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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未成年保护宣传的策划案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精选10篇)

时间:2023-10-05 17:13:49 作者:笔砚 最新未成年保护宣传的策划案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精选10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x月x日下午,xx街道xx社区服务中心联合xx社工站在xx新村门口举办“深护童心”——xx街道困境儿童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项目xx社区未保宣传活动。

活动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和困境儿童关爱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组织现场宣讲、发放未保和困境儿童宣传手册、未保知识游戏问答等方式,向在场居民和儿童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让未成年人在有趣的场景中接受宣传教育,其中最欢迎的'的是幸运飞行棋小游戏,家长带领着孩子共同参加,还有小朋友主动多回答题目,使得宣传效果达到最佳。在小游戏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引导家长重视儿童权益,关爱困境儿童,更要引导居民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为困境儿童托起一个美好的'未来。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通过本次活动,提高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率,提高了大家对困境儿童的关注度,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

11月20日至12月3日,省高速养护公司多形式开展了《国防交通法》及未成年人保护“六进”宣传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根据省交控集团活动要求,公司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普法方向,精心部署,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国防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突出重点,多途径宣传。采用“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法务小课堂”、展板、宣传彩页、横幅等方式宣传《国防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宣传视频、流动宣传车等群众易于接受理解的方式开展宣传,提高公众对《国防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紧抓基层,提升普法质效。积极组织《国防交通法》及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进服务区、进养护大队、进社区,采取led屏播放宣传标语、流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单、开展网络答题等形式,让基层员工全方位、多视角了解《国防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例内容,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检察建议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通知》、《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师生法治教育。我校于xx月x日--x日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伴我健康成长”为主题面向全校学生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活动重点开展“五个一”法治系列教育活动。

一是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全校各班级于xx月x日晚召开法治宣传主题班会。

二是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学校于xx月x日上午在校操场上举行了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升旗仪式,张彦芝副校长作国旗下讲话,全校学生参加活动。

三是组织学生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校于xx月x日晚组织全校学生观看了《为了明天——青少年模拟法庭教育》法治教育宣传片。

四是学唱一首法治歌曲。学校各班级每天利用午时静默时间,学唱《宪法伴我成长》歌曲,学校广播定期播放该歌曲。

五是组织一次法治主题手抄报评选活动。学校于xx月x日--x日组织全校各班级制作法治教育主题手抄报,经班级、系部初评,每班向学工处报送x张优秀作品,学工处评选出x名一等奖,x名二等奖,x名三等奖并予以表彰。

校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指导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活动进一步推广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了高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全校营造了浓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保护未成年人宣传活动总结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任圩街道针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特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现将20xx年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1、办事处党委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强化此项工作,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2、社区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定期为青少年免费开放,辖区青少年踊跃参与,强化了青少年计算机操作技能,增长了知识,丰富了课外活动内容。

在开展扶贫助学结对帮教等社会救助方面,我办全面摸底社区困难家庭情况,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助学活动。同时还通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其他贫困家庭解决子女就学问题。20xx年,我办通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了贫困学生助学机制,每年对辖区内贫困学生和失学人员进行帮困助学活动;形成了问题青少年帮教机制,掌握了解辖区内问题青少年的基本情况,积极实施学校、社区、派出所和家长共同帮教的“四帮一”制度,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1、开办青少年活动中心

在社区远程教育服务点创建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图书室,定时为青少年免费开放,未青少年提供学习、娱乐的场所。

2、联系辖区学校,为青少年提供学习活动场地

积极联系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利用学校资源,为青少年办理了进学校的“社区学习卡”,让青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学习和锻炼。

3、利用暑假开展各种形式活动

(1)社区利用学生寒暑假,开展各类适应青少年的有益活动,如请大学院校的学生为社区青少年补课,举办学习讲座,书画活动竞赛、趣味活动等,丰富了社区青少年的假期生活。

(2)在市民学校,请大学生讲学习与知识的重要性,组织学生和家长对“如何对青少年加强教育”等问题举办专题讲座。

4、组织社区青年、儿童志愿者服务队活动

(1)寒暑假期间组织青少年清除绿化地杂木、杂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为民服务的意识。

(2)为了使社区青少年从小养成爱护环境,爱护绿树的良好习惯,并配合学校开展校外环境教育实践,社区号召青少年们行动起来:建一片自己的“爱心”绿地,并对“爱心”绿地长期进行环境保护,做好绿地护养及周边环境保洁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总结

近日,仁和区法院同德人民法庭法官走进太平乡中心学校,为该校师生带来一堂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讲课,并结合同德法庭创建的'“童心·同德”新型家事审判品牌内容,教育未成年学生树立尊法、守法、依法自我保护的法治理念,并动员学生们向其家庭传递依法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和睦、文明家庭环境,形成良好家风、民风的重要性。

宣讲课上,法官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向师生们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知识,并结合校园人身伤害、未成年人监护、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等多个典型案例,以及与学生们的问答互动,引导学生们思考法律问题,加深学习印象,现场气氛热烈。宣讲课结束后,同德法庭还向学生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资料和家事案件典型案例选集。

同德法庭打造“童心·同德”新型家事审判品牌,通过建立“法庭+学校+家庭+社会”的多边联动模式,切实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的法治素养,扩大法治教育辐射圈,实现凝聚“童心”以促同心,共筑同心以求同德,为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由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其次,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小学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安排部署,以构建平安和谐船山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优势,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全力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工作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主要情况总结于下: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更好地落实目标责任,我们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初步形成了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职能股室组织协调,各基层司法所自觉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职能,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帮助青少年依法维权:

1、对于触犯了刑法的未成年人,经法院指定和当事人亲属委托计余件,区法律援助中心受案后,认真代理,据理辩护,尽力维护了失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认真办好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维权案件。

一年来,全区受理涉及婚姻、继承纠纷中子女抚养的民事案件件。我局在培训和研究业务讨论案件时高度关注,并提醒律师、法律工作者从人文关怀、保护弱势群体出发,依法维护好离婚,继承等纠纷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不给社会丢“包袱”,从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局以少管中心十五中为青少年教育基地,以涉案少年干预机制为依托,做好“问题少年”的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等工作;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组织联系会议,研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特殊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力度,不断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确保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措施进一步落实。

虽然我局在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委、区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迫切希望相比,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将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我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由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其次,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

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感触颇深。我深深地感到,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的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几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们的成长有极大帮助,希望全社会都来学习它、遵守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