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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心得体会大全(15篇)

时间:2023-12-28 01:20:10 作者:笔尘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学习和工作过程的一种总结和概括,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自己的行动和决策是否合理。以下是一些值得学习和参考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和提升。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法治保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3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近期,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精心研读,进一步加深了理解和把握。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

一是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反腐斗争已呈压倒性态势,更得到了全国广大党员群众的坚决拥护,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仍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中央提出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向纵深和基层发展,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的好转。因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牢记使命,强化责任,自觉与中央高度一致,在全面从严治党坚守职责定位,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勤于学习,提高素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纪检工作者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会议精神,熟练掌握各项规定制度,用理论武装好头脑,用理论来指导好实践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同时,切实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醒、自警、自律。清白做人,廉洁公道做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三是勇于担当,落细落早。纪检工作者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在原则问题上,敢于动真碰硬,真正把制度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强化执政问责的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组建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政治机关,监察法的表决通过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里程碑,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学好用好监察法是当前我们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坚决执行。

监察法颁布之前,我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只对国家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的监察监督,监察法的颁布,特别是在当前党内监督全覆盖基础上,将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纳入监察范围,弥补了“党内监督”的法律缺口,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国家监察全覆盖,强化“用法律管全体”。为党内监督提供了切实可依的法律遵循,让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更有“底气”,监察法赋予了国家监察机制法律权威,为我国监察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使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有了法律依据,监察法的颁布,是保障和规范国家监察职能的内在要求,是构建长效反腐机制的必然选择,是推进依法反腐的必然要求。

监察法通篇贯穿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学懂弄通监察法,首先我们要深刻认识、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其次我们在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精神的同时,还要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首先素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朗朗乾坤。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领会到,监委与纪委合署办公,把原来的两把剑熔铸为一把剑,“新监委”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不断丰富措施手段,将全覆盖的威力和效果真正释放出来,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顺应党心民心,把近四年来正风反腐的制度成果和有效经验上升为国家法律,把“打虎拍蝇”的高压态势转化为久久为功的稳压常态。留置措施是一项新的制度设计,既是反腐的利器,又是一把双刃剑,使用不当,也会伤及无辜,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是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之一,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全国推广的重要工作之一。

打铁必须自身硬,学好用好监察法,是纪委监委干部新时代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人员,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监察法,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职能范围、程序措施和体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筑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今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3月国家两会通过的监察法草案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精神要义,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当做工作的重点,切实筑牢纪检监察防线。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充分领会深刻意义。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利、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而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也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做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把国家监察制度这一顶层设计制度化法制化,是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遵循,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行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坚决贯彻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切实贯彻落实监察法,才能释放这把利剑惩治腐败的巨大威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以监察法为准绳,认真解读自身职责定位、厘清监察范围和监察权限、明确监察程序,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任务,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查摆执法不严、执法不纠等突出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严格自我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在思想与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纪检干部自身的廉洁性。将国家监察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思想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自律,严防“灯下黑”,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自觉懂规矩、守纪律,心怀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树立忠诚、廉洁、担当的公职人员形象。

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履职尽责,学法、执法、守法,将国家监察法切实贯彻落实,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行稳致远。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供大家参考。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对标对表、准确运用,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条例》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是贯彻依规治党要求,规范纪律检查工作的又一重要党内法规,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决心和毅力,也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奋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的又一次“赶考”。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条例》的系统学习领悟,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实质、核心要义,重点把握纪委的职能定位、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任务和职责、自身建设和监督等方面内容,真正做到学有所成、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过硬本领、提高工作的动力、干事创业的激情和严于律己的行动自觉。《条例》既有原有制度成果的传承,也有“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新提法,体现出时代要求和特点,对此,我将认真学习领会、精准把握运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条例》新规定新要求,镜鉴自查,认真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市纪委制定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一系列。

规章制度。

和工作流程,在纪律审查工作中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依规依纪采取谈话、查询、调取、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受监督、有约束,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在监督检查中,进一步做好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监督、开展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取得正风肃纪反腐的新成效。要做实政治监督,聚焦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和xxx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党***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做细日常监督,坚持严在日常,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动近距离常态化监督。要做精专项监督,对焦点行业系统、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建立。

制度。

堵塞漏洞管住长远,确保既改掉老问题,又改出新气象。责任等具体管理制度,实现对人员、事项、流程的监督全覆盖,强调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确保将严管严治落到实处。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严格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严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坚决杜绝违反审查调查纪律、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执纪违纪和违法用权行为,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提醒自己心中有戒尺、头顶有利剑、耳旁有警钟,努力增强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深烙印在脑海里,成为思维和行为方式,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在严于律己方面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贯彻,在实践中落实《条例》,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学习,我的体会有三点,总的来说,就是“三个强化”。

《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监察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决心。

法治教育廉洁教育,引导公职人员提高觉悟担当作为依法履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条例》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身为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明白职责所在,使命所在,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认识到,使命责任召唤担当。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我们一定要自觉树立责任意识,一定要有担当。要把担当体现在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上。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条例》严格依据宪法和监察法立规,对监察。

制度。

进行科学化、体系化集成,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为监察机关正确行使权力提供了重要遵循。一方面,《条例》规范了各项监察措施的适用情形和监察程序各环节的具体工作要求,明确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明确了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所适用的基本法律规则和权力边界,确保监察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

《条例》第14条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察监督职责,对公职人员政治品行、行使公权力和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机关、单位加强对所属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监察监督职责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职责,要履行好这份职责,必须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法治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把法治思维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各项工作中。强化法治意识就是要重程序、讲规矩。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和处置过程中,只有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法开展工作,法治意识才能真正落地落实。具体来讲,就是要进一步明晰各岗位的权力清单、权力边界和责任清单、责任范围,严格履行形式审核、集体审议、审批反馈等程序,完善具体工作流程,促进工作程序规范化,确保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条例》第251条规定,“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必须自觉坚持党的。

领导。

在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下开展。

工作。

依法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同时也要接受各方对自己的监督权力受到约束和监督是为了更好地行使权力。从《条例》中我们不难看出通篇贯彻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约束和监督的要求。《条例》专章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完善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第278条明确了11种行为严格对监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确保监察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

改革。

后,监察机关监督范围扩大,权限更丰富,社会关注度更高,同时,对自身建设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我们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监察权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监督和约束,必须强化思想淬炼,只有提高了思想认识、政治素质,才能真正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

《条例》在第2条中明确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监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第10条“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251条“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等内容都表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根本保证。

纪检监察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担负着“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应当在讲政治上带好头作表率,这是党的性质宗旨的根本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敢于斗争就是要坚守党性原则、坚持真理公理。善于斗争,就是在面对隐蔽复杂的腐败时,能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斗争本领。我们要在实践中锤炼“斗罢艰险再出发”的气魄和意志,在斗争中深化学习、破解难题、创新工作。要有壮士断腕、铁腕反腐的勇气,要有不计个人得失、勇于担当、敢于斗争的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一名新时期优秀的纪检干部。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监察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决心。

《条例》的重大意义,为我们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我们在充分理解其意义的基础上,要把意义所蕴含的丰富内涵转化为一种责任和担当,用实际工作成效检验《条例》的重大意义。《条例》第5条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廉洁教育,引导公职人员提高觉悟、担当作为、依法履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条例》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身为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明白职责所在,使命所在,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认识到,使命责任召唤担当。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我们一定要自觉树立责任意识,一定要有担当。要把担当体现在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上。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条例》严格依据宪法和监察法立规,对监察制度进行科学化、体系化集成,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为监察机关正确行使权力提供了重要遵循。一方面,《条例》规范了各项监察措施的适用情形和监察程序各环节的具体工作要求,明确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明确了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所适用的基本法律规则和权力边界,确保监察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

《条例》第14条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察监督职责,对公职人员政治品行、行使公权力和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机关、单位加强对所属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监察监督职责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职责,要履行好这份职责,必须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法治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把法治思维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各项工作中。强化法治意识就是要重程序、讲规矩。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和处置过程中,只有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法开展工作,法治意识才能真正落地落实。具体来讲,就是要进一步明晰各岗位的权力清单、权力边界和责任清单、责任范围,严格履行形式审核、集体审议、审批反馈等程序,完善具体工作流程,促进工作程序规范化,确保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条例》第251条规定,“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下开展工作,依法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同时,也要接受各方对自己的监督,权力受到约束和监督,是为了更好地行使权力。从《条例》中我们不难看出,通篇贯彻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约束和监督的要求。《条例》专章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完善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第278条明确了11种行为,严格对监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确保监察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机关监督范围扩大,权限更丰富,社会关注度更高,同时,对自身建设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我们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监察权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监督和约束,必须强化思想淬炼,只有提高了思想认识、政治素质,才能真正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

《条例》在第2条中明确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监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第10条“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251条“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等内容都表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根本保证。

纪检监察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担负着“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应当在讲政治上带好头作表率,这是党的性质宗旨的根本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敢于斗争就是要坚守党性原则、坚持真理公理。善于斗争,就是在面对隐蔽复杂的腐败时,能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斗争本领。我们要在实践中锤炼“斗罢艰险再出发”的气魄和意志,在斗争中深化学习、破解难题、创新工作。要有壮士断腕、铁腕反腐的勇气,要有不计个人得失、勇于担当、敢于斗争的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一名新时期优秀的纪检干部。

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两会期间提出的“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针对服务群众不尽责、侵害群众利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不力等问题,大力开展专题整治,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等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心底无私来源于坚定的信仰,表现在干净担当上,反映在群众的口碑上,所以要维护群众利益,严格履行正风肃纪。

我特别欣赏亮剑精神,所谓亮剑精神就是体现了一种勇气、一种魄力,那便是面对困境时的果断抉择,是永不言败的信心,是锲而不舍的执着。作为一名基层纪委、监察委人要学习这种精神。从检察院到基层纪委、监察委,要尽快熟悉业务,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纪律审查、案件办理业务知识,强化办案本领,严格工作流程,把依规依纪安全审查的要求贯穿始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有亮剑精神,要有啃硬骨头的精神,敢于把一切腐败问题查深查透,敢于向一切腐败分子亮剑。

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根据安排,我有幸参加了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的培训学习。时间虽短,但受益匪浅,启发至深,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淘冶了情操。

一、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通过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办案程序与安全、案件检查工作方法技巧、案件审理业务及相关知识、信访举报的受理与处置的培训学习和观看四风之害警示教育片,使我更加坚定了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更加深刻地领会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实现治本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思路得到进一步拓展。

通过区纪委常委和科室主任的授课讲解以及案例分析,提高了自己系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纪检监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政治工作,必须长抓不懈。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思想品德修养,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讲原则,做到公道正派,表里如一,讲实话,办实事。

三、担当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明确了作为部门纪检组长,在新形势下,既要积极协助单位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坚决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强化作风监督,严肃查办案件,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同时还要具有打铁自身硬的底气,努力强化自身素质,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做以身作则、廉洁从政的表率。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条例》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在第七章“队伍建设和监督”中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出全面规范并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规定了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过问干预案件的登记备案、履职回避、保密、从业限制、安全责任等具体管理制度,实现对人员、事项、流程的监督全覆盖,强调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确保将严管严治落到实处。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严格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严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坚决杜绝违反审查调查纪律、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执纪违纪和违法用权行为,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提醒自己心中有戒尺、头顶有利剑、耳旁有警钟,努力增强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深烙印在脑海里,成为思维和行为方式,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在严于律己方面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心得体会范文

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应当认真学习监察法。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党内监督实现全覆盖,作为与党内监督一体两面、相互促进的国家监察亟待跟进完善。正因此,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理念,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六类监察对象,使监察对象由“狭义政府”转变为“广义政府”,补上了过去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其中,许多过去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也不属于检察机关“监督对象”的人被纳入了监察范围。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而言,“牛栏关猫”甚至无人监督的“惬意”将一去不复返。要避免无知者无畏的“人生陷阱”,就必须认真学习监察法,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才能避免误入歧途、深陷泥淖,在新时代做一名走在前列的奋进者。

每一位公民都应掌握监察法这个有力法律武器。古语云,“道不远人”,真正有效管用的法律都是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任何一个公民,在学习生活工作中都免不了要和国家公职人员打交道。这些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人行为是否失范,是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对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徒法不足以自行”,停留在纸面上的法律无法保障任何人的权益。只有自己学法、懂法、用法,在必要时候拿起监察法这个法律武器,将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国家监察有效结合起来,才能确保自身合法利益在同公权力打交道过程中不受侵犯。另一方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经验可借鉴。监察法通过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才真正进入深水区,将触及更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实践不断发展,制度建设永无止境,只有广泛汇聚全体干部群众的智慧,才能确保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发展和完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学好、用好、落实好监察法。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只有认真研读***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懂弄通监察法的每一条规定,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干边思考,边研究边实践边解决,才能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行家里手,始终正确行使监察权、绝不滥用监察权,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步步深入。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全面依法治国推向新境界,既需要纪法皆通的纪检监察“专才”,也离不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多措并举,既发挥好传统渠道优势,又重视发挥新媒体作用,以更广、更活、更为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普及监察法。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守纪律讲规矩的心得体会

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实现打铁还需自身硬,依然任重道远。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要忠于职守、秉公执纪。但是,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的队伍同样存在。王岐山的话一语中的,指出了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道明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任务的艰巨性。

纪检监察干部也是平凡人,不是佛祖圣人,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也是有七情六欲,也是要穿衣吃饭。但是,纪检监察干部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有着艰巨的执纪监督重任,忠于党、忠于职守、忠于人民、秉公执纪是他们的天职,对他们的纪律要求、作风要求和党性修养必然会比其他党员干部的更高更严格。然而,在现实中,正如王岐山所指出的那样,有的领导干部因年届退休,被安排在纪检岗位,只想着平稳着陆;有的干部不敢担当,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想干、不作为;有的干部能力不足、作风漂浮虚躁,不去打听“张家长、李家短”,监督缺失;有的派驻干部认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一座楼里办公、一个锅里吃饭,磨不开面子,对监督畏首畏尾;有的人办案不行,“抹案子”却很有办法。更为严重的是,有的人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些人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案谋私,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己正,方可正人。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是执纪者所不许有的,都是要严肃查处,以正自身,硬自身的。

作为执纪者,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担当者。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权责并驾,担当先行。纪检监察干部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无须扬鞭自奋蹄,做一名忠于党、作风硬、业务精、为人民、负责任、敢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检查机关要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对履职尽责、执行尽力、敢抓敢管、勇于担当的干部要重用提拔,大加褒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执纪者的应尽职责,才能真正维护法纪的尊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作为执纪者,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者。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必须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筑牢信念防线、思想防线和法纪防线。纪检监察机关要乐于接受监督,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让阳光无遮挡地照进来,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为执纪者,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维护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的生命力之一,党的建设必须要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要聚焦主业,强化监督,紧盯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加强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要强化“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对执行政治纪律过程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要横下一心,严肃查处,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甚至在执行重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围护党的政治权威和集中统一。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的号角正猛烈吹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无上光荣,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机关寄予非常大的希望和重托。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敢于与腐败分子作斗争,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才无愧于这个称号,无愧于这个时代!

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按照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5月23日至24日,我有幸参加了为期2天的全县纪检干部培训班。此次培训时间虽短,可对刚刚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我来说,机会难得,是一次很好的充电机会。通过参加这次培训学习,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使自己的理论基础、党性修养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经过总结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学识渊博者受人尊敬、使人信服,而才疏学浅者往往难以服众。纪检监察人员接触的工作范围广,涉及问题复杂,要想使工作更好地开展,就必须要不间断地学习。我们既要广学博览,尽可能多地获得各方面的知识点和信息量,以适应工作的需要;也要学深学透,不断钻研,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更要结合本职工作,坚持不懈地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有目地系统学习,这样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达到学习和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决定了我们的专业素质必须过硬。这次培训中,几位领导和专家教授用生动的实例讲解了他们在工作中的亲身经历和面对的难题,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责任重大。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持续加强自身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不仅工作期间要谨言慎行、以身作则,八小时之外也要一如既往、一以贯之,慎独、慎微、慎交友,保持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洁本色。纪检工作,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信访工作、案件审理、纠风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到如何抓好工作落实,发挥好纪检部门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以及如何加强纪检的监督职能,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做好预防工作,确保干部员工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尤其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如何提高自身素质,保持廉洁的工作作风等方面,纪检工作人员身上任务多,担子重。

三是拓宽了工作思路,提升了业务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处在惩治腐败,严肃党的纪律第一线,在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承担着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其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本次培训班上,省、市、县纪委的领导和专家授课深入浅出、生动精彩,让我耳目一新,受益匪浅。专家们在授课过程中,既深入讲解理论知识,又剖析典型案例,结合当前实际,全面系统地讲解了信访与举报、执纪审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和谈话笔录制作等具体业务知识,具有很好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特别是对《监察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让我对如何准确发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在执纪审查过程中的职能作用,确保依纪依法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

参加此次培训,对于提升我的专业理论素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更好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等方面都具有非常好的指导和启示作用。使我对业务知识有了一个较为全面准确的把握,提高了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守纪律讲规矩的心得体会

我们党对严明纪律的要求是一以贯之的。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纪检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担负着维护党规党纪的神圣职责。正人必先正己,执纪者必先守纪。与一般党员干部相比,纪检干部“党味”要更浓,要求要更严,守纪律讲规矩理应做得更好。

守纪律讲规矩,必须增强党性观念。是不是守纪律讲规矩,反映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强不强,对党忠诚度高不高。纪检干部要带头加强党性锤炼和思想修养,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要求,强化“三个自信”,坚定政治信念,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忠诚,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歪风邪气。知规才能守正。纪检干部要通过学习,熟悉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做纪律和规矩的“明白人”,懂得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得按制度和规矩办,不能随心所欲、百无禁忌,更不能明知故犯、肆无忌惮。只有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在思想上提高对守纪律讲规矩的认识,在行动上自觉自愿地用高标准约束自己,反对各种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才能确保自己的所思所言、所作所为符合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先进纯洁。

守纪律讲规矩,必须克服特权心理。一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往往是因为手中有了权力,便滋生了特权心理。有的想当特殊党员,在党内唯我独尊,不把党规党纪放在眼里;有的谋求特殊利益,违规用权,违法办事。纪检干部是党规党纪的守护者,掌握着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但脑子里不能有特权思想,更不能在工作和生活中表现出特权作风。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越是备受信任,越要自觉接受监督。纪检干部绝不能成为法外之人、特殊公民,切不可因为职务的晋升、权力的扩大,便放松自我要求、自我约束,进而胆大妄为、带头违纪、知法犯法。纪检干部要时刻牢记党规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党规党纪没有例外,要求别人做的必须自己首先做到,监督别人的同时要自觉接受监督,任何时候都不能凌驾于党规党纪之上。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自觉把“权力关进笼子”,始终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改进监督方式,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惩治腐败。

守纪律讲规矩,必须坚持底线思维。木桶的容量,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底线是最低条件和价值基准。党规党纪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是党员干部从政做人的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九功不抵一过。”一个纪检干部不管有多大功劳和苦劳,如果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出现了违规违纪的问题,所有的成绩和名誉都会毁于一旦。只有把底线思维筑牢,从心底里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才能使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起到防火墙、防波堤的作用。一些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往往是从细微之处开始的,在“温水煮青蛙”中一步步忘记了红线,丢掉了防线,突破了底线。纪检干部要始终保持对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慎微慎独、自重自省,严防死守、持之以恒,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时刻想到举头三尺有神明、逾规越矩不可为。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守纪律讲规矩的心得体会

10月10日下午,县纪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参加了“守纪律、讲规矩”知识讲座,聘请鸡西市委研策研究室副主任常风作专题辅导。通过学习,结合以往掌握的知识,受益匪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个人的体会和认识。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讲规矩是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言之谆谆、语重心长。再一次令全党感受到规矩的沉甸甸分量。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社会矛盾、利益纠葛凸显,改革的复杂性、深刻性、艰巨性前所未有,谨守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做到“五个必须”,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对党的忠诚度的重要考量。

“守纪律”是基本准则。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只有严明纪律,我们党才能团结一致,战胜各种困难,推进事业的发展。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做拥护党、忠诚党的表率。要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做讲大局促团结的表率。要严守党的群众纪律,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践行群众路线的表率。要严守党风廉政纪律,做廉洁勤政的表率,始终做到警钟长鸣。要严守生活纪律,做作风正派的表率,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纪律。

“讲规矩”是基本要求。“五个必须”是我们心中不可逾越的底线。强调“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又指出“定了规矩就要照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定办事。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党的章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是刚性约束,党员干部要守住这些规矩,筑牢“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防线。

“学以致用”是根本体现。加强纪律建设,做一名合格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加强学习,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实现自我完善,要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坚持自学为主,贯穿整个学习过程的始终,当前重点学习《党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论述摘要》、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其次,要坚持理想信念,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第三,遵守党的纪律,增强纪律意识,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党章》依法行政,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提高个人品德,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表率,加强个人修养,培养高尚情操。第四,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大工作和重大决策必须识民情、接地气,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做到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第五,立足本岗,开拓创新。要适应新常态,纪律审查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改进工作方法,卓有成效的开展。

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有幸参加派驻纪检组和机关党委举办的为期两天的纪检委员培训,收获颇多。经过此次培训,我的政治意识更牢固了,业务知识更充实了,不仅学到了许多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知识,同时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维,了解到如何落实监督制约工作,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如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学习内容顺应上级要求和精神。培训结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整改精神,围绕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探索纪检委员如何履行监督责任,时效性、针对性很强。整个培训组织有序、纪律严明,对各支部纪检委员学习掌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精神,迅速进入角色、更好地开展业务工作很大的帮助。

二是对纪检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新当选为纪检委员后,并不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对纪检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定位不清晰,除了上报纪检组的信息外,相应的工作职责对我来说是一片空白。通过前两次培训,越来越清楚的知道纪检委员的责任和义务,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要学习的内容很多,以后还有更多提升的空间,要更好的把这次培训的效果体现在具体工作之中。

三是明白了如何将纪检委员的工作更好的与三农三牧结合在一起。这次培训去了骑士乳业、恩格贝沙产业科技示范园、獭兔养殖基地和农村合作社等达拉特旗独具特色的农牧业龙头企业。通过参观认识到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企业带动农牧民致富增收的良性发展模式,惠农惠牧政策在基层开花结果,广大的农牧民在党的领导下,过上了幸福的日子。通过参观知道了纪检委员在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如何找准风险点,理清责任清单,在支部各项工作中更好的发挥作用。

最后感谢派驻纪检组和机关党委举办这次纪检委员专题培训,今后我将更多地思考本职工作所能改进的方方面面,注意细节,保证质量,不断充实提高自己,无愧于纪检委员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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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敢负责、敢担当,敢于严格执纪,勇于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担当者,真正担负起维护执行《条例》的重要职责,坚定不移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硬,正气不足,不愿得罪人,对歪风邪气,不敢认真监督检查,对一些案件不敢大胆查处;有的还不善于用纪律方式分析处置问题、审查核实和定性量纪;有的定位不清、监督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抹不开情面;有的不善于发现违纪问题,也不善于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上述现象,虽然是个别的,但长此以往,将会损害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更会挫伤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纪律的维护者,要时刻牢牢抓住《条例》这个根本,严格执行《条例》,运用好《条例》指导实践,切实提高运用党纪条规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一名纪检人,虽然有着同样的初心和使命,但我以为不同行业、部门、岗位上的共产党员在践行初心和使命的过程中,除了应当具有《党章》和党员干部条件要求具备的一般标准外,特别是作为一名市纪委监委机关的纪检人,身处政治机关,实为政治工作干部,应锤炼更加高尚政治品质和道德情怀。我的体会,工作和生活中起码应当做到“八个一”。

一、一心一意。作为一名纪检人,身处这样一个伟大的时代,要保证“四个伟大”(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顺利推进,实现民族复兴伟大中国梦,一个根本的措施就是必须从严治党管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纪检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政治工作者负有不可推卸的时代责任。因此,我们既要自觉肩负时代重任和党中央、习总书记重托,深感责任重大,又要充满骄傲和自豪!自觉叫响“干纪检监察工作重要,当纪检监察干部光荣”的口号。无论怎么危险和辛苦,遇到什么困难和阻力,都要保持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不畏险、不畏难、不退缩。同时,还要受得了委屈、背得了“黑锅”,经得起批评、不怨天尤人。要树立忧患意识,淡泊明志、爱岗敬业;要强化大局意识,甘于清贫、乐于奉献;要增强责任意识,恪尽职守、克己奉公,做党和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面伟大旗帜的忠实捍卫者、追随者、护旗者。像老英雄张富清同志那样永远听党话、跟党走。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忠诚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一身正气。纪检人身处“打虎、拍蝇、猎狐”第一线,要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为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做贡献,就必须一身正气、嫉恶如仇、冲锋陷阵。只有正己才能正人,以正才能压邪。要公平处事、公正办案、公道为人、不徇私情;要坚持“二十四字”查办案件方针,做到小事认真、大事较真,敢提质疑、不怕反复;要严守办案纪律、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要强化法纪观念,严格按章办事,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严守保密纪律,绝不跑风漏气、打听案情、干预案件,不替人说情摸案,也不接受说情,特别是在派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这个岗位,在助力开展“三大战役”,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发挥关键作用。

三、一尘不染。人都有七情六欲,纪检人客观上也有,主观上不能有,要做到“无欲则刚”。凡事要从小事着眼想方法,从小处着眼想后果,既要想个人的后果,更要想给纪检监察事业带来什么后果,时时刻刻,事事处处,对党忠诚老实、对人忠厚朴实、对事业和工作求真务实,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要克服名利思想,坚决抵住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见利不动心、见财眼不花、见吃嘴不馋、见色心不乱、见名手不伸。经得住考验、顶得住诱惑、扛得住歪理、管得住小节,自觉严格按照“十五不准”和“十一不得”约束自己,为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当标杆、树模范、做表率,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切实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四、一视同仁。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时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所以禁而不绝、治而无效,根本原因就是不能很好的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结果。我们要像陈云同志讲的那样,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还要不媚上、不傲下!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这样,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时更要这样。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对事不对人,不搞选择性执纪和办案。对涉案对象,不论职务高低、地域远近,不论同学同事、老乡战友,不论熟悉与否,绝不厚此薄彼,绝不亲亲疏疏,真正“一碗水端平”。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徇私情,对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放任放水。对轻微违纪情形,绝不夸大其词,正确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教育、提醒、转化。

五、一往无前。作为一名纪检人,要有为党的事业无所畏惧的精神,要有敢把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拉下马的胆魄,要有敢同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斗争的浩然正气,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力拒情面、不惧权势、敢于碰硬。要敢于揭露矛盾、大胆暴露问题,不看上级脸色、不看违纪违法者的背景、不看说情者的要求;不怕穿“鞋子”,不怕扣“帽子”,不怕挨“棍子”,不怕丢“位子”。要如实向组织反映工作实情、调查实情,不报喜藏忧,不弄虚作假,不大事化小。对任何凌驾于党纪法规之上的特权人物和违纪违法行为,勇于做坚决的斗争,哪怕粉身碎骨!

六、一丝不苟。纪检监察工作事关一个地方、系统、企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和存亡,来不得半点马虎和粗疏。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求实精神,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不主观武断,不偏听偏信,不漏掉每一个细节,不放过每一个疑点,把所经办的案件都办成“铁案”,把监督的事项都做成精品,精准追责、精准量责、精准问责,确保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无愧于党的事业和人民的重托。

七、一马当先。共产党人要始终坚持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纪检监察干部,更应率先垂范,在方方面面、时时处处做模范、当表率。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遇到急难险重任务要一马当先,遇到牺牲奉献要一马当先,遇到对敌斗争要一马当先。始终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姿态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留隐患,不留后患!

八、一日三省。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总结之仗。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对待每天的日常工作,特别是重大工作事项,要有所思考和谋划,有哪些具体工作内容、重点事项、完成标准,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推进中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障碍、困难、问题,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检讨存在的不足和教训,以利再战。同时作为党员干部,要反思自己能否以平常心态对待名利得失,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时刻警醒自己,要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不做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

纪检人的情怀不仅限于上述“八个一”,我的一点思考,与大家共勉,请大家对我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