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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共同财产婚离协议书(通用12篇)

时间:2023-12-10 10:11:36 作者:GZ才子

双方在签署合同协议前应当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合同的公平合理性。想要了解不同类型的合同协议范本?请看以下的相关文档和案例。

无共同财产婚离协议书

离婚。

协议书。

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无共同财产婚离协议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女方:xxx,汉族,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男、女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_______女方: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深,认识三个月后即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吵闹,无法共同生活。因结婚时间很短,没有子女,没有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达成如下离婚协议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2、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财产争议;。

3、没有子女;。

4、婚前女方带过来的财产仍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由女方带走。

男方: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男女双方经人介绍认识于ddd年b月m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现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三、婚后无共同债权。

五、婚后无共同债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存档,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

无共同财产婚离协议书

男女双方经人介绍认识于ddd年b月m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现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三、婚后无共同债权。

五、婚后无共同债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存档,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

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________,汉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孩子抚养问题处理:_________________。

(孩子归谁抚养具体协商)。

四、债务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五、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女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子共同财产协议书

协议人:王_______,女,1956年10月11日生,现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协议人:陈_______,女,1920xx年7月18日生,现住址同上。

协议人:王_______,男,1934年5月28日生,现住址同上。

协议人:王_______,男,1938年2月30日生,现住址同上。

上述协议人王________、陈________、王_________、王________系近亲属关系,共有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号祖业房产一处。经协商一致,该房产9间,属3家共同所有,各依现状使用。具体协议如下:

一、南边一排北房3间归王_________居住。

二、中间一排北房3间归王_________居住。

三、北边一排北房3间归王________、陈________居住。

四、3家中任何一家出卖房产,必须征求另外两家意见;如果其他两家不要,才可卖与他人。

五、本协议经________市________区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协议人签字:王___________。

陈___________。

王___________。

王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书

女方: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登记结婚,系合法的夫妻关系,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一女/子(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法律规定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原则,就有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子女抚养、老人赡养问题处理及婚后义务订立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财产所有制度。

1、双方协议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按以下方法处理:

(1)双方名下的存款,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劵及其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4)意外所得以及其他财产均按照财产实际署名确定其归属;署名不明确的,未署名的财产一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女方在婚前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系女方所有,但男方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该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由女方以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并每月还款,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和贷款还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因女方原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屋另做他用,故应由女方承担相应责任将该损失返还男方,具体损失为。

3、特别约定:男女双方对共同财产出现疑问时优先按照本协议处理,在本协议条款之外的部分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各自举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二)家庭消费。

(1)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支出的日常生活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

(2)双方对于婚生女汪紫悦共同承担抚养责任,并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抚养,特别是女方作为母亲应对婚生女悉心照料,及时关注孩子身心状况,参与孩子的每一个成长历程,陪伴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因男女双方无力独自抚养照顾孩子的.日常起居和学习等,但男女双方仍应承担婚生女汪紫悦的抚养义务,故应每个月承担抚养费用元,从年起,按每年递增元支付,直至其大学毕业为止。抚养费男女双方应共同承担。

(三)夫妻代理权限。

1、夫妻婚后对于日常消费支出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开销;。

2、凡处理超过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一方处置必须经过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处理一方承担相应责任。

(1)银行存款:户名为方的银行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银行存款:户名为方的银行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上述所列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除上述列明的共同财产外,男女双方确认再无其他共同财产,但不包括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新的财产。

(一)婚前债权债务。

男、女双方对外无共同债权债务关系。若有,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独立享有债权和独立承担债务。即使法院判决夫妻共同承担责任的,亦各自由双方独自承担,如侵害一方权益的,一方可向另一方索要相关赔偿。

(二)婚后债权债务。

1、婚后所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负责。

2、双方婚后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3、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三)担保。

男、女双方对外无担保关系。若有,各自名下的担保责任由各自独立承担。婚后若一方须为他方提供担保,须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该担保仅为一方的个人行为,如侵害一方权益的,一方可向侵害方索要相关赔偿。

(一)忠诚条款。

男女双方,不能有关系暧昧、影响婚姻家庭的异性朋友。如果在签订本协议前就存在的,请立刻断绝联系,不再往来。如有发生,同样视为过错行为,按照本协议解决问题。

(二)离婚补偿。

男女双方一致同意,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中存在过错的一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之外,另行向无过错方补偿现金人民币万元整,并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一次性全额支付。迟延一天处罚金万分之五。

(三)损害赔偿。

如果双方今后有过错(包括婚外情、婚外性、与他人同居、重婚、欺骗、撒谎、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吸毒、赌博、不尽抚养及赡养义务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过错方于离婚生效之日起,一次性赔偿另一方人民币元。

(四)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形。

1、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协议中已明确列明。除上述列明的存款之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财产的真实性。

2、本协议书财产分割以上列财产为依据,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共同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虚报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该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均死亡,或协议内条款全部执行完毕之日时终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因签订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争议,由男女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该协议的唯一解释权归男方所有。当男方的解释内容与女方或其他人冲突时,以男方所解释内容为唯一解释。

2、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书

一、该房屋装潢费用为乙方婚前出资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归乙方个人所有,属乙方个人财产。

二、双方在存续期间各自经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任何一方所欠下的'任何债务(含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均由欠债方个人进行偿还。

三、双方各自生产经营工作等各项收入归各自所有,另一方不得视为,不得主张其享有份额。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今后的交往中告之第三人,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已进行婚内财产划分的事实,以保证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该协议不因离婚而失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共同财产分割协议书

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于##年##月相识,后经相互了解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并共同居住生活。共同居住生活后于###年##月##日共同出资购买商品房一套,现甲乙双方决定分手,并解除同居关系。根据《民法典》《民法总则》《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就所购房屋分割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基本事实。

甲、乙方双方于###年##月##日购买位于湖北省恩施市 镇 的商品房一套(以下简称“所购房屋”),合同编号为 号,所购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测绘面积为准)。

第二条 购房手续及费用。

5、乙方从##年#月起按月支付所购房屋按揭贷款及开发商垫付首付款。

第三条 房屋权属及使用。

4、所购房屋由乙方实际占有和使用,乙方对所购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所购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其他物品享有所有权。

第四条 房屋所有权的处分。

4、甲方负责将本协议内容及购房相关事宜告知甲方的利害关系人;。

6、所购房屋的维护、自然毁损灭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 乙方义务。

2、乙方到期未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应当按月利率2%向甲方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

4、本协议签订后,所购房屋发生的初次登记契税、手续费及再次转移登记所发生的契税、手续费等所有涉及所购房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甲方不能按时偿还按揭贷款本息及所欠开发商首付款,甲方有权就逾期支付的还款金额按照月利率2%向乙方主张利息。如乙方连续2个月未向甲方支付所购房屋按揭贷款本息,甲方以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催收乙方后,乙方15日内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权对所购房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抵押、转让等保护自身权益的方式处理。

第七条 其他条款。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内共同财产协议书

男方:

女方: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据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原则处理,确实无法说清楚的按夫妻共有处理。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时间:20xx年x月xx日。

共同财产分割协议书

甲,乙方与自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现因感情不合,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存款,债务,抚养权,探视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关系期间两方共同财产,银行所有存款,银行账号全部归乙方个人所有。

三、同居关系期间两房共同债务,解除同居关系后,所有债务归乙方个人承担。

四、儿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同居关系后归甲方抚养,乙方不需负担儿子抚养费(托儿费,医疗费等)所有任何费用,乙方可随时探望甲方抚养的孩子,甲方不得借故阻挠。

五、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五万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七、上述协议是由双方慎重考虑,反复协商一致达成,没有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的情况,内容真实无误,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一方违约,则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1、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订立同居财产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任何一方均不能对另一方采取隐瞒、欺诈、胁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3、同居期间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同居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不能处分属于其他人的财产,不属于同居双方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财产协议的客体。

4、同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5、在写同居财产协议时,要尽量对财产的形式等作详尽的约定,以便日后可操作性。

婚内共同财产协议书

身份证号码:

乙方: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某市某某。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登记结婚。双方为了避免纠纷,现就双方财产做如下约定:

2、甲方婚后用自己婚前的存款购买的、并于x年xx月xx日产权登记的[房地产权证编号:x房地x字()第号]、位于x市x区路弄号xx室房屋的权属约定如下:x市x区路弄号xx室房屋归甲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夫妻一方给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原则处理,确实无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据法说清楚的按夫妻共有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除小孩抚养争议,离婚财产分割就成为离婚诉讼中最为复杂的问题,而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也就成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前置程序。本人结合实践,就夫妻共同财产作个概述,供网友参考。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依法由夫妻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以及依约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由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7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生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这里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但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比较概括笼统,在实践中还要进一步细化,从共同财产的取得内容、取得方式、取得主体等多方面考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那本律师认为这里的 “奖金”应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 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共有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就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以及关于具有商业信誉的标记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由夫妻一方创造的,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不能由夫妻共有。但知识产权的收益,也即财产权应归夫妻共同所有。主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知识产权创造的时间在婚前,而知识产权的收益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我国法定的婚后所得共有制,这里的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知识产权的创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还没有实际收益,此时若离婚,该收益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本律师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应包括已得和将得,应包括这种可期待利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可以明确只归一方,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这种特别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采用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方式,避免对夫妻共同财产规定的不周全。在处理时,应对财产进行具体分析,充分考虑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婚姻法定财产制等因素综合确定,以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利。

共同财产协议书

男方:______,1958年5月生,汉族,大学文化,____公司高级工程师。

女方:______,1965年7月生,汉族,大专文化,____大酒店副总经理。

一、为了避免以后男女双方或其子女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经男女双方协商同意,依照《婚姻法》等法律精神,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二、男女双方同意将各自婚前的主要财产列出、双方互相认可(并进行公证),以明确各自的婚前私有财产。

三、双方约定:婚前各自的私有财产,婚后产权关系不变。即双方婚前各自所有的私有财产,包括与他人共同所有的财产、债权、知识产权等,婚后仍分别属各自私有,不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双方同意:男方或女方婚前所欠债务,婚后仍由原债务人独自偿还。

五、双方约定:婚后(________年__月__日以后)所购的家用高档商品及一般家庭生活用品属夫妻共同财产。高档商品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出资比例另行协商)。

六、双方约定:下列物品不属于共同财产(永久归一方所有):婚后男方新购的书籍资料、手提电脑、摄影器材、专用工具等其他个人用品;婚后女方新购(包括男方为女方所购)的首饰、服装、摩托车、通讯工具等其他个人专用物品。

七、双方约定:男方或女方一方单独购买的国债、股票、彩票等其他有价证券归一方所有,共同购买的归共同所有。

八、双方约定:婚后夫或妻因自己的不良行为、超前消费、盲目投资等单独行为所举的债务或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一方独立承担。但夫妻双方共同决策的`除外。共同决策必须有书面材料证明。

九、双方同意:婚后各自的收入仍归各自单独所有和支配。即男方的工资、奖金、业余创收、知识产权收入、投资收益等归男方私有支配;女方的经营收入、房租收入和其他投资收益归女方私有支配。

十、双方约定:婚后家庭的日常必需开支(粮油、水电、煤气、固定电话等支出),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其他支出另行商议。

十一、____(女方之女)的教育费用(至读完大学),主要由女方承担,男方适当帮助。

十二、男方全部私有财产将由______(男方之子)继承;女方全部私有财产将由____(女方之女)继承。夫妻共同财产按《继承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三、其他财产事宜,均依《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精神处理。

十四、此协议签字生效后,双方有义务告知相关人员。十五、双方互相认可、产权关系明确的财产如下:

(一)男方主要财产:

1.三室两厅住宅一套(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小区____幢____室。购买价____万元)。

2.____牌____型轿车一辆(购买价____万元)。

3.____牌____型笔记本电脑一台(购买价__万元)……。

(二)女方主要财产:

1.门面房4间(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总造价____万元,位于____新区____路____号,与其兄妹共有)。

2.____大酒店20%的股权。

3.____牌____型摩托车一辆。

甲方:____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财产协议书

共同财产的分割:

说明:

(1)共同财产包括房产、交通工具、家具、现金和存款、有价证券、公司股份或企业财产份额、牲畜、林木等。

(2)分割标的应具体明确,以利于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如位于xx市xx街x号x单元x号,产权证书号为xxx,面积为xx平方米的房屋;牌照号为xxx、发动机号为xxx的汽车;等。

(3)财产所有权归属应明确:例如房屋归xxx所有,或者房屋所有权归xxx;约定房屋等按份共有的,应明确具体份额、分割方式;约定将房屋等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应明确一方如果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理财产是否需要征得另一方同意;等。

(4)约定一方对归对方所有的房屋等享有使用权的,应明确使用期限、方式。

双方可以确认属于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的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从事实上看,被告付某在与丁某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原告货款,在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一般会被判定由夫妻共有财产清偿。本案认定了被告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至少价值5万元的住房一套为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该共有财产已为负债财产,故不是由被告两人在离婚时可自由处分的,应当用来先行清偿债务。但两被告在离婚时却协议约定住房等财产归女方(被告丁某)所有,债权、债务归男方(被告付某)所有。一般情况下,对这种行为认定为是恶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而且认定为无效也是应有之意。在正常情况下,债权人所提起的应当是撤销之诉(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并不能涵盖本案这种撤销权之诉)。同时,由于事后两被告又将同一住房登记为共有,并以该房作抵押担保其向银行的贷款,故债权人所提起的又应当是连续发生的撤销之诉(此更不是合同法第七十四条所能涵盖的'),才能恢复被追及的财产的夫妻共有财产及负债财产的性质,以供清偿债务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