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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加工合同(6篇)

时间:2023-08-24 02:31:06 作者:WJ王杰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代加工合同(6篇)篇一

乙方: 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成型钢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示信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成型钢筋加工工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本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工期提前或顺延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生产,有权对乙方加工质量进行抽检。

3、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2、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等有效性技术文件。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段号编制情况,各轴线位置,计划施工进度,以及成型钢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按照双方约定,由甲方组织形成图纸翻样技术小组,负责施工图纸的钢筋计算与翻样工作。

4、甲方应按工程进度计划提前5日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及合理的工期要求,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5、按照本合同约定提货或接收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产品。

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拖欠。

7、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作为本合同附件,明确其授权范围。甲方更换授权经办人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对乙方提出的任何质疑或异议,甲方应当在12小时内予以书面澄清或解答。

9、需要乙方现场加工时,甲方应提供满足加工需求的加工场地,并负责将水、电源(符合乙方加工用动力电源需求)接入钢筋加工现场;现场加工时,水、电费由甲方承担,钢筋加工制作设备以及场地内其余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3、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积极准备生产,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钢筋原材料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

3、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后,应认真校对,如图示尺寸、规格、数量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4、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标牌一张。

5、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6、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协助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产品抽检工作。

7、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进行操作,合理套材降低损耗。

8、乙方保证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不得调换使用其他材料。

9、乙方负责完成钢筋机械连接试样的制作,并及时通知甲方试验人员送样检测。

五、钢筋原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应当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xx)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xx)规定的标准。

2、甲方应委派专人负责钢筋原材料的接收、检验工作,并负责将钢筋原材料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钢筋原材料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交接记录。钢筋采购合同、产品合格证、质保卡、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资料作为交接记录附件交乙方备案。

3、甲方对其所提供钢筋原材料的质量负责,对原材料存在的质量缺陷,应及时协调材料供应商予以修理、更换。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并不免除甲方承担的质量责任。

4、乙方有权对甲方供应的钢筋原材料质量进行重新检验,检验费用计入合同价款。

六、设计变更

1、如遇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加工,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设计变更后,甲方应重新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协商确定合同工期。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补充配筋单,补充配筋单应标注“急配”字样及合理的工期要求。

3、发生设计变更的,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2、对成型钢筋产品的其他要求 .

八、安全与文明施工

1、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乙方组织、指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完备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不力、设施不足,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3、乙方夜间施工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九、运输及检验

1、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应当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妥善包装。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后,以传真形式书面通知甲方提货。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安排提货。

3、甲方委派的提货人员应当持有甲方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货。

4、甲方提货的,甲方应在提货时完成成型钢筋的验收工作。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应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成型钢筋交付后,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采用乙方送货的,甲方应指定交货地点。成型钢筋运至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

6、甲方未经验收即接受成型钢筋产品或将成型钢筋产品加以使用的,视为成型钢筋产品验收合格。

7、成型钢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预计为人民币 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1)本合同螺纹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 %计取,螺纹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2)本合同线材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 %计取,线材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3)本合同所称加工结算单价包括成型制作费、税金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不含直螺纹接头加工、套筒费用。

(4)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个(钢筋不分材质、规格加工套丝、不含套筒,并戴好保护帽),按照收货回执单记载的数量结算。

(5)采用乙方送货的,乙方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车费等配送费用据实结算,计入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为上述各项金额之和。

十一、结算与支付

1、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乙方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交成型钢筋结算单,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3日内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对结算单予以确认。如甲方未按时确认也没有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对该成型钢筋结算单予以确认。

2、合同价款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0日前按照结算单记载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合同价款。(定期结算方式)

或: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3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其余价款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后 日内支付。(预付款方式)

3、甲方以乙方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之内不计贴息)或银行支票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正式有效发票。

十二、节余钢筋的处理1、本合同全部成型钢筋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核对结算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规格、重量。钢筋节余量按照以下方式计算:钢筋节余量=钢筋原材料供应量-成型钢筋重量*(1+损耗系数)。

2、节余钢筋由甲方负责取回或由乙方安排运输,甲方支付装卸、运输费用。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以节余钢筋抵扣合同价款,节余钢筋价款按节余钢筋量乘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计算。

十三、合同变更与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2、合同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图纸应提前10日与乙方协商,图纸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货或接收成型钢筋产品,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保管费用,每迟延一日按该笔货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终止或停止履行本合同,除向乙方足额支付已加工成型钢筋产品的合同价款外,应按未履行合同价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成型钢筋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装卸及运输费用。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钢筋毁损、灭失,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它: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合理的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附件1:甲乙双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及联系方式。

附件2:钢筋加工配送服务工作流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代加工合同(6篇)篇二

乙方(加工承揽方):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甲方以本合同为基准,把委托加工单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一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的日期起生效,至 结束。

第二条、交货期和加工费用

1、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2、加工费用: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合同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交货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产品报价单: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4、甲、乙双方的委托订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和要求向甲方供货。

第四条、加工项目具体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为按双方确定的委托订单的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加工产品的材料、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和材料,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监督乙方工作人员作业进程、质量抽检以及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加工前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5、乙方所承揽加工的产品,该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以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6、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加工生产,遵守甲方的制度和要求,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携带任何文件或物料出厂。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交付加工好的成品,提前留出一定的检验或返工期限,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或重做。

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超标的部分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3、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质保期内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者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5、若产品不达标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乙方提出材料异议、甲方坚持使用的除外),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工等费用。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委托加工价格,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产品报价单》为准。

2、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3、预留报价单总额的5%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的质保期满后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完全遵守,违约者应按照本合同或委托加工订单约定的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违约处罚:违约方应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条款(如第四条第4、5项)的约定的,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

第八条、其他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在合同期内上述证件除身份证原件外应暂时由甲方保管。

2、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3、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以及委托加工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手印)

日期: 日期:

代加工合同(6篇)篇三

为了确保挖机在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就挖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l、甲方承担挖机的柴油消耗和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业任务,对于岩石部分应作出相应的爆破,严禁硬性作业。

3、甲方负责挖机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l、提供挖机一台,工作人员壹名,确保车况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除三天,若有超出甲方可按租金比例系数扣减乙方的实际误工租金(月度工时达到时免扣)。

2、乙方自理挖机的维修配件和付油开支,以及业务往返的差旅费用。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自理施工过程中自身人为造成的安全责任。

月度租赁作业工时为_________小时,如因甲方原因或者是无作业任务等,乙方作业工时不足_________小时,乙方的租赁费不变:如作业工时超出_________小时以上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时_________元的标准再支付乙方的超时作业款。计时方式为挖机电脑计时,月度到期之日开具完工单。

甲方租赁乙方挖掘机期限不足2个月的,进场费用由甲方承付,达到2个月的进出场费由甲乙双方各付50%。

合同宗旨为月度租赁,即每月(三十天)挖机的基本租赁使用费为_________元整,超出_________小时,以外的超时款另外计算(乙方不提供税票)。

挖机自进场之日起每月租赁时间达到25天后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1、甲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乙方觉得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度太大,作业很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甲方全部承担赔偿。

2、如出现甲乙双方事先没有预测的事故发生,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甲方承担责任。

3、属乙方挖机手责任,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责任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优质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并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

5、挖机在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代加工合同(6篇)篇四

受托人: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通过法律途径处理:_________。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以委托人向受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为准。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一审诉讼终结止。

第四条 委托人(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选择:_________。

a、一般代理及全权代理:一审诉讼阶段由委托人向受托人现金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服务费用,自签订本合同时现金交付,(注:诉讼费不在上述服务费中)案件胜败与否,本合同一经签订此费用不退。

b、风险代理:委托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受托人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服务费用。案件胜诉,此服务费不退;案件败诉受托人只收取交通费、劳务费等实际费用_________元,剩余费用退还给委托人。

第七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委托人提出解除时,本合同第六条a方式服务费作为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过错而由委托人赔偿的损失,该服务费不予退还,受托人提出解除时,除收取已支出的实际费用和劳务费外全部退还给委托人;本合同第六条b方式委托人解除时,服务费作为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过错而由委托人赔偿的损失,该服务费不予退还,受托人提出解除时,除收取已支出的实际费用和劳务费外全部退还给委托人。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代加工合同(6篇)篇五

乙方:

一、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服装加工所需场地、设备、加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乙方提供订单以及相关的所有原辅材料和制图工具,进行技术指导和订单质量跟踪,乙方以最低保底加工费和计件加工费相结合的形式给付甲方加工费。

二、合作期限

一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期满,若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双方须提前三个月洽谈合作条款。

三、合作条件

(一)设备:甲方确保现有设备正常运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以后是否增加生产设备完全有甲方自愿,乙方不得以缺少某种设备为由扣减加工费(附设备请单)。

(二)乙方用甲方服装加工生产线工人。

(三)合同签订当日付清第一月加工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四、生产安排

由乙方技师与甲方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生产和质量管理,各负其责。双方依据订单充分沟通、协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甲方在不违背河南省天霖地工贸有限公司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保证正常的生产时间,每天8个小时,每月26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日正常休息)。

五、加工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加工费用:每批产品以双方谈妥的价格计算当月加工费。最低保底加工费月人均 元。当月加工费低于保底加工费时,按照保底加工费结算。当月水电费用由乙方负担。

(二)结算方式:先付款后加工。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半月的保底加工费。 日前支付下半月保底加工费。月底统算后支付当月实际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

(一)乙方负责生产工艺的编排、人员分工、前后道人员配比等,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配合好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确保成品质量和乙方材料的合理利用。材料的合理损耗由双方共同确定,超损耗部分,分析原因,划清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派驻2—4名男性技术人员指导生产,在甲方场地验收产品质量,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场地。甲方按标准检测包装,出货前乙方发现产品不合格,甲方无条件进行返修,直至合格。经乙方检验合格的成品,出甲方加工现场后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乙方超过双方约定的结算日没有及时结算(法定节日顺延),满七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当于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材料或成品。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八、其他

甲方为乙方人员办理有关出入手续,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所加工产品不得用于出口

十、协议期满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的权利。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乙方: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代加工合同(6篇)篇六

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技术及工艺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