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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专业14篇)

时间:2023-11-10 07:18:25 作者:BW笔侠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专业14篇)

通过活动总结,我们可以从中提取出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为未来的活动积累经验。在以下范文中,大家可以看到一些成功的活动总结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些许灵感。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几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对我们的成长有极大帮助,希望全社会都来学习它、遵守它。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提升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凝聚社会共识、严厉惩治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街道妇联迅速动员安排部署,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活动中,各村、社区妇联线上线下同时开展,利用社区家长学校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还动员本辖区内的单位、商场积极配合利用门口电子滚动屏播放宣传标语。线上利用社区居民工作微信群、qq群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理念和方法,线下通过进学校、进家庭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宣传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强制报告制度,让社会各界参与进来,形成社会合力,共同保护祖国的未来。

通过此次宣传,我街道将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倡导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月”活动个人总结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要求,在市精神文明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20____年,致和镇全面落实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取得一定成绩。我们的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狠抓落实。

1、我镇始终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在全镇工作的重要位置。注重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保障了计划的落实。

2、进一步健全领导管理体系,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组织书记为副组长,宣传、文化中心、学校、派出所、司法所、党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各村、各部门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镇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3、利用每周五下午例行学习时间,开展每年不少于12次的教育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德育工作水平,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4、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镇政府议事日程,对工作任务逐项量化,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对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5、固定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费预算。

二、中小学德育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

三所中、小学校充分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的重要作用,根据实际,在课内外积极开展各类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在实践中深化德育工作的学习的教学研究并改善了硬件设施,提高了教学水平。

三、社会文化环境得到净化。

我镇平时坚持网吧和学校周边文化环境巡查制度,重点加强了对五里小区、九江小区、双龙社区、太平社区、万家社区5个有场镇的社区的监管力度,采取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抓实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了学校校内及周边安全。

四、少儿文化生产和文化服务得到改善。

为提高对未成年人的文化服务水平,我镇36个村(社区)有建有文化室,配备了书柜、图书和桌椅。

五、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得到关注和关爱。

致和是农业大镇,教育好农村未成年人任重而道远,我镇充分发挥共青团委和妇联的组织作用,以每所学校对学生家长每年不低于两次培训,大型家庭教育讲座2年不低于一次的培训机制,提高农村家长教育素质。督促班主任落实家访工作要求。对留守儿童、问题儿童、特殊儿童采取一对一的联系,并在校建立档案,随时跟踪了解情况,及时采取帮扶、慰问、资助等措施,今年我镇都在儿童节、中秋节和09年春节等重大节日里慰问了特殊儿童和困难儿童家庭,9月前办理了500人左右的中、小、大学生读书减免补助申请和审核,我们还在百祥寸草心家园暑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全年对未成年人的帮扶经费每年不少于3万元。

六、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逐步完善。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在学校、村(社区)、家长的多方努力下,我们建立了相关制度、落实了相关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同时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之得到逐步完善和创新。

“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贯彻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针,“四五”普法工作正是贯彻依法治国思想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落实省、市提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精神,确保我局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和近期红河污水治理重点工程的实施,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坚持常抓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下发后,局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把法制建设列入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局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及专门档案室,普法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根据普法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四五”普法的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布置了普法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各股室也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学习计划,做到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学习。同时局里购置了大量普法书籍和辅导材料,基本做到人手一册,并专门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准备了教材,进行培训和考核。局里还每年两次对全局各股室,二级机构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比,对干部学法情况进行考试,对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不得评先进,大大地调动了各单位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法、普法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局“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我局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宪法、行政法规和环保专业法律法规,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本单位的学法活动。局党组安排了专题学法活动,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聘请专家进行法制讲座。针对《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局里组织了专门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参考人员全部通过了考试,同时还进行了“领导干部学法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在环境保护法宣传方面,我们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每年在环境保护日期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和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平时设有宣传园地,定期更换内容,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同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征费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向广大排污户和群众宣传讲解环保法规,做到普法宣传与征费、执法工作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1、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事务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示;对取得排污许可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检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许可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2、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不以任何理由截留使用,行政经费和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3、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定期讲评制度,实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制度,对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的管理,对举报案件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规费征收的档案卷宗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我局现有环保监察员31人,专职执法人员17人,全部通过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取得了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了环保行业良好的执法形象。

4、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解决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全局无一例违法违纪越级上访人员,保障了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和全面进步。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深入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5月6日上午,靖远县在人民广场举行“强制报告、护航成长”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宣传月启动仪式。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刘中朝指出,长期以来,靖远县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县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真正把未成年人保护好、关心好、爱护好,使其成长为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不断提升广大未成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创建平安靖远贡献力量。

仪式宣读了《靖远县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倡议书》,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相关负责人就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作了表态发言;活动通过展板展示、服务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校园欺凌、心理健康等知识,引导未成人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据悉,本次宣传月将以未成年人保护“六位一体”工作为核心内容,通过推动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各方面协同配合、联合发力,共同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实屏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

5月16日,示范区教育系统在浦江社区组织召开全区防溺亡工作推进会暨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区教体文旅局相关负责人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议邀请了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素煜和淇滨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杰,就妇女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讨论,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加强相关保障措施的建议。会上,各校长针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建立健全未成年人预防和科学处置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制度情况进行汇报,分享了成功经验和做法。

会议传达了《示范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并对未成年人防溺亡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回顾了近年来部分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情况,分析了造成事故的原因,讨论了如何开展各项防溺水教育活动。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教师和家长的风险意识,教育学生不要在河边玩耍和游泳,避免发生溺水事故。二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安全。三是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四是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公众对预防溺水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青山镇认真执行县《关于做好202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宣传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根据我镇实际组织开展了系列未成年保护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策宣传活动。

良法在于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纳了近年来国家发布的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新规定的理论与制度探索,有效的回应了社会关切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迫切希望。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我镇民政及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而有效的措施,首先,第一时间将电子版全文下发至各学校并要求学校相关负责人将全文印发并开展学习活动。其次,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准解读,各学校校长以及镇内其他法务工作者积极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最后,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法氛围,各学校利用led显示屏、校园学习墙、公告栏等使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标语随处可见,并增添了法律亮点知识让普法更生动。

二、组织专题学习培训。

以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贯彻为契机,着力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落实在法律层面,我镇民政办牵头在单位例会中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各学校、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学校关心、关爱学生的能力与水平,促进学生茁壮成长,6月1日,青山镇实验学校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全校高年级学生及部分教职工代表60余名参加讲座。此次讲座紧紧围绕着修订《未成军人保护法》的重大意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九章具体内容及重点亮点展开了讲解,同时以问答的形式加强和现场学生的互动,讲座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讲课形式生动活泼,得到了教职工代表及同学们的一致认可与好评,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二)青山镇实验学校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一家校共育”活动。为了让家长更加重视未成人保护,切实关注孩子的成长,担负起教育、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为能使本次活动取得实效,为家庭教育提供科学实用的方法,学校精心筹备、认真组织,邀请了青山派出所负责人及学生家长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青山派出所蒋所长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发,分析了手机管理、学生欺凌、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例,讲解了家长怎样进行教育管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真正落实到家长、学校、社会三个层面,让多方合力共筑未成年人保护伞。

三、

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一)时值夏季高温、雨水多发季节,为防止学生溺水情况的发生,学校积极开展了“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严防溺水主题班会”。各学校利用周一班会课以多种形式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严防溺水主题班会,将法律知识融入典型案例中以案释法将法律生动呈现给学生,并教给学生日常防溺水知识,让学生树立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在危机关头学会自救。

(二)恰逢六一国际儿童节,由县妇联牵头,为我镇81名困境儿童一对一送去了助学包,并联合其他部门、志愿服务队等对镇内留守儿童进行了关爱帮扶。

少年中国强,未来少年可期,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任重而道远,依法为盾,全社会携手共进,愿每一个孩子在阳光下自由奔跑。青山镇将倾力而为,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质量,5月11日上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委派法官、检察官、警官及律师代表走进箭盘山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召开“携手护航,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主题会议,能动发挥各单位的优势和专业能力,全方面探讨保护辖区未成年人统筹联动共建共治工作。

会上,与会代表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较为突出的性侵、毒品及辖区校园欺凌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就压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安排。各方达成共识,并表示,下一步将携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工作,为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与其他帮扶,更好地帮助孩子远离性侵害、毒品、校园暴力及其他暴力违法犯罪的威胁。

鱼峰法院一向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年来多次通过让孩子“进法院”,让法官“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让孩子学法懂法守法,也让社会大众意识到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性,从而理解、支持、参与该项工作。下一步,鱼峰法院将继续结合“三官一律”工作,守好司法保护防线,积极走进社区、走进校园,不断丰富法律宣传形式,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基础,强化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公、检、法、律、社区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为孩子撑起一道司法保护屏障。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全面落实省、市提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精神,确保我局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和近期红河污水治理重点工程的实施,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坚持常抓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下发后,局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把法制建设列入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局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及专门档案室,普法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根据普法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四五”普法的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布置了普法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各股室也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学习计划,做到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学习。同时局里购置了大量普法书籍和辅导材料,基本做到人手一册,并专门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准备了教材,进行培训和考核。局里还每年两次对全局各股室,二级机构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比,对干部学法情况进行考试,对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不得评先进,大大地调动了各单位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法、普法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局“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我局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宪法、行政法规和环保专业法律法规,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本单位的学法活动。局党组安排了专题学法活动,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聘请专家进行法制讲座。针对《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局里组织了专门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参考人员全部通过了考试,同时还进行了“领导干部学法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在环境保护法宣传方面,我们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每年在环境保护日期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和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平时设有宣传园地,定期更换内容,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同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征费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向广大排污户和群众宣传讲解环保法规,做到普法宣传与征费、执法工作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1、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事务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示;对取得排污许可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检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许可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2、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不以任何理由截留使用,行政经费和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3、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定期讲评制度,实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制度,对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的管理,对举报案件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规费征收的档案卷宗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我局现有环保监察员31人,专职执法人员17人,全部通过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取得了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了环保行业良好的执法形象。

4、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解决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全局无一例违法违纪越级上访人员,保障了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和全面进步。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由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其次,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做好区教体局关于202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工作精神,六安市佛子岭路小学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强保护意识,筑牢安全屏障,着力提升未成年人的。思想意识和道德情操。

开展“三爱”班队会主题教育。六安市佛子岭路小学少先队相继组织开展了“月月学雷锋青春不打烊”、“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溺水”、“拒绝烟草珍爱生命”等安全教育活动,筑牢守护生命健康的安全防线。各中队召开形式多样的班队会活动,动员广大队员向雷锋同志学习,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队员明白校园欺凌的表现,敢于向暴力说不;让他们熟悉预防溺水的自救自护要点,懂得躲避溺水危害,正确开展落水施救;向队员宣讲烟草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引导他们自觉远离烟草,珍爱生命。学校还积极组织队员们参与校内外的劳动实践活动,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开展“校园净化美化”活动。2022年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六安市佛子岭路小学组织开展了“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各中队提前召开班队会,利用黑板报进行宣传展示,简介“世界环境日”相关知识,引导学生了解“世界环境日”,让他们明白地球环境面临的危机,增强共建美好地球的必要性和紧迫感。他们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全校性的大扫除和环境清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捡起一处垃圾,打扫一方土地,为保护环境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好事,做环境保护的小主人。

开展“最美校园红领巾”活动。6月,学校少工委组织召开了“最美校园红领巾”评选活动,通过“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的开展以及其他活动的开展情况,学校涌现出一批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的少先队员们。此次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了队员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能引导他们求真向善,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少先队员。

举办特色关爱未成年人活动。佛子岭路小学一直十分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快乐成长,多方创新,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各项关爱未成年人的活动。假期时间,学校领导对困难家庭进行了“大走访”,为他们送温暖、送关爱。学校二年级一位同学不幸患上疾病,张琼校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了解核实情况,本着自愿原则,全校师生纷纷慷慨解囊,用心捐助。同时也呼吁广大爱心人士参与进来,献出爱心,帮助孩子早日战胜病魔,重返校园。5月底,学校在团区委的号召下去到罗集乡储渡小学与他们共同庆祝“六一”儿童节并开展关怀慰问和“城乡手拉手安全齐步走”平安自护教育活动。学校张厚勇老师给孩子们带去了一堂“防校园欺凌”平安自护课。

六安市佛子岭路小学将继续创新工作形式,整合现有资源,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助力少年儿童的能力提升,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让他们在阳光下茁壮成长,平安快乐。

小学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安排部署,以构建平安和谐船山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优势,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全力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工作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主要情况总结于下: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更好地落实目标责任,我们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初步形成了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职能股室组织协调,各基层司法所自觉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职能,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帮助青少年依法维权:

1、对于触犯了刑法的未成年人,经法院指定和当事人亲属委托计余件,区法律援助中心受案后,认真代理,据理辩护,尽力维护了失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认真办好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维权案件。

一年来,全区受理涉及婚姻、继承纠纷中子女抚养的民事案件件。我局在培训和研究业务讨论案件时高度关注,并提醒律师、法律工作者从人文关怀、保护弱势群体出发,依法维护好离婚,继承等纠纷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不给社会丢“包袱”,从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局以少管中心十五中为青少年教育基地,以涉案少年干预机制为依托,做好“问题少年”的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等工作;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组织联系会议,研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特殊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力度,不断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确保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措施进一步落实。

虽然我局在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委、区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迫切希望相比,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将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我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

在盘龙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出实招,办实事,推动了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蓬勃开展。总结如下:

1、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20xx年中央10号文件下发后,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学校德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文化环境、舆论环境、法制环境、“代理家长”活动七个工作组,确保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市广电局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方针、政策,对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和批评,并在《和龙新闻》设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栏;还针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缺乏必要的教材。

2、充分发挥职能,切实抓好实事。

根据盘龙镇的工作部署,出实招、办实事,制定出台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事,通过扎实有效地工作,业已取得显着成效。

一是针对无依无靠学生数量增加以及一些“留守孩子”不断增多的实际。

二是针对部分贫困学生急需救助的实际,由居委会书记王玉坤带头发起了“代理家长”活动。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探索了“单包”和“双包”两类代理机制。对家庭贫困的品学兼优生实行“一包”代理制。调动社会力量,发挥民营企业家、个体工商业主等热心扶困助学人士的积极性,从经济上进行支助,保证他能够顺利成才,同时,助学人士也能够在这些品学兼优生的进步、成才过程中,得到爱心回报;对家庭贫困的落后生实行“双包”代理制,既包经济支助,又包思想教育。

三是开展好思想教育,抓实宣传教育周活动。已将每年一月的第二周和七月的第三周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周,目前各街道、居委会纷纷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