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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模板5篇)

时间:2023-09-26 17:24:07 作者:温柔雨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模板5篇)

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总结

家,一个温馨的港湾,是爱将它一丝一丝织就;学校,一个温暖的地方,是爱让他一滴一滴汇集;中国,一个温情的民族,是爱让他一点一点茁壮。

爱能温暖我们,在我们的心灵受到创伤是抚慰我们,给予我们一缕阳光,照亮心灵;爱能包容我们,在我们犯下年轻的错误时宽容我们,给予我们重头再来的勇气,点亮未来的路程;爱能培育我们,在我们对前路一无所知的时候培育我们,给予我们无限知识,开拓远方。“中国梦”个人的梦,大家的梦。因为有梦,才有希望,才能在前进的途中有奋斗的方向。“中国梦”能够帮助我们战胜路途中的荆棘,走向美好的未来。可是并不是有梦就能成功,这还需要爱的协助,需要来自个人的爱,国家的爱。

我们都知道国家有许多帮助人的方法和途径。例如:志愿者服务,红十字协会,希望工程等很多帮助人的方法。可是对于学生的我们来说,离我们最贴近的就是助学金。

助学金,顾名思义就是帮助贫困生继续学业的经费。可是所有人都能拥有吗?并不是的。如果说用国家的钱去资助一个不爱学习的人,去资助一个不懂得回报的人,去资助一个不懂得爱的人,那么就不能叫做国家助学金了,而这个所谓的助学金也就失去了它自身所具有的意义。

每个人都拥有一个梦想,每一个人都会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每一个人都会为了自己的梦想去拼搏。可是想要达到梦想,首先就要好好学习,因为知识能战胜一切困难,知识也能更好地丰富我们的人生。但有时候学费却成为了一些出身贫寒的学子最大的阻碍。

记得我在读高中的时候,班级里有一个女生十分喜欢学习,她经常为了买一本高中要用的复习资料而节约原本用来吃饭的钱,她的衣着也十分俭朴,更加不会像一般花季少女一样的去装饰打扮自己的青春年华。她常常想念家乡,思念家中亲人,但却为了节省那一张并不昂贵的车票钱,强按下心中的思念之情,不回家。她的家在山上,5。12地震的时候房屋就应经受损,在4。20芦山地震中,房屋则是直接倒塌,她为了帮助家里,甚至想到了要放弃自己相当优秀的学业,放弃自己的学习生涯,放弃继续获得知识受到教育的机会,外出打工,扶持家里渡过难关。可是,命运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他也会再次为你开启一扇窗。我们有爱的国家出台了新的把帮助贫困学生的政策,国家通过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自己的学习梦想,通过这样的途径,帮助贫困学生继续自己的学习生涯,当得知具有申请助学金的条件时,这个女生她的眼眶里溢满了晶莹的泪水,因为她知道在国家的帮助下,自己可以不用辍学了,可以继续学习知识,继续获得教育,继续自己的学习生涯,完成自己的梦想。后来她也成功申请到了助学金,重获了希望,她的生命也在此出现了美丽的彩虹,最终她以优秀的成绩走进了梦寐以求的大学,想自己心中的梦想又前进了一大步。这就是天无绝人之路,她也在心中暗自发誓,以后一定要好好努力,回报社会、国家的帮助。这就是一个用爱铸就的梦,用爱铸就的一个感人却又真实的故事。爱铸就了梦,爱铸就小家,千千万万个小家也就成就了中国这个大家。

曾经网络上流传着一句很红的话“我爸是李刚”,可是这又能怎么样呢。即使这句话能撑得了面子,能够挡住一些**,可是能帮助人去领略什么是爱吗?能帮助人去感受书是多么名贵的吗?能帮助人去了解知识是多么重要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句话只会让人看到人性的平庸,人性的缺憾。但是,助学金却能帮助我们去领略爱、书本、知识的渊博和美丽。

有些人总是瞧不起山里的孩子,总是拿城里的生活与乡村相比较,可是城里就什么都是好的吗?而农村就什么都不好吗?答案我认为也是否定的。

贫穷就能阻挡人类的求学之心吗?答案也是否定的。以前有人为了学习凿壁偷光;以前有人为了学习在烛火下学习;以前有人为了学习头悬梁锥刺股。再说,现在的经济的发展如此快速,人们生活越来越好,学习就更是应该的事情,更不应该再因为金钱的关系去阻止贫困学子学习的脚步,而助学金就是国家为这些贫困学生解除阻碍的第一步。

我认识的有一个从山里来的学生,因为家里还有弟弟妹妹的原因,家庭条件极其贫困。但是因为有了国家助学金,她可以在学校继续开心的学习,继续自己的学业之梦。她也在心中暗自发誓,有了助学金,她一定会更加努力,更加拼搏,因为现在她身上肩负的不只有自己的梦想,更有国家对于自己的期望。所以她要越学越好,才能报答国家对于自己的期望,绝不要因为贫困的阻碍就放弃自己心中的梦想,弃学弃梦。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国家助学金远了许许多多贫寒学子的学习梦,也在这些贫寒学子的心中留下一道美丽永远不会消失的彩虹。

当我们在通往梦想的途中时,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坎坷荆棘,但是一切的困难总会有解决的办法,国家助学金就是众多解决办法中最为相知有效的方法之一。

助学金就如冬天里的火把,温暖了贫困学子的心灵;就如清澈的溪流,滋润了贫困学子干涸的心田;就如温暖的阳光,照亮了贫困学子的前方。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总结

一、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同样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6000元。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五)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和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按照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补偿或代偿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学费资助,学生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

(八)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九)师范生免费教育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十)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十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十二)其他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中职学生资助政策

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国家免学费

国家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顶岗实习困难专业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由财政给予补助。免学费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生的25%确定;中部地区按15%确定;东部地区按5%确定。西藏自治区和新疆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所有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三)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奖学金

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五)学校减免学费等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20××年上半年,xx县学生资助中心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县委、政府和市资助中心高度重视、科学指导下,践行群众路线,努力开展好全县学生资助工作。现就20××上半年我县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务院〔20××〕13号文件精神,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责任,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勤工助学为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补助的资助体系。半年来,我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的“奖、贷、助、补、减免”政策方针,围绕“不让一名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切实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主要工作如下:

(三)20××年按照市资助中心统一部署规划,我县普高资助比例为全县学生总数的28%,20××年春季在校高中生总数为1670人,按照比例,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受助学生为482人,每人750元,资助总额为36、15万元,正在进一步审核中。

(四)“微尘基金”、“蓝天春蕾女童班”、“云峰寺资助”等8项国家、爱心企业和慈善家基金已经发放到位。

(五)“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2个资助项目已按照上级要求完成资料完善、上交和存档工作,待资金发放,其中,保教费实现全覆盖,每生300元/学期,共计3587人,金额107、61万元。

(六)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正在进行中,预计将为400名因家贫不能顺利入读大学的高校学生提供绿色通道。

(七)根据市资助中心安排,我县认真开展县(区)交叉检查工作,通过规范资助中心管理,合理将档案归档方便查阅等努力,取得xx区资助中心对我县资助中心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我资助中心也将按照此次交叉检查的相关规定,要求各学校规范操作资助项目,依照政策和程序,阳光操作,并将档案按时间、类别等正确归档备查。

加强与团委、妇联、精神文明办等协作单位以及学校、学生、学生家长的沟通和协调。为了将国家的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落实到好处,真正把惠民政策“原汁原味”地送到广大贫困学生的手里,解决他们的急需是我中心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表现。首先,在工作中急学生之急,想学生之所想。始终把服务学生放在中心位置,一丝不苟地与协作单位、学校、学生家长核对相关数据、资料;加强与协作单位进行工作交流、对接,避免了重复贷款现象,共同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诸多困难和问题。其次,把困难学生作为我们的服务对象,热忱为他们服务,耐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疑问,认真告知学生家长应准备的资料和注意事项。同时积极建立贷款学生家长的联系制度,跟踪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如有改动,及时通知,确保与学校、学生家长的24小时联系。再次,工作过程中与其他区县兄弟单位进行经验、心得交流、探讨和学习先进经验,及时向市资助中心汇报工作情况和遇到困难、问题,请上级部门指导,按照上级指导整改。

自20××年秋季开学起,国家建立了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但由于学生和群众对资助政策不清楚等问题,个别学校存在资助对象不公平,资助金发放程序不规范,标准不合理,一些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文化层次低,对资助政策不甚了解,不理解资助工作的程序,误解负责资助的工作人员等问题,回顾半年的资助工作,虽然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

(一)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时间短,人员编制上没有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目前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是临时抽调,经验不足,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资助比例和范围不足。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全免费政策解决了中小学生的读书困难,但是高中、大学、研究生中仍存在很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且高校生学习、生活开支相对更大。

(三)资助金额不足。这几年由于通货膨胀的因数,物价飞涨,学生学习、生活开支增长加大,沿用以前制定的资助金额数显得单薄无力。

(四)对某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资助的力度不够,这就造成一些优困生学习、生活没有保障,面临辍学的危险。

(五)是资助面小,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在校学生人数增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人数也随之增多。

(一)建议上级资助管理部门对下级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给予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指导。

(二)提高资助比例,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金额。

(三)加大对优困生的资助力度,加强贫困等级的认定,依照贫困登记给以不同数额的资助金额帮助。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促进公平教育读大学有困难,国家为你办贷款

实施学生资助政策是党和政府的'德政之举

助学育人,造福后代:

不辍学,不放弃,资助政策帮助你;

学生资助政策好,上学“一个都不少”;

贫寒学子求知路,资助政策来帮助;

资助政策做到位,贫困家庭得实惠;

关注贫困家庭,关爱贫困家庭学生;

贫困孩子不要愁,惠民政策有盼头。

爱心助学,学子圆梦,诚信你我,感恩社会。

倡导诚信风气,塑造信用形象。

诚实守信,有借有还,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学贷款自己还,我为父母减负担。

大学期间不要息,轻松求学很放心。

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公平教育机会。考起大学不要愁,助学贷款来资助。

良好的信用记录,无形的信誉财富。

梦想改变命运,承诺重于泰山。

倾心助学,为梦想插上翅膀;感恩还贷,给人生一个承诺。【学生资助宣传标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惠民工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学生资助宣传标语(二):学生资助及实施营养餐计划宣传标语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宣传标语

编辑王友伦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中央民心德政工程。改善农村学生营养,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落实营养改善政策,惠及千万农村学生。

补贴“营养餐”人人夸,情暖农村山里娃。

营养改善,国家补贴,学生受益。【学生资助宣传标语】

保证学生营养餐,开启健康成长路。

国家每天补4元钱,免费提供营养餐。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优化学生营养供餐。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关注孩子身体健康。

吃营养餐,感国家恩。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总结

自《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13号)颁布以来的十年间,中央、北京市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北京市按照“政策导向明确、财政加大投入、经费合理分担、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结合地方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相继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本期专栏将为您盘点研究生教育阶段的九项资助政策。

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

1.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市属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元。

2.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不超过同阶段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由市属高校负责组织实施,确定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市财政局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博士80%、硕士50%)给予经费支持。

3.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

市属高校按照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津贴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各培养单位承担。

5.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与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相同原则上,全日制研究生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6.“双百”奖学金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研究生中设立优秀学生“双百”奖学金:100个新生奖学金,每年9月面向一年级研究生评选,每生每年2万;100个学术奖学金,面向二、三年级研究生评选,每生每年3万。

7.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届毕业研究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毕业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8.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9.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研究生,其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10.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纳入全国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学费资助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