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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开展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月的工作总结(精选5篇)

时间:2023-09-19 16:31:14 作者:BW笔侠 交警开展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月的工作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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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开展专项整治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全县营造安定和谐的'节日氛围,根据县政府安排部署,我县近期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烟花爆竹“四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四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扎实开展打击“四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县政府分别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状,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并明确由县安监局牵头,工商、质监等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联合执法,针对“四私”产生的特点以及问题较大的重点乡镇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对私产、私销、私运、私储行为坚决给予了取缔,有力打击了烟花爆竹“四私”违法行为。各乡镇(办事处)按要求分别成立了打击“四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分析了解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状况,研究部署专项整治任务。

在开展打击烟花爆竹“四私”工作中,各部门、各乡镇注重检查,强化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一是注重协调配合,重拳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开展打击烟花爆竹“四私”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联合执法,成效显著。在本次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共取缔非法经营户10户,非法私自储存1户,非法生产2户,收缴土制烟花爆竹300余万头,烟花700只,行政拘留4人。二是发挥乡镇前沿监管作用,加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的力度。我县各乡镇在开展打击烟花爆竹“四私”专项整治中,能针对各自实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检查整治,有力打击了烟花爆竹“四私”行为。成集镇在检查中发现所属村组部分商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2月4日,联合执法检查组会同该新区安全办、派出所开展了一次拉网式联合整治,当场收缴烟花爆竹一卡车之多,并对违法销售当事人实施了行政拘留。三是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是开展好打击烟花爆竹“四私”专项整治的前提和基础,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中,我们狠抓销售点的监管不放松,着重查规范经营、查隐患、查持证上岗、查产品渠道、查库存量,有效构建我县平安的烟花爆竹市场销售秩序。

通过对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我县烟花爆竹的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已进入旺季,因此,专项整治工作不能松劲。在下一步工作中,应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的检查和执法力度,落实责任、把握源头,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严厉打击“四私”行为,建立长效的监管执法机制,充分利用各乡镇(办事处)和基层派出所以及村组的力量,发动群众,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净化烟花爆竹市场,规范经营秩序,杜绝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交警开展专项整治篇二

20xx年,我街道积极做好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及城市照明工作,在全镇范围内集中清理违规户外广告,对场镇范围内的招牌进行统一打造,全力做好城市照明设施保障工作。

我街道成立户外招牌治理及城市照明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提出工作的重要性、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做到工作的每个阶段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监督到位,确保工作依法有序,按要求标准顺利开展,确保了工作稳步推进。

(一)完善户外广告审批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我街道出台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审批程序。所有户外广告设置均需要到规建局进行审批,招牌设置需到镇城管办填写招牌设置申请表,城管办对申请人资质、招牌类型、设置地点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不予批准;对符合审批要求的,要进行现场验收,验收通过的才允许设置,今年共批准设置招牌25块。

(二)开展户外招牌治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清理。

1、20xx年2月,按照新区文件要求,白沙街道组织城管执法队和相关辅助力量,对辖区内的违法户外广告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辖区主要路段和背街小巷的户外广告招牌进行了拉网式分类摸查统计,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招牌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招牌进行登记备案,建立问题台账,并提出具体整治要求,制定整治方案。

2、从5月起,结合新区要求开展伸出式招牌治理专项行动和违法户外广告清理专项行动两项工作,采用抓重点,突破难点,稳步推进的方法,按照“一店一招、六个统一、四个不准”的原则,由易到难,由外至内,开展户外广告招牌综合整治工作,主动上门与业主进行沟通,通过劝导说服,动员业主主动配合拆除工作,缓解矛盾,督促业主自行清拆,对于未能按要求自拆的,组织联合行动进行清拆。同时,城管执法队加强对各街道的日常巡查,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的业主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要求业主自行拆除违章广告招牌,并跟踪复查,确保清拆任务扎实推进,改变了原来存在的一店多招、违规设置等状况,确保整治的进度、标准、效果。截止目前,共拆除违规户外广告13个,其中楼顶、伸出式招牌2个,违规led电子屏招牌2个。

3、开展安全隐患户外广告招牌排查清理专项行动,全年分两次对辖区内户外广告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广告业主进行告知,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三)照明设施管护工作

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和推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保持了主干道、小街巷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分别达到96%和95%以上。据统计,20xx年,维修路灯50盏(次),排查线路故障5起,开展照明设施检查12次,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15处 ,及时处理并回复群众反映路灯问题4起;处理照明设施故障7起,恢复亮灯32盏。今年底,我街道将会对场镇范围内的所有路灯进行节能改造,达到“节能,环保”的照明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总结经验,对比差距,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巩固成果。一是继续深入抓好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治后反弹现象,同时对新增的违法广告予以坚决取缔,不断提升我街道城市品面貌,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二是继续加强照明设施日常维护管养机制,确保城市照明运转正常,营造整洁美观的城市照明环境,加大巡查力度,建立节能环保型城市照明环境,牢固树立服务于民的意识,提高照明设施管养水平,不断提升照明设施管理水平。

交警开展专项整治篇三

我办于20xx年12月16至20xx年1月15日联合辖区教育组对辖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情况。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情况。食物原料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食堂加工环境、餐具清洗、消毒和防护措施达标情况。从业人员掌握卫生知识及培训情况等。

一是对学校、幼儿园内部食堂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经营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上岗证明,食堂后厨操作间是否与外界隔离,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做到分开存放等。本次共检查联合小学等学校共计7所,除个别学校环境卫生不达标外,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对学校周边饮食摊贩及食品生产小作坊加强排查。

在检查学校周边饮食摊贩的过程中,重点查处无证照经营及经销假冒伪劣、“三无”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本次共查食品经营店4户,没收小麻辣食品、无生产厂家饮品、糖果制品等共计15袋。在检查生产小作坊过程中,重点检查其原料来源、进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等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行为。本次共清查小餐馆、饮食摊点11户,现场要求整改3户,限期责令整改1户。

三是以此次检查校园食品安全为契机,辐射对主要街道上的餐饮门店及各村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检查。

在检查餐饮门店的过程中,重点对其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原辅料来源、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原材料不符合餐饮业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规定、不符合卫生条件、废弃物处理不标准等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在检查各村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过程中,重点查看了持证经营情况、环境卫生、操作加工过程和原材料的采购及使用情况。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在主要街道醒目处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大力宣传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尽的义务,强化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并发放有关食品安全知识传单200余份,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在宣传过程中,通过结合展示在此次检查中缴获的“三无”食品等问题食品,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抵制问题食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综合本次食品安全检查整体情况来看,我办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相对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个别餐饮门店内部环境卫生不达标,尤其是厨房、操作间的卫生情况急需整改。

2、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卫生较差,食品安全难于保证。

3、个别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门店无证无照经营,从业人员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手续不齐备。对于无证照经营中正在申请办理及正递交审理相关证照的情况,我们在检查过程中督促其及时补齐相关证照。对于确实没有办理有关证照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我们及时向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建议责罚、取缔、关停,以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继续搞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落实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加强整治力度。加大对校园周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

三是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不出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重道远的工作,是直接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举措,不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交警开展专项整治篇四

为了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效地调动辖区居民更好的参与文明城区创建活动,真正的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从98年开始,区文明办就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中,喊响了“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的口号,每年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群众对社会生活中不满意的事情,确定比较集中的十件事,成立专项治理组,一件一件的抓落实。至今这项活动已经开展6年了。截止到20xx年,治理了涉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群众生活、环境卫生、治安秩序、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共50个,受到了群众的欢迎。20xx年,我们针对“非典”这一非常时期,按照徐书记的要求,在全区继续开展了群众不满意的事情专项治理工作。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收集到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共91个,其中涉及到共性问题25个,具体问题66个。针对其中反映比较集中的5个问题,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年群众不满意的事情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这五个问题是:

一、对家养宠物(狗、鸽子等)管理力度不够,居民无证养狗的多,仍存在户外遛狗及宠物随地便溺的现象。

二、在公共场所、居民区内随地吐痰现象比较多,但无人采取处罚管理。

三、社区公共卫生有死角,特别是外来人口居住密集区卫生环境差。居民楼(院)存在乱堆、乱放、乱倒、乱抛杂物的现象。

四、街头、路边无证经营(烧烤、站道)者多,既不卫生,又影响市容市貌。

五、社区文化活动群众参与面不够广。有的居民在居民区内进行活动是喧哗、吵闹扰民。社区体育设施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居民不遵守活动规则,造成安全隐患。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天,我们在确定了共性问题后,又确定了27件群众不满意的具体问题。我们觉得这些具体问题的解决,可以使百姓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真正享受到治理成果。(这也是我们今年治理工作的一个特点——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一并治理。)

到目前为止,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牵头单位的辛勤和努力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总结近半年的治理工作,我们认为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领导重视、形成合力。

一是我们继续巩固了多年来形成的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为开展活动提供了组织保证。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城建局、卫生局、爱卫会、公安分局、工商分局、文体局、民政局、房产西岗分局、西岗交通队、西岗房产办事处成立了专项治理组,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到各区各级领导班子的目标管理考核中,各部门在开展治理活动中,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科室具体抓,实现了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专项治理工作,经常过问工作开展情况,积极为专项治理活动出谋划策,亲自下基层调查研究并指导和参加治理活动,监督和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卓有成效地进行。区委徐书记从活动开始就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提出要围绕“非典”期间群众不满意的事情开展治理工作,而且先后两次提要求,甚至治理问题的确定都亲自把关。区委主管书记(吴、林书记,张、黄部长)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对加大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副区长杨萍、张洪国不但亲自担任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还亲自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工作,提出治理要求。各牵头单位的领导对我们的专项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区城建局、卫生局、爱卫会、文体局、民政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的领导有的亲自打电话与文明办沟通,有的亲自到文明办了解情况、研究治理办法,给予了我们工作上很大的支持。区交通队、房产西岗分局、房产办事处不是区直属的职能部门,但是这些单位的领导也非常重视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交通队接到通知当天,王大队就亲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第二天就把情况说明报到文明办。区房产分局、房产办事处领导派专人到文明办研究职责划分情况(刚分家),使我们很受感动。由于各牵头单位领导非常重视,为我们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抓好协调,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协调体现在两个方面:

1、文明办和各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了各部门职责范围和治理内容相吻合。

2、各部门之间也不断加强沟通和协调。有的问题牵涉到几个部门,需要密切配合、共同治理,有的问题还比较模糊(如城建局、爱卫会;卫生局、工商分局;房产分局、房产办事处等),但各部门之间都能够树立全局观念,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防止了扯皮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广泛发动,吸引群众积极参与,为开展治理活动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广泛开展专项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去,而且把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与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社区活动结合起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第二个特点是:措施得力,效果突出。

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各专项治理组针对群众不满意的事情,制定治理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区城建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治理问题进行了分类,分别责成两名副局长具体组织落实解决。请市法制办对所有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建议区政府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积极协调街道办事处落实好块块管理的责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属地化管理的积极性等有效措施,确保了治理效果。区爱卫会坚持“高度重视做好普查;确定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宣传做好长效管理”的三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除对区文明办通报的两个共性问题和具体6项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外,还通过调查摸底、自查自纠等形式,归纳出20多项自身存在的其他问题,确定治理重点,责成专人逐项解决。区卫生局对“群众对农贸市场等出售的生肉及熟食品存在卫生差”的问题,组织召开了由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制定了定期联合工商、公安、动植物检疫所、街道办事处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他们还协调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大型执法检查,当场取缔了12家无卫生许可证及工商执照的违法经营单位。规范了经营秩序,在不同程度上杜绝了不卫生现象出现的可能性。区民政局针对群众提出的“社区体育设施管理不够规范,有的不遵守活动规则,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提出“建议健身广场前必须写报告列出建设计划,上报区民政局经实地考察认可方可实施”等6条具体措施,通过这些整改措施的具体实施,为社区居民健身娱乐提供了较好的安全保障。区文体局在全区成立34支社区表演队,举办了两次全区性大型展演,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文化活动群众参与少”的问题。区工商局在治理期间全局共出动车辆71台次、人员829人;清理垃圾95吨;对5处达不到要求的市场下达了限期整改和停业整顿的通知;对另3家不达标的市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27000元;有效的阻击了卫生隐患的出现。西岗房产分局采取现场办公、拉练检查等形式加强专项治理力度,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的联系,相互配合开展工作。区交通队采取有效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加派巡逻警力,加强对市场周边和居民居住高密区的巡逻,取缔占道停车,加强管理,使市民重新拥有了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得到居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区公安分局、区房产办事处也都采取了有效措施,使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治理。

第三个特点是:以立为本,边破边立。

在开展对群众不满意事情的治理活动中,全区各专项治理组坚持以立为本,“破立”结合的工作原则,创新各种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他们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区文明办在全区开展了“讲文明、新科学、讲卫生、树新风”活动,区文体局开展了以“广场文化进社区、全民健身进社区、读书活动进社区”的“三进社区”活动。区爱卫会在全区开展了以“讲文明、爱清洁、遵守卫生规则”为主题的爱国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居民的文明行为。

以上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可以这么说,我们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应当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最主要的是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治,一些问题现在看治理的比较好,但一段时间以后又会复发。有些问题,群众每年都要提。所以下一步我们还要在研究根本上下功夫,在研究机制问题,加强长效管理上下功夫。确保我们的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达到群众满意,使我们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

交警开展专项整治篇五

为净化校园食品安全消费环境,确保师生消费安全,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构筑校园食品安全“防火墙”,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共建校园食品安,确保师生吃的安心、用的放心。

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宣传与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卫生知识、消费常识等内容,开辟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指导师生科学饮食、营养消费,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食品安全人人讲,食品安全人人防”的良好氛围。

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逐户核查,对证照、经营场地等内容进行逐项规范。对已登记的经营者进一步完善登记档案,认真核对证照的有效性。对无照经营者,从严查处,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经营行为,限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把校内食品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购销台帐,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防止不合格商品回流。经营者在销售中发现过期、霉烂变质食品,自觉做到下架退市。严查食品生产者、供货商合法证照及相关证件,以及经营者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基本信息,仔细查阅凭证是否齐全、包装是否符合规定。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对校园经营业户实行无缝隙监管。

建立学校、经营者、相关职能部门“三位一体”监管机制,确保监管手段到位。学校负责日常监督。学校主要领导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校园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负总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及时制止安全隐患。经营者要强化自律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经营理念,做到自我监督和严格自律。加强部门协作,用活职能平台,铸造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利器,形成监管部门、校园共同监管模式。

截止目前,通过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180人次,执法车辆720台次,检查学校食堂640家,检查覆盖率为100%,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6份,查处违法行为46起,立案28起。在检查中共培训餐饮服务单位1350余户,培训人员21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