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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工作报告总结(模板6篇)

时间:2023-08-31 16:22:52 作者:BW笔侠 政法干警工作报告总结(模板6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政法干警工作报告总结篇一

吴堡县人民检察 艾金鹏

最近,我们检察系统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活动,通过学习我认真对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的本质要求,结合自身在职业道德、执法思想和行为规范、纪律作风、执法办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一下自我查摆剖析。

一、存在问题

(一)在学习方面:一是对自己的要求不严,学习抓的不紧。这些年来,自己在思想认识上出现一种倾向,总觉得理论学习是软任务,业务学习才是硬任务。除了集体组织开展日常的政治学习外,自己主动集中精力钻研理论少。在集中学习中,也是学公安业务知识多,学政治理论少。即便是偶尔学习理论,也是一些粗浅的,谈不上对理论的深刻探讨。不能用理论来指导实际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只是凭借自己多年的经验和原有的一点理论基础,造成了在工作中缺乏新观念、新思想,缺乏创新精神。二是对民警的学习抓的不紧,尤其是对民警的学习、培训工作。总认为民警的学习教育上级部门和分局已经安排的很多了,忽略了自己作为分管领导的带头、影响作用。在学习上仍沿用多年来形成的集体学习,一人念,多人听的学习模式,在学习内容上也缺乏系统性。另一个方面,认为单位经费紧张,把有限的经费用到工作中,放松了对民警的知识结构的更新和提高,忽略了对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在工作方面:一是对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足。对现有业务工作体制和考勤考核工作,还停留在粗放经营状态,不思进取,未能及时总结往年工作的得失,进一步提出今年及今后对工作制度性意见和操作性强的考评办法。二是对新形势下的刑侦工作缺乏应有的思想准备。以前未当过刑警,刑侦业务生疏,难以胜任;有怕苦、求稳和怕出事、保平安思想。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确定的整体工作推行不力,缺乏督导检查、一抓到底的力度。往往忙于部署工作任务,忙于开会听汇报,真正深入基层,靠近一线,进行具体指导、抓落实的少,工作中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三)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政治思想工作时紧时松。对民警的宗旨意识教育抓的不紧,对市场经济大潮给意识 形态领域带来的负面影响估计不足,所采取的一般说教,敲警钟等工作方法往往流于形式,使政治思想工作乏力无味,一些民警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在具体工作中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摆的不正。二是从优待警工作落实不够,队伍建设工作存在不到位、不彻底的情况。在体察民警工作生活疾苦,争取在从优待警、政治建警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不多,有时候强调工作多、怕听或不爱听同志们讲困难,保障服务工作跟不上需要。三是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队伍管理靠个人管理多,未能及时建立一套竞争机制,奖优罚劣,调动每个民警积极性和能动性,靠机制管人。四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调研工作重视不够,抓典型、总结经验、推广指导不力,抓点带面措施不力,思想决心不大,步子慢、层次底。

(四)在廉洁自律及民主集中制方面:一是民主生活会坚持不够,在分局领导之间、在民警中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少,与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交流少。二是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没有严格执行《分局车辆管理制度》,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对上班迟到早退、喝茶、看报、聊天、玩电脑打游戏;内务管理“脏、乱、差”;执勤办案不按规定携带单警装备等违纪、违规现象没有将其放到廉洁自律的高度去认识。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

(一)对政治学习不关心。政治敏锐性不高,在政治学习时存在应付心理,没有把参加政治学习和主动接受思想教育作为一名党员的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因此,在看问题、想办法上政治敏锐性不强,前瞻性不够,只是立足目前,不能放眼长远。对学习自觉性稍差、重视不够,究其思想根源:一是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二是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不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最新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自查报告。

(二)工作水平不高,缺乏敬业精神。一方面认为自己工作多年,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主观放松了在工作中不断学习的要求;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得过且过。对自己的要求标准不高、不严格,对单位任务多、责任重、压力大、时间短的难处认识不深,思想准备不充分,产生了马虎应付的心理;未能全面准确掌握各方面的政策和文件精神,碰到问题才急急忙忙找资料,寻求解决办法,对于没有碰到的问题,没有主动去了解。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通过这次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我要找准问题和产生问题的根源,认清今后努力方向,虚心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弥补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益为落脚点,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统一。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三)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工作上尽心尽责,求真务实,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通过学习教育,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牢牢根植于心中,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扞卫者的神圣使命。

政法干警工作报告总结篇二

通过深入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切实感受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四个方面是一脉相承的统一整体,其构成了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和行动纲领。

一、廉洁是公正的基础

廉洁公正是每名政法干警的入警誓言,也是我们的基本操守和为政之德。一事当前,如何处理?这就需要我们以公正之心,行公正之策,为此,方可被历史检验为立于不败之地的正确方法。而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如果一名政法干警没有守住廉洁的底线,被形形色色的物质利益所引诱,被糖衣炮弹所击中,其内心的公正天平必然会倒向私欲的一边,会拿手中的权力做交易,出现徇私枉法等各种勾当。面对着手到擒来的各种利益和诱惑,我们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悬达摩力克之剑。要深入思考中央政府对腐败工作的零容忍和强力措施,要深入思考身为政法干警的职业操守和应有良心,要深入思考自己为社会、为国家、为后人留下些什么可以纪念的丰碑亮节。要守住廉洁的底线,保持凛然的正气,接受党、国家和人民的检阅,做一名无愧于人民的政法干警,始终可以撑起心中永不倾斜的天平,做一名公正执法的政法干警。

二、公正是为民的起点

腐朽的封建清王朝和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豪取,我们中华民族遭受了重大的挫折。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我们全体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奋发图强,努力奋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中央吹响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嘹亮号角,这是中华民族的共同目标和共同追求。作为政法干警为此目标而努力拼搏是为民的最大体现。这就要求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好国家政权和社会治安的安全与稳定。其中坚持公正是政法部门及其干警发挥有效作用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政法部门及其干警能否推进好为民目标实现的核心要义。这就要求政法部门及其干警在为民中始终保持公正之心,公正的处理事情,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这就要求政法干警要努力提高本领,学习法律知识,能够有能力、有水平地公正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

三、为民与忠诚相统一

中国共产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始终坚定地跟党走,才能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实现最大的为民。而为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始终对党忠诚,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党的领导下,为民解难,为民解忧,实现党的根本宗旨。

四、忠诚是核心价值观的灵魂

在政法干警和谐价值观的四个方面中,忠诚是灵魂是统帅。作为武装性质的刑事司法力量和治安行政力量,就决定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必须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好为民,坚持好公正,保持住清廉从警的本色。

政法干警工作报告总结篇三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效力或称法的效力,即法律规范作为表现国家意志的指令对主体行为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性,这种约束力不以行为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并以国家强制力为最终保障手段。


法律的效力包括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效力等级问题,二是效力范围问题。法的适用范围,即法律对哪些人,在什么空间、时间范围内有效。


二、法律对人的效力


(一)法律对自然人的效力


(二)我国法律对中国人的效力


(三)我国法律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


三、法律的空间效力


(一)法律的域内效力


1.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2.在局部地区生效


(二)法律的域外效力


四、法律的时间效力


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


(一)法律生效的时间


(二)法律效力终止的时间


(三)法律的溯及力


法律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

政法干警工作报告总结篇四

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光荣称号。他的先进事迹曾先后被省市级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一、把满腔热忱奉献给群众

一、审判结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还老人一个公道,他牺牲休息时间,深入村庄调查取证。多次登门调解。最终查明了事实真相。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在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下,老人的儿子终于承认了错误,表示对不起老人,对不起法官,及时偿还了建房借款,一家人又和好如初。

二、勇挑重担,把无限忠诚奉献给法律

盖建军同志虽然参加工作时间不长,但他积极勤奋,精益求精,工作中特别注重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的结合,以善于审理复杂疑难案件而著称,且审结的案件,无超审限,质量过硬,被称为“专家型”法官。近年来,由于各种不稳定因素导致的涉诉群体性纠纷频发。承办此类案件审理难度大,不仅付出精力多,而且如果稍有不慎,则极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然而,在各种复杂疑难案件面前,他总是能够表现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高尚品格,主动勇挑重担。如中天物流房产纠纷一案中,由于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设计图纸变更、缺乏运作经验等原因,导致与购房户的合同不能按约履行,产生纠纷,涉及100余户购房户利益,其中,诉讼至法院的就有30余户。诉讼前,大多购房户情绪激动,多次上访,并约来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矛盾十分尖锐。盖建军同志承办案件后,牺牲休息时间,深入纠纷现场,一边做好群众的安抚工作,一边深入调查取证。凭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娴熟的审判技能,凭着高尚的人格魅力引导和感染当事人,坚持辩法析理,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30余件房产纠纷迎刃而解,当事人双方满意,也保证了市招商引资项目佳乐家超市的顺利开业。近年来,他年均审结涉群体性复杂疑难案件20余件,圆满审结了万历大厦房产纠纷、盛隆小区供暖合同纠纷、鲁花专家楼工程拆迁纠纷等。与此同时,每年还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30余件,且调解率高,判决上诉率低,无超审限案件,无上访、申诉案件,更无冤假错案、无群众投诉情况发生。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年轻法官对法律的无限忠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爱岗敬业,把青春年华奉献给事业

善于学习、勤于学习、精于学习是盖建军同志的又一个特点。在基层法院,大学科班出身、双学士学位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并不多,应当说也算是知识型法官了。但他并没有满足于现状,而是养成了工作之余坚持学习的习惯。他深知要想在审判事业上有所作为,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只靠忠诚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审判实践中,每遇到一个典型疑难案件,他总会用心查找法律法规,研习相关法学著作,做到法理不明不审,法规不明不判。经过几年来的锤打磨炼,他的审判理论更加丰富,审判技能更加娴熟。近年来,结合审判实践共撰写并发表业务论文、调研报告20余篇,并有10篇业务论文、调研报告和裁判文书在省高院、中院等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研讨、竞赛活动中获奖。8月,他受邀参加烟台中院组织的民事诉讼法法律适用课题调研组,合作完成的《审判视野下的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第八届全国民事诉讼法年会上受到专家的一致好评。在自身素质得到提升的同时,也为莱阳法院赢得了荣誉。

培训教材。并结合审判实例,先后编写了四卷共计10余万字的《典型案例汇编》,用于审判指导。为了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使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卓有成效,他将全部家务推给了妻子,业余时间全部用在了学习、备课、讲课上。近年来,他每年为全院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均在20余场次,年均参与研究民商事判决案件300余件。出色的工作,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好评。

政法干警工作报告总结篇五

一、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思想不牢,地动山摇。一个人的思想如果出了问题,他的各种行为就容易偏离方向。纵观任何腐败案件,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都是因为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思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思想。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不会被形形色色的腐朽思想所腐蚀,才能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面不偏移。

二、党的领导干部,不论是一言一行,都是群众的一面镜子。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形象,不但是其个人的事,而且关乎着其所在单位的形象,关乎着党的形象。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从而颜面扫地。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时规范言行,处处维护形象,始终把维护党的形象放在第一位置,在工作生活中远离低级趣味,锻造高雅情操。

三、对国家和人民而言,权力用得好能造福人民,用得不好就会祸国殃民;对个人而言,权力既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腐败分子的悲惨结局再次昭告世人,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过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党的领导干部要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而来、应该为谁所用这个重要问题,只有在这个问题上想清楚、看明白了,才不至于迷失方向、走错道路。

结合自身的认识和体会,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努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做一名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坚定维护形象不放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时刻把百姓冷暖忧乐放在心头,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以更加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带着深厚的感情为广大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用真心赢得群众的信任,用实干争得群众的支持,生活中坚持勤俭节约,注意提高个人修养,自觉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争当弘扬新风正气、勤政廉政的模范。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始终把持朋友家人的“情感线”,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不逾越“八项规定”的“红线”,不碰法纪的“高压线”,用自身的实际行动来切实维护好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坚持用好权力不放松。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一心为公不谋私利,克己奉公不怀私心,公道正派不徇私情,严格自律,以廉树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失所怨,不为利所诱。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用“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抱负,履行“在位一天,赶考一天”的使命。

政法干警工作报告总结篇六

根据事件的发生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可以分成自然事件(海啸)和社会事件(罢工)

根据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否是当事人意欲追求的,行为分为事实行为和民事行为(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的概念引进于德国,我国进行了改造,目前民事行为分为:

民事法律行为(civil legal act,合法有效);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能力有瑕疵);

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意思表示有瑕疵);

无效的民事行为(内容违法);

按李建伟说:以后会把民事行为的概念取消,直接让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相对应,再把法律行为按种类分为合同行为、婚姻行为、遗嘱行为、收养行为、代理行为等,还可以按法律行为的效力状况分为有效行为、无效行为、效力待定行为、可变更可撤消行为。

法律行为要求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事实行为的内容和后果都由法律事先规定,法律表现为强行性规范

事实行为不要求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