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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版本 装修工程设计合同(优秀5篇)

时间:2023-09-28 20:08:19 作者:曼珠 最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版本 装修工程设计合同(优秀5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酒店装饰装修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

3、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价款: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

6、质量要求:

7、付款方式: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

2、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安全监督、配备施工所需的安全设备。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因施工问题导致施工人员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应做好隔音降噪工作,严禁噪音扰民。

5、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到甲方非施工区域随意走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场并停止乙方施工。

6、乙方损坏自带的'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负损失;因操作不当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7、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液、废弃物,乙方应当及时清理,做到清洁施工,文明施工。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全面履行自身的合同义务,如有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元。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单之日起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装修工程设计也越来越多样,那么装修工程设计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工程设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甲方)给设计人(乙方)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

2.3 设计人(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判断:

3.1 本合同书;

3.2 发包人(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 。

4.2工程地点: 。

4.3建筑类别: ;建筑现状: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五条 设计程序

5.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上门为设计项目进行勘测丈量,并确定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第一设计阶段)的时间;完成包括原建筑室内房型图、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立面、透视图等各 套。

5.2乙方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第二设计阶段完成的时间,完成初步设计方案修改图及立面图一套。

5.3乙方完成第二套设计阶段图纸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完成第三设计阶段修改图及水、电、风全套图纸,主要装饰材料表及装修估算书的时间。

5.4乙方完成全套图纸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全套图纸交图时间。

5.5其他: 。

第六条 (甲方)向设计人(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七条 设计人(乙方) 向发包人(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八条 图纸修改和图纸交底:

8.1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可向乙方提出,并约定设计时间进程,由双方签字确认。

8.2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必须保证有 次至 次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和现场指导施工,以使工程施工达到设计效果。施工后,设计师应协助甲方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8.3交底对象为该设计项目的施工方,甲方应同时参加交底。

第九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

9.1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元,经双方协商,甲方支付的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9.2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首期设计费为设计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3初步方案经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为设计总价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4第二设计阶段图纸经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为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5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付清设计费余额。乙方将装订成册图纸(共 套)交于甲方。

上述具体付款日期以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首期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设计费 %支付;超过一半的,按设计费 %支付。

10.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设计费用不予退还。

10.4乙方交付的图纸不符合约定、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大写) 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10.5乙方未按照约定进行交底及竣工验收工作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大写) 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甲方) 份,设计人(乙方) 份。

11.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乙方)不得指定装饰材料、供货商。

11.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个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发包人(盖章):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本设计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一.设计工程地点 。

二.设计内容

1张,其中。

2.施工图全套,其中包括 。

3.设计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设计费

总计 元;税金另计。

四.付款方式

1.设计费在签定合同时收取50%订金,效果图交付时收取30%,全部图纸交付时收取20%余款。

2.设计师免费三次亲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超过三次的费用当日收取( 元/天)。

五.所有图纸在签定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交付。

六.设计方案变更不得超过3次(不含3次),每增加一次,另增加设计费 元。

七.该设计工程如由乙方施工,设计费的50%在工程结束后冲抵等额工程尾款(如施工合同未能执行完全,本条款自动取消)。

八.如该工程由乙方施工,第四款的第二条将自动取消。

九.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设计订金不予退还,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双倍返还设计订金。 本设计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担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及精装修设计技术要求。

2.2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及文件。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等。

第三条 设计内容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范围、内容、要求、建筑面积、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注:设计计费方式:按精装修工程设计概算计费。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4.1 甲方发包人将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包括:

4.1.1 精装修设计技术要求提交时间:

4.1.2 建筑施工图提交时间:

4.1.3 暖通施工图提交时间:

4.1.4 给排水施工图样提交时间:

4.1.5 其他资料:

4.2 甲方对上述文件的及时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适用性负责。甲方不能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进行设计。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

5.1 乙方应根据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向甲方交付的设计图样及文件:

5.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每半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的设计工作情况介绍,必要时,甲方将临时组织设计工作专题汇报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参加并做好相应准备及配合工作。

5.3 乙方除提交第5.1条规定的设计文件外,必须同时提交文件的数字化产品1份。数字化产品(电子文本)的载体应是计算机光盘。

第六条 设计费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总设计费为人民币万元。

6.2 总费用除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外,不因其他任何原因给予增加,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

6.2.1 设计人完成本合同第三条中全部工作内容,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文件所需的费用。

6.2.2 设计人修改、完善图样,提供设计技术交底及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的费用。

6.2.3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派往现场设计代表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6.2.4 如有必要,乙方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聘请专家、顾问公司所发生的费用。

6.2.5 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费用。

6.2.6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所发生的费用。

6.3 以上费用均视为是包括所有应缴税费的费用。

第七条 设计费的支付

7.1 设计费以发包人批准的投资估算为基数,按照设计人的中标费率确定,分阶段进行支付,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八条 对乙方的管理、配合

8.1 由建筑主设计人提供基本设计条件(含电子文件)、设计参数等,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设计图样后交由建筑主设计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建筑主设计人的审图章给予确认,以确保精装修设计与其他设计成果不发生冲突,并保证项目总体设计目标(包括限额设计目标)的实现。

8.2 甲方委托建筑主设计人提供精装修设计技术协调工作和部分专业设计顾问服务。乙方应适时与建筑主设计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充分尊重和听取建筑主设计人的意见。必要时,乙方可提请甲方组织协调乙方与建筑主设计人的沟通。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甲方责任

9.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二、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设计。

9.1.2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15天,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确定提交设计图样及文件的时间。

9.1.3 甲方正式确认乙方提交的施工设计图样后,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做很大修改(占50%以上),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要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费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增付设计费的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9.1.4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9.1.5 甲方应为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 乙方责任

9.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9.2.2 乙方的设计范围及责任不包括以下各项:

9.2.3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如甲方需提前进行精装修施工招标,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扩初设计图样资料。

9.2.4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过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9.2.5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样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所赔。

9.2.6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精装修施工需要提供设计现场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总设计费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为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对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核实后足额支付。

10.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

10.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10.4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同时,乙方还应按国家及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数超过x份,乙方另收工本费。

11.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对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11.3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甲方可根据需要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设计人员参加。

11.4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1.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6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7 本合同一式两份。

11.8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 设计方(盖章):

年月日:

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制定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本合同由xx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统一单位编号;

本合同由xx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翻印。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xx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内容或名称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二)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设计文件名称份数交付日期备注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三)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xx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二)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五)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设计,经xx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xx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xx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一)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偿付违约金。

(三)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四)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违约金。

(五)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六)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xx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合同签订地点:xx市_____________区(县)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

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供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做用于的不锈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按照甲方订货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1:不锈钢地脚线及修边线

2:信报箱

3:电梯门套

二、数量、单价及合同预算金额

备注:

1、以上表格所涉及的数量、尺寸、规格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加工图纸为准,此图纸将作为附件一附于此份合同后。

2、此报价包括为成品加工价,已含括刨坑、磨边、抛光等加工费用。同时此报价已含贴膜、包装及到广州运费。不含税,如需含税则另加5%。

3、以上三类产品中,地脚线、修边线及信报箱仅供材料,不包安装。电梯门套为包工包料。

四、加工及验收: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提供完整,尺寸准确无误并由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加工图纸给乙方按图加工。不锈钢材质按304执行,所有供货不锈钢板的板材材质及厚度必须符合gb1220—92「84」及ocr18ni9等国家及行业标。包装采用保护胶纸保护、纸皮(或泡沫纸)包装(运输途中产品保护由乙方负责。货物经甲方验收后,交由甲方负责保管。

五、验收手续:供货方货到现场,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只对外观可视面进行有无表面保护膜破损导致划伤或挤压变形验收及对数量进行核对签收,甲方在安装过程中发现存在工艺质量问题时通知乙方后,乙方须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鉴定,情况属实的情况下乙方需无条件对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更换。

六、乙方送到现场之货物,甲方授权为指定签收人,若授权有变更,以甲方书面函告为准。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订金给乙方,定金最后一批货款冲抵结清。

(2)乙方在发货前把发货数量清单传真给甲方确认,甲方在确认后签字回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货单确认的当天发货。货到工地后经甲方抽样验收后,如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1、2项材料则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给乙方。如所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3项材料,那么乙方需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结算货款。

(3)甲方付款方式可为支票或网银结算,收款帐户为乙方指定帐户。甲方支付现金的收取人必须出具乙方授权委托、收款并须加盖公章。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支票或汇款结算的金额时,必须提供等额的相应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材料款项。

八、乙方责任及违约责任:按时保证质量交货,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产品质量保证书,乙方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视为该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之权力。乙方产品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暂定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乙方产品若连续出现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及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

害、战争、瘟疫)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货物的处理方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十一、图纸及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该单项工程所有图纸,乙方需安排设计到现场测量出图,在接到甲方要求一天内到场,在每批加工图纸上须经甲方盖章或其委托人签名方为有效。

2、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需变更时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承受的实际损失(当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指令时,乙方已经开始生产的,应立刻停止生产,否则甲方不予以承担责任及损失)。

3、因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不清楚,经乙方审查(须在收到图纸后二个工作日完成)书面通知仍不能修改,致使乙方无法生产的,乙方供货期顺延,乙方无需承担由此造成逾期交货之赔偿责任。

4、如乙方未按甲方确定图纸或技术要求加工的,乙方须对此承担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更换人工、施工措施、辅助材料、业主方索赔等费用(如有)]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交货的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二、双方主要职责

(1)甲方:提供所需铝板的规格、尺寸、数量、并确定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货到现场后的验收、保管和按合同约定付款等。

(2)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尺寸清单、供货期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不锈钢。

十三、产品的图纸变更: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品加工图纸变更需双方确认。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

十四、争议解决:基于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乙、甲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的附件为合同正文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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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发包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担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及精装修设计技术要求。

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及文件。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等。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范围、内容、要求、建筑面积、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注:设计计费方式:按精装修工程设计概算计费。

4.1甲方发包人将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包括:

4.1.1精装修设计技术要求提交时间:

4.1.2建筑施工图提交时间:

4.1.3暖通施工图提交时间:

4.1.4给排水施工图样提交时间:

4.1.5其他资料:

4.2甲方对上述文件的及时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适用性负责。甲方不能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进行设计。

5.1乙方应根据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向甲方交付的设计图样及文件:

5.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每半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的设计工作情况介绍,必要时,甲方将临时组织设计工作专题汇报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参加并做好相应准备及配合工作。

5.3乙方除提交第5.1条规定的设计文件外,必须同时提交文件的数字化产品1份。数字化产品(电子文本)的载体应是计算机光盘。

6.1双方商定,本合同总设计费为人民币万元。

6.2总费用除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外,不因其他任何原因给予增加,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

6.2.1设计人完成本合同第三条中全部工作内容,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文件所需的费用。

6.2.2设计人修改、完善图样,提供设计技术交底及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的费用。

6.2.3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派往现场设计代表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6.2.4如有必要,乙方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聘请专家、顾问公司所发生的费用。

6.2.5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费用。

6.2.6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所发生的费用。

6.3以上费用均视为是包括所有应缴税费的费用。

设计费以发包人批准的投资估算为基数,按照设计人的中标费率确定,分阶段进行支付,支付进度详见下表:(略)

8.1由建筑主设计人提供基本设计条件(含电子文件)、设计参数等,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设计图样后交由建筑主设计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建筑主设计人的审图章给予确认,以确保精装修设计与其他设计成果不发生冲突,并保证项目总体设计目标(包括限额设计目标)的实现。

8.2甲方委托建筑主设计人提供精装修设计技术协调工作和部分专业设计顾问服务。乙方应适时与建筑主设计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充分尊重和听取建筑主设计人的意见。必要时,乙方可提请甲方组织协调乙方与建筑主设计人的沟通。

9.1甲方责任

9.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二、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设计。

9.1.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15天,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确定提交设计图样及文件的时间。

9.1.3甲方正式确认乙方提交的施工设计图样后,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做很大修改(占50%以上),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要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费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增付设计费的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9.1.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9.1.5甲方应为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乙方责任

9.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9.2.2乙方的`设计范围及责任不包括以下各项:

9.2.3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如甲方需提前进行精装修施工招标,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扩初设计图样资料。

9.2.4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过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9.2.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样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所赔。

9.2.6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精装修施工需要提供设计现场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总设计费中。

10.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为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对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核实后足额支付。

10.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

10.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10.4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同时,乙方还应按国家及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1.1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数超过x份,乙方另收工本费。

11.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对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11.3甲方委托乙方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甲方可根据需要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设计人员参加。

11.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1.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6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7本合同一式两份。

11.8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

设计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