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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检查报告(大全5篇)

时间:2023-09-23 14:48:53 作者:紫衣梦 合同履约检查报告(大全5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国企合同检查情况报告优选

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企业的“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标签。根据要求,xxxxxxxxxxxxxxxx(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合同管理进行了自查自检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在执行各级合同管理办法的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xx年3月份制定了《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号),规范了建设工程及设备质量保证金管理。

企业管理部设兼职合同管理人员两名,同时负责日常合同签订、合同档案等管理工作。二人互相监督、相互提醒,同时避免因轮休出现合同管理断层情况。

(一)合同的签订:

在合同签订的全过程中,严格前期调研、严把法人资格关、合同条款关、履约能力关、资信等级关等,杜绝不完善和不合法合同的出现,做到合同管理“零失误”。

1.前期调研:按照上级合同管理办法规定需进行调研的项目,由合同承办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后,出具符合规范的调研报告并签字盖章。调研报告作为相关资料与合同一起存档。

2.合同条款:所有合同条款均由合同承办部门及合同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会同合同相对方共同审定,并填写合同洽谈记录。合同洽谈记录作为合同审批依据并与合同一起存档。

3.合同审批:公司在进行合同审批时,严格按照能化公司合同审批程序进行,逐层审批,严格按照能化公司各部门及领导的修改意见执行。

4.合同签订:完成合同审批后,合同主管部门派专人携所有相关资料到能化公司风险管理部进行签字、盖章、备案。盖章前风险管理部会对合同进行审查,无误后将进行合同盖章备案工作。

(二)合同的履行

根据合同相对方对合同约定的履行情况,合同承办部门按照合同相关条款予以确认,根据付款约定进行结算。

对于工程合同,由能化公司组织,在每月24日进行划线,施工单位上报月度结算后,经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及建设单位共同审核后确认。对于其他合同的结算,由合同承办部门出具相关资料确认。

具备付款条件的合同,经挂账及付款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支付进度款。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保证矿井的正常建设。

(三)合同变更

严格管理合同变更,对于变更的合同,保证手续齐全,资料完整,做到合法有效。

目前,xxxxxxxx共有5项合同变更,详见下表。

(四)合同纠纷

目前,xxxxxxxxxxxx暂未发生合同纠纷。

国企合同检查情况报告优选

《关于开展产品购销合同签订与履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根据通知内的各项要求对自20xx年以来的合同基础管理、签订情况和合同的履行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现将合同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各年度及跨年度的合同管理制度均按照华油公司合同签订制度,合同签订文件、文本及方案均贯彻落实到到位,合同签订每次合同签订前,相关管理人员会结合该年度实际情况和历年经验,并由分管领导协同合同专项人员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后,约定合同期、合同量、签订价格、执行方式、结算方式等方面,并有参加人员进行合同会审表签字,保证合同签订方式依法合规,合同签订依据真实完整。

若双方因实时原因需要对合同内容做调整,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签订前确认协议中的价格等符合国家、中石油和公司价格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以保证任何变更均不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20xx年以来有相应的合同台账及合同管理模式,合同专用章由综合办公室统一保管,经理签字生效后盖章即可。

按照公司文件要求,合同签订方式依法合规,签订依据真实完整,合同相对人提供相应的资质及资料,每份合同签订前都由律师审核出具相关审核意见表后方可签订。20xx、20xx年各签订1份补充协议,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协议中的价格政策符合国家、中石油和公司价格相关规定的文件要求。

所有年度合同无超欠合同,年度实际结算价格与合同约定价格一致,无不按合同价结算、逾期付款等问题,无预付款执行情况及欠款情况,没有发生过违约、面临诉讼及相关问题。

1、有个别合同文本存在签约日期空白情况。

1、由于合同管理员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工作严谨性不够,造成合同未签署日期,从而导致合同瑕疵。

2、20xx年之前公司合同未实行统一管理。

1、在合同移交过程中,接收人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签字盖章及日期,绝不允许有空白日期事项发生。

2、合同都应具有相对应台账及签署日期,签署日期及编号都应对应准确。

国企合同检查情况报告优选

关于《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合同》

履行情况的报告

各位代表:

二o一一年是我单位第六轮《集体合同》履约的第一年,同时年初依照《年度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规定,由行政和工会分别代表企业方和职工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一年来,在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两个合同的履约率达到98%,现在我受公司委托,将本单位二o一一年度两个合同的履约情况向大家报告如下:

我单位严格按照《劳动法》进行用工,不以任何理由收取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的实际情况,推行以岗位、工种等为主的工资分配制度,月标准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按月兑现,年终结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节假日、职工加班按国家规定结算加班工资。

企业每月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定期向职工核对确认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按职工工资总额提取14%作为职工福利资金,绝不挪作他用。特殊工种和一线施工人员还办理了工伤保险。

按规定向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等。

结合企业实际,建立教育与培训组织机构,管理职工教育与培训,并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每年用于职工教育的培训费用11万多元。

二o一一年我单位实现利润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企业劳动生产率达13万元/人,全年职工工资总额达2026万元,职工人均货币工资达万元,圆满地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各项指标,并能按照《工资专项合同》的约定,按时向职工发放工资,不存在拖欠现象。

虽然从总体上来说,职工对两个合同的履约情况还是基本满意的,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与《江苏省一办法两条例》规定的标准相比,我们在合同履约方面尚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还不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抓好。

虽然已经搞了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工伤,但职工的还没有办理失业、生育保险等。

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虽然建立了,但还没有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厂务公开未能长期开展。

以上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报告人:朱家宝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企业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的报告

中共双桥区头道牌楼街道纪工委头道牌楼街道纪工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理清职责定位,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一、三项“强化”,提升纪检工作合力

1、强化责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街道纪工委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牵头制定印发20xx年度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做到全年工作一盘棋,明确街道、社区纪检工作责任分工,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对街道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案件查办工作、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等重要工作进行审阅把关,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年终工作考核和追究的重要依据。

2、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制定惩防体系20xx-20xx年实施细则,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贯穿各项工作之中。研究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一是针对专项重点工作修订完善《项目工程管理制度》、《机关效能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充分调动街道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机关各项工作执行力。二是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各社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事项和廉洁从政等内容,向党工委纪工委作述责述廉报告,接受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三是强化党工委、纪工委约谈制度。(1)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1次。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及时约谈;对在信访举报、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须约谈;对工作遇到重大挫折、职务进行调整变动、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要适时约谈。(2)纪工委负责人随时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社区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出批评意见,并责令整改到位。

3、强化教育,构筑勤政廉政思想防线

牵头制定下发《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计划》,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作风效能建设相关规定和禁令,印制头道牌楼街道工作人员作风效能建设提醒卡。坚持利用周一干部集中学习、每周班子会议,常态部署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坚持党风廉政一月一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开设廉政课堂,举办廉政讲座,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并在经常性的学习活动中对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打招呼,让警示教育做在日常,意在长远。

二、落实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

日期间各级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专项督查工作,公款消费违规治理整顿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纪工委进行了通报批评或专项监察。

2、注重防患未然,强化“抓早抓小”。建立健全问题及时发现、党员干部生活作风管理和“八小时之外”行为约束机制,及时发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群众最为反感、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入手,早发现、早预防,早惊醒、早整治,把小问题、小毛病消除在萌芽状态。

3、注重坚持常态,强化明察暗访。抓住重点人员、重大事项、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制定《20xx年明察暗访工作时间节点分配表》,日日有监督,周周有汇报,实现人员、时间、范围全覆盖,真正做到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回潮和反弹。

三、强化问责追究责任

任“落地”,防止制度“失灵”、“空转”。实施倒查机制,对贯彻执行责任制差距较大,廉政勤政情况较差的党组织运用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手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严格办案,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办案件治本功能,提高办案综合效果。一是以化解矛盾为主要手段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发挥信访举报在提供案源线索方面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负责地处理每封信件,及时发现违纪线索,确保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集中精力化解涉及民生的计生、低保、住房保障、医疗保险、再就业等重点工作方面的信访维稳问题。二是突出办案重点,主要抓好“4项严查”。一查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案件;二查在城市规划建设改造、政府采购、惠民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三查单位私设“小金库”、不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和乱收费、乱罚款的案件;四查涉及党风政风监督方面的案件,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违规“三公”消费、变相公款旅游以及在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

五、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正心、修身、律己的表率,以上率下带动基层干部勤政廉政,实现干部作风的彻底好转。二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举监督检查利剑,为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好驾、护好航。三是配强专职纪检干部,解决“人少事多”问题。强化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纪检干部的配备,将工作着力点放到促进街道专职纪检干部“会干事”、“干成事”上,通过狠抓教育培训、加强实践锻炼、打造一支强有力的纪检监察队伍。

国企合同检查情况报告优选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xxx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甬府法发〔20xx〕33号)要求,鄞州区xxx认真梳理我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包括下属事业单位或国有投融资公司)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查找短板,为下一步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打下扎实基础。现将我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综合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制度、重实效,着力构筑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保障

根据鄞州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实际,重新修订《鄞州区行政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的《办法》调整了合同审查范围,并明确合同的签订、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纠纷发生及处理等一系列程序和要求,强化合同档案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办法》规定对镇乡街道、区政府部门(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国有投融资公司)对外签订的5000万元以上的合同纳入前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针对有些单位没有建立行政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点对点指导相关单位建立行政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签订合同的具体承办人的职责。确保重大行政合同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1—9月,区xxx已前置审查重大行政合同草案16份,涉及标的额48余亿元。另外,收到备案审查的合同21份。共向合同承办单位提出法律审查意见51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6份。

(二)严审查、重预防,夯实合同管理关键环节

合法性审查是行政合同管理工作的关键节点,是重中之重。本办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明确合同承办单位在提交本办合法性审查时应当同时提交本单位法制审查意见、承办单位集体讨论记录、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在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时,综合考虑合同的合理性、可操作行性,注重合同的可履行性,要求对合同有些权利义务条款进行量化。加强对合同承办单位的指导力度,提高合同承办单位风险管理意识。建立与国资办、审计局等合同监管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对未履行内部相关审批手续的行政合同草案退回承办单位,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重新报送,防止越权对外签订合同情况发生。以本办审查的重大行政合同为例,有效纠正了诸如合同重要条款歧义、未完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约具体责任约定不明确以及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规定不一致等不合法、不适当问题10大类,经过审查的重大行政合同没有出现一起纠纷,有效防范了因合同条款不完善带来的法律风险。

(三)借外力、搭平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活力

充分“盘活”全区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合同审查工作机制。在区级层面,重大行政合同以区xxx书面审核为主,但对于特别重大、复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法律风险大的行政合同,指派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合法性审查。在区级部门及乡镇(街道)层面,建立法律顾问提前审查把关工作机制,重大行政合同在报送xxx审查时,要一并报送本单位法制机构初审意见。另外,对于国有资产投资合同、ppp投资协议等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合同要求合同承办单位提供本单位法律顾问审查意见。积极鼓励各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合同谈判全过程,让法律审查工作在合同的谈判过程中先期介入,提高合同草案送审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屏蔽合同潜在陷阱,确保重大行政合同按预期目的履行完毕。今年1—9月,区xxx在审查合同过程中收到承办单位法律顾问审查意见书9份,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合同审查5次。

(一)部分乡镇(街道)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视度不够。虽然全区大部分单位都建立了本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但制度执行力不够,部分(乡镇)街道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不按规定报送审查,未在签订前经过本单位法律顾问把关等问题。另外,个别乡镇(街道)签订的1000万以上的合同未及时向区xxx报备。

(二)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机制不够健全。虽然我区各部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但法律顾问参与本单位合同审查情况的较少。因未建立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经费保障机制,各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高。

(三)合同审查的人员力量不足。《宁波市鄞州区重大行政合同管理办法》只规定了5000万以上的重大行政合同在签订前需报送xxx审查,1000万以上合同签订后需报送xxx备案。除此之外,由于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力量有限,少数行政合同按规定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存在合法性审查的“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