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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生命读书心得大全(17篇)

时间:2024-04-16 15:34:03 作者:梦幻泡

在读书心得中,我们可以记录下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疑惑和困惑,以便更好地解决和探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心得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参考。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

一粒小小的香瓜子不怕困难,用自己的嫩芽冲破坚硬无比的外壳,不受周围环境的干扰,它知道自己生长在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但它并不难过,而是勇敢地面对。我很敬佩它那种不屈的精神。

再查查本文作者杏林子的资料,我感慨万千:杏林子12岁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大部分关节遭到损坏,手不能抬、肩不能举、头不能转、脚不能行。这一切使她的生活行动都很困难,但凭着她坚强的毅力和数十年来的自修,杏林子被评为第八届“台湾十大杰出女青年”之一呢!现已有小说、散文、剧本等四十多本了。这让我们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是啊,生命是自己的,我们可以让它有价值,也可以让它黯淡无光。所以,我们要对自己负责。生命是短暂的,可是我们只要做每一件事都想清楚在做。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他白白流失,让自己活的更加光彩有力,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吧!让明天的阳光更加灿烂。

我们应好好珍惜生命,在有限的生命中创造出无限的辉煌。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

自从我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后,我的心灵受到了一次震撼。本文作者杏子从12岁起就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好腿不能行,肩不能举,手不能抬,头不能转。然而,残而不废的她仍然凭她坚强的毅力,成为了台湾着名的大作家,也成为了我们的榜样。

文中那只有着强烈求生欲望的飞蛾今我震惊,因此也使我明白了,无论人还是生物,都有着强烈的求生欲望,都极其珍惜和重视自己的生命。

还有那些在没有阳光和泥土的砖缝中长出来的一截小瓜苗,它有着不屈向上,茁壮成长的精神,使我明白,有些人或生物都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即使只有可以活几天,它们也不会放弃享受生活的权力。

你看!生活中的每个生物都很顽强。如:那一次,我做完作业,望着窗外,看见楼房上有一片绿绿的东西,我凝神一看,原来是一丛小草生长在那砖缝中。这一丛为起眼的小草,竟然有如此强的生命力,就因为它有这股力量,才可以使它以后活得这么顽强。

其实一个人的生命属于自己,我们必须对自己负责,好好地使用生命,让自己的人生活得更精彩。

在生活中,我也有这样的经历。如那次我要去考舞蹈8级,为了能考上,我每天坚持练习下叉、下腰等基本功一个小时,虽然很苦,但我为自己的坚强而感到高兴。

就像文中杏子说的:“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阻的价值。”让我们去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让我们的人生活得更加光彩有力。珍惜生命的价值,活出精彩的人生!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使我明白了许许多多。本来,我不懂得怎样才是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是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明白了生命就是力量。

读了“那小小的种子里,包含着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啊!”这一句,仿佛我也感受到那种强大的生命力,种子不怕困难,用自己的嫩芽冲破了坚硬无比的外壳,不受周围环境的一切干扰,它虽然知道自己生长在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但是它并不难过,而是勇敢地面对,虽然只活了仅仅几天,但是我很敬佩它那种不屈向上的精神。“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从这句话让我联想到那些残疾的人,他们都认为自己已经不能再健康,而自己了断,一死了之。我想对他们说“你们应该爱惜生命,生命只有一次。残疾了,没关系,也应该想想自己可能会站起来的,要像杏林子那样坚强!”

学了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能放弃生命,我应该珍惜生命,我必须对自己负责!

最新范文最近,我们学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主要从飞蛾求生,砖缝中长出的香瓜苗,聆听自己的心跳这三件小事来告诉我们生命虽然短暂,但是我们......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

前几天,我读了一篇文章《生命生命》,当时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想:生命到底是什么呢?于是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开始仔细读了起来。

读了课文,让我感受到了,不管是什么生物,它们都有生命:那只飞蛾,为了仅仅九天的生存时间,在杏林子的手中挣扎,那样强烈的生命力令杏林子感动,忍不住放了它;那粒香瓜苗,自阿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和水的钻缝中不屈向上,让杏林子对它刮目相看。

可是,最令我感动佩服的还是那个杏林子,她全身关节都不能动弹,随时面临病魔的折磨都坚持用两个手指夹着笔写下了四十多本著作。她是那么的坚强,想想我,遇到一点点挫折就受不了。

记得那一次,老师布置了许多的作业,我回到家,十分不耐烦地做着,妈妈叫我去把地扫一下,我大声地说:“没看到我作业很多呀?你自己去不行呀?”妈妈走过来耐心的说:“去扫地不仅可以帮妈妈做事,还可以锻炼一下身体,光扫客厅,也耽误不了你多少时间。”我只好拿着扫把像画大字一样,东一下西一下的扫起来,突然不小心摔倒了,便哇哇的大哭起来,任凭妈妈怎么安慰,怎么鼓励我始终赖在地上不起来,妈妈很生气地说:“亏你还有手有脚,还不如人家杏林子,你长大了会有什么用?”此时,杏林子的身影浮现在我的眼前,我只觉一阵脸红,迅速的爬起来。

生命生命的读书心得

最近,在语文课上我们学了一篇课文,题目是《生命 生命》,他让我对生命有了进一步地了解。

文章中被“我”捏得动弹不得的飞蛾,没有放弃逃生的机会,拼命地挣扎着,极力鼓动双翅,不放过一点希望。

文章中一粒不小心被掉入砖缝的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没有水份的砖缝中冲破了坚硬的外壳,不屈向上,茁壮成长。虽然它仅仅只活了几天,但他有强大的生命力。

“我”用医院的听诊器听自己一声一声沉重而有规律的心跳,明白了要好好地使用它,必须对自己负责。要珍爱生命、绝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我要让有限的生命绽放无限的价值,一定要珍惜生命,迎接美好的明天。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小学

《生命生命》是女作家杏林子写的一篇文章,主要讲了她从生活中经历的三件事,让她下定决心要热爱生命,不让它白白流失的事。

我在生活中有一件事,让我知道了要热爱生命。有一次,我从院子里捉到一只小蚂蚁,把它放到瓶子里,没有宁上瓶盖,我以为一只小蚂蚁,无法爬出瓶子。但是,结果令我震惊:小蚂蚁一步一步地爬向瓶口,爬上去又掉下来,经过不断的努力,它竟然爬上来了。我没有在把它放到瓶子里,因为,它告诉了我要热爱﹑珍惜生命,他之所以想逃生自由,是因为它不想在这个瓶子里白白流失自己的生命!

杏林子写过一句话: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这一句话刻在了我的心里,我也要好好学习,获得更多的知识,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杏林子用它那颗敏锐的心感受到,生命是飞蛾强烈的求生欲望,是砖缝里瓜苗不屈向上茁壮成长的顽强,是心脏生命的`跳动。

读了杏林子的这篇文章,我的心也开始变得细腻起来,我也开始关注生命:那盆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钢钱草死了,叶子倒在盆里,一捏变成了粉末。我把花盆连同铜钱草的残躯扔到了院子里。

一场大雨不期而至,几天过去了,铜钱草的花盆里竟然长出了几个小小的嫩芽。土红色的叶柄,嫩绿色的小小叶片,娇弱而又生动。叶子死去了,跟还默默的活着,一有机会,它使会爆发出惊人的生命力。我不得不对铜钱草刮目相看。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听,生命拔节的声音又响起了。他是那么清脆悠扬,却又婉约惆怅。而我,就在这一声声脆响中成长。

幼时——欢乐之音。

在那个“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的季节,我们一起来到山间。清晨的露珠伏在绿叶上。阳光洒向大地,露珠也变得有几分晶莹,一阵阵微风拂过,露水从叶间悄悄滑落,滴在你我的额头——凉悠悠的。你蹦着,跳着,用手抚摸路边的小草。“哥,送你根仙草。”你从路边摘下一缕绿草,但还没等我将这根仙草接下,爸爸就先发话了:“臭丫头,弄根破草来糊弄你哥。”我顿时反映过来,你的脸变得绯红。“有本事就追到我。”你将小草向我扔来,然后转身边跑边说到:“你来追我啊,你来追我啊!”“你给我站住!”我快步向你追去,欢乐,嬉戏之声充满了整个森林。

这便是幼时,什么也不懂,无忧无虑。

少时——离别之音。

时光老人的发丝渐渐变白,你渐渐长大,不像以前那么贪玩了,课间也就静静地坐在教室里,颇有了几分淑女的气质。

“不行,为了你的发展,你必须走!”刚到家,便听到了姑姑对你的呵斥。“我不走!我要留下来。”你的双眸中充满了晶莹的液体,就如当年那山间的露珠,摇摇欲坠。

晚上,你来到我的房间中。“莹儿,你真的要走么?”我有些难受。你没有做声,默默地点来点头。“到了那边要学会照顾自己,你才小学毕业,英语的口语水平还需要提高。”我小声说到。“哥,妈妈非逼我去美国,我不想走,我舍不得你。”你再也控制不住,哭出声来。“好了,不就是去美国吗?那不是你一直都向往的地方吗?”我轻轻地将你搂入怀中,小声说到。你的哭泣渐渐地消失了。

那年,你走了,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但又好像什么也没明白……。

此时——思恋之音。

秋来了,风中带着阵阵寒意,中秋的月儿依然是那么圆,窗外无事的东风勾起我阵阵回忆。“梧桐深院锁清秋。”我脱口而出。尽管天空中下着小雨,但天空中却无几抹乌云。“莹儿,你可安好?”我问到。月儿悄悄躲进了那仅有的几抹乌云中。我默默地坐着。不知道是秋雨碎了我的梦,还是我融入了凄苦的秋。

此时,我明白了,现在能做的,不只有回忆,还要有努力,只有努力才能重逢……。

到那时,我们便可以又一起倾听那生命拔节的欢乐之音。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这篇课文是关于生命的,通过飞蛾求生;花苗从砖缝中生长;倾听自己的心跳;从这三个小故事让我们懂得了;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巴金所说的一句关于生命的名言;我的一生始终保持着这样一个信念,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

虽然许多动植物是渺小的。但是,生命是宝贵的.,他们对生命也是珍惜的,从不浪费。

自然界上的生命不可计数,但生命对于个体是唯一的。我们不能浪费生命,应该多做一些有利于社会的事情。生命时短暂的,也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去创造无限的价值,使生命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前几天,我读了课文《生命生命》。看完之后,我思绪万千。生命生命主要通过写飞蛾求生、砖缝中顽强生长的小瓜苗和静听心跳这三件事,写出了生命的宝贵。当我读到“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用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这句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人生是短暂的。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不懈的努力去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使生命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珍惜生命的例子:史蒂芬霍金是当代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之一,他也是一位坐着轮椅、挑战命运的战士。有一次,霍金坐轮椅回柏林公寓,过马路时被小汽车撞倒,左臂骨折,头也被划破了,缝了13针。大约两天后,他有回到了办公室工作。虽然霍金身体的残疾日益严重,但他力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完成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1985年,霍金做了一次穿气管手术,从此完全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极其艰难地写出了《时间简史》。探索着宇宙的起源。

雷锋叔叔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句话告诉我们:虽然生命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用有限的生命做许多有意义的事,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在语文课上,我们和苏老师一起学习了一篇语言生动的课文——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讲述了三件事,飞娥绝境求生,瓜苗砖缝生长,作者倾听自己的心跳。这篇课文通过这三件事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

通过学习这篇课文,我明白了要珍惜生命,不让让它白白流失。这篇课文使我想起我以前的所作所为:以前,有时我练琴时不好好练习,妈妈向我指出缺点时我还大发脾气,有时我写作业磨磨蹭蹭……学过这篇课文,我决定要改自己的缺点,决不能白白地浪费自己的生命,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

我又想起了这篇文章的作者杏林子。她12岁时得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百分之九十的关节都被病魔侵蚀,但是她从未放度,顽强地与病魔作抗争,靠着信心和毅力,成为台湾知名的作家。我一定要向她学习,让自己的生命更加绚丽多彩。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

是那飞蛾求生的欲望告诉我,是那瓜苗不屈向上破砖缝的精神告诉我,还是那代表生命的心跳在告诉我?是的!它们都在用行动无声地告诉我:它们有热爱生命!

即使那只飞蛾早已明白,自我是逃不出人类掌心的,可它仍不放弃,极力挣扎,鼓动双翅,没有放弃生的期望!即使那截瓜苗生活在没有阳光、泥土的砖缝中,仍不怕困难,在那么恶劣的生活环境下努力成长;即使那代表生命的心跳声在历史长河中是如此短暂,可我们依然能够它来为人民服务!

再看看文章作者杏林子的事迹,我更是感慨万端:杏林子12岁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大部分关节遭到损坏,手不能抬、肩不能举、头不能转、脚不能行。这一切使她的生活行动都困难重重,但她凭着坚强的毅力和数十年来的自修,现已出版了小说、散文、剧本等四十多本了,杏林子还被评为第八届“台湾十大杰出女青年”之一。最震撼人心的是杏林子做出了要把全部稿费捐献给“殘障福利基金会”的决定。

是啊,生命是自我的,我们能够珍爱它,也能够糟蹋它;我们能够让它光彩有力,也能够让它黯淡无光。决定权就在自我手中。学了这篇文章,我决定的我要对自我负责,好好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辉煌!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因为异国情味,不是因为大量的性描写,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理解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命是多么沉重啊,即使只有16岁,我也满心疲惫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形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人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muss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人,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可以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终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最终托马斯与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结局如何,他们始终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对这两人的爱情保卫战中始终扮演着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于残忍得揭露他们的虚伪,世上男女以爱之名掩饰其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因为他同太多然做爱;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因为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人使女人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做爱;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人。

男人与女人的共同幻灭,在于当下社会的毫无归属,如想归属必须媚俗。有人自觉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觉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厌恶后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处,后者则是单纯得迷恋前者,比如说萨比娜与弗兰茨。

而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自我如何存在。

弗兰茨起初不允许自己伤害妻子,但他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个女人)是错误的,于是他抛弃了妻子。而萨比娜无法忍受不背叛,于是她叛离了弗兰茨。托马斯无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于是他一直追随她。而特蕾莎无法忍受什么?她是弱者,也许她无法忍受底层、低下,而实际上“出人头地”后的她却无限渴望落回底层,而且她惊恐的发现整个布拉格都在变得丑陋。

自由就是这种不稳定的状态。这四个人物都在追求自由,所以自身都处在晃荡的危险中,这种危险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现给读者。

作为读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类、看到了爱情里的互相背叛,看到强权入侵、大一统、口号、集权、商业化、嘈杂、秘密监视、无知、懦弱,道德沦丧是非颠倒荒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无能为力可怜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当下这个社会真实存在,生活毫无意义,荒谬可笑。人类并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个甚至说是达不到的状态。

但实际上,我又觉得我们将自身的失望、怨怼转移到了别人身上。人们放弃拯救自己,而将希望寄托到别人身上。

渴望通过做爱,性高潮这一绝对快感,与别人建立联系,彼此合二为一,找到归属。但托马斯却是这一渴望的对立面。

现代与性有关的小说非常多,我觉得就是作家也在反应这一事实——即即使陷入深爱,彼此身体纠缠,依旧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马克思曾说过“重要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解决问题。”作家借这些特写鲜明的人物向我们展示呈现。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应当如何选择该过怎样的生活。

“一次不算数”可生活确确实实只有一次。当下的世界短暂幻灭,毫无意义,可你有不能否认此刻自己强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虚无导致人们脱离大地轻如鸿毛。

最后的结局是特蕾莎与托马斯一起死去,我相信这是种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宁曾产下两只羊角面包和抑制蜜蜂”而觉得羊角面包是托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许是他们终于平静长久的爱情。

16岁初读时震撼。20岁再读,竟有些宽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轻,而我们依旧活到下一秒。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

生命,是昙花花期的短暂,是绽放时别样的美;生命,是火柴划过的一瞬间,是心灵深处的温暖;生命,是蚕的一生,也是“日丽蚕丝细转长”。

我们学习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作者通过三个事例——飞蛾求生,告诉我们:凡是生物,都有强烈的求生欲望,都极其珍惜自己的生命;小瓜苗顽强生长,告诉我们:虽然时间短,但只要存活一刻,幼苗就不会放弃生活的权利;静听心跳,告诉我们:一个人的生命只属于自己,我们必须对自己负责,好好地使用生命,让人生更有意义。

生命虽然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近日,四川省凉州木里县发生森林大火,31名扑火英雄壮烈牺牲。其中,27名消防员平均年龄才23岁,最小的只有18岁。这些年龄虽小却英勇无畏的消防员令我敬佩。能想象,在那浓烟滚滚,有着一团又一团火球的森林中,他们不顾一切地扑打火点……突然,风向变了,突如其来的爆燃夺去了他们宝贵的生命。那时,浓烟配合火势一起往上蹭,仿佛要吞没整片森林。熊熊大火吞噬了扑火队员的生命,让那一张张稚嫩的脸庞变成了永恒。消失的是他们的生命,不灭的是他们的精神。正处于青春年华的他们,英勇无畏、无私奉献,为祖国、为人民献出了一切,我要向他们学习。

寂寥的夜空,烟花绽放。一刹那的绚丽多姿却好似繁星点点,照亮整个世界。人的一生,岁月飞逝。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效祖国,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作贡献。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

我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生命是什么?从我学习生命生命这篇课文后,我的心突然感动了,我开始有所思考,生命是脆弱的,小飞蛾告诉我,掉进砖缝的香瓜告诉我,身患重病的杏林子告诉我,要珍惜自己的生命!

小飞蛾生命受到威胁时,它挣扎着,极力鼓动双翅,说明它对生命的渴望,没有放弃一丝一毫的希望。香瓜子掉在墙角的砖缝里,坚持地向上生长,尽管它只活了几天。杏林子在病痛折磨中创作,坚决不向命运低头。他们都以对生命的真爱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它使我想起了有位叫张海迪的阿姨,她是位高位截瘫的病人,医生都认为,她很难活过27岁,在死神的威胁下,她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分分秒秒,用勤奋的学习和工作去延长生命。当她看到群众缺医少药的痛苦时,便萌生了学习医术解除群众的病痛,为了熟悉针灸穴位,她在自己身上画上红红蓝蓝的点,在身上练针体会,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终于掌握了一定的医术,为群众治病达一万多次,作为身体残疾的人,意志是多么坚强。

再看看身体健康的我,妈妈给我规定每天吃过中午饭读20分钟的课外书,可我总是磨磨蹭蹭,一会说饿了想吃东西,一会儿说再玩一小会儿,不一会儿就到了该上学的时间,就这样把时间给浪费了。有位名人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组成生命的材料,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

看来,不论我们的身体是健康的还是残疾的,都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绝不能让它白白流失,要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学生读书心得

而有些大学生他们看起来横华才溢,可是他们受不住一点打击,就选择跳楼、吸毒,连小小的飞蛾都懂得珍惜生命而我们做人类的也比不上一只小小的飞蛾而感到后悔。

生命是短暂的,可是我们只要做每一件事都想清楚在做。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然他白白流失,让自己活的更加光彩有力,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吧!让明天的阳光更加灿烂。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昆德拉小说中最为读者熟悉,为作家赢得声誉最多的一部小说,80年代在中国出版至今,一直被翻译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直到前几年才有了现在的这个书名,虽然只是一个语序的变化,却使得书名和主题更为贴近。然而即使是改动后的译名,仍然弱化了原名的玄意。昆德拉在一次访谈中说:“许多朋友劝我放弃《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theunbearablelightnessofbeing》)这个书名,难道我就不能至少删去“存在”(being)一词吗?译者在碰到这个词时,都倾向于用更朴实些的表达予以替换:‘生存’(existence),‘生活’(life),‘状况’(condition)等等。“存在并非一个具体物,因此,昆德拉认为,哈姆雷特说的”tobeornottobe”绝非“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而是一个形而上的追问。所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所要探讨的实质上是“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

托马斯正是这一问题的代询人。他是一个离异多年的外科医生,拥有众多的情人,生活风流而快活。然而特里莎的闯入打破了他的自由,托马斯一直在爱恋特里莎和追求自由之间徘徊选择。特雷莎之于他,既非情人,也非妻子,而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深覆的篮子里,顺水漂到他的床第之岸的婴儿。离婚以后的托马斯是愉快自在的,婚姻对他来说是一种责任的束缚,阻碍了他体会生命的快感,在无数的”性友谊“中,他获得了美好的生命之轻。特雷莎无疑是这种生活的终结者,她紧紧握住托马斯的手使他感到了久违的生命的责任并体会到了其中的美好,可是他又不愿意放弃多年来的“自由”。对于托马斯来说,独居还是与特雷莎结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问题,而是关涉到他对存在的可能性的理解。一向轻松的他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选择了“非如此不可”。

七年之后特雷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又置于自由之身,使其身上的重负突然间释放,甚至感到悲伤过后的美好,托马斯嗅到了温馨的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彻底击倒,他已经学会了感受别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他回到了布拉格,追回了特雷莎,也追回了存在的重量。

如果说托马斯不断地在轻与重之间游走抉择,特雷莎也尝试着去接受托马斯的存在哲学。当她无法忍受托马斯有一次在肉体上的背叛,她开始了向轻的试探,和一个工程师发生了关系,可是这次行为只给她带来了更深的痛苦,更重的负担,认真是特雷莎的行为方式,认真让她陷入痛苦的绝境,虽然她努力从行为到精神上向自己的爱人托马斯靠近,然而她最终还是失败了,她永远背负沉重的负担,而这沉重恰恰也是对托马斯的一种吸引。

灵与肉的冲突。

肉体与灵魂,使人类得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之中。

托马斯与特里莎彼此相爱,可是看待灵与肉的态度却不一样:托马斯认为,爱情与性是互不相干的,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却会引起同眠共枕的欲望。在他看来,使爱从属于性,是造物主最稀奇古怪的主意。灵与肉在托马斯身上自觉的分离着,他一边深爱着特丽莎,一边又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特雷莎则要求灵与肉绝对的统一。特雷莎有一个外表美丽而内心粗俗的母亲,她一直在向特雷莎灌输一个观念,特雷莎你与其他人没有区别,你和其他人的身体都是一样的,你没有什么好隐藏的。特雷莎的母亲在光天化日之下裸露着在房间里行走,这令特雷莎感到羞愧和恼怒。特雷莎的一生,就是在于这种观念抗争,她认为人与人是不一样的,灵魂决定了这种个性,否定了肉体的差异,也就否定了灵魂的差异。她带着这种抗争,来到了托马斯身边,寻求救赎,她向他表明她是独一无二的,可是托马斯却把它混入了其他的女人,对她们的身体施以同样的爱抚,把她又扔回了原来的世界。特雷莎的“嫉妒”成为她沉重的痛苦,直到死才得以摆脱,而这种痛苦正源于特雷莎对灵与肉绝对的要求。

灵与肉的冲突显示了人类对把握自我的无能为力,作为人存在的一个基本范畴,它突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悖论,即人不愿再灵肉分离中生活,却只能以灵肉的妥协与调和谋得现实的安适。昆德拉借此对现代社会所导致的人行分裂和异化进行了批判。

政治与媚俗。

“媚俗”(kithcs)是昆德拉作品中的响词,在一次与作家埃尔格雷勃里的谈话中,昆德拉将“kithcs”阐释为“已讲过一千次的美”,“意味着故作多情的集体谎言”,在昆德拉的笔下,媚俗已并非对每一类任何某个特定情景的描绘,也并非仅仅限于艺术,它已成了政治,社会,文化的一个基本特征,成了人类共同生存状态的一个指称。

西方批评家普遍认为,媚俗之于昆德拉,已经不单单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是一个审美范畴。昆德拉认为媚俗起源于“无条件认可生存”的美学理想。媚俗的人,指定人类生存中一个基本不能接受的范围,并排斥来自这个范围内的一切比如大粪(shit),这个每天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生理现象,却被很多人有意地回避,人们避免谈论它以及和它有关的一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六章《伟大的进军》就是一篇讨伐媚俗的檄文,它的理论首先是从“粪便”开始的,昆德拉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雅可夫在二战期间被德国人俘虏,和一群英国军官关在一起,共用一个厕所。英国人不满他将厕所搞得又臭又乱,诉诸于集中营的德国军官。然而,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雅可夫备感羞辱,以扑向电网的自戕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抗议。在昆德拉看来,人对粪便的厌恶正是一种基本的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情景,它无处不在,不同的媚俗有着不同的内在含义和批判向度,若果说美学媚俗意指英和伤感类作品的低级艺术情趣,那么政治媚俗则只对既定秩序和既定思想的盲从,文化媚俗则指对多数的,流动的,大众的价值观念的认同,人类学媚俗则指人类在无条件的认同生命存在的前提下表现出的乐观盲从和拒绝思考的态度。“媚俗是存在于忘却间的中途停歇站”,因为媚俗,生命在本真与非本真之间徘徊不定,人的自由存在成了值得怀疑的东西,事物失去最初的一面,流向难以把握的虚空。

政治,是昆德拉小说中人物的基本生存背景。政治媚俗,则又是昆德拉批判的一个重点,他自己亲身经历的政治迫害使他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昆德拉说:“政治并不产生媚俗,但它需要媚俗。任何动乱都以媚俗,以迷惑他人的愿望为基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美国参议院对孩子的微笑与布拉格广场检阅台上当权者面对游行者的挥手都是媚俗。“媚俗是所有政客的美学理想,也是所有政客党派和政治活动的美学理想。”

托马斯和其情人萨宾娜都是媚俗的自觉抵制者。托马斯,一个用外科手术的思维来对待人生的一生,他的生存目的就是要反抗从众。对于托马斯来说,真正的困难不是抵制那个“非如此不可”,托马斯逃离了第一次婚姻,逃离处于专制统治下的祖国,都说明了这一点,真正难的是抵抗本身,在媚俗的集权统治王国里,左右的答案都是预先给定的,对任何问题都有效。心灵的专政即是最高统治,所以昆德拉又说,媚俗的死敌是“爱提问题的人”,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的布景,让我们看到藏在背后的东西。同时,媚俗也极有可能成为一个陷阱,对媚俗的抵抗也可能成为媚俗的一部分。对于托马斯来说,当在呼吁当局释放政治犯的生命上千字也称为“非如此不可”的事情的时候,抵抗本身也成了一种媚俗;对于萨宾娜来说,当她的绘画被宣传为不好作品时,她便深深感到了西方世界对她处于深重集权灾难中的祖国的怜悯,然而这种怜悯也是一种媚俗,一场西方建立在“博爱”基础上的政治秀。于是,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萨宾娜愤然离场。

而一直爱慕者萨宾娜的法国教授弗兰茨,则是昆德拉所要批判的媚俗的集中代表。弗兰茨是一个乐观的梦想家,20岁时就确立了哲学教授生涯,但它并不满足于学者的窒息生活,他“渴望与人们交往,肩并肩地步行,渴望与他们一起呼叫”,他充满激情,喜欢旅行,也爱同众人一起上街游行。“我们都需要有人望着我们”,他毫不犹豫地参加了声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弗兰茨活在他人的目光里,她急于向情人,向公众,向内心中的另一个自我显示生存的意义,期待获得外界的赞许。他的价值认同,不是建立在对价值本身的追求上,而是为他人而活,最后当他在曼谷街头一场无谓而偶然的斗殴中死去时,他的死不但没有产生悲剧意义,反而具有了某种讽刺的意味,是一个媚俗者的终结。在弗兰茨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的有限性,人的自我失落与价值的扭曲,而这一切,正是人的媚俗可能性的一种反映。

和许多小说家不同,昆德拉的小说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托马斯,特里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昆德拉只提出问题,不回答问题,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我们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