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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

时间:2023-10-09 03:52:33 作者:字海 非遗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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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部署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x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x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x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x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县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重要历史节点,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本次人口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把握人口变化趋势特征,为完善人口、就业、教育等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大力实施“533战略规划”、全面实现“三大定位”战略目标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普查时点、对象、内容及普查表式

普查时点:2020年x月x日零时。

普查对象: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x县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在x县内但在县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x县内短期停留的区域外人员。

普查内容: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表式: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具体分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四张表式。人口普查表由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

四、普查方法

(一)普查原则。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相应信息。即“户籍地和居住地两头登”,保证不漏登。

(二)普查登记。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方式进行,鼓励支持普查对象利用网络自主填报。

(三)数据采集。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四)信息填报。普查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在户口整顿基础上对所负责普查小区进行全面摸底,掌握普查小区内的人口和居住情况,精准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根据《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入户登记工作,并参考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认真进行比对复查,确保普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五、普查职责分工

(一)统一领导。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揽总、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在x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二)部门协作。相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在x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全面把握人口普查各项要求,定岗定人定责,重点部门应设立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支持、协助人口普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县统计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的各项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人口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设备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

县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成立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办公室,制定户口整顿具体方法和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各派出所提供户口整顿相关资料;提供相关人口基础资料;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督促各派出所参与普查登记入户工作;参与、协助开展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普查登记相关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提供最新行政区划资料;提供死亡人口殡葬相关行政记录;参与、协助开展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人口普查经费的落实、协调及保障工作;指导普查经费使用管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第三次国土调查形成的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普查制图所需的地理信息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负责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对象住房信息比对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城市管理和建设部门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参与、协助做好建筑工地内居住人口的普查登记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指导、督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参与、协助人口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纪委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人口普查职能职责情况实施监督;对开展人口普查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县委统战部负责督促台办、侨办配合做好人口普查中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港、澳、台和外籍人口普查登记和人口数据发布工作。

县政法委员会负责指导基层网格化管理运用于人口普查相关工作;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网格员力量积极参与、协助人口普查;督促相关司法部门履行自身职责参与、配合人口普查。

县网信办负责协调普查大数据应用和互联网有关宣传工作。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其他常住人员、信徒等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协调民族地区的普查登记工作。

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负责配合组织、协调、督促各类学校的普查宣传、登记工作;协调、督促各级教育部门和机构(含高校)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县司法局负责协调、督促做好普查宣传及登记工作,履行自身职责参与、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提供人口普查所需人才档案信息、就业信息等;组织街道、社区劳动就业保障平台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人员的抽调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的普查宣传及登记工作。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协助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协助开展酒店、宾馆等场所暂住人口、常住人口普查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县内救援人员以及下属消防管理未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的普查信息登记;组织做好人口普查中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做好全县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协调做好人口普查所需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调配等相关工作。

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协调、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做好小区宣传、入户登记等工作,做好人口普查对象住房信息登记的业务指导工作和比对工作。

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负责协调做好外商投资企业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做好人口普查所需参加医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统筹、协调、保障人口普查所需通信行业资源;协助各运营商做好人口普查短信宣传和调查相关工作。

县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现役军人、军队管理未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文职人员、职工、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在营区内居住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不在军队营区内居住的,由地方人口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国网x供电公司负责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居民用电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指导各级电力公司提供调查期间居民用电户和用电量等相关记录。

(三)分级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组织好本辖区内的人口普查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设立人口普查工作小组,协助乡镇(街道)人普领导机构做好宣传动员,并组织力量完成本辖区内的普查工作。

(四)共同参与。全县各级各部门、直属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配合完成普查工作。

六、普查工作阶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全县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9年x月—2020年x月)

1.组建各级普查机构(2019年x月—2020年x月)

2.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2020年x月—x月)

3.开展人口普查宣传,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2020年x月—x月)

4.制定重点环节工作细则(2020年x月—x月)

5.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2020年x月—x月)

6.进行全面户口整顿(2020年x月—x月)

7.整理部门数据(2020年x月—x月)

8.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2020年x月—x月)

9.开展摸底工作(2020年x月—x月)

10.完成数据处理准备工作(2020年x月)

(二)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x月)

1.普查员入户登记(2020年x月)

2.进行比对复查及质量抽查(2020年x月)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x月—2022年x月)

1.数据质量审核、验收(2020年x月—x月)

2.行业、职业编码(2020年x月—x月)

3.数据处理(2020年x月—2021年x月)

4.数据汇总(2021年x月—x月)

5.数据质量评估与报告(2021年x月—x月)

6.发布主要数据公报(2021年x月)

7.普查资料开发利用(2020年x月—2022年x月)

8.工作总结表彰(2021年x月—2022年x月)

七、普查质量控制

x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有关工作。各级、各部门人口普查办公室对本行政区域普查数据质量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各阶段工作要求,强化各阶段质量控制、抽查、验收,保证各阶段工作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与数据质量合格达标。

八、普查经费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文件要求,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各地要在保证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下,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九、普查宣传

各级宣传部门和普查机构应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普查宣传。

各级宣传部门应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在传统的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户外广告、短信推广、移动喇叭等宣传渠道基础上,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宣传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各级普查机构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普查。

十、普查人员的选聘、培训

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普查人员的选聘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选拔、择优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各地要建立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名录,名录要包含其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随时掌握情况。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认真负责、熟悉当地情况、熟练使用电子设备、沟通能力强、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要加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提升思想政治水平,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明确职权、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十一、普查法规与纪律要求

x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人口普查登记信息;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虚报假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和资料管理负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杜绝数据、资料的丢失和损毁。

相关部门(单位)对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普查对象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如实提供普查信息,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拒绝提供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由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一)对认真执行本方案,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开展人口普查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纪律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四)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可根据本方案制定人口普查方案、各阶段工作进度表和各项具体工作实施细则。

(五)本方案由x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住建方案锦州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

2014

179

号)及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辽住建〔

2015

18

号)精神,为摸清城市运行的“生命线”情况,保证城市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全面查清锦州市主城区和滨海新区以及凌海市、北镇市城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明确管线责任单位,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在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数据,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各管线行业管理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锦州市主城区和滨海新区以及凌海市、北镇市主城区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含国防通信光缆)、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

普查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基础信息普查应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市政府成立锦州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重大问题的决策以及重点、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并研究和建立我市地下管线长效管理机制。

组长任军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汪涛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志强市住建局局长

张平市规划局局长

成员王英超凌海市政府副市长

滕林北镇市政府副市长

张弛滨海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阳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福友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武仁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明阳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文慧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普剑锦州军分区后勤部副部长

高民市市政管理处处长

周立军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

刘杰煕市热电总公司总经理、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占军市供暖管理处处长

王勇锦州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井峰市通信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忠林锦州供电公司总工程师

耿维刚北方联合网络锦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戴剑峰中国移动锦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吴亚男中国联通锦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苗伟中国电信锦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蒙中国铁通锦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住建局,负责跟踪、指导、协调管线普查工作实施,主任胡阳(兼)。

普查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各县(市)、滨海新区统一组织实施。

1.

市住建局负责本次普查的综合协调工作,汇总市本级和凌海市、北镇市管线普查工作的有关情况上报省住建厅;配合市规划局,督促协调排水、燃气、热力等管线单位的有关工作。

2.

市规划局负责锦州市主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具体工作,在

2013

年管线普查工作成果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3.

市财政局负责主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资金保障。

4.

凌海市、北镇市和滨海新区负责辖区内地下管线的普查工作,同时做好与市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和集成工作。

5.

市公安局负责地下管线探测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本单位管理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完成现况调绘及本单位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

6.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涉及城市地下管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

市文广新局负责协调、督促广播电视管线及附属设施的普查工作,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8.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各通信产权单位,配合完成管线普查工作,并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9.

市政管理处、热电总公司、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供暖管理处、燃气公司、自来水总公司、锦州供电公司、移动、铁通、联通、电信、传输局等相关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全程跟踪保障。负责收集所属专业管线的现状资料,完成所属地下管线现况调绘及本单位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工作。

10.

锦州军分区负责驻锦部队地下管线的协调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按要求建立相应的普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满足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等工作需要。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单位要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满足日常运营维护管理需要。

1.2015

12

24

日前,凌海市、北镇市、滨海新区将调整后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联系人、拟普查地区清单和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计划,报至市住建局;主城区各相关单位将联系人名单报至市规划局。(市住建局联系人:曹国旭,联系电话:

3887910

;市规划局联系人:袁文军,联系电话:

3707020

2.

按照省住建厅

2015

11

13

日管线普查工作会议的要求,各责任单位务于

2016

2

月底前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3.

按照国务院要求,管线普查工作应于

2015

年底前完成,我市已相对滞后,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尽快落实资金,按上述时间节点,倒排工序,确保完成国家普查任务。

住建方案江源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区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工作,为城市建设、城市改造、防灾减灾及城市的发展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数据依据,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查清我区城区各类地下管线的走向、长度、管材、管径、埋深等信息

,

建立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

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发展服务。

城市建成区内埋设于地下的所有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及工业等地下管线。大致可分为四类,市政类主要是给水、排水(含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燃气、热力等;通讯类主要是民用和军警用光缆、电缆,包括电信、移动、有线电视、交警信号、监控网络等;电力类主要是各类高压和低压地埋输配电线路、路灯等;其他类主要是各类地下工业管线等。

普查内容包括基础信息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基础信息普查应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由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管线权属单位排查具体情况。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4]27

号)。

2.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

[2014]179

号)。

3.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

[2014]17

号)。

4.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

5.

《城市测量规范》(

cjj/t8-2011

)。

6.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

gb/t20257.1-2007

)。

7.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36

号)。

8.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

9.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

10.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

1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规范》(安监总厅规划(

2014

97

号)。

12.

相关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规范。

1

.制定方案。

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调研工作并制定方案。成立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明确各单位责任任务和完成时限。

2

.收集资料。

在掌握原有地下管线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管线具体情况,组织培训,对普查工作基本情况、资料调绘相关要求、测绘数据标准等内容进行讲解,组织各管线权属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并上交各自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按照普查技术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由探测单位组织开展管线普查。地下管线探测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作业模式进行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数据整理,同步建立数据库。

要组织过程验收和成果验收。过程验收是指探测单位自验、监管单位查验、权属单位核验。成果验收指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验收检查包括内业和外业。内业检查包括属性完整性,图库一致性,数据库格式,数据入库接边,管线类别、图层、编码正确性,图面元素等;外业检查包括探查精度,测绘精度,漏测、错测及连接关系等。验收合格形成验收报告,包括普查概述、普查成果、效益评价等,并分别进行项目归档和成果归档,普查成果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成立江源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管线权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任务分工要求,明确领导,落实专人,积极配合,及时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共同做好前期调绘、测绘协助及成果检查与审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区财政局和各管线权属单位负责落实普查专项经费,切实保障普查工作正常开展。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信息更新和开发利用工作,切实将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规划核实程序中来,对地下管线工程隐蔽前应进行竣工测量验收,规范地下管线过程竣工验收制度,并将测量成果数据和工程档案资料一并送区住建局。各管线单位将新增和报废管线测绘成果及时报送至区住建局,并及时对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更新,建立互动机制,确保地下管线信息成果共建共享。

,

以及承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地下管线普查过程中所涉及项目的谋划与审批。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普查专项经费;负责审核专项资金拨付;负责落实普查后动态维护经费。

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

区公安局:负责地下管线探测及开挖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治安监控、道路监控、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组织开展治安监控、道路监控、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区供电公司:负责提供全区供电地下管线基础资料;负责供电地下管线现况调绘、普查协调;负责供电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三岔子林业局基本建设管理处:负责提供本单位实施的地下管线建设资料,包含: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及工业等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负责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区吉视传媒分公司:负责收集提供自有专业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所属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负责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保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保密工作形势日趋严峻复杂,保密工作要健康发展,如何做好保密工作的普查呢?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20xx年保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贯彻落实《“”时期全国保密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20xx年工作要点》,根据国家、省、市保密局关于组织开展保密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保密普查工作,摸清我局保密工作的基本数据,掌握基本情况,积累普查工作经验,完善保密普查统计系统,为开展全市保密普查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二、普查范围

兰州市民政局机关

三、普查内容

保密工作中的基础、重要、稳定的数据。包括国家秘密、涉密人员、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计算机(单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及其他涉密设备、涉密网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机构、保密工作经费、泄露国家秘密案件及严重违规案件等9项。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8月16日前)

2、制定我局保密普查工作方案,印发机关各处室,统一安排部署全局保密普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17日—8月25日)

2、各处室根据普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局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27日前)

对市民政局机关普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保密局。

五、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此次全局保密普查工作,市民政局成立由魏国万副局长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六、要求

(一)提高认识。由于这次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按期完成。

(二)严格标准。数据填报要严谨细致、真实准确,明确填报责任人,汇总数据要加强审核,保证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信。普查信息要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严防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加强管理。各处室要严格管理普查数据,下发的统计表填写统计数据后,一律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管理,不得擅自扩散,严防泄密;普查数据,不能通过非涉密系统传输,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其他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渠道报送,必须派专人报送局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xx〕38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25号)精神,按照查清全县地名基本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地名信息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查清全县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水系、陆地地形、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等11大类、117小类地名的类别名称、标准名称、别名、简称、地名发音、罗马字母拼写、少数民族语书写、使用时间、地理位置、地名含义、来历、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语种、密级、多媒体信息等基本信息和相关属性信息。建立县、乡、村三级地名信息数据库,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地名基础信息资料和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完成对重要地理实体地名标志的设置,做好普查成果验收上报,为履行各项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提供重要依据。

二、方法步骤

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自20xx年6月7日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7日至20xx年6月30日)

1、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地名管理和地名普查相关文件。

2、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3、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普查(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以各级各部门为单位,进行地名基础信息和属性信息的全面普查。

1、收集资料。包括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调、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物考古、边界书画、统计等资料及有关地名志、录、词典、图、碑刻和政府机关、专业部门下发的有关地名方面的文件、通告、简报、年鉴等。

2、普查登记。以各责任单位为主,全面开展地名普查登记工作。此阶段,普查人员要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资料进行调查登记,填报普查成果表,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的普查人员填报的地名普查资料进行审核,分类汇总并上报县民政局。对地名信息有争议的要组织熟悉本地情况的老同志召开座谈会,必要时还要查相关历史资料,力求完整准确。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进行核实和确认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全县地名数据资料的校对汇总工作。分组开展地名数据调查和地图校对标注工作。

3、组织地名调查。根据地名普查目录、地名登记表、工作图,采取部门协作分类调取资料、发放调查表、分片调查收集、召集当地群众座谈、走访知情人、现场踏勘对照核实、设置地名标志、gps测量地名及标志位置等方法,采集地名基本信息和属性信息,标注工作草图。

4、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将历史资料、现势资料与外业调查成果相结合,进行核对、分析、论证,依据地名管理有关法规和规定,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的重要地理实体进行命名更名;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方用字和地方读音的地名进行审音定字。

5、录入阶段。民政局对收集到的资料和对外业作业形成的大范围调查数据,组织业内人员进行整理、分析、归纳,并与原有资料进行核对,将普查资料分类汇总,分类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

6、整理资料,制作成果。(1)整理普查工作文件、资料,分类归档;(2)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3)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表;(4)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5)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6)起草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审批报告。

(三)信息处理(20xx年1月31日至6月30日)

1、采集信息处理。根据实地核实情况和室内收集的资料,对地名登记表进行整理、修改和完善;在室内计算机上对实地采集的记录、照片、录像、录音进行检查、整理、编撰,处理为标准内容。根据实地标注工作草图、新增和变化地物的测量结果,标绘整饰地名普查工作图,并标绘到矢量图上。

2、建立地名数据库。将县、乡行政区域界限标绘到国家地名数据库1:5万矢量地形图上。依据地名登记表等资料将地名信息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将地名在图上的位置、名称注记和有变化的重要地物在国家地名数据库图形数据进行标绘、修改。对地名普查数据进行图形匹配,建立连接关系。将普查工作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数据处理,形成扫描数据,导入数据库。将地名标志照片、普查中产生的音像等导入数据库。

(四)验收上报(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1、以乡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单位对普查成果进行自检,并写出自检报告,由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

2、地名经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后,写出检查验收报告,上报石家庄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程军宏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耿喜红、民政局局长白东风担任,成员由组织部、人武部、县志办、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旅游局、农牧局、人社局、工信局、卫生局、教育局、供电局、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统计局、文广新局、档案馆、质监局、邮政局、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主管负责同志和各乡镇主管副职组成(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督导检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统一协调普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规范操作。此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要求比较强,各部门要根据办公室统一部署,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职人员全面搜集整理地名相关资料,精心组织现场踏勘、走访座谈、位置测量、信息数据采集、草图标绘、标志设置与测量、地物修测等工作,严谨、细致、准确无误做好调查登记,认真做好室内信息处理与地图标绘和修饰、文字信息和图形信息转换、地名图的标绘,严格按照地名管理规定进行标准化处理,建立县、乡两级地名数据库,切实做到全面普查,不留死角。县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或短期借用数名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这项工作。县财政部门要根据需要安排地名普查专项工作经费。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名普查验收标准和程序,采取逐级验收、层层把关的方法,认真组织对普查成果的检查验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搞好普查文件资料及成果的立卷归档和报送,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

(五)严肃纪律,保守秘密。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守地名普查纪律和原则,认真处理敏感问题,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四)建立联络员制度。为加强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要明确一名精通本部门工作的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地名的调查、汇报、审核、上报。同时,把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

四、普查成果验收

本次地名普查信息实行逐级验收上报。乡镇对村、居民点进行验收,县民政局对各乡镇和相关各部门上报资料进行验收。报表务必于20xx年6月3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报表各一份,加盖公章。(邮箱:xxx;联系电话:)

为做好我镇保密普查工作,根据《呼图壁县保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保密普查,摸清保密工作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完善保密工作基础数据资料,促进保密工作精准化管理,提升保密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普查内容

国家秘密、涉密人员、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储存介质及其他涉密设备、涉密网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机构、保密工作经费、失密案件等方面基本情况。

普查数据时期为20xx年度,自20xx年1月1日0时起,至20xx年12月31日24时止。

三、普查范围

镇机关各办公室、各社区。

四、组织领导

成立呼图壁镇保密普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晓成担任组长,副书记李伟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办公室主任,各社区党总支书记及保密员组成。

五、实施步骤

(一)普查准备阶段(20xx年8月29日至9月3日)

1、组织人员参加全县保密普查工作动员培训会议

2、成立普查领导机构,组建普查工作队伍,编制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保密局。

3、开展保密普查动员,明确普查范围和工作方式。

(二)普查实施阶段(20xx年8月29日至9月3日)

在全镇开展保密普查活动,按要求如实填写保密普查表,认真复核相关数据后,报送县保密局。

(三)分析总结阶段(20xx年9月6日至9月9日)

认真总结保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普查工作总结报县保密局。

六、工作要求

1、确保质量。严格数据审查,按照统一标准把好数据审核关,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2、以查促管。对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保密措施落实到实处。

3、严格管理。普查数据试行分级管理,严格控制接触范围,不得擅自扩散,严防泄密。加强对普查数据的保护,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

住建方案揭东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

粤建城

[2015]15

)

及《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办

[2015]30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查清主城区建成区的各类地下管线现状,准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数据,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主城区建成区约

30km2

范围内的供水、排水、截污、燃气、供电、路灯、通信、广播电视、工业

(

不包括油气管线

)

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

。主要包括基础信息普查、事故隐患排查和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

、基础信息普查主要是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营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2

、事故隐患排查主要是全面摸清地下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3

、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主要是建立地下管线及相关设施数据库,实现各类地下管线信息的数字化存储和应用,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规范化、信息化、动态化、科学化管理,形成地下管线信息维护、管理与服务长效机制。

1

、保障准备。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调研工作,制定地方普查标准规范,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明确各单位责任,落实普查工作经费。

2

、项目落实。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地下管线探测单位及监理单位,并分别签订协议,委托探测单位完成地下管线探测区域控制网布设与地形图补测工作,组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的政府采购工作,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成果归档进行全过程监督。

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部署各成员单位自查及成果资料调绘工作任务。

1

、地下管线所属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各自按职能对现有地下线路及附属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清查,排除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2

、地下管线所属单位对所属管线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转绘到统一分发的影像图上

(

根据管线单位所报管线分布范围,由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最新的影像图

)

并组织实地对照核实,于

11

月底前将调绘资料汇总上交区普查办。

按照普查技术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由探测单位组织开展管线普查工作,同时监理单位负责全程监理。

1

2015

12

月初,地下管线探测队伍开始进驻现场踏勘,拟定探测方案与技术方案,由探测队接收地下管线全部资料并签订保密协议。地下管线探测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作业模式进行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数据整理,不同测区之间进行无缝接边,同步建立数据库。

2

、地下管线探测队伍提前进驻现场作业,核实测量控制点的位置和保存情况,对测区主次干道及其他管线涉及地形图资料不完整的地段,在管线探测时进行带状地形测量,完成地形图的修测、补测及管线探测工作。

地下管线探测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交全部数据成果,经项目监理单位查验、权属单位核验通过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移交归档。

利用普查成果,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满足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等工作的需要,成立揭东区地下管线信息工程管理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业务指导、接收、整理、管理和利用,负责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和运行。

区政府成立揭东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江玉城常委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胡俊龙、区住建局局长吴鑫浩任副组长,区发改局、经信和科技局、信息产业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安监局、人防办、公路局、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

1

名负责同志组成。

(一)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统一领导、推动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负责普查工作重大问题决策;负责重点、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研究和建立我区地下管线长效管理机制。

负责具体制定我区地下管线长效管理制度。

(三)管线权属单位:负责整理、提供所属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场站设施的电子和纸质数据及相关属性数据等资料;负责对普查成果中的所属管线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负责所属管线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

(四)区发展改革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查和批准。

(五)区经济和科技局:负责协调所属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工作

负责分管行业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六)区信息产业局:负责收集提供电话、互联网等通信线路管线的现况调绘资料。

负责协调所属地下管线的普查探测工作;负责分管行业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负责测量及地下管线探测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工作。

(八)区财政局:负责本区普查与信息化建设所需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

(九)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城区最新的影像图、最新的地形图纸质及电子资料给市普查办,并与区普查办签订保密协议。

(十)区住建局:负责提供揭阳市现状建成区规划道路网图纸;负责提供各地下管线规划报建情况;负责提供所属排水、截污、燃气、路灯等分管行业管线的现况调绘资料;负责协调所属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工作;负责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铁路管线等所属专业管线的现况调绘资料;负责协调所属地下管线的普查探测工作;负责分管行业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二)区文广新局:负责收集提供有线电视线路等分管行业管线的现况调绘资料;负责协调所属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工作;负责分管行业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三)区安监局:负责督促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对本次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进行全程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区人防办:负责提供所属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资料;负责协调所属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工作;负责提供驻揭部队穿越城区地下军用管线的现况调绘资料;负责协调所属地下管线的普查探测工作;负责所属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五)区公路局:负责提供穿越城区公路所属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资料;负责协调所属地下管线的普查探测工作;负责所属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负责协调所属道路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的现况调绘、普查探测、普查成果核验等工作。

(十六)区供电局:负责提供电力行业所属供电地下管线现况调绘资料;负责协调所属管线的普查探测工作;负责所属供电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2015

9

10

日前报区普查办,且于每月

30

日前将工作进度报送区普查办;

2016

3

15

日前将普查工作总体完成情况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报送区普查办(区住建局规划一股,联系电话:

3262046

,传真:

3284198

)。

(二)本次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技术要求高、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成员单位、各管线权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职责分工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此次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