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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目标 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计划(优质6篇)

时间:2023-09-14 13:42:08 作者:文锋 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目标 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计划(优质6篇)

计划是人们在面对各种挑战和任务时,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自己的时间、资源和能力而制定的一种指导性工具。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资源分配。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目标 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计划篇一

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力度。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员思想政治素养,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切实把握其精神实质,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综合行政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

(一)局机关每季度组织举行法制交流座谈会(至少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季度首、尾月的下旬,并按计划开展会前学法活动。

(二)各执法大队每月应自行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学习内容报政策法规股审核),时间由各大队自行安排,可以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学习培训。

(三)计划于x月x日至x月x日(共x天)举行综合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由全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及局执法人员参加,重点针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水政、城乡规划、劳动监察、殡葬等行政执法培训。

(一)局机关学习培训地点统一安排在局十一楼会议室。

(二)各大队组织的集中学习地点由各大队自行负责安排。

(三)综合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计划于区委党校举行。

(一)专业法律知识。主要包括执法人员必须掌握的实体法、行政处罚法等程序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业务技能知识。主要包括《x省行政执法规定》、《x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等内容。

(一)局政策法规股负责牵头组织培训。

(二)局办公室负责集中学习场地安排。

(三)局财务装备股负责后勤保障。

(四)执法大队负责各队集中学习。

(五)局督查室负责培训学习期间的督查考核。

(一)以集中授课培训为主

1、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行政执法案例交流、执法文书点评、案例分析讨论。

(二)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参加中央、省、市、区组织的执法相关业务学习培训。

(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会前学法。

(四)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参加封闭式集训。

(一)实现法律法规培训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能力、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做到公正、规范、文明。

(二)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不少于xx课时,每课时xx分钟,(包括讲座、案件研讨和集中培训时间)。所有执法人员自学时间不得少于xx课时,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积极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学习。通过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体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达xxx%。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提高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是行政执法队伍内强素质的有力手段。局机关成立执法培训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政策法规股具体安排实施。各股(室)、执法大队要统一思想,充分发动提高职工对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参加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抓好落实,确保效果。各股(室)、执法大队要按计划要求认真落实,积极配合,做到有集中(自学)学习记录、有学习出勤登记、个人有专用学习读书笔记,切实把学习抓到实处,确保学习培训达到预期目标。

(三)严肃纪律、合理安排。参加学习培训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签到等考勤制度,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局督查室加强对培训学习的督查考核,确保培训计划的逗硬实施。各股(室)、执法大队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时间,确保人员、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

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目标 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计划篇二

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城市管理总体部署, 自觉服从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主动适应形势,紧盯重点工作落实,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1、认真搞好城市管理工作谋划。为扎实推进城市“五化五提升”管理模式,积极发挥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考核”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认真开展调研谋划,起草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县20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保证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落实城区“街长制”工作机制。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县城区城市管理“街长制”工作方案》,县城市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调整城区“街长制” 管理责任单位责任区域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今年党政机构改革,在原来35个“街长”单位的基础上,增加了党群、法检部门15个,将城区“街长制”管理责任单位、责任区域调整为46个。全面落实了“街长”公示制度,设置统一制式的“街长制”公示牌46块,将各街道名称、街长单位、责任区域、工作职责进行了公示。各“街长”都能按照“五查”要求即:查环境卫生、查环境秩序、查门前三包、查园林绿化、查市政设施开展工作,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市容市貌不断改善。

3、抓常县级领导巡查督查制度落实。为认真落实单位自查、部门联查、县级领导巡查制度,坚持“月交办、月督查、月通报”推进机制。至目前,由分管县级领导带队共开展巡查督查8次,交办问题57个,已整改42个,共编发精细化管理工作通报8期,下发通告8期,并将通报情况作为各责任单位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的依据,有效促进了工作的落实,维护了良好城市形象。

4、持续开展“责任区三包”专项督查。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以街长单位、街长工作职责为主线,每月对城区五路九街、商业门店、楼院小区开展“责任区三包”责任制落实专项检查,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严格对标抓好突出问题整改,改善了市容面貌。

(二)大力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治理

1、大力整治无证照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行为。我局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对城区内乱张贴小广告、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摆乱放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针对众鑫市场门口、潮湖路口、福馨园十字路口、新华街等路段,流动摊贩多,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时有发生现象,我局坚持“定人、定岗、定路段”管理模式,并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整治。采取“721”执法模式,对大多数流动摊贩,进行耐心说理,规范引导,劝其进入市场,规范销售,对于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至目前为止,共清理占道流动摊位700多个,查处占道经营违法行为900余起,规范店外经营350多处,清除“牛皮癣”野广告1100余处,处罚占道经营行为3起,乱摆摊设点5起。

2、加大渣土车辆和施工现场整治力度。我局采取早晚班不间断巡查工作机制,紧盯工程项目建设动态,限定专门线路,强化巡查监管,落实工程车辆登记备案制度和通行证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渣土遗撒隐患。重点加大对城区航天大道、神州大道、胡杨大道、金石公路工程渣土车辆无覆盖物遗撒、大货车进城行驶、乱倒垃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至目前,共查处渣土车辆无覆盖遗撒行为4起,行政处罚12起,警告30起;乱倒建筑垃圾行为2起,处罚2起;大货车违章进城1起,处罚1起。

3、加大噪声污染管控力度。为切实解决航天广场、天利广场等广场噪音扰民问题,我局联合公安局、住建局,文体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管理工作通告》,并安排专门人力,加大监管力度,对一起反复劝说,仍不改正的噪音污染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暂扣了音响,起到了震慑作用,有效管控了噪音污染。与此同时采取错时制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对沿街流动摊贩的小喇叭一经发现予以没收,至目前为止,共没收小喇叭26个;对群众举报的生活噪音问题,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共查处噪音污染行为70余起,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严格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改正。

4、加大违法违规建筑查处力度。我局始终把遏制查处违法建筑作为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和排查新老城区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区违章建筑的巡查管控。4月份,县城市精细化领导小组对查处违章建筑问题进行会商,下发《会议纪要》,建立了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认定,第一时间查处的责任机制。至目前,已对**、***、**等3起违章修建问题,按程序进行了行政处罚。对一起屡次偷建抢修违章建筑行为多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对其进行了两次强制执法,暂扣建筑材料、毁坏违建设施,并在电视台进行了曝光,有效打击了违法修建的嚣张气焰,在此基础上,对6期有违建苗头的违建行为第一时间进行了管控,有效遏制了新增违章建筑的势头。

5、加强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规范停放,遏制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我局印制了车辆停放“温馨提示”三单,即绿色单为提醒、黄色单为警告、红色单为曝光。各路段人员对乱停放的机动车进行规范摆放,市容市貌明显好转。5月份,启用了老经委临时停车场,新华街实施全线禁停;8月份,取缔了建新路马路市场,建新路北段实施禁停,同时我局和交警大队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并安排专人做引导劝说工作,确保了新华街、建新路交通秩序的有效好转。

6、加强户外广告清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合理布局、规范设置、提高档次、定期维护、常态化监管”的原则,加强城区内户外广告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已查处的问题广告限期整改。全面清理牌匾乱设乱挂、橱窗乱贴乱画、周边私拉乱扯现象。至目前,共查处破旧、破损等问题广告牌匾110块,已督促整改110块,清理各类违规条幅750余条。

7、整治城市“牛皮癣”。针对大街小巷乱贴乱划的小广告,切实抓好了彻底清理工作。对不法分子用黄色油漆、不干胶喷涂、粘贴在城区人行道上的“包小姐”、“办证”、“贷款”等非法广告,会同城市社区管委会派专人集中整治。在第一时间用橡胶水、草酸等各种稀释清理的材料和工具进行清理。为彻底铲除城市“牛皮癣”,我局要求路段责任人形成常态化管理、清理工作机制,随见随清。全年,共清理非法广告、各类小广告4500余块,清除面积7000余平方米。

8、持续抓好流浪狗集中整治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流浪狗管理,防止狂犬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市环境卫生。城市执法局在各小区和城区各公共地段张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在县城区开展流浪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200余份,同时安排路段人员专门进行管理的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对流浪狗进行抓捕,今年以来,共抓捕流浪狗160余只。

(三)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今年以来,城市执法局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围绕城市执法管理中心工作任务,找准立足点,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目标责任书考核,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干部职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随时发现随时引导。二是狠抓学习教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计划,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时传达学习_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_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_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力宣传时代楷模,身边好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精神,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

(四)持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确保基层党建工作深入推进。一是抓学习,提高党员素质。坚持周一学习例会制度,认真学习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_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要》、_在**考察时的讲话和指导精神等。并利用“学习强国”学习的平台进行学习,局机关6名党员利用业余时间坚持自学,每天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分值都不少于30分,并且在机关党员微信群晒学习成绩,形成了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通过学习党员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明显提高。二是抓制度,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水平。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党建联盟等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至目前,共召开党员大会12场次,上党课6场次,开展研讨6场次,撰写心得体会20篇,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11次,党建联盟活动3次。三是抓作风,提升执行力。进一步落实考勤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法制等制度,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力度,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抓载体,持续深入开展“五星党建引领最美城管”活动。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按照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的相关要求,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推进了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五)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我局始终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五个环节,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廉政工作机制。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杠在肩上,逐级传导压力,形成了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不松手、班子成员不甩手、党员干部不脱手、各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局班子成员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局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中国_廉洁自律准则》《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自身的免疫力和抵御腐蚀的能力,坚持做到在工作上向高标准看齐,生活上向低标准看齐,做遵纪守法、干净干事的模范。

(六)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系统社会和谐稳定

我局根据管理职能,结合实际,及时对信访件进行办理答复,办结质量较高。认真落实一把手信访责任。及时了解掌握情况,认真办理重点交办信件。确保信访件及时有效处理。今年共收到20余起信访件转办,我局根据管理职能,结合实际,全部及时进行了办理答复,办结质量较高。

二、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局也清醒的意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时,个别部门、单位配合力度不够,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对整治工作的困难部分有所推诿,导致整治工作停滞不前,对城市精细化总体工作造成了影响。二是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渣土车管理时有反弹。集中整治过后,随着监管力度的相对减弱,部分商贩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及渣土车遗撒道路问题有所反弹,不能形成有效的常态化整治机制。三是城市精细化管理反弹问题比较突出。在噪音治理方面,广场器乐舞蹈自乐班音响声音大、摊贩小喇叭叫卖声扰民问题还时有发生。在油烟污染治理方面,上宅下店户主举报、老旧小区油烟通道不畅居民投诉等问题时有发生。占道经营、乱停乱放方面,打游击、捉迷藏等现象仍比较突出。四是城市执法范围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目前共行使43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范围为城市规划控制区,总面积20平方公里,执法范围大,执法内容多,执法任务艰巨。但是财政拨款和人员编制与执法部门应当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不相匹配,现有的执法经费与日益增加的执法任务实际需要有很大差距,以致办公经费拮据、执法人员缺编、执法所必需的设施设备短缺、执法执勤车辆较少、城管工作人员薪酬待遇低下等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下年度的工作打算

我局的工作,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依法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加快管理创新,提升城市品位,营造和谐有序,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一)加强城市执法管理

1、加强城区卫生管理。根据城区实际情况和环卫、社区工作职能,合理划分清扫保洁责任区域,城区保洁工作实现无缝对接,全方位覆盖。督促临街单位和门店切实落实 “门前三包”责任制。

2、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坚持“定人、定岗、定路段”管理模式,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认真做好流动摊贩、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拴乱挂、乱贴乱画等行为的查处监管工作,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保障城市市容市貌井然有序。

3、加强渣土车辆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县上的要求,加大渣土车辆管理力度,对城区重要路段、重点区域及易发生渣土车通行的部位加大巡逻和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渣土车进行处理;加强工地出入口保洁力度,严禁超载、未覆盖、手续不全的渣土车辆驶出工地,从源头上杜绝跑撒遗漏和扬尘污染。

4、加强违法建设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查处,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5、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加强城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管理,集中整治乱停乱靠、乱摆乱放、无序占道等行为。加大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等违章现象集中治理,确保城市交通秩序井然畅通。

6、加强噪音污染管理。按照制定的广场娱乐活动管理办法,对广场组织的娱乐活动加大监管力度,对造成噪音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娱乐活动及时进行制止,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噪音扰民现象做到常态化管理,责令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活动。

7、加强城市流浪狗管理。加大整治力度,对城区内的流浪动物采取“零”容忍,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抓捕行动。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针对流浪动物和宠物犬在城区客观存在的现象,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流动广告车等对市民广泛宣传,引起人人关注对流浪动物和宠物犬管理的社会效应。

(二)健全执法工作机制

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目标 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计划篇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x安全生产法》以全面贯彻实施《xxx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为主线,突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抓好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电气火灾综合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执法、应急救援(演练)、安全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实现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与水利事业协调发展。特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统揽全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不发生安全事故为目标,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安监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杜绝责任事故,以安全生产“零事故”为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水利工程建设。以除险加固、在建工程、海河堤防、界河工程和水电工程建设为重点,防范坍塌、高处坠落、触电和机械伤亡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的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生产施工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资质审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等情况;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生产施工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和重要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水土保持及灌区管理建设的安全施工。

(二)水利工程运行。以病险水库、海河堤防和大、中、小型水库为重点,严防溃坝、垮坝等事故。主要包括: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工程管理、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措施和日常巡查。

(三)农村水电站建设与运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以农村水电站和在建项目建设为重点,对水电开发、项目审批、资质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农村水电工程安全运行。主要任务包括: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专项应急预案;无规划、无审查、无管理、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的清查与整治;已建电站分类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水电运行设备的检测评估及维护保养情况;农村水电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情况。

(四)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较大河段为重点,整治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安全度汛。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分工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堤坝防护以及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

(五)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设计查勘等环节的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山地灾害、火灾、水灾和有毒气体的监测与防范。

(六)水库旅游。主要包括:水库旅游单位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旅游安全保障制度落实情况;水库旅游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牌设置、游人疏导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水库旅游设施、游船、索道和安全操作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七)后勤综合服务保障。以防火防爆、防食物中毒和车辆交通安全为重点,主要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设备维护保养、防雷防雨措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后勤保障人员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等情况。

(八)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20__年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达标建设,力争在20__年完成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达标。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学习和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党的十九大为做好新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认清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要从社会主要矛盾这个深层次上,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全面把握。既要看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一面,坚定工作的信心,又要看到形势严峻,任重道远的一面,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坚持不懈、长期奋斗的思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督查和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提高队伍素质。三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预警体系。对隐患严重、容易发生事故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预警,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抓好非汛期、汛期、“两会”、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时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逐步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一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源备案制和台帐制,对在各类检查和日常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要登记台帐备案,隐患不消除,台帐不消号。二是把检查与执法结合起来,督促隐患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凡是消极对待或顶着不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五)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认真落实从业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水利局、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不能瞒报、拖延不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目标 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计划篇四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旗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要把全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建材等行业的生产经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范围,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3。科学统筹,积极作为。要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目标 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计划篇五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按照“创新、规范、严管、提升”的工作要求,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镇高危行业和八大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面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负责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抓好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及建材商贸等八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具体见附件一)

1、执法检查的内容。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检查事项确定。

2、执法检查的要求。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的生产单位每月度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的经营单位每季度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八大工贸行业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对上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群众举报、有关部门移交的相关案件,核查率达100%。

1、烟花爆竹行业

量化执法:对**化工有限公司(因为其自**年12月以来生产许可证到期停产至今)、**市**福临门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查重点:一月份: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落实春节期间值班备勤工作;二月份:企业复工审查,重点检查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组织机构情况、员工培训情况等;三、四月份:重点排查“五超一改”、“三违”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汛期防洪防漏防潮情况;五、六、七、八、九月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十月份:高静电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十一、十二月份:重点排查超量、超负荷生产等安全隐患。

2、危险化学品行业

量化执法:群富钛粉厂和丰福钛粉厂生产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对**加油站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查重点:一、二季度重点开展钛粉生产单位的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为:超范围生产情况、违章操作情况、职业卫生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生产专项行动;三季度重点开展加油站的执法检查;四季度开展执法“回头看”活动,并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责任险落实情况。

3、非煤矿山行业

量化执法:对**市**河石业有限公司、**市金钟桥采石场执法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企业分台阶开采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违章操作等情况,严防机械伤害发生。

4、八大工贸行业

量化执法:对**市淬火液厂、**市永鑫建材责任有限公司、**竹木制品厂、**市恒春木业有限公司、白沙宝宏胶合板厂**市黄金潭造纸厂执法检查每季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违章操作等情况,严防机械伤害发生。

5、其它行业

由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所辖领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要求每个成员单位每季度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

1、突出执法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章、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并结合我镇安全生产领域的实际情况,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基本和本质上改善全镇的安全状况。

2、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工作质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执法检查的基本要求。各执法人员要积极探索执法检查的方法和技巧,认真准备执法检查过程中可能发现问题的处置办法及相关对策和预案,从而做到有的放矢,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取证合法有效,证据充分可靠,处罚引用的法律法规准确无误,处罚标准一视同仁,确保执法检查公平、公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台帐和档案,落实督促整改责任人。对在整改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目标 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计划篇六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确保卫生行政执法质量,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监督执法责任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把执法任务、责任、权限、范围、依据、程序进行明确并分解到科室及具体卫生监督员,明确规定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和错案追究、考核的监督执法责任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局全体卫生监督员。

第四条监督执法责任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实行执法工作考核、过错追究制度。

第五条监督执法责任制与各卫生监督机构的岗位职责及岗位目标责任制相结合,使之得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第六条局稽查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并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和卫生监督员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执法责任

第七条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规、规章;(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相关法规、规章;(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相关规章;(八)《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相关规章;(九)《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及相关规章;(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十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十二)《消毒管理办法》;(十三)《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十四)其它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十五)与卫生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相关的法律。

第八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推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科室领导具体负责,卫生监督员落实的四级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单位正职是卫生行政执法的总负责人。主要责任是:在省卫生厅及市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卫生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贯彻执行卫生局的决议、决定,组织完成本单位的责任目标,负责向上级报告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第十条单位副职是监督执法责任制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是协助正职做好分管的执法工作,对分管的执法工作负责,并及时向正职汇报监督执法情况。

第十一条科室正职为本科室执法责任人,主要职责是:依照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按照工作职责要求,落实执法责任,组织完成执法任务及上级交付的工作,对本科室卫生监督员的执法情况作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审核本科室监督员书写的执法文书,定期总结汇报本科室监督执法情况及本科室监督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科室副职主要职责是:协助科室正职完成分管的'执法任务、岗位职责、责任目标及上级交办的工作,对分管的执法工作负责,及时向正职汇报分管的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各岗位卫生监督员是具体执法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责任和交付的工作任务,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依法行政,及时请示报告。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必须着装整齐,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目的,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使卫生监督权,并尊重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卫生监督员必须正确掌握、运用并遵守、执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工作程序。执法文书书写规范,手续完备。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卫生监督检查、卫生控制措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失职、渎职、越权和滥用职权。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执法不得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非法定义务。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执法遵循公开的原则,即:法规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公开,科室及卫生监督员岗位职责公开。

第十八条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卫生违法案件的举报和投诉,不得拒绝和拖延。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或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受理的,应当移送有关科室或向当事人说明情况。

第三章过错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卫生监督员有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法定职责或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过错或违法,给国家、单位或公民造成财产及其它损失或影响的,承担监督执法过错责任。

第二十条有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之一的,追究监督执法过错责任:(一)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复议机关、司法机关决定(判决)撤销、变更或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二)应当立案、撤案不予立案、撤案的;(三)应当处罚、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予处罚、不申请强制执行的;(四)超越执法审批权限的;(五)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处罚结果显失公正的;(六)符合法定许可条件而不予许可的;(七)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而给予许可的;(八)违反监督执法程序的;(九)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自行制定决定和意见),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十)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制作、提供虚假的监督执法文书或伪造检测数据或鉴定结论的;(十一)无故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审批手续的;(十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十三)故意刁难、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正常经营活动及其他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十四)对投诉举报的案件不依法及时查处的;(十五)要求监督执法相对人履行非法定义务的;(十六)违法处置罚没财物的;(十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十八)违法使用执法证件和利用执法证件谋取私利的;(十九)有其它执法过错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监督执法过错责任:

(一)在错案的文字记录中,有记载持“反对意见”的人员;

(二)由于承办人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等原因,导致审核批准错误的审核批准人。

第二十二条对于卫生监督违法过错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一)监督执法错案责任人为两人的,依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过错责任;

(二)属于领导集体讨论决定造成错案的,由主要领导承担过错责任;

(六)因负责人指使或授意造成错案的,由该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直接办案人员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