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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优秀17篇)

时间:2023-11-17 07:06:10 作者:笔舞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优秀17篇)

实施方案应该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被实施者理解和接受。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以下是一些实施方案制定的方法和步骤。

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整训标准及实施方案

为了适应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全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学校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的岗位工作量的相关标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岗位工作量标准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指导,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合理配置学校资源,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学校环境,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把学校建设成为全省一流学校。

二、岗位工作量制订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原则。学校可参照教职工的承担工作量轻重,完成任务的多少来确定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做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2、坚持优劳优酬原则。学校把教职工工作质量的优劣状况作为确定工资报酬的重要依据,做到优劳优酬,奖优罚劣。

3、坚持绩效优先原则。学校在确定教职工工资时注重实绩,突出实效,优先与工作成绩效益挂钩。

4、坚持按岗定酬原则。学校在确定教职工工资时要按应聘岗位确定工资,准确确定教师、职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工资待遇,高职低聘低工资,低职高聘高工资。

5、坚持兼顾公平原则。学校在确定工资时坚持以档案工资为基础,适度控制工作差额档次,兼顾公正公平。

6、坚持定岗定编定人原则。根据县人事部门所定编制,严格定岗定编,富余人员可流动。

三、岗位工作量标准。

学校在严格履行以上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岗位工作量。广大教职工要本着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倡导乐于奉献、勤奋工作精神,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工作量,为学校的兴旺而努力工作。

1、校长。

学校教学班超过18个以上,校长岗位工作量按一个教师标准工作量计算。

2、副校长。

副校长岗位工作量按一个教师2/3工作量计算。另带所任学科一个教师1/3课时工作量。

3、主任。

主任岗位工作量按一个教师1/2工作量计算,另带所任学科一个教师1/2课时工作量。主任指行使主任职责的干部。

4、副主任。

副主任岗位工作量按一个教师1/3工作量计算,另带所任学科一个教师2/3课时工作量。

5、工会、共青团主要负责人:其岗位工作量按每周四课时。

工作量计算。副手按每周二课时工作量计算。

6、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其岗位工作量以津贴形式发放。每月暂定元。

7、教辅人员。

教辅人员岗位工作量按每周上班5天,每天上班8小时定人定岗定量。

8、后勤人员。

后勤人员岗位工作量以承包制为主。在未承包情况下,与教辅人员工作量等同。

9、教师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参照县一中、普高和其他中专工作量标准,在不违背部颁标准大的前提下,各科现暂定为每周:

语文11课时数学12课时理化12课时外语。

12课时专业课12课时生物13课时政治14课时史地14课时音乐15课时体育。

15课时。

2

美术16课时劳技16课时微机。

13课时。

上机课按1/2课时计算工作量。

自习每节按1/2课时计算工作量。一个教师同次上两个班的自习按一节自习计算工作量。

跨年级、跨学科任课每周加记一课时工作量,不重复计算。期末命题按两课时计算工作量。平时命题(包括月考)不计算工作量。

教务处除应作好教师工作量记载外,还应在科学地开设课程上下功夫。原则上综合高中按部颁标准开课,对口高中按省定标准开课,中专可根据部颁标准和学校实际开设课程。各科开设的课时数最高限额都不得超过八课时(自习除外)。

10、优待: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承担半个人的'工作量,工资照发。

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教师在身体状况不好的情况下可提前休息,工资照发。

四、超量。

坚决杜绝因工作量问题,不服从安排,不上课现象发生。

具体超量标准如下:

1、学校主任、副主任以上干部的超量规定。

学校主任、副主任以上干部在保质保量完成所任职务的岗位工作职责后,多带的课,按超量计算。

岗位职责经学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度干部岗位工作量课时数,按实际带课多少计算工作量。

2、教师超量。

教师超量是指超过标准工作量上限以外的课时节数。不包括节假日补课。补课由学校另行统一规定。

3、教辅人员超量。

教辅人员超量是指每周超过五天正常工作日的天数。超过的天数按每天两课时计算。教辅人员的超量必须由主管、分管负责人安排,没作安排的不计超量。已经承包的不计超量。

4、超量做到日清月结,必须有严格的记载,没有记载的不承认超量。超量以课时节数计算补助,其标准由学校视经济运行情况予以确定。

五、少量。

少量是指学校各方面人员所承担的工作量不足标准工作量。

1、根据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原则,工作量不足的人员,其工资和津贴应相应减少。减少的工资(津贴)为:

减少的工资(津贴)=×工资(津贴)总额。

3

2、岗位工作量不足的人员,学校可视实际情况安排其他工作,以弥补其工作量不足部分。不服从安排的,严格按缺量多少扣除工资(津贴)。

3、鼓励岗位工作量不足的同志到其他学校上岗,或走向社会从事其他工作。

六、处罚。

1、学校教职工病事假所缺工作量严格按学校有关病事假制度之规定予以执行。

2、无故缺课或不上班的人员应予以处罚。处罚标准为:高级教师40元/节,其他职称教师30元/节,职工30元/天。

3、无故迟到两次者按旷课一课时计算。教辅人员按旷工一天计算。

4、学校各处室和后勤教辅人员实行坐班制。学校实行上班登记制度。各分管处室干部予以定时查岗,发现有旷工者、早退者,每两次按一课时计算处罚,教辅人员按旷工一天计算。

5、因公外出学习、听课、交流、考察者除外。本实施方案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予以解释。

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xxx乡人才重要集中在乡机关党委、政府和其他事业单位,约占73%左右,只有少部分分布于各村,其中村班子人才队伍占有比例月8%。人才中有已具有高中、中专和大专的为多,农村种养殖或加工基层人才很少,只占总人口的2.5左右。同时学业有成的人才基本上都在其他地方发展,回到家乡的很少,更由于大面积的退耕还林和基础条件的制约,更难留住农村人才。

2、xxx乡党政人才队伍情况。

我乡党委编制6人实有6人,其中聘用1人,31岁至40岁4人,41岁至55岁2人,大专文科2人,中专文科4人。xxx乡人大编制1人实有1人,年龄41至55岁之间,学历大专文科。政府编制5人实有5人,其中31至40岁2人,41至55岁3人,中专学历1人,大专学历2人,本科学历2人。办公室编制2人实有7人,其中聘用及临时人员3人,女同志2人。30岁以下3人,31岁至40岁2人,41至55岁2人,高中2人,中专4人,本科1人。工青妇编制2人实有2人,其中:31至40岁1人,41至55岁1人,学历大专1人中专1人。人武编制1人实有1人,年龄41至55岁,学历高中。计生编制2人实有2人,其中:30岁以下1人,41至55岁1人,高中1人,大专1人。民政编制1人实有1人,年龄31至40之间,学历中专。国土资源编制2人实有2人,年龄31至40岁2人,学历中专2人。公安司法编制6人实有6人,其中30以下2人,31至40岁24人,41至55岁2人,学历高中1人,中专4人,大专1人。

3、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情况。

全乡事业单位编制133人实有人员138人,其中乡中学1所,编制29人实有31人,其中:本科1人,大专25人中专5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25人,未聘人员3人,30岁以下人员19人,31至40岁10人,41至55岁2人。小学编制69人实有64人,其中:大专3人,中专55人,高中6人。中级职称13人,初级职称51人。30岁以下31人,31至40岁16人,41至55岁16人,55岁以上1人。农技、农机、林业、牧业、水利等站所编制7人实有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年龄31至40岁和14至55岁各1人。初级职称1人,年龄31至40岁之间。工勤人员4人,其中大专2人中专2人,年龄30岁以下2人,31至40岁2人。医疗卫生单位编制9人实有9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年龄31岁至40岁。学历9人中专,9人为初级职称,9人30岁以下。文体、计生站所编制6人实有6人,大专1人,中专5人,30岁以下1人,31至40岁5人。其他公益管理和社会组织编制13人实有13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中专12人,大专1人,初级职称9人,年龄31岁至40岁8人,41至55岁1人,工勤人员3人,30岁以下2人,31至40岁1人。

4、农村实用人才情况。

我乡农村实用人才32人,其中:中专10人,高中7人,初中及以下27人,40岁以下27人,41岁以下5人,近三年农业技术专业培训5人。32人中,生产能手26人(种植能手10人,养殖能手11人,加工能手5人),能工巧匠6人(技能劳动型人才4人、文体艺术类人才2人)。

5、县级层面人才。

我乡无县级层面人才。

6、人才需求情况。

我乡需求人才为党委2人学历本科和大专各一名。政府1名本科。办公室1名本科学历。文化体育1名本科学历。中学2名学历本科。小学1名学历大专。医疗卫生单位2人,学历大专,农业等单位2人学历大专。文体等2人大专学历。其他公益管理1人学历大专。共计15人。

1、在吸引、培养、使用和稳定农村人才等方面,我们认为要认真作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提高领导对人才作用和价值的认识观念。树立人才是社会发展和进步、是推动工作保质和高效完成的基础和保障,充分肯定人才对推动社会发展的贡献和作用,全面树立人才第一的用人、选人和培养、任用思路。

二是加大人才的社会认可氛围。对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获得经济效益的人员要大力鼓励和宣传,在群众中形成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发挥人才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形成全社会共同尊重人才、渴望人才、培养人才的好的社会机制,全面推动全社会重视人才的好的环境。

三是做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的培养。对农村基层人才我们要利用有效的途径和手段,加大对他们的教育和培养,全面提高他们的政策、法律法规素质、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以便适用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四是强化激励机制。对做出贡献,推动社会文化、卫生、经济、教育等各方面有较大发展的人才进行必要的奖励和鼓励,并有效的为他们更好的发展才能和优势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改善他们的环境,稳定人才的数量和结构,以便发挥更好的人才效益和人才优势。

2、我乡在鼓励农村各类人才流向农村、服务基层政权服。

务方面,有以下经验和实例:首先,在培养党员和村干部工作上,重点考虑把优势人才吸收进来,并为人才创造好的技能发挥条件,让人才发挥他们的特长和优势,带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如:我乡坝子村的谢荣昌同志是一位普通的农民,他非常有经营和管理的才能,曾任过原箐口焦化厂副厂长。但90年代之初,因政策和体制不健全的影响,焦化厂倒闭了。我乡看到了他的管理和经营能力,他是农村非常缺乏的人才,便积极发展培养他加入了党组织,现他已成为了一名群众信赖的村支书,发挥出了领导和管理的能力,把坝子村管理的井井有条,带动了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多项工作在全特区各村中名列前列,在村班子中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人才的作用。又如:荒田村小屯组的周光云同志是一名普通的村民,他善于学习和钻研,勤于苦干,在长期的实践中,总结和掌握了一套非常适用的养殖技能,为了发挥他的人才优势和作用,我乡多次派他参加特区和市举办的技术培训班,逐步提高了他的技能和水平,更多的掌握了畜牧养殖知识,同时在他所在的小屯组修建了总面积20xx平方米的养殖场,并调运南疆黄羊和种公牛给他饲养,协调信用社发放贷款,以他的带动组织农户发展养殖也,充分发挥出了人才的优势,稳定了人才在本乡发挥作用。

3、农村基层人才在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建设中发挥出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这些人有思想、有素质、有头脑、有意识、有文化、懂技术,在群众中大多数有很高的威信,有带动作用,是群众的代言人。

其次,他们是社会效益的创造者,是带动群众致富的领头雁,全社会经济发展离不开他们,并需要激励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是他们是社会全面进步和发展的推动者,农村社会的文化、卫生、教育等重要事业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他们。

四是党的事业的发展更离不开他们,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坚持党的政策、路线不偏移,巩固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更需要他们。从以上我们便可以看出,他们在农村基层建设的重要作用,只有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农村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才能更快更好,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的发掘和培养,并建立有效的机制,激励和发挥农村基层人才的优势和作用,更好的建设好社会主义的新农村。

1、导致农村基层人才流失、缺乏和稳定的原因是:

一是农村基础条件差,发展经济条件受到一定的制约。

二是农村人口素质低发展经济和发挥才能的社会环境不好,发展较困难,保障机制不健全。

三是资金来源少、途径少,农户的分散经营不利于人才规模化经营。

四是政府对人才的培养和支持不够,没有良好的激励机制,没有创造良好的发挥空间。

五是村级组织人员有限,并且报酬低少,不能留住更多更好的人才。

以上因素都是造成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流失、缺乏和不稳定的重要原因。

2、影响农村基层现有人才健康成长和积极发挥作用的环境因素是:

一、农村社会观念陈旧,许多地方落后思想还主宰农村的社会文化环境,不利于农村基层现有人才发挥作用和健康成长。

二、农村群众群体素质低,对人才在社会发展中作用和能力认识不到位,只重生、不重教育和培养,只重眼前、不重长远的观念也限制了农村基层现有人才的健康成长。

三、现在还没有一套健全的农村基层人才培养和能力发挥激励机制,一定程度的制约了农村基层现有人才的健康成长和能力发挥。

3、市场配置和政府宏观调控等手段的作用:农村市场基础薄弱,发展空间不大,对农村基层人才的容纳也相当有限,配置的量和需求都没有多大的空间,制约和迫使农村基层人才的流失,并且农村市场对农村基层人才需求不明显,效益也不能让农村基层人才满足,更加快了人才的缺乏和流失。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也相当有限,政府不具有企业一样的优势,不能更多的安置和吸纳农村基层人才,并且财力有限不能满足农村基层人才对薪酬的要求,制约了农村基层人才的留用,致使大量的人才流失,甚至导致人才缺乏。

1、出台适宜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的政策。认真完善和实行农村“3+1”教育班和技能培训班,大力开展以村为主、为单位的适用技术培训夜校,传授新型农村种养殖新技术,广泛的开展农村群众培训工作,更好的建设和培养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同时,建立完善的农村基层人才吸纳机制,把农村基层人才吸纳进村班子。另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农村基层人才发挥才能,政府协调鼓励人才致富,奖励能人,为人才和能人创造发挥才能的条件(如大力推行绿色证书优先承办制度、实行资金和项目人才优先机制等),形成良好的人才优先社会舆论氛围,激励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能。

2、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后应大力实施项目、资金农村基层人才优先机制,鼓励农村基层人才留在农村发展,加大奖励和激励机制,对有突出贡献和创新的农村基层人才大力给予思想奖励和经济奖励,稳定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并努力争取机会,加强农村基层人才的培训和提高,建立和完善农村信息网络,加强农村基层人才的联络,加强农村基层人才与外界社会和市场的联系,形成外界互通的环境,有利于人才素质的提高,更好的发挥创新能力。

3、政府宏观调控改善和吸引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政府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和优化产业布局,投放适宜于经济发展,要求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效益高的项目,以有方向的加大对农村基层人才需求,吸引农村基层人才的加入项目建设。

二是积极鼓励个人创建村级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帮助协调各种问题,政府做好各种服务,调动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创业积极性,稳定的留在农村创业。

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加强完善农村卫生、医疗、教育、信息和文化等设施,缩短农村与城市的差距,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让他们感受到农村的优越,让农村基层人才队伍能热爱农村,增强发展农村、建设农村的思想,以能留住农村基层人才队伍。

四是建立好的鼓励和激励机制,加大对农村基层人才的扶持和贡献奖励,逐步形成良好的创业激励机制,以吸引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的稳定,并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提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人才的创造性,给予更多的创业和发展空间,给予更多的关怀、帮助和支持,从情感上留住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的心,增强在农村创业信心。

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如下:

按照我镇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和目标任务,给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一定要站在战略的高度,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人才工作中肩负的历史责任。结合我镇当前对人才的需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完善政策措施,加大人才开发力度,为新形势下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服务。

(一)强化“三种意识”,开发人才资源。一是“人才标准多样化”意识,即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做到不拘一格选拔和任用人才;二是“人才至上”意识,即要以促进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为标准,切实做好使用、培养、关心,激励人才的各项工作,充分尊重人才的特殊禀赋和个性,达到既用人之长也容人之短;三是“人才大开发”意识,采取“使用性开发”、“政策性开发”“储备性开发”等多种方式,如:进行合理性岗位调整,建立乡士人才库,建立科技示范户,强化机关和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等,以各种方式来推动辖区整体性人才资源的大开发。

(二)营造“四个环境”,实施人才服务。一是营造政策环境。在各类制度、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出台人才政策,发挥政策对人才成导向作用,以达到广罗人才,人尽其才的目的;二是营造社会风尚环境。鼓励人才干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加大人才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崇尚知识、崇尚人才的社会风气;三是营造市场环境。创建本辖区的人才市场,发挥劳动保障事务所作用,通过周到服务、规范运作,科学指导,有力监督,来完善本辖区人才市场体系;四是营造工作环境。加强人才创业载体建设,为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三)创新机制,推动人才工作。一是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纠正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二是建立淘汰机制,打破人才管理的终身制,建立起人员绩效考核档案,以动态管理解决有进无出的问题;三是在全镇广泛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活动,进一步加强镇村干部人格修养,继续深化“四力”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四)突出抓好人才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才队伍综合素质。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丰富培训形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加强对年青干部的培养,充实工作队伍。

(一)、要加强调查研究。我镇领导干部要结合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深入农村,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善于发现人才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要不断深化对人才工作的理论研究,把理论研究和当前各项重要工作的实际紧密联系起来,着重研究带全镇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和广大人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新情况,把握新特点,理出新思路,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

(二)、要总结推广经验。重视组织开展人才工作的工作交流,要认真总结和积极推广我镇在开展人才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办法。营造识才、爱才、用才的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推进人才开发的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人才工作是一项与当前各项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系统工程,我镇将以此为契机,在全镇上下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广大人才在推进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

为落实学校党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学校整体发展阶段性目标,提升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等文件精神,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以学校“升级进位”为目标引领,按照“引、育、转、退、稳”五字建设方针,尊重教师事业发展选择权,推行准聘、长聘制,加强聘期考核,做强增量,发挥高端引领作用,做优存量,激活内生动力,促进教师队伍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和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教师人人尽展其才,真学者、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为学校完成阶段性发展目标,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经过3年左右的建设发展,教师队伍规模达到学校“升级进位”阶段性目标要求,在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法学三个重点学科引育3名左右学科领军人才和20名左右科研为主岗博士,每年引进30-50名教学科研并重岗博士;遴选聘任15名左右腾龙学者;在校内遴选10名第一层次人才(讲席教授)、60名第二层次人才(讲席副教授)、100名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通过引进和培养,构建以学科领军人才为核心,以腾龙学者、楚天学子等国家、省级人才为骨干,以三层次人才为重点,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一流师资队伍,提升队伍整体创新力和竞争力。

按照一流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创新人才政策,激活体制机制,在“引、育、转、退、稳”上着力,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引:做大师资队伍总量,重点引进高端人才。

按照“需求导向、市场机制、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重点引进一批学校急需高端人才,发挥高端引领、批量跟进作用,做大做强师资队伍。

1.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引进计划。

到2020年,在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法学三个重点学科引育3名左右学科领军人才,带动建设体现学校特色的国内一流学科,提升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常年选聘,聘期四年,合同管理。

(1)聘用条件。

选聘的重点学科领军人才需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组织和协调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创新能力;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具体包括现就职于国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著名研究机构的资深研究员,或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负责人、国家级科研平台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名师,或人文社科领域国内外公认的拔尖人才等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2)岗位职责。

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在聘请内完成学校规定的学科进位目标,以学校为署名单位完成一批高显示度的科研成果,组建一支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3)岗位待遇。

实行年薪制,年薪100万起,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提供校内120-150㎡左右的过渡性住房;提供50—3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提供80—150万元的安家费,帮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和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4)考核管理。

签订聘任合同,实行聘期目标考核,考核分年度考查和聘期考核。年薪的80%按月发放,剩余20%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对第二年年度考查中履职无进展、预期成果不明显聘任者,停发50%年薪,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放。

(5)聘用方式。

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可以采用全职引进,也可以采用半全职、柔性引进的方式。

2.科研为主岗博士引进计划。

到2020年,引进培养20名能产出原创性、创新性成果的科研为主岗博士,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科研为主岗博士校外常年招聘、校内两年选聘一次。按照岗位职责不同,分a、b、c三类岗位,实行准聘、长聘制,聘期五年,合同管理。

(1)聘用条件。

选聘的科研为主岗博士应是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知名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身心健康,能胜任科研岗位工作要求。

(2)岗位职责。

科研为主岗博士每年承担本学科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2门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课时总数不少于80课时,完成规定的科研任务。

(3)岗位待遇。

科研为主岗博士实行年薪制。a类岗位博士年薪50万元,b类岗位博士年薪40万元,c类岗位博士年薪30万元。年薪的80%按月平均发放,剩余20%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根据科研进展情况分年度发放。安家费20-30万元,提供过渡性住房。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和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4)考核管理。

科研为主岗博士按照聘任合同实行聘期目标考核,考核分年度考查和聘期考核。对第三年年度考查中研究无进展、预期成果不明显人员,减发50%年薪,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放。b类、c类科研为主岗博士聘期考核时可申请上一层次岗位标准考核,考核合格者享受补发更高层次岗位差额年薪。

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转入编制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校内教师考核不合格者,转回原岗位。

3.教学科研并重岗博士引进计划。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每年引进30—50名左右教学科研并重岗博士,实现教师队伍总量增长,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博士化率。

(1)聘用条件。

教学科研并重岗博士所学专业须与学校年度引进岗位需求一致或相关,具有较好的教学与科研潜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岗位职责。

能够较好胜任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

(3)岗位待遇。

享受博士工资待遇。提供博士津贴2.4万元(1000元/月平均支付),科研启动费5万元,提供校内长住公租房或租房补贴1200元/月(3年),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10万元,紧缺专业10-20万元。

对符合副教授聘任条件者,可通过“绿色通道”特殊评审程序或先聘后评副教授职务,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学校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计划,入选后享受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待遇。

(4)考核管理。

按照学校专任教师考核程序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4.对台引智工作进一步提升和拓展。

每年继续引进5—10名台湾博士,到2020年,台湾博士达到50名,重点引进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有副教授职称或相应职位的台湾博士。物色高水平的专家学者,为我校腾龙学者、湖北省“楚天学者”、“百人计划”等高端人才申报项目储备人选。

(二)育:整体提升教师专业水平,重点选拨培养优秀人才。

构建“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育人环境,重点选拔培养优秀人才,整体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1.实施“腾龙学者”计划。

继续实施“腾龙学者”计划,按照《湖北经济学院腾龙学者遴选管理办法(暂行)》,到2020年在校内外遴选和聘任15名左右教师为我校腾龙学者,作为省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后备人选,造就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带动一批学科赶超国内先进水平。

腾龙学者选聘坚持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校外选聘的腾龙学者聘期为三年,校内遴选产生的腾龙学者聘期为四年。

校外选聘的腾龙学者岗位津贴为每年人民币20—50万元;校内遴选产生的腾龙学者岗位津贴为每年人民币8万元,原待遇不变。岗位津贴的80%按月发放,剩余20%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费20万元,根据科研进展情况分年度拨付。校外选聘的腾龙学者学校提供来校工作和生活用房,并配备工作助手。

腾龙学者按聘任合同实行聘期目标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腾龙学者在聘期内被评为省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人选,腾龙学者聘任合同自动解除,与学校签订更高层次聘任合同,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待遇。

2.实施“三层次人才”计划。

制定并实施三层次人才遴选管理办法,力争到2020年,培养10名能产出重大成果的第一层次人才(讲席教授),60名能产出重要成果的第二层次人才(讲席副教授),100名有学术发展潜力的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

“三层次人才”选聘坚持“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合同管理、绩效考核、动态管理”原则,两年遴选一次,聘期四年。

第一层次人才(讲席教授)享受每年人民币6万元的岗位津贴,第二层次人才(讲席副教授)享受每年人民币4万元的岗位津贴,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享受每年人民币3万元的岗位津贴,原有校内待遇保持不变。岗位津贴的80%按月发放,剩余20%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聘期内根据学术活动需要可以享受不超过3个月的学术休假,优先推荐代表学校在国内外学术团体任职。

三层次人才按聘任合同实行聘期目标考核,考核分期中考查和聘期考核。期中考查中研究无进展、预期成果不明显人员,停发岗位津贴,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发。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三层次人才(讲席副教授、助理教授)在聘期内晋升上一级职称,终止原有聘任合同,可申请后续聘期享受上一层次人才岗位津贴,按上一层次人才考核标准进行聘期考核。第二、三层次人才聘期考核时可申请按上一层次人才标准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享受补发更高层次岗位差额津贴。

3.实施教学荣誉奖励计划。

完善并实施《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与绩效激励办法》和《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办法》,健全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与绩效激励机制,选拔培养一批经院教学杰出人才和教学名师,增强教师教学责任感和荣誉感,充分调动和激发教师投身教学、潜心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实施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通过政策引导、重点支持、合作研究等方式,鼓励青年博士教师进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延续博士期间的课题研究,强化科研能力培养;继续实施青年学者学术发展计划、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重点资助海外博士后研究,促进青年教师学术与国际接轨,提升学术素养。

5.实施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

完善教师发展中心功能,严格实施教师终身学习与考核办法,建设管理好教师终身学习档案。严格实施教师专业能力培训管理办法,实行全体专任教师聘期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整合校内外师资培训资源,实行分类分层培训。修订完善教师进修学习、挂职锻炼等政策,逐步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6.深入推进职称评审制度改革。

贯彻国家和湖北省有关高校教师职称改革精神,抓住职称评审权下放等政策机遇,制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与办法,建立“高质量、多元化”综合评价机制,提高职称评审条件标准,发挥职称评审导向作用,把一批基础好、潜力大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引导教师潜心教学、醉心科研。

7.完善教师聘期分类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完善《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聘期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分类考核办法,健全考核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教师提高学术生产力、教学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8.加强聘任的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

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对聘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完成工作目标及任务情况,严格年度工作考评和聘期绩效考核。严格学院高层次人才使用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学院年度目标考核结果挂钩。

(三)转:政策引导合理发展,稳步实施“三转”计划。

完成教师竞争上岗、转岗分流的制度设计,稳步实施“三转”计划,盘活现有人力资源,给予人才发展选择权,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1.转岗条件。

(1)教学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教师可申请转到实验教学中心或法商学院从事教学工作。

(2)教书育人经验丰富,适合学生工作的教师,可申请转辅导员岗位,从事学生工作。

(3)教学效果评价不高,科研水平提升空间不大,有一定专业技能或行政管理能力的教师,可申请转其他专业技术岗,或行政管理岗。

2.转岗待遇。

(1)转到实验教学中心或法商学院的教师保持原有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标准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2)转到辅导员工作岗位、专职学生工作的教师,保持原有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辅导员标准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转到其他专业技术或行政管理岗位的教师,保持原有工资待遇,按照相应的职务等级享受绩效工资,按所转岗位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四)退: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有序实施“三退”计划。

完成教师退出制度设计,有序实施“三退”计划,通过政策引导,让少部分难以适应学校快速发展需要的老师退出教师队伍。

1.退出条件。

(1)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从教师岗位退出,退到人员交流中心。

(2)对专业能力水平不达标,学生和同行评价不高,连续两个学年在全校专任教师学生评教位列后10%者或聘期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教师,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师专业能力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退到教师发展中心进行专业能力达标培训。

(3)离退休年龄不到两年的教师,可申请提前退出岗位。

2.退出待遇。

(1)因师德师风问题退出到人员交流中心教师,学校发放基本工资。

(2)退到教师发展中心,参加专业能力达标培训的教师,待遇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教师专业能力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提前退出岗位的教师按照退休人员标准享受相应退休工资待遇。

(五)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稳定现有教师队伍。

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发教师队伍内生动力;改善工作生活条件,让人才在经院人更有幸福感、成就感、获得感;多一份呵护和关爱,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改善教授、副教授等办公条件;兴建青年博士、台湾博士公寓,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千方百计增加学校收入,确保教师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优秀人才“一对一”服务制度,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让他们静心、安心在经院追求事业发展。通过制度创新、平台搭建、人文关怀等措施让人才脱颖而出,留住人才,重点稳定中坚力量。

一流师资队伍建设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部署,实行“一把手”工程。校党委统筹建设规划,督促职能部门和学院落实建设目标任务,为一流师资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统筹,整合力量,形成高效的人才工作机制,负责制定学校一流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审查、经费投入效益评价等。

人事部门负责按照一流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建设方案,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分解各项任务指标,督促学院加强落实,组织协调人才引进、教师培养等各项管理工作,引导督促学院改革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优化教师成长环境。

教学、科研、学科、资产、财务及国际合作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合力推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二级学院为各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院长、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及管理工作。

(一)创新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办法。

提高人才工作考核权重,人才工作纳入各部门和学院年度考核任务目标,未完成年度人才计划,取消年底评优资格;创新科研成果归属管理,鼓励学院推荐优秀博士到相关科研平台从事科研工作,所获科研成果,学院和科研平台双向认可;对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增加岗位,配备专职科研助理。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及工作保障经费,确保拿得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确保优秀人才,特别是要确保重点学科领军人才、科研为主岗博士引进的资金保障。切实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统筹师资队伍建设项目投入,提高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提供良好工作生活环境。

为学科领军人才和科研为主岗博士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提供特殊制度安排,充分发挥高端引领、率先突破的示范带头作用。倡导人文关怀,尊重学者,支持团队合作,在科学研究上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有利于教师教学科研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人才奖励政策。

进一步实施《湖北经济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奖励办法》,对重点学科领军人物引进工作优秀单位,奖励性绩效在上年基础上上浮5—10%,调动全校教职员工荐贤纳贤积极性;修订完善《湖北经济学院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鼓励学院、平台用好用活优秀人才,为优秀人才产出高水平成果提供服务。

(五)扩宽人才引进渠道。

主动与博士培养单位建立沟通渠道,前置人才招聘工作节点,与优秀在读博士建立联系。分地域分学科建立优秀博士、专家学者信息库,持续跟踪优秀人才动向,开展精准引聘工作。探索海外招聘渠道,建立国际招聘网络,加大海外优秀人才招聘力度。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6.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先进教育理论学习,提高教师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确保教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教师实际困难相结合,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依法治教、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7.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定期评选师德先进树立师德典范,发挥示范作用,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规划方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8.创新完善师德监督考核制度。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采用学生评议、家长评议、教师互评、组织考评的办法,定期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入师德档案,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严禁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设立“师德师风举报平台”和“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形成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对教师从教行为进行监督。制定在职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惩治办法,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完善督导评估中对学校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

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中心卫生技术人员的总体素质,促进中医科的发展,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结合中心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近年来,为提高人员素质,更好的服务患者,中心加大了继续教育和人员进修的工作力度,举办了多层次业务培训,为中心的人才成长营造了一个较好的环境。人才建设取得一定的进展,基本满足了现有临床的人才需求。但随着中心的发展,现有人才资源与中心发展之间的矛盾逐步暴露出来。

1、现有人员的整体素质仍不能满足中心发展的需要,业务能力亟需进一步提高;

3、人员的结构也不尽合理,体现中医特色的中医专业人才偏少,专业局限,难以发挥中医药特色,制约了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的培养,大力开发医院的人力资源是医院建设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一)指导思想。

人才培养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坚持人才兴院、人才强院的理念,按照全面提高和重点培养相结合,培养人才和引进人才相结合,结构调整和合理配置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切实搞好医院人才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充分调动医院人才的积极性,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培养目标。

1、积极推进全员职工培训。全面提高医院职工的学历层次。中心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全员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

2、培养1—2名具有坚实理论基础,丰富临床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的学科带头人;

高度重视专科(专病)人才培养。实施中医专科(专病)人才培养计划。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要确定自身的业务主攻方向,逐步把精力转移到专科(专病)研究的方向上来。要结合自身特点,重点加大本专科相关理论的研修,充分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现代医学知识及发展趋势,不断提高自身临床处置各种疑难病、多发病的实际能力。

继续加强医技科室人才的培养。医技科室人才培养的重点是加强理论学习,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能,并积极开展新技术,同时,要提高本专业的检查、检验水平,为临床诊断提供可靠的依据。

重视和加强护理人员的培养。护理人员培养要突出“三基”训练,强化无菌操作的意识,同时要及时掌握护理工作的新方法,把基础护理、临床护理、生活护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病人创造良好的治疗和生活条件。

(一)切实加强中心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增加经费投入。人才培养事关中心的兴衰,高质量的人才是中心的核心竞争力。为此,中心要成立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中心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各司其职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从组织管理上保障人才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医院要继续加大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每年安排相应的资金作为人才培养基金,确保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建立和健全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将个人的技术自传、论著、考核考试的成绩、进修学习的鉴定、定期技术评定材料等列入档案内容,作为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使中心人才培养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学习专业知识的积极性,逐步使医院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积极引进人才,为中心的发展储备人才。随着中心中医科的改建完成,人才的需求量将会有所增加。结合中心现有人才的实际情况,今后三年,重点引进一批具有坚实理论基础、丰富临床经验、较强科研能力、良好医德修养的全科及中医骨干,提高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促进中心发展。

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整训标准及实施方案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的关键一年。局机关党支部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紧扣把南昌打造成为带动全省发展核心增长极这一主题,加强政治理论和防震减灾业务知识学习,夯实基层机关党支部织基础,努力为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学习对象。

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

二、学习主要内容。

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精神,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所必需的社会、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个人理论修养、业务能力及防震减灾相关知识为内容,并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多种形式的专题讨论。

三、活动方法。

读书活动要在突出抓好“六个一”(即精读一本好书,建立一个读书小组,撰写一篇读书心得,开展一次读书交流活动,开辟一个读书活动园地,养成一个良好的读书习惯)的基础上进行,主要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1.成立学习兴趣小组。以处室为单位成立学习兴趣小组,激发机关党员干部读书热情,努力实现学习常态化、学习生活化、学习工作化。

2.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在保证党员潜心研读的同时,采用相互荐读、骨干领读、专家讲读、交流共读、网上在线阅读等多种方式,推动党员读书活动生动活泼地开展。

3.举办读书系列讲座。针对当前机关党的工作的形势任务要求,以及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适时举办机关党员干部热点问题系列读书专题讲座,帮助机关党员干部解疑析惑,增长见识。

4.举办读书演讲会。在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读书活动的基础上,每半年举办一次读书演讲会,展示读书成果,培养党员干部的表达能力。

5.建立党员读书报备制度。以党小组为单位,对读书篇目和主要收获进行登记备案,作为此项活动开展成效检查的重要依据。

四、几点要求。

1.积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机关党支部把开展党员读书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撰写读书心得,为开展党员读书活动起表率示范作用。党员干部要通过开展党员读书活动不断拓宽视野、提高素质、增长才干。机关党支部将通过网站、学习专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局机关营造浓厚的读书活动舆论氛围。

2.扎实推进,有序进行。紧密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活动方案,把党员读书活动纳入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加以落实。做到有计划安排,保证整个活动健康、有序进行;有硬性措施,建立健全党员读书活动学习制度,保证活动的各项要求不缺项;有活动总结,及时总结归纳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3.强化督促指导。机关党支部将加强对读书活动的精心组织和督促指导,做到既要有一定的形式保证活动的开展,又要切实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努力使读书活动有所收获。

5.2017年医院读书交流活动实施方案。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均衡发展”为原则,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切实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这是优秀教师培训工作计划的标准与核心。

一是制订区第三轮“名师工程”总体规划,通过规范名优教师的评选、制订名优教师考核细则、实施青年教师快速成长行动等措施,加大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管理力度,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今年将开办初中首期青年教师骨干培训班;上半年完成中学教坛新秀的评选工作;继续开办第六期小学语文、数学青年教师研讨班。

二是继续加强对名优教师队伍的管理。积极开展名师联谊会工作,通过组织名师沙龙、编撰学术刊物、组织送教带徒等活动,充分发挥名教师人才资源的整体优势。不断完善考核机制,抓好名优教师跨校、兼课制度的落实,完善骨干教师支教、名优教师带徒制度。实施名优教师特殊津贴,提高名优教师待遇,稳定我区骨干教师队伍。

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十三五”时期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硕士以上学历或具有较高水平、特殊才能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达到45万人以上。其中:“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20人左右,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800人左右,中原学者60人左右,河南省优秀专家1800人左右,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00人左右,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600人左右,省学术技术带头人2200人左右,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500人左右,累计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4500人以上;在重点学科和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新业态领域中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团队)不断涌现,成为推进科技进步的主要力量;基本形成一支数量可观、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完善选拔培养体系。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标准和条件,对不同领域、不同学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分类评价,不断提高选拔培养的质量和效果。建立我省“811青年人才工程”与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计划”的梯次培养对接机制;推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向县(市)延伸,加快完善省市县三级上下衔接、梯次递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加大“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下同)、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力度;以实施中原“千人计划”为牵引,扎实做好中原学者、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设立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项目,加大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力度,着力推动各类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涌现、脱颖而出。

(三)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参照国家“万人计划”,实施我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依托省级重点人才培养工程,遴选2000名有发展潜力的各层次、各领域领军人才。对有潜力成长为“两院”院士的中原学者,设立科学家工作室,配备专职中青年助手,实行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对通过我省推荐培养成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含国家外专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高端人才,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的待遇。

(四)实施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重点培养500名国际或国内一流水平、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有重大突破或重要科技成果转化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引领作用显著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省市财政统筹人才专项等资金给予支持。

(五)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以国家和我省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在我省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每年择优遴选2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生予以重点项目资助,加速培养一批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

(六)实施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计划。以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为重点,每年选送50人左右出国进行中长期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进行深造,每批在国(境)外深造时间不少于12个月,着力提高我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水平。

(七)实施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计划。着眼我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采取高级研修班、进修班、学术讲座和选送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到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培训等不同形式,每年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10万人次。着力加强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非公经济组织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工作,不断提升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

(八)实施高端领军人才引进计划。进一步加大高端领军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外籍院士等顶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含国家外专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等高端人才和通晓国内外金融规则、善于资本运作的金融领军人才。对上述人才来豫工作的,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享受相应待遇。充分发挥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设置制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等人才制度的引才聚才优势作用,通过“特设岗位+项目研究+创新人才团队培养”等形式,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在各自学科领域内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领先学术水平和科研开发能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带动和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研发创新领军人才(团队)。

(九)实施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团队引进计划。以服务“三区一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示范区、中原城市群)等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和战略平台建设为重点,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及新兴业态,着重引进站在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拥有自主创新成果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团队。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完成人等海内外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经评估由省政府引导基金给予不超过全部股权20%的基金支持;对世界一流水平、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十)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制定《河南省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实施重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以中原“百人计划”为牵引,立足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建设发展,重点引进一批掌握国际先进技术、能够在关键领域实现突破、带动主导产业集聚发展的高端外国专家、技术领军人才(团队)。实施国际人才合作项目,依托我省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等,采取“项目+人才+资金”等形式,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专门人才(团队)。持续开展海外英才中原行、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等系列活动,到2020年,累计引进海外留学人才120000人次来豫开展服务活动,其中硕士以上海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7500人次,博士400人次。

(十一)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人才评价体系,突出创新能力和社会贡献评价标准,对业绩特别突出的拔尖人才,可破格或越级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建立完善关键技术岗位竞聘制度,让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拔尖人才能够脱颖而出,担当重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向关键专业技术岗位和重要专业技术骨干倾斜的分配制度,落实技术要素按贡献大小参与分配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政策,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作用,对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的个人和集体,新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两位的个人和集体,其他获国家科技奖项、国家“友谊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中国青年科技奖的个人或集体,以及获得国家其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重点奖励。

(十二)加强引才育才载体建设。加强省、部(院)合作,积极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央企”以及境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和知名创新型企业在豫设立研发机构;发挥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引智试验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等载体招才引智功能;着力加强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重要平台建设。到2020年,建成100个以上院士工作站,50个左右省级专家服务基地,70个以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3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00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8个留学人员创业园,6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0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30个产业技术研究院。

(十三)创新柔性引才方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驿站”,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兼职挂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海外工程师、周末教授等方式,集聚国内外专家智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通过技术指导、决策咨询、项目合作、联合攻关以及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新方法等形式,引导和支持高层次专家向我省人才洼地流动。在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大范围推行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专家制度,建立常态化、滚动支持机制,集聚国内外杰出人才来豫创新创业。以河南籍和在豫工作过的高端人才为重点,实施“乡情引才工程”,完善豫籍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打造引才新品牌。发挥国际高端猎头和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海外引智工作联络处建设,建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人才工作站,通过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运作引进高层次人才。

(十四)开辟引才“绿色通道”。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限制,通过特设岗位、动态调整岗位设置等多种方式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招聘,其无档案的,经过组织查证核实程序后其工资档次可实行无档案身份认定;在外省、市已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来我省工作的,直接确认其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海外归国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考核认定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

(十五)鼓励离岗创新创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携带自有科研项目和成果脱离原单位工作,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或自主创办企业。经单位批准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由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并保留其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允许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兼职。

(十六)提供便捷化服务保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待遇水平。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经认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按层次分别纳入一级、二级、三级保健对象范围,享受相应的医疗保健和医疗保险服务。推进人才公寓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骨干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高层次人才周转房。优化人才服务流程,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办理出入境手续、居留落户、人事关系、社会保险、住房安居、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手续,限时办结。加快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便捷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实行外国人来豫短期工作邀请函办理“一站式”服务和外国人来豫工作就业“两证合一”服务。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宣传、科协、发改、教育、科技、工信、公安、财政、住建、农业、商务、卫计、税务、金融等部门各司其职,定期召开会议,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统筹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贯彻落实意见。

(十八)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部署,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要加强督导检查,针对重点任务、重点举措,明确督查重点,及时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挂号督办、限期整改,对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问责追责。

(十九)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意义,宣传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涌现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先进事迹。坚持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倡导体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精神。

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内涵发展,大力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4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xx〕1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经过5年左右努力,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健全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使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全校上下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主动应用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工作。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不断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到2035年,建立科学高效的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培养造就一支以教育家型教师为引领、卓越教师群为代表、大批骨干教师为中坚的面向未来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1.坚持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党管教师队伍。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领导作用,确保校、院两级党委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教师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人事部门、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教师的引进、培育、考核、晋升、评优、奖励等工作中把好政治关,确保教师政治立场坚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每位教师党员。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营造教师廉洁从教的良好氛围。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2.加大思政工作力度,健全党委领导、党政同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体制机制,建立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协同机制。注重因时而新、因事而新,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吸引力、感召力和实效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充实健全思政工作领导小组、课程思政指导委员会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领导小组,由校院两级党委书记亲自抓、经常抓。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常态化为学生讲授《形势与政策》专题教学制度。把校史校情教育作为新进教师入职培训的重要内容,激发广大教职工爱校兴校、兴农事农的热情,大力弘扬学校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

3.加强思政队伍建设。支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传播与教育,保障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的经费投入,培养一批哲学社会科学的青年骨干和名家名师。落实《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规(2019-2025)》,明确思政队伍建设目标和举措,提升思政队伍质量层次。着力引进建好辅导员队伍,畅通职业发展渠道,构建结构合理、总数适量、素质优良的辅导员队伍。

(二)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

1.立德树人,注重师德培养。以“青年教师培育工程”为载体,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在“师德讲坛”、“名师座谈”、“教学展评”、“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廉洁从教”等活动中,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师德传承。

2.培育典型,加强师德宣传。着力发挥校园文化精神的浸润熏陶功能,将校情、校史教育融入教师入职教育,增强教师自信心、自豪感,形成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良好局面。邀请高校师德典型、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来校讲座,倡导学习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以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为契机,依托校园媒体,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引导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设立“大北农教学精英奖”、“大北农教学标兵奖”、“大北农优质管理奖”等,定期评选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形成尊重教师、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积极开展教学竞赛和观摩等公开示范教学活动,以老带新、以“赛”促教。

3.健全制度,完善师德考核。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等制度,在职称评聘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将师德师风考核为教师年度业绩考核的首要内容。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制,与领导履职晋职、评优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突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学科研类单位工作的基础地位。

4.加强教育,强化师德监督。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违规收受红包”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举报监督体系。加大信访核查力度,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制度,以案件查办推动“师德师风”问题治理常态化。加大课堂教学纪律的抽查力度,强化师德监督。严厉查处师德失范典型案件,建立约谈机制和教师师德师风信用体系,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引导教师牢固树立依法从教意识。

(三)着力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1.建立健全教师能力培养体系。充分发挥教师发展中心的平台作用,持续提高教师课程教学设计能力,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的灵活度,提高教学效果。对青年骨干教师设立教学研究专项,资助青年教师对授课课程进行设计研究,着力打造精品课堂。以活动、计划和项目为载体,利用团队合作机制,创建新的交流互助平台,组织资深教师与青年教师“一对一”结对研究教学,形成教学团队,将专家引领与团队互助相结合,助推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竞赛和展示活动,搭建青年教师教学锻炼、交流学习、展示风采的平台,促进青年教师相互学习,鼓励青年教学能手脱颖而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2.实施常态化教师发展培育计划。进一步完善青年教师助教制,着力发挥指导老师的业务“传帮带”作用,注重让青年教师在学科团队中成长,原则上新入职教师应安排进入学术科研团队,加强对青年教师助教制实施情况的考核监督。拓宽对外人文交流渠道,将境外培训研修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鼓励和支持优秀青年教师申报国家公派出国访学项目。鼓励教师国内访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前往国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完善过程管理和考核监督机制,使其能够真正提高学术研究能力。

3.重视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实施辅导员队伍标准化建设,选拔思想品德好的博士生担任辅导员,将辅导员培训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培训整体规划;落实辅导员“双重身份、双线晋升”政策,健全完善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单独条件和政策;加大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支持力度,引导鼓励辅导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提高其职业发展能力。

4.完善优秀人才聘任与引进的政策机制。修订并执行系列教师队伍岗位管理措施,不断提高人才待遇,吸引更多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来校工作。进一步完善“柔性引进”机制,通过设立梅岭学者讲座教授、客座教授、名誉教授、兼职教授等非全职岗位,引进学科发展急需的领军人才和学术大师。继续发挥校聘“首席教授”、“未来之星”、“青年教授”、“青年副教授”等人才岗位引才、聚才、育才的良好作用,促进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助力青年教师成长发展。实施创新人才(团队)培育计划,对中青年骨干教师实施3年一周期的综合培育,培养造就一批本土化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人才。

5.做好高层次人才队伍梯队建设。着力营造高层次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优良环境,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骨干教师,在职务评聘、科研条件、团队建设中加大支持力度。通过政策支持、跟踪培养,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培育青年拔尖人才,提高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数量。发挥二级单位的主导作用,严格做好人才工作考核述职,突出教书育人的成效考核。

(四)不断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

1.严格师资队伍准入制度。严把教师选聘入口关,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青年教师助教工作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优先聘用具有知名高校学习工作和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博士进入教师岗位。探索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完善师资博士后培养方案,做到科研能力与教学能力同步提高,业务培训与师德培养同向推进。

2.拓宽优秀人才招聘渠道。加大引才宣传力度,积极拓展引才渠道,着力落实进人要求。加大海外人才招聘力度,探索加大与海外学联组织的联系交流,扩大学校影响力。举办学术论坛,邀请海外优秀青年学者来校访问,为青年人才计划申报储备人选。发挥现有人才及及校友资源,广开路径、畅通信息,以才引才。及时掌握国家、省市等人才工作政策,在引才奖补、人才服务等方面争取支持。

3.细化实施教师分类管理。按照教学型、教学研究型、研究型等不同岗位,对教师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晋升、专业技术分级标准。教师职称晋升坚持以德为先,突出教学中心地位。

4.优化教师的考核制度。引导广大教师将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优秀学生。针对不同类型、层次、岗位的教师,制定不同的考核评价指标,考察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研究、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考察科学研究和成果运用情况,实施代表性成果制度。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聘期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教师聘任、薪酬、奖惩等重要依据。

(五)不断增强教师归属感和获得感。

1.推进教师薪酬制度改革。科学构建薪酬激励机制,坚持“按劳分配、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流人才和一线教师倾斜,探索二级单位的考核及分配自主权,切实增强师资队伍活力。按国家规定执行保障教师依法取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完善适应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优化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进一步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

2.切实解决教师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切实关心教师尤其是青年人才的成长发展。花大气力帮助解决其教学能力提升、工作条件改善、团队融入合作等实际问题,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大力支持附属中学、保育院的建设,切实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子女教育问题。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教师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学校党委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形成学校统筹、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教学单位要结合学科发展状况,科学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科学分析研究优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引进和培育的具体对策,建立适合学院发展需要的人才工作机制。

2.加强经费保障。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加强教师待遇保障、专业素质能力提升。严格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落实考核督导。建立教师队伍建设与人才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明确院级领导班子成员在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育工作中的职责,确定目标责任,完善激励和问责制度,把教师队伍建设与人才引育工作作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事业,营造尊师、爱师、护师、帮师、育师的良好氛围,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确保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坚持严格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强化保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

突出师德。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深化改革。抓住关键环节,推动实践探索,破解发展瓶颈,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分类施策。立足市情实际,根据各级各类教师的不同特点,考虑城乡、校际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定向发力。重视专业发展,培养一批教师;加大资源供给,补充一批教师;创新体制机制,激活一批教师;优化队伍结构,调配一批教师。

(三)发展目标。

经过5年左右努力,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培养造就一大批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师能够适应信息化、智能化等新技术变革需要,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1、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实抓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健全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将教师党支部建在一线。要确保小规模学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2、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配齐建强党务工作队伍,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轮训。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

3、注重教师党员发展与培养。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加强对教师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教师党员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促进形成党员教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的良好风尚。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加强党员教师日常管理监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争做“四有”好教师的示范标杆。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

5、加强对学校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学校党建工作纳入全市党建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市教育局党委担负直接责任,加强对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

(二)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6、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四个自信”。引导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增强价值判断、选择、塑造能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中国教育辉煌成就,扎根戈壁钢城,办好雄关教育。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

7、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深入推进“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引导广大教师热爱祖国、奉献祖国。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教师社会实践参与,推动教师充分了解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眼青年教师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使思想政治工作接地气、入人心。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

(三)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8、弘扬高尚师德。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

9、健全师德监督考评体系。将师德建设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抓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实施细则》的落实,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师德失范处理结果信息库,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社局。

10、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开展教师宣传重大题材作品立项,推出一批让人喜闻乐见、能够产生广泛影响、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楷模,形成强大正能量。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

(四)大力振兴教师教育,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11、加强高层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学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提高对学校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业绩特别突出人才方面的比例。服务人才强市战略和高水平学校建设,加大中青年骨干教师扶持计划、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等市级教育人才计划实施力度,落实好《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培养引进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实施培养选拔“雄关名师”“雄关名班主任”、教育“双名工程”和“名师工作室”“学科教研基地”建设计划,汇聚培养一大批教育教学名家名师。挑选和培育学校高层次人才要突出教书育人。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人社局。

12、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校长队伍。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规范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逐步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考核评价,完善优胜劣汰机制,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加快校长后备人才的培养储备,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择优选派到教育发达地区学校挂职锻炼。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党外教师干部进入校长队伍。支持教师和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五)加大培训力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3、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整合现有资源,强化教师发展培训体系,建设专业化教师培训者队伍,搭建全市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平台。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投入;按照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1。5%-2。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各类学校按不低于公用经费的5%列支教师培训经费。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委编办。

14、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分级制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五年计划,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计划。转变培训方式,改进培训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教师海外研修访学。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政府外事办。

15、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围绕提升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完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四级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每5年遴选2—3名专业带头人或具有绝招绝技的工匠之师,建立名师工作室或技术技能传承创新工作室。支持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联合规模以上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一批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加强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建设,建立完善教学团队和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实行新开课、开新课试讲制度,进一步提升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根据专业特点,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5年要累积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的实践经历,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须先实践再上岗。建立职业院校教师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研修访学制度。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政府外事办。

(六)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切实理顺体制机制。

16、创新和规范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配备。根据教育发展需要,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统筹考虑脱产进修、产休假、特殊教育、高考改革、实验示范教学等因素,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科学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健全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教师补充机制,着重解决师资不足和结构性短缺问题;对规模较小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动态调整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和财政部门备案。按照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本着适应需要、从严掌握、逐步到位的原则,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凡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牵头部门:市委编办。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7、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推动名师、名校长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认真落实高级职称“凡晋必下”制度,中小学教师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应具有帮扶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1年以上的经历。深入实施学校发展联盟工程,积极推动强校带弱校、大校带小校的联盟模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行教师城乡轮岗交流、关系随转交流、挂职培训交流、名师引领交流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干部、教师交流制度和学校对口支教制度,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学区(镇)内教师走教制度。落实银龄讲学计划和大学生实习支教计划,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和师范类专业大学生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18、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选拔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加大统筹力度,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大名师、名校长、公费师范生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统筹管理全市教师招聘、分配和动态调整。民办学校必须聘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19、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在现有岗位基础上,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中级、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总体提高5%,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坚持向一线、向农村倾斜,侧重考察实际工作能力,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和任职年限要求,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表现、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着力拓展一线和乡村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人社部门实行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控制;教育部门按照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动态管理、统筹使用,并报人社部门备案。强化教师考核,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健全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职称、实施奖惩的依据,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建立完善教师职业行业退出机制,实行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20、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完善教师招聘办法,逐步建立“经费包干、按岗聘用、动态管理”的教师聘用机制,引进一批高水平双师型教师。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院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将产教融合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条件。完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评价标准,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吸纳行业、企业参与评价。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七)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21、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学校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落实教师保障责任,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公办学校教师要切实履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

严格资格准入,提高入职标准。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逐步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逐步提高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研究生比例。加强对新入职非师范专业教师的师范教育专业培训。完善教师职业保护规章制度,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保障教师的法定权利,明确教师的职责和义务。依法清退不合格教师。提高教师职业形象,规范教师言行,教师应衣着得体,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工作期间统一着装或着正装。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司法局。

22、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制定调整机关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时要统筹考虑中小学教师,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我市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全市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提高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健全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3、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认真落实《嘉峪关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和乡村教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将农村教师活动中心、食堂、卫浴设施和学校周边水电路改造建设等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专项规划和部门工作方案,持续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4、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逐步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25、完善职业院校收入分配机制。建立体现以技能提升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设立双师型教师岗位津贴和特殊工种教师岗位津贴,扩大职业院校收入分配自主权,职业院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职业院校依法取得的社会服务、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26、完善教师住房和医疗保障机制。将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学校教师(新就业大学生及引进人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享受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为农村教师住宿的过渡用房,周转使用。教师的医疗同全市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每年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每年按照在职教师5%左右的比例,安排优秀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全市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7、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建立并完善名优教师评选表彰体系,开展园丁奖、教学成果奖、特级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面向各类学校教师开展专业性认定活动,为教师搭建阶梯式专业成长平台。获得省级及以上综合性双先表彰者,在当年年度考核中可直接确定为“优秀”,不占本单位年度“优秀”指标。建立荣誉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表彰机制,激励优秀教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教师表彰奖励活动。

突出教师在学校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教师在现代学校治理体系中的作用,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途径,落实教师对“三重一大”等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克服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发展上优先考虑,工作上优先支持,投入上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二)明确任务清单。组织部门负责指导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大人才项目实施等。宣传部门负责指导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教师楷模,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编制部门负责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教育部门负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定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完善支出保障机制,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人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推进教师队伍工资待遇和职称评聘政策改革工作的实施。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教师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三)强化经费保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新增财政经费优先用于教师队伍建设。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加强教师的培养培训。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师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强教师队伍宣传,文艺生产创作部门、单位要创作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文学艺术作品,树立教师先进典型,宣传教师良好职业形象。

(五)严格考核问责。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今年是县委确定的项目会战年,也是我镇建设大邑“首善之区”的关键之年,我镇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市、县、人才工作精神,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人才开发工作机制,突出抓好人才培训工作,拓宽引智渠道,积极探索,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为我镇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特制定晋原镇20xx年人才工作计划如下:

按照我镇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和目标任务,给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一定要站在战略的高度,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人才工作中肩负的历史责任。结合我镇当前对人才的需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完善政策措施,加大人才开发力度,为新形势下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服务。

(一)强化“三种意识”,开发人才资源。一是“人才标准多样化”意识,即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做到不拘一格选拔和任用人才;二是“人才至上”意识,即要以促进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为标准,切实做好使用、培养、关心,激励人才的各项工作,充分尊重人才的特殊禀赋和个性,达到既用人之长也容人之短;三是“人才大开发”意识,采取“使用性开发”、“政策性开发”“储备性开发”等多种方式,如:进行合理性岗位调整,建立乡士人才库,建立科技示范户,强化机关和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等,以各种方式来推动辖区整体性人才资源的大开发。

(二)营造“四个环境”,实施人才服务。一是营造政策环境。在各类制度、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出台人才政策,发挥政策对人才成导向作用,以达到广罗人才,人尽其才的目的;二是营造社会风尚环境。鼓励人才干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加大人才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崇尚知识、崇尚人才的社会风气;三是营造市场环境。创建本辖区的人才市场,发挥劳动保障事务所作用,通过周到服务、规范运作,科学指导,有力监督,来完善本辖区人才市场体系;四是营造工作环境。加强人才创业载体建设,为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三)创新机制,推动人才工作。一是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纠正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二是建立淘汰机制,打破人才管理的终身制,建立起人员绩效考核档案,以动态管理解决有进无出的问题;三是在全镇广泛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活动,进一步加强镇村干部人格修养,继续深化“四力”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四)突出抓好人才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才队伍综合素质。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丰富培训形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加强对年青干部的培养,充实工作队伍。

(一)、要加强调查研究。我镇领导干部要结合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深入农村,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善于发现人才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要不断深化对人才工作的理论研究,把理论研究和当前各项重要工作的实际紧密联系起来,着重研究带全镇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和广大人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新情况,把握新特点,理出新思路,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

(二)、要总结推广经验。重视组织开展人才工作的工作交流,要认真总结和积极推广我镇在开展人才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办法。营造识才、爱才、用才的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推进人才开发的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人才工作是一项与当前各项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系统工程,我镇将以此为契机,在全镇上下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广大人才在推进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12.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编制、人社部门对区域内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资源配置,依法履行教师的资格认定、招录聘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学校负责教学岗位设置、教师竞聘任用、工作安排、考核管理、绩效工资发放等职能。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依据芜湖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探索完善职称评定的条件,把职称评定作为引领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杠杆。

13.实行教职工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动态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存量盘活”的原则,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学校(教学点)变化,在省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适时核定,动态调整;人社部门负责核定本辖区所属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总量及其结构比例;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根据学校核定编制数提出岗位设置的具体意见,学校根据教学任务制订本校岗位设置方案,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教育行政部门完善教师的聘用管理制度,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学校要完善用人制度,建立年度岗位计划、教师竞聘上岗方案,完善教学岗位、教师聘用审批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的核准,经同级人社部门认定后兑现工资待遇。

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近年来,在我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农村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但是,目前我县农村文化人才建设与新时期党对农村文化工作的要求,与广大农民对文化的需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寻找新的发展突破口,建设一只高标准、高水平的农村文化人才队伍的是十分急迫的要求。

目前,全县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人员学历偏低,知识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力度较弱,专业化程度较低;年龄结构老化,队伍结构有待优化;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比较缺乏,管理水平亟待提高;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尚未消除,用人机制有待完善;对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能适应新时期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紧紧抓住大力培养、积极引进、合理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文化人才队伍,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实现全区农村文化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1、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大投入,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全县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工程和“2131”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大力开发农村文化人才资源,实现乡乡有文化站和文化专干,大乡大镇有农村放映队和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村有文化室和“村村通”站(室),组有文化大户。通过加强农村文化人才的培养选拔、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评定和招募农村文化志愿者等工作,提高农村文化工作服务水平,使农民群众享受到丰富多采的文化生活,使农村文化建设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形成以文化文艺工作者为骨干,以广大业余文艺爱好者和民间文化协会为基础的文化网络。

1、建立健全农村文化人才管理机制。按照精干高效、分步到位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文化专干,完成全县乡镇文化站的机构设置、职能确定、编制核定等工作。按照统一规定,逐步开展农村文化专干中、初级职称评定工作和农村文化人才高级职称初审申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文化网络体系,理顺文化专干管理机制,乡镇文化专干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实行定编定岗管理,并在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公开竞争上岗,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聘任使用。

2、开展文化志愿者下乡工作。我县文化旅游资源比较丰富,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对现代文明、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为了更好地挖掘、弘扬当地优秀传统民俗文化,建设阵地,培养骨干,在全县范围招募文化志愿者,建立文化志愿者信息资源库,按照分级管理,择优使用,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原则,丰富和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鼓励、调动文化志愿者的工作热情,带动农村文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建立文化帮扶活动激励机制。按照统一部署,在全县宣传、文化、新闻、广电、体育部门开展文化对口帮扶活动,落实帮扶对象,明确帮扶任务,在全县部署开展文化单位专业人员下基层活动,引导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把下基层开展帮扶工作纳入考核,与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定结合起来,文化专业人员下基层服务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评定高一级职称。县广电局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帮扶培训两个乡及所属村社的“村村通”站(室)值机人员和农村放映员。每人每年下基层帮扶的时间不少于一周。

4、加强农村文化人才培训工作。将县文化馆、书画院、文工团作为全县农村文化人才培训基地,结合重大节庆文化活动,加强城乡文化交流,积极开展各种文化人才培训工作,每年培训50人。县广电部门要对全县“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队、农村数字化电影放映队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开展经常性培训工作,每年每乡镇培训1-2人,不断提高农村文化人才的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

5、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投入,保证目标任务的完成。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事业,培育农村文化人才。积极实施“115”工程(即每个乡镇建设一个100平方米的文化站,每个文化站配备文艺工作室、图书阅览室、文体娱乐室、信息资料室、广播影视室等五室)、“153”工程(即每个村建设一个50平方米的文化室,设立文艺宣传队、体育队和图书室)。“十一五”期间,完成552个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盲点的建设任务,使全县已建和新建“村村通”站(室)达到881个。使已恢复的14个农村放映队转换为数字化电影放映队,并使没有农村放映队的乡镇恢复农村放映队。通过各类特色人文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利用,培育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人、名品,组建各类民间文化协会,发掘历史文化遗存,大力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6、鼓励引导,让农民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力军。用“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大院、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支持群众兴办农民书社,扶持发展民间剧团。重点推行文化大户制度,政府对其进行文化资源扶助,使他们成为文化科技知识的传播者。引导有一定文化层次的农民开展文艺创作、书画摄影创作等,让群众自编自导,自创自演,自娱自乐,自我发展,使之成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繁荣的内在动力。

7、加大对“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宣传。组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重大意义,宣传全县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方面的新进展、新举措、新经验,重点围绕各项子工程的实施,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良好氛围,为“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乡镇、人事局、财政局、文体局、广电局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县、乡、村三级联动,分级推进。要建立“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也要成立有主要领导参加的“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2、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领导要将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工作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行安排,把农村文化工作放到今后四年的重要议事日程上,统一安排,抓好落实。要将“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列为各乡镇、各级职能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

3、增加经费投入。

文化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项目、资金支持,做好各项农村文化建设的项目申请建设、人员使用等方面的统一规划。财政部门要加大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投入,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事业,培育农村文化人才。

4、加大培训力度。

各乡镇、社区要在谋划综合文化站的选址建设、项目争取的同时,与文化、人事部门协调,通过考核、调配,确定文化专干人选,进而推荐培训,使其尽快将文化站的工作拿在手上,建立乡镇文化项目、艺人、村文化室情况数据库。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要拿出乡镇文化站专干、民间艺人、村文化室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完成乡镇文化工作的各项培训任务。

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现就我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教师承担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时代越是向前,知识和人才的重要性就越来越突出,教育和教师的地位作用就越来越凸显。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最根本的就是要优先发展教育,而优先发展教育最核心的就是要建好教师队伍。

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着成绩;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力推进了教育强省和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面对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我省教师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支持力度不够大,教师工作尚未置于教育事业发展重点支持的战略领域,长期以来困扰教师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二是质量水平不够优,教师教育体系有待完善,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滞后于教育发展,一些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水平、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高校领军人才相对匮乏;三是结构分布不够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编制短缺与结构性矛盾突出并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段之间、学科之间结构不尽合理;四是管理机制不够顺,“放管服”改革仍未到位,教师准入、交流、退出等机制亟需健全和落实,教师专业发展通道需要拓宽;五是地位待遇不够高,不少地区和学校没有依法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

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优化制度设计、破解发展瓶颈,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经过5年左右努力,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总体上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

——师德师风建设有力。师德师风成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广大教师争当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培养培训有效强化。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参与、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教师培养体系基本形成,一批高水平、有特色、优势强的师范院校和师范类专业脱颖而出,省、市、县、校四级教师专业发展体系进一步健全。

——数量质量同步优化。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数量达到配备标准,满足教育发展需要。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高,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和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强。

——地位待遇依法保障。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和奖励体系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和社会声望普遍提高,教师职业受到全社会广泛尊重。

——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教师资格认定、招聘、退出机制不断完善,职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符合学校实际的岗位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全面实行,高校用人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和落实。

到2035年,教师队伍发展总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名教师、名校长、名专家,教育系统成为集聚一流人才的高地。教师师德师风、综合素质、专业化程度、教育教学水平、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尊师重教蔚然成风,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一)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使教育系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每名教师党员,配齐建强学校思想政治和党务工作队伍。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教师党员先锋工程,把教师党支部建成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使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接地气、入人心。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和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各高校要明确一名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校级层面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强化二级院(系)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好引进人才和在职教师的政治关、思想关。(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

2、突出师德建设。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立学必先立教师之德。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将师德教育摆上教师教育的首要位置,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师德建设工作。启动“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建立新教师宣誓制度。将治理师德失范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畴,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划定行为底线,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承诺、失信惩戒机制,坚决从严处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收受礼金等行为和高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师生关系等方面的失范行为。(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

3、加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力度。按规定落实生师比,畅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引进绿色通道,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兼职教师的工作量,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坚持“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推进,实施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发挥优秀教师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按规定配备高校辅导员,完善辅导员职称评聘政策,畅通辅导员专业发展通道。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将班主任工作经历作为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鼓励中小学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适当提高班主任津贴水平,激励更多教师在班主任岗位上担当作为。省有关部门实施高校辅导员和中小学班主任培养与奖励计划,定期褒扬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辅导员和班主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改革创新教师编制管理。

4、合理核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各县(市、区)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根据在校生人数科学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每年核定一次,并可结合教育发展实际需求按规定比例适当增加专任教师编制。编制核定时,要向小规模、寄宿制等学校倾斜,对村小、教学点以及开设西藏班、新疆班的学校,可按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调配编制。落实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适时制定特殊教育机构编制标准。(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

5、统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建立以县为主、市域调剂、省级统筹、动态调整的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各县(市、区)加大事业编制挖潜力度,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向教师队伍倾斜。各设区市综合考虑所辖县(市、区)在校学生数和教育发展需求等因素,统筹调剂教职工编制。省级建立中小学教师周转编制专户,用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人数较多、教职工编制严重短缺且难以通过县域挖潜和市域调剂等方式解决的地区补充中小学专任教师编制。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实际缺编数量和教师平均工资标准,核定兼职教师经费补助额度并足额拨付到校,用于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试点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按照“标准核定、备案管理”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公办幼儿园、技工院校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备案制人员由各设区市或县(市、区)统一招聘,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岗同酬,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当教师编制有空缺时,优先从备案制教师中招聘补充,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制定。(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根据高校办学层次、目标任务和培养规模,制定高校人员总量核定标准,科学核定高校人员总量,人员总量内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人员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纳入事业单位保险。高校依据核定的人员总量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设置岗位结构比例和标准,自主确定岗位类别、任职资格条件等,聘用结果报省有关部门备案。(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大力振兴师范教育。

8、强化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发展。鼓励支持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和其他有博士、硕士授予权的高校成立教师教育学院、举办师范专业,依托学科优势发挥龙头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发展高水平师范教育。实施师范教育培养院校提升计划,重点建设20所左右以师范生培养为主体、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培养院校,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师范生培养基地。建立与师范生培养成本相适应的动态增长机制,使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高于同类非师范专业,切实提升师范教育保障水平。在增设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和遴选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时,向师范院校和师范生培养规模大的院校倾斜。扩大师范生培养规模,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强化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对教师教育师资在专业发展、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在师范院校及有关项目评审时,要体现师范教育特色,确保师范院校以师范教育为主业,严控师范院校更名为非师范院校。高质量办好师范专科院校特别是幼儿师范专科院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9、改革师范生招生就业办法。实施师范教育生源质量提升计划,实行师范专业提前批次录取,支持高校设立面试环节,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养和从教潜质,注重入校后二次选拔。探索从非师范专业中选拔学生转读师范教育专业。完善师范生定向培养机制,适当扩大规模,探索免费培养、到岗退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开展师范生公费教育,吸引优秀青年踊跃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公开招聘办法,选拔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探索优秀师范毕业生推荐就业制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0、深化师范教育教学改革。贯彻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大力推动师范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建立师范教育专业联盟,优化师范生培养方案,突出模块化、选择性和实践性的教师培养课程。改变单一的讲授模式,注重采用案例教学、观摩教学、问题研讨、模拟练习等多种教学方法。实施“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普遍提高师范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师范生“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与教学技能训练。突出教师教育创新实践教学,构建包括师德、教学、班级管理、教研等全方位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加强校地合作,推进高校、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建立师范院校、师范专业与中小学、幼儿园互设基地、互派教师、互动发展的机制,使师范教育更加契合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需求。探索在中小学建立教育硕士培育站,开展驻校式培养。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得少于半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四)整体提高专任教师能力水平。

11、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实施“三名”工程,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名教师、名校长、名专家。建好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做强市级教师发展学院,重点推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开展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建设,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服务。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均建成教师发展中心并通过省示范性评估认定,建设并认定1000所左右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推行培训自主选学,实行培训学分管理,建设培训学分银行,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相衔接的“立交桥”。各地要按照不低于当地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校内教师培训经费。(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12、创新职业院校教师配备机制。建立一批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扩大职业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规模。推行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办法,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便于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中等职业学校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先行聘用特殊紧缺岗位的专业课教师,但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能手与职业院校管理者、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对具有特殊才能的行业专家和高技能人才,职业院校公开招聘时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限制。逐步推行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制定双师型教师、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和认定办法,支持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共建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职业院校新教师“师范教育+企业实践”入职培训制度,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3、支持高校引育高层次人才。高校要依托国家和省重大人才项目,更大力度培养引进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着力打造创新团队。对新入选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青”等国家级人才,根据所获资助情况,省财政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各地要在一定范围内为国家级人才开通医疗健康服务绿色通道,为其子女入园入学提供支持。对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的配偶和子女,有编制的随调到机关事业单位后仍享受编制待遇。推行“大师+团队”人才引育模式,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高校高层次人才遴选和培育中要突出教书育人,让科学家同时成为教育家。全面开展高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重点面向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14、鼓励教师海外研修访学。持续实施中小学教师短期出国进修计划,每年选派2000名左右中小学教师到国外进修,出国进修计划省级单列,不占用市县因公短期出国计划指标。持续实施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鼓励青年教师到世界名校攻读博士学位。积极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建设,建立省级援外教师储备和培养制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外办)。

(五)全面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5、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县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编制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额,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额内统筹分配到学校,并报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提高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统筹力度和使用效益,具体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推行城乡学校组建教育集团,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和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省和设区市要将同类学校高级教师和骨干教师比例差异系数,作为考查县级教师交流轮岗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省财政对教师交流轮岗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学校给予奖补。把握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规范中小学教师跨市县流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6、修订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逐步将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学历提高至大专、小学和初中教师认定学历提高至本科,逐步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和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取得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鼓励高中阶段学校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从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招录紧缺专业研究生和从社会专业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健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逐步将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定期注册不合格人员要坚决退出教学岗位,不得享受教师岗位待遇;暂缓注册人员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不得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鼓励引导高水平大学在校生参加教师资格证书考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7、推进职称制度改革。适时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设区市、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县(市、区)。修订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资格条件,强化师德、能力和业绩导向,不再将论文作为晋升的限制性条件。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适当提高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比例、取消教科研训部门职称比例限制、增核乡村学校职称岗位、打通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比例、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延退女教师不占岗位职数等办法,缓解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职数不足的问题。加强聘后管理,长期不在教学岗位和教学工作量不足的中小学教师,只能聘任在本级职务的最低等次,并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完善高校职称制度,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和师德考核,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项目、经费数量以及国外访学经历等与职称评聘挂钩的做法,始终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高校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其中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延退的高级专家,可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不占岗位职数。省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高校职称评聘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六)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18、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教师职业具有公共属性,公办中小学教师具有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中小学教师保障责任,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着力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维护教师职业尊严与合法权益,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广大教师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克服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支持教师和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努力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

19、健全绩效工资保障机制。各地要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增长长效联动机制,调整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时必须同步考虑中小学教师,核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必须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充分考虑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求,适当提高普通高中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不纳入所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高校专职从事教学的人员,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对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成果的优秀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制度,实际薪酬发放水平不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范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20、关心乡村教师工作生活。各地要大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将更多的教育投入用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改善乡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在落实省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提高村小、教学点教师的补贴发放标准,使乡村学校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职级城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鼓励县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院校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等方式,为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教师。省有关部门启动实施乡村教师培养与奖励计划,每年遴选100名在乡村学校工作5年以上的优秀青年教师,培养造就一批乡村青年领军教师,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每年认定100名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优秀教师,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1、重视教师住房保障。各地要把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按规定落实教师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探索实施共有产权房政策。有条件的高校可分层分类向教师提供安家补贴、购(租)房补贴,以货币化、市场化方式解决教师住房问题。高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视同仁享受当地人才住房优惠政策。加快推进高校青年教师周转住房建设和管理,切实解决青年教师临时住房困难。(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2、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民办学校应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教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规定为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具备条件的可办理补充养老保险。民办学校应每年在学费收入中安排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教师队伍建设。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师工作实行党委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以更高远的历史站位、更宽广的国际视野、更深邃的战略眼光,把教师工作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各级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分别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紧扣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问题,找准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加大推进力度,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优先保障投入。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主要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和实施教师教育创新行动计划,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的具体措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达标,省财政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建立严格的教育经费监管制度,规范教育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影响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稳定的,按规定追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优秀教师宣传奖励活动,推出一批能够产生广泛影响、展现时代风貌的教师典型。统筹对学校的考核、检查、评比,建立相应制度,防止形式主义的考核检查干扰教师正常教学,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论文等评价教师,真正让教师安心教书育人。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省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年我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范围共10个县区(以下简称实施县区)。

(一)大力实施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工程。按照年度招录计划,从高校毕业生中为全市7个县区的乡镇共招录43名公务员。

(二)大力实施基层教师、医疗卫生、农技队伍建设工程。为实施县区每所高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2名,每所农村初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1名;每个乡镇卫生院招录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1名、医护专业专科毕业生1名,为每个实施县区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6名;为每个实施县区的乡镇招聘专科以上农、林、水、牧、机或城镇规划建设等专业毕业生5名。全市共计划招聘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事计划生育和农技服务人员500名。

按照省上安排,做好我市大学生到农村从医从教助学金项目选拔工作。在省内高校师范、医学专业设立110个助学金名额(其中师范类60名,医学类50名),为实施县区选拔有志到农村从医从教的在校本科生进行资助。

开展高中贫困生跟踪资助工作,每个实施县区确定资助对象50名。

(三)大力实施支农、支教、支医(以下简称“三支”)工程。从市级选派90名(其中农技人员30人,医生30人,教师30人)、各县区选派20名(其中农技人员5人,医生5人,教师10人)中级以上职称的农技人员、教师和医生,到实施县区及所属乡镇开展“三支”工作。

(四)大力实施学历教育工程。在“振兴计划”实施县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选拔200名35岁以下、未取得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进行学历教育。

(五)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培养、选拔农村实用人才1万人。

(一)准备阶段。

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实施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本县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部署安排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具体实施意见于6月底前报市人事局人才引进开发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

1、调查摸底,确定需求。

基层公务员招录确定需求工作按照既定程序进行。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事计划生育和农技服务工作,由各实施县区在5月以前按目标任务,对拟招聘人员及接收由助学金资助大学生的专业、岗位、数量进行调查摸底;“三支”工作由市、县相关部门负责对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和基层需求情况进行调查;资助有志到农村基层工作在校大学生工作按照省人事厅和教育厅安排,由市、县人事部门协助高校对符合专业要求的学生进行调查;跟踪资助贫困高中生工作由各实施县区人劳局牵头,教育部门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学历教育工作由各实施县区人劳局按照省、市要求进行调查摸底。

各实施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各相关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省、市振兴计划年度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和人才需求计划,商县区编办审核确定后上报市人事局、市编办,市人事局、市编办共同审定后报省人事厅、省编办及其他有关部门。

2、分项实施,完成目标任务。

(1)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事计划生育和农技服务工作。5月底前,省、市人事部门按需求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广大高校毕业生及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6月底前,按照省上规定的招聘条件、范围等,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按县区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工作结束后,市人事局将招聘人员名单报省人事厅,由省人事厅通过媒体予以公示。8月底前被招聘毕业生持就业协议、报到证、资格证书到有关县区人劳局报到。

(2)选派人员开展“三支”工作。市、县农业、教育、卫生部门要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及时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6月底以前支医、支农人员进驻各乡镇开展工作,秋季开学时支教人员进驻支教点开展工作。“三支”人员的考核由各实施县区负责,并将结果反馈给派遣单位记入本人档案。

(3)开展资助有志到农村从医从教的在校本科生工作。各实施县区要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做好大学生到农村从医从教助学金项目实施工作。在省内高校师范、医学专业为全市选拔确定110名有志到农村从医从教的在校本科生进行资助。

(4)开展高中贫困生跟踪资助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人事部门配合。每个实施县区在其所属高中选择50名困难家庭、学业优秀的农村贫困高中生进行资助,费用从市、县振兴资金中列支。贫困高中生个人先行申请,经所在学校和县区教育局确认后报县区人劳局,县区人劳局审核同意后报市人事局审核确定受助生。

(5)开展学历教育工作。各实施县区人劳局进行调查摸底后,将确定的学历教育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经市人事局汇总初审后上报省人事厅。省上将由教育厅负责落实实施学历教育院校,8月份组织考试,9月份考试合格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分脱产学习和业余学习两种形式,由参加学习人员根据情况自主选择。脱产学习人员学习期间保留本人职位,其工资来源、发放渠道不变。对列入学历教育计划、按照学历教育程序进行,并获取国民教育学历的人员发放资助金。

(6)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各县区和市级人事、农业、水利、林业、扶贫、劳动等部门要依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实现农民增收为目的,依托农校、农函大、农广校、农职校、林广校,采取短期技术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函授教育与脱产学习相结合、课堂学习与田间地头实际操作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三)检查验收阶段。

年底前,各实施县区人劳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县区年振兴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招录人员的到岗、奖励费发放等情况,“三支”人员工作情况,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培养等方面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市人事局。市人事局要与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有关县区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确保选派毕业生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振兴计划选派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和福利待遇由相关县区政府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为了鼓励各县区为基层招聘高校毕业生,从年起对列入振兴计划为基层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由市财政在转移支付资金中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拨付工资补助资金,由县、区财政弥补振兴计划招聘人员的工资支出。

(二)加大振兴资金的支持力度。对选派到基层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的本科毕业生基层工作奖励费,由省、市各负担50%;到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的医学专业本科生基层工作奖励费,省级负担2/3(每年3335元)、市级负担1/3(每年1665元)。

(三)增加对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资金支持。在省、市振兴资金中列出专项经费,用于农村急需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工作。

(四)确保招录高校毕业生的编制和岗位。招录的基层公务员,部分使用本单位行政编制,部分使用周转编制或专项编制。切实落实振兴计划招聘的从医从教、从事计划生育和农技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各县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必须控制在市上下达的增人计划以内。振兴计划实施县区为农村中小学、基层站所等招聘工作人员,全部纳入振兴计划,并享受振兴计划相关政策。各县区自然减员后的空缺编制,优先用于振兴计划招聘的人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实施县区要充分认识振兴计划对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意义,高度重视人才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领导,加大力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振兴计划各项政策规定和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实施县区要按照此实施方案,抓紧制定实施细则,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宣传动员,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各级人事、财政、教育、卫生、农业、水利、林业、计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实施工作。年底前市人事局要组织力量对相关县区和市级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成绩和经验,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省市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社会工作教育培训、研究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主要内容,坚持把加强职业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作为基础保证,把推进社区建设、优化社区服务、构建和谐社区作为工作重点,把健全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作为长期任务,把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工作作为有效补充,通过转变社会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社会整体服务水平,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的发展,努力使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与全县经济发展相适应,为推动岷县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开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社会工作人才指专门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社区服务(就业培训、医疗保健、幼教、养老、殡葬等)、残障康复、优抚安置、青少年心理疏导、司法矫治、社区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研究收集整理等服务性工作的工作人才。因此在开展工作中要掌握以下三个原则: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民生建设、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社会工作的吸引力、渗透力和影响力。

二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充分挖掘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拓宽领域,丰富内容,创新载体,真正形成各具优势、百花齐放的工作格局,切实发挥好试点带动、典型引路的作用。

三要强化服务,注重实效。把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作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优抚安置、司法矫治、社会公益类民间组织等领域的重要作用,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有效扩大覆盖面。

(一)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参加社工职业水平考试。

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训方案。一方面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普及培训,举办社会工作知识专业讲座。以提高运用专业理念、提供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把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与干部的本职业务培训结合起来,造就一批既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又熟悉本职工作业务,能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的社会工作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广泛发动干部职工以及社区、公益性民间组织的从业人员参加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初步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社工人才。

(二)根据实际需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

1、研究建立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标准体系。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社会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对象设岗位、以需求定数量的原则,在涉及社会工作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中研究设定社会工作岗位。综合衡量不同社会工作岗位要求、服务对象、工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研究设计相应岗位等级、岗位数量,以及与社会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社会工作人才配置比例,形成我县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配备标准体系。

2、积极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根据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标准体系,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重点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与救助、青少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矫正、监所管理、禁毒、残障康复、人口计生、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推进社会工作,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要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现有工作基础和服务需求,可先选择教育、司法、民政、残联等领域开展社会工作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三)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健全社会工作服务网络体系。

根据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专。

业化水平的要求,坚持分类指导、有序发展的原则,采取简化登记手续,完善注册办法,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鼓励并帮助已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师)的人员创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积极探索在各类社会组织中设立社会工作岗位,为社会工作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能提供空间和舞台。

(四)落实各项配套制度,保障社工的薪酬待遇。

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大力支持,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出台社会工作者“资格与岗位挂钩,岗位与薪酬挂钩”的工资制度,以岗定薪,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保障机制,从体制上保证社工薪酬待遇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一项基础性、综合性工作。为大力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县上将成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相应成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小组,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派专人负责,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宣传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各项任务,让各级党委政府、社会组织、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更多地认识社工、了解社工、支持社工、参与社工、为我县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精心组织实施。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全新的综合性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牵头抓总,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组织精干力量真抓实干,及时研究解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