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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汇编(优质17篇)

时间:2023-12-23 17:20:28 作者:曼珠

在工作方案中,我们需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和权限,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如果你正为制定一个合理的工作方案而犯愁,不妨看看以下范文,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

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了《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20年)》,明确提出44项新举措,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去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年)》。

《纲要》下发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省政府法制办抓紧组织起草我省的实施方案。

草案起草完毕后,分别经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此次《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七个方面明确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务,把《纲要》设定的具体措施进行细化,并确定了每项具体措施的牵头部门、负责单位和完成时限。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将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成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是我省首次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形式,出台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是今后5年我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标志着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步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xx-2020年)》,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8月26日,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年)》的要求和部署,宿州市法制办依据《纲要》,组织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多次修改完善,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方案》共分三大板块,九个部分,141条。

导语部分主要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和制定依据。

第一部分至第七部分构成第二板块,从界定政府职权、制定规则制度、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公正执法、加强监督制约、依法化解矛盾、提高执行者素质和能力等方面,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第八和第九部分构成第三板块,主要从组织领导、推进机制、队伍建设、环境营造等健全组织保障工作机制,以及落实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方面做了规定。

《实施方案》的主要特色和亮点。

一是对9项工作任务都设定了基本目标和评价指标,基本目标是指到2020年该方面将要实现或达到的状态、程度。

评价指标是衡量目标的一些能够具体化的数字指标。

基本目标和评价指标的设定,有利于责任单位在开展工作中自我评鉴和考量,也便于将来的考核和验收。

二是141项重点工作均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附任务措施分工表,使每项工作都要具体的'单位负责实施、落实,各单位对自己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责、任务也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便于工作的推进。

三是结合我市目前目标绩效考核的具体做法,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结果运用独立作为一节,便于将来对工作开展的考核和推进。

四是《实施方案》结合省、市工作实际,对《纲要》的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增强了可操作性。

为全面推进《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近期,市委、市政府将组织专题宣讲团,在全市范围内对《实施方案》进行巡回宣讲,使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实施方案》的目标指数、实施路径、时间节点等了解、掌握,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如期实现。

乡镇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长治市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年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x法治办〔20xx〕2号)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力争形成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得到提升的法治政府。

组长:xxx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xx正科级领导。

副组长: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副主任科员。

成员:各股(室)、所、队、协会负责人。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认真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学习制度,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提高法治理念,为我局的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责任机构:党办、法规股)。

2、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商标、广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责任机构: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5、与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时与公安、检察院联系,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责任机构:法规股、业务股所)。

6、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库和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高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责任机构:法规股)。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利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数据导入、加强信息利用,切实发挥平台在塑造我区企业信用中的作用;突出企业信息公示,在做好年报公示、总结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管理,强化市场“清出”,扩大信用监管的影响力;继续抓好开展诚信单位培育、公示工作,积极营造“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2、认真落实“12315”投诉机制,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积极推动网络监督。(责任机构:市场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

3、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责任机构:法规股)。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加强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印发。

聘用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机构:法规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市场监管工作结合起来,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精神,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防控行政执法风险,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提升发改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xx市xx年法制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找准服务保障和推动落实“三条生命线、一条新路子”中的新方位、新战略、新举措,把法治建设作为市发改委的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工作,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重大事务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委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履职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推进市发改委法治建设。

二、工作任务。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价格科;

工作时限:全年)。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牵头科室:办公室、价格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1月)。

(四)优化营商环境(牵头任务)。

牵头科室:服务业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牵头科室:投资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牵头科室:价格科;

xx年12月)。

(五)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牵头任务)。

牵头科室:经贸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牵头科室:经贸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牵头科室:经贸科;

工作时限:xx年12月)。

(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牵头任务)。

牵头科室:综合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1月)。

牵头科室:综合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1月)。

(七)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牵头任务)。

牵头科室:经贸科;

工作时限:xx年10月)。

对失信者按照失信类别和程度,依法依规落实相应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责任领导:xx;

牵头科室:经贸科;

工作时限:xx年10月)。

牵头科室:办公室、价格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xx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姜珉翰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确定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工作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各科室、中心要突出工作重点,拓展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实施,及时。

总结。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发改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发改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中,努力扩大发改法治建设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各科室、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发改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按照分解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限,理清思路,狠抓落实。委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x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建设“四个x”和实现“四感”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本年度是贯彻落实《法治x建设规划纲要(x-x)》的开局之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培育公务员的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落实各乡镇党政联席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全年安排不少于4次学法活动。要突出学法实效,精心选材,既要学习新近出台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又要注重对实际工作尤其是与民生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掌握。(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举办1次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培训班,努力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安排离岗培训。(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三)深化公务员普法教育。全县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应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维护法制统一,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真正做到有件必报、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性文件网络查阅平台及时掌握文件制定情况,发现迟报、漏报、不报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通知制定机关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报请本级政府责令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向社会公布。(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五)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针对部分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对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改、废止或保留文件,并按规定程序报送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注重决策程序落实,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六)增强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七)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提高决策合法性审查质量,将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到位作为审查重点。决策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八)积极开展决策风险评估。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九)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决策实施机关应当按照《x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立重大决策档案,力求实现决策建档率100%,规范重大决策案卷的制作和管理。组织1次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依据。(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四、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及监督效能。

(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案卷要记录自由裁量权运用情况。就某一领域的综合执法进行专题调研,选择1至2个部门开展研讨活动,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列入政府目录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整合政府信息化网络平台,以信息化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十二)推行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重新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行政执法权力目录,明确行政执法权力名称、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方式、执法程序和监督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十三)推进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严格按照《x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办法》的规定,积极开展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报备单位和备案审查机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报备、审查工作。各级备案审查机构要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并在每季度、每年度结束前将上一季度和本年度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情况报送上一级备案审查机构。(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十四)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经研究批准,行政执法信息必须在网站、行政服务大厅或窗口全面公开,重点公开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结果、投诉举报方式和行政复议办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十五)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执法频率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年内围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组织开展1次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年内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证件(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行政复议资格证、听证主持人资格证)进行1次检查。(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推行网上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执法办案系统与监督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实行动态实时监督。(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十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过错问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对行政执法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五、致力于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十七)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做好县本级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的调研工作,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保障。健全行政复议机构,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落实必要的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条件,确保足额的行政复议经费,切实保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负责)。

(十八)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工作配套制度和推进措施。加强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定期统计、分析、上报行政调解信息。强化指导督促,年内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开展1次专项检查。严格考核问责,继续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本年度社会综合治理考评,并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行政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推动有条件的部门和地方建立行政调解中心。逐步建立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政联席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确保完成县政府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十)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各乡镇政府应当重视法制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加强工作力量配备,使工作人员与其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相适应,并落实专人负责法制工作。

(二十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工作大局,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专业律师为单位法律顾问,逐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覆盖到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营造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依据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为明确我乡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任务和目的,保证我乡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特制订高塘乡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法治高塘和平安高塘建设为载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公正执法,提升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为中心,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推进我乡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巩固和加强,法治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氛围浓厚。

2、基层基础法治建设工作明显加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3、政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明显提高。

4、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明显优化。

5、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思想道德水平明显增强。

6、严格贯彻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努力遏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7、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矛盾纠纷受理率、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8、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能力的改革与完善。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使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规范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探索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增强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3、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重视用制度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4、加强对民间纠纷的排查和及时调处,发挥调解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依法行政。

1、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以及“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建章立制,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强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3、进一步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健全完善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对违法决策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的制度。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把行政效能作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首问负责制,健全公开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逐步形成操作性强、内容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化的内部审核,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考核的实效性。

5、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党政干部和分工在村乡干部下访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依法享有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应积极引导信访人、举报人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途径解决;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反映矛盾,及时解决矛盾;积极支持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增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的新体制。

(三)深化普法教育。

2、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联的法律、法规。

3、以“六五”普法教育为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让广大农民通过新农村法制学校,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积极研究探索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工作方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工作班子,严格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推进依法治乡战略的实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经费,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依法治乡工作研究,以适应“法治高塘”、“平安高塘”、“和谐高塘”建设的需要。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一、夯实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的基础。按照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要求,强化“最多跑一次”工作制度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回复的工作效率,提高在线服务成熟度、在线指南准确度,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同时加强旅游行业“信用xx”建设,争取在完整性和及时性方面有较大的提高。

二、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意识。邀请法律专家来我局进行宪法修正案等法律知识培训,局领导班子集体和全局公务员参加学法,局中心理论组集体学法形成制度化。

三、优化规范性文件发布规则。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规则、征求社会意见时限等的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符合相关要求。出台重大政策时,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布文件的同时邀请专家对重大政策进行解读。

四、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在政府网上公开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公开内设机构细化工作职责、内设机构细化工作职责分设ab岗责任人。出台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工作安排。

五、设置单位财务预算专栏。对财务信息进行分类,公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落实情况,在“三公”经费决算中说明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使用情况、费用上升或者下降原因,我局及下属单位公务用车的数量等。

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公务员及时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创造条件,适时引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务员。

七、规范旅游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的建设。

八、全力推进旅游立法工作。针对地方立法权由较大市扩大至设区市的实际,积极鼓励和指导湖州等条件成熟的设区的市开展旅游立法工作。

九、拓展旅游法律宣传路径。利用平面媒体、互联网、“xx旅游”政务网站等媒体,继续做好《旅游法》和《xx省旅游条例》的宣贯和普法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现制定20-年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1、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加快推进“三多四联”,推广“模拟审批”,实行投资项目“网上登记备案”,减少审批前置程序。建立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开展绩效评价,实现审批服务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可评价、可追责。建设覆盖全乡的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收集、存储和应用,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综合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建立和落实市、区两级“两单两库一表格、平台加细则”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依法保护各类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制定《巴中市社会法人、自然人联合信用奖惩办法》,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重点打击经济领域失信行为,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失信分类管理、“红黑名单”公示等信用管理制度。培育和增强企业法治理念,发挥企业在法治市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健全企业合规运营管理体系。

3、加快实施政社分开,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14个。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健全登记审查、年度检查、等级评估、信息公开等制度。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

4、建立完善全乡“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管理体系,对接国家和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标准,建设全乡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数据共享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市、区、镇街政务服务事项一网运行,推进网上协同办理、全程通办、全程监督、全程考评。依托政务服务系统,完善中介机构库,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推广项目“代办审批”,加强代办队伍建设,形成“二级机构、三级功能”的代办服务网络。

5、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展节能量、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交易试点。

6、完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充分论证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立由政府立法工作人员、富有经验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的起草机制。健全政府立法听证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动态调整机制和立法协助机制,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起草和审核。

7、加强法规规章实施工作,实施部门应通过具体问题适用解答等方式,加强法规规章的宣传,推动法规规章有效实施。建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新实施法规规章满1年,实施部门应向政府报告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落实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

8、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相适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年底前完成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9、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年底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等环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出台后向上一级政府报备。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政协意见制度,听取政协意见制度化、常态化。完善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舆情反映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

10、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全面实施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现听证规范化。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社会稳定、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11、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法律专家智库,全面提高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镇街根据需要形成多种形式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机关合同审查中的作用。

12、制定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决策机关应当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后评估。根据国家制度安排,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1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和证据规则,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实现与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全面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联合执法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规定,依法取得职业资格。

1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行政执法部门按规定公开职责职权、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和救济途径。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等载体,按照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要求,有条件的区和部门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做好与本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等的衔接融合工作,实现信息有效共享。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15、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法律依据和机构设置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规范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符合委托执法条件和程序的,履行备案手续。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重点在公安、城市管理等现有执法辅助人员较多的部门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承担责任等。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公众参与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作用,根据需要选择一些企业、镇街和村(社区)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和全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17、完善立体化监督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政府及其部门切实履行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报备率达100%。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政府及其部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真落实市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18、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1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有关环节,提高答复质量。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体系。

20、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依法治理、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引导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

21、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提升行政调解效力。完善仲裁制度,加强仲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科学的仲裁保障和监督体制,保障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公平合理解决纠纷。拓宽仲裁服务领域,发展金融仲裁、知识产权仲裁、涉港澳台和国际商事仲裁等业务,推进区域仲裁中心建设。

2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的立案、受理、审理制度,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完善部门行政复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行政复议调解制度,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开展镇街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活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省级合格单位达标率100%。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岗位培训、考核评议工作。建立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监督考核力度。

23、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全面建立网上受理信访平台,推行信访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跟踪、督办、评价。健全完善诉访分离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24、各级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各级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25、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和依法行政激励机制,加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专项督查。

26、加强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和架构,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建立符合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落实法制机构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推动政府法制干部根据国家要求取得公职律师身份。采取内部调剂、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加强区等基层法制机构建设,使人员配备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匹配。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

27、坚持从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出发,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的课题研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出台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和管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精神,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防控行政执法风险,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提升发改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xx市xx年法制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以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精神和市委十届七次***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找准服务保障和推动落实“三条生命线、一条新路子”中的新方位、新战略、新举措,把法治建设作为市发改委的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工作,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重大事务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委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履职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推进市发改委法治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委党组的重点“必修课”,全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价格科;工作时限:全年)。

(二)严格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和程序。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xx市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程序规定》,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三)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按照委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全年开展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每季度对学法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健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的申领、换发、注销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办公室、价格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1月)。

(四)优化营商环境(牵头任务)。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服务业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梳理政府投资项目已完成、在建项目清单,掌握底数,督促项目建单位依法做好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投资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并公布xx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价格科;xx年12月)。

(五)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牵头任务)。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经贸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经贸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经贸科;工作时限:xx年12月)。

(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牵头任务)。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1月)。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1月)。

(七)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牵头任务)。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经贸科;工作时限:xx年10月)。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经贸科;工作时限:xx年10月)。

(八)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行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争优创先的浓厚氛围,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办公室、价格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九)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以“法律十进”活动为载体,结合干部下基层、志愿者服务、机关党建活动等契机,进一步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推动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良好风尚。(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xx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姜珉翰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确定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工作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各科室、中心要突出工作重点,拓展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统筹规划发改各项工作,推进发改法治建设进程。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发改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发改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中,努力扩大发改法治建设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各科室、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发改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按照分解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限,理清思路,狠抓落实。委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如下: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法治高塘和平安高塘建设为载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公正执法,提升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为中心,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推进我乡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巩固和加强,法治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氛围浓厚。

2、基层基础法治建设工作明显加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3、政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明显提高。

4、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明显优化。

5、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思想道德水平明显增强。

6、严格贯彻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努力遏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7、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矛盾纠纷受理率、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8、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能力的改革与完善。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使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规范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探索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增强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3、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重视用制度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4、加强对民间纠纷的排查和及时调处,发挥调解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依法行政。

1、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以及“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建章立制,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强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3、进一步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健全完善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对违法决策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的制度。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把行政效能作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首问负责制,健全公开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逐步形成操作性强、内容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化的内部审核,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考核的实效性。

5、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党政干部和分工在村乡干部下访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依法享有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应积极引导信访人、举报人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途径解决;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反映矛盾,及时解决矛盾;积极支持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增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的新体制。

(三)深化普法教育。

2、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联的法律、法规。

3、以“六五”普法教育为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让广大农民通过新农村法制学校,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积极研究探索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工作方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推进依法治乡战略的实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经费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依法治乡工作研究以适应“法治高塘”、“平安高塘”、“和谐高塘”建设的需要。

【法制方案】丹东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省政府令第。

239。

)

和《。

2016。

辽依法发〔。

2016。

1

)

精神,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全市的依法行政水平,现将。

2016。

:

-->。

(2016。

2020。

)

)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科学设计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严格落实考核标准,提高考核权重,认真履行行政首长出庭参加行政诉讼活动的义务。

责任单位:各县。

)

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权下放的衔接工作。各部门要加快建立并公布本部门的权力清单,梳理职权目录,厘清权力边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依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2016。

年底前,要进一步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责任单位:各县。

)

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统一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讨论。

责任单位:各县。

)

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谁许可、谁处罚、谁负责”的原则,于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起

7

个工作日内,在“信用辽宁”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及同级政府网站,同步公示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2016。

年市级、县。

)

级要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

10。

月份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做好纳税确有困难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审批工作,把好政策关,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

2016。

8

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2016。

12。

月底前制定《丹东市民政局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法制办。

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认真抓好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撤销和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规范性文件。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落实规范性文件实施满

5

年自动失效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抵触或者与我市实际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县。

)

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建立丹东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的警示和巡检,实行房地产市场网格化管理。

2016。

9

初稿。

)

》起草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房产。

)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确定我市试验区建设范围,优化空间布局,修改完善试验区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出台《丹东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相关规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各执法单位要制定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并报本级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权,修订完善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建立和实行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和同一领域统一执法文书。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2016。

6

月底前,在清理的基础上,集中人力对林业行政职权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梳理,修订完善各项行政职权的简化下放工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016。

年底前与民政部门合作,对农村五保户供养档案开展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市档案局。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执法监察计划和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处罚结果进行公示,基层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后利用现有条件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将结果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统一在丹东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网站上公示,以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采取实地检查与网上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

2014。

年以来的消防执法案卷开展一次彻底清查,整治执法档案毁损丢失、执法流程“体外循环”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消防局。

不断完善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各环节执法措施,同时对执法过程实施痕迹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规范和强化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管理,提高政府部门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

2016。

5

月底前完善《丹东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农委。

完善《丹东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增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投入,更新、配备必要的安全监察技术装备,提高应急技术保障能力

完善应急管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应对突发事件调处制度,构建完善的应急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2016。

年各执法单位至少在本单位开展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对单位的案卷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市法制办将适时进行抽查。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进行梳理,通过催建催缴,使全市未建单位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力争使非公经济单位扩面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2016。

12。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6。

年底,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技术监管平台使用率达到。

100%。

初步实现市县级两级审批数据和执法数据实时共享。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局。

各县

)

区政府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县。

)

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案件下基层听证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备案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实现应诉率

100%。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

落实对行政机关执法情况的检查制度,定期检查下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的情况,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2016。

6

月份前制定《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行为全过程、各环节,以影像、文字等形式全面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以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结合今年丹东市马拉松赛事,重点对丹东市伪基站、非法广播电台进行集中整治,并联合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016。

10。

月底前对各县。

)

区开展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按照省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开展全地区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进一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坚持以网管网,继续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以打击假劣农资为重点,持续推进“红盾护农”行动。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针对行政执法工作和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及薄弱环节,确定“谁分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被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或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深入贯彻有关水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水事执法队伍的组建,提高我市水事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结合地籍变更调查成果,客观、公正地对卫片查处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数据统计进行甄别和梳理,确保我市

2015。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顺利完成省、部验收。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2016。

9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通过法治专题培训及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教育,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继续抓好新调入执法岗位和执法证件到期需换证人员的学习培训。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激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热情,推动行政机关学法工作的落实。同时,面向全市法制机构人员和行政机关业务骨干组织一次《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拓展法律知识学习面,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对优胜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提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热情。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拟于

2016。

5

月中旬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活动。

认真组织好全系统的“。

12。

4

”宪法日、“。

6

9

”安全生产咨询日、“。

9

17。

”应急管理咨询日等法制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2016。

5

月份前针对安监系统有关执法人员组织一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同时,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法律和业务培训。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法制化、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委。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长治市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办法、关于-年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x法治办〔20xx〕2号)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力争形成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得到提升的法治政府。

组长:xxx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xx正科级领导。

副组长: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副主任科员。

成员:各股(室)、所、队、协会负责人。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认真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学习制度,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提高法治理念,为我局的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责任机构:党办、法规股)。

2、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商标、广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责任机构: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5、与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时与公安、检察院联系,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责任机构:法规股、业务股所)。

6、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库和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高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责任机构:法规股)。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利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数据导入、加强信息利用,切实发挥平台在塑造我区企业信用中的作用;突出企业信息公示,在做好年报公示、总结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管理,强化市场“清出”,扩大信用监管的影响力;继续抓好开展诚信单位培育、公示工作,积极营造“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2、认真落实“12315”投诉机制,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积极推动网络监督。(责任机构:市场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

3、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责任机构:法规股)。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加强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印发。

聘用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机构:法规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市场监管工作结合起来,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延展,实体、网络并行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婚姻家庭等8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4个,配有专兼职调解员249名。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专兼职调解员进行轮训,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积极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1件,全省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积案全部办结,解决了一批遗留多年的回迁难、办证难问题,8354户逾期未回迁居民回迁,9472户居民房产办证难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全力抓好安全稳定。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6.25%。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6起、打掉“保护伞”7个,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1.8%和9%。四是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信用xx”链接,可及时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公布企业“红黑名单”,税务部门发布纳税a级企业红名单586户;工商部门发布企业吊销信息1459户;行政审批局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限制16人次。

2020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量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做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工作。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务实、管用、“真需要”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坚持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标准,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五是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六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和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对2020年度考核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制定2020年度考核工作细则,有效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度县法治政府建设策划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一是提请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出台《202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十大举措》,在xx月xx日县政府第十八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通报了xx年度依法行政和出庭应诉情况,组织xx乡、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依法行政工作述职报告。二是县政府设立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将司法局相关股室搬迁至县政府三楼办公,充实法制工作人员力量。三是认真组织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分别于xx月xx、xx日和xx月xx日组织两轮共xx人参加考试,加强我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建立、培训和发证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四是元至xx月,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行政合同xx件,坚持依法依规审查。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县县乡两级政府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xx%。在xx月份市政府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我县作了依法行政工作交流发言。

(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深化府院联动工作。xx月xx日召开由县长参加的2021年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推动出台《xx县人民政府xx县人民法院xx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联席会议机制深化府院联动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司法机关公正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同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在一审已经裁判的案件中,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xx件、判决履行/回复xx件、裁定驳回起诉xx件,败诉率xx%。三是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元至xx月,共收到信访复查申请xx件,其中不予受理xx件,维持xx件,规范了信访秩序。

(四)推行告知承诺制度,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xx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先后公布两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共xx项。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五)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大力加强执法监督。根据《xx县全面推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和检查,就加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力度、进一步做好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等进行业务指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清理了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和包含有关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共xx件,涵盖工业经济、工程建设、电子产业、商贸发展、文化旅游、医疗教育、中药振兴等领域,经过审核把关,建议宣布失效xx件,修改xx件,继续执行xx件,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破除了制度性障碍。二是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印发《全县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针对xx年以来的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开展整治工作,对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存在的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深刻剖析对营商环境的危害,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涉企行政执法公信力。三是推进法律服务进企业。充分发挥续辉品牌效应,助力中小企业做好援企稳岗法律服务,畅通企业员工法律援助渠道,今年来共办理涉企法律援助案件xx件,为农民工和经济困难员工挽回经济损失xx余万元。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调解中心建设,目前县人民调解中心运行效果良好,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xx件,乡镇人民调解中心已全面建成,力争年底前完成所有村(社区)人民调解中心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环境。xx月份在xx股份召开法律服务进企业工作推进会,向参会的xx多家企业介绍我县涉企依法行政工作,赠送法律读本xx册,发放执业律师信息和管理服务机构信息表,鼓励所有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组织法律顾问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帮助企业预防、化解、控制法律风险。四是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大力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县法院制定发放《企业须知》,为企业化解法律风险提供智力支撑。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截至xx月底,共执结涉企案件xx件。对涉案企业慎用强制措施,尽量避免涉企案件进入执行环节,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县检察院开展“慎捕慎诉慎押”专项监督活动,今年来对涉市场主体案件依法不捕xx人、不诉xx人,建议适用缓刑xx人,羁押必要性审查xx人,羁押期限审查监督xx人。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民政局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推动养老和社会救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二是推进社会自治。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紧推进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预计我市行业协会脱钩工作今年底前可全部完成。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目前,民政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38小项中的35小项已纳入一次办好范围,“一次办好”率达到了87%,力争9月底之前达到100%。及时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民政“一窗受理”试点。

一是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了机关发文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建立了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超过时限的文件及时申请失效或废止。二是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5月份,对发文进行全面清理,向市政府法制办申请保留《xx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xx市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印发xx市获誉立功现役军人喜报送达和奖励办法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全面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一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积极利用现代科技设备,购买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试点。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导民政系统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保存和查阅制度。二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具有民政执法职能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民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民政执法证后才能进行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救济救助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建立了《xx市民政局信访接待制度》《xx市民政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从预警、调解两个方面入手,分析、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探索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机制,对信访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办理低保等社会救助,并启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形成严密的社会救助网络,从制度上完善社会矛盾救济救助体系,充分保障特殊群体的有效救助,积极推动社会矛盾依法化解工作。二是加大普法力度。根据xx市“七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全市民政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了普法责任制,各单位各科室根据职能,在今年上半年积极向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开展了社会救助、志愿服务、殡葬管理、自然灾害救助、未成年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学校、社区、社会组织、单位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指导基层组织加强普法教育,促进基层民主自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了局党组集中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完善机关信访接待制度,引导、支持服务对象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探索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一是坚持科学论证要求。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实行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及专家论证程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的通告》,印发《关于征集2020年立法项目的函》向县级政府、市直部门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组织市人大、市政协、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召开立法项目专家论证会,会同项目提报单位对征集的立法项目进行论证,经过充分论证形成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共计2部,其中年内提报项目1部,调研项目1部。二是广泛听取民众意见。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和单位食堂代表、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单位特别是餐饮服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让行政相对人积极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

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三是完成年度立法任务。《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于2020年9月12日经xx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10月26日经xx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xx镇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xx镇法治政府建设与考评指标体系》,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

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优化保障公民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是依法行政的龙头。我们将按照《xx镇重大行政决策》的要求,在全镇继续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后评价等五项制度,着力规范、约束和引导政府的决策行为。同时,要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工作作为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维护法制统一,使规范性文件更具合法性;要全面落实《关于申报xx镇人民政府201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的通知》,加强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调控;要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内部审批流程,统一文件的立项、审核、说明、备案和发布程序;要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领导交办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效率和质量;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内部审查规则,加强对各部门和乡镇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整体提高我镇政府及部门的依法决策水平和行政效能。

行政权力的控制和约束。以规范行政裁量权作为当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切入点,按照《xx镇行政执法裁量权制度》,会同监察、审管等部门,强化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制度落到实处。要继续组织对镇各主要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为进行集中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在此基础上延伸对行政处罚的监督链,通过加强调研和论证,探索建立与企业、民生、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敏感性强的行政处罚结果的公开机制和制度,实现对行政处罚执法行为的全程监督。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对主要行政行为进行一轮全面的检查规范,使我镇的行政执法环境得到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转型。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既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我们要在行政管理实践中继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倡导柔性管理、高效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政府转型。要结合机构改革和乡镇城管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相应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代办制和竣工联合验收制,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进一步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及时解决职责争议;逐步推行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制度,倡导人性化执法方式。总之,要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尽量做到能用间接手段的,不用直接手段;能进行调解的,不采取行政强制;能进行说服教育的,不擅用行政处罚。通过上述管理形式的转变和创新,使我镇各部门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五)拓展行政复议职能,加强争议化解能力。按照《xx镇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和《xx镇复议责任制》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需求,树立行政复议工作新理念,不断调整、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实现案结事了为复议工作的价值取向。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把所有案件办成铁案;一方面要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以化解矛盾争议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加强调解和解工作力度,力争从根本上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要重点在案外延伸上做文章,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系互动机制,使其在规范执法、化解行政争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外,要继续建立健全信访与复议联动机制,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要全面落实首长出庭应诉规定,提高应诉工作水平和效果;对于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书要做到及时反馈,认真对照整改;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特别典型的败诉案件要启动问责程序。

(六)提升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层次,增强干部队伍素质。继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29条具体意见,工作要求很高,因此,法制教育培训任务十分繁重。一方面要建立、落实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法制讲座、集中学习等形式广泛开展学法活动。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化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制度,同时,要健全乡镇的法制机构,逐步健立基层法制工作网络。要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宣传,使全镇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对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有新的认识和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明显增强。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