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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优质16篇)

时间:2024-01-11 12:49:15 作者:文锋

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布。请大家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些规章制度的范例,对比一下各种形式。

小学学校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近年来,各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频频发生,受到了社会和人民的普遍关注。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学校的体育教育教学活动形式和内容越来越丰富,在这种情形下,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确保师生体育运动安全尤为重要。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教学场地设施、体育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教师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指导他们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保健课),增强体质,提高他们战胜疾病的信心。

五、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进行何种运动项目和运动场地管理的秩序和制度。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进行铅球、链球、铁饼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七、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任何金属物质或硬质物体等。

八、课内外体育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体育设施必须安装牢固。学生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如:篮球架、护栏等。

学校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态度,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育卫生条件,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努力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的工作。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是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依据,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中,有专人分管,制定规划制度并加强管理,使《条例》各项规定在学校中进一步得到落实。

一、全心全意为师生防病保健服务,加强师德修养,坚持服务育人。

二、教师有病必须到指定医院就诊,如遇特殊情况,由卫生室酌情处理。

三、学生进卫生室必须保持安静,讲文明,懂礼貌,听从卫生保健老师的指挥。

四、学生小伤口可由卫生保健老师动手处理,如果伤面大、出血多,则必须到医疗单位就诊。

五、卫生室服务范围基本上只限于在校内发生意外的师生,学生就诊必须由卫生保健老师或班主任陪同。

六、学生服药应该讲究卫生,必须自备口杯或一次性口杯。

七、学生外科包扎可由卫生室处理,内科疾病由家长带其到医院就诊。

八、学生发生骨折、大量出血等紧急伤害事故后,必须由卫生保健老师、班主任或任课教师陪送医院进行急救。

九、学生借用体温表量体温,必须登记,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发现学生乱抛纱布、棉球,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由学校进行处理。

十、卫生室有责对学校进行环境卫生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配合总务处做好采光照明及各类教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一、卫生室有责配合工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及教职工的献血工作。

十二、卫生室应积极积累和完善学校各类卫生资料及健康资料,做到资料积累档案化。

小学学校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1.安全事故或事件方面。

(1)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设施事故为零;

(4)火灾事故为零;

(5)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6)学生群体性踩踏事件为零;

(7)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8)无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发生;

(9)年千人轻伤事故发生率3‰。

2.安全管理方面。

(1)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2)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安全隐患整改率98%(含暂未整改但已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4)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达标。

(二)各场馆、部门目标。

依据《东北大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各场馆、部门与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确保分管范围内的各分项目标达到中心安全目标平均值以上。

(三)网格化安全责任人目标。

1.各网格化安全责任人达成所负责区域内的安全要求。

2.所有员工结合自身岗位保证个人职业安全。

(一)依据《东北大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明确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阎玉河。

组员:吴迪、王艺霏、孙淑芬、王咏梅、王彬、高敏、孙淑华、宋婉约、权焕文。

安全管理员:戴博。

(二)依据《东北大学安全管理责任制》的相关要求,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负责人是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5)保证安全管理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2.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4)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5)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6)承担负责人交办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3.安全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管理工作;

(2)负责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的归档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的归档工作;

(4)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资料保管工作;

(5)负责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的资料记载工作;

(6)负责各类安全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

4.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员的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所管辖场馆、部门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

(一)依据《东北大学安全管理责任制》的相关要求,为达到全员参与的要求标准,建立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

(二)网格化区域安全责任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网格化区域内的安全管理;

2.发现和消除隐患(日查记录);

3.不能消除的隐患书面上报上级管理岗位或部门;

4.未消除隐患前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5.对进入本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签字记录);

6.传播安全知识,做义务宣传员;

7.做到“我要安全”并提醒身边人也要安全。

依据《东北大学安全管理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落实安全管理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管理条件,保障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管理,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一)每年年初进行安全投入预算。

(二)年底进行安全管理经费支出情况统计。

具体内容包括: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管理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管理直接相关的支出。

(一)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如安全生产月、宣传报道等。

(二)各场馆、部门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所服务师生、员工及顾客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师生、员工及顾客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体育场馆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进而保障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各层面全力配合学校隐患整改系统相关要求与具体工作事项。

第二章制度管理。

一、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一)刘长春体育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刘长春体育馆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游泳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三)羽乒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羽乒馆安全生产责任制;

3.羽乒馆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4.羽乒馆相关安全文件。

(1)羽乒馆安全交接班制度;

(2)羽乒馆安全教育制度;

(3)羽乒馆安全奖惩制度。

(四)室外体育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室外体育场安全、消防管理总制度;

2.室外体育场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3.室外体育场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一)刘长春体育馆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1.跑步机操规程;

2.椭圆机操作规程;

3.综合力量区器械操作规程;

(1)上肢屈伸训练器操作规程;

(2)蝴蝶机操作规程;

(3)坐式平推操作规程;

(4)坐式松腿机操作规程;

(5)低位手拉机操作规程;

(6)拉背机操作规程;

(7)俯式松腿机操作规程;

(8)坐式二头肌操作规程;

(9)史密斯机操作规程。

4.电机维护保养规程;

5.水源热泵空调机组操作规程;

6.大屏幕及音响的操作、维护规程。

(二)游泳馆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1.水处理工操作流程;

2.过滤沙缸、循环水泵的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规程;

3.池水循环净化设备维护操作规程;

4.污水处理排放使用操作规程;

5.臭氧发生器操作规程;

6.空调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7.水源热泵空调机组操作规程;

8.电机维修保养规程;

9.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三)浑南校区风雨操场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1.跑步机操规程;

2.综合力量区器械操作规程;

3.椭圆机操作规程;

4.直立式健身车操作规程;

5.动感单车操作规程;

6.液压篮球架移动操作规程;

7.电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四)器材部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1.跑步机操规程;

2.综合力量区器械操作规程;

3.椭圆机操作规程;

4.下蹲架、深蹲架操作规程;

5.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6.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7.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8.台式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9.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升降机操作规程;

11.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各场馆、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检和评估。

各场馆、部门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不定期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优化,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一)各场馆、部门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使用、评估、优化。

(二)各场馆、部门应建立主要工作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第三章教育培训。

一、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一)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作为安全管理二级部门,依据《东北大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具体工作需要,负责定期识别总体性、全员性的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

(二)二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作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安全管理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各场馆、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各场馆、部门作为安全管理三级部门,依据《东北大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其负责人总体负责所管辖场馆、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一)安全管理人员。

各场馆、部门负责人作为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场馆、部门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员工教育培训。

各场馆、部门应做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包含但不限于专项培训、例会安全培训等,每人每月至少一次,做好培训记录(模板见附件9),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1.各场馆、部门应对本场馆、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

2.新入职员工须经过学校、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基层部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基层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基层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等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由主持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系统理论讲解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三)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2.对进入各场馆、部门作业、参观、学习等的外来人员进行有关场地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如印制本区域安全注意事项并请受教育方签字等。

(四)教育形式。

1.脱产、业余培训、自学;

2.现场讲课、实际操作示范;

3.事故案例剖析、展览及现身说法;

4.观看电视教学片;

幼儿园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 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学校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加强我校卫生室药品监督管理,保证学生在校使用的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我校由保健老师负责学校药品质量的管理,每季定期检查,建立学校药品管理档案。

1、学校卫生室从事药品管理人员应具有医士以上的技术职称,并要通过药监部门专业培训,合格上岗担任学校药品管理工作。

2、知己接触药品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若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及时调理工作岗位。

根据天津市卫生局文件“本市内部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内“中小学卫生保健室”的设置标准要求设定。

1、学校卫生保健采购药品,由教育局指定采购商店,并索取合法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妥善保管。

2、购进药品做好质量验收,包括药品的内外包装,外观性状及合格证的检查。药品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家、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数量、到货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名等。验收记录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验收记录要保存期不少于2年。

1、药品专橱存放,药橱保持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2、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

3、药品实行有效期管理,每季度进行检查,过期不能使用,并做好相应记录。

4、变质、过期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并做好相应记录。

1、学校卫生保健室使用非处方乙类药品,在规定的药品推荐清单内选用药品。

2、药品使用按照“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以防药品过期失效。

3、发放药品做好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姓名、原因、药品名称、数量、经手人等项目。

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查对制度,严防事故、差错。

2、器械、药品应分类定位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3、室内应分清洁区、无菌区。无菌药品与有菌药品应分类放在固定位置。治疗完毕将用过的物品浸泡消毒,清洗干净,放在指定地点。

4、各种无菌瓶、持物钳(镊)、敷料罐、碘酒和酒精瓶等每周高压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1-2次。

5、定期检查各种治疗包及无菌物品的失效期,超过失效期的要重新消毒灭菌。

6、室内保持清洁,每天清扫及透气,定期消毒,定期进行空气细菌培养,并将报告单备查。

郏县新世纪小学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学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

二、主动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工作细心,严禁出错。

三、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卫生知识讲座,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四、及时认真做好学生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五、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常规管理。

六、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环境、饮水、饮食、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

七、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及时做好健康档案的整理工作。

八、定期检查教学卫生,配合体育教师对体育卫生定期检查测定,检查和监督班主任做好有关卫生保健工作。

九、协助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

十、做好突发疾病的药品准备和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药品的添置、保管工作,对各位教师的用药情况进行登记,严格掌握药物剂量。

十二、妥善保管好各种医疗设备,防止损坏,并负责卫生器械的维护工作。

十三、规范地做好卫生室的环境卫生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1、采购药品前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校领导同意,由保健员购买。

2、校保健室药品应由国营医药公司统一代购,不得从私人或非正常渠道进药。

3、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破坏师生身体健康。

4、建立药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1、设立专门药品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存放,(特殊药品按照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2、教师和学生用药必须在保健员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并做好登记。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3、凡抢救药品,必须放在专用位置,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4、要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药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保健员的知道下,由保健员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一、全心全意为师生防病保健服务,加强师德修养,坚持服务育人。

二、学生进卫生室必须保持安静,讲文明,懂礼貌,听从卫生保健老师的指挥。

三、学生小伤口可由卫生员动手处理,如果伤面大、出血多,则必须有卫生保健老师进行包扎。

四、卫生室服务范围基本上只限于在校内发生意外的师生,学生就诊必须由卫生员或班主任陪同,外来人员必须由教职员工陪同。

五、学生服药应该讲究卫生,必须自备茶杯。

六、学生发病当天可由卫生室进行治疗,次日起,外科包扎可由卫生室继续处理,内科疾病由家长带其到医院就诊。

七、学生发生骨折、大量出血等紧急伤害事故后,必须由卫生保健老师、班主任或任课教师陪送医院进行急救。

八、学生借用体温表量体温,必须留下学生证,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发现学生乱抛纱布、棉球,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由学校进行处理。

九、卫生室有责对学校进行环境卫生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配合总务处做好采光照明及各类教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卫生室有责配合工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及教工的献血工作。

十一、卫生室应积极积累和完善学校各类卫生资料及健康资料,做到资料积累档案化。

范文二、

1、全心全意为师生防病保健服务,加强师德修养,坚持服务育人。

2、预防和治疗相结合,搞好学生的保健工作。

3、对季节性传染病进行口头通报,墙报宣传防治知识。

4、对有病的学生要热情关心,认真诊治。危急病人在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后应立即送医院,不能延误治疗时间。

5、按上级要求,做好各项预防注射宣传工作。

6、每年给全校学生体检一次,每学期检查视力一次,建立学生身体健康档案。

7、如发现传染病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措施,适当给予药物治疗,情况严重的,应及时送医院诊治。

8、抓好学校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评比。每学期召开三次卫生员会议,研究、布置学校卫生工作。

9、定期为学生上健康教育课,教育学生不乱丢、乱扔、乱吐,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10、抓好各班包干区的卫生管理工作。

小学学校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一、学校体育馆是学校为完成体育课堂教学,运动训练群体活动和体育教学科研等任务的重要活动场所,由学校总务处全面管理。由体育馆管理员执行有关规定。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体育馆管理员的管理。

二、在体育馆内进行日常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期间,必须在体育老师的组织下进行,教学和训练使用期间的安全,由带队老师负责。在此期间,禁止进行其它无关活动,以免干扰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没有老师带队的情况下,任何学生不准入内。体育馆原则上用于篮球和羽毛球、健美操训练,如用于其它活动,使用者需向学校申请,由校领导审批。

三、非教学时间(含节假日、寒暑假),原则上不向师生开放,确实需要的,由相关老师(包括体育教师)申请,经批准,到体育管理员处办理使用手续。使用期间的安全由使用人负责。

四、进入体育馆运动场地,必须穿平底胶鞋入内,严禁穿高跟鞋、皮鞋等对地板有损伤的鞋子进入运动场区,除饮用矿泉水外不准带饮料进场地,严禁任何人在运动场地内生火、吸烟、吐痰、吃口香糖、槟榔、乱扔果皮纸屑、残杂物品等,保证体育馆的清洁卫生和消防安全,清洁工每天保证体育馆内清洁。

五、严禁场内高声谈笑,打架斗殴,追打嬉闹等,自觉维护场地内的正常秩序。

七、体育馆开放时间:上午7:30—12:00,下午1:30—放学。中午12:00—1:30锁门,下午原则上放学锁门关灯,有特殊活动向学校申请。节假日体育馆关闭。

八、领用器材必须履行报告和借用手续,要切实爱护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如有损坏和遗失一律由领用人照价赔偿,擅自进入场馆内发生意外者,后果自负,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校外各单位需要租借用体育场馆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总务处和学校领导审批,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十、租借本体育场馆举办各种活动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不服从管理者,体育馆管理人员有权令其立即停止活动,凡借用体育馆进行运动训练或有其它活动的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本校恕不负责。

十一、严重违反上述条例者,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本规定和《平湖中学中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中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一、 指导思想:

顺城区保健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健康、安全第一”的教育思想,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按照《顺城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市、区教育局全年教育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全区学校发展的实际,确定“为顺城区中小学师生提供健康服务”为核心工作,大力推进以“常见病预防”、“青春期教育”“传染病预防”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工作,协助教育局做好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注重实效,认真做好学生体质普查、调研工作,  不断提高我区中小学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推进我区卫生保健工作不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切实督促各校抓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努力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传染病的预防和“六病”防治宣传工作,协调配合防疫部门预防接种工作,做好中小学生体检及统计工作。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认真学习,提高对卫生工作的认识

积极宣传,提高认识,让学校每一位领导都能高度重视教师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加大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工作力度。把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作为评价学校日常卫生保健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认真贯彻《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形成人人都来关心师生身心健康。

2、加强组织管理,积极发挥全员管理的作用 

3、巩固“普九达标”成果,并以省体卫工作专项督导为契机,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逐步更新器械,使学校卫生室建设的更加完善,达到省市中小学卫生条件基本《标准》要求,学习吸收其他县区学校的先进经验,加强日常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完善档案管理。

4、三月份将贯彻2011年工作要点,四月份将对在2015年顺城区卫生保健工作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及体检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认真做好学校公共卫生监督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充分完善和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学校要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疫患的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处理及时。校内所用食品,要从严把关,强化索证、台帐登记制度,坚决杜绝超期、变质及“三无”食品进入学校。饮用水:全部饮用纯净、放心,符合规定用水,严格做到不喝生水,尽力减少污染机会,教育学生以及教师定期清洗饮水用具,保证用水清洁,防止病从口入。

2、普及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完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儿童入学时,要依据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加强晨检制度,按照学校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持久地开展传染病预防工作,杜绝和控制疫情在区各中、小学校校内发生。

3、培训工作

对校医进行公共卫生应急措施和卫生保健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校医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保健所将组织参加市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4、做好保护视力、预防近视工作。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教体艺[2015]7号)要求,切实将“防近”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克服困难,改善和建立良好的视觉环境。协助并指导校医做好学生每学年4次视力检测工作。

开展全区学生新版眼保健操的评比活动,并且在市评比中争取得到好成绩。

五、积极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1、继续落实“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各校认真落实省、市、课时计划,上好健康教育课,保证课时,小学40课时、中学30课时、高中20课时,开课率要达到100%。保健所及时了解掌握全区各校自评情况,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要求学校自评达85分以上。

2、利用好统一下发编印的《学校健康教育板报集锦》,学校要以多种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设立固定的专用卫生宣传栏、宣传板,每学期8-10期定期出好板报、画廊,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加大传授季节性、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的'力度,宣传常见病、季节多发病的防治、食品卫生安全及预防艾滋病等相关知识。职专、初中要做好艾滋病、性病防治和远离毒品、远离烟草的宣传教育工作。

3、四月份将对区属中、小学学生行为习惯、个人卫生、坐读写姿势、眼保健操,进行检查评比,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4、普及和提高卫生保健知识,拟定六月上旬举办全区中小学生卫生知识、红十字会会务知识竞赛。各校要认真做好参赛队员的选拔培训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六病”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常见病防治工作,进一步落实近视、龋齿、蛔虫、沙眼、贫血、营养不良的群防群治工作。保健所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不断提高防治覆盖面,切实控制、降低患病率。“六病”防治过程中要督促学生及时治疗。

1、近视眼防治

认真做好“防近月”和“爱眼日”的宣传工作,控制新发病,督促轻度近视(4.6---4.9)学生进行用药治疗,重度学生配镜矫治。

2、龋齿防治

健康教育以宣传为手段,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开展“爱牙月”宣传活动,提倡使用防龋牙膏,对发育不良的牙齿,进行矫正。

3、驱蛔工作

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行为习惯,各校要继续保持无蛔校的称号,四月份进行便检工作。各校一定依据便检情况,督促学生个体进行投药治疗。

4、沙眼防治

降低沙眼患病率,建立患病学生小档案,督促患沙眼的学生(疑沙)必须投药治疗,治疗率达100%。

5、贫血及营养不良的防治

各校校医要对贫血及营养不良、肥胖的学生进行膳食指导,同时督促肥胖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九月份进行贫血检查工作。

七、九--十月份将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常规普查体检工作。

保健所将不断完善和改进体质检查监测工作,聘请有关专家、专业人员参加体检工作。监测前对体检人员进行培训,体检结束后,做好学生疾病、体检的统计分析工作,校医分别向学生、学校和教育局反馈学生个体体检结果和群体健康评价结果,并及时反馈给有关教师及学生家长,对有疾病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确诊并将资料返回学校,学校将结果通知体育教师,注意学生运动负荷,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继续加强学生疾病的巡视工作和相关疫情登记报告。对学生因病缺课的统计检疫工作,以利学生常见病及传染病的动态观察,发现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提高学生出勤率。认真做好个人治疗收集汇总工作。  十二月末各校要及时准确上报健康教育评价表,学生因病缺课、高危人群统计、“六病”防治总结、学校卫生工作总结等材料。

八、加强保健所及工作人员的自身建设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通过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2、进一步提高保健所工作人员自身素质,自学有关知识,参加市里组织的相关培训,有选择参加省、国家举办的培训班进行拔高学习,开阔视野。

3、保健所同志及部分校医继续参加省课题工作研究,装订成册,做好结题工作。

4、筹措资金,购置器械设备,改善办公条件。

5、加强完善档案管理工作,作好资料建设工作:设专人负责,收集收全,保管好有关资料。完善规范,实事求是,严格管理。

总之,2011年我们将继续努力,艰苦奋斗,克服困难,通过规范化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目标考核办法,对学校公共卫生、环境卫生、教学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防治、卫生室基本建设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卫生工作方针。

2.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3.每学期初有工作计划,期中有检查记录,期末有小结。

4.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5.健全学校卫生档案,认真积累资料,按时间和要求汇总相关内容。如(学校卫生档案、上报数据等)。

6.做好常见病、传染病、伤害事故的预防和防治工作;

7.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每周五将因病缺课登记情况上报。

8.做好传染病管理和登记工作;加强晨检考勤和防护知识宣传。如遇校内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消毒,卫生(保健)室立即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控制疾病传播。

9.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及学生个人卫生的监督工作。

10.保证校内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充分利用“卫生专栏”和每周一次午会课进行讲卫生、保护视力、预防常见疾病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2.每学期举行“保护视力”的宣传周活动和对女同学进行有关“青春期”卫生知识的教育活动。

3.负责指导检查和督促全校的环境卫生工作,每日巡视环境卫生不少于二次(晨、午后),做好每周四的全校卫生大扫除的安排工作,带领卫生员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公布结果,督促“补课”,经常与班主任保持联系。

4.督促总务处做好采光、照明设备和课桌椅的调整配套工作,监护学生视力工作,经常深入班级检查学生卫生习惯,每日检查指导眼保健操。

5.加强对学生体育卫生的监督工作,关心和了解体育器械的安全状况,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妥善处理意外伤害事故并做好事故记录。

6.负责学生饮水卫生监督工作,经常检查督促学生的.卫生,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7.负责学生的视力和体测工作,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及时作好记录。

8.安排全校公共场所卫生包干区域,学期结束进行小结评比。

9.做好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学期小结工作,送交教导主任。

10.负责计划。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19xx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一、全心全意为师生防病保健服务,加强师德修养,坚持服务育人。

二、学生进卫生室必须保持安静,讲文明,懂礼貌,听从卫生保健老师的指挥。

三、学生小伤口可由卫生员动手处理,如果伤面大、出血多,则必须有卫生保健老师进行包扎。

四、卫生室服务范围基本上只限于在校内发生意外的.师生,学生就诊必须由卫生员或班主任陪同,外来人员必须由教职员工陪同。

五、学生服药应该讲究卫生,必须自备茶杯。

六、学生发病当天可由卫生室进行治疗,次日起,外科包扎可由卫生室继续处理,内科疾病由家长带其到医院就诊。

七、学生发生骨折、大量出血等紧急伤害事故后,必须由卫生保健老师、班主任或任课教师陪送医院进行急救。

八、学生借用体温表量体温,必须留下学生证,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发现学生乱抛纱布、棉球,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由学校进行处理。

九、卫生室有责对学校进行环境卫生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配合总务处做好采光照明及各类教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卫生室有责配合工会做好计划工作及教工的献血工作。

十一、卫生室应积极积累和完善学校各类卫生资料及健康资料,做到资料积累档案化。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细则

1、各处室、各班的活动室、宿舍及室外卫生责任区。

2、学校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1、每天各处室、各班要清扫三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每周四为全校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处室、活动室和卫生区及宿舍洁净无死角。

3、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1、各处室、活动室:地面、墙壁、黑板、门窗、用电设备、桌椅、等室内所有的物品无灰尘,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污迹,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无垃圾。

2、宿舍:室内无蜘蛛网,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凳)等处无乱涂乱画痕迹,无积尘、室内无乱牵绳索,无乱挂衣物,乱沾乱贴,地面拖洗干净(含床下),无污水,无纸屑果皮;被褥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日常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及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否则每一项扣1分。

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墙壁、室外护栏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及时倒垃圾。

4、水池:地面、池内要及时冲刷,无乱涂乱画。

5、室外卫生责任区:整洁、美观。

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无积土、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废气物、无垃圾。

希望并相信,通过我园师生的积极努力,辛勤劳动换来的洁净幼儿园,将成为我们坪溪河一道亮丽的风景,让幼儿能快乐的成长。

幼儿园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措施:

1、每日晨检,发现有发热、皮疹的儿童,要立即要求家长带儿童去医院就诊;同时做好缺课儿童病因追查。

2、发现患病儿童,立即去医院诊治,患病儿童不接触其他任何学生,痊愈两周后上课。

3、立即对患病学生接触过的桌椅、体育器材等进行消毒;同时做好教室、食堂、厕所等消毒处理。

4、每天早晚校舍通风或消毒半小时。

5、上一堂手足口病健康教育课,熟知防治知识和正确洗手方法。

6、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饭前便后洗手,不接触患病儿童。

7、在与患者接触后,触摸眼、口、鼻前,打喷嚏或咳嗽后,如厕后,戴口罩前及摘口罩后,接触公共设施如扶手、门柄、电梯按钮、公共电话后,从外面回家后,均需要立即洗手。洗手时肥皂液或洗手液在手上保持6秒钟以上。

8、发现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有发热伴皮疹的,应立即暂停工作。

9、在幼儿园门口和班级门口张贴手足口病宣传画和宣传单,黑板报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让家长了解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10、每天用消毒液对幼儿园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11、在流行季节避免儿童或外来人员的往来或交流活动。

坪溪河幼儿园学生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内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配套的卫生预防措施。

幼儿园的每日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就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

事实证明,幼儿园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的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因此,幼儿园每天执行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入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2、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儿童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情况报告幼儿园信息员,并作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3、告知儿童因病缺课时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请假,说明病因。

4、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入园的儿童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园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幼儿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一、每日,大门口处卫生晨检教师须做好晨检工作,检查幼儿脸部、手部、口腔,触摸额头,若发现幼儿有异常,及时做好记录并反馈到班级。

二、班级当班教师接收信息后发现幼儿异常,及时电话向家长询问,及时做好记录,写清症状,并做好托药记录单,按时为幼儿服药。并做好日间巡查工作。

三、卫生管-理-员每天上午向教育局报告幼儿每天的出勤情况,缺勤原因,无疑似病例时作零报告。

四、第一疫情发现责任人如若发现疑似病例,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员及时向防疫站报告。

五、食堂做好食品采买工作,严格执行采购制度,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六、食堂做好餐具清洗及消毒工作,每天坚持消毒液及消毒柜双重消毒,幼儿就餐的餐桌坚持饭前饭后用消毒液擦洗。

七、坚持做好巾、杯、玩具每天消毒一次的`工作,门把手、栏杆等幼儿易触摸地地方都要坚持每天消毒液擦洗。

八、教室、寝室做到每日开窗通风。寝室紫外线消毒灯要合理使用,被褥每周晒一次。

九、户外大型玩具每周消毒一次。

十、幼儿园的各个角落每周喷洒一消毒液。

十一、各班级开展手足口及其他传染病预防宣传工作,张贴相关资料,教育幼儿入园时时即洗手,饭前便后勤洗手,不喝生水,不食生、冷、不洁食物。每日户外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

十二、及时做好家长宣传工作,如上网、收看电视新闻等等,告知家长少带幼儿去人群密集的场所,并注意观察幼儿体温和皮疹,有异常及时去医院就诊,并将诊治情况及时通知幼儿园。

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我校的卫生健康工作,为全体师生服务,为健康教育教学服务,经校委会专题研究,特制订以下卫生健康工作制度:

一、学校加强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每学期专题研究部署卫生健康工作,并做到组织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具体,措施到位。

二、学校选派专职校医,并进行医技岗位培训,对校医的工作(质与量)进行规范管理。

三、落实卫生室经费预算,购置必备的医疗器械与常见保健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并建立专册登记,遗失或损坏由有关责任人归人赔偿)。

四、以学校卫生室为主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每学期实施数次卫生健康专题讲座,对常见的疾病发病原理和防治方法进行普及教育。

五、对学生常见病,如近视、肠道传染病、肠道寄生虫病等设立监测档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

六、对学生身体发育情况,包括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等设立监测档案,并把监测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