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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专业12篇)

时间:2023-12-22 21:56:10 作者:薇儿

充分宣传和培训员工关于安全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增加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安全工作计划案例,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xx年,我乡的食品安全工作将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全面提升监管工作能力,结合我乡实际制定镇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二)强化目标管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村(社区),各办、室、所站的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半年督查,年末考核,量化评分。

工程”的深入开展,促进食品监管长效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四)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在完成市政府农产品,食品监督性和评价性抽检任务的同时,充分利用我镇现有的安全检测能力,逐步建立我镇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制度。形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错位抽检机制,提高食品质量监督性和评价性抽查的有效性。

健康。

(六)全面推动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按照“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分布实施”的原则,在全面落实六大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食品准入的品种和范围,提高我镇食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我镇食品产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七)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在开展整合各部门现有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

(一)强化农产品种产值。养殖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

生产过程的监管,确保我镇基地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和销售顺畅,加快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一个村(社区)建设一个无公害(绿色)农产品或畜产品生产基地。并做好基地与品种认证工作,并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善水产品质量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控。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做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证的受理,审核和换发工作证。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积极完善和施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对水产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等重点实行市场准入。进一步督促市场开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四)强化食品消费环节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卫生监督质量划分级管理工作,深化餐饮农业量化分级,食品准入索证溯源等规范化管理。要以建设餐饮示范街和餐饮示范单位为载体,全面推进餐饮行业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公示制标准化建设。

以监督性评价性抽检问题较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各类食品批发市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加大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法律规范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监管员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法制意识和业务素质。各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强化食品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首长负责制。因人事调整,乡政府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了安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和组成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四员”队伍网络建设,由分管负责人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任食品安全宣传员;村民委员会主任任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卫生室医生任食品安全信息员。

在相关法律、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和业务操作指导方面,不断加强“四员”业务能力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基础工作。鼓励组建各类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旅游餐饮服务业等经营协会,通过协会自律章程加强企业自身安全责任意识,落实自我主动管理责任。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提倡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业主进行分类指导和管理,及时解决消除群众身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重点对大米、食用油、蔬菜果蔬、肉制品、乳制品等零售流通市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和食品加工作坊;对餐饮服务单位等旅游接待服务单位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对学校、社会养老机构、工厂食堂等单位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各村要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指导申报备案工作。乡食安办要积极参与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联合安全检查。

同步发挥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农村社区网格员和乡村食品安全监管“四员”作用,及时汇总日常监督、临时抽检、投诉举报、医疗机构等各方反馈信息,主动排查问题,或及时报送主管部门科学分析研判风险,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应急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加强政府值班工作和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增加调整公安、司法部门为食品安全成员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主体责任体系、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选取典型反面事例进行曝光。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发挥12331举报平台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我们要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食药监局、市农委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有效指导下,脚踏实地、勤廉工作,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为保障辖区饮食用药安全尽最有力的本职责任和社会公民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根据县委、县政府xx县食安办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我镇始终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镇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制度为抓手,以措施为保障,营造人民群众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和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工作小组。镇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何大为副镇长担任分管领导,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组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小组。以镇办公室,镇食安办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迅速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作出部署,狠抓落实。积极配合县食安委深入到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和餐饮单位、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以及相应的惩处规定、将宣传活动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我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传达贯彻省、市、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我镇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提出了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和措施,为全年城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宣传,强化意识。为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我镇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对经营户宣传。对食品经营户定期组织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增强经营户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行业自律意识。二是对群众宣传。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广播等多种形式,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除了加强对普通群众的宣传教育,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也不能放松。向中小学生发放宣传资料,教导远离无证摊点,拒绝不洁食品,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以便及时查处、取缔流动食品摊点。三是主动上门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食品摊贩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群众沟通,提高其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大整治,明确目标。一是加强对场镇流动经营的流动摊贩用户的摸排统计。督促食品小吃摊业主完善跟经营项目的各相关部门的合法经营手续,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经营,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为确保整治成果,杜绝回潮现象的产生,我镇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坚持严打严控,毫不放松。加强对学校周边、场镇市场等重点区域流动摊贩的管理,采取错时管理、督岗管理,加大巡查频率和力度,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坚决予以取缔。我镇还突出对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采取“错时执法”的工作模式,在学生放学时间,对校园周边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查处无证照经营。二是围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工作主线,配合好卫生、质监、工商、食药所等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整治的各环节执法,并提供各小吃摊贩、游动经营摊贩、小食品加工作坊的相关统计信息,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三是强化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各村(社区)每月坚持上报宴席次数、聚餐人数等资料,并交由食安办存档。全年我镇自办宴席120余起,无任何事故,全镇安全形势良好。

我镇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不足和问题,其主要表现在: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宣传形式单一,力度不大,普法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致使部分群众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为隐患食品销售提供了市场。今后应进一步加强对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抵制游摊游贩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从消费源头上断绝流动摊贩的经营市场。

(二)执法力度不够深。街上的人流量比较大,无照流动经营食品摊贩众多人员且流动性大,加上辖区范围广,队伍力量不足,装备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分析研究还不深,抓安全生产的新办法、新措施不多,事故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目前比较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式,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城市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20xx年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整治街头无照销售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经营单位违规露天经营食品行为,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全面加强城市环境和社会秩序综合治理。

(二)加强思想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向经营户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并指导食品经营户进行规范的食品运输储藏、烹调配餐和餐具消毒,确保食品卫生合格、安全可靠。坚持疏堵结合的规范管理,加大市场建设投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管理与扶助并举,做好沟通工作的同时,提供其他的服务,在公众心中真正树立起管理者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负责的形象,提高摊贩的自觉性,把城市管理推上新的台阶。

(三)加深监督机制。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设立投诉电话(0826-5522007),畅通举报途径,发挥社会监督机制。建立整治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向食安办报送专项治理行动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圆满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科协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切实推进市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中心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市场科),重点抓好上级食品安全管理宣传意见及各项法规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并负责抓好食品安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开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可行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目标责任。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市场特点,采取各种宣传方式,运用各类有效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知识的覆盖面和知晓度,营造浓厚的市场食品安全氛围。

一是搞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中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集中学习、邀请专家讲课等形式,强化对各科所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同时,以各科所为单位,对职工和市场食品经营业户开展教育培训,及时学习、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规、上级实时性动态等。

三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市场”活动。以“食品安全宣传周”(即每年6月份第三个周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日常及重大节假日时机,联合食安委、工商、商务等职能部门在所辖市场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集中宣传,为消费者面对面讲授食品安全常识和辨别食品真假的技巧等,不断丰富和增进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

四是搞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中心所辖市场的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情况,搞好工作动态及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布,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公示“黑名单”,增加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在校内的存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常山县教育局出台了xx年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与计划。

一、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职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职责;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资料实施奖惩制度。

二、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职责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校对制度的执行情景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进取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职责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取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到达50%以上。进取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六、配有校医的学校,要开展规范药房创立活动,做到药品管理规范化,确保年内经过“规范药房”的达标验收。

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根据《常山县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送情景,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惩职责人。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信息每学期上报办公室不少于2条。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青阳县商务局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屠宰行业和酒类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县食安办有关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认真贯《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依法行政,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我县肉品市场和酒类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1、生猪屠宰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格依据《条例》强化对定点屠宰业的监管。完善现有定点屠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生猪进场检疫、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严厉查处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屠宰加工及经营秩序,严防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积极推进“放心肉”体系试点建设,促进规模化生产,发展连锁经营和冷链配送,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2、酒类流通监管。严格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

推进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工作,会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酒类市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情况,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酒等行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3、超市监督检查。根据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行)》,配合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进一步推进超市建立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4、节假日食品安全。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餐饮服务、重点流通企业的管理。重要节假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库存、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确保市场供应和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部署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实处。

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开展机

关学法执法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和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让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和质量预警机制,及时报告和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报送日常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活动总结等。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以下简称监控工作)遵循风险分析和预防原则,通过抽取能反映进出口食品风险因素及其变化趋势的样品,对风险项目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系统和持续地收集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为全面评价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和变化趋势,做好进出口食品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对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进出口食品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为提高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以确保进出口食品贸易顺利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监控指南》)是监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适用于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以下简称年度监控计划)的制订、实施及监控结果的应用。

3.1风险项目:食品中可能存在的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危害因子。

3.2年度监控计划:为执行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所制订的年度抽样、检测等具体实施安排和要求,分为《总局监控计划》和《直属局监控计划》。

3.3监控产品:列入监控计划中的进出口食品。

3.4监控项目:列入监控计划中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

3.5监控样品: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监控计划抽取的官方样品。

3.6监测项目:监控计划中未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用于收集监测数据,评估食品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3.7检出结果:监控样品中监控/监测项目含量超过检测方法测定低限(loq)的检测结果。

3.8判定标准:监控计划中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的指标(如mrls,mrpls等)。

3.9不合格结果:不符合监控计划判定标准的检测结果。

4.1中国与输出/入国(地区)政府签订的与食品相关的双边协议、议定书或备忘录。

4.2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要求,包括强制性标准以及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范性文件。

4.3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4.4参考国际标准。

组织机构包括五个部分:主管部门、监控秘书处、监控工作专家组、基准实验室、执行机构。组织机构图见附件1-1。

5.1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

5.1.1组织制订并发布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1.2组织完成年度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

5.1.3组织对基准实验室进行认定、考核和动态管理。

5.1.4对监控秘书处、监控工作专家组、基准实验室和执行机构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5.1.5收集和发布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制定和采取有关重大的控制措施。

5.1.6组织对国外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的考察评估;接受国外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的考察评估。

5.2监控秘书处:主管部门指定设立的,协助主管部门处理日常监控工作的办事机构。

5.2.1协助主管部门制修订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2.2负责监控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检出或不合格结果。

5.2.3起草年度监控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5.2.4协调监控工作专家组和执行机构完成监控工作任务。

5.2.5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技术交流与培训。

5.2.6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限量标准。

5.3监控工作专家组:主管部门指定成立的,为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提供技术支撑的专家组。

5.3.1协助主管部门制订、审议、修改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3.2协助主管部门完成年度监控报告,评估年度监控计划的实施效果。

5.3.3对监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监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5.4基准实验室:经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对监控工作提供总体技术支持,并对特定风险项目进行确认检验的实验室,分为兽药类、农药类、元素类、致病微生物、转基因成分、生物毒素类、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类、持久性环境污染物类共八大类。基准实验室申报表见附件1-2。

5.4.1承担年度监控计划中指定的检测任务。

5.4.2收集国内外法律、法规、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等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并完成承担项目的国内外年度综述。

5.4.3负责对承担项目检测方法的研发、选择和验证。

5.4.4通过组织培训、开展比对试验等方式,指导各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提高检测能力、纠正偏差。

5.4.5对有争议的检测结果进行仲裁。

5.4.6参加或承办国内外技术交流和技术谈判。

5.5执行机构: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下设分支机构、检测实验室,负责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5.5.1按要求完成年度《总局监控计划》规定的监控任务。

5.5.2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5.5.3及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监控秘书处及有关单位传递辖区内检出或不合格结果以及有关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5.5.4对辖区内监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5.5.5对监控秘书处反馈的相关信息及时做出处理。

6.1监控计划的制订原则。

应遵循系统和科学原则,全面考虑监控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的要求,制定系统、完善、科学的年度监控计划。

6.1.1监控产品的选定原则。

优先选取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风险较高的产品或原料,以及对我国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或进出口量较大的产品作为监控或监测的对象。

6.1.2监控项目的选定原则。

出口监控优先考虑进口国(地区)限量严于我国的风险项目,进口监控优先考虑我国限量严于出口国(地区)的风险项目。

日常重点检测项目和实施期内的警示通报项目原则上不列入监控计划。

6.1.3抽样数量的确定原则。

应加强基础研究,提出适用于统计分析的最低年度取样量。对于上年度检出不合格结果较为集中的且风险较大的产品和项目,应适当增加监控地区及抽样数量;对于连续三年未检出且风险较小的产品和项目,可适当减少或取消抽样数量。

6.1.4判定标准的确定原则。

出口监控应选取主要进口国(地区)最严格或较严格的限量规定;进口监控应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定。

6.1.5检测方法的选用原则。

满足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检测需求,同时满足《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要求的检测方法。

6.2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制订。

6.2.1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制订的主要依据。

6.2.1.1上年度监控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

6.2.1.2我国进出口食品种类、数量、地区分布及变化情况。

6.2.1.3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6.2.1.4各直属局拟承担下年度《总局监控计划》任务的建议。应于每年10月底前报秘书处。

6.2.1.5各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及变化情况。

6.2.1.6国外考察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6.2.2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2.2.1实施周期:一年为一个监控周期。

6.2.2.2监控内容:年度需要实施监控的进出口食品及其监控/监测项目。

6.2.2.3抽样和检测任务分配:制订年度各监控产品抽样和检测任务分配计划。

6.2.2.4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

6.2.2.5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调整说明,包括: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实施的新要求,监控产品和监控/监测项目调整的说明,以及对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调整的说明等。

6.2.2.6基准实验室名单及其承担的检测项目类别。

6.2.2.7各单位监控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和样品接收人。

6.3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的制订。

6.3.1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制订的主要依据各直属局应根据《监控指南》和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综合考虑辖区内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和贸易情况,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

6.3.2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3.2.1监控内容:辖区内年度需要监控的产品及其监控/监测项目,包括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分配的任务和根据本辖区进出口食品特点制订的自主监控部分。

6.3.2.2抽样和检测任务安排:辖区内年度各监控产品抽样和检测任务的具体安排,包括抽样时间、地域分布、企业分布、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等。

7.1实施方案。

执行机构应按要求制订本辖区年度监控计划实施方案,按时书面报主管部门并抄送监控秘书处。实施方案应将年度监控计划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月份。

7.2取送样。

7.2.1执行机构应确保取样的随机性、代表性、真实性、可追溯性;样品量应满足检验、留样需要。具体《抽样工作规范》由各产品协作组负责制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7.2.2对于有国家标准或进口国(地区)标准的监控项目,可将监控与日常检验同时进行,不再单独取样。

7.2.3样品应及时送达检测单位,样品传递过程中应保证监控目标物含量不发生显著变化,避免样品受到污染。

7.3实验室工作及检测要求。

7.3.1检测实验室应通过iso/iec17025认可,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7.3.2检测实验室收到监控样品后,应按《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要求实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对需要确证的“检出结果”应予确证。

7.3.3检测实验室应主动与基准实验室联系,派员学习,提高检测能力。基准实验室在开展有效培训前,应接受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送样,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7.3.4检测周期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应与送样单位协商并报监控秘书处,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7.4监控结果的判定和处置。

7.4.1执行机构在收到监控检测报告后,应按年度监控计划规定的判定标准进行判定,超过判定标准的判为监控不合格结果。

7.4.2执行机构应在接到检测报告24小时内将监控不合格结果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3执行机构可对监控不合格结果进行追踪取样检测,实验室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7.4.4执行机构应对监控不合格结果调查原因,分析存在的风险,建立不合格结果追溯档案,记录调查过程、处理结论及纠正措施,并将追踪调查结果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5执行机构应对监控/监测检出结果开展风险分析,必要时可就特定产品/项目专门起草风险分析报告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6监控结果超过国家标准或进口国(地区)标准的,判为进/出口不合格结果,不允许相应产品进/出口。

7.5监控结果报送。

7.5.1各直属局应按月按统一格式将监控结果汇总报监控秘书处,监控秘书处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和处理。

7.5.2各直属局自主监控结果应与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监控结果分别报送。

7.5.3执行机构应按要求将有关监控不合格结果及追踪调查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

8.1各直属局、监控秘书处应按要求提交年度、半年或其他时间段监控工作总结。

8.2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总结。

各直属局应按时对年度监控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报告,报主管部门并抄送监控秘书处。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2.1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执行情况。

8.2.2年度直属局自主监控情况。

8.2.3监控结果的统计分析。

8.2.4不合格结果的追溯、原因分析及处理情况。

8.2.5监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8.3年度全国监控工作总结。

监控秘书处应按要求对各直属局上报的数据和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对年度全国监控工作进行总结,起草年度国家监控报告,经监控工作专家组审核修改后报主管部门。年度国家监控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3.1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执行及调整情况。

8.3.2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结果统计分析。

8.3.3综合风险分析。

8.3.4监控工作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改进建议。

9.1执行机构应建立并完善监控结果应用管理制度、不合格结果追溯制度以及风险分析制度。

9.2执行机构应通过对监控/监测检出结果开展风险分析,对监控不合格结果开展追溯调查,研究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应用于日常检验监管工作中。

9.3主管部门收到执行机构上报的监控不合格结果和监测检出结果后,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级别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如信息通报、风险预警等。

9.4主管部门可根据年度国家监控报告、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情况以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状况组织产品协作组开展专题研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如调整日常重点检测项目、制定分类管理措施、调整监控计划、开展对外交涉交流等。

应建立各级年度、半年、季度或不定期监控工作督查和自查制度,确保监控计划有效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包括:

10.1各执行机构是否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方面的人员配置,是否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一线人员的业务能力。

10.2各执行机构是否合理使用和落实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经费。

10.3各执行机构是否落实年度监控计划的各项要求,按监控计划要求实施抽样和检测,是否存在集中抽样、集中检测现象,是否及时通报监控数据和有关风险信息,对监控结果是否有效应用。

10.4各基准实验室、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是否满足监控工作要求,是否按要求进行检测,按时出具报告。各基准实验室是否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开展有效培训。

10.5基准实验室是否按要求收集有关信息,完成项目年度综述,开展项目研发,组织比对试验。

10.6监控秘书处是否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和分析监控结果,协调监控工作专家组和执行机构完成监控工作任务。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元旦、春节临近,为了保障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现就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两节”期间食品消费量大的特点,组织开展本辖区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果蔬、肉及肉制品、奶及奶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豆制品、大米、饮料、酒类、散装食品、米线、面条、卷粉和儿童食品等品种,以及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中小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承办“年夜饭”宴席的大中型餐饮单位等行业。特别要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地区、旅游景区小作坊、小食品摊点、小餐馆、小商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严防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环节,采取按环节分段监督,联合行动与各职能部门专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力强化监督检查和整治,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及其他不符合标准的违法犯罪行为。

1、县农业局:

负责农产品源头的治理,加强对农药、肥料市场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推进放心农资下乡;对主要生产基地蔬菜农药残留进行重点监测,并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2、县商务局:

负责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私屠滥宰高发区域的巡查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屠宰市场秩序。

3、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整治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生产加工企业。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对28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和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整治。

4、县工商局:

负责在食品流通环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经营秩序,围绕重点品种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多的食品开展执法检查,强化食品包装管理,集中力量整治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把农村市场整治作为重中之重,督促企业普遍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收购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

5、县卫生局:

负责在食品消费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建筑工地、厂矿及风景区食堂、餐馆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并做好突了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6、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各乡镇政府做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管理,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利用好“两节”期间这个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良好时机,积极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养成科学饮食习惯,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自我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保障责任意识,加强协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帮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及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

请各乡镇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通知要求,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各项工作,并于20xx年2月5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总结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我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乡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xx年如下: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构建食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解决我乡食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政府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继续推进食品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突出源头治理,通过更新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监督资源等方法,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着重在种植养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乡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监测率达35%,畜产品违禁药物、畜药残留抽样合格率上升1%。

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餐饮业及其他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65%。

三、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9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达95%。

四、食品加工点(户)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得到控制。

五、有效规范乡域商店食品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六、农村群体宴席报告率达90%。

一、重点环节:原料购进、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

二、重点区域:农贸市场、乡村内的各类食品批发零售点、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馆。

三、重点品种: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等。

(一)各村要结合自身的职责、职能,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自觉抵制有害食品。

(二)各村对自身监管的环节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明确年内本单位监管环节的整治和打假重点,日常监管要分片清楚、责任到人,做到人员、措施、工作到位。

(三)各村对季节性食物中毒要提前作好预警,并及时报乡食安办。

(四)村两委班子及时调整和完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村食品协管员、信息员发生变动的,应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乡食品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将组织机构文件上报乡食安办。

(一)抓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乡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主要负责全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向乡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采取应对措施,适时协调组织开展全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乡农办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安全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产业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二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控制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三是负责农产品及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

(三)畜产品源头监管。

乡兽医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安全优质养殖产业基地建设;二是要整治违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经营的管理,密切监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防止其流入我乡市场,严防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治理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四是负责和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场内生猪检疫的监管,杜绝病害肉上市。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

乡经济发展办(工业)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其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三是对食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监控,特别要加强对粮(面粉制品)、肉制品、奶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监控;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的监管,防止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劣质、有毒原料生产食品;五是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和抽检力度,确保流入市场食品的安全;六是重点监控面粉制品、油、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生产加工点,禁止生产企业使用矿物油、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有毒非食用物质和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地沟油、陈化粮进行食品生产;七是加大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力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取缔;八是对居民饮用水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控检测。

(五)抓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食安办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经营假劣食品惩戒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要督促和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和销售台帐制度;四是在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推进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五是加大对市场食品的监督,重点要放在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和乡镇农村,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找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六是对故意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谋取暴利的行为要坚决从重打击;七是对经营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打击,对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九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在主要集贸市场设立投诉服务点,接受消费者监督;十对商店(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先进经验;十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六)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卫生院负责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要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卫生许可准入制度,现场检查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得卫生许可准入;二是未经健康体检,不得发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同时要保证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三是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范围,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小店要坚决取缔;四是监督、指导餐饮业(食堂)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藏、加工、餐饮器具消毒等各环节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努力提高监管覆盖面,对餐饮业(食堂)使用的粮油、调味品、酒类、饮料要加大监督和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六是组织餐饮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诚信机制,树立诚信消费,从源头上遏制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七是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八是对进入市场的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鲜牛奶(豆奶)饮料等卫生质量、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和处理。

(七)各村工作。

一是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方案,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真实的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二是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农村群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群体宴席报告制度的实施,农村群体宴席报告率要达到85%,检查率要达100%;四是进行农村市场专项整治,设立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小分队,对举报多的地点、市场要反复突击检查;五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工作;六是构建农村食品消费维权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中心、举报站、村乡举报联络点维权体系;七是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前各开展联合检查,发现大案要案及时报告乡食安办并配合处理;八是每月15日前按时将食品安全工作各种资料上报乡食安办公室;九是按时完成乡食安办临时按排的各项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xx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区食品安全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首长负责制。因人事调整,乡政府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了安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和组成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四员”队伍网络建设,由分管负责人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任食品安全宣传员;村民委员会主任任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卫生室医生任食品安全信息员。

在相关法律、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和业务操作指导方面,不断加强“四员”业务能力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基础工作。鼓励组建各类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旅游餐饮服务业等经营协会,通过协会自律章程加强企业自身安全责任意识,落实自我主动管理责任。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提倡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业主进行分类指导和管理,及时解决消除群众身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重点对大米、食用油、蔬菜果蔬、肉制品、乳制品等零售流通市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和食品加工作坊;对餐饮服务单位等旅游接待服务单位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对学校、社会养老机构、工厂食堂等单位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各村要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指导申报备案工作。乡食安办要积极参与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联合安全检查。

同步发挥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农村社区网格员和乡村食品安全监管“四员”作用,及时汇总日常监督、临时抽检、投诉举报、医疗机构等各方反馈信息,主动排查问题,或及时报送主管部门科学分析研判风险,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应急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加强政府值班工作和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增加调整公安、司法部门为食品安全成员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主体责任体系、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选取典型反面事例进行曝光。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发挥12331举报平台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我们要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食药监局、市农委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有效指导下,脚踏实地、勤廉工作,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为保障辖区饮食用药安全尽最有力的本职责任和社会公民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认真做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隆盛镇20xx年如下:

镇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将根据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在以前已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正常开展。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我镇20xx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采取“全县统一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进取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相关单位职责人是第一职责人”的食品安全职责制度,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理顺监管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20xx年,镇党委、镇政府仍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资料,对各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镇党委、政府将与各村(社区)签定《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职责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职责,实行职责追究制度。镇食品安全协办公室将进一步细化、量化对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力求做到考核办法既简明扼要,又切实可行。

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小餐馆、中小学校食堂以及群众自办家庭宴席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对农村宴席严格实行《厨师登记备案和定期体检》、《自办宴席报告和检查备案》等管理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同时继续做好全镇奶制品的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及婴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

要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煤体和宣传手段,继续组织开展资料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职责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本事,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逐步推行食品市场质量认证,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加大失信成本,大力宣传重质量、讲信誉的优质食品、优良品牌,扶优扶强,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构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员,对因工作变动调整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同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按时报送各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景及有关信息,认真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向前开展。

在重要节日和镇里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镇食品安全办公室都将协调组织镇农业、卫生、质监、工商、贸易、畜牧、公安、食药监部门的执法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20xx年要对各村(社区)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和履行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中明确的职能职责情景开展督查。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将提请镇政府分管领导适时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景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其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资料。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处理,确保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万无一失。

总之,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20xx年中,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要求镇内各村(社区)要立足本职,以保证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为己任,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构成监管合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努力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树立起坚强的屏障,促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跃上新台阶。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营造学校良好教学环境,稳定学校教学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拟定2016年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紧紧抓住关系教职员工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学校传染预防工作,为促进学校教学稳定工作提供有利保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监督员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有关部门参与,聚为合力,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把危害后果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三、突出重点、很抓。

学校将坚持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很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事前预防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为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学校逐步完善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急性传染病在学校爆发流行的管理措施,学校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预案,同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制定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能力。

(三)、加强校内外门前摊点治理,营造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

(四)、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故学校的食堂工作要始终把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食品安全,尤其是六月份的高考,更是不能出任何意外,要确保高考的顺利进行!

学校门前、周边普遍存在大量食品经营、摆摊设点叫卖的现象,多数卫生状况较差,制售伪劣食品,只图营利,不顾学生健康,是隐患的源头,必须堵住。学校门前和周边环境卫生治理涉及到很多单位和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主动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治理,坚决取缔学校门前、周边无证非法经营的食品销售摊贩,杜绝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健康权益行为,在突击检查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学校保安人员维护校门前安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委以重任,要求保安人员要担负每日校门前流动摊点、小贩的驱赶清理工作,对不听劝阻者,及时通知市食品安全协调办协助执法,使教学环境得到净化。

四、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监管水平。

加强校医、专职管理干部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弄懂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如何提高自己的烹饪方法,以免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五、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工作开展。

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对学生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重点督查。对学校门前摊点、商贩反弹快、成效甚微的现象,重点抓、反复抓、抓反复,将学校自治和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把突击检查和长期管理结合起来,造成一定声势,营造专项治理氛围,督查中对工作出现推委扯皮、拖拉疲沓、整改不办,造成后果的学校及个人,依法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强化人们的安全意识和职责,推动工作开展。

201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