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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简报内容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大全5篇)

时间:2023-10-01 16:39:41 作者:HT书生 2023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简报内容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大全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持续提高我街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根据市创建领导小组、区食安委《长沙市岳麓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项工作方案》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以保障全街人民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食安办〔2021〕8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和复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1〕10号),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和全方位的方式进行宣传,全力以赴迎接评估验收。

1、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全面提高全街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努力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2、宣传市委、市政府和创建领导小组有关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举措,及时宣传报道街道开展创建工作的活动动态,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工作的有机结合。

3、宣传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管理规范等,全面提升全街群众的法律意识。

4、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一)积极营造食安创建社会舆论氛围

1、设立户外广告。在街道交通主干道、公园等地点,利用电子显示屏、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短片。(责任部门:街道公服办、城管办)

2、组织流动宣传车开展巡回宣传。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小分队,利用宣传车在全街范围内巡回播放音频。(责任部门:街道食安办、城管办)

3、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借助街道党政微信平台、梅溪湖市监所、食安办创建的工作微信群宣传食安创建意义,制作创建公益短视频并转发,发布创建倡议书和创建活动相关动态。(责任部门:街道党政办、食安办、梅溪湖市监所)

(二)开展创建宣传“六进”活动

1、开展“创建宣传进社区”活动。各小区内至少设置1块食安创建宣传栏,由社区食安专干负责布置、更新;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讲解餐饮食品科普安全知识,放映食品安全科普情景短剧,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创建倡议书等。(责任部门:街道食安办、各社区)

2、开展“创建宣传进工地”活动。利用工地围挡悬挂宣传条幅和海报,发放倡议书等宣传资料,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责任部门:街道食安办、城管办)

3、开展“创建宣传进学校”活动。督促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食品安全知识宣讲、校园食品安全座谈交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在校园内设置至少1块创建宣传栏,在led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片和食品安全公益小广告。(责任部门:街道食安办、教育局)

4、开展“创建宣传进企业”活动。要求辖区各企业广泛开展食安创建宣传,园区电子显示屏、led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片,醒目位置张贴创建海报,向员工发放倡议书等宣传资料;督促企业管理者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员工饮食安全。(责任部门:街道食安办、公服办)

5、开展“创建宣传进门店”活动。辖区各餐饮门店要在醒目位置张贴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创建宣传海报、宣传标语;通过开展文明餐桌主题宣传活动,让“公勺公筷”“光盘行动”“拒绝野味”等文明餐桌行动深入人心。(责任部门:梅溪湖市监所、街道食安办)

6、开展“创建宣传进家庭”活动。各辖区居民楼电梯间张贴1-2张食安创建宣传海报;社区(村)负责将食安创建倡议书及相关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个辖区家庭,有效保证居民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整合现有的社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不断优化食品安全宣传员志愿团队,上门向社区居民发放倡议书,动员市民积极参与食安创建。(责任部门:街道食安办、各社区(村)、物业中心)

(三)广泛开展食品监管和意见征集活动

1、开展民意调查。定期通过网络、市民论坛等渠道开展“问计于民”创建满意度调查,征求我街群众对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责任部门:街道食安办、党政办、各社区(村))

2、组织“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者座谈。组织开展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者座谈,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生产重视程度。(责任部门:街道食安办、梅溪湖市监所)

3、开展“你点我检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联合第三方检测公司进社区开展“你点我检”免费检测活动,让食品快检融入百姓生活,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责任部门:梅溪湖市监所、街道食安办、各社区(村))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高度重视,主要分管领导牵头,由街道食安办组织协调,把创建宣传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各部门、各社区(村)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并及时将宣传工作进展向食安办汇总,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2、规范宣传内容。街道食安办统一制作宣传海报、宣传视频,其他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制作的宣传栏,内容健康,用语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认识、整体美观大方。

3、积极应对舆情。建立街道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舆情,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力度,将创建宣传工作经费纳入专项工作经费范畴,确保工作需要,为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知晓率、满意度提供坚实保障。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现结合商业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县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多形式、多渠道把宣传教育工作抓紧、抓好。

1、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突出重点内容和整治目标,做好宣传工作。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3、曝光一些制售伪劣盐品、注水肉、病害肉、非定点肉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1、食品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各基层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标语横幅、专栏板报、专题讲座、电子屏幕、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全方位、多角度的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法规、政策,让群众真正懂得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县盐政稽查队、县生猪定点屠宰稽查队要边检查边宣传,边执法边宣传,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教育,教会群众如何识别伪劣盐品、注水肉、病害肉和非定点肉品,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3、不断加强对经营者法制意识的教育,将平时的检查、监督、指导和专门学习、培训相结合,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4、积极组织参加食品安全宣传周及食品安全知识电视讲座活动。

各企业都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将食品安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xx县成果,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繁荣文明和谐幸福的现代城市新区做出贡献。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我镇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我镇采取“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紧抓“生产源头、深化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主要环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全面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经营。在种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的日常监督监管,严禁在农产品中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生猪喂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问题,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禽畜产品生产。

2、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资格审查和规范化生产建设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次、报告一次、制止一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认真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肉类检验检疫规范及票证管理制度,强化对私宰肉、病死猪肉的防范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生猪私屠滥宰、注胶注水等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好市场流通秩序。开展食品销售资格审查,推进经营部门自律机制,严防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使假掺假、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4、严把食品消费环节安全关。一是规范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和原料要的进货渠道,做到进货有记录,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正规医院出示的健康证;二是进一步强化学校餐饮安全,对学校食堂卫生情况进行评估;三是完善集中聚餐食品留样与申报备案制,开展农村厨师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实行“五病”调离,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制。农村集体聚餐必须先申报,由村场进行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并向镇食安办上报后方可开展。明确以村场主任为村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乡村医生为村食品安全联络员,负责农村聚餐申报事宜。农村流动厨师必须按期参加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6、做好食品摊贩的登记与日常督查。及时掌握本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信息,对体检合格者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贩人员需持卡营业。以校园周边、镇村结合部为重点,以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为目标,深入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排查,取缔非持卡食品摊贩,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备的监管网络。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在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覆盖全镇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场、部门单位应当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活动的正常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让食品安全深入人心。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让食品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做到真正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3、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食安办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求实求稳。各单位要以镇工作方案为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常抓不懈,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工作实效。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监督,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状况,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月饼的非法加工厂你们见过吗?场内满是苍蝇,各种月饼都在地上摆着,一边还堆满假冒各种知名品牌的纸箱,桌上满是月饼加工材料,更可恶的.是有些加工厂,为了食品的口味,用一些禁止大量食用的原料来加工,达以他们所谓的美味,而不管消费者的身体安全.他们加工的食品成批运往各农贸市场和路边小店.消费者购买时也不把是否对身体有害放心上,吃一个是一个,只要口味好就行,包装好看就行,而不管它是否是三无产品,所以我们购买食品要到正规商场,还的看清它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

月饼固然好吃,但吃东西也要讲究一个度,不能暴饮暴食,让我们生活中时刻注意食品安全。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xx县成果,切实解决我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xx县政府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加强对食品流通及加工企业的管理

1、建立严格的食品质量检验制度。超市、各食品经营门店在进货上要与供货商、出售熟制品、半成品入口食品的联营柜台签订食品质量保证合同,订立明确的质量条款,并交纳一定的食品质量风险金;要建立必要的检验制度,严把进货、加工、销售关。对产成品,要检验一批出售一批,不得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不得出售变质、失效、过期和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2、售出包装食品要按规定标明品名、产地、商标、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证明书、规格、等级等,严禁出售“三无”产品。

(二)加强食盐销售和质量管理

1、食盐销售企业要按照计划调拨盐品,并对每批次进货进行检测,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盐品。同时盐业公司要搞好食盐的销售和配送,服务于企业。

2、盐政稽查队要加强市场稽查力度,坚决杜绝私盐和不合格盐品上市销售,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1、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生猪屠宰执法稽查活动,加大市场检查整治力度,集中打击并坚决取缔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销售病害肉行为,杜绝病害肉、注水肉流通销售,真正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2、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和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促进肉品质量提高。

3、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对进入我县流通销售的生猪产品管理。生猪产品上市须有“三章两证”(陕西省定点屠宰专用章、肉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肉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实行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审核制和定点批发销售制,进一步规范我县生猪产品的流通秩序,净化生猪产品流通销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