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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财产申请书(精选21篇)

时间:2023-12-19 01:37:42 作者:QJ墨客

无论是申请学校还是申请工作,良好的申请书都能增加你的竞争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更多申请书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对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进行保全,包括冻结其银行账户中与争议金额等值的'资产,或冻结被申请人其它等值财产。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货款纠纷,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已依法受理。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保全,贵院于出具了 号民事裁定书,并于 年 月 日对被申请财产进行了保全,保全期限截止 年 月 日。鉴于保全期限即将届满,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继续对被申请财产进行保全。

望贵院予以核准。

申请人:

日期: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请贵院继续冻结深圳_______有限公司在中国__银行深圳市分行的.账户_________存款人民币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深圳市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因王某诉b公司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贵院于20__年1月12日下发(20__)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将申请人银行存款50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__)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5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不是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当事人。

经贵院通知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出庭的__市a公司与申请人亦为不同的民事主体,产权各自独立、财务也各自独立核算(见申请人营业执照)。

申请人作为上述案件的案外人,贵院(20__)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将申请人的银行存款50万元予以冻结显属错误。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特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__)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5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请。

此致 ___________

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签字或者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刘______,男,汉族,20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市___区___镇__号。

被申请人:王______,男,汉族,20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市___区___小区四区__号楼__单元__号。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

被申请人房产(位于___市___区______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______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月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____号____室,联系方式:____。

被申请人: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____号____室,联系方式:____。

请求事项: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1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纠纷一案,现被申请人意图转移财产,且情况紧急,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请求对被申请人上述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如保全不当,申请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担保人:李,女,汉族,1982年7月23日出生,住址:株洲市芦淞区桥头x栋x号,联系电话:xx。

担保人李诉李离婚协议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依法受理。诉讼中,担保人依法向贵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现担保人用个人名下的房产,为向你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以其享有所有权的长沙市雨花区官塘冲巷x号桂竹苑x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证雨花字第7110xx 号)作为担保。

二、如申请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以担保财产的价值为限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此致

xx人民法院

担保人:

x年十二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__市__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__年11月26日下发(20__)x民初字第006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将申请人银行存款x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__)x民初字第009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一、该裁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采取诉讼保全的条件之一必须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现被申请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申请人有上述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事实上,申请人也并没有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因此,申请人认为,贵院作出的上述裁定没有事实依据。

二、贵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__年x月份签订的合同书中,明确约定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为需方即申请人所在地法院。贵院在立案之前只要稍作审查就应当知道对该案没有管辖权。贵院却不顾法律规定,明知没有管辖权而先行立案并立即裁定采取诉讼保全的做法,有地方保护嫌疑,也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__)x民初字第009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依法撤销该裁定,解除对申请人账户的冻结。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焦作市____有限公司。

年十二月一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__,住所地:_____。

负责人:_____,系_____。

身份证号:_____。系_____。

请求事项

1、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_____的财产。

2、由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告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详见借款合同),约定被告从原告处借款_____元,借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后被告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具收据一张(详见收据)。该笔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主张权利,被告仍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资金,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权,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_____元的财产。

申请人愿以_____房产一处作为财产保全担保。

此致

敬礼!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双方当事人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有关证据及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书

(1)注明文书名称。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公民的,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正文:

写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写明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名称、数额。

(2)事实与理由:首先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然后写明被申请人恶意转移、隐匿、毁损、挥霍或处分其财产的事实,并写明申请财产保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基于所述事实,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保全的具体请求。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应附上有关证据材料。

制作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时,应注意: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的名称、数额、价值应写清楚,这不仅决定了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范围,而且也关系到申请人日后向人民法院起诉时诉讼请求的提出。

格式。

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________纠纷向贵院提起诉讼,由于被申请人有转移和隐匿财产的可能,特申请给予财产保全强制措施。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价值_______________元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已有贵院受理,在诉讼期间的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有转移和隐匿财产的可能,致使法院最后判决难以执行,使申请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故特向法院申请冻结被申请人价值_______________元的财产,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河南省_____县_____镇_____村_____组,公民身份号码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男,广东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_市中金运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深圳宝安大浪街道_____社区_____路_____科技园2#厂房一楼(办公场所),组织机构代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延长(20_____)深宝法民一初字第_____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查封期限。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贵院正在审理。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贵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了(20_____)深宝法民一初字第_____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本案尚未审结,一旦解除查封,将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现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延长财产保全期限,以防止被申请人在查封冻结期满后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办理。

此致

敬礼!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男,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市管城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续延(20__)管民初字第458号和(20__)管执字第313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20__)管民初字第458号案的原告和(20__)管执字第313号案的申请人。原贵院依______的申请分别于20__年2月28日(尚在诉讼审判阶段)和20__年4月18日依法作出的(20__)管民初字第458号和(20__)管执字第313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被告即被执行人______的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______的房子、汽车等相关财产,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此,______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等之规定,申请贵院依法续封,特此申请。请依法继续保全。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对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产分为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因此,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内容可分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指民事案件、经济案件中,对于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保全措施时制作的文书。其目的在于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并保证将来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顺利地执行,从而使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的威信。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是:

(一)必须是给付之诉。其他性质的诉讼不能采取保全措施,因为只有给付之诉才具有执行性。

(二)申请诉讼保全必须有可靠的事实根据和充分的理由。即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行为以及其他原因,使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这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主观上的,即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恶意行为或可能发生这一恶意行为。如在法院作出判决前有出卖、隐匿、毁坏、转移、挥霍双方争议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的行为或可能,从而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难以执行或无法执行。另一个是客观上的,即受自然界客观条件的影响,如风雨的侵蚀、气温的变化、时效的期限等,使不宜长期保存的财产或物品变质、腐烂、失效、造成损耗,也会为将来生效裁判的执行带来困难甚至无法执行,否则将失去财产保全的意义。

(三)在时间上,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必须在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裁判前。

当事人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申请既可能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口头提出的,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当事人书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时,申请书中应当向受诉人民法院说明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原因,请求保全的标的或者有关财产的种类、数量、价额及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

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指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时所制作的文书。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将来提起的诉讼必须是给付之诉,即利害关系人之间的争议必须具有给付的内容。这样,采取保全措施,才有可供执行的对象,诉前保全才有意义。反之,将来提起的诉讼如果是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由于没有可供执行的对象,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也就没有意义。

(二)义务人有恶意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不采取保全措施,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将不能或者难以得到保护。

(三)情况紧急,如在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将会因义务人的恶意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四)权利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采取诉前保全。

(五)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其诉前保全申请。

(六)申请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向该法院起诉,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以上六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申请财产保全,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不能随心所欲任意提出。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合理合法的,将引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主要是指保全财产的价值与诉讼请求的数额基本相等。例如,借贷纠纷,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应与借贷数额大致相等。所谓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保全的财物是本案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标的物有牵连的其他财物。例如,请求返还木材价款之诉,被告已将木材加工成家具,家具就是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尽管家具的价值可能超过木材价款的数倍,法院仍然可以对家具采取保全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之所以规定财产保全的范围,既考虑到要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考虑到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范围过窄,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充分保护;范围过宽,又会使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不得擅自处理和转移。这种措施主要适用于不动产。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对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物就地扣留或异地扣留保存,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动用和处分。这种措施主要适用于动产。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知有关银行等有储蓄业务的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处分其存款。

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则指除上述三项措施以外的其他方法,这是一种弹性规定。如,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对不宜长期保存的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予以变卖,保存价款;委托有关单位保管有关财物;清点并责令被申请人保管被保全的财物;对不动产和特定的财产(如车辆、船舶等)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等等。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负责保管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人民法院都不得使用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其他任何单位,包括人民法院都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诉前或未决诉讼中,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以限制被申请人对该财产的使用和处分。在这一段时间内,被申请人无法对自己的财产行使权利,很可能会给被申请人带来一定的财产损失。因此,如果由于申请人错误申请所致,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的损失。这既是对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同时也是对申请人慎重行使财产保全申请权的法律要求。

申请人:

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因纠纷,于年月日向你院起诉在案(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损毁(或隐匿)诉讼争执标的物的可能(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为此,申请给予实施财产保全。申请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如下:事实和理由:

请求目的: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财产保全申请书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300000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使本案在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以切实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申请,请求查封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300000的财产。

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可供查封的财产线索为: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的某某路某某号房屋。

此致

敬礼!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xx经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xx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xx经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xx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__________有限公司,

账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支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__)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请人:______,女,白族,19____年07月16日生,住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男,白族,19____年12月07日生,_____人,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___)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_____).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和好,经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特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人:(若为公民则列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职务、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列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担保人:(同上)。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如下:

此致

__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若为公民则签、印;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盖章)。

__年_月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__省__市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杨__,总经理。

被申请人__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__省__市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马__,总经理。

申请事项:依法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___万元银行账户存款或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

事实和理由:

20__年5月3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签订《__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申请人承包被申请人的__工程,合同就承包价格、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等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在20__年7月5日完工,20__年10月5日,经双方结算,工程款___万元,扣除已支付的工程款,尚欠工程款___万元至今未给付。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为使将来判决得以顺利执行,特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裁定。

此致

__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财产保全申请书

1.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_____所有的_________轿车予以查封。

2.保全数额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xxxx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__________路与_____路口,申请人_____与被申请人驾驶的鲁__________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人被送往医院治疗。期间,申请人医疗费用支出_____元,被申请人在支付部分费用后,便拒绝支付剩余费用。申请人认为,本次事故给申请人还造成了误工、营养、护理、交通等损失。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遂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车辆予以查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贵院提出保全申请。

申请人:xxx

日期:20xx 年 x 月 x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建筑设备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

被申请人:___郑州顺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___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西宏达路北五环大厦4层,法定代表人:___杨书岭,电话:___,。

被申请人:___余___,男,汉族,___年2月16日出生,住:___河南省潢川县仁和镇凌集村余湾组,身份证号:___4166019,电话:___。

申请事项:___

申请查封被申请人余___所有的房权证号为___的房屋。

事实和理由: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已经于20年12月23日向贵院提______讼。但是,被申请人有转移资产之嫌,其行为可能危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致使申请人利益受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特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余___所有的房权证号为1401106264的房屋(截止20年12月23日,三被申请人欠申请人1366550元)。如果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被申请人的财产如下:___

余___所有的权证号为___的位于___室的房屋;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如下:___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