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需求,扶持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健全的社区便民市场。四是结合商业网点规划布局调整,加速整合现有各类专业市场,进一步改造市场设施,提高市场档次和水平。对部分规模较大,影响力、辐射力较强的市场,要加快市场配套设施建设,适时进行升级改造,促其规范发展,不断完善仓储、停车、运输、金融、通讯、餐饮、住宿等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应增设电子商务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等;引导城区农贸市场创办超市交易区,实行净菜和标准化商品上市;启动农贸市场“农改超”工程,给予“农改超”工程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对“农改超”市场按其经营面积每平方米给予50-100元的补贴经费,不断完善市场功能,提升市场档次,适应现代流通业发展需要。坚决取缔场外经营交易行为。对现有分散各处、经营户较多的市场,按照便利商品储存、运输、经营的原则,可通过合并、重组、股份合作等形式,突出“一市一品”特色,避免市场同城分割,提高市场资源利用效率。

(四)优化环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大力营造“兴工xx县、商贸活县”的舆论氛围,提高全县干部群众对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支持率。加快城市道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市场建设发展需要。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不断简化商贸流通市场和物流业审批手续和办事程序,健全和落实政务公开,为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各行政执法部门应为市场建设提供“一条龙”服务,不得对重点专业市场进行多头重复检查,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应密切配合,着力整治市场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商贸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协调工作,及时掌握重点市场、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和发展动态,帮助解决相关问题。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场管理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重点解决市场“脏乱差”和“假冒伪劣”问题,整治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要健全市场管理制度,提高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加强对市场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能力;规范市场内部管理,制定和落实各市场内消防安全、卫生保洁、安保巡查等项制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教育和引导市场经营户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格实施亮证经营、售货信誉卡制度,积极开展“消费者信得过摊位”、“五星级文明经营户”等评选活动,塑造良好的市场形象,提高市场信誉度。

(五)加强领导,发挥政府在市场建设上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加快商贸流通市场和物流业发展的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市场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市场建设与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制定市场布局调整方案,逐步实现市场建设由社会自发型向政府主导型转变,走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办的市场发展之路。强化政策引导,研究、制定统一的市场建设方面政策,避免“一场一策”、政策打架。明确各乡镇和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市场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工作职责及其扶持政策,并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大对市场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实行低税费培育市场,“放水养鱼”。增加政府投入,县财政应设立商贸物流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重点市场建设。同时,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市场建设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争取更多信贷资金支持。通过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资、多元化投入,切实解决市场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加快行业协会、同业商会建设,在政府引导下,由行业协会、同业商会制订行业管理规范,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行业监管和服务。

农村集贸市场对于启动农村消费、搞活农产品流通、改善消费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加强农村集贸市场建设迫在眉睫。现就贝子府镇集贸市场建设情况,经过实地调查研究,形成如下报告。

一、集贸市场建设的现状

贝子府镇现有农村集贸市场6个,分别是贝子府市场、王家营子市场、克力代市场、铁匠营子市场、大哈布齐拉市场、二龙台市场。

贝子府市场位于贝子府镇中心城区,处于国道305线xx县道老宝线交汇处,占地6400平方米,建有阳光棚3个1000平方米,水泥柜台66个198延长米,硬化地面6400平方米,四周为二层商亭,有东西南北四门,北门为正门。每月逢1、4、7为集日(即:1、4、7、11、14、17、21、24、27日)。年交易额近亿元。一直以来,管理不到位,基本上是商户自由经营,有马路市场现象。2013年7月份,镇政府又新征地8004平方米,准备扩建市场。现已成立贝子府市场管理公司,正在筹备规范运行。

王家营子市场位于王家营子村,在县级路老宝线南侧,占地7100平方米,每月逢3、6、9为集日(即:3、6、9、13、16、19、23、26、29日)。没有什么基础设施。无专人管理,商户自由经营,占道经营现象严重。

克力代市场位于克力代村,在国道305线南侧,是原克力代乡建设的禽蛋批发市场,占地29300平方米,每月逢2、5、8为集日(即:2、5、8、12、15、18、22、25、28日)。水泥柜台500延长米。无专人管理,商户自由经营,现在基本不在市场内交易,占道经营现象严重。

铁匠营子市场位于铁匠营子村,没有专门场地,无基础设施,无专人管理,占道经营,每月逢6、10为集日(即:6、10、16、20、26、30日)。

大哈布齐拉市场位于大哈布齐拉村,没有专门场地,无基础设施,无专人管理,占道经营,每月逢3、9为集日(即:3、9、13、19、23、29日)。

二龙台市场位于二龙台村,没有专门场地,无基础设施,无专人管理,占道经营,每月逢3、9为集日(即:3、9、13、19、23、29日)。年交易额在500万左右。

现有集贸市场存在的三种状态:

一是有“市”无“场”。受资金、场地等多种因素影响,附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集贸市场,于是群众自发形成了一个固定的以马路两侧为依靠的交易场所,尤其在重大节日和蔬菜销售旺季,整个马路两侧被当地群众和周边商贩所占据,形成“马路市场”,如铁匠营子、大哈布齐拉、二龙台三个村的市场就是如此。马路市场伴街道而存,不仅严重影响到了当地的交通,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占用街道公路作为场地来兴市,交通不畅卫生差、形象不佳管理乱,农村消费安全难以保障。

二是有“场”无“市”。由于无专人管理、服务跟不上等多种因素影响,虽然建成了市场,但大部分门面及摊位出现空置现象,集贸市场完全没派上用场,形同摆设。蔬菜、肉食、百货、水果等摊点依然常年占据公路两侧,导致出现“有场无市、市场分离”的尴尬局面,克力代、王家营子市场就存在此种情况。

三是有“场”有“市”不规范。贝子府集贸市场经过几年来的建设与发展,已经基本成型,但是管理跟不上,所以虽然有场有市,改善了当地群众的`消费环境,拓展了农村消费空间,但是,仍然处于无序经营状态,存在马路市场问题。贝子府镇已经成立了贝子府市场管理公司,正在逐步规范运行。

二、集贸市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短缺。这是影响当前农贸市场建设滞后的一个主要原因。一是农村集贸市场资金需要量较大,这对于财政状况普遍紧张的乡镇政府来说是不小的负担,财政对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投入也非常有限。因此,乡镇政府虽然认识到了市场建设的重要性,却力不从心,拿不出钱来建市场。二是农村集贸市场属于半公益或者说是准公益性的项目,投入大,收益小,而且回收投资时间长,投资难以收回,依靠社会投资或者引进外商投资的难度较大。

(二)布局不合理。乡镇集贸市场有许多都没有规划,有了约定俗成的集日,就有了交易,没有场地就占道经营;还有的虽然盖了房子,圈了地,建了摊位,但场内没有经销活动的人流,成了有名无实的空架子。究其原因,主要是乡村农贸市场缺少正确的引导和科学的规划。

(三)管理滞后,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一是市场业主对市场经营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农贸市场设施如何无所谓,只要市场有人来,能产生效益就可以了,没必要掏腰包来改善基础设施。二是市场无保洁。市场垃圾随意堆放,卫生状况极差。三是市场无管理人员。对乱占道、乱设摊缺少有效的管理和教育,致使有的市场摊位成了仓库,货物堆放过多,又不够整齐,影响市场的总体经营环境。

三、加强集贸市场建设的几项举措

(一)高度重视市场建设。要将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放在改善民生、创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环境中来加以认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加强农村集贸市场建设,将其列入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中,从服务“三农”的宗旨出发,下大力气改善农村集贸市场条件。

(二)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农贸市场是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科学合理地规划好农贸市场不但有利于其自身的长远发展,也有利于小城镇的快速有序发展。因此,农贸市场的规划应综合考虑区位、交通、地形地势、基础资源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合理布局。贝子府镇将在原集贸市场的基础上,通过改造规范,拟兴建三大镇级专业市场:一是扩建贝子府集贸市场,在现市场西侧,征地8000平方米,兴建果蔬批发及活畜交易专业市场;二是改建完善王家营子集贸市场,除原交易外功能外,重点打造杂粮杂豆交易专业市场;三是完善克力代集贸市场,除原交易功能外,重点打造禽蛋批发交易专业市场。规范三个村级集贸市场:即规范铁匠营子、大哈布齐拉、二龙台三个市场,争取做到有场地、有设施、有专人管理。

(三)寻求合作、多方融资。面对目前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资金困难的难题,要调动各方面投资农贸市场建设的积极性,增加市场建设资金来源的渠道。首先积极争取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方面的立项,积极争取上级扶助资金。同时,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将招商引资与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建设两相结合起来,创新投资的渠道与形式,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收益”的市场建设原则,采取政府引导、大力吸引民间投资的模式,投资改造、新建集贸市场。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并出台相关的改革配套措施,在土地审批、工商登记、财税减免等方面特事特办,解决集贸市场建设过程中在某些环节上“卡壳”的问题。市场建设应引入市场机制,下大力气挖掘市场潜力,提高资金回报率,形成良性循环格局。

(四)创新思路、加强管理。建立、完善农村集贸农贸市场管理体系。一是监督到位。要发挥政府职能,加强对农村市场的日常监管,对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对市场中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和纠正,为市场建设进行长期科学的规划,指导市场的宏观发展。二是管理到位。各个集贸市场都要建立管理委员会,做到有人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的服务力度,不断完善市场设施。市场内经营户要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采取成立经营者自律组织(如个协)等方式,加强行业自律,管好市场,确保农村消费安全。逐步通过建立集贸市场管理公司的形式,规范市场管理,现在贝子府镇已经成立一家市场管理公司,正在筹备规范运行农村集贸市场,做到责、权、利三统一,这是对农村集贸市场管理新的探索和实践。三是逐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保证进货渠道的合法,创建安全的消费环境,改变市场内商品渠道不清的情况,对农产品市场上销售要经过严格的检查检疫,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生活健康等问题。

农贸市场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经研究决定,升级改造现有的春江区农贸市场(共25个农贸市场),方案如下:

春江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已纳入“百项工程兴韶关”活动项目表中。春江区将通过农贸市场的改造,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的落实,初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不到位、占道经营、商品划行、摊位摆放、从业人员自身卫生、食品摊位卫生、除四害、卫生保洁、消防通道等重点、难点问题。此次改造,要把市场环境卫生改善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创文达标相结合,把近期硬件设施改善与远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目前我区的农贸市场25个(包括4个专业批发市场),大部分为社会办市场,普遍存在摊位设计不合理,地板潮湿肮脏,基础设施简陋及脏、乱、差等问题。远远满足不了居民的生活需要,此次改造就是要使农贸市场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农贸市场的检查标准,升级改造后的我区农贸市场一定要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对农贸市场的标准要求。升级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1、主体建筑改造与装修;

2、经营区域布局调整;

3、供水、供电、照明设施达标配置;

4、排污系统改造、垃圾处理设施配置;

5、摊位改造与装修;

6、检验检测设施配套;

7、便民服务设施设置;

8、完善管理规范和制度;

9、配备职能管理人员。

(一)准备阶段(7月10日至7月20日)深入开展动员、摸底工作,认真做好新农贸市场的规划、设计、预算等工作,确定好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和目标,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和责任,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整治阶段(7月21日至7月30日)做好现有农贸市场摊位的分类搬迁工作,尽量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三)市场硬件改造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改造市场的硬件设施,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等项目。

(四)摊位全面进入运营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市场摊位全部进入改造后的新农贸市场经营,撤销临时菜市场,为居民提供一个卫生、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

(一)区城管局:负责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协调工作。

(二)区经贸局:做好农贸市场改造的规划、预算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五)区城管执法分局:做好对占道经营摊点的管理工作。

(六)区工商局:做好农贸市场的证照登记发放工作。

(七)区公安分局: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八)区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江区农贸市场的改造事关广大人民的生产生活便利、乃至整个春江区的形象,对韶关市能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至关重要,因此各部门领导要提高认识,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升级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配合,强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报信息,努力做好市场的改造和摊位的搬迁,尽量做到不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建立健全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优化居民购物环境,使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整治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四)资金支持,奖罚分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通过合作、参股、贷款等多种形式筹集建设资金。凡动工改造建设的农贸市场,由区财政奖励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进行标准化改造验收合格的,区财政再奖励5万元。为鼓励各责任单位加大监督改造建设的工作力度,每个农贸市场验收合格的,奖励责任单位1万元;对逾期不动工改造建设的,由区经信局报区政府发文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动工改造造成农贸市场卫生状况差的,由区工商局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直到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对不按期完成改造建设农贸市场的,由区经信局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在3个月内仍不整改的追缴启动资金5万元,并处罚一定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