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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简报(汇总8篇)

时间:2023-10-13 21:39:21 作者:念青松 最新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简报(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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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1月1日,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走进小区、商铺等为群众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从防火、安全、绿色、环保等多角度对群众进行宣传。并用真实案例为商户讲解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呼吁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从自己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安全、环保、宜居的`太康城市环境。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李三振说:“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立足实际,不断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面向全县人民群众的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平安祥和的浓厚节日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太康县各乡镇组织党员和网格员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1月1日,记者在太康县毛庄镇看到,网格员们正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

据了解,截至目前,毛庄镇共向沿街商户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2万余份,悬挂横幅380余条,张贴标语2700余张,集中出动宣传车辆30辆,入村宣传20余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2000余份。

“烟花爆竹作为燃烧爆炸物品,点燃之后通过化学反应瞬间释放出大量有害气体,烟尘颗粒、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浮于空中,随着空气流通不断侵害人体,为了减少危害,希望毛庄镇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毛庄镇副主任科员常启峰说。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让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12月30日,菏泽鲁西新区岳程街道安监办、环保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广场、企业向群众发放《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据了解,《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的主要内容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消防安全、防范一氧气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安全知识的'知晓率,还大大提升了群众参与度,营造了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岳程街道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保障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昨日为农历正月初八,不少节日期间休业的商铺和企业迎来“开门红”,台州市区一早就不时响起鞭炮声。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这个响声将暂告一段落。今日起至3月3日,即农历正月初九至十三期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者将受到公安、安监部门的'处罚。3月4日、5日(农历正月十四、十五)两天再次开禁。

据初步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我市烟花爆竹销量减少近一半。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去年春节期间发生21起,羊年除夕至初六期间,减少为17起。市环保局自动监测室工作人员表示,我市今年春节空气中pm2.5浓度的最高日均值为每立方米0.126毫克(中度污染),去年春节则高达每立方米0.256毫克(严重污染),“但也不排除阴雨天气对细颗粒物的冲刷作用。”

春节过后,2月25日、26日,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继续展开专项整治督查,加强禁限新规宣传。昨天下午,市区内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已开始搬离工作,将未售货物运送至指定仓库进行安全储藏。在黄岩区五洞桥旁的一销售点,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多年的店主说,今年销量的确有所下降,且小内径产品更受欢迎。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为创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提高师幼、家长的'安全及环保意识,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营造共同保卫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11月16日至17日,城关第四幼儿园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园通过电子屏播放禁燃禁放标语、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单页、公众号倡议书、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等形式,让家长、幼儿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引导家长宣传动员邻居及亲属远离烟花爆竹,文明安全过年,守护美丽舒城的碧水蓝天。

通过此次活动,让幼儿、教师及家长认识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树立文明意识,为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健康生态环境,过平安祥和的春节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昨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通知,要求各市(区)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据了解,春节临近全省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为降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陕西省人民政府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等区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活动,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并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简报

为深入推进烟花爆竹全域禁止销售、燃放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有效防控风险隐患,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大对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的宣传力度,近日,三原县公安局广泛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基层派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倡导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此外,民警们走进辖区商铺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商铺经营者进行了安全防范提醒,重点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自觉守法经营。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财产和居民人身安全,使居民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春节。1月20,明东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组织志愿者、网格员对辖区、商铺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向居民发放《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此外,还通过网格群,向居民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知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更多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

良好的空气质量,舒适的生活环境是大家共同的期盼。明东社区真诚地希望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大家能够切实做到禁燃禁放,为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社区书记田志宏强调,在新春佳节之际,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增强意识和承诺,从而共同打造更加美好、祥和、幸福的春节,在保障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为文明形象树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用文明行为扮靓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