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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出入管理制度(精选14篇)

时间:2024-01-09 17:53:14 作者: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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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开学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度方法范文

疫情是指疫情的发生和发展。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h1n1和2019年冠状病毒性疾病新冠肺炎-19在更大的地区爆发。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度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疫情防控,全力保障师生员エ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依法科学有序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寒假期间,校外人员严禁进入校园,校内人员实行准入制度。进校人员原则上仅限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学校各级值班人员。其他校内人员确因工作须进校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报备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2、取消人行翼闸身份证、校园卡识别功能。进出校门时,相关人员须将通行证佩戴在胸前,配合门岗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出校时,临时通行证主动退还门岗工作人员。

3、取消校门车闸自动抬杆功能。教职エ车辆进入校园,驾驶员须为学校教职エ,车载人员须在校外下车,驾驶员将车开到学校学生活动中心停车场停放后须立刻离开校园,不得到校园其他地方逗留。驾驶员为非学校教职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

4、上述工作要求自年2月5日起执行。其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学校另行通知。各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的传迖。

各地各校要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校园24小时有人值守;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以身作则,坚守岗位,指导值班教师及安保人员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禁缺岗、缺位。

要通过网络、电话、公告板等方式,向社会和本校所有师生员工宣告:疫情防控期间,停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所有返校活动一律取消,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等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如教职工确有返校需求,需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各地各校要确保值守工作人员所需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配备及时足量,大门值班室要配备合格达标的测温用仪器,要备有值班值守人员通讯表、值守记录册等,要保证电话畅通,确保值守工作高效、安全、有序。

对于入门人员,首先要确认是否经学校同意,未经允许者一律不得进门;其次要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者一律不得进门;再次要核验身份,实名登记,不得遗漏,不得敷衍塞责,入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对于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如有强行进入、扰乱管理秩序者,第一时间报请属地派出所依法处理。

各地各校要对值班值守工作人员提前进行安全防护培训,掌握工作内容,熟悉工作流程,执行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防止因防护不当造成二次传染。

各校要对封闭管理工作建立自查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对属地内的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封闭管理工作开展排查;市教育局疫情防控督导组将进行明察暗访,对于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严重者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校园的封闭式管理力度,具体规定如下:

在校期间全天封闭。

1、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在进出校门时必须经过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2、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进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和学校盖章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

3、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4、所有师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1、在疫情期间,不允许任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2、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需要经过体温检测和行程码、安全码登记后,由接待人接入校园,并对其行动负责。

3、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校园人员,学校保安应第一时间报警,后对其进行阻拦。

年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出入管理制度【】【精选】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29号)和《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对学校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的紧急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0〕4号)文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周口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疫情期间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总体稳定,现结合我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制定教职工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坚决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坚决防止校园聚集性疫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二、工作任务。

1.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教职工健康状况、假期去向、是否接触湖北籍返回人员等情况的排查,“一人一案”建立台账,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工上班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并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报告相关情况。

2.指导各部门关注和监测开学后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并实施隔离诊断治疗。

三、工作内容。

(一)返校日期通知与健康排查

1.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确定开学具体时间后,各部门及时通知教职工确切返校日期;在未确定具体返校日期前,教职工按照学校要求有序返校工作。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另行通知。

2.开学前,各部门再次核实教职工健康状况、居住地、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情况等信息,并要求本人手写填报《周口市返校前14天人员健康状况追踪表》、《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健康状况登记卡》和《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三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打印无效。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立即报告学校并及时就医。

3.各部门在开学前通知仍在外地的教职工提前返回周口,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并按照要求继续向人事处报送在个人健康填报系统的每日健康信息填报情况。

4.开学前一周,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将对所有教职工进行学校防疫期间学校规章制度和防疫知识进行网上培训。

责任部门:党政办、人事处、教务处及各部门。

(二)返校后相关管理措施及注意事项。

1.返校时,无任何异常的教职工,正常上班;有过疫情高发区居住或旅行史的教职工居家观察14天,待期满后方可返校,所属部门为其办理请假手续,并上报给教职工工作疫情领导小组。

2.返校必备:“三表”、口罩、工作证,三样缺一不可。返校第一天,各部门将所属人员的“三表”收齐后,与当天16:00前交至人事处。

3.教职工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如确实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要用手接触交通工具上的设施,与周围的乘客保持一米以上的间距。

3.教职工凭工作证进出校园,每位教职工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出校园。每个通道只能有一路纵队,前后必须保持间隔一米。

4.教职工尽量做到不参加各种聚餐等聚焦性活动、不与外来人员接触、家校两点一线(中途不逗留,不去市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切通风条件不好的场所)、不乘坐电梯、周末或节假日不外出旅游。

5.返校第一天,各部门要组织所属人员对办公室进行卫生大清扫,将门窗打开,进行通风处理,将物品进行消毒。党政办、纪委将对办公室卫生进行检查并通报。

6.各部门密切监测所属人员的健康状态并严格履行考勤制度,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并按照要求填写《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发热排查情况每日统计表》,统计表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与每日16:00之前交至人事处。

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实进行因病缺勤登记,并严格执行病因追踪制度,如发现教职工中出现了可疑症状,应立刻向教职工工作疫情领导小组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工作。

患有传染病的教职工,病情康复后,需持有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后方可返校。

党政办、人事处、纪委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并通报。

7.各部门应尽量避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如确需组织,需提前上报学校教职工工作疫情领导小组,获得批准后方可有序组织开展,并提前做好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

责任部门:党政办、人事处、纪委及各部门。

(三)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报送。

各部门严格按照学校四级值班制度进行值班。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如发现教职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督促其立即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党政办、纪委将不定时抽查值班情况。

责任部门:党政办、纪委及各部门。

(四)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各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关注所属人员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动态,并积极有效进行引导,及时回应关切问题,帮助其科学认识疫情,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如发现恶意造谣、传谣者,已经查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惩。

责任部门:党政办、纪委、宣传部及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且春季为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时段,各部门要认清形势,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填报及上传。所有教职工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遵守学校工作纪律,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有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等行为者要追究其责任。

3.保持通讯畅通,提高防范意识。开学前后,所有教职工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做好信息互通,提高防范意识,强化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出现疫情及时处置。

4.在疫情防控期间,每个人都有无条件履行配合防控工作的义务,凡是不听劝阻、顶风违纪的教职工,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校园出入管理制度【精选】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属地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强化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人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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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校园出入管理制度

为继续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持续巩固防疫成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暨南大学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第八版)》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继续严格执行校园进出管理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实行凭证准入及来访预约制度,来访人员须凭有效证件和预约信息从指定校门进校,校外无关人员及车辆禁止入校。

(一)关于人员入校。

1.在校学生。入校时在校门口扫描返校二维码(绿码可入校,黄码、红码经所在学院审核后将意见反馈至保卫处),须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佩戴口罩、测温入校。

2.教职工。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教职工严格落实每日健康申报打卡,须主动出示校园卡、佩戴口罩、测温入校。

3.其他人员。在校内工作、居住、商户从业等非本校人员,须主动出示校内地址身份证或校园人员通行证、粤康码、行程卡、佩戴口罩、测温入校。为居民生活提供配套服务、因私临时来访人员,需由被访人持有效证件到校门口登记信息接领,须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佩戴口罩、测温入校。外卖送餐人员谢绝入校。

(二)关于车辆入校。

1.持学校机动车通行证车辆。需将与车辆信息相符的机动车通行证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处。公务车类别通行证车辆司乘人员佩戴口罩、测温入校;教职工类别通行证车辆司乘人员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佩戴口罩、测温入校;其他类别通行证车辆司乘人员均须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粤康码、行程卡、佩戴口罩、测温入校。

2.来访车辆。因公来访由校内被访单位提前向保卫处校园110勤务中心公函预约;因私来访由被访人向保卫处校园110勤务中心预约。司乘人员均须主动出示预约信息、有效身份证件、粤康码、行程卡、佩戴口罩、测温入校。

3.其他车辆。无预约报备的校外来访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外卖车辆、未纳入总务后勤签约管理的快递公司车辆一律谢绝入校。

(三)关于预约。

校内人员非必要切勿为校外无关人员及车辆进行预约,确有必要进行预约的,必须如实掌握来访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以及与疫情关联的信息,保证提交的预约信息真实准确,谁预约谁负责。

(四)关于人员通行证。

校内人员非必要切勿为校外无关人员申办人员通行证,确有必要申请办理的,必须如实掌握使用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与疫情关联的信息,保证提交的申办资料真实准确,谁申办谁负责。对于离职、离校以及过期失效的人员通行证,原申办单位或个人应收回并交还保卫处,未能及时收回的,应将使用人相关信息报保卫处。

(一)对使用假证、非本人证件以及其他不配合防控工作影响校园安全秩序的人员及车辆,保卫处将通报相关部门,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通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二)对违反证件申办、预约报备规定的行为,保卫处将暂停受理申请。

为确保师生、住户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卫处将继续严格落实执行防控措施,把好校园防控第一道关口,严防疫情扩散输入,同时敦请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住户统一认识,自觉服从管理、予以配合并做好宣传引导,提醒来访人员及车辆遵守校园管理规定,共同做好学校防疫安全稳定工作。

疫情期间校园出入管理制度

根据省委、省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中小学校全部推迟开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但近日,省教育厅持续接到个别地方有准备培训的举报,已责成相关市、县认真核实查处。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地要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晋教办〔20xx〕7号)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行禁止。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提醒家长和中小学生不参加培训机构集中辅导等一切聚集性活动。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用核退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大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联防联控,加强对一些藏身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黑校黑班”的摸排,严防一些机构或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聚集学生从事线下培训活动。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要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导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定期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是否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采取的措施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小学要求严格执行,主动做好办学场所和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要严格执行“零开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擅自开课、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上限处罚。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立即取缔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组织方、举办方、监管方依法依规逐级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规行为“亮剑”,保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绝不允许在严峻的防控疫情期间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此通知执行。

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校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职责管理:。

学校安全工作应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全责的管理制度。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二、安全教育。

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家长的重要内容,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

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安全制度和检查。

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建立完善安全工作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周检查制度。在每学期开学前,对校舍、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及卫生保健品、化学药品、安全警示语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在雨季前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定期、不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应限期整改。每学年的工作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应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部门和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有关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查验或完善,做出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四、校内设施安全。

经常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

后勤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等)应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

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按规定在教室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药品规格正确、药性有效,有关管理人员能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

加强电源、电器、电网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严禁在校(园)内焚烧纸张、垃圾。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加强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五、校园秩序安全。

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校园实行封闭性管理。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领导应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进入校内。

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应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应配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应与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综合治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半小时内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在12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联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按照上级规定对安全、学生安全实施相关的保险业务,协助做好有关理赔工作。

疫情期间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一、自20xx年1月28日起,学校已关闭南小门,所有人员车辆从南大门进出,实行进出登记制度,除工作和必要的保障车辆及人员外,禁止外来车辆和人员进校。

二、校内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经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凭工作证、一卡通、身份证或车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入校,并履行登记手续。28日前已居住在青教公寓等校内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教育其尽量减少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也要经部门同意,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未入住青教公寓的,原则上按学校延期开学通知要求返校入住,情况特殊需提前返校的,应征得部门同意、分管领导同意并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部门应按确有必要原则审慎批准。校内人员进入校园时,均须出具部门同意的相关证明。

三、校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的,由需求部门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要包括事由、来校人员单位、姓名、身份证号、进出时间等要素,办公室核准后通知保卫部;外来人员及车辆入校时应在校门填写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质押件,出门时销号并取回证件;没有有效证件的,一律不得入校;保卫部门要妥善看管好质押件,登记及证件相关信息不得外泄。

四、鉴于疫情防控期的特殊情况,征求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等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oa等便捷方式进行。

五、所有进校人员要服从统一管理,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对不服从管理和无理取闹扰乱校园管理秩序的.校内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校外人员追究相关部门责任,并视情况提请公安机关处理。

六、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工作人员按校内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疫情防控期间宿舍管理制度

1、加强防控,全面宣传,提高师生防控病毒的正确认识和防护能力。

2、配合学校正常教学,解决学生走读困难,住宿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住宿部是学生相对集中的场所,我们不仅要立足疫情防控期间做方案,同时要预备持久战,将“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今后的日常工作之中。

二、具体措施。

1、校领导高度重视,实行24小时校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值班领导手机全天候畅通,出现问题随叫随到。

2、每晚有一位校医跟班,每栋楼至少有一位宿管老师在岗在位。

3、学生宿舍进行全封闭管理,家长接送只能止步于校门口,特殊情况最多至宿舍楼门口。

4、临近开学,对住宿部的全体老师进行一次培训,对值班要求,防疫流程做到人人皆知,事事到位。

5、开学前对宿舍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开学后每天进行消杀毒处理,同时要进行高频次的开窗通风。

6、对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老师、学生进行严控,大门处设置量体温的工作台。无关人士一律不得入内。

7、学生放学后,直接回自己宿舍,摘下口罩放指定位置,然后洗完手才能做其它的事情,不得串宿舍。

8、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及时清运垃圾。对楼梯、桌椅、门把手、水龙头等表面,每天消毒2次。每天离开宿舍时必须开门窗通风,晚上睡觉窗户也要留点空隙。

9、建立晨检和晚检制度,发现异常情况,首先将学生送至隔离室(b101),然后联系家长接回就诊,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处置情况。晨检不合格者,不得去食堂就餐。

10、加强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的好习惯,不乱扔,不乱吐,营造“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

疫情期间出入证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落实每日早班会制度,要求所有分包商单位每日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召开早班会,将疫情防控内容纳入每日早班会教育内容。

2、在工地出入口处、各楼栋安全通道处、作业面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图片和宣传标语,在入口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防控疫情标语和宣传片。

3、分包商对工人进行防疫交底、教育,教育时长不少于15天且教育不得将人员集中在一起开展,可通过微信、腾讯会议等线上方式进行教育、交底。

4、教育施工人员在工余时间尽量避免外出,尤其不能到人群集聚地活动。

5、要对测温、消毒等作业人员进行测温、消毒等工作的专项培训交底,对保安、保洁等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测温仪器使用和消毒注意事项培训,消毒液配比和消毒液使用区域范围交底等。(注:84消毒液与酒精不得混用)。

6、体温测量人员需要穿防护服、佩戴护目镜,与入场人员签订健康承诺书。将入场教育、防疫教育等资料整理归档。

7、做到科学防控,要以各参建单位、班组为单位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做到。同时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8、监督分包商做好防疫防护用品的发放及正确使用。

消毒制度。

1、开展项目卫生防疫大扫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项目生活区、办公区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每日两次)。主要包括办公区、会议室、生活区、食堂、洗手间、浴室等,确保室内通风换气畅通,预防病菌滋生、传播。

2、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必须消毒杀菌处理,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坚持每天全面消毒,出入口、门卫室、食堂、宿舍、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地方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使用84消毒液集中消毒2次,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多次消杀。房间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4、项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工作。

5、采用分食就餐,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台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混用。避免肉食生用,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材,摘手套后及时消毒。

1、疫情严重、反弹等期间禁止举行各类现场会,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分散开展;可以采取网络形式微信交流;疫情防范和安全教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选择开阔、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全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会场前后须洗手消毒。

2,疫情未完全解除时,监督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均需佩戴口罩,交流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台和熟台混用,避免肉食生食。

4、人员密集场所定时喷洒消毒液,办公区保持常通风。

5、在分包商生活区设置每日体温测量点,上中晚一天三次测量工人体温并建立体温测量记录6.所有人员用餐必须分时错峰,管理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就餐,施工人员分散用餐,不能造成人员聚集。

6、epc项目部、分包商必须采购足够的防疫用品,并适时发放。

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出入、门卫管理制度1.每天上班前门卫及值班人员佩戴个人防护(防护口罩及一次性橡胶手套),做好秩序维护,应要求员工佩戴好防护口罩,排队时人与人间隔1米以上,门卫逐个对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及进行相关询问(查验健康码及健康登记码),值班员严格按照登记表登记。如体温在37.2度以上的,或有与湖北以及其他疫情严重地区相关人员接触的,有其他症状的,严禁进入项目工程区域内,要求该名员工立即单独走到空旷处,值班人员立即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等待下一步指示。考勤尽量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如无法识别,采用手工登记方式。

2.大门内外区域、通道口及门卫室定期清理及消毒,登记使用物品应及时消毒(消毒液喷洒、酒精擦拭等)3.一般情况下,防控期间严禁非项目人员进入本工程区域内,如确需进入的,需报请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后,门卫按员工检查登记程序执行。

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员工离开本工程区域,如因生产需要确需离开的,门卫做好相关进出记录,如离开本工程区范围办事的员工,进本工程区域前应侧体温,并做好相关外出路线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公司。

5各班组长要严格管控约束本班组人员,要求上岗途中和作业时间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禁止成群结伴聚集;每天下岗后,自觉回住所洗漱、休息,禁止私自外出、闲逛、游玩等;施工、生活用品由班组长做好统计,定期统一集中购置,尽可能的做到减少外界接触。

6、快递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各门卫负责快递收发工作。所有员工到门卫处收发快递时严禁进入门卫室。

7、内部车辆消毒管理(1)专人专车,严禁驾驶、用车混乱,便于防疫开展。

(2)对于外联用车,应建立严格的消毒、灭杀制度,并停放至至项目指定区域,并不得用于内部活动;外联车辆保持车内外整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毒杀菌,进出项目均需消毒,并填写消毒清理记录,交综合办审核签字确认。

(3)对于内部用车,应严禁驶出项目区域,用于内部人员上工、物料运输等。

9、外部机械设备消毒管理(1)对于运输车,吊车、砼罐车等服务于施工生产的设备,应在项目综合场站进、出口区域或工作、存放场所区域进行定期喷洒消毒液等防疫措施。

(2)对于该类设备的操作人员加强体温量测的频率,每次对车辆喷洒消毒时,均对相应车辆的操作人员和随车人员进行体温量测,并详细询问、记录车辆最新动态和有无异常情况发生等。

相关登记记录汇总后交项目部存档。

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106项目部。

疫情防控期间宿舍管理制度

1、宿管员必须准确掌握本公寓楼内住宿学生信息和每日住宿学生去留动态情况。

2、对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的住宿管理方式,谢绝非本楼访客。劝导住宿学生防疫期间不得外出,离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3、每日对住宿在楼内的所有学生测量体温,主动提醒学生进行房间消毒通风、进出佩戴口罩、及时清洁消毒等。

4、宿舍楼每天对进入楼内的后勤保障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情况和登记。做到:人员进入必查、必检、必问、必记;每晚逐一核查入住学生信息、测量体温,及时准确掌握住宿学生动态情况。

疫情期间出入学校管理制度

为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进出校门管理,制定本管理规定。

1、已办理校外住宿手续,需每日往返校园的本专科、研究生。

2、在校内住宿,需每日往返两校区或往返校园与南京市内其他单位开展实验实习的本专科、研究生。

1、本人及同住家人身体健康,且苏康码均为绿码。

2、本人连续14天健康打卡。

3、本人及同住家人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没有接触过境外归国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

1、学生向辅导员提交“本人及同住家人苏康码”、“连续14天健康打卡证明”、“校门长期通行权限审批表暨安全自律承诺书(附件1)”,因校外住宿理由进出校门的,还需提供“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暨安全责任承诺书”复印件。

2、辅导员审核无误后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

3、审批通过后学生填写“校门长期通行权限信息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

4、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每周五下午(仅限周五)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下周“校门长期通行权限信息统计表”(附件2)至邮箱,下周一可开通使用(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不接收单独报送及临时申请)。

1、学生需坚持健康打卡,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如出现不符合入校条件之一者,立即上报辅导员,不得再进出校园。

2、申请长期出入校门的事由结束后及时报告辅导员关闭通行权限,瞒报、谎报者按违纪处理。

3、行程轨迹严格保持“学校-校外目的地”两点一线。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利用外出便利参加聚餐、聚会。使用有定位功能的软件每日记录行动轨迹(软件选择由辅导员自行确定),报辅导员备查。

4、已办理校外住宿手续但校内宿舍未退的学生,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回原宿舍居住。

4、严禁将自己的校园卡外借他人使用。

5、严禁隐瞒、谎报、漏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信息。

6、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和措施,如若违反上述相关规定,学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校园疫情出入管理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结束来访时,门卫人员应向来访人员问询,情况正常方可让其离开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班主任老师的确认(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或当面确认),学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做好登记。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进行登记,写明来访对象姓名、来访事由、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等情况,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校园疫情出入管理制度

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校园的封闭式管理力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封闭时间:

在校期间全天封闭。

二、学校保安负责保证学校大门口处的消防通道畅通。

三、师生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在进出校门时必须经过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2、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进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

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和学校盖章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

3、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4、所有师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五、校外人员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不允许任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2、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需要经过体温检测和行程码、安全码登记后,由接待人接入校园,并对其行动负责。

3、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校园人员,学校保安应第一时间报警,后对其进行阻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