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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有新提升 社区城镇建设提升工作计划(优秀5篇)

时间:2023-09-15 01:06:02 作者:笔砚 政治建设有新提升 社区城镇建设提升工作计划(优秀5篇)

计划是人们在面对各种挑战和任务时,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自己的时间、资源和能力而制定的一种指导性工具。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政治建设有新提升 社区城镇建设提升工作计划篇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村道路管理。充分发挥乡村道路功能,根据^v^《乡村道路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乡村规划区内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管理。

指乡村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

第三条乡村道路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偏重的原则。

第四条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区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市、区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所属的乡村道路管理机构负责乡村道路管理的具体工作。

做好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市、区城乡规划、建设、乡村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通、园林、市容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乡村道路的义务。

对监督、制止和举报损坏、侵占乡村道路行为有功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惩办奖励。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村道路、城乡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和供电、供水、通信、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

编制乡村道路年度建设计划,乡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乡村道路发展规划和乡村近期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并提前告知相关管线单位。乡村道路改建、扩建、大修工程应当制定年度计划。

第七条乡村道路的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投资。

第八条乡村道路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

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承担乡村道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

第九条乡村道路建设应当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有条件的应当同步建设公共管沟。

沿途原设置的架空线应当同步埋设入地。新建的乡村道路原则上不得设置架空线。乡村道路改建、扩建、大修时。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大修乡村道路。有关管线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管线敷设计划报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实施。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乡村道路。有条件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并预留绿化用地和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乡村道路。

第十三条乡村道路工程竣工后。

乡村道路工程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第十四条住宅小区内道路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衔接配套。

第十五条通过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收取通行费,用于归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

由业主负责养护、维修。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

第十七条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建设单位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料理工程移交手续,并将工程有关技术资料一并移交;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将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自愿无偿移交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且符合移交条件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依照规定顺序接管。

第十八条负责乡村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定期对乡村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质量。

保证乡村道路完好。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对乡村道路养护、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养护、维修乡村道路应当围挡作业。有关管理部门和沿街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竣工。施工时,养护、维修乡村道路应当躲避交通高峰时间。应当采用低噪声、防扬尘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除围挡。作业期和养护期内。

第二十条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

应当先行采取警示性措施,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发现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并督促有关产权单位及时处置。

第二十一条乡村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躲避。

由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乡村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使用的统一标志。

第二十二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乡村道路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配合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管理。设立监督电话,及时受理投诉。发现乡村道路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养护、维修单位进行修复。

第二十四条乡村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

(二)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乡村道路上试刹车;

(五)擅自在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六)向路面排水;

(七)擅自利用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栏、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

(九)其他损害、侵占乡村道路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严格限制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

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的乡村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乡村道路竣工后三年内。

以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活动期间,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十五日、后十日。不得开挖乡村主干道。

减少扰民。挖掘乡村道路应当集中施工。

第二十六条 因特殊情况。对临时占用乡村道路和挖掘乡村次干道的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挖掘乡村主干道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答复。临时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涉及乡村防洪工程的还应当征得有管辖权的水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经批准临时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的应当依照批准的时间、位置、面积和要求占用或者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占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清理现场,临时占用乡村道路期满后。恢复乡村道路原状;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占用期限的应当提前三日依照原审批顺序报经批准。

第二十八条 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

不得挪用和减免。乡村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用于乡村道路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应当停放在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内。

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设置。

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第三十条经批准挖掘乡村道路。

(一)施工现场应当围挡作业。夜间应当设置施工标志灯或者反光围挡;

(二)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示牌。

(三)能够采取非开挖技术施工的应当采取非开挖技术施工。

(四)与地下其他设施发生抵触时。演讲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五)施工资料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内堆放。

(六)施工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并书面告知乡村道路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接到挖掘施工完毕的演讲后。主干道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其他道路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

第三十二条 因管线发生事故需要紧急抢修的管线单位可以先行挖掘乡村道路抢修。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沿街单位需要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的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其建设以及维修经费由申请单位承担。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应当委托专业单位施工。

第三十四条因废弃或者交通管理等原因。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调整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专项列支。

第三十五条公共汽车、电车以及其他固定线路的客运车辆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乡村道路技术规范。新增、迁移客运车辆站点需要加固乡村道路的应当采取加固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乡村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采取防护措施;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封闭乡村道路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布通告。

第三十七条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应当经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并依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三十八条乡村道路出现塌陷、断裂等情形。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并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九条需要在桥梁上架设管线的应当先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影响交通平安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确保平安。管线单位应当对架设的管线进行定期检查。

第四十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桥梁、隧道的平安维护要求。

制定可行性演讲和平安维护方案,桥梁、隧道平安维护区域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基坑开挖等作业的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与桥梁、隧道产权人签订维护协议,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可能危害桥梁、隧道平安的还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河道中从事上述作业行为的还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负责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桥梁、隧道检测评估制度。

桥梁、隧道的平安检测评估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当。

第四十二条经检测评估为危险桥梁、隧道的负责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

第四十三条桥梁、隧道遭遇车船撞击事故或者其他损坏的有关责任人员应当立即演讲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予警告:

(一)未执行乡村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

(二)养护、维修乡村道路时未设置警示标志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的

擅自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予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恢复,费用由责任者承当,并处以乡村道路占用费或者挖掘修复费二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逾越二万元。

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

(二)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乡村道路上试刹车;

(三)擅自在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四)占用乡村道路期满或者挖掘乡村道路后。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清除或者撤除。

(一)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设置台阶、门坡、站台、书报亭、电话亭、指路牌、井具、化粪池等的处以乡村道路占用费二倍的罚款。

(三)人行地下通道内摆摊设点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作业期和养护期内擅自撤除围挡的

(二)未及时处置缺损的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的

(三)施工完毕未依照乡村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回填密实的

(四)擅自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用途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用于非经营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用于经营性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属于乡村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一)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顺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组织不符合条件的单位负责乡村道路养护、维修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乡村道路进行监督检查。

(四)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治建设有新提升 社区城镇建设提升工作计划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推进工作落实,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县委、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市全委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着力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用心想事、用心干事、用心抓落实,切实提高落实^v^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县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各项工作圆满落实,为争创银川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入践行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宗旨,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中,始终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想在前、做在前,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办群众之所需,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刻认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乡村振兴、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精准发力、破题突围,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着力锻造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自觉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不断提升谋划发展、改革创新、破解难题、促进落实的能力和魄力,面对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矛盾敢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豁得出来、顶得上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敢于较真、敢抓敢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四)扎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维护^v^^v^在^v^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v^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锻造优良党风政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点治理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四风”隐形变异等问题,持续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全委会和纪委全会关于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努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形式主义主要表现:学风不正、学用脱节;文山会海、空话套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不切实际、不求实效;落实不力、工作疲沓等作风不实的突出问题。

官僚主义主要表现: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跑官要官、任人唯亲;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吃拿卡要、与民争利;表里不一、纪律松懈等作风不实的突出问题。

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坚决整治重“痕迹”轻“实绩”现象,切实纠正在推进工作落实中虚报浮夸、不干实事等问题;统筹规划、严格控制文件会议数量,做到精简规范、务实有效;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方式,防止调查研究走马观花、浅尝辄止,看不全基层实际,听不到意见建议等问题。严格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情况月报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制度,着力纠治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消极拖沓、作风霸道,党内政治生活搞变通、随意化,民主集中制“假民主”、走过场等突出问题。

全县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切实增强担当精神,转变工作作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作风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按照区市纪委关于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学习内容、自查方向、整改措施、建章立制以及健全长效机制等要求。

(一)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深入贯彻落实^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v^^v^来宁夏视察时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按照聚焦中心、抓住关键、健全机制、优化方式、提升实效的思路,在督准、督实、督深、督严上下功夫,全力推动县委、政府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重点对县委常委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的工作任务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月度指标任务、环保问题整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信访问题化解等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督查督办,以督查督办推动工作成效,促进部门作风建设。充分调动各乡镇场属地监督管理作用和各部门行业领域监督指导作用,明确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内容、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推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委督查工作要逐步从督查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向督查部门乡镇工作推动情况转变,运用督查、曝光、问责“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着力将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中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作为追责重点,切实解决干部作风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马金龙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

(二)坚持真抓实干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抓落实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着力整治抓而不紧、抓而不实的“顽疾”,坚持“到事、到人、到岗”抓落实,对经济运行中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指标紧盯不放,对全县各项重点工作制定严格的“时间表”“任务书”,一条一条对账,一件一件对标,推动任务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实效化。重点在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突出改革开放统筹推进,抓好园区整合、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主要任务,逐步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进、作风在一线锤炼,努力打通决策部署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把抓落实的着力点放在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上,严格区分哪些是体制机制弊端造成的问题,哪些是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的问题,哪些是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牵头领导:赵波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

政治建设有新提升 社区城镇建设提升工作计划篇三

通过上门登记、入户核查、日常巡查, 掌握所管辖区内的基本情况。

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就失业证,组织就 业困难人群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现场招聘。

给年满 60 岁的老年人办理老年证,对 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低保户,进行上门核查及时上报。统计 辖区内 60 岁以上老年人 xx 人, 并对老年人对社会养老进行 问卷调查,了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

对辖区内的门面进行流动人口清查,并 为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组织辖区内育龄妇女参 加计生服务站的“三查” 。申报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的“独 生子女”奖励金。摸排孕妇及新生儿的信息采集。

政治建设有新提升 社区城镇建设提升工作计划篇四

201x年安监局党建工作总体思路是: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和区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确定的工作部署,以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好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建设、机关文化建设和支部自身建设“五项重点工作”,为推进局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设幸福宜居的新崂山作出积极贡献。

2.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结合大讲堂、读书会、大讨论等活动形式,动员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积极打造服务型党组织,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工作项目管理、目标责任追究和责任考评督查等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水平;积极推进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解决难题,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特别是反面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继续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党内民主决策、党内民主监督、党员定期评议等制度,畅通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体作用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按照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创新,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4.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不断创新和完善“一述三评两公示”制度,注重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创新活动方式,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全区“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活动中,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要大力抓好窗口服务单位“三进三亮三比三评三创”活动,总结并推广先进经验,落实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措施。年内,组织有关科室开展争创“三优”(服务效率优、服务质量优、服务满意优)标兵示范窗_动。

5.加强机关党支部自身建设。加强和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调入调出、党费收缴等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对所属党员实有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和规范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制定规范化的文本格式,提高考核效果。

6.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通过党课教育、读书活动、新老党员谈入党感受、主题党日和自主选学等形式,不断创_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新途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民主评议党员。严把党员“素质关”、“程序关”和“监督关”,注重从基层岗位、生产一线发展党员,切实执行发展党员“2233”机制,从程序上确保党员的好中选优,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队伍建设。

7.完善群团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动员和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青年妇女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献智献力、创造一流业绩。积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组织走访慰问和帮扶困难职工等活动;不断增加基层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数量,拓展工作覆盖面,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活动。

三、努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切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

8.推进机关作风转变。认真贯彻落实_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区委有关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在局机关倡导说话办事有灼见有效率、对上对下实实在在、行为品行为民务实清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结合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三联三促”工作和机关干部下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活动的指导,提倡“主意来自基层,决策源于实践”,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9.积极组织引导“优秀工作成果”评选和“先进科(处)室”创评活动。以改进机关作风为主题,以创“优秀工作成果”为载体,鼓励科室出新创新、攻艰克难、解决难题,广泛开展“四个创新再造”(创新再造工作流程、创新再造服务标准、创新再造考核机制、创新再造监督机制)活动,指导科室建立健全工作目标、岗位职责、效果检查、绩效考核等评比机制。年内,推荐1-2项优秀工作成果,报机关工委表彰,推荐1个科室参加机关工委“先进科(处)室”评比。

四、突出品牌创建,不断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10.深化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在去年确定的创建“安泽崂山”党建品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机关党建品牌的创建和宣传力度深化“山海情深党旗红,安泽崂山在行动”的活动范围。

11.活跃机关文体生活。继续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以登山、棋类、跳绳踢毽子、球类比赛、沙滩运动会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文体活动,增强机关干部职工体魄,陶冶情操,提高凝聚力。

五、认真履职尽责,推进支部自身建设

12.继续深入开展“三联三促”工作。把联系帮扶北宅街道慕武石社区作为安监局工作人员密切联系基层群众的有效平台,切实做好社区党组织建设、民生改善等工作。

13.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采取集中培训、工作交流、学习考察等方式,开展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促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更新知识、拓展视野,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指导、服务基层的工作水平。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档案等工作,积极完成相关职能任务。

政治建设有新提升 社区城镇建设提升工作计划篇五

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倡导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进一步提升教体系统干部队伍的基本素质,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通过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教师的六种能力和六种意识。即:把握政治方向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创新发展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制意识、求真务实意识。教体系统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要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

(一)大力开展培训活动

1、利用暑期办好六个培训班。一是校长、主任培训班,对各完全小学以上的校长主任进行新理论、新知识培训,探讨如何做好校长、主任,并撰写体会文章1篇以上。二是骨干教师培训班,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提高全县教师的业务水平。三是班主任培训班,旨在增强班主任的管理意识,提升班主任的管班水平,促使全县班主任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四是新教师培训,新招录的高中教师要全员参加。五是优秀教师培训,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全员参加。六是高中课改教师培训,高一年级的教师全员参加。请各校在六月一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所有参训教师名单上报县局干部素质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利用暑假抓好师德教育培训。今年我们继续在暑期收假前集中培训3—5天进行师德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是^v^以来^v^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有关理论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文化素养、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基本技能。要通过教育培训,岗位自学,使广大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知识、法律意识、政策水平、岗位技能和实践能力都有新的提高。要求各校全年内部集中培训3次以上,每个干部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文章2篇以上。

(二)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教育活动

干部作风教育活动分思想动员、学习提高,征求意见、对照检查,整改提高、建章立制三个阶段进行。

1、思想动员、学习提高(4月下旬至6月30日)

各校分别召开班子会和全体教职工会议,对本单位的干部作风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和思想发动,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分别制定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和干部个人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把学习贯穿作风教育活动的始终。学习的重点是:《党章》、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v^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等重要讲话和论述。

2、征求意见、对照检查(7月1日至9月31日)

主要对照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进取精神不足。有的不学习不思考,缺乏工作激情,满足现状,被动应付,得过且过。二是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干工作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有的见利就上,遇到矛盾就让,甚至推诿扯皮,拖拉疲塌。三是大局观念淡薄。有的私心严重,自以为是,重小团体利益;有的缺乏共荣共耻意识,甚至惹事生非。四是自律意识淡化。有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用公款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受等。按照提出的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及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明确努力方向,做到边查边改。重点把握以下三个关键环节: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实际走访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搜集整理后,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要深入开展谈心活动,认真查找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问题,敢于面对问题、不怕揭丑。三是开好对照检查会。要根据征求的意见、查找的问题,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对照检查会后,各校将对照检查情况书面上报县局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提高,建章立制(10月1日至11月30日)

对作风教育活动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归类,并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形成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集中进行整改,着力解决好影响本单位团结稳定和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向干部群众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有效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干部作风中存在的问题。

干部作风教育活动结束后,县局将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各校改进干部作风、推进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进行重点补课。

这次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范围广、任务重,各学校必须按照县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务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要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干部素质是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提升干部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开展好这次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县教体事业健康发展。

2、要落实领导责任。县局成立了教体系统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责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4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各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在活动中紧密结合实际,针对本单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的思想特点,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并将本单位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县局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强化督查指导。各校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安排,协调服务的作用,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对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行动迟缓、流于形式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县局活动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检讨,并限期整改到位。

4、灵活活动载体。各校在活动中要灵活方法,创新载体,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素质竞赛”、“读书活动”等各类主题活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5、加强制度建设。各校要以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建立完善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达到干部长期受教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