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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通用20篇)

时间:2024-01-13 10:13:09 作者:紫衣梦

写工作心得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我管理和规划能力。以下是一些工作心得的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在工作中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方法。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党的章程也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社会和战斗力的基础。”此次《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印发,是我党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通过明确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条例,让广大基层党支部工作更加规范化、合理化,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完成党的伟大事业。

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从我们党的发展历史来看,党中央历来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正是由于充分发挥了党的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我们党才获得了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力量源泉,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党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讲话精神指引下,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启了新局面,取得了辉煌成就。纵观党的成长和发展史,加强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非常凸显。

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必要性。基层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认识了解党的窗口,是感受社情民意的前端触角,是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保证。只有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我们党才会有力量,我们国家才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因此,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是各级党组织面临的重要任务。

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紧迫性。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我们的党员理想信念就会模糊,价值观就会扭曲,就会成为自由、散漫的个体,基层党组织就会容易迷失方向,就会软弱涣散,甚至丧失先进性和战斗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没有较强的执行能力,不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就无处落地生根,党和国家的各项任务就不能顺利完成,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就难以实现。因此,适应世情、国情、党情变化对我们党提出的新要求,契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这就迫切需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之更好地承担起新时代的伟大历史使命。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昨天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条例》详细提出了党支部怎样设置,党支部成立的程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怎样召开,党课、主题党日怎样开展等,给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要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必要性。基层党支部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第一线”,只有筑好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堡垒,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干部和群众,才能保证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才能保障党的执政有力。

要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条例》是从严治党的体现,要求对党员干部要从严,对组织生活要从严,对支部建设要从严。各级基层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要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每个党员奋斗的目标,坚持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用行动让群众感受到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新风貌、新气象。

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必须团结一致,将支部建设得更加坚固,我们党才能更加有力地领导国家,才能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带领各族人民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正式发布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对党组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也为党组决策明确了一系列“戒尺”和规矩,必将推动党组发挥更大作用。通过原文研读学习,本人有三个触动:

一是触动思想。让我对党组织加深了新的认识。以前,本人对党组织只是一个概念性的思维,没有本质性的思想。经过学有所思,我的思想已清晰地认识到: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责。治国兴邦,离不开党组和党员的无私奉献。截至目前,全国党组已有8.6万多个,全国党员人数已经超过8700万。队伍庞大了,力量增强了,但在管理层面上,却面临新的挑战。如果,管理不到位,提升不及时,使得一些党员党性意识、思想作风、先进性及纯洁性停滞不前,没有跟随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我们党组织就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质疑。尤其是一大批党员干部倒在了反腐的利剑之下,更凸显出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如何做好党组工作,如何管理好党员,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及使命的完成。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党组定“规矩”已迫在眉睫。就在这么个关键时期,我们党中央作出了英明决策,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让党组织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触动灵魂。让我从党组工作的盲区找到了前进的航向。过去,我认为,党组织是一种意识形态,是虚的,而不是实的。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不说不干就了了。通过学有所用,我骤然醒悟,原来“不说不干就了了”的这种意识,绝不能再依附于自身的灵魂深处了。要美化自己的灵魂,要回归优秀党员的本性。是啊,没有党就没有家,没有家就没有幸福的生活。如何从严治党,如何抓好党组工作?说到底还是要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用制度治党。在第一章总则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被列为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四大原则之中。其次,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另外,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这系列制度的出台,就是要把党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终身问责制,让党员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线。让我们党员的灵魂永远都处在纯洁闪光的状态。

三是触动激情。让我重新点燃了对党组工作的热情。我是一名老党员,加入党组织的前期岁月里,对党组织的工作可以说是满腔热情,干劲十足。后期随着岁月的流逝,对党组工作的热情不知不觉地降温。激情不由自主地转移到其他方面上,而小视了党组工作的责任。通过学有所获,可以看出,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已经到来,管好党组,也就管好了党的根基。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只有严格按照制度、规矩办事,时刻保持一颗公心,不掺任何杂念,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不辜负党的期望,守住党的规矩。我们要有一颗激情的心去面对。“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重视党组建设、发挥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忽视党组建设、弱化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会遇到困难甚至挫折”,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这样描述党组的作用。因此,我们党员在思想根源上,要清楚明白什么行为是允许的,什么行为是禁止的,时刻以规矩作为行动的底线。有了规矩,也便于监督,便于管理,让党组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道路,有利于我们党更加良好、健康地发展壮大。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极端重要作用。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责。如何管理好党员、提升党员党性意识、保持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是党组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管好党员应从抓好党组工作开始。

一是要把握好党组工作原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党组工作原则作出了相关规定,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只有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才能杜绝工作中出现一言堂、拍脑袋决策等情况,有效推进党组决策明朗化;只有不断完善党组工作制度,切实用制度治党,把党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达到从严治党的目的。

二是要履行好党组书记职责:作为单位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单位党建第一责任人,推进单位党组工作,抓好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及贯彻执行。党组在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党管干部,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将单位职工培养成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践行“三严三实”,严格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是党组在议事决策时必须要做到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持充分协商,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相关规定,推进党组议事制度建设,确保党组决策落到实处。

四是终身责任追究能有效推进党组决策:终身问责制,能让党员领导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线,有了制度的边界,才能让党员清楚明白什么行为是允许的,什么行为是禁止的,时刻以制度作为行动的底线,便于监督,便于管理,让党组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以《条例》为准则,进一步推进党组工作,增强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坚持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按照局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我认真学习了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条例》共8章、39条,对党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做出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的基本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学习《条例》的体会:

一、是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所在当前,一些党组存在着抓业务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没有承担起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管理不到位,提升不及时,一些党员党性意识、思想作风、先进性及纯洁性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质疑。有一大批党员干部倒在了反腐的利剑之下,凸显出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从严治党,说到底还是要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用制度治党。在第一章总则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被列为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四大原则之中。另外,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这系列制度的出台,就是要把党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终身问责制,让党员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线。

二、是落实思想建党的要求所在条例规定,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条例将党组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这种规范本身就是对党组成员的一种有效约束,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三、是落实制度建党的要求所在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党组8.6万多个,党员人数已经超过8000万。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任。如何管理好这些“细胞”,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及使命的完成。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党组制度,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条例》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条例出台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工作,条例凡能明确的尽量明确了,能细化的尽量细化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比如说:

条例对党组设立作了规范,明确了设立条件、设立范围、设立审批主体、设立程序。对党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对哪些重大问题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等作了列举和细化,以便实践中操作。

条例设定了领导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备案制度、党组书记述职制度、考核制度、列席会议制度等,突出党组在坚定政治立场、维护政治原则、保证政治方向方面的责任。

条例明确和细化了党组决策程序,对党组落实集体领导原则、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规定“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极端重要作用。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会议指出,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新修订的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呼唤我们要勇于担当作为,对党员划定更高标准、提出更高要求。广大党员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做无愧于时代的党员干部。

新时期对我们党员的能力、素质、作风等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广大党员既要政治素质过硬,也要业务本领高强,既要遵守纪律讲规矩,又要加强道德作风,要切实加强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联系,加强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增强纪律定力,要加强党员干部道徳修养和作风建设。

新时期要有新作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为人民服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新征途上勇攀高峰、不断前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审议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8—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了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能够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一经颁布就要立即执行,我们要认真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且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能仅仅就《条例》学《条例》,应该把《条例》的学习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担负着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能起到政治思想引导、组织协调、服务指导的作用。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其影响重大,意义深远。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党支部是最基层的党组织,党的一切方针政策都要依靠基层党组织去落实执行,因此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就显得迫切而重要。《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给党支部建设提供遵循依据,对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遵循。不容忽视的是,现如今确实存在部分党支部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政策不彻底。此次《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章》的根本要求,对党支部工作作出更加全面系统规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而要以提高执行力为抓手,要把《条例》贯穿于支部组织设置、组织生活、工作机制等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聚焦政治功能,聚焦组织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优势、组织力量、组织功能,动员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看到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后我感到振奋人心,也对金山区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该试行条例为金山各支部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努力建设金山“两区一堡”的过程中,我们作为金山区文化行业一线的工作者也应该承担起我们的责任。紧紧围绕党支部积极开展好自己的工作,利用好在图书馆工作的优势。

首先强化自身学习,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源源不断汲取智慧和力量,加强文化自觉,积极发扬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精神品格、优良作风,比如信仰坚定、追求理想、不怕牺牲、甘于奉献等,发挥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

其次做好本职工作,打造图书馆品牌活动,营造书香金山的浓厚氛围,为“两区一堡”的建设助力。图书馆作为金山区推广阅读活动,引导全民阅读的基层业务单位,从我们自身出发,做强“阅读派”、“金文讲坛”、“书香漂流”特色品牌活动是我们深化“书香金山”建设的具体措施,相信在做好阅读推广这个光荣的事业过程也是对金山“两区一堡”的建设奠定人文基础,使我们的“两区一堡”建设过程中更有内涵更具魅力。

最后,还是要以“不忘初心”之本,行“继续前进”之路,我们现在所作的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立竿见影的,还是需要我们在本职工作中扎扎实实、坚持到底、迎难而上,在本职工作中紧紧围绕党支部做一名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章要求,在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的基础上,同时体现出基层在工作中总结出的新做法新经验,《条例》是对党支部工作的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所以要让党支部在基层中担当主角地位,起到统领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突出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进伟大斗争的胜利、实现伟大事业、完成伟大梦想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重视基层的党建工作,是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政治成熟的表现。因此,作为基层单位我们更应该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全面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

通知指出,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宣传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我作为社区的党务工作人员,直接同社区里的广大党员居民接触,能够把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最新的精神、重点工作和惠民政策能直接宣传给广大党员。现在正值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关键之年,党委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创城为民、创城惠民的宗旨。广大党员同志们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参与支持创城工作,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锋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党的宣传工作要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作为一名社工党员在日常工作中既要配合社区党委宣传、教育社区党员把党的政策和政府的信息通过各支部的组织学习生活会等方式传达给广大党员同时还要落实党组织对高龄党员、生病党员等重点需要帮扶对象的服务和帮助,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使广大党员能够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为使广大党员配合社区党委开展各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制定颁布《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作为一名社工党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有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还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全力做好社区党委的宣传工作。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为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党的十九大继续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国先治党,治党必从严”作为这一时期乃至于以后一段时期的主抓对象,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之后,我深刻感觉到党和国家持续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心,不管是思想上还是行动上都时刻紧抓这一基础环节。

早在三湾改编时我党就采取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做法,提高了党组织对军队的领导力,提高了部队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重视基层党建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之一,需要不断坚持和发扬。当前我国步入了新时代,面对新的发展情况和新的矛盾,面对“两个百年”奋斗目标,需要凝聚力量团结一致来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要塑造强有力的党组织就要重视基层组织的建设,党支部作为党的最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等重要工作,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条例中提出的五条基本原则是指导性原则,必须学习和践行。首先第一条是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的支部建设,说明了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第二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指明了政治导向。第三条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指明了支部要践行党的宗旨践行群众路线,按照党的要求推进建设。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指明了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和党的纪律要求。第五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指明了党组织要服务重点工作,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动做为,在政策部署中坚持正确方向和原则。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出台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依据,条例中清楚写明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领导和保障,内容全面、指导性强是进行支部建设、开展支部生活的指导性文件,作为组工干部更应该带头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将支部工作条例学好吃透,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2020年4月18日。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也是党组织生命系统中的细胞,因此加强党支部的建设,是为了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通过学习《支部工作条例》,为进一步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建好建强基层党支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为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处一名党支部书记,结合我自己的工作实际,谈三点认识和体会。

一、抓学习,做到融会贯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印发后,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宣传学习,将《条例》全文转发至党员学习微信群,鼓励党员自觉学习深入研究,从而在全处党员中掀起学习热潮。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出版宣传栏、个人自学、组织考学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认真学、反复学、逐字逐句学,真正把《条例》内容学深学透。同时把《条例》的学习纳入支部主题活动的内容,通过宣讲,抓好学习成效。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培训学习新制订的《条例》,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内容,借助专家的解读资料,进行导读解读,具体介绍《条例》制订的重大意义,动员党员干部群众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结合本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开展专题研讨,开展具体的细化学习,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好党支部的带头作用,聚焦本支部存在的问题,党员自身的问题以及群众反应的问题,边学边查,以解决问题的成效推动和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二、抓问题,开展支部自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之后,结合支部实际,组织大家展开讨论,找出存在的问题。《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但是我们基层党支部并没有在实际工作中起到战斗堡垒的作用,支部之中还存在功能定位不全面的问题。支部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定严格学习计划、精心设计学习内容。结合形势新要求,积极创新党员学习教育方式方法,在坚持正面灌输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运用学习会、知识点考学、参观学习、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引导党员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学习活动既有“意思”更有“意义”,实现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积极利用新媒体新手段,开展读好书,营造书香氛围、打造学习型支部等活动,提高学习教育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增强亲和力、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抓统领,融合业务工作,发挥党支部组织保障作用。《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党支部承担的重点任务是“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要促进事业发展,就要使党的工作在业务工作中找准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基层工作任务繁重,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一定程度存在,必须在“抓党建与业务相结合”上下功夫。要破除重业务轻党建的认识偏差,在危难险重的工作任务面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冲在第一线,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员的示范形成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国家局和管理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通过创新开展组织生活,提高党员干部积极性,搭建起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的桥梁,切实把支部建设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让党支部真正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发挥好组织保障作用。

(作者系八三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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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而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作为基层党组织,我们更应该严格按照《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刻认识党支部建设的重大意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社会稳定发展。通过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我认为要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着力:

一、常补“精神钙”,充分认识党支部建设重要性。

“扬汤止沸,沸乃不止,诚知其本,则去火而已矣。”如今我们处在一个物质丰硕、高速发展的时代,一不留神便会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忘记了自己曾有过的抱负,忘记了自己的信念和理想,因此,我们党员需要学会自律和他律,严格要求自己,而在他律之中,我们党支部的建设尤为重要。周恩来曾说过:“所谓支部生活,并不是仅仅开会听政治报告、交纳党费就算完事,最要紧的是讨论当地的政治问题、工作问题”。从践行群众路线到倡导“三严三实”,从推动“两学一做”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都显示了我们党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的理念,从而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

二、健全党支部工作机制,修葺“精神驿站”

作为党支部建设,不仅要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和党的纪律制度的学习,还要抓住关键少数,选好“带头人”,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的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要以改革精神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健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抓好违纪违规的问责惩处,修葺好党支部这个“精神驿站”,推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作风建设,不断融洽干群关系。

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是保持良好的干群关系的重要前提和纽带。党支部应以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搭建党群、干群连心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用真心、真情倾情帮助群众,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习总书记曾指出:“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必须建立一支宏达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因此,在日后的工作中,我必将牢牢的遵循和践行《条例》的要求,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推动我院党支部的建设,让党支部成为党员干部提高党性、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的“能量站”。

金融机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9月2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而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作为基层党组织,我们更应该严格按照《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刻认识党支部建设的重大意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社会稳定发展。通过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我认为要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着力:

一、常补“精神钙”,充分认识党支部建设重要性。

“扬汤止沸,沸乃不止,诚知其本,则去火而已矣。”如今我们处在一个物质丰硕、高速发展的时代,一不留神便会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忘记了自己曾有过的抱负,忘记了自己的信念和理想,因此,我们党员需要学会自律和他律,严格要求自己,而在他律之中,我们党支部的建设尤为重要。周恩来曾说过:“所谓支部生活,并不是仅仅开会听政治报告、交纳党费就算完事,最要紧的是讨论当地的政治问题、工作问题”。从践行群众路线到倡导“三严三实”,从推动“两学一做”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都显示了我们党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的理念,从而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

二、健全党支部工作机制,修葺“精神驿站”

作为党支部建设,不仅要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和党的纪律制度的学习,还要抓住关键少数,选好“带头人”,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的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要以改革精神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健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抓好违纪违规的问责惩处,修葺好党支部这个“精神驿站”,推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作风建设,不断融洽干群关系。

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是保持良好的干群关系的重要前提和纽带。党支部应以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搭建党群、干群连心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用真心、真情倾情帮助群众,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习总书记曾指出:“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必须建立一支宏达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因此,在日后的工作中,我必将牢牢的遵循和践行《条例》的要求,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推动我院党支部的建设,让党支部成为党员干部提高党性、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的“能量站”。

金融机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第五条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第六条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第七条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八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第三章基本任务。

第九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十条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

(一)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四)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

教学。

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七)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

(八)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九)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第四章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十二条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十三条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第十四条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第五章组织生活。

第十五条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第十六条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七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第十八条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二十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第二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二十二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第二十四条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

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

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

第二十五条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传帮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

第二十七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第七章领导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总结。

推广经验。

第三十条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第三十二条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第三十三条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

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五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支部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支部作为党的最基本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最基本单元,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全国近9000万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全国近14亿人民方面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能够贯彻落实的关键因素,其地位和作用可见一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及时审议和适时出台,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夯实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最基层落地生根,意义重大、不容忽视。

知行合一,贵在实践。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会议已经召开,《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已经审议,关键就看落实了。各级组织部门应立即组织广大组工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此次专题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用支部工作条例指导、推动所属各个党支部工作不断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为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添砖加瓦。

抓主抓重,落细落小。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应用到工作中,就要动脑筋、花心思、下力气抓重点工作和工作的关键环节。对于支部建设来说,各地应该因地制宜、因部而异,着眼所属支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提出的“巩固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不断扩大覆盖面”等一系列要求,结合地方特色,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拿出实实在在的推进举措,对所有支部进行拉网式排查、整顿、提升,确保一个不落、一个不少、一个不差。同时,针对存在个性问题、重点问题、关键问题的少数支部,采取“一支部一对策一台账”的整治措施,逐一整改、各个击破,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治到位,所有支部全部达标过关。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近期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学习和领会会议精神对如何做好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首先就是要把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中国各民主党派发展的根基和源泉。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我国各民主党派的今天。中国共产党作为当代中国的执政党,这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更是时代的需要。共产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和地位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是我们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取决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就是要理解和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新评价和新要求。习近平指出:“这些年来,在党中央领导下,统一战线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局面,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祖国统一作出了重要贡献”。习近平还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实行的政策、采取的`措施都要有利于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同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尽可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最大公约数。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善于联谊交友,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搞统一战线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是指导新时期统一战线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把对统一战线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随着进入新常态,统战工作较以往更为重要,因为今天我们要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就决定了统战的范围比以往要更加广泛。留学人员成为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和重点团结的对象,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也成为统一战线的重要团结人群,而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习近平希望他们能“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做到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成为真正的“创二代”。如何发挥好这些新生力量的作用,是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毛泽东曾说过“是人多好些,还是把许多积极因素赶走好些呢?还是把积极因素团结起来好。团结了更多的人,阻碍就少些,事情就容易办得通”。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说过“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邓小平也说过“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继承和发展了毛毛泽东主席等老一辈革命家关于统一战线“重要法宝”的科学论断,还科学地回答了新形势下需要不需要统一战线,需要什么样的统一战线以及怎样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等重大问题,创新性地发展了统一战线,是指导今后统一战线发展的的行动指南和重要法宝。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则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法制保障。

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使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在服务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上有新的作为,切实履职,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干革命离不开统一战线;搞经济建设,同样离不开统一战线。这次会议明确指出:统一战线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的胜利召开,体现了新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统一战线作为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意识对于行动具有指导作用,因此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建设刻不容缓,在新时代背景下,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今天,新时代的干部必须拥有当担意识,责任精神,时时刻刻将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工作的第一要务,要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以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时刻牢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承担起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使命。其次,也要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共产党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四个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员队伍力量与纯洁性。

有道是“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完善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制度,加大违反制度惩处力度,制定定期绩效考核制度,唯有这样才能做到对违纪违法现象严惩不贷,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在基层工作中,党支部要做好政治引领作用,在支部建设中要突出政治功能,对于支部党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加强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论学习,唯有这样才能落实到基层各处。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范文

通过自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支部规范化建设尚存在不足,工作标准不高,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二是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人员落实不到位,学习教育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三是党支部经费保障不到位,xx属各党支部还没有设立独立党费账户,党员活动经费没有向支部划拨。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二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作出规定。三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强调村和社区党支部要全面领导隶属本村、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四是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作出规范。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细化内容和程序。六是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等。

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条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等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以新精神新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从自身做起,主动作为担当,着力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各项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在解决基层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此次发布的《条例》体现了许多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我们只有积极敏锐地发现新变化,迅速主动地适应新形势,始终不断地与时俱进、发展创新,才能走在时代前列,做新时代的引领者,建功立业新时代。

无规矩不成方圆。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支部工作会议的法规。它对支部多个不同领域进行了界定,进一步将支部工作制度化,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立规矩,组织设置得以成熟。《条例》中指出,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之前有许多党员反映对党建政策并不熟悉,业务情况也不是很了解,很大程度是因为基层党支部学习、宣传不到位,甚至对政策出现理解偏差,落实工作程度大打折扣。正因为党中央认识到现阶段各党支部的不足,在试行条例中对各党支部有了明确要求,立立规矩,使现有党支部更具合理化。

立规矩,任务分工得以明确。条例不仅明确了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还规定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标明了各类机关党支部不同的工作重点。杜绝千篇一律的工作方式,开展更加适合支部工作的工作。基层党建工作需要建立严明的体制机制,划分岗位,明确责任,让每个党员认清“糊涂账”的危害,主动承担责任,这是新时代中国对党支部、党员干部的要求,能够督促党员干部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立规矩,支部体系得以完善。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础。中国共产党全党400多万个党支部,分布在各行各业,不同地区,构成了一个宽泛的密网,它们是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根基所在。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把党支部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能够带动党员充分发挥自身主体作用,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对党支部进行了规范,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支部生活是我们的义务,我们要明白党支部能够更好的带动工作积极性,结合自身实际更好的开展工作,这既是党支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党员提升政治自觉性的必经之路。因此,立好规矩,中国共产党得以在未来拥有源源不断的动力不断前行,做指引中国不断繁荣富强的指向灯。

让基层党支部强筋壮骨。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始于垒土”,党员亦如木之毫末,台之垒土,从汇聚到扎实,树立起一条条党支部的钢筋铁骨,才能支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厦。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一规定的出台,既为党支部的建设提供了“参考指南”,又为党员的发展送来了“定心轮盘”。

新时期,新时代,如何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让基层党支部建设不会流于形式,能迸发更强大的活力,使其强筋壮骨,不仅需要自上而下的需要精神引领,更需要自下而上的凝神聚力。

基层党支部要发挥好“火车头”的作用,那么支部书记必须担任好“领头羊”的角色。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好的条例如铁轨,让基层党支部这驾列车能够按照制定好的既有轨道顺利运行,而党支部书记就好比列车长,如果对其把关不严,轻则“时刻延误”,重则“车毁人亡”。细数基层党支部发展中的矛盾问题,我们不难看到,既有支部书记自身能力不足的问题,也有其思想上过于形式,行为上重于痕迹的原因。因此,一方面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另一方面也要在各领域党支部中落实书记后备人才库。

基层党支部要发挥好“助推器”的作用,那么就必须激发党支部中青年党员办事创新的活力。“少年强,则国强”,以此看来,青年党员强,则党强。党的发展,党支部的建设,想要永葆青春活力,想要一直与时俱进,离不开党中央的指导,革命先烈的精神指引,老党员的以身作则,更离不开对青年的党员的教育创新。创新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而加强青年党员的党建工作创新,则是党支部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对青年党员的教育必须在循循善诱中,留出发展空间,在基层支部教育中尝试引入试错与创建机制,而非一味的坚持“样板戏”,遵循“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必须结合自身党支部的具体情况,在工作教育中发现与创新有利于青年党员教育的载体与方法,为我所用。

基层党支部要发挥好“战斗堡垒”的作用,就必须推动党支部建设全覆盖,全渗透。党中央想要发展,离不开千千万万的基层党支部这一基础单元,要吸收优秀人才,就需要建强、建好基层党支部,为党的肌体注入健康、新鲜、有活力的血液。正如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样,两新组织的党支部建设与发展,也是我党建设的重要板块之一。尤其是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两新组织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如何拓展与巩固两新组织党建阵地,已经势在必行。我们必须认识到两新组织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防止在基层党建中出现“木桶效应”,必须补强短板。只有真正做到基层党支部的全覆盖,才能让党组织的力量常随百姓身边。

“根深则叶茂,本固则枝荣”,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想要在在人民群众中生根发芽,乃至成为大树,离不开基层党支部这一“联络站”的推动作用,而党中央想要蓬勃向上,更离不开万千基层党支部的遍地开花。总而言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必须落到实处,落到点上。

让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而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作为基层党组织,我们更应该严格按照《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刻认识党支部建设的重大意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一是查病灶。通过“望、闻、问、切”把脉问诊,找准病因。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由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导致了一些党支部被弱化、虚化、边缘化。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当好“小郎中“,打开无影灯,拿起放大镜,通过工作督导、自查自纠,查看支部机体是否健全;“三会一课”是否流于形式;“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谈心谈话“是否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是否及时足额、有无党建阵地及活动。避免“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嘴上说说”,把《条例》束之高阁。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彰显党员的先锋模范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开药方。开良药、开猛药,做到药到病除。上接天线。听党话,跟党走,第一时间接收党的声音,第一时间传播党的要求。积极收看中央重要会议,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会议、中心组学习。下接地气。接地方党委政府实际、接党员群众实际。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活动,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要把中央要求、支部实际、群众期盼、实践需要结合起来。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合理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让党员与群众结对子,成“亲戚”,打造温馨的工作氛围。

三是强机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支部,定期开展活动。要充分考虑党员思想状况,聚焦支部建设中的重难点、薄弱点,一条一条对照检查,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进行健康体检,区分轻重缓急,祛除最现实最急迫的“病灶”。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让问责成为一种常态,宁愿在严肃的批评之中听骂声,也决不在违法乱纪之后听哭声。同时建立容错机制,保护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忠诚担当的积极性。

党支部,是我们党全部工作和全部战斗力的基础,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直接决定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让支部当好“小郎中”,让党员做好“小郎中”,查病灶、开药方、治已病、防未病,强肌体,迸发创造力,不忘初心,人民至上,把党支部真正建设成为坚不可摧的战斗堡垒。

近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深入系统地学习了《条例》,深刻认识到党支部建设的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是为了规范党支部,因为它是党的基础组织,必须要明确工作准则,给群众发挥带头作用,发挥支部主体作用。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在直接管理服务党员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才能够使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

坚持把“带”的作用示范在支部。上级党委领导要把带头开展专题研讨、参加支部学习、过双重组织生活。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能仅仅就《条例》学《条例》,应该把《条例》的学习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指导支部联系点等作为学习教育重点任务,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树好标杆,特別是一把手更要带头到所在党支部领诵党章,带头谈认识讲体会,与普通党员一起学习、共同交流:带头深入包点支部,为基层党员讲专题党课,指导学习教育。压实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参加学习教育和推动学习教育双重责。

坚持把“学”的基础夯实在支部。突出党支部主阵地作用,坚持“全覆盖”“常态化”,以“三会一课”等制度为依托,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议,切实打牢思想根基。各支部按照内容、时间、方式、标准“四清”要求列出学习清单,并结合党员实际对每个研讨专题进行具体细化,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改”的要求落实在支部。聚焦党组织存在的间题、党员自身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边学边查边改、立知立行立改,以解决问题的成效推动和检验学习教育。各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自我净化、自我提高作用,对照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一条一条查不足,一项一项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使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每一个基层战斗堡垒都强起来。

坚持把“严”的标准贯彻在支部。上级党组织要把力量沉到基层,重点放在支部,精准指导,从严推进,以经常性的督将“严”的标准贯彻到“末梢神经”。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不同群体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分类指导方案,推动基层党组织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推进学习教育,同时细化列出督导清单,对“督什么”“怎么督”“督成什么样”分别明确具体方法标准。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于10月28日起实施,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对党支部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近日的学习,作为一名基层党务人员,浅谈对《条例》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加强学习宣传,推动党支部建设。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知识竞赛等方式,使各级党支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切实增强《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也可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和镇里的党校开展课程,提高各级支部书记、领导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达到政治教育突出,党员素质提高,理想信念坚定,党性增强的效果。

二、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条例》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作出规范。详细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细化内容和程序。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化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把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

三、联系工作实际,提升党支部工作质量和实效。要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党支部活动,并通过自我总结和经验交流等方式,全力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突出党支部的主阵地作用,坚持以“全覆盖”、“常态化”、“三会一课”等制度相依托,组织党员们积极参加支部学习会议,过好组织生活,切实打牢思想根基。各支部要结合支部内党员的实际情况,开展专题研讨,开展具体的细化学习,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好党支部的带头作用,聚焦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党员自身的问题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边学边查,以解决问题的成效推动和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二、坚持贯彻党支部的严厉标准。

党组织要把力量都沉淀到基层党支部当中去,精准指导,从严推进,以“严”的标准贯彻始终。结合机关单位、社区、两新组织等不同群体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分类指导方案,推动基层党组织的具体化、精准化和差异化学习进程,对照基层党建要求和重点任务一项项落实和严查,确保整改到位,使每一名党员都能在党支部的有效严格管理下迅速成长起来,发挥出应有的基层堡垒作用。

三、坚持提升党支部的战斗能力。

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依据。这不论是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的组织能力,还是强化党支部的各项政治功能,巩固党的长期执政组织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加强全面治党,强化党员队伍的能力,才能在新时代召唤的今天发挥出队伍新的战斗力。

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我将切实履行好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列(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指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认真遵照贯彻执行。

深入贯彻落实《条列》,必须突出政治功能,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作为党的基础组织和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任何时候党支部建设都不能放松,党支部作用都不能弱化。认真分析一些贪污腐败落马的领导干部,可以看出其大多都是政治信仰不坚定,长期脱离组织生活,践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大抓支部鲜明导向,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突破口,以加强政治学习、完善民主集中制和过好组织生活为着力点,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推动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落实到位,切实打通“中梗阻”,提升执行力,把党的建设落到实处。

推动《条列》落地生根,必须领会基本原则和基本任务,促进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从党的二大党章“支部”的概念的产生;到1926年,党中央提出“一切工作归支部”的战略思想;1927年毛泽东同志创造性地提出把“支部建在连上”的构想;党的六大提出“没有支部生活便没有党内生活的基础,也就没有无产阶级党的基础”重要论断;1945年党的七大系统总结党支部“战斗堡垒”的思想;再到这次《条列》的产生。无不体现着我们党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推动《条列》落地生根,要抓牢抓实“支部”这个关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领会好《条列》明确的基本原则原则和基本任务,以推动推动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用好用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一有效载体,提升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让每一个支部都强起来,每一名党员都不掉队,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学才能上进。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的要求。学习是治愈本领恐慌症的良方,学习是时代发展的需要。非学难以“明道”,非学无以“补短”,非学无以提高决策水平,非学无以知晓本分和规矩。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一生的功课。学习这件事啥时候都不能掉队。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活到老、学到老,鞠躬尽瘁为人民服务至生命的终结。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这是至理名言,但当前重要的是学习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应用,更重要的是担当,就是要重担当。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的本质要求。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把组织党员学习确定为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之一。《条例》第三章第九条明确规定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条例》第三章第十条要求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条例》第五章第十六条规定“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重视理论学习,坚持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是我们党从革命党成为执政党,并长期执政的成功之道。学习是我们党的“胜利密码”“红色基因”;学习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中国共产党一个独特的政治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学才能上进。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

学习是治愈本领恐慌症的良方。习近平总书记把“本领恐慌”现状概括为“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本领不够的危机感,都要努力增强本领,都要一刻不停地增强本领”。学习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非学无以应对考验。有了看家的本领,才能应对风险的考验。看家的本领从何而来,一个字“学”。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提高学习水平、始终保持理论清醒和政治坚定,永不自满、永不停滞,以百折不回的勇气和毅力攻坚克难,才能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

非学难以“明道”。“道”,说白了就是政治方向,就是根本道路。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人民长期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相结合取得的根本成就,深刻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深刻领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深刻领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学习能够让我们拨开迷雾,明辨是非,不偏离方向。通过学习,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政治方向;始终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始终维护党和人民事业的领导核心;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中央看齐。团结统一,步调一致,迎接新挑战,夺取一个又一个新的伟大胜利。

非学无以“补短”。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足,学习能够补充我们的短板,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视野,增强本领,帮助我们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在当今的时代,只有树立危机感和紧迫感,发扬“挤”和“钻”的精神,利用一切时间刻苦学习、终身学习,才能不辱使命、不负众望,才能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才能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

非学无以提高决策水平。要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水平,就要善于学习、勤于学习。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就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问题深入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以中央政治局同志为榜样,把爱读书、善读书、勤读书、读好书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真正使读书学习成为工作、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自己近乎下意识的本能行为,使一切有益的知识和文化入脑入心,沉淀在心灵之中。

非学无以知晓本分和规矩。一些党员干部被成功的喜悦冲昏了头脑,把党员应遵守的党纪党规抛到了九霄云外,一步一步地滑向了贪腐的泥潭。教训深刻,令人警醒。规矩不仅是一种约束,还是一种保护,挣脱了规矩的约束,也就失去了抵御病毒的防火墙,死机是早晚的事。所以,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警钟长鸣,自觉地学习党纪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恪守规矩本分,明白自己做人做事的原则,远离贪腐,不踏越红线。

学习教育活动不能拘泥于形式,学和用不能两张皮,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不仅要向书本学习,更要向实践学习。要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要学会观察,学会思考,举一反三;要服务群众,尊重群众,从群众身上汲取智慧。理论知识是保障,能力素质是关键。能力素质的提高需要在实践中锤炼。需要在实践中一点一滴地积累,需要循序渐进,一步一步地提高。学习是个苦差事,党员干部要有一种吃苦耐劳的精神,要坚持,不能浅尝辄止,半途而废。要把学习当作一种境界,当作一种生命重要的常态。中国的传统文化认为: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仔细品味,你一定能够感受到学习的真谛。汉代学者刘向有句名言:“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认为,学习不仅仅能够弥补我们的短板,深入其中,我们还会领悟到学习的真正价值和乐趣。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一生的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