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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优质12篇)

时间:2023-12-28 11:55:04 作者:灵魂曲

规章制度作为一种约束和规范,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需要始终牢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并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范文能够指导我们更好地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

理发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位,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卫生许可证”需挂在显目处。

二、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三、从业人员需每年进行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培训合格证后上岗。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五、定期清理室内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卫生组织制度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成员及职责:(客房、消毒等)。

理发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理发店美容店的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随时清扫地面废弃物、并有专门容器存放。

二、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店内应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

三、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清洁时要戴罩。

四、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脸巾应清洁,每客用后应清洗消毒。

五、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用后应消毒。理发工具应采用臭氧紫外线消毒,清洗消毒后的工具应分类存放。

六、对患有头癣等皮肤传染病的顾客要有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七、美容店工作人员在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工作时要戴口罩。

八、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一般美容店不得做创作性美容术。

九、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

理发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迟到五分钟以外每分钟罚1元,另加10元。

2、迟到1小时以上算旷工,旷工罚100元。

3、早退每分钟罚1元,另加10元。

4、考勤表填写时间要按先后顺序,后来者不可将时间签在先签者之前,如有违犯,罚50元。

5、不可让人代签,不可替人代签,如有违反每人罚款50元。

6、不签到,签退,另罚10元。

1、员工公休假,可相互调班,不过要经过店长,店长批准,违者罚50元。

2、事假须提前两天申请,经店长批准方可生效,违者按旷工处理。

3、事假无保底,每日只有一次事假。

4、事假每日超过一天,每天大工罚50元,小工罚20元。

5、病假超过一天者必须有病历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6、病假无保底,且须写请条递交店长,特殊情况须有医院开的相关证明,可电话告知,否则算旷工。

7、特殊事件可电话请假,但要在上班时间这前,否则超过上班时间每分钟按迟到计算。

8、病、事假下牌,上班后放尾牌。

9、上班时间,员工后两牌不准请假。

10、请小假不准超过15分钟,超出者下牌。

11、超出半小时,每分钟罚1元。

12、出门前签字,回来后签字,不签罚20。

13、出门不申请者罚50元。

14、节假日及周六、日不可请假,否则算旷工,病假须有病例证明,否则无效。

15、产假、婚假、长假店长另做规定。

1、头牌站门、二三牌备班,其它员工在休息区。

2、如站门姿势不正确,客人来到不接门,客人走时不推门,一次10元。

3、站门者擅自离岗,罚20元。

4、站门者接客不鞠躬,罚10元。

5、二、三牌备班坐姿不正确罚10元。

6、二、三牌擅自离岗罚20元。

7、一次来两位客人,备班两位助理同时接待。

8、休息区员工不及时替岗罚10元。

9、离岗或正在工作。需盖牌,违者罚10元。

1、助理忘开,发型师有义务提醒,否则二人各罚10元。

2、多开单罚20元。

3、漏开单每次罚10元。

4、跑单最后一位服务人员买单。

5、弄虚作假。视情节罚100元以上。

1、发型师指定客不走牌,翻错小牌罚款5元,大牌10元。

2、助理指定客不走牌,翻错小牌罚5元,大牌10元。

3、小工必须在为客人倒完水后立即翻牌,否则罚款5元。

4、小工必须在发型师接手后立即翻牌,否则罚5元。

5、劝活不翻牌,翻错罚5元。

6、客人进门后,设计发型者,助理在叫头牌发型师后,大工、小工、大头牌一律立即翻过,否则罚10元。

7、不准发型师动牌,违者罚20元。

8、不准动自己不该动的'牌,违者罚20元。

9、抢牌一次罚100元,二次200元,三次300元。

10、顾客进门后,发型师、助理不得主动与客人打招呼,是自己的指定客,客人自然会说,违反者按抢活处理罚50元。

11、翻成其它发型师的牌,助理承担对当事人损失。

12、做弊罚200--500元。

1、值日生负责全天店内外责任区卫生,环境事宜,如出现三次失职,续值一周,四次以上失职每次罚10元。

2、值日生有举报破坏卫生、环境的权利,抓信一次,被罚者,罚金归值日生所有。

3、值日生了门需有人代为打扫,违者罚10元。

4、值日生晚班卫生监督不合格,明日重来。

5、晚班不听从值日生清理者,明日值日。

6、所有员工需养成物有定位的习惯,违者一次5元。

7、客人走后5分钟内发型师,应将工具及时归位椅子定位,违者一次罚5元。

8、小工客人走后及时清理台面,工具,洗刷工具,违者罚5元,包括椅子归位。

9、乱扔烟头,垃圾者一次罚5元。

10、随地吐痰,一次罚10元。

11、做中工时,顾客加垫时,安排好顾客后,立即清理中工工作台,违者一次5元。

12、毛巾不及时供应,一次罚5元。

13、乱用毛巾一次罚5元。

理发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应着装整洁、佩带工牌、整理好自己的发型及面容,女员工必须着淡妆上岗,上班后不得洗头,违者罚款10元,并责令其改正(必须在规定上班时间前整理完毕,上班时间到后仍未整理完毕的按迟到处理;整理个人卫生时应主动回避顾客应主动回避顾客)。

2、营业时间不得占用客位、不得在营业区大声喧哗、打闹、睡觉、吸烟,吃零食(含口香糖),以及在店门口停留、聚集、扎堆聊天,违者罚款20元,并责令其改正。

3、接待顾客时必须热情服务并使用礼貌用语,违者罚款10元。

4、营业时间手机必须开振动,工作时严禁接听电话;接听店内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顾客电话除外),并且必须使用普通话(店内日常用语也必须使用普通话),不得在营业区打手机,违者罚款20元。

5、工作中应互相帮助,每位员工都有协助他人的义务,被请求协助若置之不理、抱怨者罚款10元。

6、严格按照项目程序操作,不得随意缩短程序,违者提成充公,另罚款20元(顾客要求的应及时通知主管、店长;如被顾客投诉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7、干洗顾客剪发完毕后如需冲水的应及时为顾客冲水,违者提成充公(另有工作时除外)。

8、站门迎宾必须按规范接待顾客,站门后未通知后牌的,或已通知未及时站门的造成空岗的罚款10元。

9、工作时必须按发型师要求操作,如有出错,助理负全责,违者罚款20元/次。造成顾客不买单者,追究责任,自己买单!

10、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出现问题时必须请主管、经理出面解决,严禁在营业区内争执、抱怨,违者罚款20元,必须做到先服从后上诉。

11、在店内绝对禁止污言碎语,对他人评头论足,搬弄是非,诽谤他人,踩扁同事,以及对公司影响不好的'话题。如有发现罚款50元。

12、无论任何原因,所有员工严禁对顾客冷言冷语,更不得与顾客顶撞、争执,违者该项目提成充公,并罚款100—200元。

13、无论顾客消费多少,都应一视同仁,认真对待。被顾客合理投诉,该项目提成充公,并视情节罚款50—200元/次。

14、做活返工(含当时)的,造成未收款或退款的,该项目应收款或退款金额由责任人承担50%。

15、不得有倾向性的向顾客推荐发型师或其他部门技师,违者罚款50元。

16、因自身原因给公司及顾客造成的损害,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7、与顾客发生纠纷一律由主管、店长出面解决,当事人必须无条件服从,违者罚款50元。

18、严禁抢活,严禁挑活,违者提成充公,并处罚款30元。

19、严格按照收银程序开单、走单、走牌;为顾客服务完毕。

理发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3、每天营业之前,必须打扫、清洁地面、桌椅、门窗、墙角及工作的灰尘和蜘蛛网,物品摆放整齐、到位,场所内环境干净、整洁、舒适、明亮。

4、每天营业之中,工作场所及所有的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物品使用后及时归位,地面、桌椅及工作台上有多余的物品随时清理。

5、每天营业之后,必须对地面、工作台进行打扫、清洁、消毒,去除灰尘、污物,及时处理废弃物。同时,用品用具进行分类清洁、消毒。

6、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每年年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从业人员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者,治愈之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7、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勤剪发、勤修甲、勤洗澡、勤换衣。工作时应着专用工作服装,着装保持整洁。

8、从业人员不宜在工作区域内食、宿,不宜在工作场所摆放私人物品。

10、场所内应配有数量充足的毛巾(面巾)等公共用品用具,其配备的数量应当满足消毒周转的要求。

11、理发、染(烫)发分区设置,染(烫)发区分别设置排气通风设施,且运转正常;。

理发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规及卫生标准,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及卫生知识培训。

二、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三、店内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

四、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店内应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

五、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洁面时应戴口罩。

六、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

七、脸巾应洁净,每客用后应清洗消毒。

八、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用后应消毒,并分类存放,配备的数量应满足消毒周转所需。

九、必须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十、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gb7916规定。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部的各位主播们:

为提高和增强直播间工作环境质量,自20xx年9月1日零时起,项目组818直播间将严格执行《818直播间环境卫生的管理办法》。

在以往的直播工作生活中,项目部并未做出明确的的卫生管理要求,现对直播间以及生活区域提出明确管理办法的原因做出以下阐述:

1、利于提高主播工作的激情以及愉悦度保障心理健康;

2、较好的卫生水平保证了主播个人的身体健康安全;

3、拥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将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4、有效提升项目部主播及工作人员整体形象;

5、将显著提升直播水准以及直播质量;

6、展现良好的部门文化,提升工作经历。

《818直播间环境卫生的管理办法》如下:

经实际验证以及日常卫生状况的记录表现,适用于818直播间卫生管理办法将设置奖惩制度,以单个直播间店铺为基础单位,同店铺主播、副播互相监督、提醒、连坐的方式来达到较高的卫生水准,具体条例如下:

以拼多多直播间为例。

1、早班主播上播前首先需要检查直播间样品摆放是否整齐,地面相对是否整洁,有无泼洒样品未整理、桌面样品碎屑未擦拭情况。若有此类情况有如下两种处理方式:

一、拍照留档上报给当班场控,由场控转达给上一时间段主播;

二、拍照留档自行通知上一班主播让其在结束直播后进行打扫。(注:当天不同时间段主播换班时,可轻微打扫,主要是换播前样品要摆放整齐,方便下一位主播上播及时进入状态。每一位主播自己制造的垃圾自行带走,造成大面积碎屑,要在不影响直播的前提下进行清理)他人没有义务替自己打扫卫生,自己制造的垃圾自己打扫!

2、在每一班主播注意当班结束的卫生时,晚班主播不需要进行额外清扫,处理好自己的卫生即可,所以晚班主播没必要存在任何意见。每一班主播上播前都可以审查自己的直播环境,发现前一班主播未打扫及时拍照存档,交给场控处理!

3、场控监察机制:每天直播前或下播后和不定时对直播间卫生环境进行拍照登记,在发现卫生环境极度差劲的情况下,直播结束后将通知和询问该直播间当天当班所有主播的卫生打扫情况,查出导致卫生较差原因后,通知其在直播间结束当天直播后进行大扫除!(注:再次强调各位主播自己清理自己制造的垃圾,同时对于拍照存档的原因进行深度理解!)。

4、奖惩执行:个人或集体导致的直播间直播环境差除打扫除外还有10元/次进行罚款,罚款数额将建立专用奖励基金,对于每月一次的评审的“舒适直播间”主播进行奖励,此评审的具体标准将参考每月单个直播间卫生环境保持最好、罚款最少、样品摆放整齐度等标准来评选。

(以上是以单个直播间为基础做出的具体要求)。

以除单个直播间以外生活区域的卫生管理做出以下要要求:

5、在该管理办法正式执行后,任何公共区域随意摆放且无法判定所属人的物品将直接被丢弃至垃圾桶!

在该管理办法正式执行后,任何公共区域随意摆放且无法判定所属人的物品将直接被丢弃至垃圾桶!

在该管理办法正式执行后,任何公共区域随意摆放且无法判定所属人的物品将直接被丢弃至垃圾桶!

6、公共区域的基础卫生将有场控进行维持,同理:若在职主播自己制造的垃圾自行收拾,如:外卖包装、食品包装袋、口罩、塑料瓶等。在公共区域不注意卫生的情况场控将拍照存档,上报至负责老师处罚款10元/次。同理,场控为监督机制,可举报也可主动打扫卫生存档,由罚款设立的奖励基金进行现金奖励。

以上为此次818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望各位主播理解配合以及严格执行!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做好全县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管理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传染病报告率及各项疫情管理工作质量,使疫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防病治病提供可靠的疫情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根据雅安市疾控中心度疫情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以及全国疾控中心工作规范要求,特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1、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必要时要做订正、死亡报告。

2、各级医疗保健科,每日定时负责收集各科室疫情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网络直报。各有关科室要设传染病登记簿,预防保健科设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

3、学校、厂矿、个体诊所等医疗保健机构发现法定传染病应填写疫情报告卡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也可向所在地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科(组)报告。

4、村(居委会)卫生室发现法定传染病向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科报告。

5、乡(镇)卫生院保健科,建立传染病登记簿,指定专人收集、登记、核实本院就诊传染病和辖区内村(居委会)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网络报告。

6、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时,应于24小时内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网络直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此类疫情报告时,应立及上报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县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组织核实调查、疫点处理和进行核实情况报告。

7、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发现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4小时内网络报出。

8、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与方式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行。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要每日(包括法定节假日)上午、下午及时、完整、准确报告传染病卡片,对直报系统内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以及重卡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应及时通知报卡单位核对;对核实无误后的个案信息通过网络确认上报。

2、审核过程中发现暴发疫情或异常疫情报告时,要立即通知报卡单位进一步核对;若信息属实,要通过网络尽快确认报告信息,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派出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或其他调查中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订正或删除,同时告知原填报单位;发现未报告传染病病例,要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查人员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4、每天查重。各报告单位间重复报告的卡片和经订正报告或个案调查后否定的卡片。

5、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和新发生的法定传染病按月订正统计,其它传染病在年报中订正统计。

1、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不得瞒报、缓报或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

2、对违反传染病报告制度的单位(科室)或个人,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及评职称待遇。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由当事单位或个人,接受上级部门的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的处罚。

3、对疫情报告有功单位或个人,根据相条款规定报告上级部门给予奖励。完整、准确登记门诊日志。要求字迹清楚。连续缺5天或不完整、准确的扣1分,每增加一天扣0.2分。未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扣2分。传染病报告率每下降1%,扣1分;全年零报告的,扣5分。对辖区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每月检查一次传染病报告情况,缺一次扣0.5分。不及时、完整、准确网络直报或报出传染病卡片的,扣5分。无重点疾病预案、物质准备的,扣5分。以上扣的总分将与年终卫生经费的发放挂钩,并全县通报批评。

4、疫情报人员至少每旬到各科室检查门诊日记及进出院登记薄,发现漏报或迟报的传染病应立即要求医生补填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做好记录,项目至少包括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查出传染病例数、漏报数、漏报医生等。并及时上网补报。院领导应半年或一季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疫报工作检查,方法同上,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与年终考核结构。

1、管理领导小组应及时把各种有关疫报文件的精神或要求等进行传达贯彻,不定时组织培训、学习,并做好培训与学习记录。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工作。每年一次。

3、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随时指导培训。如出现网络故障,及时联系电信部门给予解决。如出现业务问题,随时指导培训。随时预防病毒发生。

4、开展对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督导、检查和评估,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每年二次。

5、对新参加工作或新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的人员要随时进行培训。

6、疾控中心每月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1、动态监视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势态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2、发现鼠疫、霍乱、肺炭疽和脊髓灰质炎输入野病毒病例,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严格管理病人的同时,以最快的方式向可能感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疫情。

3、对实行专病管理的传染病,应将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信息反馈给专病管理机构及时录入专病管理系统。

1、按照有关技术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对疫情报表、汇编、分析图表、文字材料和电子文件等载体资料进行归类、编目、集中保管。

2、《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疫情登记簿、旬报表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的原始资料要归类整理,保存3年。法定传染病月报表及其电子报表,保存5年。

3、《传染病报告卡》的电子文件,具有流行病学重要意义的原始调查资料,传染病年报表,月、年疫情动态分析,定期趋势分析,疫情管理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结果通报等,及其电子文件),应永久保存。

4、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辖区的`疫情资料,每5年进行一次汇编,并永久保存。

5、定期疫情分析:按月作出动态分析简报。如遇有重大疫情时,随时作出专题报告,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反馈到各医疗机构。

6、年度疫情分析: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要对全年疫情进行分析,重点分析疾病的“三间”分布特征及流行趋势、防治对策和效果。分析应有文字材料和统计图、表。

7、疫情预测预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对常规疫情和专题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周期、发病季节等流行特征,以及掌握的可能引起流行的迹象和因素,对重点病种进行预测分析并在流行前期做出预报。

8、疫情交换:相邻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交换疫情信息,遇有重要疫情时,应随时通报。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月要对医院进行传染病疫情的主动搜索,对直报系统内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以及重卡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应及时通知报卡单位核对;对核实无误后的个案信息通过网络确认上报。

2、每季度对医院搞好传染病预检、分诊检查。

3、每半年对县级医院搞好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

4、每年对乡镇级医院搞好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

1、各医疗单位不得将网络直报的用户名、密码、地区编码上墙或放到明显位置。每月至少修改一次密码。严禁操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密码,发现密码泄漏,随时修改密码。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进入其他子系统或进入其他单位的用户。

3、传染病网络直报上出现问题,随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不私自找电脑高手处理。

4、网络直报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需要变动,须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意后才变动。

5、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报告时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染病防治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技术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理。

6、每输入一次传染病报告之后进行查询、查重,发现输入错误及时纠正,发现输入重卡及时删除。

1、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行政区域内网络直报质量进行评价,对直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对所收集的疫情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存档;对相关科室定时进行传染病漏报调查,评价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

3、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登记,并分析辖区传染病疫情态势;对辖区定时开展传染病漏报调查和督导。

4、专业防治机构调查核实后按旬、月、年汇总报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配备计算机和通讯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数据的收集、核实、录入、通讯上报、分析反馈和质量控制。

5、在自然灾害期间和灾后,通过对灾区(灾民或抗灾群体)及其有关地区进行与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的收集、专题汇总、分析与报告,供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在救灾防病决策时参考,也为评价灾区防治措施的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每月对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文件、卡片,文档文件进行备份。确保报告数据的安全。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手卫生是基本的预防和控制病原体传播的手段,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安全,制订本制度。

全院各科室员工。

1、手卫生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用速干手消毒剂)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配备清洁剂;肥皂应保持清洁与干燥;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配备干手物品或者设施,避免二次污染;卫生手消毒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宜使用一次性包装,重复使用的消毒剂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手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3、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透析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治疗室、换药室、检查室等重点部门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4、医务人员通过手卫生实施规范、相关培训和图示,有义务掌握手卫生知识和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障洗手与手消毒的效果。在诊疗过程中遵循手卫生原则。

5、院感科专职人员定期对医务人员手卫生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和指导,持续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

6、院感科负责更新本管理制度。

7、各科室每月进行手卫生依从性自查。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发热门诊、口腔科等部门,每季度进行医务人员手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同时立即上报医院感感染管理科。

8、手卫生设施配置清单。

(1)基本配置:流动水洗手设施、感应水龙头、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或消毒小毛巾、手卫生操作示图、各病房至少配置一瓶速干手消毒液。

(2)重点部门配置: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血透室、多重耐药菌病房、烧伤病房、感染性疾病科等需每床配置一瓶速干手消毒液。

(3)手术科室同时配置外科手消毒操作流程、计时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313—20xx《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理发店管理规章制度

(1)毛巾天天洗,围布两天洗一次,洗头袍两天洗一次。

(2)敷面毛巾单独用手洗(第一次加洗衣粉,过两次水,最后下香料香水等:每次加少许酒精、消毒水过滤一次,每三天进行一次。)。

(3)保证店内毛巾够用,干爽。

(4)要善保管毛巾。

(5)擦布由店内清洁员单独清洗。

(6)严格执行洗洁程序。

理发店管理规章制度

一、理发店美容店的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随时清扫地面废弃物、并有专门容器存放。

二、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店内应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

三、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清洁时要戴罩。

四、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脸巾应清洁,每客用后应清洗消毒。

五、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用后应消毒。理发工具应采用臭氧紫外线消毒,清洗消毒后的工具应分类存放。

六、对患有头癣等皮肤传染病的顾客要有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七、美容店工作人员在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工作时要戴口罩。

八、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一般美容店不得做创作性美容术。

九、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卫生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卫生监督员现场执法要着装整齐,证件齐全,风纪严谨,文书规范,程序得当,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三、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物品和有价证卷,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在卫生局的组织下,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境内执行跨辖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协助卫生局对案要案进行查处,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卫生局下达或交办监督任务后要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不得推诿扯皮和拖延。

七、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得越权执法,随意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