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精选17篇)

时间:2023-12-25 17:29:44 作者:笔舞

月工作总结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升自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方向,让大家的总结更加准确和有力。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范文

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及xx市局的总体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健全机制机制,狠抓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提升产业服务水平,强基固本,务实求新,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于4月中旬基本到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目前我市已在10个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达到48人,人员分别来自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覆盖全市范围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已基本形成。目前各所的办公用房、执法装备均已配备到位,各所均已步入正轨开展日常监管执法。随着机构改革的基本完成,我市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也得到充分理清和落实,实现了责任明确、权责清晰。

一是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食药安全责任体系。年初筹划召开了全市食药安全工作会议,将食药安全及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以下简称“建最佳”)纳入各级党政工作的重点内容,并明确了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市食安委市直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状,以及各乡镇政府与村、企业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了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强化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出台了《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提升方案》,与35家幼儿园、100多家中型及以上餐饮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强化了药品经营单位和个体诊所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通过召开经营单位和个体诊所负责人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安全责任。三是建立健全了监管责任体系。制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试行)》,明确了市局、分局、科室、监管所的事权和监管责任。制定了监管所的六项工作纪律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所的责任。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年初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就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以下简称“建最佳”)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组建了以市委书记庄光明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和分工。我局印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具体目标和责任专班,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二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在市电视台开设专栏,介绍食品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实时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二是在电视台资信频道固定时段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健康公益广告宣传;三是在城区交通枢纽处制作了12块大型公益宣传海报,在城镇社区、乡村等人口集中场所开设133处食品药品宣传专栏;四是印制宣传小手册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等,直接发放到百姓手中进行面对面宣传,累计发放手册近万份。三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配合食安办各成员单位构建检验检测、溯源监管、网格化管理服务和信用管理四大监管平台,并与全市智慧城市、信息惠民、政务信息和电子商务平台对接。目前,我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已建立,我市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商场自检室建设率达到100%,检测结果均实行经营场所内公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已初步建立,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制度已实现城乡全覆盖。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我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组建专班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重点围绕陆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馆为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二是组建专班,分片错时开展工作。组成16人的整治专班分四个片区开展工作,各专班由局班子成员分别挂点指导。采取早上提前一小时、下午延后两小时的工作时间开展专项行动。三是目标细化,重在落实。要求各餐饮单位达到有证经营、持证上岗、炊具消毒、服装整洁、碗筷消毒、抽纸达标、选用桶装食用油、配备带盖垃圾桶、三防设施齐备、量化分级公示。

一是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和领导,结合我市实际,对冷冻肉、熟肉制品、桶装水、茶叶、粮食、散装食用油、婴幼儿配方乳粉、儿童食品、农村市场食品等开展了全覆盖集中大型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重要案件,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市场。二是认真开展食品抽检工作。采取靶向抽检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对全市食品市场进行监督抽验,目前已送检131批次,其中生产流通环节93批次,餐饮环节送检38批次,通过抽检结果公示对市场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三是部门联合加强全市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市政府制发《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我局与市教育局联合行动,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摸底和专题培训,对全市130余家学生“小饭桌”进行规范建档、统一监管。四是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培训。8月份组织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题培训并纳入市委党校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者主体责任与义务》等。培训分为7期,为期10天,参加培训人数达900余人。五是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按照前期介入、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组织专班对我市两会、高考、中考、省巡视组驻点、土老憨农商农超对接等工作进行了7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确保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活动顺利举行。

一是强化日常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格监管,加强药化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为手段,抓住节点,严控风险。全年全市共出动药品执法人员1260人次,共检查涉药涉械单位498家次。药品产、供、用单位执法检查履盖率达100%,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处理,确保了市民用药用械安全。二是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药化械监管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了个体诊所用药、“病毒灵”及儿童用药、中药生产、美容美发用品及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会议安排部署、单位自查自纠、专项执法检查等,共集中召开大型会议4次,宣传动员培训相关人员430余人次,分散召开培训会议10余次,培训280余人次。出动检查人员800余人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余起,通过上述整治活动,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药化械监管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继续推行药品电子监管,提升科学监管水平。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是药监部门有效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科学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手段和效率的一项新的举措。截止目前,全市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全部实现了药品购、销、存及许可证照、药品有效期等全过程电子监管,在全省各县(市)中走在前列,工作接受了上级部门检查和兄弟县市区的参观,受到一致好评。四是提升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严把药械质量关。在加强对药化械市场日常监管的同时,狠抓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的建设工作,把好药品质量关。做好药品监督抽验,按照xx市局下达的72批次的抽验计划已经按时完成,加大抽验检出不合格率。加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力度,截止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2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0例。

年,全局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62件,比改革前的13年增长9.8倍,处罚金额94万元,比改革前的13年增长3.7倍。其中立案数10件以上处罚金额2万元以上的基层所分局达8家,占基层所分局总数的73%。5月份以来,我局集中精干力量,组织专班对全市销售的冷冻肉制品进行了拉网式专项检查,共立案查办非法销售冷冻肉案件17件,查扣各类冷冻肉食品2700多公斤,涉及货值金额近8万元,处罚款40余万元。8月底,针对我市部分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在茶叶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食用糖的违法行为,我局开展了2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共检查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98家,联合公安部门协助对全市11家经营规模较大的精制茶厂进行了现场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扣食用糖1607.5公斤,立案查处非法添加食用糖案件11起。在医疗器械“五整治”工作中,我局共查获无注册证、过期失效等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起。

一是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指导协调宜昌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冻干粉针剂车间通过国家级gmp认证1次,4类23个品种通过湖北省级gmp认证,化学3类新药拉呋替丁原料药、片剂通过国家级现场注册检查,5个品种通过注册核查,2家药品批发企业通过新版药品gsp认证,34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新版gsp认证。二是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依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全局在及时承接食品生产、流通行政审批的基础上,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梳理,下放四类行政审批事项到基层所办理,通过“一对一”的业务培训,目前各所可自行开展受理、审查、审批、制证等工作,极大方便了群众。

对照整改落实,并完善建章立制,拓展活动成果,整个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全局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我校按照市、区、街道办的部署,认真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努力打造文明、整洁、优美的和谐新校园。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我校广大师生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进一步得到了提高,自觉养成良好了的文明、卫生习惯,校园环境日益整洁、卫生、优美。现将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我校由校长、书记专人负责,指挥、执行此项工作,成立组织领导小组,由学校统一布置,团支部书记具体负责,3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以及生活部30多名生活教师参加落实,制定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认真抓好责任区和校园清洁卫生工作。

1、宣传活动进学校。学校通过校会、主题班会、黑板报、网站等形式,在广大师生中反复宣传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活动、搞好责任区和校园清洁卫生和养成良好环境卫生习惯的重大现实意义。

2、宣传进教师。按照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通过学生向学生发放资料,使“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全员知晓、人人皆知。

3、《卫生公约》内容在校内上墙。学校把《文明卫生公约》悬挂在楼梯口的墙上,使学生熟记《卫生公约》、遵守和践行《卫生公约》,使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责任街区卫生清洁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不管是北大街清洁区、还是学校校门责任清洁区,我校都按照要求,并结合本校实际,把本校参与教师分为三大组,团支部书记吉老师实地查看卫生责任区,合理划分十个小的卫生区,每大组又细化为十小组,按照每周五上午10:00--11:00上街打扫街道卫生要求,轮流上街打扫街道卫生,使我们的城市整洁、干净、亮丽,也促使居民提高环保意识。此外,学校对校园、教室、功能室、办公室、卫生间的卫生管理也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并落实责任人,实行层层问责制度。

2、开展“校园因我而美丽”活动,从小培养学生环保意识。一是我校坚持每天进行1至2次卫生清洁扫除活动,对各班教室的地板、墙壁、天花板、门窗、灯具和清洁区进行彻底的清洁,并进行检查评比,做得好的进行表彰;二是坚持执行卫生清洁制度,做到每天早晨到校后先搞清洁后上课,下午放学后打扫好卫生后才离校,确保了每天都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学习环境;三是发挥“安全监督员”监督作用,让学生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对乱丢垃圾的现象敢于制止或举报,有效地克服了乱丢垃圾的现象;四是实行公示制度,对卫生清洁做得好的或不好的班级和个人,都在评比中公示,使好的受到表彰,做得不好的受到鞭策。

3、教职工生活区清洁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建立“门前三包”制度,组织在校内住宿的教师参加校园净化、绿化、美化活动,打扫好门前责任区卫生,清理校内卫生死角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等,大大改善了教职工的生活环境。

4、建立奖惩制度。对卫生清洁工作做得好的班级在评比中加分,反之则减分,并作为评选校级先进班的依据。

通过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多方面协调配合,责任街区的环境卫生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学生乱扔垃圾现象逐渐减少,从而进一步优化了广大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形成了“校园清洁人人有责,文明卫生师生共享”的和谐氛围。

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及xx市局的总体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健全机制机制,狠抓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提升产业服务水平,强基固本,务实求新,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于4月中旬基本到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目前我市已在10个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达到48人,人员分别来自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覆盖全市范围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已基本形成。目前各所的办公用房、执法装备均已配备到位,各所均已步入正轨开展日常监管执法。随着机构改革的基本完成,我市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也得到充分理清和落实,实现了责任明确、权责清晰。

一是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食药安全责任体系。年初筹划召开了全市食药安全工作会议,将食药安全及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以下简称“建最佳”)纳入各级党政工作的重点内容,并明确了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市食安委市直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状,以及各乡镇政府与村、企业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了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强化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出台了《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提升方案》,与35家幼儿园、100多家中型及以上餐饮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强化了药品经营单位和个体诊所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通过召开经营单位和个体诊所负责人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安全责任。三是建立健全了监管责任体系。制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试行)》,明确了市局、分局、科室、监管所的事权和监管责任。制定了监管所的六项工作纪律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所的责任。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年初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就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以下简称“建最佳”)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组建了以市委书记庄光明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和分工。我局印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具体目标和责任专班,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二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在市电视台开设专栏,介绍食品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实时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二是在电视台资信频道固定时段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健康公益广告宣传;三是在城区交通枢纽处制作了12块大型公益宣传海报,在城镇社区、乡村等人口集中场所开设133处食品药品宣传专栏;四是印制宣传小手册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等,直接发放到百姓手中进行面对面宣传,累计发放手册近万份。三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配合食安办各成员单位构建检验检测、溯源监管、网格化管理服务和信用管理四大监管平台,并与全市智慧城市、信息惠民、政务信息和电子商务平台对接。目前,我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已建立,我市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商场自检室建设率达到100%,检测结果均实行经营场所内公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已初步建立,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制度已实现城乡全覆盖。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我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组建专班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重点围绕陆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馆为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二是组建专班,分片错时开展工作。组成16人的整治专班分四个片区开展工作,各专班由局班子成员分别挂点指导。采取早上提前一小时、下午延后两小时的工作时间开展专项行动。三是目标细化,重在落实。要求各餐饮单位达到有证经营、持证上岗、炊具消毒、服装整洁、碗筷消毒、抽纸达标、选用桶装食用油、配备带盖垃圾桶、三防设施齐备、量化分级公示。

一是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和领导,结合我市实际,对冷冻肉、熟肉制品、桶装水、茶叶、粮食、散装食用油、婴幼儿配方乳粉、儿童食品、农村市场食品等开展了全覆盖集中大型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重要案件,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市场。二是认真开展食品抽检工作。采取靶向抽检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对全市食品市场进行监督抽验,目前已送检131批次,其中生产流通环节93批次,餐饮环节送检38批次,通过抽检结果公示对市场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三是部门联合加强全市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市政府制发《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我局与市教育局联合行动,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摸底和专题培训,对全市130余家学生“小饭桌”进行规范建档、统一监管。四是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培训。8月份组织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题培训并纳入市委党校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者主体责任与义务》等。培训分为7期,为期10天,参加培训人数达900余人。五是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按照前期介入、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组织专班对我市两会、高考、中考、省巡视组驻点、土老憨农商农超对接等工作进行了7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确保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活动顺利举行。

一是强化日常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格监管,加强药化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为手段,抓住节点,严控风险。全年全市共出动药品执法人员1260人次,共检查涉药涉械单位498家次。药品产、供、用单位执法检查履盖率达100%,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处理,确保了市民用药用械安全。二是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药化械监管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了个体诊所用药、“病毒灵”及儿童用药、中药生产、美容美发用品及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会议安排部署、单位自查自纠、专项执法检查等,共集中召开大型会议4次,宣传动员培训相关人员430余人次,分散召开培训会议10余次,培训280余人次。出动检查人员800余人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余起,通过上述整治活动,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药化械监管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继续推行药品电子监管,提升科学监管水平。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是药监部门有效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科学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手段和效率的一项新的举措。截止目前,全市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全部实现了药品购、销、存及许可证照、药品有效期等全过程电子监管,在全省各县(市)中走在前列,工作接受了上级部门检查和兄弟县市区的参观,受到一致好评。四是提升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严把药械质量关。在加强对药化械市场日常监管的同时,狠抓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的建设工作,把好药品质量关。做好药品监督抽验,按照xx市局下达的72批次的抽验计划已经按时完成,加大抽验检出不合格率。加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力度,截止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2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0例。

年,全局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62件,比改革前的13年增长9.8倍,处罚金额94万元,比改革前的13年增长3.7倍。其中立案数10件以上处罚金额2万元以上的基层所分局达8家,占基层所分局总数的73%。5月份以来,我局集中精干力量,组织专班对全市销售的冷冻肉制品进行了拉网式专项检查,共立案查办非法销售冷冻肉案件17件,查扣各类冷冻肉食品2700多公斤,涉及货值金额近8万元,处罚款40余万元。8月底,针对我市部分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在茶叶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食用糖的违法行为,我局开展了2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共检查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98家,联合公安部门协助对全市11家经营规模较大的精制茶厂进行了现场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扣食用糖1607.5公斤,立案查处非法添加食用糖案件11起。在医疗器械“五整治”工作中,我局共查获无注册证、过期失效等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起。

一是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指导协调宜昌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冻干粉针剂车间通过国家级gmp认证1次,4类23个品种通过湖北省级gmp认证,化学3类新药拉呋替丁原料药、片剂通过国家级现场注册检查,5个品种通过注册核查,2家药品批发企业通过新版药品gsp认证,34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新版gsp认证。二是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依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全局在及时承接食品生产、流通行政审批的基础上,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梳理,下放四类行政审批事项到基层所办理,通过“一对一”的业务培训,目前各所可自行开展受理、审查、审批、制证等工作,极大方便了群众。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今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有序组织。活动中,采取函询、电话、网络、走访、座谈、设立意见箱等6种方式收集整理了68条意见建议,拟定了整改措施对照整改落实,并完善建章立制,拓展活动成果,整个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全局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20xx年,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按照党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执行党务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我局对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公开办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成立了由张宁同志任组长,钟森泉、陈建鸿、郭小标、邓云、李娟、张云飞同志任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明确专人专岗负责,真正做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具体抓,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抓。为积极主动地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确保各项党务公开措施落到实处。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党务公开的范围、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务公开的形式、党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党务公开的重点。通过推行党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计划,提出具体任务,并建立各项制度确保任务得以落实,包括:

(一)制定严格的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建立健全与党务公开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详细的投诉处理、违规处罚等办法,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党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政务公开制度健全,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通过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督考核,自上而下地强化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承诺不践诺的问题。

(一)认真贯彻党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总结推广党务公开的先进经验。强调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党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党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公开力度,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切实贯彻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把党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二)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明确要求每位工作人员都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切实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局党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调整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二是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促使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探索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权力约束机制,确保执法处罚公开公正。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统计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县统计局认真做好20xx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维护更新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

在省、市统计局文件通知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及时与民政、城建、规划、国土等部门领导沟通联系,并指派专业人员向各部门获取更新时期内区划、实际建设变更等维护更新所需的文件资料。各部门通力协作、上下配合、资料互享,为此次城乡划分维护更新工作奠定基础。

(二)召开工作会议,开展业务培训。

我局印发《关于召开全县20xx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维护更新工作会议的通知》,对参会的十个乡镇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下发各乡镇的城乡划分代码,学习城乡属性代码具体含义和具体划分判断方法,尤其是村级属性的判断方法。同时要求对村级属性有异议的地方进行实地核对。

(三)开展实地核查,确保工作质量。

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级属性代码进行实地核对。对提出变更的地方,我局组织领导和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并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确认,确保工作质量。

经核实,居委会城乡属性码32变更为31;村委会城乡属性码31变更为33;街居委会名称变更为街居委会;村委会名称变更为村委会;村委会名称变更为径里村委会;村委会名称变更为村委会;迳口村委会名称变更为径口村委会;下迳村委会名称变更为下径村委会。

城乡规划工作总结

我是一名即将于20xx年6月毕业于广东商学院的学生,我的专业是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学习良好,主要学习地质学、气象学与气候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测量与地图学、遥感概论、地理信息系统、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资源环境管理法规、环境科学概论、土地资源评价与管理、水资源保护、环境监测与评价、城市地理学、城市规划原理、区域分析与规划等,以及计算机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应用等专业理论知识,并参加实习和实践进行实际锻炼,在课余时间自学了经济与管理类的知识,努力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

大学期间在学院学生会和社团中担任过职务,曾任资源与环境学院学生会学生组织部部长等职务。多次成功组织各项大型活动,如两次组织学院迎新晚会等,并收到良好效果,得到了领导和同学们的肯定,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吃苦耐劳、诚实、自信、敬业,并且力求脚踏实地的努力的做好每一件事情。在寒、暑假,积极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我知道在学校里学的知识是很有限的,我在四年大学中做过很多的工作,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来丰富自己,并在平时课余时间里常常去图书馆翻看专业报刊,浏览网上文章,了解学习最近专业动态,以获取新知识了解新产品,关注专业前景。

宝贵的四年间,我收获了很多,无论是学习、处事、交际能力培养方面,还是丰富自我,提高自身素质方面,我都得到了不同以往的迅速的成长,这是一种质的飞跃,一步一个台阶的提高。从知识体系开始构建到开设专业课主干课,一直都有贯穿于其中的文化素质,再从知识到能力的培养,我所掌握的技能在不断增长,丰富自身与兴趣结合的同时,专业领域在精深发展,并在浓厚的学术氛围的熏陶下内化为一整套阅读、写作、学习的能力,前辈、导师们“授之以渔”的精华,将使我终身受用。

县城乡划分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统计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县统计局认真做好20xx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维护更新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

在省、市统计局文件通知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及时与民政、城建、规划、国土等部门领导沟通联系,并指派专业人员向各部门获取更新时期内区划、实际建设变更等维护更新所需的文件资料。各部门通力协作、上下配合、资料互享,为此次城乡划分维护更新工作奠定基础。

(二)召开工作会议,开展业务培训。

我局印发《关于召开全县20xx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维护更新工作会议的通知》,对参会的十个乡镇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下发各乡镇的城乡划分代码,学习城乡属性代码具体含义和具体划分判断方法,尤其是村级属性的判断方法。同时要求对村级属性有异议的地方进行实地核对。

(三)开展实地核查,确保工作质量。

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级属性代码进行实地核对。对提出变更的地方,我局组织领导和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并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确认,确保工作质量。

二、变更情况。

经核实,居委会城乡属性码32变更为31;村委会城乡属性码31变更为33;街居委会名称变更为街居委会;村委会名称变更为村委会;村委会名称变更为径里村委会;村委会名称变更为村委会;迳口村委会名称变更为径口村委会;下迳村委会名称变更为下径村委会。

县城乡划分工作总结

近几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统计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60号),统一组织开展了全国城乡划分工作,建成了《行政区划与城乡地域库》(以下简称《城乡地域库》)。如果说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四大工程的基础,那么,《城乡地域库》就是基础的基础,如何高质量完成城乡划分工作就成为夯实统计基础工作的重要保证。

开展城乡划分统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科学划分城乡,制定和调整有关城乡发展法律法规与政策,准确评价城镇化水平,合理规划城乡布局,统筹城乡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通过城乡划分统计工作,可以全面掌握城镇和乡村的区域构成和发展情况,充分反映城镇发展水平,对于各级领导统筹城乡发展,科学制定和修订有关城乡统筹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其次是提高城镇化水平的需要。城镇化率指标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城镇化水平的提升直接反映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改善。通过开展城乡划分工作,按照统一的城乡划分标准,查清城乡区域及其基本状况,建立规范的城乡划分口径,形成科学的城镇化水平测算机制,能够全面真实反映城镇化发展进程,准确完整评价一个地区的城镇化程度。

第三是科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需要。城乡划分统计标准是国家统计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一城乡划分口径的基础,是建立科学城乡划分标准的根本要求。通过开展城乡划分工作,建立起科学统一完备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可以为普查、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专项调查提供统一的`统计区划和城乡地域代码标准。

(一)城乡界线模糊,归属方向不明确。要真正在城镇和乡村之间划出一条有严格科学意义的界线绝非易事,特别是经济较发达的地区。现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县级城乡统筹方略的实施,城镇建设迅速扩大,居民生活日渐提高,大批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如雨后春笋般的建设,使得城域逐渐扩大,各市区政府驻地镇的建设已经延展到几个相邻的镇域上,变成了中心区和包括外围若干城镇在内的城郊复合体。城市到乡村的渐变特点和复杂交错,已经很难找到一个城市开始和乡村消失的明显的标志点。

(二)地域连接交叉,纳入范围不清晰。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城乡划分的标准,城乡划分主要依据的是实际建设的连接情况,村内公共设施与镇政府驻地连接且没有农业用地的为全部连接、有部分农业用地的为部分连接,有农业用地和其它非建设用地隔开的不作为连接。但在实际划分工作中,有些市区政府驻地公共设施建设已超出驻地镇或街道办范围,占用了相邻镇或街道办的部分村级地域,而这些村域仅一部分被征用,一部分仍被用于农业耕种,如果我们将视点小范围近距离放大,那么在这个与市、区地域相接的村庄里,一部分邻近市区的土地被征用,但仍有小块的土地间隔于村驻地之间,而这种情况在市区政府驻地的四周普遍存在,如果按照“连接”的意义,似乎又不连接,而事实上与城镇是近在咫尺,居民的生活基本城镇化,大部分人长期从事非农产业,这些情况都是城乡工作中实际存在的困惑。

另外,近年来的行政区划调整、撤镇设街道办、原来的小镇并成大镇等情况,使得整个镇的行政区域扩大,行政办公地点也随之迁址,但撤消后的原镇政府驻地城镇建设丝毫没有减少,如直接用连接的方式从镇政府驻地向外以实际建设延伸,有可能原来的镇政府驻地与现在的镇政府驻地之间被大片耕地所隔断,按照标准,就不能算做连接,只能归属为农村,但其居民又无耕地,都从事商业、服务业等工作,收入完全取决于非农业,这也对城乡的界定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三)流动人口增加,城镇人口难界定。我们划分城镇与乡村,最大的目的在于计算某一地区的城镇化水平,计算时要运用到人口指标,我们通常采用户籍人口来计算。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流动人员的群体不断扩大,有的外出务工人员长年居住在城镇,而户口仍留在原籍,像这一部分人已经不是纯意义上的农民。另外,还有长期居住在城镇的学生等,如果我们在划分城乡的时候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则这部分人仍作为乡村人口而不参与城镇化水平的计算,这样计算出的结果就不能真正代表实际的城镇化水平。按常住人口计算又缺乏必要的统计手段,难以准确统计常住人口的分布情况。

(一)以《城乡划分工作方案》为基准做好培训工作。城乡划分工作专业技术性强、复杂程度高,搞好培训工作是做好城乡划分工作的关键。培训要确保每一名人员都能够掌握方法,熟悉工作方案,扎实搞好工作。一是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特别是要了解新规定中有哪些变动,明确城乡划分的依据和办法,弄清楚划分城乡的概念;二是要把对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职业道德教育摆在培训的突出位置,提高大家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每一位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

(二)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建立共享信息机制。城乡划分工作设计的表式,比以往增加了较多的指标,涉及民政、建设、规划、公安、国土、农业等多个部门,统计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合作。乡、村两级的区划和名称,应以民政部门提供的为准进行确认。有关实际建设、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农用地的确认,应主动与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沟通。有关人口、户数、从业人员、土地面积、法人单位等数据,原则上从现有统计资料中取得,如不能满足需要,统计机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协商合作取得。同时,我们要将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地域代码库中的分城乡地域资料和代码信息及时提供给民政、建设、规划、公安、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逐步实现信息共享与资源互补,并在形成良好的工作关系的基础上,争取有关部门对城乡划分工作的支持,形成共建共享机制。

(三)认真开展城乡现场调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城乡划分实施办法》确定的城乡划分的实施范围、原则和方法,扎实开展城乡现场调查工作。严格执行《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根据清查情况,认真核实、编制统计用区划代码。要认真搜集整理乡、村两级的人口、户数、行政区域面积、耕地面积、法人单位个数等基本情况,以满足城乡住户、劳动力、人口等抽样调查和其他调查对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的多重需求。

(四)以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为基础,及时调整更新《城乡地域库》,为城镇化率的测算提供准确数据。如同gdp测算要以经济普查为基础进行调整一样,城乡划分中的人口指标要切实以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和每年的人口抽样调查为基础,进行必要的调整更新,对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等相关指标进行比对调整,从两个方面进行测算,调整核实数据,平衡逻辑关系,为当地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六郎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强化低保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应退尽退工作,根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和民政工程考核要求,六郎镇民政办、村(居)委会的低保工作人员要深入城乡低保对象家中认真开展摸底工作。新申请低保户的入户率要达到100%,核查申请户的家庭基本状况,包括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和外出务工、健康等情况,家庭生活状况、邻里调查和单位调查以及相关信息比对。

为更好的完成低保户的家庭情况调查,六郎镇民政办协调芜湖县民政局、易太村民政工作人员针对户籍在六郎镇、居住地在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的的低保申请户,深入到其居住地清水街道竹秀社区及丈夫所在的原户籍地清水联盟社区了解该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及涉及到拆迁的各项补偿以及拆迁房屋的出租问题,做到客观、真实的反映家庭收入、生活等情况。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贫困家庭的生活水平。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乡低保。

欢迎参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及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整改工作的通知》(衡民发[20xx]27号)、《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大清查进一步完善应保尽保工作的实施方案》(衡民发[20xx]28)、《衡阳市城乡低保整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衡民发[20xx]29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大清查,进一步摸清城乡低保工作情况、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实施分类救助,依法救助,切实纠正不按程序办理低保的不规范做法,对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对象一律取消低保资格,实现应退尽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通过抓政策宣传和落实制度入手,明确各级职责,加强干部对政策的执行力,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真正实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到位、对象审批公正”的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全面清理、重点清退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

(一)紧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大宣传。

认真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的干部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推行法治救助。各街道、乡镇场要全面宣传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引导社会各界从正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将活动深入到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及群众家中。

(二)动员街道、乡镇场干部,开展大走访活动。

各街道、乡镇场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大走访活动,动员街道、乡镇场干部开展城乡低保、困难群众对象大走访活动,分别做到三个“六必知”和四个“100%”。一是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社会关系、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二是掌握其他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财产、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三是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举报受理情况。做到“四个100%”:即乡镇、街道要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和五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案100%查阅;签署核查情况调查表100%。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受理。

1、对全区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清查:。

(2)企业改制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失地农民和两女结扎户等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3)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5)城市低保对象拥有两套以上住宅,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在城区购买商品房的;。

(9)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就读;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

(10)衡民发[20xx]26号文件列举的其它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

2、对全区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是查看入户调查记录本、民主评议记录本、低保档案及工作台账。检查入户调查是否全面、民主评议是否走过场、公示是否到位、审核审批是否符合程序。

3、对低保受理情况进行甄别。查看信访记录本,结合本次大走访情况,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认真做好核查,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引导其申请低保,街道、乡镇场及时受理;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给投诉人及当地群众解释相关政策,告知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原因。

(四)完善各项。

规章制度。

1、清查结果的处理和运用。本次清查活动,要根据保障对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变动和民主评议等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并签署意见,报区民政局及时办理保障对象的保障金增、减、停等复核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继续享受,对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停止保障待遇,收回并注销相关证件。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的按国务院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完善动态管理机制。要按分类建档及时实施动态管理。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3、严格公示制度。对这次清查取消、新增以及补差水平变更的低保对象要进行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在村(居)委会设置的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确保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区民政局要在社会救助局网站公示低保对象相关信息。

4、建立长效机制。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通过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动态的城乡低保运转工作机制。

四、实施步骤。

这次低保大清查从20xx年5月2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5月至6月中旬)。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各街道、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有序、稳妥的推进活动开展。区局将统一制作横幅和政策宣传册,各街道、乡镇场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使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7月)。要以居(村)委员会为单位,对照活动内容,认真开展自清自查,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自查面要达100%,并形成相关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健全机制、落实整改。自查结束后,各街道、乡镇场填写《城乡低保清查情况统计表》并做好汇报总结,报区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到8月31日)。在各街道、乡镇场自查自纠结束后,区民政局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分为7个组,每个社区(村)的入户率不低于30%,对保障差错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区,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四)市局验收阶段(9月1日到9月30日)。各街道、乡镇场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充分做好迎接市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城乡低保大清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需要;是履行民政工作职责、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分配社会公共资源的需要;是改进工作作风、自查自纠的需要。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单位要把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加大宣传,明确职责。各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居(村)民会议等方式,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晓活动的目的及意义,积极发动城乡居民参与到该项工作中来,引导群众主动支持和配合工作的开展。这次清查整改将作为城乡低保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今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各街道、乡镇场作为此项工作的职责主体,必须进一步明确主体、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集中力量、专人负责。

(三)注重方法,严肃纪律。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到广大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涉及到不同群体对低保政策的不同解读。因此一定要把握工作方法,积极稳妥实行,尤其对被清退的对象,一定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说服工作,并依法书面告知和依章公示,避免产生新的矛盾,防止不稳定事件的发生。要出实招、见实效,对走过场、自查自纠不认真、发现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次清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事关基层稳定和社会和谐,各街道、乡镇场要切实加强领导,主动向单位一把手及主管领导汇报,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落实到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按照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xx]14号)、《关于开展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消除“保人不保户”现象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桂民电[20xx]28号)和县民政局6月8日召开的城乡低保规范化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为彻底纠正现阶段我县城乡低保存在问题,以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特制订此。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排查整改方案。

(二)成立调查组、评议组。各村、单位要按《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及评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议细则》)的要求,成立入户调查组、民主评议组。每个村、单位按实际组成若干个调查小组,每个调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评议组组长由乡镇干部担任,成员包括村委全体干部、调查组成员以及三名群众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调查组、评议组名单及工作方案要上交一份到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

(三)彻底排查、整改。按上级要求对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入户调查,做到入户调查率100%,对需要整改的也要100%整改,彻底纠正“保人不保户”及不符合条件的“高楼保”、“小车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调查、评议、公示:15天内完成(6月11日至6月25日)。

1、入户调查。

各村、单位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全部逐户认真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调查组人员要亲自签字以示负责。

2、评议。

调查工作完成后,由村主任或支书或单位领导主持,评议组对排查对象(即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逐一进行评议,填写民主评议记录一式三份(议程按《评议细则》)并投票表决,同意票占80%以上的通过,评议组全体成员要亲笔签字以示负责。

3、公示。

对评议通过的对象填写公示,在村、单位公示栏、自然村人员较集中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审核:10天内完成(即6月26日至7月5日)。

1、核查。

镇政府接到村公示无异议家庭初审材料后,派员核查其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

2、审核。

工作人员提出复核意见后,报负责人审核,并以现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制定出整改后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其规范与否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各村、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调查评议机构,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切实纠正“保人不保户”、“关系保、人情保”等不规范行为,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村委会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对照户口簿以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为原则,认真核查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凡因出嫁、死亡等不在一起生活的人员要及时核减,对于违法生育和有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及赌博、吸毒屡教不改人员,不得享受低保。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三)材料齐备,规范建档。低保户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口簿的相一致,重病、残疾人员家庭需要复印病、残证件,每户需有村主要领导签字的家庭收入生活情况调查证明。各项材料要齐备且不能有任何涂改,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所有材料要及时规范建档。

(四)加强督查,认真整改。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华生(镇党委书记)。

何达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陶烈龙,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

2、成立两个督查组。

(1)第一督查组。

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卫、黎兴新、陈姗华、杨龙。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平乐村、六凤村、长旺村。

(2)第二督查组。

组长: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覃升波、杨宁、覃常绿。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新兴村、桥头村、三安村、石村村。

3、督查内容。

(1)督查各村是否成立有排查领导小组、调查组及评议组,并督查调查评议情况。

(2)督查各村是否按时公示,是否公示到村、屯、片,是否存在拼户、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是否存在村干部向低保户索要存折、冒领截留低保金问题。

(3)督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填写是否准确。

4、督查要求。

(1)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生产队,按督查内容认真检查并作记录。

(2)发现问题当即指正,同时反馈给该村,要求该村进行自查自纠。

(3)督查结束后,各组把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中汇报。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做到精准扶贫和“两线融合”。根据《衡阳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方案(试行)》(衡政办函[20xx]1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查,重新评定,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实现按户施保、分类施保、进退及时。同时,准确设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建立联合认定机制,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实现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重新评定、全面清理的原则;。

(四)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在统筹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基础上,全面提高我县20xx年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165元/月提高到220元/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30元/月提高到420元/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0%。

(二)突出重点清查对象。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10.审批时有在校的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3.子女已成年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高等院校的子女已就业或毕业一年以上的家庭;。

15.连续3次入户不在家,无法连续核实情况的;。

16.有双重户口的;。

17.领取社保金后,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三)突出重点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必须低于我县保障线,重点是保障以下六类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常年困难,无经济来源或人均收入低于保障线的特困人员或家庭。

1.困境未成年人,主要指16周岁以下、父母一方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一方失踪或无劳动能力,失踪由村委会证明并由困境儿童居住地五户以上的邻居签字盖手膜,失去劳动能力由残联、人社或卫计部门证明,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2.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的特殊困难家庭,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家庭成员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继续治疗,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达到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上),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4.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5.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6.因其他原因,主要是指因自然灾害、社会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低保对象必须严格按户施保,要坚决杜绝人为分户、拆户、并户现象发生。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次清查整改,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

(一)规范申请受理的责任主体。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评议家庭收入情况、财产状况调查核实的责任主体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把好各个关口,确保申请对象认定准确,受理及时,调查全面,评议公开,并基本核实好申请家庭财产状况。

(二)规范低保申请程序。申请低保应以家庭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低保。

申请书。

家庭收入财产声明、申报。

承诺书。

家庭经济状况授权委托书。如无行为能力可由村(居)委会代其提出申请。低保申请书由户主签字确认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各乡镇要组织专人指导申请对象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凡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对象乡镇人民政府一律不予以受理。

(三)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由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中心对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1、家庭收入。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1)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证明的收入扣除成本后计算;无收入证明,又无合同规定或固定价格的,可参照当地同类区域平均产量和当地的收购价,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用于家庭自给消费的,不计入收入。

(2)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所证明的收入计算;不能出具有效证明的,可比照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

(4)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参照相关人员的支付能力计算。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正在享受低保的,可以视为无履行赡养、抚养和扶养能力。

(5)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收入。

2、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全县统一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四)规范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派2名(含)以上经办人员,对申请城乡低保的家庭逐一入户现场调查,详细真实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状况,并签署意见。入户率应达到100%,并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家庭予以单独标注。

(五)规范民主评议。低保民主评议由乡镇驻村(居)委会干部或乡镇领导负责主持,邀请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低保工作人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驻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参与评议,参与评议人数不低于31人,其中群众代表不低于60%。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代表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确保评议公开,评议小组成员要在评议结果上签字,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六)规范公示制度。对清查取消的、新增的以及补差水平变更的低保对象,要全程进行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社区)应设置统一固定的公示栏,每个行政村(社区)在现办公场所设立本村(社区)城乡低保永久性公示牌,进行分类公示,有条件的乡镇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和户外显示屏对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保人口、享保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县有线电视上公示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对象相关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低保申请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社区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做到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规范动态管理。县民政局每年要牵头组织对低保家庭的人员、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三种类别分类管理。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符合条件对象,做到动态管理到位,进行及时有序。

(八)规范年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每年8-9月份,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每年审核一次。年检工作由民政局主检,乡镇民政办协检。

1.凡属我县的城乡低保户都应携带本人身价证、全家户口本、低保证、低保金(一卡通)存折原件到所在乡镇民政办进行登记年检,新增的低保户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家庭成员中患大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重度残疾的,提供有关部门发的残疾证;上大学的,提供在读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确保低保户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

2.城乡低保户年检时,由县民政局严格审查各种证件,了解询问低保户家庭详细情况,填制年检登记表,乡镇民政办填写低保对象台帐,对低保对象进行信息采集,更新电子台帐,并上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抽查入户,核实低保对象所反映的情况。

3.年检合格的低保户,由县民政局在新换发的《低保证》上统一加盖带有日期的“年检合格”印章,低保对象在年检登记表上签字盖章,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低保户,一律视为年检不合格,取消其城乡低保待遇,收回《低保证》。

4.对于年老体弱、残疾人出行不便的低保户,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年检。

(九)规范档案管理。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存档,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要及时交接。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三书”主要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申请低保的理由。

(2)低保家庭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及家庭财产状况,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3)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低保申请家庭承诺授权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银行存款、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

2、“三表”主要包括:。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信息采集及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并由保障对象签字、村(居)委会、乡镇民政办、乡镇分管领导、乡镇长、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县民政局领导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签字确认。

(2)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包含家庭成员信息、村(居)委会初审意见、乡镇审核意见、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3、“两记录”主要包括: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并由所有参评人员签字确认。公示记录。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五、实施步骤。

此次低保大清查按照先农村后城市步骤实施。其中农村低保清理工作从20xx年5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具体时间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到5月19日)。一是动员部署。由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相关事宜,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紧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题,对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制定方案。每个乡镇都要根据县里的方案制定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乡(镇)、村(社区)干部系统学习、宣传低保政策;同时,要制定乡镇党政班子包片、干部包村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三是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清查的意义、方法、享受城乡低保的条件、申请审批程序等,将活动深入到乡镇、村(社区)及群众家中,引导社会各界从正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及政策精神;县民政局要统一制作横幅和政策宣传册,并通过县电视台、县党报、手机报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及公信力。

(二)整改规范阶段(5月20日到6月15日)。

1、入户核查。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办理。入户核查由乡镇统一组织,集中力量,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所有在册低保对象进行逐户核查,逐户分类,填写好“三书”:即《低保申请书》、《家庭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三表”:即《衡南县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表》、《特殊人员备案表》,并将纸质(盖章)与电子版一同报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乡镇干部入户核查要做到三个“六必知”和四个“100%”。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社会关系、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掌握其他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财产、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举报受理情况。做到“四个100%”:即乡镇要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100%查阅;签署核查情况调查表100%。县救助服务中心按照分工,负责挂点单位的业务指导。

2、民主评议。由所在社区(村委会)的民主评议小组对在册低保对象是否继续享受城乡低保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先由调查人员陈述在册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是否继续享受低保或调整。由各社区(村委会)将评审结果在公示栏中予以公布。

3.审核审批。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共同参与对申请对象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操作程序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将初审结果张榜公布,公示期为7天,并将通过初审的低保对象材料交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审批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乡镇应书面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送达申请家庭,由低保申请家庭成员签字确认签收。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24日)。同时,各乡镇组织人员完成低保对象信息的录入和建立低保对象档案,完善扶贫开发数据,确保对象信息准确无误。由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城乡低保对象联合认定机构对各乡镇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抽查和复核,抽查率不低于30%,对保障差错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区,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四)审批公示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县民政局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符合享受条件的予以批准。各乡镇将审批结果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对象由县民政部门按程序发放保障金。

六、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必先识贫”。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对象是打赢“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攻坚战的前提条件。这次城乡低保大清查,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民政、财政、扶贫、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成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机制。领导小组在民政局设立办公室,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扶贫办主任兼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具体承担联合认定职责。各部门、各乡镇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讲全局的高度,把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县级领导对所包乡镇的城乡低保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要制定具体方案。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不得乱开政策口子、随意扩大兜底范围。确定兜底保障对象时要以家庭经济状况为基础,不得将重残、重病等人员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单独兜底保障。同时,要加强动态管理,要结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对农衬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将原来的“政策保”、“维稳保”、“人情保”等对象以及脱贫家庭和经济状况好转后,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停止低保。

(三)要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要成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认定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县民政局要提供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花名册,组织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提供加盖公章的对象公示信息,组织联合认定审批,建立城乡低保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存入民政部门。县财政局要根据保障标准和人员规模做好资金预算和资金保障。县扶贫办要提供现有贫困对象花名册和年度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花名册,将纳入扶贫开发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开发范围,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和民政局协调一致。县人社局要提供贫困对象劳务输出、就业救助、社保等信息的查询和核对。县卫计局要提供医保信息。县残联要进行残疾程度认定,发放残疾等级证书。

(四)要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作为此次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通过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动态的城乡低保运行工作长效机制。精准认定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工作由乡镇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有专人负责,人户率要达100%.同时,这次清查整改将作为城乡低保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体系,将低保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驻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加强责任追究。对申请对象隐瞒收入及财产、干扰办事人员工作等行为;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享受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作假、虚报瞒报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将根据《衡南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建立低保信访有奖举报制度,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由县民政局设立低保举报专线,安排专人接听群众举报电话,举报热线:85563568556376。对实名举报者,经查实情况后,对当事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城乡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市住建委紧紧围绕做好“两篇大文章”、打好“四大攻坚战”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山水园林城市建设,以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了中央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全市住建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建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进展情况。1-5月,全市住建领域固定资产完成投资78.28亿元,同比增加23.26亿元,同比增长42.29%,占自治区住建厅下达年度任务216.69亿元的36.13%。其中市政公用设施完成投资53.26亿元,同比增加17.55亿元,同比增长49.14%,占自治区住建厅下达年度任务141.30亿元的37.69%;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5.12亿元,同比增加5.71亿元,同比增长29.57%,占自治区住建厅下达年度任务75.39亿元的33.32%。预计1—6月,全市住建领域固定资产完成投资109.50亿元,其中市政公用设施完成投资72.60亿元;房地产开发(含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36.90亿元。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为7796套(户),其中:国家棚改5969户(含20xx年自治区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类项目目标任务2179户),自治区新增棚改1827户;基本建成2960套(公共租赁住房1210套和棚户区改造1750套),分配入住2594户。截至5月底,20xx年自治区新增任务已新开工2182套,占下达任务2179套的100.14%。20xx年国家任务新开工724套,占任务3790套的19.10%。基本建成1487套,占全年任务2960套的.50.2%。

(三)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市计划筹集资金7.2亿元,实施12000户农村危房改造。截至目前,自治区已下达我市20xx年第一期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066户,占任务总数的92.21%;划拨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1659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23.05%。截至6月20日,已入户调查12500户(建档立卡户4033户),落实4940户(建档立卡户4033户),落实率为40%;开工3647户(建档立卡户2364户),开工率为29%;竣工2399户,竣工率19%;全市共完成投资14260万元,占计划总投资18.87%。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完成了农村人居环境系统和农危房改造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四)扎实推进乡土特色示范村屯和名镇名村建设。乡土特色示范村屯建设方面,继续推进全市51个乡土特色示范村屯建设,计划总投资1.53亿元。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全部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已完成152个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其余子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当中。新型城镇化示范县方面,大新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计划建设项目13个,总投资9000万元。截至6月20日,开工11个,开工率为84.62%;完工5个,完工率为38.46%;完成投资350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3.89%。百镇建设方面,截至目前,雷平镇、山圩镇共有19个项目开工,竣工18个,累计完成投资3744.7万元,占计划总投资4675万元的80.1%。江州区驮卢镇、大新县下雷镇、龙州县水口镇、扶绥县渠旧镇等4个镇已开工建设18个项目,完成投资3373万元,占计划总投资6350万元的53.12%。

(五)稳步推进“基础便民”专项活动。拟定了《xx市“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工作指南》并报市乡村办审定,预计于近日正式下发实施;对各县(市、区)基础便民专项活动进行了摸底调查,细化了20xx年的工作任务,落实了奖补政策,农村公路整治、贫困村通屯道路、一事一议屯内道路硬化、垃圾处理两年攻坚等项目稳步推进。改厕改厨方面实施了试点工程,20xx年完成5.29万户改厨5.29万户改厕工作,目前自治区部分补助资金已下达,初步完成了对各县(市、区)改厕改厨及村庄照明试点的入户调查工作。目前,在8个市级综合示范村屯,我市已完成300户改厨改厕,完成投资57万元。

(六)稳步推进边境乡镇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继续推进大新县堪圩乡、宁明县桐棉镇、龙州县水口镇、凭祥市上石镇等边境乡镇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203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104.06%。

(七)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继续推进江州区濑湍镇、天等县进结镇等17个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已开工15个,开工率为88.24%;累计完成投资8725万元,占计划总投资3.96亿元的22.02%。预计扶绥县山圩镇、中东镇、渠旧镇和龙州县响水镇等4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于今年8月底通水试运行,其余13个项目于今年10月底通水试运行。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方面,继续升级改造农勇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工程等3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1280万元。截至目前,3个项目均已开工,其中龙州县垃圾场渗滤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已完工,完成投资752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58.75%。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方面,市本级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已开工建设,凭祥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已完成可研、环评,正在设计施工图和“三通一平”。环卫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方面,完成了天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整改,共填埋生活垃圾45290.65吨,处理渗滤液出水4695立方米。

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面,城区5处黑臭水体,水体总面积0.0465平方公里,水体总长度0.896公里,计划总投资2900万元。目前已完成整改江州区交警大队水口池塘和江州区沿山路烈士陵园前池塘,完成投资1300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44.83%;其余3处已委托有资质的企业编制整治实施方案。农村垃圾治理两年攻坚行动方面,截至5月底,全市99个项目已开工建设83个(其中乡镇片区处理中心43个,行政村处理终端40个),开工率为83.84%,竣工21个(其中乡镇片区处理中心5个,行政村处理终端15个),竣工率为21.42%,完成投资5320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14800万元的35.95%。非正规农村垃圾堆放点排查方面,全市共有59个乡镇完成了排查录入工作,完成率为100%,共排查出21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八)扎实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市政前期规划方面。完成市政、排水、照明、节水四个专项规划;完成《xx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xx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并通过市政府批准实施,完成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探测820公里,以及信息化系统硬件设施及开发,并通过了专家组验收,完成投资347.21万元。市本级管网建设方面,丽江水厂二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900万元,占计划投资3570万元的82%;丽江水厂二期配套管网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772万元,占计划投资7331万元的65.1%;渠弄供水工程一期项目完成投资5079万元,占计划投资12542万元的40.5%;输水管道敷设25.3公里,完成率81.61%。

(九)科学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5月,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约18.76亿元,同比增长35.7%。商品房新开工90.4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43%;续建230.5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77%;竣工73.6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6.66%。预计至6月底,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约20.56亿元,商品房新开工91.41万平方米,续建228.79万平方米,竣工75.41万平方米。

全市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58.0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83%。新建商品房实际登记销售60.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67%,环比增长0.19%。全市商品房销售均价为3643.87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3.73%,环比增长0.06%。商品房销售均价为3641.37元/平方米。截至5月底,全市商品房累计可售242.05万平方米,环比减少8.34万平方米,降幅3.33%。商品房消化周期约21.71个月,其中商品住房消化周期约14.61个月,非住宅类商品房消化周期约101.21个月。预计6月底,商品房累计可售237.05万平方米。环比减少5万平方米,降幅2.06%。环比减少5万平方米,降幅2.06%。商品房消化周期约20.16个月,其中商品住房消化周期约13.56个月,非住宅类商品房消化周期约97.94个月。

(十)依法依规加强市场监管。市场开放及诚信卡管理方面,

全市共发放建筑业企业诚信ic卡85张,解锁诚信卡31张,中标锁卡116张。“开标刷卡”、“中标锁卡”制度执行率均达100%。招投标监管方面,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投资招投标项目34个(含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建筑面积334049.3平方米,市政路总长14263.12米,中标价总额130166万元,公开招标率达100%。目前,全市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实现常态化,处于全区同行业领先地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新报监项目20个,全部履行终身承诺制,竣工验收1个项目。社会ww方面,共调解友谊茗城、园博园等工程款5700万元及农民工工资1400万元,并将项目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建筑节能方面,上半年,现场核验在建工地16个,建筑面积400186.15㎡。

节约标准煤0.69万吨。

(十一)简政放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委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审批项目及其收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和收费,无“应进未进”现象。今年上半年,我委服务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申请事项7323项,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

(十二)扎实推进“固定党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固定党日+”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党员干部履行“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严肃查处发生在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上半年,机关党委根据确定的主题,制定了每月“固定党日+”的工作方案,共开展“固定党日+”学习教育活动6次。

(一)坚持规划引领,凸显中心城市的山水园林城市特色。

进一步修编《广西xx城市总体规划(20xx-2022)》,力争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调增至98平方公里。加快推进东盟大道两侧以及城区生态水系提升改造、左江(城区段)沿岸规划编制、友谊公园、独秀峰公园以及绿廊与水系景观设计等城市设计,把xx建设成为具有历史记忆、文化传承、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山水园林城市。严格依法执行规划,积极推进“多规合一”。

(二)狠抓项目建设,增强新型城镇化建设辐射带动作用。

1.实施中心城市提升工程,引领全市新型城镇化攻坚战。继续以中心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双十”项目为突破口,谋划一批新开工项目,推进一批续建项目。20xx年,中心城区计划推进建设44个新型城镇化重大项目,总投资135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35个,续建项目9个,年内完成投资61亿元以上。

2.实施大县城战略,提升县城承载力和辐射力。一是稳步推进大县城战略。加快建设扶绥、凭祥两个市级副中心城市,统筹推进大新、宁明、天等、龙州四县县城发展。加快推进凭祥市中小城市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大新县新型城镇化示范建设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加快制定出台《xx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确保完成自治区住建厅下达的房地产去库存目标任务。二是深入实施特色镇、中心镇建设。大力实施中心镇、特色镇示范工程,努力将扶绥县东门镇和山圩镇、大新县下雷镇、天等县东平镇等发展为工贸产业带动型城镇,大新县硕龙镇、龙州县水口镇、宁明县爱店镇、凭祥市上石镇等发展为边关风貌型城镇,大新县堪圩乡、江州区新和镇、龙州县上金乡、扶绥县岜盆乡等发展为文化旅游带动型城镇。深入实施江州区驮卢镇、大新县下雷镇等4个百镇示范建设,完成投资2500万元以上。继续实施小城镇建设“书记工程”,宁明县桐棉镇、大新县堪圩乡、龙州县水口镇、凭祥市夏石镇完成边境乡镇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4000万元以上。三是加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用好用活农发行第一批4.89亿元贷款,深入实施农村垃圾治理两年攻坚行动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20xx年7月底前完成43个乡镇片区处理中心、56个行政村处理终端项目建设,20xx年12月底前完成17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结合农村垃圾治理两年攻坚行动,20xx年9月底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完成全市12000户农村危房改造,深入实施51个乡土特色示范村屯项目,牵头开展“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完成5.29万户农村改厨改厕和107个村屯公共照明建设,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强化城市管理,营造和谐宜居山水园林城市。

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组织实施《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年底前实现市、县两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综合设置和统一制式服装。按照“一支笔、一个放大镜、一根鞭子”的标准要求,细化落实《xx市城市管理标准》《xx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xx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等长效机制,坚持每周“夜巡”制度,以现场会的形式问诊把脉城市管理难题,力争20xx年中心城区整治“两违”存量的50%以上,根据自治区部署,按要求做好xx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努力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城乡交流工作总结

带着一份憧憬,带着一份喜悦,带着一份期待,有幸参加城乡教师交流活动,从临朐县第二实验小学交流到冶源镇冶北小学。农村出来的我对于农村教育并不陌生,所以到了乡下有种亲切之感。与其说是交流,不如说是去学习锻炼。自从踏入交流学校的第一天起,就坚定了一个信念,认认真真学习,扎扎实实工作,尽自己所能,发挥自己所长,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出色地完成交流任务,最起码也要对得起自己一年的奔波。

此次交流使我有机会尝试了在不同环境下,面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如何实施课堂教学,让我认识到在不同的学校环境下怎样开展工作,使我受益匪浅。

临朐县第二实验小学的校级领导、校委会成员在开始交流一个月内两次到冶北小学探望我们,给我们送去了暖瓶、炊具等生活用品,并每人给予1000元的现金补助,坚定了我们在冶北小学一定干好的决心。

冶源镇及冶北小学更是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嘘寒问暖,免费提供午餐用菜,教办领导也曾多次到校慰问我们,并每人发放300元的生活补助,解决我们学习、生活中的困难,把关心落到实处。

二、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农村小学有自己灵活、独特、实用的管理和教学模式,虽然农村教育的师资和工作环境比不上城里,但这里大多数老师不存在一门课教一辈子的经历。来到冶北小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这里的老师个个都是“多面手”,很多老师不只任教语文、数学、英语这些主要学科,同时还兼任音乐、美术、体育等多门学科,每位教师每天都上四、五节课,除了上课其余时间大都忙于备课,一备就是几个学科,但老师们脸上的笑容却是多彩的,这种无私奉献、苦干实干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我看到了自己的差距与不足,增强了危机感和急迫感,增强了主动学习的自觉性,平日除了搞好自己担任的四至六年级计算机教学之外,在各方面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做好读书笔记,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底蕴。使自己的理论层次有所提高,同时加强学习各种业务知识及教育科研知识,及时积累、总结教学经验,不断反思,从而提高自身的执教水平。每天都想着怎样为冶北小学的发展出谋划策,尽自己微薄之力。

三、主动研究教育教学及管理,推进学校教研教改的发展。

1、深入教学。

搞好交流工作,首先就是要搞好教育教学,来到冶北小学,担任四至六年级信息技术教学,首先整理出了学生微机室,每节课都在微机室上课,给学生充分的上机机会,为完成教学任务打下基础。

2、搞好教研。

交流之初,在迎接教研室专项教学视导中,主动进行听课、评课,并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及教办提交了冶北小学在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整改措施及方案等。

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学生的自主健康发展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平时积极参与到老师们的集体备课中,发表自己的观点,学习他人的经验。立足学校实际,探讨自主、互助、学习型课堂的教法,培养学生良好的互助合作意识、总结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等,为推动学校一步一个台阶地向更高水平发展而努力。

为搞好学校的教研教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教研活动,在冶北小学推行了“辩课”制度。辩课是评课的一种发展,在原来的评课中,很多老师只会听课,让他评课,要么批评,要么恭维,很难评出一节真实而又有实际意义的课。而辩课则不同,它转变了观念,端正了心态,让上课的老师、听课的老师、评课的老师,能够热烈地、真诚地、民主平等地辩论起来。通过辩论,加深对课程、教学的理解,切实提高自身的教学教研水平。每周听完课组织教师进行辩课,并有专人随时作好记录,填写辩课记录,辩后老师们再进行反思总结并记录下来。既形成材料,又记录成长足迹,给学校的教研活动真正注入了活力。

3、注重管理。

每周参与学校的班子会议、全体教职工会议,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为搞好学校远程教育工作,迎接市电教馆检查督导,帮助冶北小学策划并组织录制了利用远程教育教学的短片,得到了市领导肯定与支持。

四、发挥自己特长,将交流活动落到实处。

1、把工作做细、做实,促进教学常规的落实。

平日工作除了帮助教导处主动做好学校的学生学情检测、教师备课作业检查、教师学习笔记、反思检查、为上公开课的老师们制作课件等工作之外,主要制定和落实学校特色班级建设,包括写字、口算、古诗文诵读等特色班级,每天早、午两次检查、指导,介绍实验二小在此方面的经验、做法,力求这几项工作在冶北小学轰轰烈烈地开展并在年内见成效。

2、以“活动”为载体,促进交流工作实效性。

城乡居民工作总结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老农保清理的有关文件和要求,积极与民政协调和配合,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全力组织实施,我们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加大了政策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公告,提高老百姓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二是梳理和完善了老农保数据库台账,补充、完善相关个人信息,针对老农保未退保的人员的具体情况,分类处置好、及时清理;三是稳步做好了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并轨工作,对个人信息进行比对后,核查出可以上线并轨人员,计算出个人账户总金额,及时合并个人账户。确保了我县1.7万老农保参保人员清退到位,切实维护老百姓利益不受损害。

根据上级的文件和要求,做好扶贫攻坚、重点数据核查、档案管理等其它重点工作。今年新增了未脱贫贫困户的保费政府代缴代发工作,按要求做好老年乡村医生、民办(代课)教师等各类人员的困难生活补助的代发和管理工作,积极协调落实资金,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到位,维护社会稳定。

二、全年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较大,但缴费率偏低,特别是高档次缴费人数很少,占所有缴费人员的2%左右。从主客观原因上分析,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参保缴费意识不强,很多群众只知道100元缴费档次,而不知有更多高档次缴费;二是我县为偏远山区、省级贫困县,经济欠发达,参保群众生活不富裕;三是我县是全省劳务输出大县,外出务工人员30多万人,给征缴带来了很大困难,直接影响了征缴率。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合理确定低保对象的标准和范围,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好低保年度复核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近日花桥镇召开专题会议,积极谋划20城乡低保年度复核工作。

做好宣传。通过镇村电子宣传栏、公开栏积极宣传低保复核发动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强民生政策宣传,知晓低保年度复核工作的重要性;让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复核工作。

做好业务培训。由镇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做好此次年度复核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高效地完成此次低保年度复核工作。

做好摸底工作。将低保在册人员档案进行整理汇总,为低保年度复核提供完整的基础性资料。

城乡年终工作总结

按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20____年度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宝城管〔20____〕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____年度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单位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每季度召开环境治理工作会议,研究单位环境综合治理与责任区环境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住户、租户的宣传教育,设置固定宣传标语,引导单位居民自觉参与环境治理;及时、准确统计并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报我局环境治理工作开展的情况;以清扫保洁为重点,有专门的环境维护人员,着重我局环境常态化治理工作。有专门的爱国卫生及环境治理档案,做到了档案的规范管理。

二、实施环境质量提升。

我局施行环境卫生划片包干、专人负责、清洁整齐,落实“门前三包”;单位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破旧标语,无牛皮癣,环境绿化美化,花草树木养护良好。办公区域窗户、楼道、墙壁、厕所等干净卫生,无积尘、蛛网;地面清洁,墙面无乱贴乱画;办公室清洁,物品用具摆放整齐美观,垃圾袋装化;报栏、宣传栏、告示栏等定期更换,内容健康,摆放美观。设置停车标志。无“跑、冒、滴、漏”供水管道,尽量使用节能产品,树立节约型机关形象。

三、不断完善单位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我局建立有专门的单位环境治理工作小组,环境治理工作小组由单位副局长为小组组长,单位办公室及科室责任人为成员,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单位环境综合治理检查,并对环境维护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及时更换,保持了单位良好的环境。

城乡居民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xx】37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序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我县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情况。

20xx年市局下达新农保参保任务18.48万元,征缴保费2966.06万元。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参保人数达到了180109人,征缴保费2217万元,分别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98%、75%,其中:缴费人数145032人,享受待遇人数38781人(当年到龄人数3704人),累计结余1.4亿元。

20xx年市局下达城镇居民参保任务641人,征缴保费4.47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参保人数1218人,征缴保费17万元,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90%、381%,其中缴费人数219人,享受待遇人数1022人(当年到龄人数23人),较大幅度超额完成征缴任务。

1、农村居民养老金发放情况。

20xx年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养老金发放人数38781人,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养老金3848.35万元。

2、城镇居民养老金发放情况。

20xx年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养老金发放人数1022人,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养老金88.16万元。

3、老农保养老金发放情况。

20xx年1—6月份全县享受老农保养老待遇人数1814人,发放养老金总额12.07万元,滚存结余820.41万元。

(一)集中时间,确实做好保费征缴工作。

为全面完成20xx年度参保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署保费征缴工作。按乡镇分解征缴任务,乡、村两级层层包干落实征缴任务,集中7、8两个月时间,突击完成了全年新农保征缴工作任务。

(二)缴费补贴,纳入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

20xx年农村居民参保缴费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纳入财政预算,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拨付缴费补贴4690580元;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拨付城镇居民参保缴费补贴9950元。20xx年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357人,缴费补贴每人每年360元,省财政预算拨付128520元;20xx年村、支两委干部951人,缴费补贴每人每年240元,全年县财政预算拨付228240元,各项缴费补贴年底前全额拨付到账。

(三)落实资金,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为确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xx年我县上报核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分别为44.61万元、2491.92万元,列入中央财政预算。20xx年中央财政实际拨付基础养老金47万元、2658万元。20xx年县财政预算拨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贴资金分别为246505.88元、6054385.10元。

(四)夯实基础,完善农村居民参保人员信息化管理。

今年以来,为确保农村参保人员实现全省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数据向省数据库集中管理,我们集中4、5、6三个月时间,以村为单位建立了新农保参保缴费书面台账;以乡镇保障所为单位建立了参保缴费电子信息台账;以乡镇录入县农保中心审核为准建立全县参保缴费信息数据库,完成了历年和今年的参保缴费信息数据集中省中心统一管理,参保信息入库率达到100%以上。20xx年全县1218名、180109名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全部纳入全省信息管理系统。

(五)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农保基金安全发放到位。

做好农村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工作,各乡镇信用社营业网点是关键。为确保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严格要求各乡镇信用社网点必须将拨付的养老金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给享受待遇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延期发放,出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同时,为加强享受农村养老金人员的社会监督管理,要求信用社代发农村养老金营业网点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领取养老金人员身份证与银行存折是否一致。对代领人员必须审查村委会提供的证明和委托书,决不允许因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村委会对符合享受养老待遇人员每月15日前进行公示,定期开展资格认定工作,乡、村两级按月报送死亡月报表,保证了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安全有序。

(六)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新农保档案资料规范管理。

开展新农保工作几年来,我们始终重视新农保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农保中心建立了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县、乡、村三级农保经办机构形成的参保资料分类、装订、整理、归档等标准化管理,建立了长效机制。

(一)内控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年以来,随着新农保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要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参保缴费、待遇发放、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及保值增值、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二)村级农保经办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作为直接为群众服务的村级劳动保障联络员,应熟悉掌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联络员对新农保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积极,影响农保工作的有序开展,需加强业务培训工作。

(三)村级新农保办公条件较差。

在深入农村调研中发现,部分经济困难的行政村新农保办公条件较差,办公设施不能满足新农保工作的需要,甚至有些行政村在家办公征收保费,严重影响新农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完善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在省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建立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特殊群体惠民政策、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范化操作程序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制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和基金内审稽核制度等系统的规范管理制度。在推进新农保工作的同时,为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要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并与新农保制度相衔接。

(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农民参保缴费。

新农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势大力宣传农保政策,调动和引导农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同时,县、乡、村三级保费征缴部门要准确掌握全县应参保人数,做好摸底调查工作,积极动员适龄农民提高参保缴费档次,实现全覆盖。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素质。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建立了一支县、乡、村三级农保工作队伍。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定期开展新农保业务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政策知识、微机操作应用、财务和基金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县、乡、村三级新农保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全县建立一支业务精、素质高、能适应新农保工作需要的新型农保专业队伍,确保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四)改善村级新农保办公条件,争创示范点建设。

我县新农保工作开展以来,全县配备了322名村级劳动保障联络员队伍,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费征收、管理、发放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随着新农保工作的推进,参保覆盖人数的大幅度增加,遇到的最大问题个别行政村尚未建立健全规范的新农保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为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有序的开展新农保工作,必须配备新农保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在农村建立新农保阵地,树立新农保工作形象,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环境,在全县选择3—5个行政村,争创全省新农保示范点建设。

(五)进一步简化县、乡、村三级保费征缴程序。

为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20xx年县、乡、村三级农保经办业务采取简化保费征缴手续,实行电子报表征缴保费工作。

(六)积极推进拓展社保卡应用。

为尽快拓展社保卡应用,采取有效措施与农行协调,促进县农行尽快配备设备,布设基层网点,满足社保卡应用需求,实现拓展应用社保卡征缴发放城乡居民养老待遇。

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金安全运行,在目前实行的县、乡、村三级按月报送死亡报表的基础上,定期开展资格认定工作,严格遏制城乡老人死亡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

(八)明确岗位职责,扎实推进新农保工作。

20xx年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农保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提高服务意识,扎扎实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总之,20xx年我县新农保工作,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农保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新农保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内控制度建设,三级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点建设,得到了省厅的高度认可。县、乡、村三级保费征缴办法和县、乡两级信息化管理在全省推广。一年来的实践,我县农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正向着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推进。

城乡居保工作总结

为全面落实国家城乡居保政策,全面纵深推进我县城乡居保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相关要求,对我县城乡居保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1、目标任务:根据省市民生任务要求,全县参保任务9。3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发放人员2。2万人,新参保扩面征缴7。14万人。(具体任务数见附表一)。

2、征缴方式:采取日常常态化征缴与重大节假日突击征缴,下半年912月集中征缴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保费征缴。

3、考核措施:20,县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按组织领导、资料规范、工作进展、工作措施、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见附表二)。

二、养老金发放工作。

三、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1、参保居民纸质档案(含60周岁以上待遇发放人员纸质档案):根据管理一生、记录一生、保障一生的原则和国家城乡居保档案规范管理的要求,各乡(镇)劳保所应按年度将参保人员个人身份实际情况填报申请参保表(或待遇领取表),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分村、组整理后,上报县农保局审核归档一份,返回乡(镇)劳保所备查存档一份。205月底应将参保档案资料全面整理完归档,7月底之前将参保档案资料全面整理完归档,年底征缴扩面任务完成后应在2014年元月底之前将2014年档案资料整理完归档。

2、信息系统录入管理工作:各乡(镇)劳保所每月进行一次参保人员信息清理录入工作,将本月年满60周岁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及时转录为发放信息,死亡人员应及时终止其个人参保信息,县农保局信息中心应每月及时进行系统审核调整。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应逐步实现规范、常态化进行。

四、生存认证工作。

坚持常态化认证与集中认证相结合的办法:

1、各劳保所每月应对本乡(镇)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一次生存认证,由各村村委会将本村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情况,逐户进行实地照相核查后上报乡(镇)劳保所,劳保所审核后上报县农保局业务股。对于冒领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支付其养老待遇,并责令退还冒领的养老金;拒不退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除如数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外,对冒领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今年4月份集中一个月时间全面进行一次生存认证工作,通过现场摄像、按指纹、上户见面等形式,采集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信息,并存档备查。今后每年集中进行一次生存认证工作。

五、基金安全管理工作。

1、统一保费入账时间。统一规定每月的25号为保费的入账时间,为确保征缴的保费基金安全,各乡(镇)劳保所应督促本乡镇保费征缴工作人员每月应将本月征缴的保费及时存入农保局指定的合作银行(乡镇是信用社,县城是农业银行)账户。2628日为乡镇劳保所到农保局核票时间,2930为农保局财务人员核票汇总时间。入账程序是:由村组干部、协管员将保费及时存入农保局指定的合作银行账户,写明所在乡(镇)、村,经办人姓名,同时将存款底单、参保人员花名册、专用票据存根一并提交到劳保所,每月底与财政所核对一次专用票据。

2、规范票据管理。开展城乡居保扩面征缴收费工作,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收据或打白条。收款收据由乡镇财政所指定人员到县财政局领取,然后由乡镇劳保所人员到财政所领取,再由村组干部、协管员到乡镇劳保所领取,每个环节必须有领取手续,每使用完一本票据应及时核销。所领票据遗失的,由领票人负全责,按照财政部门票据管理办法处理。

3、财务审核票据。对乡镇劳保所交来的票据农保局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主要审核是否填写规范、缴款人姓名是否清楚正确、缴款金额是否与进账相符、是否在规定时间进账,及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参保登记表、花名册、票据和实际相符。

要继续采取多种贴近城乡居民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立体式宣传城乡居保政策,各乡镇要以《若干意见》振兴赣南发展为契机,结合“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组织乡村组三级干部,分片包干,携带专门的宣传单,地毯式深入居民家中宣讲政策,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解城乡居保的政策和好处。通过和群众算明白账、面对面耐心细致地交流,参保范围、资金筹集、参保登记、账户管理、保险衔接等政策,切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使群众真正弄明白为什么要参保、参保有哪些好处、怎么缴费、标准是多少,真正知道参加城乡居保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的又一项伟大的惠民工程,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的参保意识,促进全覆盖。

城乡年终工作总结

在县委、政府及城乡提升办公室的统筹规划及精心组织下,我办切实履职尽责,重点突出在治理城乡“五乱”和“除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了城乡提升战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一年来城乡提升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搞好“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城乡环境“五乱”整治行动,我办成立了由志办主任任组长,各股室干部为成员的县志办城乡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保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有机构、有人员,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为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城乡提升的参与意识,组织召开了城乡提升战略工作专题会,以主要领导亲自带领干部、党员代表等开展了以城乡“五乱”治理和树新风除陋习的专题宣传活动。同时以争创环境优美乡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等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开展城乡提升战略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措施,引导居民自觉参与城乡“五乱”治理和“除陋习、树新风”、并支持专项治理行动。

为搞好我办“城乡提升战略工作,我办一是制订了《城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到行动有具体内容,有具体时间安排;二是依靠群众监督,通过驻村帮扶、群众来访等途径反映问题,聘请乡村联络员,请他们行使监督建议权,促进城乡环境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三是组织干部职工以不定期督查为主,建立了节假日、公休日考核督查制度,做到城乡提升战略督查日志,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使督查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的轨道。四是加强问题交流力度,在参与、配合、指导开展城乡环境治理中对发现的问题随时与村、社区衔接,交流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我办开展了一系列城乡提升战略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在乡政府驻地周围开展大扫除活动,清理了各地段死角内的生活垃圾,美化了环境;二是深入各村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并组织群众开展大扫除活动;三是虫草采挖期间协同工作组深入到包乡点各虫草采挖区,组织宣传了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并制止了部分农牧民群众采割植被现象;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春季植树义务活动。

城乡年终工作总结

按照市妇联城乡部工作部署,围绕“双学双比”活动,“巾帼建功”活动两条主线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全县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为发展××经济,建设美好家园贡献力量。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头人做个明白人,让她们带领更多的妇女走上致富之路。

2、科技大户、专业户组织起来,参加“巾帼科技行”活动。我们于9月1日至9月7日开展了“巾帼科技活动周”活动,县妇联组织40多人参观了东升乡善友村张淑清的特种养殖场。张淑清是省“巾帼科技带头人”,市“三八红旗手”。从95年以来,她承包了东升乡粮库养殖场,饲养生猪、蛋鸡、肉鸡、金腚鸭等等,不论养什么她都比别人养的好,收入高。这是因为她信科学、学科学、用科学,从防疫到饲料配方,她都总结出了一套成功的经验。参观了养殖场的妇女们都很受教育和鼓舞。各乡镇妇联组织妇女骨干在本乡镇也开展了“巾帼科技行”活动。全县共有500多名妇女参加了这次活动。

3、送科技下乡,急妇女所急,帮妇女所需。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发展林牧业的工作思路,带领农村妇女积极发展养殖业,养牛、养羊、养鹅等,在柳树乡、胜利乡建立了养牛小区,并组织技术专家到乡镇进行指导,服务,赠送《农村实用技术》书400册。

4、扶贫帮困,让妇女姐妹都富起来。“双学双比”活动开展以来,扶贫帮困,共同富裕已成了我们工作的一部分。乡镇妇女干部每人包1—2户;科技示范户、村、组妇女干部每人至少包1户。建立了包扶卡,做到包扶对象清、家庭情况清、贫困原因清、脱贫方向清。要动真情,办实事。每年包扶贫困户500多户。每年都有20左右的贫困户能够脱贫。

5、“巾帼建功”活动,我们主要抓窗口单位的文明服务,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竞赛活动,树立了国税局服务大厅,新华书店售书柜台,汽车公司女子乘务班等巾帼文明示范岗。树立了李亚军、王建新等一批巾帼建功标兵。其次,我们为下岗妇女再就业提供服务,为她们提供信息,联系、安排工作,帮助她们解决思想认识题,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树立自立自强的精神,为她们再就业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一年来共帮助22多名妇女姐妹再就业,提供咨询服务120多人次。

“双学双比”活动和“巾帼建功”活动,为广大妇女提供了展示才华的舞台,也在社会产生了很大、很好的影响,我们一定继续努力,不断创新活动方式,这两项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团结,凝聚更多的妇女姐妹,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