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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大全(16篇)

时间:2024-01-14 20:57:20 作者:琉璃

施工工地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需要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措施,保证员工和现场设备的安全。下面是几篇关于施工工艺和操作技巧的文章,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临时用电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无锡轨道交通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经监理审核并报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内容必须包括以下方面:。

1、用电机具明细表及负荷计算书。

2、现场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布置图,布置图应注明线路架设方式,导线、开关电器、保护电器、控制电器的型号及规格。

3、接地装置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

4、发、配电房的设计计算,发电机组与外电连锁方式。

5、大面积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电的设计计算与施工图纸。

6、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及安全用电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4、用电维修工作记录。

第四条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第五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第六条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第七条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第八条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第九条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第十条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第十一条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第十二条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第十三条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第十四条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第十五条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第十六条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第十七条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第十八条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特点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审核后实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1)用电机具明细表及负荷计算书;

(3)接地装置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

(4)发、配电房的设计计算,发电机组与外电联锁方式;

(5)大面积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电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纸;

(6)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及安全用电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

2.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一名电气安全负责人,电气安全负责人应由技术好、责任心强的电气技术人员或工人担任,其责任是负责该现场日常安全用电管理。

3.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并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4.施工现场应视工程量大小和工期长短,必须配备足够的(不少于2名)持有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电工证的。电工。

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机电设备,进场前应通知主管部门派员鉴定合格后才允许运进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电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6.一切移动式电动机具(如潜水泵、振动器、切割机、手持电动机具等)机身必须写上编号,检测绝缘电阻、检查电缆外绝缘层、开关、插头及机身是否完整无损,并列表报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包括电工室和办公室)、多用插座及分火灯头,220v的施工照明灯具必须使用护套线。

8.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临时用电安全检测记录;

(4)电工维修工作纪录。

临时用电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聘用合格的持证电工上岗,临时用电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遵守临时用电的操作规程,漏电开关,导线等应按申报负荷选用,严禁乱拉、乱接及超负荷使用。

2、施工用水须办理临时用水申请,供水点处须做好防漏处理,施工中应注意现场地面不能有积水。

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须持合格焊工证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做到动火前'八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以及在动火部位配备足够灭火器材,设专人监护,做好周围设施的围蔽保护工作。

4、'八不':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凡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内,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的不动火;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未配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5、'四要':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临时用电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变压器主电源箱由土建项目管理中心电气专业工程师负责管理。各主体施工项目部到指定的主电源箱接电。

3、各外协施工单位用电必须服从相应的主体施工项目部的管理。用电必须到相应的主体施工项目部办理施工用电手续。注明用电负荷、用电部位、用电时间。挂表计量。严禁擅自接电。

4、主体施工项目部必须配合外协施工单位用电办理,并承担管理责任和安全连带责任。

5、主体施工项目部即指:土建总包项目部和装修总包项目部、景观总包项目部。其他单位均按外协施工单位管理。

6、专业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各主体施工项目部和外协施工单位的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三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维护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进行定期巡检并作好记录。漏电保护器要不超过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2、塔吊、龙门架、搅拌机、钢筋等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保护。

3、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米,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停止作业后关闭电源,锁好开关箱。

4、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100mm厚的砂子,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同时在地面上设有明显标志。

5、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套管,箱门应配锁。箱子内外应有明显标志牌。

6、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保持道路畅通且设置防雨防砸措施。

7、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8、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电源线,电线宜用防水电缆。

9、电缆干线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如果埋设,过横道时应穿铁套管防护埋设。架空线路应按标准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0、橡胶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1、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13、装修区域现场照明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

14、室内照明每个灯具功率小于等于60瓦。办公室禁用热得快、电炉等。必须设专人巡视生活区用电,人员离开要拉闸断电。

临时用电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特点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审核后实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1)用电机具明细表及负荷计算书;。

(3)接地装置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

(4)发、配电房的设计计算,发电机组与外电联锁方式;。

(5)大面积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电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纸;。

(6)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及安全用电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

2.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一名电气安全负责人,电气安全负责人应由技术好、责任心强的.电气技术人员或工人担任,其责任是负责该现场日常安全用电管理。

3.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并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4.施工现场应视工程量大小和工期长短,必须配备足够的(不少于2名)持有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电工证的电工。

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机电设备,进场前应通知主管部门派员鉴定合格后才允许运进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电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6.一切移动式电动机具(如潜水泵、振动器、切割机、手持电动机具等)机身必须写上编号,检测绝缘电阻、检查电缆外绝缘层、开关、插头及机身是否完整无损,并列表报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包括电工室和办公室)、多用插座及分火灯头,220v的施工照明灯具必须使用护套线。

8.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4)电工维修工作纪录。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根据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2.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可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但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1)现场勘查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平面中动力设备布置和各种设施的'相关位置,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架设方法。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5)绘制单独的电气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6)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7)主要材料、电气器件数量及进度要求。

2.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电气技术员(工长)负责编制。报公司施工管理部审核,副总经理复评、总工程师批准实施。临时用电安装结束,必须经验收后才能送电使用,并办理手续。

3、对各类专业人员的要求

3.1安装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3.2正常的临时电路运行、维修及管理,各工地应设专业人员负责。该电工的等级应与工程的难易程度和用电设备的技术复杂性相适宜,并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证件。

3.3对各类用电人员要求: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门。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处理。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后进行。

4、建立安全档案包括的内容

4.1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的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4.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员(工长)负责建立和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由特定维修人填写,并在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交公司施工管理部保管。

4.3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由项目电气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公司检查时,应复测接地电阻值。

4.4检查中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相关标准、规范。对电工及用电人员的操作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

3、参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按审批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4、负责做好现场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自觉做好班前安全活动,及时消除隐患,制止违章、冒险作业。督促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协助项目安全员做好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7、负责组织电工对电器设备进行试验、检测和调试。定期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时进行复查。

1、对所管项目的临时用电的有效使用负主要责任。

2、努力学习国家安全用电方面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安全用电的操作技能。积极参加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3、了解和掌握本工程的作业环境、平面布置、设备数量、型号和性能,严格按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施工。

4、临时用电电线、电气元件要有合格证,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

5、负责施工现场用电的日常管理、安全检查巡视和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临时用电处于良好状态。

6、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7、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派专人监护,电箱上锁并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等警示牌。

8、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1、努力学习安全用电规范、标准、专业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自觉遵守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施工用电中负直接安全操作责任。

2、对电器用电设备经常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重大或特发用电事件,迅速应急处理,及时报告主管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力量,紧急处理。

3、做好所用电器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电器设备正常运转,处于良好状态。

4、停止工作或离开作业场所,应切断电源,锁好电箱。

5、在检修时,必须按用电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6、正确使用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

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2.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可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但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现场勘查。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平面中动力设备布置和各种设施的相关位置,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架设方法。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5)绘制单独的电气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6)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7)主要材料、电气器件数量及进度要求。

2.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电气技术员(工长)负责编制。报公司施工管理部审核,副总经理复评、总工程师批准实施。临时用电安装结束,必须经验收后才能送电使用,并办理手续。

3、对各类专业人员的要求。

3.1安装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3.2正常的临时电路运行、维修及管理,各工地应设专业人员负责。该电工的等级应与工程的难易程度和用电设备的技术复杂性相适宜,并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证件。

3.3对各类用电人员要求:。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门。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处理。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后进行。

4、建立安全档案包括的内容。

4.1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的内容。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5)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4.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员(工长)负责建立和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由特定维修人填写,并在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交公司施工管理部保管。

4.3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由项目电气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公司检查时,应复测接地电阻值。

4.4检查中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现场临时施工管理制度

1、建筑电工应每月对接地装置、绝缘电阻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记录。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抽测也应做好记录。检测达不到要求应整改,直至满足阻值要求。

2、建筑电工应每天对每只漏电保护器进行试跳,并记录,达不到要求应修理或更换。

3、建筑电工应将每天巡视、维修情况作详细记录,巡查内容包括:配电线路、配电设备、用电设备等,并填写记录。

4、项目部安全员与建筑电工应每月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公司(分公司)每季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定期检(复)查表,定期检(复)查表依照本资料第六册“安全检查记录”内容填写。

现场临时施工管理制度

1、总包和分包单位进场时,必须编写临时水电方案,并上报给监理和总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总包进场时需在甲方指导下进行临时水电接驳,分包单位进场时需在总包专人负责下进行临时水电接驳,并服从甲方和总包的管理。

2、各施工单位在进行临时水电的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种规范制度,不得有私拉乱接现象,如有要临时接用现象,要在总包允许和监督下进行接驳,不得私自接驳,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各施工单位在使用临水临电时要建立定时检查制度,总包和各分包单位专业负责人要定时检查巡查记录,并且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4、水电费用统一由总包负责缴纳,并且保留票据,按照各家的水电表度数,分摊费用。

5、各单位的责权范围由总包负责划分清楚,水电表之后由总包负责维修和保养,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与相关单位沟通和维护。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危害因素清单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

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目的:

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

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与实施,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组织措施,2、技术措施,3、经济措施,4、管理措施。

路政值班电话:***。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122。

高速客服电话:96333。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隐患: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危害因素清单

1.危险点:施工电源未根据当地外电线路情况,正确采用tt系统或tn系统布置。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预控措施: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当现场采用电业部门高压侧供电,自己设置变压器形成独立电网的,应作工作接地,必须采用tn-s系统。自备发电机时,接地系统独立设置,也应采用tn-s系统。末级和上一级或总配电箱应采用漏电保护装置。

2.危险点:施工电源管理不规范。

预控措施:箱内闸具必须符合要求,定期检查。

4.危险点:电工无证上岗。

预控措施:由专业电工负责用电管理。

5.危险点:施工用电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预控措施:用电管理和检修维护必须规范,并由专业电工进行,配电箱必须上锁,并采取防雨措施。

7.危险点:配电箱下引出线混乱且未做保护接地。

预控措施:引线规范,接地可靠。

8.危险点:照明线路混乱,接头处不绝缘。

预控措施:照明线路接头处必须绝缘可靠,不得乱拉乱接。

预控措施:加强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的检查,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得混接,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应匹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要求。

10.危险点:停送电无专人负责。

预控措施:停送电设专人负责。11.危险点:维修时未悬挂停电警示标志牌。

预控措施:维修时悬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警示标志牌,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二、项目:用电设备。

1.危险点: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符,未使用安全电压。

预控措施:一般行灯电压不得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电压不得大于12v。

预控措施:由专业电工规范接线,禁止私拉乱接,任何情况下不准用绿/黄双色线作动力线使用。

3.危险点:夯路机、混凝土搅拌机、潜水泵等电动机械未采用防溅、防水和加强绝缘型设备,现场电动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未可靠接地。预控措施:选择安全可靠设备,电动机械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4.危险点:旋转臂架或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架空线路边线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

预控措施:采取线路断电或搭设隔离棚。

5.危险点:在带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

6.预控措施:采取线路断电或搭设隔离棚。

7.危险点:用电设备保护接零和接地不符合要求。

预控措施:手持机电移动工具必须通过检查试验,加装防护罩。10.危险点:在宿舍内使用碘钨灯或大功率灯。

预控措施:在宿舍内不得使用碘钨灯或大功率灯具,严禁使用电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范措施

1、生产工人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要求:

(1)水泵(含潜水泵、一般水泵)接通电源前,水中的一切工作人员必须返回地面。接通电源后严禁一切工作人员下水作业,在确实已经断开电源后方可下水作业。严禁边抽水边作业。若地下水过大时,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者,必须另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才能作业。

(2)使用移动式用电设备(如振动器、水磨石米机、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3)电源电缆长的移动式用电设备,必须设专人执行,调整电缆(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绝缘手套)严禁电缆浸水。

(4)每天下午下班时,必须用绳子把潜水泵从水中(井下)运回地面,不准利用电缆当作绳子提升潜水泵。

2、现场电气人配备及其职责的基本内容: 

(1)施工现场必须视工作量大小配备足够的持证电工(不少于两名),电工应持市、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电工证。

(2)在驻场电工中,应由项目负责人指定一名责任心强、技术较高的电工为现场电气负责人,电气负责人的职责是负责该现场日常安全用电管理和保管安全用电技术档案。

(3)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或接地(由公用变压器供电)保护,现场电工必须熟悉现场的用地施工组织设计,正确安装、维护现场的电气设备。

(4)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装规程、安全规程,维护电气设备时应尽量断开电源,验明单相无电,并在开关的手柄上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方能进行工作,未经验电,则应按带电作业的规定进行工作。

须得到电气质安员同意方能进行。

(6)现场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安装、维护,非电工不得私自安装、维护、移动一切电气设备。

(7)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漏电开关应送生产厂或有维修资质的单位修理,严禁现场电工自行维修漏电开关,严禁漏电开关撤出或在失灵状态下运行。

(8)一切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保护的原则安装施工机具,严禁一闸或一漏电开关控制或保护多台用电设备(包括连接电气器具的插座)。

(9)严禁线路两端用插头连接电源与用电设备或电源与下一级供电线路。

(10)潮湿场所的灯具安装高度小于2.5m必须使用36v照明电压,人工挖孔桩孔内照明必须使用12v照明电压。

(11)现场电工除做好规定的定期检查外,平时必须对电气设备勤巡、勤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上级发出的安全用电整改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彻底整改,严禁电气设备带病运行。

焦作建苑达建筑有限公司

200 年 月 日

一、开关箱不规范 存在的隐患

相关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8.1.15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8.1.16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8.2.10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护器所限定的动作电流值时,就立即在限定的时间内动作自动断开电源,避免人员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相线、工作零线、保护零线混用,存在导致人员触电或烧坏设备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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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施工组织设计操作不到位。建筑施工工地,既是电气安全技术的特殊场所,又是具有特殊电气危险的场所。因而,国家建设部为此专门制定了(下简称舰范》),规定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现场用电设施的布置图,使用的设备型号、规格,负荷分配情况,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但是,许多施工企业却没有按照此(觎范》严格执行,或者不重视施工用电问题,没有认真、严肃地进行用电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工作。这是目前施工企业的一个通病。

2.电工持证上岗不规范。建筑工地上的直接操作电工具备资质的不多,既没有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也没有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为《电工证》。大多数电工没有进行过严格的电工基础知识、安全用电知识、电力安全知识培训,因此,在实际操作工作中,就不可避免地出现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由于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用电危险点缺乏监控。施工用电大多是临时用电,因此,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也因临时性而往往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不太到位。譬如,用电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缺乏对操作者必要的安全用电交底,重要危险作业点缺乏必要的监控。又如,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缺乏在安全距离范围内的作业监控,操作手动工器具在特别水淋、潮湿环境下工作的绝缘监控,对工程中哪些作业点是用电安全危险点,需要采取什么样的监控手段和防护措施没有交底,等等。所以,直接施工人员经常不讲规程规范,凭经验办事,我行我素,最终酿成大祸。

4.漏电保护器装设存在漏洞。漏电保护开关是在万一发生漏电、触电事故的情况下,能迅速切断电源,起着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作用。觎范》严格规定: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保护器、分保护器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但是,许多工地没有安装总漏电保护器和作业危险点漏电分保护器。即使少数工地已装设,但大多没有充分考虑过保护器的剩余电流、短路、过负荷保护等特定功能,保护器的额定动作(分断)电流的大小,在水淋、阴雨、特别潮湿等安装位置的特定环境下,保护器的选型以及保护器相互之间动作电流的级差和动作(分断)时间的级差的配合等技术性能要求,安装和使用随意性大,更没有做定期检查、试跳、送检、试验和记录。

5.“三相五线制”落实不到位。椒范》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以此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现行市区用电基本上均采用“三相四线制”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tt系统)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单相供电制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许多施工队伍没有按要求使用“三相五线制”电源,或者因为不懂“三相五线制”接线方式或错接线而实际上仍为“三相四线制”。并且大多没有规范的配电房,对开关箱也没有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4个一”规定,即一个开关只能控制一台用电设备。但施工现场的配电箱经常出现一个开关下接多条电缆的现象,手持式电动工具“多机”接“一闸”的现象尤为严重。不注重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6.电线电缆敷设不规范。(觎范》规定:“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建设施工用电的`电缆敷设,可以架空也可以埋地(或穿管),但不允许拖地。而在实际上,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随意拖地的现象经常随处可见,尤其是工程到了装修阶段,粉刷现场太暗,临时照明电缆拖地;切割墙面开凿管沟,切割机电缆拖地;焊接构件、接地件,焊机一次电缆拖地;更有甚者,一些电动工具经常使用塑料软线拖地敷设等等,这些电线电缆拖地,不管日晒雨淋,任人踩车压,漏电、触电事故时有发生。

7.缺乏电气设备的检验。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绝缘工器具和绝缘防护用品等,缺乏定期进行的直流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国家规定的电气预防性试验。

8.带电作业不规范。随意进行带电作业,作业人员带电操作时缺少防护措施和监护人。

二、整治措施。

1.抓思想。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循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施工用电安全严肃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要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监督,落实防雨、防涝、防雷措施,责任到人。

2.建章立制。安全制度的严格履行是施工安全的可靠保证。必须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用电安全的现场管理措施。

3.配备施工用电的软硬件。加大和完善施工用电软硬件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用电设备、安全电器、绝缘材料、绝缘工器具、绝缘防护用品的硬件投入。

4.强行整改。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严防死守。要善于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强行整改。

(1)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职工的用电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增强职工防触电及自我安全防范保护意识及能力,特别要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

(2)要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用电安全规范,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置齐全,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电压、电流表、电度表等应配置齐全。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也应分别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而且在特别潮湿、容易被碾压、易进水的地方进行工作和操作诸如振动棒(器)、手电钻、手动砂轮机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均必须加装动作(分断)电流分别不大于6ma、30ma的末级漏电保护器,并且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漏电三级保护器在核定动作电流时应调有15ma及以上的动作电流级差,动作(分断)时间应有0.05s的动作时间级差。

(3)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妁沲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勘的明确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漏电保护、一闸的“四个一”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箱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并做好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装备和绝缘工器具,应定期送有资质的电气试验部门进行直流电阻、接地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相关电气预防性试验。

(5)要教育和引导工地电工学习和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操作时要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安排操作监护人。

(6)严格加强施工用电现场管理,使用的电线不能随意拖、拉,线路尽量采取架空线路,不能架空也要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让电线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等要及时更换和维护、维修。严禁使用拖线圆盘、多用插座等无防雨措施的电器器具。

(7)要特别注意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避免钢筋、水管、工器具等金属物体触碰高低压电线。由此类问题出现的触电伤亡事故屡见不鲜,因此,要特别注意加以防范和监控。

(8)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对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动作、熔体额定值和断路器整定值是否正确、接地引线和用电设备的pe线是否连接良好可靠等要形成定期不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加强检查监督。

5.依法行政。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建筑施工供用电安全问题提到领导议事日程上来,经常开展用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绝不放任自流。

综上所述,从施工现场多年发生的用电事故分析中可以看出,安全设备和安全管理是做好用电安全运行的两个轮子。这两个轮子不能一个大,一个小,一个硬,一个软。只有两个轮子同时转动,既注重定电气安全设备、材料和人员的配备,又要抓好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实施,才能杜绝电气设备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作者简介:刘文(1968-),女,湖北武汉人,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电气自动化。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危害因素清单

1.只准全部(操作范围内)停电工作、部分停电工作,不准进行不停电工作。维修工作要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不准私自维修不了解内部原理的设备及装置。不准私自维修厂家禁修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准私自超越指定范围进行维修作业。不准从事超越自身技术水平且无指导人员在场的电气维修作业。

3.不准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线路及设备上工作。

4.不准随意变更维修方案而使隐患扩大。

5.不准酒后或有过激行为之后进行维修作业。

6.对施工现场所属的各类电动机,每年必须清扫、注油或检修一次。对变压器、电焊机,每半年必须进行清扫或检修一次。对一般低压电器、开头等,每半年检修一次。

二、安全用电技术交底制度。

1.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目按进度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通电试验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5.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6.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次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准确注明交底时间。

三、电工及用电人员的操作制度。

1.禁止使用或安装木质配电箱、开关箱、移动箱。电动施工机械必须实行一闸一机一漏一箱一锁。且开关箱与所控固定机械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5m。

2.严禁以取下(给上)熔断器方式对线路停(送)电。严禁维修时约时送电,严禁以三相电源插头代替负荷开关启动(停止)电动机运行。严禁使用220v电压行灯。

3.严禁频繁按动漏电保护器和私拆漏电保护器。

4.严禁长时间超铭牌额定值运行电气设备。

5.严禁在同一配电系统中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6.严禁直接使用刀闸启动(停止)4kw以上电动设备。严禁直接在刀闸上或熔断器上挂接负荷线。

广州保税区汇华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设计分公司。

项目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危害因素清单

协议方:甲方:

乙方: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施工结束。

电费结算:乙方进场前交给甲方5000元保证金,乙方实际用电量每月计量并结算一次,电费单价为1.5元/度。

协议内容:

1、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天津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甲方若发现乙方违章、隐患作业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12、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责任事故不清时,乙方负80%责任,甲方责任20%。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进场前电表度数: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