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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出租车夜班租赁合同(实用8篇)

时间:2023-09-12 04:53:38 作者:雁落霞 最新出租车夜班租赁合同(实用8篇)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年出租车夜班租赁合同汇总篇一

承租方(乙方)

依照《^v^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6、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7、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标准执行;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1000元罚款。

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

2023年出租车夜班租赁合同汇总篇二

租车用途:_________

客户姓名: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租车总金额:_________元

已收定金:_________元

未收金额:_________元

根据《^v^合同法》、《^v^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甲方用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当日早上__前准时到达。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婚车服务每车配有司机壹名;甲方支付的租车金额中包含以下费用:乙方的汽油费、乙方司机劳务费,但不含过桥过路费。

3.行程安排:甲方应提前三日告知乙方行车路线,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路线行使,若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的,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4.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整作为租车定金,剩余款项应在用车当天由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甲方不得因任何本合同规定外的理由拒付、延付租车费用。

5.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在签定本合同后,如因甲方原因退车的,甲方所付租车定金乙方不予退还。

乙方责任:婚车必须在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若乙方车辆因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按原约定时间发车的,应提前通知甲方,或由乙方提供同级别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如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要求退车,则乙方应全额退回定金。

6.上述内容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且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2023年出租车夜班租赁合同汇总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合同为汽车租赁代驾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车辆,并配司机自行驾驶,并准时足额的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同意将车型;,颜色黑色,车牌号鄂行驶里程公里的车辆及司机出租给乙方,甲方司机必须谨慎驾驶;保证安全无损交还车辆。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半年。从20__年月日时起至20__年月日时止。

四、租金结算:租金支付标准以、月、计算,(共人民币元整)。该租金包括:在租赁期限内的保险费及养路费,及司机工资。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乙方负责车辆的定期保养的材料及人工费维修费。

五、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v^纳租金__元。

六、该租赁车辆只限于湖北省内行驶,如乙方需驾驶出省外,必须经甲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擅自驾车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向其追讨一切经济损失。

七、司机必须服从一方的管理。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状态良好,保证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且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合同全过程。

十、在本租赁合同期内,仅车辆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违反,乙方与第三方所签订的一切协议都被视为无效,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一、在租用车辆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十二、由于乙方任何原因导致甲方车辆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人民币:150佰元整/辆的标准收取车辆停场费。

十三、甲方负责租赁期内车辆的保险、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023年出租车夜班租赁合同汇总篇四

甲方:(车主)

乙方:(租赁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租赁方担保人同意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一、甲方白班每天早_________点至晚________点乙方夜班每天晚__________点至早___________点自年月日起,租期_______年。

二、甲方将手续齐全的出租车鲁________租赁给乙方,乙方自租车之日起,一次性交付甲方租车风险金__________元整,夜班租赁费每月_________元整,租金每月末一次性交付甲方。

三、甲方承担车辆的强制险、商业险费用,运营期间车辆正常的保养费、管理费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如有人为的车辆损坏由驾驶人负责维修赔偿。

四、乙方在夜班承租期内如发生交通违章、交通事故或其他不可预见性的情况,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全部损失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的收益来源只限于运输旅客无其他车上经济来源,乙方不得用承包车辆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如出现违法违纪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不得将承包车辆转租或借于他人驾驶。

六、以上各项如有违约。收回车辆,押金不退,并由乙方与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经济赔偿。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经本人签字后即生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出租车夜班租赁合同汇总篇五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

2、乙方:

一、甲方将出租车鲁租给乙方夜班经营使用,承包期限自20xx年10月21日至年月日,时间为每天下午17:00——06:00,租金每个夜班为70。00元(大写:柒拾元整),当日结清,乙方向甲方交纳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作为租车押金。租车结束后车辆验收合格,确认无违章等行为后将押金退还。

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可按有关规定自主经营,自负民事责任,乙方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大小事故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全部承担,当出现损失大的事故,扣除保险公司应赔偿外,乙方负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租金照付,甲方不负一切所有连带责任。

三、乙方在承租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交通管理制度、合法经营,做到遵纪守法、安全驾驶,否则出现各种意外状况都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在承租期内,要爱护车辆,不得将车辆给别人驾驶,如乙方有不爱惜车辆、或者故意破坏车辆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关费用。

五、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法院解决。

六、该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023年出租车夜班租赁合同汇总篇六

乙方:

根据《^v^合同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租车型号及价格

1.车辆型号:租车数量:__车辆颜色:__

2.租借价格:

3.租金总额:

二、租赁时间

年3月16日__时至20__年3月16日_时。

2.用车地点:根据甲方要求在__准时到达。

3.乙方提供的婚车到达指定地点前需清洗干净,每车配司机1名。

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路线行使,行使路线如下:

5.以上行程路线或租赁当天具体时间段若有变动,甲方应提前三天告知乙方。

三、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订金,乙方需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2.剩余款项计人民币__元于用完车辆后的当天,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特别约定

乙方需安全驾驶,乙方在行驶过程中造成车辆损毁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

五、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退车的。乙方没收甲方所付预付车款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

2.婚车在协议约定时间后1小时内到达规定地点的,由乙方赔偿租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超过1小时至2小时之间到达规定地点的,赔偿租金总额的100%作为违约金。

3.凡乙方车辆因故障或特殊原因不能按原约定发车,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换车,乙方将及时提供同级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乙方未能提前15天通知的,且婚车在约定用车当日未能到协议规定地点,乙方负责赔偿,即返还已向甲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并一次性赔偿本协议约定租金总额的2倍。

4.租赁车辆在行驶期间发生故障不能继续使用的,乙方用同等级别(或高于该车级别)的车辆替代,由此而延误的时间自故障开始起一小时内退赔当天租赁总额的10%,一小时后仍未换车退赔当天租赁总额的20%,并保证替代车辆供甲方继续使用。

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金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20__年__月_日

2023年出租车夜班租赁合同汇总篇七

第一条 为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保障出租汽车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客运的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出租汽车是指依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取得本市出租汽车客运营运权、按里程或时间计价收费、六座以下的小型客运车辆。

本办法所称出租汽车经营者包括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具体负责本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工作。

第五条 出租汽车客运实行统一管理、,总量控制、有序发展的方针。

出租汽车客运业的发展应当与城市总体发展、社会实际需要、城市道路交通状况相适应。

凡新增或更新出租汽车,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出具体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均不得批准新增或更新出租汽车,不得给任何车辆挂牌使其投入出租客运。

第六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教育和管理。

对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或内部管理混乱、驾驶员违规现象严重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应当及时责令纠正、限期改正,必要时可派员帮助整顿。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驾驶和文明行车的教育。

第七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和其他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工作中应当严格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履行承诺制度,坚持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在对出租汽车行使管理职权、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对不出示相应行政执法证件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可以拒绝检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应当认真受理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有关投诉,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有关问题。

第八条 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是出租汽车客运业从业者自愿参加组成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社会团体,应当依照协会章程为会员提供服务,并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基本管理

第九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取得《兰州市出租汽车客运营运权证》;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业开业技术条件;

(三)有符合经营出租汽车客运业务要求的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及相应的通讯设施。

第十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三)凭上述证照到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申办单车《道路运输证》,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应当在5日内予以办理,对因故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出租汽车经营者在上述手续齐备后,方可投入营运。

禁止无出租汽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进行出租客运。

第十一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到公安、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二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终止营运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并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单车《道路运输证》及客票,清缴各种税费后,到公安、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十三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和各有关单位,应当为出租汽车经营者申办证、照等各种有关手续提供便利条件;必要时,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进行联合办公,及时、集中予以办理。

第三章 营运车辆与站点

第十四条 出租汽车营运期间必须定期保养、按期检测,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达到《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二级以上标准。

(一)车身两侧明显位置标明出租汽车经营者名称和车号;

(三)车顶安装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规定的统一式样的出租汽车标志灯;

(六)各种设施、设备齐全有效,营运标志完整。

出租汽车专用号牌由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七条 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和红古区及外地出租汽车进入本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团区范围内,不得显示空车待租标志或承接客人。

第十八条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应当在乘客比较集中的机场、车站、码头等场所,设立出租汽车管理站点,管理经营秩序;在饭店、宾馆、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管理站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管理经营秩序。

第十九条 禁止出租汽车在公安机关划定的禁停路段停靠、上下乘客。

除公安机关划定的禁停路段外,在不影响交通、不堵塞道路的前提下,出租汽车应当按照乘客要求在路边停靠,上下乘客。

第四章 经营者与驾驶员

第二十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缴纳税费,按规定接受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

第二十一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台帐,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组织驾驶员按时、按要求参加管理部门举行的学习、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公开管理制度、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规范内部收费行为,不得收取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四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具有客运汽车驾驶员资格及两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熟悉本市市区街道线路、地理位置。

第二十五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参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组织的出租汽车客运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服务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对参加出租汽车客运岗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应当在2日内发给《服务资格证》。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相关有效证件;

(二)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的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

(三)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他人;

(四)显示空车标志的,不得拒载乘客,但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及动物的人员,以及无人监护的精神病人和醉酒者除外。

第二十七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中应当服装整洁、礼貌待客、文明服务,主动为乘客提供方便。

第二十八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当抵制非法检查,拒绝各种非法收费和摊派。

第五军 计费与票证

第二十九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运价标准收取运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定价。

第三十条 出租汽车受租期间必需的过桥费、过路费、过隧道费、过渡费及停车费由租用者支付。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票据由税务部门监制。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负责出租汽车票据的发放及管理,并接受税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三十二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当使用专用票据,不得转借、转卖、涂改、伪造专用票据或使用假票、废票。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并给乘客付给有效统一票据,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变相向乘客多收运费。

对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收费或不付给有效统一票据的,乘客可以拒付运费。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 对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对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和文明经营、为本市出租汽车客运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有重大贡献的,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报请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一)车身两侧未标明经营者名称和车号的;

(二)未按规定使用统一式样的出租汽车标志灯的;

(三)车内不张贴里程票价表和监督举报电话号码的;

(四)车内卫生差、车身外观不整洁的;

(五)无服务资格证从事营运活动的;

(六)不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的。

第三十五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不按规定接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的,由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中止其车辆运行或者责令停业整顿。

第三十六条 非本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的出租汽车进入上述四区内显示空车待租标志或承接客人的,由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以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擅自新增或者更新出租汽车以及给其他车辆挂牌使之投入出租客运的,由其所在单位和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必要时,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提请市人民政府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未经批准新增或者更新的出租汽车以及投入出租客运的其他车辆,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中止出租客运,并提请公安机关注销出租汽车号牌。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责权限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向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申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申领《服务资格证》,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在规定期限内既不办理、发证又不予以书面答复的,申请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对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关于15日、5日和2日的办事时限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出租车夜班租赁合同汇总篇八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v^》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信息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2.甲、乙双方议定。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3.乙方需要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