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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保险调研报告(大全8篇)

时间:2023-09-25 11:40:30 作者:书香墨 最新保险调研报告(大全8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社会保险现状调研报告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事业的“稳压器”,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牵系着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xxxx1年7月,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行“地税征收、财政监管、社保支付”,职责明确而又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在规范筹资机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安全监管等方面严格执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作现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力保证。近年来,我县始终把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作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人社、财政、地税、各商业银行为成员的社会保险基金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系会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例会,共商社会保险发展大计。二是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由人社部门牵头,财政、审计、税务、银行、工会、新闻媒体等部门成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健全管理制度,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坚实基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保险基金使用与审批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制度》、《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跟踪服务制度》、《住院病人查房制度》、《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费用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使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更细化、操作更具体、监督更严密。

(三)规范业务运作,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的健康运行,我县从基金管理的源头抓起。一是以金保系统为抓手,严格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缴费的管理,完善“五险一单”的征缴机制,统一基数,统一人数,提高基金征缴率,实现依法征收。二是以落实省市各项政策规定为基础,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的管理。严把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关,实行提前退休公示制度。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行明察暗访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失业保险待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到单位、街道居委会调查的方式,有效控制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失,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以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为约束,保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截止2014年底,全县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13.59万人次,基金总收入18786万元,基金总支出17922万元,基金收缴率98%,做到了当期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有力地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基金未出现被挤占、挪用等现象,基金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基金运转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基金收支矛盾突出。随着我县原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结束,扩面空间和潜力非常有限,加上我县老龄人口数量的不断上涨,享受养老金的人数又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日趋凸显。2012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0560人,其中退休6576人,当年新增退休692人,当年基金收入10979万元,基金支出11759万元,当期结余-781万元,累计结存11319万元。2013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19558人,其中退休6938人,当年新增退休429人,当年基金收入11515万元,基金支出13248万元,当期结余-1733万元,累计结存9586万元。2014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0179人,其中退休7273人,当年新增退休459人,当年基金收入13964万元,基金支出13516万元,当期结余447万元,累计结存1033万元。通过近三年情况分析,我县退休人员除政策因素外,正常退休人员增长率为7%,供养比例为1.8:1 ,就目前基金结存情况,支撑能力仅为9.6个月。

(二)监管力量有待加强。目前,我县虽然设立了基金监管机构,配备了基金监管人员,但由于监管工作人员大多不具备专业的监管知识和业务能力,加上工作量大、涉及部门广,监督工作往往流于形式。

(三)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离不开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支持,我县目前未建立相关部门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影响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监管工作的推进。

三、对策与思考

(一)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渠道大力宣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参保意识。二是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要加强社会保险部门与税务、工商、财政、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尤其要加强与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建设,提高征缴率,减少征缴成本。三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利用劳动管理、劳动监察、稽核职能,定期、不定期的稽查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申报的缴费基数及员工工资发放情况等,使用人单位养成据实参保足额缴费的自觉性,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二)不断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量。针对我县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人员少,业务知识不专的情况,相应配备专业的基金监管人员,并加强对监管人员多渠道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信息体系建设。以“金保工程”系统软件为平台,逐步建立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和监管信息库,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互联网实现各地各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使信息及时交换和沟通,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作用。

商业医疗保险调研报告

1、社区商业网点发展迅速,“双进工程”服务对象不断扩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中心城区的不断扩大,社区商业服务对象也不断拓展,服务对象不仅面向广大居民,更侧重于为老人、儿童、残疾人、优抚等社会弱势群体服务,以及为下岗、失业人员的提供再就业服务。

2、社区商业网点呈多业态发展趋势。社区商业过去以商业零售业网点为主,仅限于食品、日用百货、美容美发等行业,近年来,一批新兴业态的社区商业网点应运而生,现已发展到几十个服务项目,如保姆、清洁维修、物业绿化、家教、技能培训、网络服务、婚庆礼仪、餐饮、保健、社区医疗、代理、中介服务等多个门类的便民利民服务项目。

3、新社区的各项配套服务设施、功能较为齐全。随着中心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加速了新社区的建设,新社区的建设又带动了社区商业的发展以及周边商业中心的发展,其商业设施、网点分布、商品结构与服务功能均较为齐全,明显优于老社区。

4、传统商业和服务业在社区商业建设中得到了充分发展。近年来,流通领域的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商业应市场需求得到快速发展,大大小小的商业网点渗透到社区的大街小巷,并在社区内及其周边形成一定规模。同时,社区沿街各类小型商品市场得到发展,有蔬菜市场、干果市场、水产品市场等,为社区居民消费购物提供了便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商业发展缺乏科学规划和有效指导。目前,社区商业在发展中较多的商业网点与社区住宅混在一起,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并造成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其中建在居民楼底层或楼内的餐馆、酒店以及各类服务机构影响较大,形成的民企纠纷较多。社区商业与区域性商业中心在功能定位方面缺乏科学规划、合理分工和有效监督。

2、社区商业发展不平衡,老社区商业网点发展慢、基础差。在这次调查中看到,一些老社区商业设施简陋,功能不全,一般是利用自有房屋,或者临时搭建,甚至是违章建筑开办的。这些小店小铺以经营副食为主,商品单一、质量低劣,购物环境和卫生状况较差,造成社区居民购物不便,许多日常消费需要跑较远的路,且社区的服务功能不健全,与建设“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双进工程提出的社区商业发展目标差距较大。

3、社区商业基础设施较差,现代服务业不够发达。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需求普遍提高,呈现出多样性、多层次的消费特点,社区商业低水平、低层次的服务状况与之不相适应,亟待改善。在调查中,有的反应社区没有停车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反应社区没有蔬菜市场,居民买菜不方便。有的反应家政服务业没有形成,居民寻求家政服务很不方便。有的反应社区商业网点不能仅依靠小店小辅、小商小贩提供商品和服务,要提高档次,保证质量等等。从反应的情况看,社区商业的服务功能普遍滞后于居民的消费需求。因此,加强社区商业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拓展社区商业服务功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社区双进工程的重点工作。

三、推进措施和发展方向设想

1、应合理规划,完善社区商业业态。应由政府牵头,会同商务、规划、建设、房管、财政、城区、工商、税务等部门,研究制定网点改造规划。如:对社区商业的规模、结构、布局及标准、分类等做出明确规定。业态业种10种左右,建议包括配送餐饮连锁店、小型超市、菜市场、食杂店、美容美发店、维修店、洗染店、照相馆、旧货废弃物回收站、家庭服务、书籍音像店、药店等。

2、应采用公开招标等形式,确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社区商业建设。

一是选择、培育有实力的配送餐饮企业(由中心厨房统一配送至社区连锁店)进入社区商业示范区,实施包括“早餐工程”在内的大众化餐饮,保证居民在社区内就能够方便地吃到有保障、质量较好的早餐、快餐。

二是鼓励农副产品流通企业在社区新建和改造放心肉、放心豆制品、无公害蔬菜瓜果连锁店,建设生活保障型的商品配送中心,解决居民生活不方便、消费不放心、不安全的问题。

三是支持连锁企业进入社区新建或改造便民家庭服务网点,搭载各类便民、利民服务项目,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庭服务等多方面的生活需要。

四是支持和引导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进入社区,形成以社区、回收企业和集散市场为载体,符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布局合理、网络健全、服务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五是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通过资金、网点等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企业采取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多种形式整合分散的社区商业资源,规范社区内的小型门店,实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

3、应鼓励和支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创新服务体系。积极建设面向社区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社区便民服务,发展网上交易、网上服务,补充现有网点的不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客户需求信息系统,及时采集、分析、储存客户信息,为居民提供定向、快捷、周到的服务。大力提倡社区骨干企业开展送货上门、送餐上门、修理上门的“三上门”服务,延伸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提倡和鼓励社区商业企业组建专职的便民综合服务小分队入户服务,同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建立稳定、畅通的联系渠道,开展以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为宗旨的便民有偿服务。

保险调研报告

我们从事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经历了养老保险改革时代,见证了全民合同工参保起步,全民固定工统筹,“两金”合并统一征缴比例,集体统筹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私营个体起步参保缴费;也见证了从县级统筹,到市级统筹,再到省级统筹的过渡;更经历了从政策到法规,再到《社会保险法》的出台。这25年以来,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由全民企业固定工统筹发展到集全民、集体、私营、个体及灵活人员为一体,不同用工形式,统一征缴费率,统一标准核算待遇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践证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发展,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于安定人心,稳定社会,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就在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的过程中,特别是近两年出台的参保补费政策,让一部分曾经不具备条件或不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快速、低成本的加入,给按规定参保,按时、足额缴费的原参保人员,造成了心理极大的不平衡感,他们每年按100%缴费,而补费者是按60%补费,然而待遇却一样!义务与权利的不对等,导致近年来咨询上访的人员特别多,在接待来访中,使基层养老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解答群众疑问时颇显被动,笔者就一些重点疑难问题思考和辩证,以求探究,以便进一步维护和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工作。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即不属于企业单位,也不属于国家,它属于参保职工所有。相关部门或经办机构在出台一些政策时,应该多考虑多数参保职工的利益,适当照顾特殊群体的利益,体现义务与权利对等。

2.对参保缴费满15年且到达退休年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工资60%缴费与100%缴费的,在未达到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和在调整待遇金额时应当区别60%缴费与100%缴费的待遇不同,让参保职工感受到义务与权利的对等。

3.既然《社会保险法》颁布运行了,我们就应严格执行,政策出台变动幅度应在《社会保险法》之内,这样既给工作带来了一种信任感,也让一线经办人员可以更好地开展工作。

保险调研报告

(一)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滞后影响了农业保险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1、农业保险身份不明。农业保险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其经营理念、经营模式、经营手段及管理规则与商业性保险有本质的区别。但由于农业保险立法的滞后,而现行《保险法》又忽略了农业保险,因此我国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至今仍未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而在实践中则由商业性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实行商业化经营,得不到政府应有的支持,导致目前“农民保不起,公司赔不起”,农业保险整体发展水平低的局面。

2、农业保险依法不当。由于对农业保险实行商业化经营,农业保险也被视为商业保险行为,在实践中则运用《保险法》进行规范。但商业化经营模式并不能改变农业保险本身固有的政策性,用来规范商业保险行为的《保险法》,从根本上来说并不适用于农业保险。另外,《农业法》的有关规定不利于农业保险发展。因为农民收入低而农业成本高,削弱了自愿购买农业保险的经济基础,强制保险成为发展农业保险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农业法》则规定“农户在自愿基础上参加保险,任何组织不得强制”,这又进一步加大了现阶段我国发展农业保险的难度。

3、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体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具有政策性,客观上要求政府参与并在农业保险中起主导作用。从国外农业保险发展实践看,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应有的职能和作用通常是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但我国由于农业保险法律的空白,政府应在农业保险发展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以及如何发挥作用等都没有明确,这增加了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影响了政府在农业保险发展中主体作用的发挥,更直接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二)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缺位使保险人经营风险增大

农业风险由于其时间和空间的高度相关性,一旦发生可能会在短时间内使跨越几个县甚至几个省的保险对象同时发生灾害事故,遭受巨灾损失。这使得保险公司不能通过集合大量标的来分散农业风险,保险公司承保的标的越多,风险越集中,保险人的经营风险越大。因此各国在开展农业保险时都建立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通过再保险或农业风险基金等形式来分散农业保险经营者的风险。但我国还未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制度,也没有相应的再保险机构。一旦遇到巨额风险或巨灾风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只能自己承担全部承保责任,导致保险公司经营利润减少甚至出现亏损,从而影响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的扩大和经营稳定性。

(三)农业保护制度忽视了农业保险、抑制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农业具有弱质性,面临着很高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各国政府都采取农业保护政策来保护本国农业、增强其国际竞争力。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对农业的保护程度不断提高,但一直以来,实行的是以直接的农业补贴和价格补贴为主的保护制度,发生农业自然灾害时由中央财政直接拨款救济灾民,忽视了农业保险。这种农业保护制度具有短期性和随意性,影响了农业保护政策的稳定性和有效性。更重要的是,我国现行农业保护政策的实施,一方面表明了政府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不够,支持力度小;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实行的直接拨款救济灾民的政策导向影响了农民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的提高,直接抑制了农民参加保险的积极性。

(四)财政支持乏力,限制了农业保险的扩展

表现在:一是财政补贴少。目前,除个别试点地区对农业保险有少量补贴外,全国没有出台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从国外来看,大多数国家对农业保险保费都给予财政补贴,一般来说为农作物保费的50%-80%。二是缺乏经营主体。全国各地试点经营模式虽多,但仍处于探索之中。三是再保险体系不健全。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发展现代大农业上

从我国开展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来看,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遭受落后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的抵抗。我国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只要风调雨顺就有好收成。许多的地区,特别是农业欠发达地区,农业保险的意识还相当淡漠,没有自觉运用社会化保障手段来分散农业经营中的风险认识。我国现代化大农业就是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突出发展畜牧业、特种水产业、生态农业,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

(二)政府要在农业保险市场上准确定位

农业保险必须建立在发展现代大农业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应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一致。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有困难,找政府”的思维定式,使他们无须去寻求保险保障方式,在遭到自然灾害损失后,政府不得不动用纳税人的钱去进行力不从心的无偿救济;即使是参加了保险的农户,在出险后获得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时,仍然把这看成是政府的恩赐,或是民政部门的救灾款,而没有认识到这是他们投保受损后应有的权利。

政府过多干预市场运作,对市场经济的完善起负面作用。不利于对小农经济的改造,也不利于农业保险市场的建立和健全。在这方面,政府应下决心,在农业保险市场上准确定位,确立农业大市场经济观念,利用立法和市场竞争等方面的手段,清理各种法规和制度,搞好服务,搞好市场监管,把市场的事情交给市场。

(三)应建立产品丰富、市场繁荣的现代农业保险市场

我国农业保险开展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农业保险市场缺乏合格的市场主体,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热情不高,商业保险公司参与不多,保险产品奇缺。国家在设计农业保险市场时,必须兼顾市场中各方的利益,平衡收益与风险,鼓励最多的商业保险公司进入。在现代农业保险市场中,运用利益驱动,使商业保险公司迸发出极高的热情,根据我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分阶段推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多种多层次农业保险产品,丰富市场,吸引广大农户进入农业保险市场,购买商品,投资保险。

(四)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承担大灾损的经济补偿服务。在农业生产中,经常会遇到各中自然界灾害,有些自然灾害发生后,影响是大面积人,区域性的,灾重面广,损失巨大。对这种大军巨损的赔付靠那些资金实力有限的商业保险公司和保险合作社是力所不及的,有必要由中央财政出资金组建苦干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但也要区别于民政救济机构,力争做到保本微利,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基层网点机构。

,增加农民收入,逐步取消以二远经济政策,中央这一系列对农村的经济倾斜政策,为商业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市场打开了大门,尽管各地区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农民保障需求多样化、风险较高,同时农民收入低,保险意识差,目前为农民提供保险费时费力,造成保险成本可能比城市高。但农村市场大,发展潜力大,如果能为农民量身定做其需要的保险产品,就定会取得良好的业绩。

我们在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入乡进户开发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必须承认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和高成本的特征。因此,建议国家对各种所有制成份的保险企业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应从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和再保险政策上给予适度支持,以实现农业与农业保险的共同繁荣。

(六)加强农村保险监管,防范保险风险

为了促进农村保险商场的健康发展,有效防范保险风险,必须加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监管。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思想政策教育和实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防范职业道德风险;加强对保险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和行为监管,有利于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对保险企业的监管,有利于促进市场秩序全面防范保险风险。

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为准确掌握xx区xx乡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现状,了解他们参加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真实想法,征求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意见,从而指导我们今后的工作,今年初,我们对xx区xx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区xx乡辖6个村委会,54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10539人,有汉、彝、傣、拉祜、佤、白、回、哈尼等民族。耕地面积总计24901亩,人均耕地面积2.949亩,是典型的山区乡镇,种植业以咖啡、水稻、玉米为主,养殖业以黑山羊、土鸡为主。,全乡人均纯收入6019元。

据统计,xx乡农村居民共计10539人,符合参加新农保计7363人,符合参加城居保计88人。20实际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只有2616人,其中:新农保1244人,城居保9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1363人,参保率为35.53%。20实际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4124人,其中新农保2684人,城居保4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1436人;参保率达56.01%。

农村参保人员中:选择100元档次的占总缴费人数的81.43%,选择200元的占13.26%,选择300元的占1.19%,选择400元的占0.03%,选择500元的占3.76%。

城镇参保居民中:选择100元档次的占总缴费人数的50%,选择200元档次与1000元档次的各占25%。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一是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形式,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设立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相应的经办机构,配置了工作人员。三是安排专项经费作保障。年和年,在乡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共安排工作经费3.7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制定政策,规范业务操作。根据《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思政发〔2012〕81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xx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细则》在原则、任务、参保范围、基金筹措、个人账户、待遇领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以及加强领导、部门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规范了经办流程、缴费方式、待遇发放、信息录入和基层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新农保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参保。把政策宣传贯穿试点工作的始终,不断提高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一是把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参保作为一个工作重点和切入点。二是进村入户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材料,利用赶集等人流较多时在街道专门组织宣传。三是通过各种会议深入宣传。四是对乡、村经办人员和村民小组长共96人次进行了业务培训。五是设立政策咨询台,为广大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解决疑难问题。

(四)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由乡服务中心牵头,公安、民政、财政、农村信用社等部门共同协作,密切配合,有效推进了新农保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经济发展落后老百姓收入偏低

xx乡由于受地理环境因素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结构单一,2013年老百姓收入5919元,比xx区xx镇8533元、南屏镇9623元分别少2514元和3604元,比2013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少1888元。

(二)属典型的“山区乡镇”和“移民乡镇”

一是大沙坝村移民村,全村238户912人。以种植咖啡、玉米为主,是xx乡经济比较落后的'村之一。加之,受过去传统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影响较深,思想比较封闭落后,接受新思想、新观念不容易,参保畏难情绪大;二是由于受地理环境因素影响,年轻劳动力基本外出务工,致使参保率受到很大影响。

(三)宣传发动工作还不够深入

对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面上的有了,但深度不够。

(四)对新老农保政策衔接办法宣传不够

由于新老农保政策衔接办法才出台不久,有参保人员反映:对新农保与老农保、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怎么衔接不清楚。

(五)参保对象个人权益知情率不高

虽然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对个人参保信息进行了张榜公示,但存在着老百姓不注意看或看不懂的情况,造成老百姓对个人参保缴费信息模糊不清的问题。

(六)部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

部分群众对参加新农保受益的理解不够全面,认为新农保领取待遇低,缴费周期长(15年),参保热情不高,有的甚至表示不愿意参保。还有部分农村居民由于受过去“老农保”影响,担心政策变化为参保资金的安全问题担忧。年轻人觉得养老问题遥远,认为参保缴费时间长,等到年纪大些再参保。

(七)基础建设比较薄弱

一是目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经办人员全部为新考录用人员,政策法规和工作经验比较欠缺。二是存在农保经办场地、经办机构人员不足,经费、设备缺乏,相关系统软件常出错等问题。三是村级代办人员待遇偏低,且大多数为兼职,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

(八)基金收缴存在安全隐患

由工作组和代办员直接收取缴费的方式,致使资金在收缴过程中停留时间过长,基金安全存在隐患。

四、措施与建议

xx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自2012年7月1日正式启动,是全市最后一个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县(区),工作起步晚,为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今后要大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工作责任制,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让老百姓听得清、看得明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乡、村两级要设置相对固定工作宣传栏、意见箱、监督电话,将参保条件、所需材料、审核审批程序、以及“新农保”与“老农保”、“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怎么衔接作为宣传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参保程序、参保档次等,为广大老百姓积极参保营造良好氛围。

(三)改进参保人员信息公布方式。一是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存折上反映个人缴费信息。二是在张榜公示个人参保缴费信息的同时,将个人参保缴费信息在村民小组会议上进行宣读。

(四)加大经费投入。要根据《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思政发〔2012〕81号)文件精神,将工作经费列入乡级财政预算,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五)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提高村级代办人员待遇水平。要配足配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加强基础经办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村级代办人员待遇水平,调动工作积极性。

(六)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与乡财政所、民政所、派出所、信用社等部门联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七)抓好新政策的组织学习。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国发〔〕8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险”合一工作。二是抓好《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老农保制度衔接业务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5号)的贯彻落实,按政策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八)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基金安全一旦出问题,不仅害了我们的干部,更是影响了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动摇了群众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一定要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保值增值。

(九)搞好服务窗口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市人社局优质服务规范》,认真学习升级版的孟连经验,扎实推进服务窗口“五心工作法”和“七个零”的服务承诺,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用最优质的服务兑现每一句承诺。

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惠民工程。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重心下移的方针,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力保证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稳步实施,使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20xx年x月,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级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近三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各级经办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129054人,已参保128810人,参保率达99.8﹪。参保缴费人数98489人,保费收缴1244余万元,待遇享受人数30321人,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2305.07万元,做到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发放率达100﹪,基金结存4815万元,全面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

一是领导重视,职责明确。自从我县试点工作启动后,成立了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个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上下对应、协调一致的领导机构,为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细化分工,各个岗位严格按照岗位分工,环环相扣,确保工作有序运行。

二是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每户一张)、挂横幅和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解释城乡养老保险政策,乡干部、村干部、城乡居保工作人员进村逐户解说政策,增强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和认知,有效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同时,不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对本县所有经办工作人员和乡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对业务模糊的地方由县农保所工作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和政策解答,有效提高了业务水平。

三是创新观念,大力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在外出务工人员缴纳保险费不方便的情况下,将村干部的银行卡号通过手机信息发给外出务工者,督促其将养老保险费汇入其卡账号,代其缴纳保险费,待外出人员回家时,再将收费凭证交给其本人。

四是确保导入系统的参保人员的保费与实际一致。根据各个行政村到邮局的缴费收据,计算出每个行政村的缴费金额,在把参保信息导入系统时候,注意信息上的总额是否与本行政村的缴费金额一致,做到不漏一人的信息,也决不多一人的信息。

五是责任落实到位,信息数据采集及校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该所明确专人负责,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把信息数据采集工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严格奖惩。

(一)工作人员不足,办事效率不高。随着扩面工作的开展,新增参保的城乡居民会越来越多,面对参保登记、基金征收、待遇计算、档案管理、养老金资格认证等业务的'办理,如此庞大的工作量,仅靠目前城乡居保工作人员及村级代办员去完成,已远远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这必将成为严重影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

(二)办公设施不齐全,基层网络不健全,成为扩面的不利因素。目前,对参保人员信息录入所需的自动化办公电脑及各类表、单、帐、卡、册等的存放和以后参保人员的管理缺乏详细的考虑,显得相对滞后。加之系统设计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系统功能设置与实际操作应用不配套,有些功能设计本身存在缺陷,这一切已成为迅速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不利因素。

(三)是政策不完善,操作性不强。一是规定统一基础养老金缺乏激励机制,不符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不利于调动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二是是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保缴费有困难;三是在外打工的城乡居民买了保险的现还不能转回;由此应考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四)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乡镇部门觉得平时工作千头万绪,没有能及时统筹协调城乡保险工作,部分乡镇没有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

(五)与其它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有待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如何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是一个迫在眉睫需解决的问题,比如某人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因户籍、职业发生变动,又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则需要两个制度能很好进行衔接,但是按目前制度规定,其原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只能暂时封存,其原缴费还不能转移到新参保缴费的个人账户上,如此该类人员心有疑虑。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保障立体化、多样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面临着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比如说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如何实现与这些政策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配套政策需迅速跟进。

重心要下移,将社会保险工作平台延伸到乡镇,健全县、乡(镇)、社区城乡居民社保服务网络。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农保经办工作人员,乡镇应在劳动保障中心确定专职人员,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二)应加大经费投入,扩大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档案柜等必须的办公设备。完善城乡居民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增强其实用性和操作性,使其降低业务运行成本和风险,实现县乡联网,业务网上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城乡居民社保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网络化、系统化。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保队伍的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政策知识、微机操作应用、财务和基金管理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社保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起一支业务精、素质高,能适应城乡居民社保工作需要的专业队伍,为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一是加快推进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移民搬迁后期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在制度衔接方面,应确保衔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衔接的公平性,衔接中应避免出现转换保障不公平现象,尽可能地遵重参保人的意愿、满足参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信息系统的有效整合,即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纳入社会保障整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网络系统化管理,使经办更方便快捷、准确率更高,从而有效避免重复参保、重复开户、重复领取待遇等问题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确保相关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四)加强基层机构建设。新政策能否落实好,关键在于基层对政策的落实情况,为此,必须加强基层落实能力建设。一是统筹县、乡、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明确责任目标,按工作量尽量配齐县、乡(镇)、村(社区)的经办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对基层工作人员多进行培训,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层机构经费投入,建议对基本保障经费作制度性安排落实,确保工作正常运行所需。四是解决社区、行政村协理员报酬低等问题,以保证业务有人经办、有钱经办、有条件经办。

商业医疗保险调研报告

中国商业地产联盟研究中心指出商业地产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商业地产是指各种非生产性、非居住性物业,包括办公楼、公寓、会议中心以及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等,而狭义的商业地产是专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经营用途的物业形式,包括零售、餐饮、娱乐、健身、休闲设施等,其开发模式、融资模式、经营模式以及功能用途都有别于住宅、公寓、办公楼等房地产形式。目前,中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强调的商业地产,更多指的是商业服务业经营用途的狭义的商业地产(尤其是零售商业地产),本文中沿用狭义的商业地产这一理解。

二、成都市商业地产发展趋势

按照西方商业业态的发展规律与人均gdp的关系,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为适应城市的发展,商业形态开始出现质的飞跃,诸如大型购物中心、超市、专卖店、精品店等多样化、规模化的现代商业应运而生。成都市城市化率超过65%,进入城市化发展的高级阶段,即进入成熟的后工业社会阶段,成都人均gdp为35215元,远远超过3000美元,进入城市商业“跃迁”式发展阶段,因此商业的载体——商业地产也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商业地产在成都发展迅速,近年来商业地产有向城市综合体发展的趋势,与传统的购物中心相比,商业综合体不仅仅只是“主力店+专卖店+餐饮娱乐休闲”的形式,而是囊括了写字楼、商业街、酒店等更多的商业业态。在开业的商业地产项目有苏宁广场、富力.天汇mall、财富又一城、凯丹购物广场、龙湖三千集、群光广场等6个体量庞大的商业地产项目,分布于市中心、一环、二环、城南、城北、城东等各个区域。

成都目前在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多达48个,大多数体量都是10万平方米以上,从明年开始陆续完工。它们的出现一方面使成都各城区的商业形态更加丰富,另外一方面,也让成都商铺、零售商业总面积出现了大规模的`提升。成都在建商业综合体的体量和规模,呈现出又大又多的两大特点。成华区所增加的商业综合体与其他城区相比数目较多,但成华区新增商业地产的总面积较少,商业地产的发展空间还较大。

三、成华区商业地产发展swot分析

(一)成华区商业地产发展优势

1、空间资源优势

成华区东调战略的实施和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大量的土地资源被整理出来,为商业地产的开发经营提供了巨大的空间。目前成华区的土地供应量是五城区中最大的,已整理出的存量土地就达9000余亩,未来二至三年整理出的土地面积将达到2.7万亩,发展承载空间巨大。

2、市场潜力优势

rbd休闲商务区、成都东客站交通枢纽、龙潭裕都总部经济城等重大服务业项目的建设将为成华聚集更多的投资者、管理者以及大量的居住人口,人口的置换将促使区域生产方式和生活观念发生转变。目前仅建设路的万科金域蓝湾、红枫岭、龙湖三千里、浅水半岛、首创爱这城、高地等几个优质项目,其总体开发量就接近200万平方米,新增房源50000多套,将新增15万以上人口入住,强大的消费需求将给建设路商业提供有力的支撑。同时,借助成渝经济圈、成都一小时经济圈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将进一步扩张成华区的消费市场,带来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契机。

成华区近几年的社会零售总额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并且增幅较大,成华区社零总首次突破百亿元,增长率突破了20%。从成华区的消费趋势来看,人们消费需求在增大,消费市场潜力较大。

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解决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问题是保障其基本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我们调研,在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工作中,还有许多存在问题需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村与村、户与户之间经济收入水平差异很大,现行“一刀切”的社会保障制度难以实行。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依然薄弱,集体补助部分不能到位。

三是失去土地后收入不稳定,被征地农民个人经济实力较弱。

四是被征地农民理解政策有偏差,参保意识不强。

五是被征地农民未及时就业,造成未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六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配套政策急需进一步完善。

加快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的步伐,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使农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在今后一段时期,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统筹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逐步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模式,使被征地农民充分享受城镇化、工业化建设带来的成果。

二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制定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特点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养老保险政策。

三是积极研究完善具体的配套制度,解除被征地农民的顾虑和疑问,使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一系列问题都能从中体现并解决。

四是促进被征地农民及时就业。加快项目建设,推动和引导三产的快速、健康发展。完善劳动力市场,帮助文化程度较高的被征地农民及时就业。制定三年培训规划,为尽快转岗打下基础。

五是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加强征地工作的管理,时调整现行征地政策,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六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被征地农民转变他们“子女养老”的传统观念,树立“保险养老”的新观念,不断提高他们参保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