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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化工厂合规管理制度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

时间:2023-06-01 20:25:15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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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责任

二、安全员责任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三、班组长安全职责

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7.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

四、员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安全教育制度

一、入公司前的教育

二、现场教育

2.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介绍经验教训 3.推广和介绍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安全操作技术。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的普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由公司经理和安全员参加

4.每年对锅炉、电气装置、运输车辆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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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

2.巡回检查要按规定的路线和内容进行,不得漏检

3.检查要认真、仔细,不得马马乎乎敷衍应付

4.检查情况要随时记录,记录要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防火管理制度

防火工作管理制度 逐级防火责任制

为保障我公司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

2.主持制定和修订防火安全制度,以及企业一切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5.负责指导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二、生产负责人、安全员责任

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负责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保养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电气焊防火制度

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五米以上距离

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

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气,应立即关闭阀门并修理

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

7.焊割完毕,应及时清除散落的`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

贮罐区防火制度

1.罐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贮罐管线要有防静电接地装置

6.罐区要保持清洁,附近可燃废物及时清除

7.消防器材应固定放置,不得随意挪用

电气防火制度

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制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2.电气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6.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7.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

操作工防火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尊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制度

4.严防物料的跑、冒、滴、漏,在易燃、易爆部位,禁止明火作业

7.操作室、生产场地要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除油污、杂物等易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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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的安全规定

2.将动火现场的易燃或可燃物质清除干净,保持通道畅通

3.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检修安全制度

一、检修准备

5.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关闭物料出入阀门,并加盲板(电焊时应把管路断开)。检修的设备管道与运行中的设备连通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设备管道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二、检修安全规程

1.检修项目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工

8.检修中要服从指挥,做到:

三、罐内作业

(2)外来施工单位作业,由其与安全员办理,公司领导批准

2.在进入罐内作业三十分钟前要取样分析,经检验合格,方可进入作业

5.罐内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照明或外部照明

7.在进入罐内清理有毒残留物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四、焊接作业

1.焊接动火,必须执行本公司“动火安全制度”有关规定

(7)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防护用具

(8)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伤害他人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开车、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开车

四、严禁空档溜车

五、严禁带病行车

六、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七、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四、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五、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六、必须在器外有人监护

七、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1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2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3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4条 经理安全职责

(一)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七)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八)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九)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十)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十一)副经理在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条 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三)协助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四)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五)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七)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技术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一)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四)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六)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七)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八)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九)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二条 班长安全职责

(一)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三)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四)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六)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七)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车间安全员职责

(一)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四)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六)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七)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八)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十)车间工艺员、设备员、保管员等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四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二)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三)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十五条 工人安全职责

(一)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三)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四)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五)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六)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

(七)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三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六条 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职责

(一)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二)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

(四)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第十七条 设计部门安全职责

(一)执行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的项目不留隐患。(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

(二)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卫生设计总则》(gb5083-)执行。

(三)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四)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八条 生产计划部门安全职责

(一)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二)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一经列项,则不准挪作它用。

(三)协助生产技术部门做好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十九条 生产技术(含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一)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二)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三)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四)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部们发展,结合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生产部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由上级指派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更换工作鞋或鞋套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闲坐聊天,听歌,打瞌睡等行为。

5.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公司请假程序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派。

三.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组织生产。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由领班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4.车间人员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交由物料员统计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分别放入塑料箱或产品外箱,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来区分物料好坏,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必须做好交际协调,并将出借物料、工具、半成品物料进行登记。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清理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7.技术人员每周应对工具、设备、夹具进行检查、统计、维护等保养工作,并对损坏的工具进行维修(保险丝熔断、设备电源线断裂等可被观测到的损坏)。

四.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2.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留有足够的搬运位置,以便搬运方便。禁止型号、规格、光电参数不一的产品混合摆放。

3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交由物料员统计,统一保存及再利用;将有瑕疵的物料分类,交由物料员统计,统一进行报废处理。

4.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高于10元或数量在大于5pcs良性物料及物品,从重处罚。

五.技术人员产前样评审

1.技术人员应在物料到齐后订单生产前1天进行产品产前样试制。并进行上报与评审。

2.技术人员产前样评审合格后,投入生产时应及时按照工艺指导要求对产线员工进行技术指导,指正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上报生产主管。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 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的生产目的,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4.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8.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仪器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损失自行承担。

水线上,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办公文件、借阅资料要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所管理部门,并且保 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11.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13.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14.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15.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

三.质量及工艺管理

1.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

5.严格划分“三区”(待处理区、报废品区、流转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6.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 , 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7.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8.对原材料、半成品、附件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9.严格执行标准、图纸、产品工艺要求,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10.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11.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13.生产部应建立模具及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并做好各项记录。

14.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15.经常不定期开展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自检自纠工作。

四.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调配人员必须服从该班组长的安排调遣,日常生产任务以外的工作,也须服从生产经理和组长的安排调遣,安排调遣须调配得当,不宜造成工作量悬殊。

2.生产工艺工序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4.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5.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6.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7.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8.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接协调好,标示醒目。

9.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10.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11.应准确填写生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班组、产品规格、生产数量、合格数量、报废数、班组成员等。

12.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管制表、台帐、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规范。

五.设备管理

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2.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路、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4.设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5. 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 一般事故 3 天内 , 重大事故 24 小时内报生产主管或公司领导。

三好: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五项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8.设备运行中, 观察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

9.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 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10.保持设备清洁, 严禁泡、冒、滴、漏。

11.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 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六.计量器具管理

1.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长期使用工具应妥善保管,丢失要赔偿。

2.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4.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5.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6.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鉴定。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按要求保养维护,正确放置。

7.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部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8.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技术品质科检测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9.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10.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技术部。

11.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12.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七.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并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使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2.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3.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搬运方便,防止在使用型号,规格时拿错。

4.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5.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较高或良性物品,从重处罚。

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空瓶等要及时拆除清理,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7.生产车间(包括生产现场、仓库、配料间、值班室等)地面、设备、附设施、窗台等定期清理清洁,每周周一和周四为固定大扫除日,保证生产现场干净整洁。

8.下班提前5-10分钟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

9.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尘垢。

10.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泡、冒、滴、漏。

11.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12.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13.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长风扇。

八.安全生产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 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周例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5.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6.学徒工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7.生产、检验记录即使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8.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9.重点设备,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10. 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11.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12.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九.本厂物料管理单据的使用

1.本厂生产用物品,半产品,成品以及派工单所使用表格均要填写生产编号。

2.要填写生产编号的表格如下:

《申购单》《采购单》《进仓单》《领料单》《退仓单》《生产日报表》《员工派工单》《成品入库单》《不合格处置报告》《工序检验报告》《产品交接单》《来料检验报告》,质量记录不真实,统计错误,造成损失的从严惩处。

十.附则

1.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1、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2、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5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4、工作时间内,除线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5、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6、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

7、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8、 为确保安全生产,车间不准打电话、抽烟。

9、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

10、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线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11、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

12、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13、 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1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劳动生产率,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3具体内容

3.1生产纪律

3.1.1衣着清洁整齐,穿工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并配带所要求的防护用品。

3.1.2上班前员工严禁酗酒,如有上班前过量饮酒者当日不得出勤,并按旷工进行处理。

3.1.3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

3.1.4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3.1.5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安排。

3.1.6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及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3.1.7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3.1.8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库管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理的摆放,不得随意放置物品,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3.1.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3.1.10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承担(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3.1.11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3.1.12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

3.1.13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睡觉等行为,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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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昂纳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无关的任何资料。

3.1.15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

3.1.16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3.1.17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聊天,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

3.1.18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3.1.19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3.1.20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3.1.21晚上如临时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生产主管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3.1.22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1.23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区域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3.2 质量管理 3.2.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3.2.2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2.3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产品不转序。

3.2.4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3.2.5发生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2.6当产品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3.2.7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2.8加强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3.3 工艺管理

3.3.1 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3.3.2 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 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3.3 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3.4 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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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严格执行标准、图纸、工艺配方,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方可用于生产。

3.3.6 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3.3.7 生产车间应建立库存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做好各项记录。

3.3.8 在用工装应保持完好。

3.3.9 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3.3.10 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3.4 设备管理

3.4.1 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3.4.2 严格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4.3 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3.4.4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出现故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停止操作。

3.4.5 坚持八字要求,即 : 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

“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3.4.6 设备运行中,要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不离岗(设备运行过程中),对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3.4.7 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3.4.8 保持设备清洁,严禁泡、冒、滴、漏。

3.4.9 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3.5.1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3.5.2 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5.3 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3.5.4 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3.5.5 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3.6 计量管理

3.6.1 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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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质量部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b、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涂油,正确放置。

c、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质量部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3.6.2 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技术质量部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3.6.3 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3.6.4 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技术质量部。

3.6.5 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3.6.6 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3.7 文明生产

3.7.1所有员工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乱涂乱划。

3.7.2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

3.7.3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零部件必须捡起。

3.7.4生产过程中要保证现场整洁,勤检查、勤转序、勤清理,不拖不积,稳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3.7.5应准确填写生产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工装、工具、卫生、安全等。

3.7.6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3.7.7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下班提前5~10分钟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

3.7.8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按区域按类放置,做到清洁有序,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3.7.9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

3.7.10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 、冒、滴、漏。

3.7.11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

3.7.12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相关记录没填写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3.8 安全生产

3.8.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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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3.8.3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8.4 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3.8.5 学徒工、实习生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3.8.6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电源,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3.8.7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3.8.8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3.8.9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作业指导书或是使用说明书),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3.8.10 重点设备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3.8.11 消防器材要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保持清洁卫生 , 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3.8.12 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碍安全通行。

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3.8.13 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3.9其它规定

3.9.1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9.2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

3.9.3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3.9.4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 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3.9.5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以上条款自公布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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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一家生产性企业,规模一般,但以前管理普通,常在车间内发现聊天,不服从主管安排,等情况,现在想制定一些管理制度,希望能提高工作效率,使车间管理更有序,希望该制度能规定得全面一些。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生产主管每周一上班前5分钟安排人员开早会。

二、请假制度

1.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2小时以上按半天计算,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办理完批准请假手续交到行政部门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请假人员必须提前或当天到人事部拿取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行政人事盖章/分管领导审批为效。}(不得后续补签)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特殊情况除外)

3.员工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三、辞职/辞退制度

1.辞职人员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并填写《辞职申请表》,逐级审批。(急辞人员将扣除15天基本工资),辞职到期当天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另到行政部通知,(行政部接到通知后7天之内结算工资)

2.需辞退人员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到行政部填写《辞退通知单》,逐级审批。并告知此员工上班到期时间,到期人员另到行政部通知,(行政部接到通知后7天之内结算工资)

四、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每位要保持机台地面的整齐干净。

2.下午下班时间是18:30,根据生产需要可提前10分钟打扫卫生,周末须进行大扫除(车间门、窗户、地面、设备保养、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

五、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每个人都配有储物柜,请将个人生活用品放在各自的柜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护理用品、mp3、手袋、水果等食品禁止带入车间。

2.公司有茶水间,水瓶、水杯、禁止带入车间,需要喝水的可到茶水间,(印刷、复合车间特注意!

3.上班时间禁止在车间内玩手机、打电话、玩游戏、打闹;禁止把手机放在机台上,请随身收好。

4.原则上是不允许上班时间抽烟、若因抽烟时间段引起的生产浪费和生产事故将处以重罚,并签订保证书。抽烟地点仅限公司茶水间区域,绝对不允许在车间、办公区和洗水间抽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茶水间每次只允许一个人抽烟,另外想抽烟的请在第一个人抽完结束后开始,上班地点并非休闲聊天场所,不得聚众抽烟,它不仅有损公司形像和损害他人健康还会有制造火灾事故的可能。烟蒂不得乱丢,否则每个处以20元罚款。

5.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6.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有要求配带手套等工具一定按要求配带,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主管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7.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8.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放置在规定区域内。

9.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0.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11.生产过程中要离岗人员,需告知主管后安排人员接-班后才可离岗,限时十分钟内。

12.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3.下班前必须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工作台、凳子、等摆放整齐。

14..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5.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6.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通知内容即日生效,以上问题发现一次罚款20元,请遵守!

行政部

2015年02月15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2xxx年x月x日起施行。

为了维持良好的工作生产秩序,提高工作生产效率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生产员工责任

1.员工应遵守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条例。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竭诚尽职,努力工作。

3.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名誉、财产、资料,维护公司的利益。

4.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财务、技术、薪资等机密。

5.员工从事专项职务,应严格遵守此职务之有关法规、条例及职业道德。

6.员工应认真履行本职位的工作责任,服从工作安排,不分分内分外工作,完成工作要求。

7.员工应阻止一切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8.员工应互相尊重、团结合作。

9.员工应尊重领导、服从管理。

二.生产员工日常工作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 遵守岗位职责。

3. 工作中不离岗、不串岗,外出请示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

4. 不准在车间、生产 区、办公区抽烟;上班时间不准多人同时聚在一起抽烟、聊天。

5. 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烟头。

6.上班时不得耍手机玩游戏。

6. 厂房内要保持安静,不在过道,生产区内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工作。

7. 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高根鞋,奇装异服,同时不准在车间内吃任何食品。

8. 上班时,不得说和作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 上班时,厂长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离岗必须经得厂长的同意。

12. 上班时,厂长应对每道岗位的员工耐心指导,不得向员工乱发脾气,更不准置员工不理不睬。

13. 上班时,库管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车间,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14. 上下班时,车间各岗位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办公管理制度与车间管理制度,违者按相关条款处罚。

完一道工序后,要马上要求厂长再安排工作。

16. 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不得挤坐在一起,安装时须带好手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厂长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17. 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18. 生产工具专人专用不得遗失,违者照价赔偿。

19. 上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电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进行处罚。

20. 车间内物品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放置,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21. 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22. 上下班随时留意,岗位有无偷盗现象,对车间内偷盗者立即开除,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23. 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造成物料、半成品、成品破损,违者按原价赔偿。

24. 员工在操作过程中,闲杂人员不得靠近、攀谈,影响其工作。

25. 员工不经允许不得随意靠近办公台、坐办公椅、拿办公用品、翻看文件、使用电话。

26.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7. 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28. 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对举报者查经属实给予适当奖励。

29. 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

30. 有功能障碍的工具、设备不得使用,必须由其负责人申请检修,并作好标识。

31. 上班所必须的配件必须按规定的位置摆放.小零配件必须用统一的盒子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注明(不良品不得混放),所有的小盒子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32. 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试情节给予处理。

33. 在工作期间,部门主任离岗时,指定代理负责人,要求部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代理负责人必须尽力完成赋予的工作任务。

34. 任何会议和培训,出现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将按相关处罚制度执行。

35. 各部门各小组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卫生。

36. 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周六须进行大扫除(厂区内的门、窗户、生产线操作台、零件台、风扇等所有物品都须整洁)。下班未自觉打扫各自卫生区域者,由部门主管监督,警告三次后处罚。

37. 车间的垃圾与废纸箱须倒到指定的垃圾区域,不得四处乱倒。

38. 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39. 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0. 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厂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41. 不随便在车间内涂写、张贴。

42. 不得在洗手间内乱丢垃圾、乱倒茶水、胡乱涂划,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

43. 安全航道线内应保持畅通,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44. 工作时间不得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5. 禁止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公司安全,泄露公司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公司利益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6. 禁止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违反国家、公司规定的不健康信息。

47. 禁止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48. 各生产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应听从厂长安排,做好自身的安全措施。员工之间也应该相互提醒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件同样列入制度。

三.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5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

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3次奖励可以加薪。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作出合理调整。竭力保证人性化,正规化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生产部

2015年12月13日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1、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2、 消防管理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2.1 单位和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职工都有灭火工作的义务。

2.2 安全部门应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

2.3 公司对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

3、 火灾预防

3.1 公司将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进行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3.2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置、罐区、栈台、仓库和泵房,以及易燃易爆液体的充装等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3.3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和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标准进行设计,公司安全部门按规定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3.4 消防安全职责:

3.4.1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4.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3.4.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散标志;

3.4.7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4.2结合岗位职责,实行防火巡检,做好巡检记录;

4.3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4.5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防火防爆禁令。生产的危险物品,应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并且注明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危险物品,应贴附安全标签。

进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罐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

储存可燃物资的仓库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4.6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按照《安全动火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7 禁止使用未经合法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4.8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修建道路以及停水、停电、截断通信线路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救援时,必须事先通知消-防-队,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4.9 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5、 消防组织: 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5.1认真贯彻《消防法》,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5.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5.3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5.4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5.6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修理。

5.8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6、企业必须明确消防主管部门,设置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在业务上接受消防主管部门的领导,负责本单位具体的消防管理工作。

7.1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参加实行消防演习;

7.2协助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7.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

8、火灾扑救

8.1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火警时,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8.2消防车辆赶赴火场时,其他车辆和人员必须避让。

8.3 火场指挥员在紧急情况下,为避免火势蔓延扩大损失,有权决定消除相连火场的建(构)筑物;有权截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或用电。

8.4 灭火指挥员在火场发生突变或遇其它意外险情时,有临机处置权,可采取果断措施,下达撤退命令,确保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

9、宣传与培训教育

9.1 公司安全部门要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把消防

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法》, 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公司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生产装置内的建筑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及国家相应的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对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等装置;在有天然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装置应有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等设施;设备、管道等有防静电措施,安全阀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并应有良好的接地。

3. 动火、用火

生产装置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作业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后,方可动火。

动火作业票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措施,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有效期限仅限当天。

3. 1.设立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3.1.2室内动火区应以防火墙隔开,门窗向外开,通道要畅通;

3.1.4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监护。

3.2 动火作业分级管理:

3.2.1 一级动火,指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3.2.2 二级动火,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公司明文规定。

3.2.3动火作业票不准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作业票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票,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

3.2.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等,应全面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在管线上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如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硫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必须良好,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3.3 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3.3.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3.2 动火人在接到动火作业票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对,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作业票,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

3.3.3 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动火作业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3.4动火作业中,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3.5 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动火作业票”审批程序是否完全,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在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3.3.6动火分级审批权限规定:动火证应由公司安全委会人员批准后,方可动火。

3.4.动火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3.4.1 凡可能与天然气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3.4.2 有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动火。

3.4.3 动火部位应各有足够和适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4.消防组织与消防设施

4.1公司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加气站相应设立义务消防组织。

4.2公司应根据生产装置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配备与其生产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转,并对原材料、成品的生产、储运、销售及其相关设备进行严格管理,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4.3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4.4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值班领导和公司报警,说明着火部位、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5.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5.1生产装置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罐区。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地坪和衣服等。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5.2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5.3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5.4装置区内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杂物,杜绝一切可燃物品进入站内,消防器材工具、物资必须存放有序、整洁。

消防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的基本原则,生产厂房(仓库)及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对生产设备、厂房、装置的安全管理作出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消防安全管理。

2 总 则

2.1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采取先进的防火、灭火技术和措施,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组织,定期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开展专业和志愿消防组织训练,大力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2.2 从全面出发,统筹兼顾、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和管理各种危险物料及火源,努力消除一切危险因素。

2.3 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将火灾和爆炸危险性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4 不断增加消防装备,迅速出击,扑灭火灾,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2.5 以人为本,加强管理,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 防火基本规定

3.1 严禁吸烟。

3.1.1 禁烟管理实行单位负责,属地管理,部门监管。

3.1.1.1 公司主要领导是公司防火禁烟责任人,安全环保部负责禁烟工作的管理,消防大队负责对各单位禁烟情况的检查、落实。

3.1.1.2 各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的防火禁烟全面负责,单位的安全员负责单位禁烟检查工作。

3.1.1.3 各单位要教育职工自觉遵守禁烟规定。

3.1.2 防火禁烟的范围

3.1.3 公司生产区围墙以内为禁烟区域。公司档案室、计算机中心、总机房、汽车车库、各类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为禁烟区。

3.1.4 各单位在禁烟区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3.1.5 检查与考核规定

3.1.5.1各单位要把禁烟工作列入日常管理,进行宣传教育检查、考核、并将宣传教育、检查考核内容记入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台帐、防火安全检查台帐。

学习。

3.1.5.3 单位所用的临时工、外包工、接待培训实习、参加学习人员由使用单位或相关单位负责管理。

3.1.5.4 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消防人员对禁烟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每月考核情况填写《防火禁烟考核表》报安全环保部领导审核后,对各单位进行考核或由企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

3.2 严禁携带引火物和发火物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3.3 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进厂前一律在东大门佩带阻火器,方可入厂。

3.3.1 阻火器的管理与提供由安全环保部消防大队专人负责;由运输车辆司机佩带,阻火器必须佩带牢固、安全可靠。

3.3.2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车主必须持有并主动向消防管理人员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否则,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运输。

3.3.3 消防管理部门收取阻火器管理费每次1元。

3.3.4 销售部等单位应给予协作,对未佩带阻火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发货。

3.3.5 对拒绝佩带阻火器的车主,其车辆不准入厂,无理取闹、扰乱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6 消防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阻火器佩带规定,因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要认真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3.4 摩托车、电动助力车等严禁进入生产区域。

3.5 严禁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衣服。

3.6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可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及时清理。

3.7 严禁在生产区内使用明火,如特殊需要时应报安全环保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3.8 从事明火作业和属于易燃易爆岗位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配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生产岗位。

3.9 临时建筑管理

3.9.1 未经批准,生产区内严禁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3.9.2 搭设临时建筑物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批准指定位置,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以后方可搭建,并报安全部门备案。

3.9.3 临时建筑必须离易燃易爆厂房、设备、管架等设备10米以外,禁止利用管架搭设临时建筑。

3.9.4 临时建筑不许搭设在工艺、下水、阴沟、池、窨井等地下隐蔽工程上方,应离这些设备及工艺水封10米以外。

3.9.5 临时建筑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如需临时存放,必须办理申请手续,经消防部门检查后审批。

3.9.6 临时建筑搭设必须牢固,门应向外开,内外通道,就近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无阻,有专人负责,并制定安全防火制度。

3.9.7 临时建筑应配有消防器材。

3.9.8 临时建筑的照明、电气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气安全规定要求架设,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3.9.9 搭建临时建筑物的材料,不宜使用易燃材料。

3.9.10 临时建筑应按限定的使用期予以拆除,如需延期应办理续用的审批手续。

3.10 严禁在高压线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11 危险化学品仓库、气柜、储罐、主配电设备、建(构)筑物和生产装置、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避雷装置检查测试。

3.12 根据应急管理的.需要在车间、厂房等处设有事故应急照明、事故排风和备用安全电源。

3.13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布置,应保证生产人员的安全操作及疏散方便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3.14 严防生产工艺中的正压系统形成负压,必须采取设置低限报警、跳车联锁装置等有效的防止负压的措施。

3.15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3.16.1凡来我公司购买危险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出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复印件。

3.16.2我公司工作人员销售危险化学产品时,必须严格查验、登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并将“许可证”复印件收存编档,专人保管。

3.16.3 严禁无证销售。谁违规操作,一经发现,除扣除当月奖金外,还须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后果和经济责任。

3.17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可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3.18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3.18.1 各单位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设施、器材由本单位负责维修、保养、管理使用;安全环保部消防大队负责监督检查。

3.18.2 灭火器材实行“定点存放、定量配给、定期检查、定专人负责”的”四定”管理;各分厂、处室、车间要建立消防器材基础台账;每月至少要对消防器材普查一次,要有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送消防大队更换;安全环保部消防大队每半年要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同时作好记录。

3.18.3灭火器材应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灭火器材不得设置在环境温度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灭火器铭牌必须朝外,要保持清洁。

3.18.4因灭火扑救使用、报废或到更换期限的灭火器,由单位安全员填写《消防器材领(换)申报表》及时到消防大队更换。新增灭火器材,单位书面申请报告,由安全环保部消防大队审核备案,安全环保部领导审批,报供应部采购,配备后应及时与消防大队核定。

3.18.5 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干粉灭火器-10℃~+55℃,卤代烷灭火器-20℃~+50℃,二氧化碳灭火器-10℃~+55℃。

3.18.6 灭火器的报废年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推车式12年;1211灭火器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以出厂日期为准)。

3.18.7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所需的消防装备灭火器材,应按国家标准配置设计,有关单位应将配置图纸、数量、种类,报送公司消防部门核定。

3.18.8消防器材由安全环保部消防大队统一配发;原各单位消防器材配发的基数以公司消防部门核定为准。

3.18.9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凡违反规定的将给予800~3000元的考核;对灭火器材丢失、报废、空瓶及到更换期限不及时更换的,处罚单位200~1000元。

3.19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3.19.1各单位必须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消防灭火知识。

3.19.2 教育培训内容

3.19.2.1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及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3.19.2.2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灭火措施。

3.19.2.3 各种灭火设施、器材的性能、灭火对象及使用方法。

3.19.2.4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防、自救、逃生,正确报火警等有关消防知识和技能。

3.19.2.5 义务消防组织的培训、训练,火灾预案及演练情况。

3.19.2.6 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宣传报道。

3.19.2.7 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要求:

1. 各单位每月要有一次消防安全方面内容的教育,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记录完整。

2. 每年要组织一次灭火预案演练。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组织形式、演练内容、战评、记录完整。

3.20 防火检查

3.20.1分厂、部室每季度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车间(作业区)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3.20.2 防火检查内容及查出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记录完整。

3.20.3 防火检查内容

3.20.3.1 火险隐患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

3.20.3.2 安全疏散通道、消防标志、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20.3.3 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及消防装备、设施的完好情况。

3.20.3.4 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

3.20.3.5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3.20.3.6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培训、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3.20.3.7 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质的防火安全情况。

3.20.3.9 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自动消防的运行记录。

3.20.3.10 防火巡查及禁烟检查情况。

3.20.3.11 各类证件的执行情况。

3.21动用吊车施工占用消防通道作业前要与消防大队通报备案,无手续的扣罚用车单位主要领导及安全员风险抵押金100元,扣罚用车单位500元。

3.22 不按要求填写安全、消防台账的,处罚200元。

4 火源管理

4.1 各种发火源的管理

4.1.1 严格动火许可证管理。生产区内焊割、打磨、熬炼等一切动火作业,必须认真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的规定。

4.1.2 高处焊割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安全措施,遇有五级以上的大风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4.1.3 一切可以移动或可以拆卸的生产设备、管件、部件等,应移到固定动火区进行。

4.1.4 熬炼设备应设置在安全地带,并应防止烟道串火和锅体破漏。

4.1.5 熬炼锅内的物料不可加入过多,严防沸腾外溢。

4.1.6 厂内擅自-焚烧垃圾、违章动火或使用明火的,处罚1000元。

4.2 摩擦、冲击及高温表面

4.2.1 严禁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场所。

4.2.2 高温设备及管道必须进行保温,严禁在高温设备及管道上烘烤可燃物(衣物、食品等)。

4.2.3 搬运危险化学品容器或在易燃易爆生产场所搬运铁制物品,不得抛掷、拖拉和滚动。

4.2.4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2.5 在易燃易爆生产场所进行打磨除锈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花飞溅的安全措施。

4.3 电火花

并保持清洁、干燥、绝缘良好。

4.3.2 因临时需要装设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机动处电气车间批准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安装,并限期拆除。

4.3.3 建(构)筑物和生产装置必须有完好的防雷装置,防雷装置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

4.3.4 严禁在装卸易燃液体时取样,取样必须在装料完毕,经一定时间精置后方可进行。

4.3.5 严禁用喷射蒸汽直接加热易燃液体。

4.3.6 严禁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朝内进行移液作业。

4.3.7 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 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3. 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4.3.8 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

4.3.9 易燃易爆罐区、生产场所设置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的门把手、接地扶栏等。

4.3.10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4.4 电炉电热器管理

4.4.1 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火炉、电炉必须到安全环保部办理使用证,未经办证擅自使用火炉、电炉要坚决取缔。

4.4.2 消防大队要严把火炉、电炉使用办证关,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坚决不予办证。

4.4.3 经批准使用火炉、电炉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火炉或电炉的使用和保管,做到定点使用,不得随意移动火炉、电炉使用位置;定时使用,不使用时,或无人的情况下要熄灭炉火,并且做到管理制度上墙。火炉、电炉使用处,不得堆放杂物或易燃物。同时要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4.4.3 消防大队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炉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规定使用火炉或电炉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整改的坚决取缔。

4.4.4 对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火炉、电炉的将处罚1000元。

5 可燃物管理

5.1 对沾有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设备,控制前必须清楚、冲洗干净。

5.2 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取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5.3 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5.4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内、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5.5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地沟、窨井等场所输送氧气。

6 火灾危险性分类

6.1 生产厂房(厂房)及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分为甲、乙、丙、丁、戊五大类。

6.2 公司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特征,区分火灾危险性类别、划定相应的重点防火区域及部位,落实相关责任人,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6.3 工艺装置、装置内单元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如下:

1.甲类:

乙炔站,氢气站,甲胺厂房,过氧化氢厂房。

2.乙类:

合成氨装置的氨冷冻、吸收单元和液氨储罐;

硝酸装置;

硝酸铵装置的中和、浓缩、氨储运单元;

一氧化碳压缩机室及净化部位,发生炉煤气净化部位,氨压缩机房; 氧气站、空分厂房;煤油灌桶间。

3. 丙类:

合成尿素装置的蒸发、造粒、包装、储运单元;

煤的筛分、转运工段和栈桥或储仓;

木工厂房、印刷厂房;

4. 丁类:

金属冶炼、锻造、铆焊、热轧、铸造、热处理厂房,电石炉部位,锅炉房。

5. 戊类:

1.实行密闭;

2. 严禁跑、冒、滴、漏;

3. 配置监测报警、防爆泄压装置及消防安全设施;

3. 避免摩擦撞击;

4. 消除接近燃点、闪点放的高温因素;

6. 消除电火花和静电积聚;

7. 设置惰性气体(氮气、二氧化碳、水蒸气等)置换及保护系统;

8. 在输送可燃气体管道和防空管道上设置水封、阻火器等安全装置;

9. 进行抗震设计等。

7.2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爆等级并按有关标准执行。

7.3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具有与之配套使用的电气设备相应的防爆等级。

7.4 因物料爆聚、分解反应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应设置报警信号系统、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装置。

7.5 对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生产设备,应装设爆破板等安全设施。

8 生产厂房防火防爆

8.1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8.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设置泄压设施。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 、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厂房的泄压面积与厂房容积的比值(平方米∕立方米),称为泄压比。根据厂房内爆炸性危险物质的不同,一般取值为0.03至0.24;体积超过1000米立方米的建筑,比值可适当降低,但不得小于0.03。

8.3 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轻质墙体的单位质量不宜超过60kg∕m2。屋顶上的泄压设施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

8.4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宜采用轻质屋面板的全部或局部作为泄压面积。顶棚应尽量平整、避免死角,厂房上部空间应通风良好。

8.5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8.6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宜设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施附件。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宜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

8.7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墙体与其它部分隔开。

8.8 使用和生产甲、乙类液体厂房的管、沟不应和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该厂房的下水道应设置隔油设施。

8.9 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置防水浸渍的措施。

9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

9.1 根据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动作应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40%以下。

9.4 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9.5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准单独采用单向阀。

9.6 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等设施。

9.7 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9.8 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执行。

9.9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可能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9.10各生产装置、建(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造成水污染事故。

9.11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但应在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内。放空管应有良好的接地。

1. 宜位于企业边缘的安全地带,且地势较低而不窝风的独立地段;

2. 应远离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

3. 严禁架空供电线跨越罐区;

4. 应设置围堰防止液体发生溢流。

9.13电石库的布置,宜位于场地干燥和地下水位较低的地段,不应与循环水冷却塔毗邻布置。

3. 装卸线的装卸段,应为平坡直线;

4. 装卸线不宜与仓库入口道路交叉。

9.15 具有易燃易爆的生产、贮存及装卸设施附近,宜布置能减弱爆炸气浪和阻挡火势向外蔓延、枝叶茂密、含水分大、防爆及防火效果好的大乔木及灌木。但不得种植含油脂较多的树种。

9.16 管道内的介质具有毒性、可燃、易燃、易爆性质时,严禁穿越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及贮罐区等。

9.17 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严禁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9.18敷设有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管道的管架,与火灾危险性大和腐蚀性强的生产、贮存、装卸设施以及有明火作业的设施,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减少与铁路交叉。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

2、每班次要提前15分钟召开班前例会,布置本班次的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项。

3、为了保证车间正常生产,车间设立满勤奖制度,对满勤的员工给予奖励。

4、员工休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方可休假。婚假、丧假按公司的规定执行。工伤假经车间确认,否则按事假处理;不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一律按旷工处理。

5、职工交接-班时,应仔细检查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记录,现场卫生。在没有交好班的情况下,不得离岗,否则视为早退处理,交-班后的事情由接-班人负责。

6、加强巡回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每小时对辖区的设备、管道、阀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即时处理。要认真填写好操作记录,做到真实、清洁、完整。

7、为了确保车间四周环境卫生清洁,员工必须按车间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要求打扫各自区域卫生(包括地面、设备等),保持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清洁。

8、为确保车间安全生产,当班期间不准酗酒,发现酗酒当班者停班处理。

9、为确保车间安全生产,禁止员工携带烟火进入车间。

10、为确保车间正常生产,员工必须坚定自己的岗位,无事不得聚集聊天。当班班长按排临时性工作,员工必须服从。

11、员工当班期间必须在食堂就餐,不准回家就餐,为确保车间的安全生产,应轮流就餐。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车间每季度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培训要有记录,并对培训进行考核验证。

4、车间每周对全车间的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各班组当班期间必须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7、车间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挪为它用,有毒有害岗位放置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应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8、动火作业必须执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办理动火作业证。

9、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禁止敲击、碰撞,禁止把气瓶放在烈日下曝晒,靠近高温热源。氧气、乙炔在使用时摆放距离不小于1.5,乙炔应立式摆放。

10、登高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安全帽。

11、进入生产区域内严禁携带火种,不得有吸烟行为,举报携带烟火或吸烟者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于保密。

12、必须保证公司的消防通道的畅通,任何人员不得在消防通道上放置设备、产成品和原、辅材料等物品。

车间质量管理制度

1、车间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工艺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操作水平。

2、操作人员投料前应检查计量工具是否完好,做到准确无误,

3、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不得超最高液位控制点。

4、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巡回检查,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处理。

5、操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操作记录,操作记录字迹书写要工整、清晰,不得任意涂改,记录必须及时、真实、准确,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异常现象记录必须说明清楚。

6、车间成品出料后立即通知化验室取样分析。

7、合格产品及时入库。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

1、车间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程、设备不得带病作业或违章操作。

2、操作人员应保持设备清洁,设备责任人当班必须设备、管道清理干净。

3、车间原料泵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人监护,杜绝开空泵,造成设备的损坏。

4、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对设备的巡回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7、定期对车间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开维修通知单,通知机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处理。

8、机修人员加强对车间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机修人员当班必须认真做到交接-班记录及维修记录。

10、机修人员对腐蚀性较强的设备必须做到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1、机修人员应经常检查打料泵设备的油位,确保设备的润滑。

12、机修人员维修结束后,应保持设备的清洁,清理干净维修工作场地,将剩余的零部件带回机修班妥善保管。

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1、各班严格按车间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必须保持当班期间内的现场清洁、整齐、地面做到无积水,无杂物。

2、各班严格按车间划分的设备责任区,必须保持当班期间的设备卫生清洁,做到设备表面无油污、料液、灰尘。

3、生产所需的用品、用具必须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失、乱扔、乱放。

4、当班时应精心操作,经常不断进行巡视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杜绝设备“跑、冒、滴、漏”现象,不得串入其他岗位、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5、填写操作记录字迹要工整、页面整洁,无涂改,无乱画现象,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填写后应摆放在操作平台上,不得乱扔乱放。

7、消防器材定期清理,责任人必须保证器材清洁卫生,做到无灰尘,无积水,无油污。

8、当班期间一律禁带烟火进入生产区。班长或主任实行不定期检查,一担发现带烟火进入车间严惩不待。

9、车间运转设备发生故障检修时必须断开电源,做好标识后才能检修,不得违障作业或野蛮操作。

10、各工段必须保持配电按钮箱洁净干燥,做到无灰尘、无油污,严禁戴有溶剂或污垢及潮湿的手套按按钮,更不得用硬物金属物顶按钮。

车间交接-班制度

接-班:

1、上班应提前15分钟到车间在班长的领导开好班前会做好当班准备。

2、穿戴好劳动保护、防护及当班时间所需的用品用具。

3、进入岗位应和上班当班人员共同检查所属本工段设备“油位、润滑、运行、性能、制动、”是否完好安全好可靠。

4、检查好本工段生产作业、工艺规程、操作流程、生产状况应符合规程要求。

5、双方经检查设备、工艺生产无误后共同签字办交接手续。

交-班:

1、下班前应提前15分钟完成当班时应完成的`工作任务。

2、应保证本工段设备正常、工艺生产稳定。

3、交-班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设备故障不处理。

4、交-班应确保所属区域设备和地面卫生无尘埃、无油污、无积水。

5、工艺、设备运行正常,记录数据完整、清晰,经班长签证后方可办理交-班。

车间巡查制度

为了工艺生产的稳定,保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设备、工艺上出现的不正常因素及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当班期间做好巡查,服从领导,听从工作按排,坚守岗位,屣行职责完成领导下达的生产任务。

1、操作前应对所需运行的设备先检查后操作:

(a)、盘动设备运转应轻松、灵活、运转自如,不得有卡、咬现象出现。 (b)、油面应保持在标定油位中,按设备规定加入标定的润滑油。

(c)、制动设施应轻松灵活、杀车性能稳定、效果好。

(d)、设备运转时应无尖叫、茨耳的燥杂声。

(e)、设备启动运行,停止时应严格执设备的操作程序。

2、生产操作时应检查所有管道、阀门、阀兰等连接部位不得“跑、冒、滴、漏”现象。

3、阀门用完后及时关闭整个过程应做到细观看,勤巡查,最长15分钟一次,安车间规定填写好记录。

4、根据工艺要求做好巡查、检查,填写好操作记录,确保数据“正确、真实、准确、完整。

5、当班时车间所有设备、设施、灌区、环境区域等应≤2小时检查一次,并填好记录。

一、生产前准备

在下月生产计划下达前,车间应做好有关原材料、技术、设备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二、编制生产作业计划

车间应在接到月计划二日内,编制好本车间详细生产作业计划产品质量要求及劳力安排计划,落实到工段(班组)

三、生产调度

1、车间主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会,由车间办公室人员及各工段(班组长)参加,检查落实生产进度,解决存在问题。

2、会调配人员,按计划定额掌握原材料供应情况。

四、物件定额管理

严格按照车间物件管理规定,编制车间各只配件计划,定额存放在制、原材料及零配件,落实专人管理。

五、产品质量管理

1、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研究质量保证与改进措施。

2、严格控制生产过程质量,实行质量否决。

六、工艺技术管理,不合格品不出车间原则。

3、车间工艺技术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4、宣传贯彻工艺纪律,组织员工的技术学习和考核,从工艺技术上保证产量、质量、物耗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

5、组织车间技术问题,生产能力和物耗定额的审定,进行平衡计算,并由此提出最佳技术措施。

6、组织技术经济活动分析会,及时发现反映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参与车间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的讨论和会审。

7、参与技改,大修项目的验收试车,起草实物连动试车方案报技术中心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七、设备技术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和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坚持对设备运行和检修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

2、加强设备运行检修的安全技术工作,调查处理设备事故。

3、组织车间检修工作,应有检修方案技术措施,做好检修质量检查,试车验收和记录整理工作。

4、组织技术培训,鼓励技术革新和改造。

5、按规定填写各种报表。

八、生产原始记录管理

1、各种原辅材料质量分析情况由质监部提供,工艺员保管并通知生产班组。

2、操作记录由操作人员如实填写,工艺员收集、整理。

3、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由公司化验室提供,工艺员负责收集整理。

4、交接-班记录应包括产量、质量、消耗、安全、设备运行、卫生情况等,由工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

九、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及化工生产禁令。

2、经常对员工加强安全教育。

3、定期安全检查。

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开好事故分析会。

十、加强车间员工政治思想工作,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抓好员工的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搞好班组建设,开展各类劳动竞赛。

十一、加强车间经济核算,搞好成本管理,不断降低成本,发挥集体智慧,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十二、搞好车间员工福利工作,尽最大努力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十三、搞好车间环境卫生工作。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责任

二、安全员责任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三、班组长安全职责

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7.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

四、员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安全教育制度

一、入公司前的教育

二、现场教育

2.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介绍经验教训 3.推广和介绍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安全操作技术。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的普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由公司经理和安全员参加

4.每年对锅炉、电气装置、运输车辆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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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

2.巡回检查要按规定的路线和内容进行,不得漏检

3.检查要认真、仔细,不得马马乎乎敷衍应付

4.检查情况要随时记录,记录要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防火管理制度

防火工作管理制度 逐级防火责任制

为保障我公司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

2.主持制定和修订防火安全制度,以及企业一切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5.负责指导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二、生产负责人、安全员责任

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负责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保养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电气焊防火制度

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五米以上距离

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

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气,应立即关闭阀门并修理

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

7.焊割完毕,应及时清除散落的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

贮罐区防火制度

1.罐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贮罐管线要有防静电接地装置

6.罐区要保持清洁,附近可燃废物及时清除

7.消防器材应固定放置,不得随意挪用

电气防火制度

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制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2.电气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6.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7.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

操作工防火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尊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制度

4.严防物料的跑、冒、滴、漏,在易燃、易爆部位,禁止明火作业

7.操作室、生产场地要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除油污、杂物等易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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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的安全规定

2.将动火现场的易燃或可燃物质清除干净,保持通道畅通

3.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检修安全制度

一、检修准备

5.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关闭物料出入阀门,并加盲板(电焊时应把管路断开)。检修的设备管道与运行中的设备连通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设备管道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二、检修安全规程

1.检修项目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工

8.检修中要服从指挥,做到:

三、罐内作业

(2)外来施工单位作业,由其与安全员办理,公司领导批准

2.在进入罐内作业三十分钟前要取样分析,经检验合格,方可进入作业

5.罐内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照明或外部照明

7.在进入罐内清理有毒残留物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四、焊接作业

1.焊接动火,必须执行本公司“动火安全制度”有关规定

(7)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防护用具

(8)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伤害他人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开车、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开车

四、严禁空档溜车

五、严禁带病行车

六、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七、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四、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五、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六、必须在器外有人监护

七、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

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三、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的车辆行驶

四、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五、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六、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八、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九、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十、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一、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十二、不戴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十三、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四、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应、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动力管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三条   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企业设备动力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和动力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备素质,保持设备完好和稳定的动力供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取得企业最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   对化学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实行由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分级监督检查和由企业负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按照职责对企业设备动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化工各级管理部门应按照化工企业集中程度和行业共性,积极推进检修专业化协作工作,支持开展压力容器、防腐蚀、润滑、密封和维修技术的研究工作。

第七条   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和装备水平,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各种维修先进技术。

(一)达到并保持无泄漏工厂标准。

(二)必须明确与设备动力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设备折旧基金,并保证用于设备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关设备动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改造更新计划,设备新度系数等)由厂长与主管部门签定。

设备较复杂的大、中型企业,可委托设备副厂长具体负责设备动力管理工作。

第九条  化工部在设备动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化工行业设备动力管理的,规划和规章。

(二)组织化工系统的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协作。

(三)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化工企业的设备动力工作。

(四)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动力综合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五)组织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参与化工设备动力的发展规划,引进设备审查和进口设备国产化等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化工部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组织地区性化工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广检修、动力供应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收集汇总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并负责分析处理和上报。

(六)参与基建项目的投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参与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八)组织检查验收无泄漏工厂和设备评优活动。

第十一条  企业主管部门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调查研究掌握设备技术状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组织、监督企业加强设备动力工作的基础工作,做好厂际设备检查评比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及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总结,收集汇总上报机动季(月)报表。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审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增值、调拨和报废工作;并参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组织所属企业编制年度大修、系统(装置)大修计划,搞好综合平衡和审批工作,并检查计划完成情况。

(五)督促、检查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参加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六)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

(七)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设备动力技术力量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三章    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   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企业购置重要生产设备时,应由厂长(设备副厂长、总工程师)召集计划、财务、生产工艺、设备动力、物资供应等部门人员,对新设备技术性能提出要求,并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十三条   企业自制设备,要严格遵照国家的设计、制造标准。设计方案应在收集现有设备使用、检修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并邀请设备动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设备制成后,应附上完整的技术资料交付使用部门。

第十四条   企业选购的进口设备,应当有使用和安装说明书、必要的检测仪器和维修备件。企业应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参加下组织开箱检查,认真对设备资料、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进行清点、验收,并及时组织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当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十五条设备制造部门应当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做好设备售后服务工作。

第四章   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一)设备必须具备操作使用规程、维护规程和安全规程,各生产岗位必须具备设备管理专责制、巡回检查制、维护保养制和交接-班。

(二)对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操作人员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作为技术晋升的依据。新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什操作。

(三)建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条件下,力求节约油料消耗。

(四)设备应经常保持整洁,消除跑冒滴漏,达到设备完好和无泄漏标准,搞好文明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要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要定期进行注油盘车(氮封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压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动力、在重、运输、仪器仪表、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测和现场试验,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保持完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  设备的检修

第十八条   设备检修应以时间周期为依据的计划检修为主,逐步发展到以设备实际状态的监测为基础的检修制度。

(-)设备的检修规程。

(二)设备检修的工时定额标准。

(三)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第十九条   企业应根据设备检修周期、实际运转状况以及综合平衡结果,编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作为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调整计划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设备检修要按照科学文明检修的要求,编制好检修方案。不具备施工条件,不得草率停工检修。

第二十条   企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设备报废残值和有偿调拨资金,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统一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时,大修理基金可同折旧基金合并使用,以满足技术进步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备品配件是检修的重要物质基础,一般应集中在设备动力部门统一管理。为了保证设备正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同时作好进行备件的国产化工作。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进的修复技术进行修复利用。节约检修资金。

第六章  设备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三条   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改造和更新工作,参与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企业对重要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安全可靠性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一十五条   企业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六条   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不论费用来自何种渠道,都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七条  企业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六)其它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八条   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   设备动力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九条   企业工程竣工时,基建部门必须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重要项目厂(矿)领导必须参加。

新安装设备的技术资料、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等,应由基建部门在验收时一并移交给生产单位。

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前,必须建立健全有关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技术档案,包括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的技术资料,安装、试车记录,地面标志,历年检修、试验、鉴定及结构改进记录,主要易损件图纸,累计运行时间、设备事故记录等。

第三十条   企业必须制定设备检修的工时、资金、消耗、储备定额及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

第三十一条   企业在抓好设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漏率的同时,并对装置开工率、负荷率、设备运转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维修费用、设备事故等进行统计分析和经济技术评价工作,并按化工部制定的统计表上报。

第三十二条   化工企业设备动力管理要坚持安全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设备制造、使用、维护、检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化工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检修制度、规程。作业过程应遵守“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   企业发生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办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上报化工部;对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的企业要追究责任。

第八章  动力管理

第三十四条   企业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动力供应平衡工作,加强对动力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确保正常供应和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做到生产有计划、使用有标准、消耗有定额、物料有计量、节能有措施,不断降低动力消耗定额和成本。

第三十五条   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企业应编制电气预防性试验、事故防范措施计划,以及提高设备效能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   做好工业用水的管理工作,积极采用循环水(化学污水的处理排放除外),加强水质处理。

第三十六条  加强供热、风、冷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需求。

第九章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   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各级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提高操作人员对正确使用设备的认识与了解。培训设备动力管理及维修的后备力量。

(一)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和重点化工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处(科)长以及部分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的培训。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负责对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及中小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科长(股)长的培训。

(三)企业要组织好基层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包括机械员,工段长等)和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   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一般应当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达到同等水平的),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并达到化上系统管理岗位科、处长职务规范标准,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条   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几可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设备动力管理的评优活动,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一条   企业根据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开展评比竞赛活动。评比竞赛活动可以在单位间、个人间及机台间进行。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职工和集体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   企业主管部门对于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而影响生产的企业,应当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原则上亦适用于集体所有制化工企业。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与国务院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化工部生产综合司负责解释。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化工厂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1安全环保科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2销售科负责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储罐使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1.1.1入库:库管员和搬运人员必须按照“产品入库通知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数量入库,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转运人员在雨雪天气时要加盖蓬布后进行转运,库管员要认真点清产品数量,确认包装完好无损后,履清交接手续。

4.1.1.2出库:成品保管在接到'产品发运单'后,应首先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确保车辆在干净的情况下(以手摸无灰为准),方可按单上注明的产品数量,产品包装,质量等级发货。保管员在发货后立即清点库存量,做到帐实相符,每天将相关报表及时送销售科,生产科,每月26日配合生产科进行一次盘存,并将相关情况报销售科和生产科,若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4.1.1.3凡退回公司的货物,库管员必须当场验收,确保完好后,点清数量入库,并及时报销售科。

4.1.2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4.1.2.1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4.1.2.2产品为氧化剂的要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4.1.2.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4.1.2.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

4.1.2.5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对破损包装必须移至安全地点。

4.1.2.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4.1.2.7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2.8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4.1.3.1产品堆码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4.1.3.2袋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不高于六袋,重叠两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桶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堆码两桶,重叠三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

4.1.3.3成品库房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挂、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库房周围按安全环保科要求挂放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库门、库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库房应平整卫生,每天扫、拖库房一次。

4.1.3.4在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4.1.4运输安全管理

4.1.4.1化工所有产品委托“绵阳市俊逸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承运。

4.1.4.2将危化品的产品性质、危化品等级、安全注意事项、泄露处理、应急处理等资料以书面形式(物质安全资料表)告知承运单位。

4.1.5电器管理

4.1.5.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2危险化学品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4.1.5.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4.1.5.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4.1.5.4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4.1.5.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4.1.5.6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4.1.5.7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4.1.5.8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4.1.6火源管理

4.1.6.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4.1.6.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4.1.6.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4.1.6.4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4.1.6.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1.7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4.1.7.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4.1.7.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1.7.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1.7.4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4.1.7.5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4.2储罐安全管理

4.2.1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4.2.2储罐基座、事故存液池地面应采用防渗措施。防渗池内应急泵应保证完好。

4.2.3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4.2.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和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4.2.5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2.6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一、生产前准备

在下月生产计划下达前,车间应做好有关原材料、技术、设备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二、编制生产作业计划

车间应在接到月计划二日内,编制好本车间详细生产作业计划产品质量要求及劳力安排计划,落实到工段(班组)

三、生产调度

1、车间主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会,由车间办公室人员及各工段(班组长)参加,检查落实生产进度,解决存在问题。

2、会调配人员,按计划定额掌握原材料供应情况。

四、物件定额管理

严格按照车间物件管理规定,编制车间各只配件计划,定额存放在制、原材料及零配件,落实专人管理。

五、产品质量管理

1、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研究质量保证与改进措施。

2、严格控制生产过程质量,实行质量否决。

六、工艺技术管理,不合格品不出车间原则。

3、车间工艺技术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4、宣传贯彻工艺纪律,组织员工的技术学习和考核,从工艺技术上保证产量、质量、物耗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

5、组织车间技术问题,生产能力和物耗定额的审定,进行平衡计算,并由此提出最佳技术措施。

6、组织技术经济活动分析会,及时发现反映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参与车间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的讨论和会审。

7、参与技改,大修项目的验收试车,起草实物连动试车方案报技术中心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七、设备技术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和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坚持对设备运行和检修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

2、加强设备运行检修的安全技术工作,调查处理设备事故。

3、组织车间检修工作,应有检修方案技术措施,做好检修质量检查,试车验收和记录整理工作。

4、组织技术培训,鼓励技术革新和改造。

5、按规定填写各种报表。

八、生产原始记录管理

1、各种原辅材料质量分析情况由质监部提供,工艺员保管并通知生产班组。

2、操作记录由操作人员如实填写,工艺员收集、整理。

3、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由公司化验室提供,工艺员负责收集整理。

4、交接-班记录应包括产量、质量、消耗、安全、设备运行、卫生情况等,由工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

九、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及化工生产禁令。

2、经常对员工加强安全教育。

3、定期安全检查。

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开好事故分析会。

十、加强车间员工政治思想工作,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抓好员工的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搞好班组建设,开展各类劳动竞赛。

十一、加强车间经济核算,搞好成本管理,不断降低成本,发挥集体智慧,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十二、搞好车间员工福利工作,尽最大努力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十三、搞好车间环境卫生工作。

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

2、每班次要提前15分钟召开班前例会,布置本班次的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项。

3、为了保证车间正常生产,车间设立满勤奖制度,对满勤的员工给予奖励。

4、员工休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方可休假。婚假、丧假按公司的规定执行。工伤假经车间确认,否则按事假处理;不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一律按旷工处理。

5、职工交接-班时,应仔细检查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记录,现场卫生。在没有交好班的情况下,不得离岗,否则视为早退处理,交-班后的事情由接-班人负责。

6、加强巡回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每小时对辖区的设备、管道、阀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即时处理。要认真填写好操作记录,做到真实、清洁、完整。

7、为了确保车间四周环境卫生清洁,员工必须按车间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要求打扫各自区域卫生(包括地面、设备等),保持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清洁。

8、为确保车间安全生产,当班期间不准酗酒,发现酗酒当班者停班处理。

9、为确保车间安全生产,禁止员工携带烟火进入车间。

10、为确保车间正常生产,员工必须坚定自己的岗位,无事不得聚集聊天。当班班长按排临时性工作,员工必须服从。

11、员工当班期间必须在食堂就餐,不准回家就餐,为确保车间的安全生产,应轮流就餐。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车间每季度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培训要有记录,并对培训进行考核验证。

4、车间每周对全车间的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各班组当班期间必须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7、车间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挪为它用,有毒有害岗位放置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应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8、动火作业必须执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办理动火作业证。

9、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禁止敲击、碰撞,禁止把气瓶放在烈日下曝晒,靠近高温热源。氧气、乙炔在使用时摆放距离不小于1.5,乙炔应立式摆放。

10、登高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安全帽。

11、进入生产区域内严禁携带火种,不得有吸烟行为,举报携带烟火或吸烟者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于保密。

12、必须保证公司的消防通道的畅通,任何人员不得在消防通道上放置设备、产成品和原、辅材料等物品。

车间质量管理制度

1、车间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工艺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操作水平。

2、操作人员投料前应检查计量工具是否完好,做到准确无误,

3、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不得超最高液位控制点。

4、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巡回检查,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处理。

5、操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操作记录,操作记录字迹书写要工整、清晰,不得任意涂改,记录必须及时、真实、准确,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异常现象记录必须说明清楚。

6、车间成品出料后立即通知化验室取样分析。

7、合格产品及时入库。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

1、车间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程、设备不得带病作业或违章操作。

2、操作人员应保持设备清洁,设备责任人当班必须设备、管道清理干净。

3、车间原料泵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人监护,杜绝开空泵,造成设备的损坏。

4、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对设备的巡回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7、定期对车间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开维修通知单,通知机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处理。

8、机修人员加强对车间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机修人员当班必须认真做到交接-班记录及维修记录。

10、机修人员对腐蚀性较强的设备必须做到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1、机修人员应经常检查打料泵设备的油位,确保设备的润滑。

12、机修人员维修结束后,应保持设备的清洁,清理干净维修工作场地,将剩余的零部件带回机修班妥善保管。

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1、各班严格按车间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必须保持当班期间内的现场清洁、整齐、地面做到无积水,无杂物。

2、各班严格按车间划分的设备责任区,必须保持当班期间的设备卫生清洁,做到设备表面无油污、料液、灰尘。

3、生产所需的用品、用具必须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失、乱扔、乱放。

4、当班时应精心操作,经常不断进行巡视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杜绝设备“跑、冒、滴、漏”现象,不得串入其他岗位、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5、填写操作记录字迹要工整、页面整洁,无涂改,无乱画现象,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填写后应摆放在操作平台上,不得乱扔乱放。

7、消防器材定期清理,责任人必须保证器材清洁卫生,做到无灰尘,无积水,无油污。

8、当班期间一律禁带烟火进入生产区。班长或主任实行不定期检查,一担发现带烟火进入车间严惩不待。

9、车间运转设备发生故障检修时必须断开电源,做好标识后才能检修,不得违障作业或野蛮操作。

10、各工段必须保持配电按钮箱洁净干燥,做到无灰尘、无油污,严禁戴有溶剂或污垢及潮湿的手套按按钮,更不得用硬物金属物顶按钮。

车间交接-班制度

接-班:

1、上班应提前15分钟到车间在班长的领导开好班前会做好当班准备。

2、穿戴好劳动保护、防护及当班时间所需的用品用具。

3、进入岗位应和上班当班人员共同检查所属本工段设备“油位、润滑、运行、性能、制动、”是否完好安全好可靠。

4、检查好本工段生产作业、工艺规程、操作流程、生产状况应符合规程要求。

5、双方经检查设备、工艺生产无误后共同签字办交接手续。

交-班:

1、下班前应提前15分钟完成当班时应完成的工作任务。

2、应保证本工段设备正常、工艺生产稳定。

3、交-班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设备故障不处理。

4、交-班应确保所属区域设备和地面卫生无尘埃、无油污、无积水。

5、工艺、设备运行正常,记录数据完整、清晰,经班长签证后方可办理交-班。

车间巡查制度

为了工艺生产的稳定,保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设备、工艺上出现的不正常因素及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当班期间做好巡查,服从领导,听从工作按排,坚守岗位,屣行职责完成领导下达的生产任务。

1、操作前应对所需运行的设备先检查后操作:

(a)、盘动设备运转应轻松、灵活、运转自如,不得有卡、咬现象出现。 (b)、油面应保持在标定油位中,按设备规定加入标定的润滑油。

(c)、制动设施应轻松灵活、杀车性能稳定、效果好。

(d)、设备运转时应无尖叫、茨耳的燥杂声。

(e)、设备启动运行,停止时应严格执设备的操作程序。

2、生产操作时应检查所有管道、阀门、阀兰等连接部位不得“跑、冒、滴、漏”现象。

3、阀门用完后及时关闭整个过程应做到细观看,勤巡查,最长15分钟一次,安车间规定填写好记录。

4、根据工艺要求做好巡查、检查,填写好操作记录,确保数据“正确、真实、准确、完整。

5、当班时车间所有设备、设施、灌区、环境区域等应≤2小时检查一次,并填好记录。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1 爱护清洁,保持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任维持车间及工位的清洁,不得乱丢垃圾和零配件,物料掉落要及时捡起,不准随地吐痰,违反者罚款小过一次处分。

2 所有员工打卡后必须进入车间,上班时间到后必须各就各位,做好工作准备,不得到处窜动工位。违反者罚款申戒一次处分。

3 不得带零食进入车间,不得在车间内吃口香糖,或者吃零食,违反者罚款小过一次处分。

4 上班时间不得乱窜工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要向组长申请并领取离岗证后才可以离开工位,离岗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超时者按照1元/分钟扣除当天工资。未经组长同意擅自离岗者罚款申戒一次处分,擅自离岗超过15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5 上班时间不得坐姿不正,不得脱鞋、翘腿、左顾右盼、不准谈论与工作无关之话题,不准看报纸、嬉戏。违反小过处分。

6 上班时间不得打磕睡,利用工作之便偷懒,违反者大过一次处分,影响极坏者大过一次并开除处分。

7 车间绝对严禁抽烟,一经发现,大过两次,并开除处理。

9. 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时,通知加班人员不得无故推脱,违反者按旷工处理,正常上班时间无故旷工者,根据本厂规定给予处罚外,本部门应给予小过一次处分, 一个月旷工超过三次者,大过一次并开除处分。

10.下班时间必须服从组长指挥,拉头停止放假机时间只允许下班前5分钟停止。以组长指令为信号,有秩序地排队下班,不得喧哗奔跑,违反者小过处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征求意见稿)

为又好又快地推进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建设优质工程、安全工程、节约工程,在进一步深化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按照“镜头不换、纵深发展”的工作思想,现就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按照执行。

当前,我国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黄金机遇期,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大规模铁路建设任务,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铁路建设者的光荣使命,也是对我们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的严峻考验。铁路建设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建设者,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坚持“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全面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2.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总体目标

在推行标准化管理中,必须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项作业都实现闭环管理;抓细节,就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出细节控制,注重细节管理,以细节的可靠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要按照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总体目标要求和“镜头不换、纵深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依据项目管理理论和系统工程理论,按照先进性、系统性、统一性、文化性的要求,以建设项目为依托,以建设单位为核心,以参建单位为主体,以严格考核为保障,以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等现代化管理手段为支撑,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为基础,全面落实人员配备、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标准化,全面形成建设单位管理标准化、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及现场配合标准化、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管理标准化、监理单位监理工作标准化的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确保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总体目标落到实处。

二、加强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组织工作 1.要以建设项目为依托

单位要率先建成一批标准化项目指挥部和标准化项目管理机构,进而实现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勘察设计单位要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按时提供设计文件,组建标准化的配合机构,做好现场设计配合工作。施工单位要将施工准备、施工过程中重复性的、有规律的活动,制订成规范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标准,建成一批标准化项目部、标准化工地和标准化作业队,按照作业程序和作业标准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改进监理工作,建成一批标准化监理站,推进施工现场、过程管理标准化。要大力开展人员培训,使铁路建设参建人员牢固树立标准化管理意识,自觉严格按照标准作业,努力实现各项管理及作业目标。

4.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考核是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没有考核的管理是无效管理。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体系和严格的考核制度。建设单位应根据责任目标,制定内部考核标准,依据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要组织制订施工、设计、监理等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并将考核事项纳入合同,依据合同进行考核。各参建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项目情况和自身特点,细化量化内部工作目标及考核制度。铁道部有关部门要研究提出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将标准化管理工作统一纳入建设单位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要细化、量化,具有可操作性。

2.人员配备标准化重点工作

建设单位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决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关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选择有责任心、懂业务的建设管理人员,通过培训提高建设管理人员素质与业务能力并进行考核。要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现场管理机构,配齐配强现场管理人员。

勘察设计单位要按规定及时组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团队,组建设计现场设计配合机构,选派主持或参与该项目施工图设计的主要技术人员常驻现场配合施工;要通过岗前培训提高设计配合人员素质,对配合人员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

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根据工程类型、规模、特点和施工难易程度等,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和扁平化管理要求设置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按照架子队模式组建作业队,要对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要按照考核办法对员工进行考核。

监理单位要按照监理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和监理合同约定设置现场监理机构,配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解决现场问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3.现场管理标准化重点工作

建设单位要组织确定项目总体生产布局,审查制(存)梁

场地,及时处理现场废物垃圾,整治道路污染。要规范管理机械

设备,按照生产需要配置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使机械

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要加强物资材料管理,严把物资材料进场质

量关,规范物资材料保管工作。要加强技术管理,组织做好施工

图现场核对,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和工程测量工作。要按照《工

地试验室建设标准》和施工需要,建立工地试验室,规范试验

程序,实现专业化管理,保证抽样的规范性和试验结果的准确性。要完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建立文明施工的行为标准,实现文明施工目标。

监理单位要按照监理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以现场监理作为监理工作的核心,要按规定建立监理试验室,做好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质量检验、验收,按规定频次数量进行质量检测;要加强对大临工程和施工单位试验室的检查,要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及文明工地建设,并督促整改。要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实施巡查和旁站监理工作。要根据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和施工作业指导书,将监理工作内容按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分解,使现场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程序具体化、定量化,并纳入监理人员工作手册。

4.过程控制标准化重点工作

过程控制是建设单位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管理内容。建设单位要以指导性施工组织为基础,将“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分解为具体要求,通过合同转化为参建单位的实施目标。要组织勘察设计、用地预审申报、环境评价报批等前期工作。

中。要严格施工过程考核、评定工作,做好工程自验,做好工艺工法的过程控制创新等工作。

监理单位要将建设单位确定并纳入施工合同的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等过程控制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到各个监理工作阶段、各个监理环节和每个监理人员,按照持续改进和闭环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实现每一项监理工作、每一个监理程序的标准化。要对施工复测进行监督审核,审核实施性施组,监督工艺试验;审核关键施工技术方案和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对验工计价工程数量进行审核,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要以质量、安全监理为重点,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对施工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对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控,使施工行为符合规程规范,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四、加快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工作步伐 实施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对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参建单位要借鉴和使用成熟的现代化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真正将标准化管理作为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的抓手,切实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1.要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提高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自觉性,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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