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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热门17篇)

时间:2024-01-14 03:59:04 作者:书香墨

规章制度在组织内部起到约束和规范员工行为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管理难度。以下是一些成功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范文分享,希望能够对大家在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中有所启示。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和分工合作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村(社区)干部与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完成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执行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按照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4、各村(社区)要随时处理并解决群众来访反映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矛盾;对消极怠慢,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按时参加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

1、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

2、如遇特殊情况,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应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村(社区)其他干部应向分管或挂点领导请假。未经请假,发现一次则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二次进行诫勉谈话,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3、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闭或设为振动。保持会场秩序,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

1、严格履行村(社区)干部每日值班制度。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处理好日常事务。

3、乡纪委采取不定期督查,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脱岗、离岗,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并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扣2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

村(社区)干部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履行值班职责。为加大维稳工作和规范农民建房巡查力度,各村(社区)周六、周日必须安排村(社区)干部在村(社区)值班。乡双休日带班领导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脱岗、离岗,发现一次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处理。

1、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有事外出必须向乡党委书记和乡长请假。村(社区)其他干部一天以内必须向村(社区)支部书记请假,二天以内必须向乡分管或挂点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扣工资200元、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处理。

2、村(社区)支部、村(社区)委会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提前征得乡党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后销假。如村(社区)两委班子集体外出活动时,未征得党委、政府同意擅自外出,则对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实行降职和停职处理;情节严重的进行撤职处理。

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讨论。

1、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新农村(社区)建设、民生、公益事业及农民建房审批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采取“四议五公开”工作制度。

2、需召开党员、干部、村(社区)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

在对各村(社区)进行综合考评过程中,把村(社区)干部上班考勤纳入考评内容。对村(社区)干部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诫勉谈话由乡纪委进行,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镇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三、村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

四、严格执行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

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违规办事,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有关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七、镇党委每年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调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据。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按有关规定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并和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予以批评警告;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责令辞职、免职或依法罢免。

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级干部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三条各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严禁铺强浪费。

第四条严格执行每月8日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和调查报告不少于6篇,逢双月28日上报镇党委办公室进行调阅。对不及时上报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向镇党委、政府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50元、请假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3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20元。

第六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社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八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勤政为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排解决。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构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1、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务必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职责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用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按照工作需要,所有乡村干部,全部实行“五包三定二挂钩”(定岗位、定任务、定职责;包片、包村、包社、包户、包项目(典型);与评优评先挂钩,与推荐、提拔、调动挂钩)工作职责制,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任务到人,职责到人,一包到底,明确管理层次,靠实工作职责。

3、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状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全年请假不超过20天,婚假期限为15天,产假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审批。请假一律凭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到分管副书记处备案,严禁捎假和电话请假。村支部书记外出超过一天,务必向书记、乡长请假。请假奖罚依照考核办法执行。

4、实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参照考核办法执行)。

5、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凡旷工者,扣发工资50元(临时工20元),月旷工累计3天以下者,除扣发工资外,写出书面检查;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下者,还要大会作检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年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报上级组织处理。

6、全体乡村干部要自觉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工作潜力。

7、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平时各自自行学习,全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2万字,撰写学习心得(论文)不少于2篇,并鼓励在省市出版物上发表论文或新闻报道,凡在市级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元,在省级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元;凡在市级出版物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奖励50元,在省级出版物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奖励100元。

8、集中学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次日上交乡政府。

9、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职责。

10、严禁干部利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

11、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打游戏等,违犯一次扣工资50元,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2、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打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不准在建房、拆迁、扶贫、救济、救灾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13、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时间为早8点至晚6点,夜班时间为晚6点至次日早8点。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电话接转,上通下达、确保通讯畅通,严禁脱岗和擅自离岗,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职责。

14、认真做好交接班,在休假、倒班和日常工作中,下一班人员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员不能离岗,交接时要对电话记录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脱节。

15、每一天早6点开门,晚11点前锁门,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在机关大院内停放,严禁值班人员将大门钥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经发现,扣工资10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负责,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职责。

16、机关后勤人员对机关院内外卫生划片包干,分区域打扫,每一天早上8:00前全部打扫结束,全天对楼道、院内垃圾随时清扫,确保机关清洁。如遇大雪天气,职工群众划片打扫;如后勤人员因公出差或请假,务必将本人负责区域托付专人打扫。

17、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的由具体职责人按原价赔偿,找不出具体职责人的,全体当班人员按原价进行群众赔偿。

18、全体乡、村干部务必树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自觉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9、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更不准酗酒滋事或在机关院内吵闹打骂;否则,一律停止工作,停发工资、严肃处理。

20、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拔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群众财物。

1、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信访接待负责人全权负责处理当时接待的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并负责做好交办事项的跟踪督查落实工作。

2、来信来访由综治信访办负责对口接待,牵头会办。对处理有难度或不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实行分管负责人、包片领导分工职责制,相关人员不得推诿扯皮,更不得玩忽职守。

3、对来信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综治信访办负责做好接待、登记,由当日值班负责人签署意见,落实好分类归口处理交办意见。

4、对来信来访者耐心细致地做好答复解释、疏导教育、劝解钝化工作。

5、分管负责人、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综治信访办务必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上访或越级上访。如因工作失职造成越访、集访、重复上访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职责。

1、司机务必遵守交通规则,勤钻业务,提高驾驶水平,保证行车安全。

2、司机务必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调度,按时出车,不论有无工作任务,务必做到随叫随到。未经调度安排,杜绝私自出车。

3、司机务必坚持每一天随时擦洗打扫车内卫生,检查维护车况,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正常状况下车辆维修、加油实行人员分离制度,除特殊状况外,司机不得擅自维修,加油;确需维修时,由指定专人负责维修、加油,并做好记录。按期由主管财经的人员结帐,记帐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如因工作需要,用公车或出租车务必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用车,用车结束后,当事人务必对用车期间发生的费用签字负责,并及时报销。

1、大师要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按时开饭,改变饭菜花样,努力提高职工满意率。

2、要持续食堂内及灶具整洁卫生,大师本人要讲究个人卫生,每季做一次身体检查。食堂管理员要定期对食堂进行灭菌,夏季勤防蚊蝇,避免和防止各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3、大师要紧跟工作节奏,把握每顿就餐人数,按实际上灶人数备餐,力求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避免多做或少做。按月结算伙食,由管理人员每月对大灶收支状况张榜公布,并对职工就餐状况进行统计,安排摊派。

4、正常状况下,来人接待一律在大灶就餐。管理人员要根据需要准备足量蔬菜和肉、蛋等,来人接待费用支出由会计、文书登记,政府统一补贴。

1、财务实行民主管理、严格审批、财务公开制度。财会人员每月向主要领导带给一次收支状况,每年向乡党委汇报一次收支状况。

2、机关一切费用开支务必坚持预先报告,按权限审批,签字记帐后列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支,办公用品购买由指定专人统一购买,严禁其他人随意购买,记账。做到管理一条线,记载一本帐,审批一支笔。

3、经费开支的批准限额是:1000元以上由党委会议批准,1000元以下由分管领导批准,会计应恪守职责,坚持原则。

4、机关所有固定资产务必登记造册,严防流失。个人宿舍和公共场所的财产,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挪用、互换、转让,更不能占为己有。职工调动后,未经办理财产移交手续的,不办理调出证件。单位固定资产谁丢失,谁赔偿。

5、未经主管领导同意,财会人员无权对外人借款,一经发现,按挪用处理。

6、要节约用水、用电,外出或下乡时,务必关掉电器电源,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用单位电话打私人电话和长途电话。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办事处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级干部与办事处党委、政府持续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办事处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职责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职责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4、村干部要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矛盾。出现越级上访,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凡属两委会研究决定的事,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却有不妥,务必经两委复议。

6、水、电、气的使用,应励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办公室电灯、电脑、电火盆、饮水机等电器设施,干部离开后应及时关掉所用电源;持续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办公场所坚持每一天打扫卫生,做到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用具有序,无杂物堆放,窗明几净。

按时参加办事处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状况,村支部书记、主任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村文书向分管领导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5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参会人员务必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掉或设为振动,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持续会场秩序,违者,发现一次扣50元。

严格执行除党员学习以外的其他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记录。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

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重大事项务必群众研究讨论,需召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务必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

认真落实村干部民主测评制度。每年年底召开一次由党员、村社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大会,侧重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村级班子评价结果列入年终综合考核,兑现奖惩。

为方便群众办事,各村应严格执行“双代服务”的相关要求,村三职干部为“双代服务”代办员,并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时间务必坚持有一人坐班,切实服务群众。

村干部要认真做好村值班工作,并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无故不值班者,发现一次处罚50元。

实行严格请销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务必请假,两天以内务必向村支部书记请假,2天以上务必向办事处党委请假;支部书记、村主任有事外出务必向办事处党委书记请假;村上群众外出活动,务必提前征得办事处党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向办事处党委、政府报告。如不履行,发现一次扣50元,并在全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

1、村级干部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持续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状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其他规定处理。

2、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事议两公开,不得假公济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3、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由书记先审核,主任后签报,严格按程序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随取随用、随收随存。

4、村要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要有记录,年底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审批程序,收费申报公示,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5、村要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来人外,禁止饮酒。

6、严禁村干部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发现一次扣100元。

对村干部在工作中职责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职责追究,由镇党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职责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一)学习资料,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十八大及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资料。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三)遵守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四)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

自学相结合,每月自学不少于4小时。集中学习时要有专人记录。

(一)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每周一要召开村务会,交流本周工作完成状况,研究部署下周主要工作,并每年底前把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状况报镇包片干部。

(二)严格值班纪律,每一天值班原则上为坐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点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半。

(三)值班村干部要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如实记载本村每一天工作运转状况。

(四)严肃工作纪律。村干部不得摸牌赌博,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五)村务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组织人事、大额经费开支、群众资产租赁、招标承包、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村两委会群众讨论决定。按规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六)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简单粗暴,更不得采取打骂等强制手段。

(七)语言礼貌,树立干部形象。工作日着装整洁,服务热情。不说违背政策的话、消极懈怠的话、傲慢无礼的话,注重礼仪,注重细节,不做有损干部形象的事。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务必持有病历和书面请假条,一周以上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务必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务必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3天以上的,向片长请假,7天以上的书面报镇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3天以内的,要向片长请假,同时务必电话报镇政府办公室。3天以上,书面报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时回到,务必电话报告镇主要负责同志,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务必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到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一般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视状况直接批准。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结的基础上,每年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至少述职一次,然后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根据德、能、勤、绩、廉及述职状况进行测评。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称职票超过30%的,由镇党委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30%,本人应提出辞职申请,如不自愿辞职,则实行责令辞职。

村干部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种类型。

(一)自愿辞职。

1、村干部由于潜力、身体及不能发挥专长等原因,要求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能够自愿提出辞职。

2、村定额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镇党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作出理解与否的答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透过;村误工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党组织研究答复。

(二)引咎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引咎辞职: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群众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3)由于工作不负职责,致使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的;

(4)个人品德、行为不端,或发生其它与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贴合上述四种对象的村干部,应主动向镇党委递交引咎辞职申请,镇党委在接书面申请后15天内作出答复。

(三)责令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令辞职;

(1)在全镇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全镇末位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2)连续两年不完成镇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

(3)各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连续两年在末位的分管负责人;

(5)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

(6)贴合引咎辞职条件,而本人不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的。

2、责令辞职由镇党委根据考核考察状况,群众研究决定,下发书面通知。

3、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透过的,务必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透过。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姚伏镇干部管理,落实“专事、专人、专职、专责”,在全镇大力弘扬“实、细、快”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干部务必服从站所长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镇长及书记负责。

二、镇分管领导及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书记、镇长及党委、政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要在3日内拿出具体思路、具体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时限、有奖罚标准,原则上谁分管的工作谁安排,主要领导只做强调。

三、各站所长管理。

1、遵守姚伏镇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

2、务必毫无条件地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会议的决议、决定,立说立行,想方设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3、对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3日内务必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并将落实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再同分管领导一齐向镇长或书记请示汇报。

5、就本站所工作用心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合理性、建设性、超前性意见,供分管领导和镇长、书记参考。

6、如因工作不用心、不主动,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将严厉追究职责人职责,给予停职处理。

四、各村领导班子管理。

1、创新环境。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与本村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之间要相互配合、互相帮忙、相互团结、相互补台,努力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谐相处的氛围,减少内耗,严禁闹无原则纠纷,如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负面影响的做待岗处理。

2、千方百计地调动本村干部的工作用心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提出申请,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视情节做出一个月到半年的待岗处理:

(1)闹矛盾、挑起纠纷,造成本村班子不团结的;

(2)不服从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执行的;

(3)消极怠工,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

(4)工作不负职责造成损失或工作失误的。

1、干部实行上班考勤签到制,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或公事通知单,任何人不得代请或电话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后务必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2、干部在工作期间,不得喝与工作无关系的.酒,不得进行娱乐活动,工作时间外,也不得聚众酗酒,一经查出,除进行批评外,还要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做检查。

3、干部不得参与赌博和不正当的行为活动,如上班或休息期间喝酒或参与赌博。一经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是领导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向县纪委报告进行处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职反省,做出深刻检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4、干部要热情服务,对来办事群众要耐心,严格按制度办事,无论在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热情、耐心,不能推诿塞责,尽量当即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说明原因,承诺解决期限。凡因工作作风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曝光的或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待岗处理。

5、镇内各办公室公共固定财产和易损物品,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购置、合理调配,由财经所统一造册登记,交各站所及专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员变动将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损坏流失,如有损坏流失,由各站所负责人和具体使用保管人员赔偿。

6、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办公室文件(个性是秘密文件)不得随意传阅,严格按程序办理。公章、介绍信、文件头纸等要妥善保管。办公室废纸一律火化处理。因传谣或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工作。个性是在值班时间要加强防范。

8、要提高警惕,严防破坏财物现象发生,如发现可疑人员要严加盘问,发现坏人坏事及时检举揭发。对冲击政府机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

9、干部要持续通讯联络畅通,个人移动电话及住宅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登记,镇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凡因联络不通,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视其情节从重处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姚伏镇干部管理,落实“专事、专人、专职、专责”,在全镇大力弘扬“实、细、快”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干部必须服从站所长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镇长及书记负责。

领导及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书记、镇长及党委、政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要在xxx日内拿出具体思路、具体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时限、有奖罚标准,原则上谁分管的工作谁安排,主要领导只做强调。

1、遵守姚伏镇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

2、必须毫无条件地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会议的决议、决定,立说立行,想方设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3、对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xxx日内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再同分管领导一起向镇长或书记请示汇报。

5、就本站所工作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合理性、建设性、超前性意见,供分管领导和镇长、书记参考。

6、如因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将严厉追究责任人责任,给予停职处理。

1、创新环境。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与本村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之间要相互配合、互相帮助、相互团结、相互补台,努力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谐相处的氛围,减少内耗,严禁闹无原则纠纷,如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负面影响的做待岗处理。

2、千方百计地调动本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提出申请,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视情节做出一个月到半年的待岗处理:。

(1)闹矛盾、挑起纠纷,造成本村班子不团结的;。

(2)不服从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执行的;。

(3)消极怠工,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

(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工作失误的。

1、干部实行上班考勤签到制,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或公事通知单,任何人不得代请或电话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后必须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2、干部在工作期间,不得喝与工作无关系的酒,不得进行娱乐活动,工作时间外,也不得聚众酗酒,一经查出,除进行批评外,还要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做检查。

3、干部不得参与赌博和不正当的行为活动,如上班或休息期间喝酒或参与赌博。一经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是领导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向县纪委报告进行处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职反省,做出深刻检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4、干部要热情服务,对来办事群众要耐心,严格按制度办事,无论在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热情、耐心,不能推诿塞责,尽量当即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说明原因,承诺解决期限。凡因工作作风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曝光的或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待岗处理。

5、镇内各办公室公共固定财产和易损物品,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购置、合理调配,由财经所统一造册登记,交各站所及专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员变动将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损坏流失,如有损坏流失,由各站所负责人和具体使用保管人员赔偿。

6、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办公室文件(特别是秘密文件)不得随意传阅,严格按程序办理。公章、介绍信、文件头纸等要妥善保管。办公室废纸一律火化处理。因传谣或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工作。特别是在值班时间要加强防范。

8、要提高警惕,严防破坏财物现象发生,如发现可疑人员要严加盘问,发现坏人坏事及时检举揭发。对冲击政府机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

9、干部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个人移动电话及住宅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登记,镇领导要保证xxx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凡因联络不通,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视其情节从重处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镇干部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村干部至少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镇村干部都要做好学习笔记,定期报送党委副书记签阅,选送党委书记审阅。

第三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确定时间并主持会议,会议议题必须先报党委书记审定,未报党委书记审定的,不得列入会议议题。党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委委员不得无故缺会、迟到、早退,党委委员有3次以上无故缺会的,将报上级组织按规定处理。

第四条原则上一月召开一次镇村干部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得召开,能合并召开的工作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召开镇村干部以上的会议,应报请党政主要领导同意。

第五条召开会议前由党政办将会议主题、参会人员、时间、地点等事项提前一天通知到参会人员,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群众会议制度。各村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村民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每少一次会议扣当年办公经费300元。

第七条实行会议签到(点名)制,会议一律按规定通知的时间准时召开,镇村干部每缺一次扣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实际参会人数以会前会后签到(点名)为准,应扣款项在次月本人工资或津贴中扣减,迟到、早退和缺席情况在一周例会上由值周领导通报。

第八条镇干部非节假日上班时间离开岗位,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手续分别由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违者每查实一天惩扣100元,三次以上诫勉谈话。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党政办每月对干部出勤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严格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第十条坚持签到制度。上午9:30前在办公室签到,由值周领导坐镇办公室监督,未签到者不得补签,严禁他人代签,若发现代他人假签情况,被代签者扣50元,代签者扣100元。下乡出差学习,党政办凭假条和会议通知考勤。一天未签到者,视为旷工一天,值周领导在下周一例会上以党政办通报进行公布。

第十一条值班工作制度。实行领导值周、干部值班,要保证随时有人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1、值班时间:周五下午18:00起至下周一上午8:30止。

2、值班职责: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理好突发事件,负责日常安全环境卫生和机关内务管理。

3、值班要求:周末值班由值周领导和两名普通干部负责,凡值班人员不在岗或在岗不履职的,每查实一次惩扣100元/人。天。

第十二条驻村工作制度。正科级干部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于3天,副科级干部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于4天,一般干部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于5天,每少一天扣减相应的下乡补助。

第十三条便民服务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镇村干部要定期梳理和掌握群众所思、所盼、所怨的事项,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第十四条请示报告制度。涉及安全、稳定、信访等重大事项,必须坚持逐级报告制度,因请示报告不及时或不按程序报告,造成工作失误的,要严格问责。

第十五条重大事项处置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遇急、难、险、灾事件到场制度,镇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及时解决问题,因处置不力导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问责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信访接待制度。镇村干部要认真坚持信访首问责任制。能够现场答复或解决的,要立即答复并限时办结。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必须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凡因处理不认真、不及时,造成群众集访、越级上访的,每查实一次惩扣200元。各村因工作不负责造成到镇群访或缠访的,发生一例惩扣该村工作经费300元;到县级一例惩扣500元;到县以上的因接人等发生的接访费用从该村工作经费中惩扣。

第十七条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镇村要定期公开财务、惠农政策、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社会保障和党员发展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大问题、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要及时公开。镇村干部的工作职责、联系电话要向群众公示,方便群众联系。凡因公开不到位、不及时,造成群众上访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用电用水管理制度。电费由政府统一结算后分解到单位或个人,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水费由政府统一结算,要节约用水。

第十九条廉政工作制度。镇村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参与赌博,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在上班期间上网打游戏、看电影、网上购物,严禁以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严禁插手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违者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党委政府的文件收发由党政办负责,文件收发必须准确、及时、安全。上级文件统一由办公室签收登记,党委文件送书记阅批,政府文件送镇长阅批,再分送相关领导、部门办理。党委、政府出文由分管领导督促分管部门起草,分管领导阅后再报党政主要领导签发或会签,所承办公文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第二十一条严格公文管理程序和文书档案管理。文件、档案一般不允许随便借阅查档,主要文件、档案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查档,党政办做好登记,并督促归还。

第二十二条加强公章管理,党委公章由党委副书记管理;政府公章交由党政办主任管理,并做好使用登记,未经主要领导审批不得携带公章离镇。

第二十三条加强信息调研。凡报道镇党委政府工作动态的须经党委书记、镇长审批,然后上报。若分别被县、市、省报道,年终考核时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年度目标考核,年底由党委政府组成考核小组,对全体镇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集中考核,并作为向上级组织报告个人情况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民主测评制度。镇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及村干部,每半年接受一次所在村群众的民主测评,参评人员包括联系村的镇干部、村社干部、本村党员、教师、群众代表及辖区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结果与年度考核和干部任免挂钩,测评结果为“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或停职;确定为“不称职”达30%的,按程序罢免。

第二十六条凡年度工作获县综合考核奖励,其奖金按实际责任人计发;凡分管工作获县、市、省、国家党委政府表彰的,分别给予300元、400元、500元、600元的奖励,获部门表彰每个档次降低100元标准,直接考核到分管领导和站所长。所分管工作,被县委、政府每通报一次扣除奖金或经费200元,并向党委书面检讨。

第二十七条党委政府成立六个督查组,在各项工作节点进行督查,镇纪委不定期专项督查,对工作中不落实的人和事一追到底,绝不姑息。

第二十八条按照党委的分工,党委成员及各级干部的本质工作、中心工作、党委政府安排的阶段性工作、经阶段考核倒数第一的,在镇村干部会上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被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考核倒数第一的年终相关工作不予考核,对考核连续三次以上倒数第一的,镇村干部由纪委对其谈话,年终不确定等次。

第二十九条制度解释权归党委会,制度执行以党委文件为准,任何人不得变通处理,各村及镇级单位遵照执行,并监督党委政府抓好落实。

村干部管理制度

村级干部必须参加省、市、县及镇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要做到不缺席、不懈怠,同时还应自觉学习和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以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学习情况和相关笔记由镇组织办定期检查。

镇党委、政府年初与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村支两委根据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联系本村实际,制定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并量化到人,责任到人,兑现奖惩,与村干部年终考核、目标奖励挂钩。镇村两级分别在每季度检查一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原则上,村支两委每月向镇党委、政府专题汇报工作一次,坚持每季度向党员大会和村民议事会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虚心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完善相关工作。

(一)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坚持参加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例会。村支两委要在例会后即刻召开会议,总结前期工作,传达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安排下一步工作,会议应有全体村民小组长参加,并作好记录。各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好每月的村民小组议事会和村民议事会,及时上报情况,落实议决事项。

(二)进一步改进会风会纪。参会人员不得在会场内打瞌睡、交头接耳、读书看报、随意走动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手机必须关闭或调为振动状态,不得在会场接打电话。

(一)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即: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各村(社区)要制作今日值班告示牌,注明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值班人员要填写好值班记录,遇到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领导,未值班人员要深入各自责任区开展工作。值班人员须负责办公室内外环境卫生,并完成镇村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三)上班时间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娱乐活动,严禁中午饮酒,严禁在公众场合参与带“彩头”的棋牌活动。

(四)镇村两级建立完善考勤制度,镇组织办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作为村支两委和村级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未按要求执行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查情况定期全镇通报。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主任因病因事须请假的要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其他村干部因病因事须经村党支部书记同意后,方可请假。3天以上(含3天)请假需有书面请假条,相关领导签字后交党政办备案,假满后按时销假,未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无故旷工。

村级财务开支要由经办人签字、村主任审批、村党支部书记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后入帐并进行公示。较大开支应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大开支要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村“两委”换届前,镇政府对村干部进行任期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布于众。

坚持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公示上季度的村务情况,(公示内容应包括:1.村民议事会召开、议决情况;2.村上财务收支情况;3.优抚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4.村集体经济相关情况;5.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重大决策情况;6.村干部工作目标、工作进度情况等。要求版面整洁、内容真实完善。

村党支部印章一般由村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保管,村民委员会印章一般由村文书负责保管。日常工作使用印章,村党支部组织委员、村文书须经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同意后方可盖章。重大事项使用印章,应在相应会议作出决定后,经相关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将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备查。

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村务档案,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档案实行分类归档,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三严三实的要求,从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生活作风、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群众反映等方面对村级班子和个人进行考评。其中将落实上级组织要求和工作任务以及村级组织承诺事项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

(二)对村干部的考评由镇党政办、组织办具体组织实施,年终进行一次。考评人员由全体党员、村民议事会成员和群众代表组成,采取集中考评和随机抽查的方式,最后由镇党政办、组织办集中汇总后报镇党委评定等次和公示,并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三)考评结果与村级班子年终评优和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考评优秀的村干部,予以一定奖励;对考评基本称职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指派专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考评不称职的村干部,责令辞职或启动罢免程序。

(一)认真落实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按期走访群众、收集意见建议、化解矛盾问题。

(二)坚持镇、村、组三级分级处理解决问题的机制,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村组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规范和加强村级班子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由财政发放工资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文书等村级工作人员,不包括市选派的挂(兼)职干部。本办法适用于村干部年度考核。

第三条考核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二)真实准确原则;

(三)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公认原则;

(五)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

(六)量化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村干部的考核由镇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村委会班子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考核分平时工作考核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平时工作考核。平时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对于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乡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平时工作考核办法,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以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

(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包括实绩考核、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民意调查等。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是指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分析评价。

第六条村“两委”班子的民主测评主要从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

第七条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民意调查指标为:依法办事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服务群众和办事效率情况;公众形象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树文明新风情况;扶贫帮困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群众信访处理情况等。

第八条成立考核机构。在对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进行年终考核前,将成立专门机构,对考核工作做出专门安排组织考核人员认真学习,掌握考核及有关计分办法。

第九条召开村级考核大会。村级考核大会由村党支部负责人召集,镇领导主持。参会人员包括联系包村的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等。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80%以上。

第十条公开述职。先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村干部依次就履职情况进行个人述职。

第十一条民主测评。在总结工作、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进行。

参会人员对村“两委”班子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村干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进行无记名投票(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再由考核组计算民主测评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村“两委”班子民主评议得分=(“好”票数×1+“较好”票数×0.8+“一般”票数×0.6+“差”票数×0.4)/总票数×100;村干部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4)/总票数×100。弃权票不计入总票数。

第十二条个别谈话。主要是深入了解村级班子建设情况和村干部德才素质及表现。

随机确定部分参会代表进行个别谈话,谈话面不得低于参会人员数的30%,参会人数少于20人的,谈话面要达到50%以上。个别谈话的结果应作为考评组评分及最终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民意调查。在全村范围内,随机确定部分农户进行入户民意调查,了解村民对“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履职情况的反映。一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接受民意调查的党员群众根据调查问卷所列项目,按照满意、较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等次,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民意调查得分的积分系数分别为1.0、0.8、0.2、0.5,其计算公式是:民意调查得分=(“满意”票数×1+“较满意”票数×0.8+“不满意”票数×0.2+“不了解”票数×0.5)×100/调查人数。

第十四条目标责任考核。对照村“两委”班子年初签订的工作责任书进行逐项考核。

第十五条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结构百分制量化考核,按平时考核占20%,民主测评得分占20%,民意调查得分占10%,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占40%,乡领导评分占5%,考核组评分占5%的比例计算。

第十六条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等次按考核最后得分确定。综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好班子或优秀村干部,70—89分(含70分)的为较好班子或称职村干部,60—69分(含60分)的为一般班子或称职村干部,60分以下的为差班子或不称职村干部。村级班子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全乡行政村总数的30%,村干部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全乡村干部总数的20%。第十七条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等次作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评先评优、奖励惩戒和组织调整的主要依据,并与村干部的年终考核和报酬待遇相挂钩。村干部工资中奖励工资部分,根据考核等次,按规定标准计发。

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村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为村民办实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二)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三)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及将虚报冒领或者骗取的'钱款合伙私分。

第二条村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用公款请客、送礼。

(三)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四)私自以村集体名义为他人作经济担保。

第三条村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上级方针、政策,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

(二)不关心群众疾苦,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

(三)在村党支部(党总支部,下同)、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拉帮结派,营私舞弊。

第四条村干部应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不承担扶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或者赡养父母的义务。

(二)有职权、职务关系或者诱骗等其它手段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

(三)参与赌博。

(四)封建迷信活动。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

(六)违反国有规定,吸食、注射毒品和种植毒品原生植物及贩卖毒品。

(七)违章建私房。

(八)包庇犯有严重错误,应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第五条村党支部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

第六条村党员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七条村干部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村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干部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镇干部工作水平,形成有效的村干部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增强村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我镇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促进我镇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衡量的原则。

第三条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作风务实、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认可、倾听民声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六)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村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村工作的所有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及工作人员。

第六条基本原则。选拔任用村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作风务实、注重实绩原则;群众认可、倾听民声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原则。

第七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事业心和责任心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带头创先争优,群众公认度高;工作能力强,有较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处理各类矛盾;工作务实,热心村工作,能够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二)年龄及学历条件。无村干部工作经验的竞选者,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文化程度在高中(中专)以上。在镇村企业担任领导、民办教师、退伍军人或涉及群从工作年龄可以放宽到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现任村干部继续参选无年龄和学历要求。

第八条选任渠道。从现职村干部和镇直机关工作人员中挑选一批素质高、群众公认的同志担任村主要干部;将优秀的`大学生村官聘用到村“两委”中。

第九条选任方式。

(一)“两委”班子的选任。一般通过民主推荐(选举)、组织考察、党委票决、集体讨论研究、公示等程序选拔村干部。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一般要经过“两推一选”(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党内选举)方式产生。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二)聘用干部的选任。村工作人员的选任坚持“德才兼备,作风务实、群从认可”原则。各村因工作需要进人时,在职数允许范围内,要向镇党委申报,镇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经一定程序通过后方可录用,办理有关人事手续,建立人事档案。

第十条村干部教育培训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村“两委”班子一般由镇党委负责培训,聘用干部一般由村负责培训,村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由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各村党支部书记原则上每个月要组织村全体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如遇特殊情况,可做适当调整。组织集中学习时,要登记到会人数,并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要宣布学习内容,围绕主题开展讨论并归纳讨论意见。

第十一条教育培训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作风教育和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增强村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方法。主要采取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定期培训、参继续学习教育及外出考察学习。

第十三条鼓励村干部参加农村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

第十四条各支部要建立学习教育登记本,并保存相关学习资料,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五条会议制度。

(一)村书记一般每月组织“两委”干部召开一次以上工作会议,讲评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下月工作,研究重大问题等。讨论研究重大问题时,必要时吸收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

(二)召开会议必须有记录。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村干部无特殊情况要坚持上下班,法定工作日内都要安排干部在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值班。

(二)村要有轮流值班安排表,明确值班人员。值班村干部的姓名、联系电话要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显眼位置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并做好详细的当日值班记录。

(三)值班村干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为群众提供政策或有关业务咨询;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好上级交办和有关事项。

(四)村干部在值班期间必须准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村干部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先自行协商好替班人员,再经村“两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离岗。

(五)遇重大节日、突发性事件和特护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准擅离职守。

第十七条请假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因事需要外出离开黄州,请假1天以上的需经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并履行请假手续送党政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请假,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准假领导处销假报到。村副职干部、委员、村聘用干部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或因事外出不超过一天的,要向村支部书记请假,3天以上的要向镇党政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二)村干部旷工或者因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参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辞退。

(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册,严格考勤登记。村书记、主任的请销假由镇直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村其他干部请销假由村负责,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四)请销假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年底将组织检查考评。第十八条服务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对象来中心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办理程序、办理手续、办理时限。对不予受理许可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理由。违反规定,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致使服务对象多次往返,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二)服务承诺制度。群众办事时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服务态度做到和蔼、热情、文明、礼貌。服务环境达到办公场所明亮、整齐、清洁、美观,业务标识牌准确完整,办公物品放置有序,便民设施完好。服务质量做到正确解答问题、准确办理业务,限时办结手续。

求尽快办理的,应按规定和程序在保证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尽力在其请求的时限内办理。限时办结应保证工作的质量,不能因时限上的要求而降低工作质量。

(四)责任追究制度。对来办事者不予理睬或态度不好者,经发现、举报,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故意拖延时间或对办事者不负责任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村干部,经核实,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群众反映较大、意见较多的村干部,连续两次违规者,调离岗位。

(一)加强村干部监督,特别是村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督上级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情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服务、联系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建立健全以党组织议事规则、社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和述职述廉、村委会定期通报、报告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五议五公开”工作法,按程序对社务、财务实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参与村建设的积极性,对不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的村干部,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考核原则。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注重实绩原则;民主测评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二十一条考核对象。主要包括对村“两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村干部、工作人员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第二十二条考核内容。主要是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重点考核村“两委”班子及干部履行职责、主要业绩、廉洁自律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了解掌握村干部、工作人员完成阶段性中心任务、处理突发事件的现实表现。镇每年初结合工作实际和目标任务,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三条考核时间。一般每年度一次,集中在年底进行。

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大学生村干部的动态管理,进一步了解大学生村干部的日常工作学习状况,确保大学生村干部在农村发挥作用,根据《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晋组通字[2007]3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日志制度采取“日记录、月小结、季评鉴、年考核”的工作模式。

第三条大学生村干部每一天要将自己在工作日的工作、生活、学习状况进行记录,包括工作体会、学习状况、调研状况、履职状况、参与活动状况等资料。

第四条大学生村干部每月要对自己的出勤状况、工作状况、学习状况进行小结。

第五条乡镇党委、村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写出评鉴意见。

第六条大学生村干部的考核要采取双定双评的办法,每年年底要填写《祁县大学生村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表一式两份,乡镇、本人档案各一份。

第七条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要经常对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日志进行调阅检查,并将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日志作为考核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本制度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一、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资料,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十八大及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资料。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三)遵守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四)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

自学相结合,每月自学不少于4小时。集中学习时要有专人记录。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每周一要召开村务会,交流本周工作完成状况,研究部署下周主要工作,并每年底前把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状况报镇包片干部。

(二)严格值班纪律,每一天值班原则上为坐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点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半。

(三)值班村干部要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如实记载本村每一天工作运转状况。

(四)严肃工作纪律。村干部不得摸牌赌博,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五)村务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组织人事、大额经费开支、群众资产租赁、招标承包、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村两委会群众讨论决定。按规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六)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简单粗暴,更不得采取打骂等强制手段。

(七)语言礼貌,树立干部形象。工作日着装整洁,服务热情。不说违背政策的话、消极懈怠的话、傲慢无礼的话,注重礼仪,注重细节,不做有损干部形象的事。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务必持有病历和书面请假条,一周以上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务必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务必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3天以上的,向片长请假,7天以上的书面报镇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3天以内的,要向片长请假,同时务必电话报镇政府办公室。3天以上,书面报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时回到,务必电话报告镇主要负责同志,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务必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到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一般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视状况直接批准。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结的基础上,每年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至少述职一次,然后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根据德、能、勤、绩、廉及述职状况进行测评。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称职票超过30%的,由镇党委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30%,本人应提出辞职申请,如不自愿辞职,则实行责令辞职。

四、辞职制度。

村干部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种类型。

(一)自愿辞职。

1、村干部由于潜力、身体及不能发挥专长等原因,要求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能够自愿提出辞职。

2、村定额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镇党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作出理解与否的答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透过;村误工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党组织研究答复。

(二)引咎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引咎辞职: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群众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3)由于工作不负职责,,致使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

(4)个人品德、行为不端,或发生其它与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贴合上述四种对象的村干部,应主动向镇党委递交引咎辞职申请,镇党委在接书面申请后15天内作出答复。

(三)责令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令辞职;。

(1)在全镇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全镇末位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2)连续两年不完成镇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

(3)各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连续两年在末位的分管负责人;。

(5)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

(6)贴合引咎辞职条件,而本人不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的。

2、责令辞职由镇党委根据考核考察状况,群众研究决定,下发书面通知。

3、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透过的,务必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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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办事处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级干部与办事处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办事处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4、村干部要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矛盾。出现越级上访,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凡属两委会研究决定的事,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却有不妥,必须经两委复议。

6、水、电、气的使用,应励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办公室电灯、电脑、电火盆、饮水机等电器设施,干部离开后应及时关掉所用电源;保持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办公场所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到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用具有序,无杂物堆放,窗明几净。

二、会议制度。

按时参加办事处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村支部书记、主任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村文书向分管领导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5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闭或设为振动,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保持会场秩序,违者,发现一次扣50元。

严格执行除党员学习以外的其他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记录。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

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讨论,需召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

认真落实村干部民主测评制度。每年年底召开一次由党员、村社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大会,侧重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村级班子评价结果列入年终综合考核,兑现奖惩。

六、便民服务制度。

为方便群众办事,各村应严格执行“双代服务”的相关要求,村三职干部为“双代服务”代办员,并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时间必须坚持有一人坐班,切实服务群众。

村干部要认真做好村值班工作,并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无故不值班者,发现一次处罚50元。

八、请销假制度。

实行严格请销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两天以内必须向村支部书记请假,2天以上必须向办事处党委请假;支部书记、村主任有事外出必须向办事处党委书记请假;村上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提前征得办事处党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向办事处党委、政府报告。如不履行,发现一次扣50元,并在全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

1、村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情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其他规定处理。

2、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事议两公开,不得假公济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3、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由书记先审核,主任后签报,严格按程序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随取随用、随收随存。

4、村要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要有记录,年底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审批程序,收费申报公示,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5、村要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来人外,禁止饮酒。

6、严禁村干部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发现一次扣100元。

十、责任追究制度。

对村干部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由镇党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管理,规范和完善干部外出行为,严格电话畅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内因公因私离开,必须严格遵守请假报告制度,不得擅自外出。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的,必须向局长请假,并告之局办公室。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必须分别向分管局长和局长报告请假,因私外出时间超过5天的,必须书面请假,并报局办公室登记备案。上述人员因公务活动外出,有局长签批意见的不再报告。

三、各二级单位副职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应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机关一般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必须向股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的局长请假报告,因私外出时间超过5天的,必须书面请假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四、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外出回远后,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销假。需继续外出的必须再行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五、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外出期间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未按要求进行报告外出离开的,视为无故脱岗。对无故脱岗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谈话批评、责令检查、全系统通报、纪律处分等处理。

七、凡未报告并造成工作被动、延误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凡因电话不畅通,耽误工作的,可视情况扣减电话费,并根据新的工作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九、局属各单位要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外出和电话畅通管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我镇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全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生产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本和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包片领导为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下乡干部是镇政府派驻所包村的安全监管员,各村支书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领导组实地排查检查与片长、下乡干部、村干部分级负责抓的办法。镇安全生产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各包片领导负责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下乡干部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主任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下乡干部每日进点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如发现私挖滥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产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难,立即报镇主要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证照不全的责令停产办证;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24小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本村范围内的一切企业的新建、生产、工程建筑等都必须报告镇党委、政府、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将排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出被检查单位,以便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

五、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及时收集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对于无证非法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要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不得虚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依法行使权利,不得以权谋私,以不正当理由干扰合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运行,违者严肃查处。

七、实行向企业派驻安全监管员制度。各村下乡干部兼任所在村企业的安全监管员,职责是发现、报告、排除安全隐患。

八、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凡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后果,视情节和责任大小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下乡干部、包片领导等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九、实行事前问责制。各村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和上报并采取措施的,一经查出严格采取组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