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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3篇)

时间:2023-12-24 05:27:03 作者:笔舞

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混乱和争议的发生,使得人们的行为更加有序和规范。规章制度的范文涵盖了各个方面的内容,可以满足不同组织的需要。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餐饮部防火制度与规定:。

(4)宴会厅、餐厅有活动时,所有出入门、通道和楼梯必须保持畅通,以便疏散;。

(6)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操作使用,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8)不得往炉火眼和烤箱内倒置各种杂质废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二、宴会厅及餐厅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2)如遇大型活动使用部门应该制定安全措施,报保安部;。

(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活动场所;。

(4)活动场所严禁动用明火;。

(2)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及做他用,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3)禁烟区不得吸烟;。

(4)使用临时电器设备,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禁止乱拉监时电源线;。

(6)墙壁插座使用功率不准超过2千瓦须经酒店工程部批准,并由工程部实施;。

(7)临时电器设备总功率超过2千瓦须经酒店工程部批准,并实施;。

(9)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包括高炽照明),如必须使用须有安全措施,并报保安部批准;。

(10)各种活动不准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做清洗剂;。

(11)妥善保管自带贵重物品、防止丢失;。

(14)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卷入台布中,以免引起火灾;

(15)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畅通,以备疏散;。

(16)衣帽间应建立严格的存取手续制度。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管理是公司各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防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二条、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公司与各管理部、管理部与下属餐厅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列为公司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条、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组织和监督检查制度。

第四条、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定期通报。

第五条、公司的安全防范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生产和设备安全和网络安全。

1、食品卫生安全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司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规定,从原料采购到成品制售的每个环节都要形成相关记录,做到责任到人。严格原料采购“索证”制度,严把进货关;加强伙食原料的验收和库房管理,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入库;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后厨准入制度,防止投毒、中毒事件的发生;餐厅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2、防火: 各部门要加强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员工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对重要服务场所须配备消防器材,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学习本部门消防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并定期演练。

3、防盗 :各部门要加强对管理范围内经营服务场所、库房贵重物资和其他重要部位的管理与防护,详细划分责任区域,每天下班后要有专人负责检查门窗关闭情况,重要部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巡视检查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4、生产和设备安全:各部门要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厨房炊具、机器设备、线路、油箱、天然气管道、液化气瓶等进行重点监测和维护,对管道节门、仪表、阀盘接口、开关和灶具进行定期检测,建立系统的检测、维护、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相关的检测记录,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对各种烟道、烟罩及油垢长期积聚的器具,制定定期清洗制度及安全检查标准。

5、网络安全 :各部门要加强对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严禁利用计算机和计算机系统从事违法活动;公司物流管理系统和售饭系统计算机指定专人使用,严禁安装与工作无关软件,严安与外网连接。

第六条、员工安全教育与管理

各部门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政治敏感性,定期与员工谈话,了解员工思想动态,解决员工实际困难,对本部门发生或涉及本部门的群体性纠纷和闹-事苗头要在最短时间内向有关领导做出反馈,不得隐瞒迟误,以免造成矛盾激化。

第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一、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 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 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六、 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 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 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4、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 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 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七、 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 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 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3、 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4、 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5、 安全装备设置错误或失效。

6、 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7、 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8、 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9、 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0、 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八、 不安全的环境:

1、 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 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3、 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4、 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5、 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6、 出入口、通道狭窄或堵塞。

7、 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8、 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9、 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10、 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九、 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 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十一、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 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 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3、 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 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 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 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 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 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 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2、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6、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二十一、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宾馆(客栈)构成巨大的威胁.目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宾馆(客栈)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这对宾馆(客栈)消防工作起到厂积极的作用.但是宾馆(客栈)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消防领导组的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第二节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

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担任;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担任;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担任。

第―节消防领导组职责

l、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第二节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本单位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火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6、在有关领导的授权下,积极追查火火发生原因。

第三节各部门经理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根据本部门具体性质,制定具体的岗位防火规定。

4、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责任制。

5、当火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6、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提高企业效益的前提下,积极发动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措施具体,执行认真,检查经常,达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

第一条协助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推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结合本酒店具体情况,健全群众性的安全管理组织。

第二条负责制定酒店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认真做好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第三条组织、协助制定或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认真做好新职工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工作,每季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抓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复训、换发证工作,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操作制度。

第五条定期对酒店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协助解决问题,特别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和各种机械设备作重点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六条发生重设备事故和因工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协助有关人员参加调查和处理,同时要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按期实现。

第七条做好季节性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并按规定督促职工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发放保健食品;认真做好防汛防台、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第八条做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协议的签定工作。

第九条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条及时沟通、协调各部门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通报上月奖罚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第十二条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开展的情况。

第十三条酒店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配电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冷冻机房、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

第十四条对检查出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应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如发现重的事故隐患,检查人员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或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按店规处理。

第十五条对酒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按劳动部门规定,做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的送审工作;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并认真做好基建过程中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十六条针对酒店的特点以及季节变化情况,对安全用电、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防寒保暖等工作,进行预防性的季节检查,并参加节日前的安全保卫检查。

第十七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查制度、查隐患为内容,依靠职工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职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人为的事故隐患发生。

第十九条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加以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第二十条事故隐患一般要求当天给予整改,凡事故隐患或苗子一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事故隐患整改要及时,整改率达到100%的部门则给予一定的奖励,整改不及时或低于100%的则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高处作业的基本定义:

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坠落高度基准面。

3、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落到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着落点。

4、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心最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第二十三条高处作业的级别:

1、高处作业高度在2m~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m~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二十四条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1、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上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单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外的高处作业,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第二十五条审批手续和要求

在登高作业前,必须按分级管理要求,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并填写登高作业审批表。高处作业前必须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分级管理部门要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作业。

第二十六条高处作业审批范围和权限

1、登高在石棉瓦、纤维板瓦、玻璃钢瓦、油毛毡屋或棚以及长期被酸雾蚀和年久失修的`房屋,登高二人以上(含二人),或登高5m以上(含5m)必须经店领导批准。

2、登高一人在5m以下,由工程部领导批准。

3、电工登高一人在5m以上,由电工主管批准;夜间登高,由酒店夜间经理批准。

4、审批者必须对安全负责,应深入现场落实防护措施,并指派专人指挥或监护。参加作业的人员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外,应互相配合协调,避免坠落事故发生。

5、登高作业审批表由安全管理人员签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一式二份,一份由作业部门留存,一份留底备案。

第二十七条高处作业人员遇有下列情况不准进行作业:

2、未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审批表的;

3、露天遇雨、雷电、雾、严重冰冻、下雪和6级风的天气;

4、没带安全帽,没系安全带和无人在场监护的';

5、脚手架、梯子、跳板等登高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6、穿皮鞋、塑料底鞋、拖鞋及携带笨重工具的;

7、平台没有固定防护栏,夜间没有足够照明的;

8、临时性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通道跳板没有足够的宽度和强度的;

第二十八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的安全要求:

1、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戴好安全帽,帽带必须扣好。不准酒后作业;

4、作业面上下不准同时垂直作业;

5、未经检查的简易屋面、玻璃棚、屋沿口、墙顶不准攀、踏;

6、凡拆下的实物、需要安装的零部件和工具必须用专用工具传递,严禁任意抛上、掷下;

7、竹梯严禁两人同时攀登或站立作业;

9、站在竹梯上操作时,梯子底脚应装置防滑垫物,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保持60度左右。

第二十九条需要经常在登高操作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空中管道、仪表、阀门等,应设置固定扶梯或操作平台,不准使用移动梯子。

第三十条使用竹梯和人字梯的要求:

2、竹梯上端加一根牢固的备用绳,使用时要用绳子系紧,防止操作用力时上端滑动坠落;

4、人字梯中间两侧应有长铁钩钩牢,防止突然张开或收拢;

6、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以60度为宜,两脚受力面必须均匀;

7、竹梯子必须专人扶牢,扶梯子的人不得离开岗位;

8、梯子必须实行分级管理、编号、登记、造册、落实专人负责,不准到处乱丢乱放。

第三十一条为了防止火灾和事故的发生确保宾客和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酒店必须制订和落实动用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在禁止区域动火,必须提前24小时向保卫部门书面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三十三条保卫部接到书面申请后,应派专职人员到实地安全检查,并要有书面记录。落实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能批准动火。

第三十四条动火期间保卫部门要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并随时注意各种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阻止动火。

第三十五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劳动局下发的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制度。

第三十六条二、三级动火,保卫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向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书面汇报,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动火审批手续,并指定2人以上专职人员现场监护。

第三十七条凡未经保卫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批准在酒店动用明火者,一律视为违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造成重隐患事故者要处罚。

第四十条发包部门应对承包单位进行店纪、店规和安全生产教育

第四十四条其他事项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第五十一条为了教育员工遵章守纪,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奖罚制度。下列对象应受表扬和物质奖励:

1、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

2、及时发现隐患,避免工伤事故发生者。

3、同违章行为作斗争或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者。

4、事故发生后,奋力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者。

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连续半年以上无事故的集体或个人。

第五十二条下列对象应受到处分和罚款

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部门、班组及有关人员。

2、发生轻伤、重险肇事故的部门、班组及有关人员。

3、瞒报事故者,谎报事故者。

4、无证上岗从事特殊工种操作者和违章指挥者。

5、违章操作者和违章指挥者。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生产过程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应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要求进行调查、登记、统计上报,不得拖延隐瞒。

第五十四条凡轻伤事故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者,必须按规定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及时报酒店工程部经理室。

第五十五条发生事故后,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五十六条如发生重伤亡事故,必须保持现场,并立即报告酒店领导,同时配合有关人员组织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

第五十七条虽未造成重事故,但已构成险肇事故,应组织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五十八条对违安全操作制度,不遵守有关规定而发生事故的责任者,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五十九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这一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减少职工的收入。

第六十条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并按照劳动部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执行。

第六十一条妥善安排好职工休息休假,做到劳逸结合。

酒店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酒店用电行为,保障酒店员工与客人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酒店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高压、低压、发电、配电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专业人员入内。

2、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会客、打闹。

3、室内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无关物品,对消防器材要随时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4、值班人员在接-班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要严守岗位,做到勤看、勤听、勤巡视,确保供电安全。

5、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前必须建立工作票和记录。

6、送电时,必须得到电器检查、维修负责人的送电申请。电器负责人要询问是否解除有关肇事事宜,认为符合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7、严禁约时送电、停电,严禁非电管人员人下达停关电指令。

8、值班电话要随时保持畅通。

9、对线路设备每季度检测一次,查出问题及时检修。雨季前必须检测一次避雷针,“五·一”、“十·一”、“新年”、“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要对电器设备全面检查。

宾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宾馆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营业期间不应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

(2)不应在营业区、仓库区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3)非营业时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4)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2、宾馆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2)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

(3)宾馆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5)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3、每年应由气象部门对有关设备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并做好记录。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设备,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转,是维护我们酒店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 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各员工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

(一) 占用疏散通道;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 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3、 酒店下列场所或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走道、疏散门;

(2)楼梯、电梯及其前室;

(3)配电室、消防控制室。

4、 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

5、 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应当报酒店消防队科备案。

6、 员工宿舍楼应配备救生绳、楼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专人管理。

7、酒店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连锁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酒店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人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4、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仓库内将电线私拉乱接。

5、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仓库内保证货架与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6、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应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有标签并标明品名、规格、性能、进价。

7、仓库的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8、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搞好消防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 消防器材、设施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高层建筑应配备救护工具,兴建、扩建、改建的酒店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设施,建立健全相应的.使用、维修、保养、检查制度。安全保卫部门几其他部门应职责明确,定期检查和更换过期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三、 建立健全消防档案,了解并熟悉酒店消防设施整体布局。应根据各消防重点单位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消防管理规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四、 酒店新建、更新改造项目的图纸,须报经区、县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竣工后应通过检查验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经营运转。

五、 严格管理和控制火种、火源几易然易爆物品,仓库、柜台等场所禁止吸烟,客房、商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施工动火,需履行安全保卫部的审批手续,并在现场设置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易燃物品应撤离。未经工程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源。酒店各部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安全措施。

酒店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本酒店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

三、主持权责:

会议提议人或主办部门(含总经办、各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四、会议分类:

1、各班组员工班前例会(10分钟)

主持:主管级/经理级管理人员

成员:当班全体员工(副总/总经理旁听)

内容:查仪容仪表;总结前日工作;布置今日工作;调重点事项

地点:

时间:

2、营业部领班级以上日例会(20分钟)

主持:经理

成员:当班领班/主管人员

内容:以解决问题,强调重点事项,协调工作为主

地点:

时间:

3、周例会(1小时)

主持:副总经理/总经理

内容:分析经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总结上周工作,下达本周各级任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地点:

时间:

4、临时(专项)会议

因重要事项或紧急事务或者经营管理营销的专项会议由上级临时组织下属召开的会议

五、须知:

1、各部门会议由会议主持人自行安排,但会议时间、参加人等,不得与公司会议冲突。

2、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

3、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或口头通知。

六、参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准时到会,进行点名制度。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遵守会议纪律,会议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无声,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6、参会人员无重大事故理由不得随意进出会场或中途离开会场。

7、会场内保持安静与清洁,严禁吸烟、喧哗、乱扔垃圾。

8、与会部门人员在会上的发言程序是:先汇报工作;再提出需解决的问题;最后罗列需协调、建议的事项。语言规范是:××部××(职务)汇报;上周总结有以下几点······;本周工作安排有以下几点……。需要××部协调/沟通/帮助/以下几点······(建议××部······) ——汇报完毕!

七、会议记录

1、各类会议均应以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记录内容为(主持与记录、召开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内容)。

2、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3、会议原始记录将由部门最高管理人员定时或临时抽样审核签名。

八、会议跟进

1、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须会后跟进落实的,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服从主持人指定。

2、经理/副总/总经理主持的会议会后跟进工作原则上由经理负责落实,经理/副总/总经理另有指定的服从经理/副总/总经理指定。

3、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九、纪律(迟到、早退、缺席)

a、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b、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

c、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十、处罚

1、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处30元的罚款。

2、无正当理由缺席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应参加会议人员迟到或缺席的,以上处罚由传达人承担。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2、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事情的程度处理执行。

一、会议组织

(一)饭店级会议:饭店员工大会、饭店业务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报请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由各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二)专业会议:即全饭店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三)系统和部门工作会:饭店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由各部门主管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四)班组(小组)会:由各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五)上级饭店或外单位在我饭店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等),一律由总经理办公室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二、会议安排

(一)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饭店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技术会议

(1)总经理办公会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饭店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行政事务会

总结评价当月经营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经营管理大会(或饭店员工大会)

总结上期(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期(半年、新年)工作任务。

(4)经营活动分析会

汇报、分析饭店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失误,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饭店经济效益。

(5)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汇报总结前期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6)部门事务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7)班组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 各类代表大会

(1)员工代表大会

(2)部门员工大会(或员工代表小组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饭店管理委员会议

(2)总经理、工会主席联席会。

(3)生产管理委员会议

(4)生活福利委员会议

(二)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部门主管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10天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1、总经理办公室每周六应将饭店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并编制会议计划,分发到饭店主要管理人员及有关服务人员。

2、凡总经理办公室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总经理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总经理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3、对于准备不充分、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4、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5、各部门会议的会期必须服从饭店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与饭店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三、会议的准备

(一)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安排好座位,备好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者等)。

(二)参加饭店办公例会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如请假需经总经理批准。

(三)有以下原因。副总经理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可提议临时或提前召开饭店办公例会:

1、有重要事项需提交饭店办公例会讨论决定;

2、各部门重要业务管理人员的录用及辞退。

(四)《会议纪要》属饭店内部重要文件,具有一定范围的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外传。

(五)与会人员应知无不言、集思广义,一经会议决定之事,应按期完成。

(六)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使用手机、传呼机。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积极抢救火势威胁的旅客是我们酒店员工在火场上的首要任务,门窗走廊、楼梯间、安全门等入口和通道,是疏散与救人的重要通道,每个员工必须熟记这些出入口与通道大楼内任何地方。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主要贯彻“来一个撤一个先来先撤”的原则,不让其等待同伴。

1、清醒的,可指定通道让其自行离开。

2、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引导其撤出。

3、失措或固执不走的,要进行安抚情绪或说明动员半强制性撤出。

4、火烧、烟熏而失去知觉的人员、不能行走的老人、儿童以及病残人员,采取背、抱等方法撤出,撤出人员都安置在不易被火势危胁的楼层客房内或安全地点。

5、全部人员疏散只能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6、或代理指挥人员发出疏散指令后,各部门救援员工通知客人或员工按安全出口路线就近指挥疏散。确认完全撤离时,需在该房间门上用粉笔打个已撤离记号。

7、全系数许可范围内,电监室人员、总机要始终坚守岗位,未得到总经理的通知,不得离开电机房。总机通知所有客人疏散,并将通知的房号记下来。

8、员工(除保安员外)接到通知后离开酒店在外待命。

9、保安部员工照指示帮助老年、小孩、残疾客人疏散。

10、播通知内容如下:

疏散工作开始时,由消控中心利用消防广播系统向整个楼或某一部位发出疏散令:“各位先生、女士,现酒店xx地点发生火警需立即疏散,请不要惊慌,沿楼梯下楼,不要使用电梯,请到xx地方集中。”疏散出来的人员,大堂副理与总台必须进行清点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确保酒店消防安全,保障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酒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酒店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在职能部门(保安部)的具体指导下,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由酒店法人代表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营业总经理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门经理为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各级行政领导(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标,与生产、工作、经营同时计划、布臵、检查、考核和奖惩。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酒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接受酒店保安部的安全监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酒店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五、凡本店员工及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规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凡违反本店规定的将受到批评教育或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酒店领导报警,并迅速全力扑救,及时疏散客人。现场人员必须服从酒店领导和消防人员的统一指挥。

七、不能擅自移动、挪用和损坏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物品。路面不准随便开掘施工,以保持道路畅通。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搞好消防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消防器材、设施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高层建筑应配备救护工具,兴建、扩建、改建的酒店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设施,建立健全相应的使用、维修、保养、检查制度。安全保卫部门几其他部门应职责明确,定期检查和更换过期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三、建立健全消防档案,了解并熟悉酒店消防设施整体布局。应根据各消防重点单位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消防管理规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四、酒店新建、更新改造项目的图纸,须报经区、县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竣工后应通过检查验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经营运转。

五、严格管理和控制火种、火源几易然易爆物品,仓库、柜台等场所禁止吸烟,客房、商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施工动火,需履行安全保卫部的审批手续,并在现场设置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易燃物品应撤离。未经工程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源。酒店各部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