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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改革创新心得体会(实用5篇)

时间:2023-09-05 12:05:50 作者:紫薇儿 2023年企业改革创新心得体会(实用5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改革创新心得体会篇一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殡葬改革目标任务,以问题为导向,以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殡葬治理体系为抓手,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时间任务,在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提高火化率、公墓集中安葬率、节地生态安葬率等方面有新突破,推进全县殡葬管理法治化、殡葬服务标准化,实现殡葬需求与保护资源环境协调统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一)深入推进殡葬改革,逐步提高火化率。按照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综合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分类分区推进火化,提升火化率。2020年9月30日零时起,全县辖区内财政供养人员(含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武装部队和中央、省州驻巍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财政供养人员的包含对象下同)以及特困供养人员死亡后开始100%火化,100%进公墓集中安葬,积极地、分步骤、分区分类推进火化区内居民死亡后火化工作。到2021年9月1日零时起,火化区内死亡人员火化率达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

(二)加强统筹谋划,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项目争取,积极整合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分批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覆盖城乡的殡葬基础服务设施,建立比较完善的殡葬管理服务体系。到2020年末,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塔),实现非火化区死亡人员在遗体公墓内规范安葬,建成规模适当、功能齐全的殡葬基础设施。

(三)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建立完善殡葬管理配套政策措施、县乡镇综合执法、挂村包组责任制、村(社区)殡葬信息员等制度,有效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殡葬管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清理整治“三沿六区、两地两山”范围内乱埋乱葬、超标准建设坟墓等行为,实现无新的乱埋乱葬、无新的豪华大墓、无违规建造公墓、无违规出售墓穴墓地的目标。积极推行殡葬社会化服务,提升殡葬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殡葬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优质化。

(一)遗体火化对象。巍山县行政区域内的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省、州属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军队干部职工、火化区内城乡居民死亡后遗体全部实行火化(捐献供科研、教学使用的遗体除外)。

国家规定的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含夫妻一方属该少数民族的)允许土葬,按少数民族葬式葬法土葬后,需要办理遗属补助事宜的,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统一由县民政局依法出具“允许土葬证明”。自愿要求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二)火化区范围。巍山县第一批划定火化区5个,包括4镇1乡40个村(社区),具体是:南诏镇火化区:日升、北街、东外、群力社区,系马庄、鸡碧、开南、南山、文笔、河西、和平、自由、新村村委会。全镇共涉及4个社区,9个行政村。

庙街镇火化区:润泽、添泽、新华、古城、六合、盟石、北桥、慧明、碧清、云鹤、营盘、新云村委会。全镇共涉及12个行政村。

大仓镇火化区:团结、甸中、永福、幸福、小河、同兴、大仓。全镇共涉及7个行政村。

永建镇火化区:永瑞、永平、永和、西山、永乐(新村除外)、永利(飞立坪除外)、小围埂村委会。全镇共涉及7个行政村。

巍宝山乡火化区:建设村委会。全乡共涉及1个行政村。逐步推进殡葬改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上级要求逐步将火化区覆盖到巍山县所有辖区。

(三)公墓集中安葬。火化对象火化后骨灰必须进公墓集中安葬。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骨灰必须集中安葬于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原籍在县外的,回原籍安葬必须在当地公墓安葬;火化区范围内已故居民(包括原户籍在本地的已故居民)骨灰集中安葬于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引导鼓励非火化区内死亡人员进行火化,并在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中安葬;对因县城规划用地、城乡建设、重点项目推进等原因需搬迁的坟墓,原则上进入公墓内安葬。夫妻一方在2020年9月30日(火化正式开始)前已去世安葬,按备案要求提前向各乡镇报告,并报县民政局备案的,另一方去世后遗体必须进行火化,骨灰可不进入公墓集中安葬,可与已去世方分别按照火化区或非火化区安葬方式及标准要求进行安葬。

(四)安葬要求。骨灰安葬单双人墓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碑高不超过80厘米,宽不超过60厘米,按骨灰进入公墓先后顺序安葬,不得挑选墓位、不得跳穴安葬。夫妻一方进入骨灰公墓安葬后,另一方去世火化后可与先安葬一方同穴安葬,也可申请相邻墓位预留另一方使用;在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安葬的按公墓管理规范及管理要求入墓安葬;积极引导群众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堂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形式安置骨灰;非火化区和国家规定的10个少数民族遗体要相对集中安葬,遗体安葬严格执行单人墓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超过6平方米,碑高不超过80厘米,碑宽不超过60厘米,不得建石围栏和其他装饰物。禁止骨灰二次装棺安葬或修建衣冠冢。

(一)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把遗体接运、遗体72小时内冷藏暂存、火化、骨灰免费寄存1年等纳入基本殡葬服务清单,依照国家规定加强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并为城乡困难群众以减免费用或补贴方式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确保持续稳定地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补助费用包含在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政策中,补助费用支付方式由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制定。

(二)明确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等政策。一是除财政供养人员外,死亡后实行火化并进入县、乡镇公墓安葬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二是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丧葬抚恤费补助人员(不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外,使用国家规定的可降解容器或不用容器装放骨灰,且深埋不留坟头或采取撒葬、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节地生态方式安葬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三是鼓励自愿火化。支持和鼓励非火化区城乡居民及国家明确规定可以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自愿实行火化,同等享受火化补助政策(财政供养人员除外)。四是困难救助对象。死亡时属巍山县户籍的特困分散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的,享受其他补助外再给予一次性困难救助1000元。五是全免费对象。_门认定的无名遗体、尚未登记我县户口的婴儿或县社会福利中心抚养的儿童以及在我县救助管理机构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员死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全免。

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和自愿火化补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安排,采取先收后补的方式兑现。困难救助对象所涉费用分别由县民政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符合政策范围内的资金按规定支付;全免费对象所涉费用由县民政局支付,凭资金拨付申请和火化遗体名册按标准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县殡仪馆。

(三)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县民政局要加快推进殡仪馆建设,完善殡仪馆内停车场、路灯、休息亭、绿化等附属工程。加快推进经营性公墓建设,完善管理服务,确保基本殡葬服务供给,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殡葬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按时限要求完成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规划、选址、报批、建设,完善附属设施,实现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覆盖到乡镇,确保群众的安葬需求。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

(四)开展殡葬环境专项整治。各乡镇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9月1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建成的“活人墓”,“三沿六区”(公路、铁路、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坝区)内的大墓、“豪华墓”等(含原已登记过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活人墓”必须全面拆除,并确保不再产生新的“活人墓”。二是对“三沿六区、两地两山”可视范围内已安葬的坟墓,采取植树遮蔽一批、搬迁一批、改造一批等方式进行治理,能搬迁至公墓集中安葬的,按照现行迁坟方案给予补助。不能搬迁的,缩小硬化面积,覆土植树绿化遮蔽。三是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对火化区内生产经营棺木和坟头石加工销售的经营者进行清理整治。四是对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办丧扰民、沿街游丧、抛撒纸钱、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行为进行教育整治,引导群众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办理丧事。

(五)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挂村包组制度。把殡葬改革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采取县处级领导挂包乡镇、单位部门挂包村(社区)制度,在脱贫攻坚中挂包乡镇的县处级领导同时挂包相应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挂包村(社区)的单位部门组建工作小分队,指导配合村(社区)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做好政策宣传、思想动员、工作推进、信息收集等工作。各乡镇领导辖区内各行政村进行全面包保。二是建立殡葬信息员制度。由乡镇在每个村民小组选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小组的死亡人员信息报告和政策宣传工作。本小组发生人员死亡后信息员及时向村委会主任报告,督促死亡家属做好按政策火化和规范安葬等工作。对督促非火化区家属按遗体规范安葬要求安葬的以及对在丧葬全过程中协助丧属将遗体送至殡仪馆,并督促丧属将骨灰按规定要求安葬的,按规范安葬一具遗体200元标准对信息员进行奖励。三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县级成立由民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卫生健康、住建、文化旅游、人社、应急、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殡葬联合执法队伍,每个部门固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根据需要参与联合执法,乡镇参照成立联合执法队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生产、加工、销售殡葬用品、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违法土葬等行为。在推行殡葬改革过程中,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的殡葬联合执法制度,对殡葬服务市场、殡葬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维护健康有序、规范优质的殡葬服务市场。

(六)强化政策宣传。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干部职工会、群众会议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以及专项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努力营造“殡葬改革势在必行,殡葬改革利国利民”的良好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要积极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并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的殡葬改革宣传。县民政局要制作政策宣传手册发放到乡镇。乡镇及挂包单位要通过召开群众会、户代表会、动员会、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把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实现户户知晓,人人兼知。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殡葬改革宣传专栏,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宣传殡葬法律法规政策及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3月1日-2020年9月29日)。重点做好方案制定、《殡葬管理办法》、殡葬改革相关公告发布、殡葬政策宣传、完善殡葬基础设施、殡葬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各乡镇要在2020年5月31日前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村(社区)负责人、殡葬信息员,确保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扎实推进。同时把握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建设、殡葬环境专项整治、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入户等工作。县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做好殡葬改革相关工作。

(二)火化实施阶段(2020年9月30日起)。2020年9月30日零时起,全县辖区内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开始100%火化,积极推进火化区内城乡居民死亡后火化;2021年9月1日起,火化区内死亡人员火化率达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火化区内国家规定的10个少数民族死亡人员鼓励实行火化。一是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家属凭火化证、墓穴证(骨灰寄存证)、骨灰安葬或其他不需火化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二是强化殡葬信息系统录入,建立遗体火化后骨灰全程跟踪管理制度,确保每具骨灰去向清楚,符合安葬政策。三是特殊需要遗体外运的,须凭相关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方可放行。四是各乡镇信息员在辖区内人员死亡后及时报告村委会负责人,火化区范围内同时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医院在人员死亡后1小时内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除特殊情况外火化区遗体必须在72小时内火化。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9月1日以后)。对遗体火化和集中公墓安葬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加快村、组公益性骨灰公墓和骨灰寄存设施建设,完善乡镇、村、组公益性骨灰公墓管理办法和统筹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制定第二批火化区划定方案,逐步实现全县区域内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

(一)高度重视。殡葬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殡葬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提高认识、创新方法、狠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把殡葬改革列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成立殡葬改革领导机构及办公室,建立殡葬改革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遗体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实行属地管理和部门负责的原则,财政供养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亡故人员由生前主管单位协同丧属负责落实。特困集中供养的亡故人员,由民政部门协同供养机构负责落实。其他农村、城镇居民的亡故人员,由亡故人员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村(社区)协同丧属落实。人员亡故后,亲属应及时向村(社区)和主管单位报告。

(三)依法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_《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依法推进实施殡葬改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遗体火化,需延期遗体火化的,应经民政或公安、司法等机关批准。逾期不处理遗体的,由亡故人员户籍所在地或死亡地的乡镇人民政府送达责令限期火化通知书,拒不执行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力量依法强制火化,火化费用由丧属承担。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四)严肃奖惩。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目标未实现、造成乱埋乱葬现象的,对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追责问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本部门人员死亡后遗体逃避火化和乱埋乱葬构成事实的,除责令单位追回遗体依法强制火化进公墓集中安葬外,对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相关规定执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动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在丧葬活动中唆使、纵容、包庇、策划抵制遗体火化和进公墓集中安葬的,为违反殡葬管理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人说情、打击报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的,聚众闹事、阻碍殡葬执法工作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殡葬改革工作成效突出、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

企业改革创新心得体会篇二

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致全区居民一封信》等宣传材料3000多份,宣传图册400余份,不少居民表示将摒弃传统殡葬陋俗,以更加文明、绿色的方式祭奠故人,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共同为建设“和谐北辰、魅力天津”贡献力量。

为确保群众平安祭扫、文明祭扫,清明前夕,区政府召开了清明节安全协调会议,会上对清明祭扫秩序维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政府转发了《民政局清明节期间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民政局全体机关干部分成三个组,在祭扫高峰日,每天早上6:30准时到天津市第一殡仪馆、天津憩园和天福陵园上岗执勤,积极配合各陵园做好群众祭奠的安全工作,特别是对天福陵园的消防安全设施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协助做好焚烧祭奠区域的划定,针对焚烧箱少等问题,督办天福陵园加班加点制作了500个焚烧箱,以防止祭扫群众乱烧纸钱现象。针对祭扫群众密度高,陵园、殡仪馆祭扫空间紧张等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外围摊点的清理工作。

此外,在保障清明安全祭扫工作中,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公安、交管部门出动警力千余人次,保障了祭扫重点地段车辆、人流的安全、有序。^v^门出动人员24人次,救护车6辆次,消防部门出动人员40人次,消防车6辆次,为清明安全祭扫工作提供了安全保障。据统计,今年来我区祭扫的群众达40余万人次,祭扫期间,无一例安全事故,实现了清明平安祭扫。

专项治理期间,会同各有关镇街对辖区内制造销售冥币、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的加工店地址、数量,无证照销售丧葬用品的鲜花店、土产店进行调查摸底,对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会同公安、工商,综合执法、文明办、区新闻中心等单位,对全区殡葬用品市场进行集中清理检查,对销售冥币、冥纸等封建迷信用品现象,进行了严厉查处,对非法销售的纸元宝、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予以没收,对经营业主进行了训诫。没收并集中销毁了纸元宝、冥纸冥币280公斤、封建迷信用品130余件,从源头防止封建迷信用品泛滥。

在治理周期间,会同有关镇街,采取蹲点和巡查的方式,重点对铁东路、西北半环、京津公路等主干道抛撒纸钱行为进行了治理。在天津市第一殡仪馆、天津憩园、天福陵园等地周边主干道巡查时发现,有个别送葬车队沿路抛洒纸钱现象。我们采取拍照、录像跟踪、到第一殡仪馆门口蹲守等方式,集中治理了12起送葬抛撒纸钱行为,通过宣传《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对当事人进行了训诫、教育。

关于“阴历七月十五和阴历十月一”期间,集中劝阻马路乱烧纸钱工作,目前我局正在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指导各有关镇街总结去年经验,科学设立焚烧点,确定责任单位,分片劝阻治理,对人员岗位设定,焚烧点位安排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修改,并根据去年实际情况上报焚烧桶需求情况。

我局积极配合有关镇街治理了9起在丧事活动中搞吹打念经、绮罗伞盖等封建迷信行为进行了治理,对丧主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参与搞封建迷信活动人员进行警示和训诫,查抄吹打用具等封建迷信用品10余件。

通过周密安排,细致筹划,在清明节当日,在永安公墓举办了一场“绿色”集体安葬仪式,免费将双联李家房子村64具逝者的骨灰以环保草坪葬、水葬的形式永久安葬在“绿色墓区”内,整个过程庄严肃穆。此次活动,得到了村民的认可,积极推进了该村平坟还田、公益性骨灰堂规范化建设工作,为推进李房子村旧村改造工程扫清了障碍。

企业改革创新心得体会篇三

2020年,我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委改革办的精心指导下,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 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实践、锐意攻坚克难,强化改革落地,在人防总体规划、人防组织指挥建设、人防工程建设、人防法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为我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强富美高”新xx目标作出贡献。

(一)领导重视,提高思想认识。2020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 周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了局党组会,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建良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仁宝、朱俊、胡建军、胡建人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深化改革的筹划、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等工作,着力做好、做细、做实我局重点项目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年度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二)积极筹划,突出重点亮点。年初,我局就把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作为年度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专门制定了《2020年度重点创新工作项目责任分解表》,重点突出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编制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建设市人民医院战时医院、制定并落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并落实市级自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考核办法、开展市人防基本指挥所智能化建设、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10个重点创新项目建设,并专门指定分管领导负责,由相关处室具体负责实施,确保年内改革创新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三)主动作为,改革成效明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115号)要求,完成城市供水系统防护、数据容灾备份中心建设等试点任务,在市人防基本指挥所建成了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视频管理系统,完成与市“雪亮工程”视频对接,《城市供水系统防护分析》论文在《中国人民防空杂志》发表,试点任务得到了国家人防办和省人防办的充分肯定。根据市委改革办要求,结合人防“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加强防空地下室建设和自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定出台了《xx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xx市自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考核办法》《xx市自建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审查实施细则》《xx市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人防工程设施和人防警报设施建设,年初就启动了《人防设施专项规划》,目前人防警报设施规划已初步完成。

(四)加强指导,提升服务能力。对各级人防主管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着重抓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在完善日常监管的同时,利用人防工程信息系统、项目并联审批在线监管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要工程的风险防范工作,做到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自觉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依法规范办理,把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不见面”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建立岗位职责清晰、审批权限明确、工作标准具体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

2020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我们将继续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当标杆、作示范、做好领跑者,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强富美高”新xx提供重要保障。

一是加强统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始终是各级政府部门重中之中的工作,我们要加强对改革任务的责任分解,积极深化研究,努力探索创新,把改革任务确实落到实处,努力建设成为本行业的标杆示范领跑者,积极推动全市人防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二是突出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人防部门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继续抓好人防审批 “放管服” 改革、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人防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重点环节,增强改革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推动人防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狠抓落实。始终把改革责任落实放在突出位置,着力夯实主体责任,建立层层负责机制,把改革责任不断压紧压实,确保改革任务出成果。

企业改革创新心得体会篇四

在临近年底岁末、谋划明年思路之际,今天我和几位县领导,就自主创新、技改投入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上午,我们实地走访了8家企业,了解了技改工作经验;下午,又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企业经营者进行座谈。通过看现场、听介绍,拓展了思路,增强了信心,明确了方向。这些企业技改投入的共同点是,力度进一步加大,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上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许多新招、实招、高招。这充分说明,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企业在发展理念、技术思路上有了新升华,我县攻坚越坎、结构升级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效。

纵观我县技改投入,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力度大。预计今年能完成120-125亿元的工业投入,增长15左右,继续位居全省前列。这是克服宏观紧缩、要素紧张等困难而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难能可贵。二是结构好。与往年不同,今年我县纺织产业投入摆脱了原来扩张型做法,转向提升型技改,非纺投入高歌猛进,增长89,纺织与非纺的投入比重由去年的60:40调整为目前的40:60,为我县深入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创新浓。纺织业的技改注入了大量的创新要素,特别是在研发手段、节能降耗的技改卓有成效,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非纺业的投入起点较高,没有跟在别人后面,不干则已,一干则一鸣惊人,不少项目的技术档次和产业规模堪称一流。

一是我们的经济发展正处于成本上升、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去年以来,土地、原材料、劳动力等价格上涨,导致企业生产成本明显上升,企业效益下滑。靠简单的扩大产能,只能获得绝对利润。成本就像海绵里的水,通过节约资源、节能降耗总能有所收获,但是“节流”毕竟是有限度的,其边际效应也是递减的。因此,只有依靠技术创新,加快产业升级,促使产品附加值“水涨船高”,才能从根本上破解成本上升这一难题。

二是技术创新重在自主创新。尽管我县对技术创新一直抓得很紧,但总的看,多数企业过去抓技术创新,主要是追求买设备、靠仿制。实践证明,好技术是买不到的,设备在不断更新,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好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的关系,就会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恶性循环;靠仿制,更是形不成核心竞争力的,难以摆脱受制于人的命运。因此,xxx县的发展,不能再简单地靠产能扩张,必须依靠自主创新。这项工作,必须早认识、早动手、早突破,越早越主动。

历史和现实已反复证明,真正的核心竞争力是买不来的,只有大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拥有一大批专有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我们才能抢占未来竞争的制高点,才能牢牢把握经济发展的主动权。所以,今天的座谈会,我们不是简单确定明年技改投入的规模和“盘子”,而是深入研讨技改的“路子”,即如何依靠自主创新提升技改投入。根据大家的发言,结合本人的思考,我认为明年技改投入的总体思路是“一个主题,四个重点、五个支持”。

“一个主题”,就是创新技改。创新需要技改,没有投入,创新就失去物质依托;技改必须创新,技改不是简单扩产,仅仅依靠要素驱动的技改是找死、越搞越死。因此,我们要把创新技改喊响,更新技改的思路、理念和方法,大力推进“四量拨千金”的技改,在瓶颈、研发上重点突破,用少量的增量提升大量的存量,这具有倍数效应。

“四个重点”,面对经济结构加速转型的新趋势、新格局,我们要解放思想,拓宽视野,高人一着,快人一拍,重点推进四种类型的技改投入,努力走出自主创新赶超式发展路子。

一是注重更新提升的技改。对能耗大、质量差的设备要逐步淘汰,用成本低、档次高、质量好的设备去替代,实现升级换代。对纺织业的设备投入要加强把关,不能再搞低水平的平面扩张,要在产能不扩大的情况下,扩大销售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

二是注重调整结构的技改。纺织业是我县的拳头,不能放弃,也不能固守,要坚定干下去、奋力往上走,放弃低端,保持比较优势,留下品牌,留下最终产品,留下纺织机械,留下高档面料。非纺业要拓路子、强力度,引导企业寻找切入点,通过涉足技术相似、市场相近、掌握成熟的技术成果整合人才和资本三条途径,优化技改投入,促进非纺业的快速发展。

企业改革创新心得体会篇五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按期支付项目款xxxxx万元”问题。整改情况:该项目截止xx年5月已经支付xxxxx万元,项目无未支付欠款,按照审计整改建议,已在以后年度预算中向财政申请保障。与此同时,将进一步梳理我局建设项目欠款情况,列表明细欠款项目及金额,制定欠款清理计划,合理分配资金使用,在完成项目清欠的同时有序开展新增项目的建设。该审计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毕。

(二)应收未收铺面租金问题。整改情况:我局已按照审计报告问题与xx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补签租赁合同。并向刻章店、华x洗车场、xx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催收铺面租金,要求尽快补缴。目前,xx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缴入财政国库专户2017年6月-xx年12月铺面租金万元,刻章店已缴入财政国库专户铺面租金万元,xx洗车场2015年-xx年9月场地租金万元已汇缴入国库专户。同时,加强对出租铺面的管理,完善铺面出租租赁合同签订,做好出租铺面租金的收缴工作,落实专人管理、及时清缴。该审计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毕。

(三)用财政资金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水费万元问题。整改情况:我局已对欠水费住户、铺面进行催缴,要求住户尽快清理拖欠水费,目前已将代垫款项万元全部收回。为切实解决使用财政资金垫支水费问题,在物业未进驻前代收每户住户200元水费押金,加快引进物业管理,由物业代收代管,不再使用财政资金对生活区及铺面水费进行垫付,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该审计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毕。

(四)未及时清理归集实有资金账户问题。整改情况:截止xx年11月,我局已经对中行基建户及国债户办理了销户手续,账户已经撤销。建行基建户及业务户正在办理银行销户手续。该审计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毕。

(五)先采购后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问题。整改情况:为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特别是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与各部门业务工作对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完善并公开采购流程,各环节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自xx年起,按照市财政局的政府采购相关要求,采购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留痕,所有审批及采购手续按要求上传采购系统,由财政部门监督审查采购过程并定时通报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况,从根本杜绝政府采购工作不规范情况。该审计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毕。(六)部分涉案财物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我局由法制支队牵头建设了涉案物品管理系统及涉案物品管理中心,两个项目都于xx年11月投入使用,对涉案物品进行逐一登记入系统,全程录入和管理,涉案物品管理中心对办案人员移交的涉案财物进行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涉案财物管理。同时,利用旧办公场地修建完善涉案车辆统一保管停车场,对涉案车辆全面实行统一停放保管。该审计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毕。

(七)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万元问题。整改情况:会计人员已于xx年1月将上述购置的设备录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今后将细化工作要求,增加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该审计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毕。

(八)关于“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与决算数不符,且xx-xx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呈上涨趋势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要求进一步规范及细化预决算编制工作,避免人为差错造成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与决算数不符情况发生。二是以审促改,针对审计提出问题组织我局财务人学习提升,加强财务人员专业水平,要求细致工作,避免会计账务处理错误造成的统计误差发生。三是继续严格“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审批,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该审计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毕。

(九)往来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整改情况:目前已按审计整改对往来挂账清理,并对以前年度职工预借差旅费进行清理,并且将个人业务借款清理列入日常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借款情况梳理及催款,对无故逾期不还款的,将报由单位监督部门办理。该审计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毕。

(十)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问题。整改情况:今后要加强采购办、基建办的专业知识学习培训,逐条对照审核招标文件以及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有条件的可委托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专业公司共同审核,以在今后工作中按规定合理设定招标条件,严格按招标条件签订合同。该审计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毕。

(十一)项目超工期建设问题。整改情况:目前,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已于xx年12月竣工验收,拘留所于xx年1月竣工验收,看守所项目于xx年9月竣工验收。该审计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毕。

(一)加强学习,熟悉掌握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v^会计法》以及财政部、^v^和xx财政厅下发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把握政策,掌握标准,提高业务水平,保障资金的合法规范使用。

(二)明确责任,落实资产管理责任。按照审计建议,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分工,落实岗位任务与责任,严格要求,细化工作,加强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对接,完善清查登记,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三)持续推进,规范实有资金账户管理。加快我局建行基建户及业务户账户清理工作,尽快完成账户销户,并按照审计报告要求清理并规范我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取消过渡性账户使用,持续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