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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实用17篇)

时间:2024-01-08 17:41:07 作者:LZ文人

情况汇报内容的准确和全面,对于领导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安排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借助以下情况汇报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行业和部门的工作情况和成果。

信访工作开展情况简报

市教育局党组按照“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教育系统党建格局,持续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一、党建工作和教书育人紧密结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一是提升学校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不断扩大学校党组织覆盖面,市直属x所各类学校共组建党组织x个(其中民办学校党组织x个),“两个覆盖”率达到x%;坚持从严从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市直属学校共有党员x人(其中民办学校党员x人),近三年共发展党员x人(其中民办学校发展党员x人)。二是夯实党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把党的教育方针和德育工作融入学校课堂教学;通过抓实学习、组织宣讲、开展师德师风培训活动、庆祝建党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效。三是,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实施中小学校党建示范点创建工程和党员名师工程,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培育典型、树立榜样,提升师生整体素养。

二、德育工作和思政工作同频共振,培育时代新人。

第一,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意见》,坚持五育并举目标,立足海南“红、绿、蓝”特色,构建“红色人文、绿色生态、蓝色海洋”德育体系,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中小学校,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开发应急演练基地,打造海口市教育实践特色新名片,突出椰城学生海南特色印记。第二,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扭住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这条生命线,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深化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初中《思想品德》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评价改革,充分挖掘中小学《语文》《数学》等课程的德育内涵,将教育、教学有机结合,发挥学校课堂育人主渠道作用,增强铸魂育人实效。

三、党建引领与教育改革并举发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是教育普及程度和教育公平进一步提高。新增学前教育公办学位x万个,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两个比例目标任务。义务教育基本消除“大班额”,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新增x所省一级甲等高中学校。年均教育投入超过x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21所,新增x万个公办学位。建档立卡学生辍学率为x%。x%以上的非海口户籍学生在本市就读,依法保障了农村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教育人才建设推动教育改革纵深发展。持续落实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引入优秀教育人才x多名。打造骨干教师队伍“六级塔式结构”培育体系,入选2019年度“全国教师队伍建设十大优秀案例”。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持续推进,海口市被确定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依托海南大数据平台建设招生入学平台,实现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招生从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到查询的一站式服务。三是素质教育和教育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创建x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禁塑等生态环保教育,x所学校被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专家授予“湿地学校”称号。北师大海口附校、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海口哈罗学校等一批优质教育合作办学项目开学,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x月开学。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公办学校教室空调全覆盖。全市中小学校师生基础教育信息数据库基本建成。

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信访,又称信访,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政治表达形式。主要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的活动,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摘要:近年来,各类社会矛盾导致的信访问题大量涌现,给社会稳定和谐带来越来越大的冲击。其中,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出现,使整个信访秩序进一步复杂化,不但影响了司法权威,也影响了社会的安宁。要不断强化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增强整个社会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引导公民理性维权,逐步消除不依法维权的各类不和谐社会现象。

关键词:涉法涉诉信访;社会和谐稳定;法治建设;理性维权。

王××,男,某地农民,系该地区多年来的信访老户。多年前,王××的儿子王刚因琐事与同村李某等人发生口角,接着双方发生打斗,王刚在打斗中被李某击伤,经抢救不治身亡。该案经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某被判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宣告后,王××认为李某应杀人偿命,应判其故意杀人罪。遂不服判决,向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随后该省高级法院进行了二审,并最终维持了原判决。此后,王××不服判决,多次进行申诉。在其申诉被驳回后,王××便开始了不理智的上访甚至闹访行为,给当地的社会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目前王××仍不愿接受教育,没有息访息诉的迹象。

上述案例,从信访案件分类的角度讲,属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所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通常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案件起初都经历了必要的司法程序;二是当事人(或其亲属)不服处理结果,不断进行申诉或举报程序;三是当事人(或其亲属)的一系列诉讼行为未达到其预期目的,又不愿接受既定的处理结果;四是当事人(或其亲属)不再按照司法程序申诉或举报,表现出不理智的到处上访行为。

从表现形式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不再是单纯的司法系统内的信访案件,而是从司法系统内游离出来的一类往返于司法机关、党政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跨部门信访案件,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领域几乎所有的司法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往往较为复杂,是各级信访部门非常棘手又难以有效解决的一类信访案件。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现象,其行为人的目的在于,希望通过不断上访党政部门或其他部门,借助国家高层的政治权力,最终达到其通过法律程序所不能达到的权益诉求。

从严格意义上讲,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的上访行为,消极影响极大,主要有:一是干扰了国家正常的司法工作秩序,损害了司法的威信;二是干扰了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破坏了现行的信访工作正常秩序;三是给其他案件当事人带来误导,助长了信“访”不信“法”的风气;四是各类非正常的涉法涉诉信访行为妨害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宁,甚至会引发社会混乱;五是不可避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一)信访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依法维权的正确观念。一般来说,涉法信访案件的行为人的主流是社会弱势群体,来自社会的底层,文化水平低,缺乏正确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在现行的司法体制下,他们又很难得到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指导,从而对依法维权信心不足,加之对司法机关的期望值过高,导致其在案件结果达不到目的后失望情绪无限膨胀,因此会出现不理性的非正常信访行为。

(二)传统维权观念如“告御状”、“拦轿喊冤”、“权大于法”等的影响依然根深蒂固。纵观我国历史,可以看出传统中的中国一直是一个人治至上的国家,广大民众对权力的迷信程度远远大于其对法律的信仰,这导致无论官府还百姓均缺少依法办事的习惯,一事当前,有势力者习惯于找关系、找后门解决,弱势者在指望地方官府无法申张权益的情况下,则会不计代价地进京告状。

(三)司法不公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法消除,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增加了老百姓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感。由于当前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涉后,导致吏治腐败不可避免地传染到司法领域,进而导致司法不公、执法不严、枉法裁判等弊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法消除,不但司法公正难以实现,也导致民众维权的司法成本过于高仰,极大地降低了司法机关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效率,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老百姓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感。

(四)个别地方“花钱买平安”的维稳模式助长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的不当维权心理。当前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导出于政绩考虑,对一些长期难以解决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往往高调解决,即所谓“花钱买平安”,甚至满足了一些信访人的不当要求。这种处理方式只能保证一时的“平安”,一旦信访人竞相攀比,当局维稳成本将会节节攀升,终究将会因无法满足信访人高企的欲望导致维稳工作走入死胡同。

(五)现行我国的信访工作机制还缺乏总体性,各级各部门的信访机构囿于部门利益各自为战,相互间缺乏协调与合作,缺少共同应对各类非正常信访行为的共识和常态化机制。等等。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妥善处理涉及到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建设、司法体制以及诉讼制度改革、信访秩序重建、当事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社会保障能力建设、法律的教育和宣传等诸多环节的问题。涉法信访案件当事人不按正常的法律程序申诉或举报,而是不理智地四处上访、滋事,是目前信访工作中不能回避的一种现实,对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愈来愈严重,是我们必须予以重点治理的一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必须高度重视该类信访案件的解决。笔者在此谈谈个人的几点设想。

(一)进一步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的进度。只有从体制上消除现有司法制度的缺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合理地设计诉讼制度,对于当事人以较少的成本维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减少当事人不服判决结果的有效途径。通过以人为本的制度建设,让司法更多、更好、更有效地服务于当事人而不是成为不良司法人员谋利的工具,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当事人对司法的信心,从而有效地减少当事人的非理性信访行为。

(二)进一步强化对司法腐败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司法人员的素质建设。加大对司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消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同时应不断加强司法人员的各项素质建设,大力倡导公正司法、规范办案的司法理念,促进司法机关和人员严格依法办案,减少或杜绝误判、错判和办“人情案”。这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的关键环节。

(三)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地方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改革当前普法宣传的陈旧模式,加强普法干部素质建设,有效地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宣传活动,并引导民众信法守法用法,依法解决相互间的矛盾纠纷,从而将一些争执不大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司法机关要探索通过办案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教育、对群众进行法律宣传的机制,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对当事人存在的各种法律疑惑,司法人员要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打消当事人的疑虑,增加其对法律和判决的认同,最大程度地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四)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协作办理工作制度,改变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难的问题。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原则上仍然应由相应的司法部门来处理,但其他国家机关应当给予必要的协作和配合,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五)将法律援助引入信访工作,扶助权益受到侵害的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当事人中,社会弱势群众占据了主流,他们或因为文化水平低或者因为经济能力低打不起官司或不会打官司,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引入法律援助,他们就可以经由法律志愿者的引导依法维权,从而有效地维护国家的司法秩序。

(六)加强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解决弱势社会群体民生难题的水平。对于那些借信访之机希望解决自己民生问题的信访当事人,责任部门一方面要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必要时按照一定的程序给予其相应司法救助,解决当事人的民生问题,同时应向政府部门提出解决信访人民生问题的司法意见,增加对信访人的生活保障,打消其非理性信访的冲动。要坚决摒弃“花钱买平安”的维稳思维,认真解决信访人的民生难题,以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稳定。

(七)加强对违法信访人的处理。对于部分不接受正确处理而又借上访之机寻衅滋事的上访人,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另一方面,对个别屡教不改的行为人要视情节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以致于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置。(作者通讯地址:辽宁省普兰店市人民检察院,辽宁普兰店市116200)。

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xxxx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以源头预防为主要抓手,努力破解涉诉信访难题。截止至7月,我院共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1件(其中重信重访20件),已办结回复18件,13件正在处理过程中。

(一)强化案结事了意识。案结事未了是涉法涉诉案件产生的主因素,以案结事了为办案原则,积极开展判后释疑、延伸服务等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息访。

(二)创新工作举措。一是将涉法涉诉案件纳入档案化管理范围。按照诉讼案件档案管理的要求,专门印制信访案件卷宗,依照案件处理流程,对办结案件进行装订。二是将排查摸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涉稳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苗头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三是完善接访登记、记录制度。对每一位来访当事人或群众均进行登记,涉及到反映问题的,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和办案人进行现场处理,由接待人员对处理过程进行详细记载。

(三)狠抓源头预防。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坚持案件质效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半年一讲评,年度一总结。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逐步提高调撤率,截止到七月份我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9%以上,有效地控制了信访案件源头。

(四)认真对待初次来信来访问题。实践证明,初次来信来访问题解决不好,会导致一些当事人由“信访”变为“来访”,由“初访”变为“重访”,由“逐级访”变为“越级访”,严重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努力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接待、登记、答复、处理一条龙的岗位责任制,力争将初信初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信访工作的良性发展的局面。

(一)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的经验。

1、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和人大、政府的监督支持。涉诉信访是十分复杂,调处难度大的突出问题,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监督支持是扭转被动局面有力保障。一要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实,确保重点案件妥善调处,及时化解。二要及时将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向县委汇报,主动与政府沟通情况,提出妥善解决的建议,按照县委和政府的具体部署攻艰克难,及时调处化解一批重点案件。三要与属地党政机关相互配合,及时做好调处和稳控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则,对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访的诉求,找准上访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对有理访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决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关怀等措施,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

3、提高司法能力。一是努力提高案结事了的能力。在处理案件中,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能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案件尽最大努力进行调处,减少因对裁判不服引发的新访。二是努力提高减少质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访人的案件虽然实体处理没有错误,便由于办案人工作作风不端正,工作不负责任,出现案件质量瑕疵,引发上访。要严格审判管理和监督,从细微处入手,最大限度减少质量瑕疵。三是增强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前题是要坚定信心,克服厌战情绪,攻坚克难,为处理复杂矛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增强预防涉诉访的警觉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访发生,尽快使老访息诉罢访。四是增强程序引导能力。要通过程序引导,使上访人从访为诉,减少越级上访和非正常访发生。

4、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要按照信访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把重点案件的责任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任,违法裁判等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坚决追究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增强责任人的危机意识。

[摘要]当前,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加快推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各种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凸现,影响到改革发展的进程和社会稳定。处理好、解好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对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关键词]涉法涉诉;信访。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1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主体广泛。从信访主体涵盖社会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有城镇房屋的被拆迁户,有不服法院判决或判决得不到完全执行的当事人等;有反映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嫌疑人采取刑讯逼供等,诉求涉及城乡规划、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社会保险、劳动纠纷、退休待遇人员等方面。

1.2涉法涉诉信访人员行为过激。目前,一些信访人员违反国家信访法律法规,采取静坐、下跪,拦截车辆、围堵、挂标语、冲击国家机关,威胁、谩骂殴打工作人员等方式上访,有些信访人言词偏激,甚至扬言服毒、跳楼、自残、报复社会等言论给政府施加压力。

1.3信访案件涉及领域交织。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呈现多个方面交织特征,有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问题交织,有经济利益诉求与政治权益诉求相互交织,有合理要与不合法方式相互交织,有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与极少数人的无理取闹相互交织。

1.4无理闹访缠访现象不少。信访人反映问题大部分是有问题需要解决的,但也有不少上访人价值取向不正确,借机闹访的也不在少数,“不是生活过不去,而是心理过不去;不是没得到,而是要求得到更多”。坚持过高的、政策规定以外的无理要求,形成无理闹访缠访。

2.1体制机制因素是根本原因。

2.1.1政府职责不明。我国职能部门众多,交叉重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由信访部门还是由政法办案部门承办受理,目前没有统一界定。可以说都在管但又都管不住,政法部门不愿管,信访部门管不了,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必然会造成当事人上访案件发生。

2.1.2法律制度原因。我国现行三大程序法即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再审程序对当事人申诉次数未加限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即使终审判决,但仍处于不确定状态,随时都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申诉而被再次审判从而客观上形成了上访不止的情形。

2.1.3有效化解措施缺乏。某些地方和部门,不重视初信初访,对群众信访问题不重视、不作为,导致信访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化解,问题沉寂较多,迫于维稳压力,在重大政治活动等敏感时期对老上访户、进京越级上访户等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以稳控为主,只是把涉法涉诉信访对象稳控在当地,缺乏实质性地化解。

2.2办案部门主观因素是直接原因。

2.2.1办案错误。少数司法机关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办案能力差,在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各个环节,由于证据收集不及时、证据采集不全面,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的情况下做出判决,造成执法瑕疵或错误。

2.2.2办案不公。个别办案人员思想道德低下,执法违法、甚至徇私枉法,收受贿赂。在个案处理中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使得信访人一些合理诉求得不到保障。

2.2.3有错不纠。少数办案机关明知案件处理程序不当、处理结果有误,但怕影响单位及办案人员形象,不能采取正确有效补救措施进行纠正而是蒙骗敷衍案件当事人。

2.3信访人认识上偏差是主要原因。

2.3.1唯上唯大。中国几千年的官本位封建思想形成了强烈的人治观念,部分信访人存在“信上不信下”,“信官不信法”的观念。对利益诉求"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反复缠访闹访。

2.3.2缺少法律意识。部分当事人缺乏正确的法制观念,且思想固执,当案件的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存在差异时,为了其个人利益,会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一旦未获满足,就走上访途径。认为信访渠道成本低,希望通过信访途径谋求最大利益。

3.1完善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

3.1.1完善信访领导体制机制。建立以党委政法委为主领导下的整体联动、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统一归口管理,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把涉法涉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一级抓一级,因为大多数信访案件并不是某个政法机关自身能把问题解决好的,而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尤其是信访人当地党委政府。

3.1.2建立机关负责人接待制度。机关一把手要亲自坐镇,对信访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时间的,明确解决问题期限,需要研究回复的,限期答复,使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得到回复处理。

3.1.3畅通信访两大渠道。一是畅通信息渠道。要按照“宜疏不宜堵、宜顺不宜激”的原则,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错误做法。可试行开通行风热线、网上信访等形式,搭建干群互动交流新平台。二是畅通排忧解难渠道。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落实责任,实行分管领导包案,全程督办。

3.2解决好依法处理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

3.2.1坚持执法为民思想。信访群众大多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对待群众信访,要理解、要同情、要疏导,最终要解决。信访工作人员心里一定要装着群众,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3.2.2强化接访技能。从提高干警接访能力着手,大力加强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对当事人要耐心细致地开展接访工作,缓解、消除当事人的对立和不信任情绪,尤其是对上访老户,更要注意方式方法,以情相待,切忌简单粗暴,逐步提升适用法律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今年以来,我们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市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的会议精神,全面引深“涉法涉诉积案大会战”和“案件评查”活动,按照“案结事了、事要解决”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强化督查督办,加快办理进度。截止目前,上级市政法委所交办的12起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已妥善处臵和化解了8起,剩余4起案件也正在加紧处理过程中,案件息诉率达67%,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社会大局的稳定。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根据上级市政法委关于加快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会议精神,我市及时召开了政法各部门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成立了“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领导组,我任组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xxx及公、检、法、司四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执法检查科。对涉法涉诉化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案件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涉法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切实负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定时间、定结果的要求进行认真处理。同时要求办案单位或包案负责人在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即一是要和涉案的乡镇党委结合,解决当事人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做好思想沟通工作。二是要和上级本系统领导部门结合,多请示,多汇报,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三是要和案件当事人结合,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3、多方协调,解决诉求。为确保每一起信访积案都能有效化解,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变上访为下访。包案领导带领案件承办人亲自到信访人家中,零距离接触信访人,倾听信访人诉求,耐心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寻找案件解决途径;二是召开协调会。自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组织涉案的乡镇领导以及案件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8次,听取各方意见,因案施策、对症下药,协调解决办案部门在化解工作中的难题;三是加强财力保障。结合实际,我们以满足群众合理诉求为出发点,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多方筹资40余万元,圆满解决了多起久拖未决的涉法信访积案。

4、加强督查,确保落实。我市制定了领导包案责任下发通知,要求各包案领导逐案制定化解方案,并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同时,按照责任倒查的要求,对解决问题不力的案件责任人进行通报。5月份以来,市委政委法常务副书记xxx同志每天都要带人下乡督查案件化解情况,督促办案单位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越级上访苗头。

领导下,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政法系统正在进行的“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进一步引深我市化解信访积案“百日大会战”活动,切实把涉法信访工作抓实抓好,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要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树立大局意识。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按照“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要求,充分认识到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以及对当前乃至今后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务必以更加细致的工作措施、更加过硬的工作作风,打赢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攻坚战,千方百计推动信访案件案结事了。

二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加强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事要解决”。要以“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为契机,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案结事了”为标准,对我市目前仍未解决的4起案件做为当前的重点案件,多方协调,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力争按期有效化解。

四要坚持政法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政法各部门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要加强横向联系,对本部门排查的有上访缠诉倾向的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共同做好当事人的稳控工作,坚决防止越级上访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发生。

司法局历来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20xx年,我局在县政法委的倡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信访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促进稳定这个大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及落实力度,并坚持以人为本,在事情解决上下功夫,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按照“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的方向,全面开展“涉法涉诉积案大会战”和“案件评查”活动,按照“案结事了、事要解决”的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司法局坚持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教育和引导全局同志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局里多次强调,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信访工作,以“真情和真心”为工作要求,以“事要解决”为工作目标,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努力办、麻烦的事尽力办”的原则,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事项。同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可能产生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把握各种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增强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长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出现的信访问题,确保其信访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健全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约访,实行现场办公、领导包案,做到就地解决、不留隐患。在实际工作中,局里还针对不同时期的信访形势和任务,结合业务工作,及时对各股、室、所信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全局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年初,局里和各司法所达成了统一共识,把信访工作、综治工作一齐纳入目标,强化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并把信访工作作为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督查,促进了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今年,我局进一步健全领导接访、案件评查、调解衔接、责任查究等机制,建立信访日常接访登记簿、信访维稳排查情况表、主要信访部题和信访人员与包案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册等多个事项统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上下动手一起抓、层层都有领导抓的工作局面和行之有效的工作网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各股、室、所严格照章办事,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使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得到了有效落实,较好地处理涉法涉诉问题。

1、开展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少发案率。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多次开展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活动。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贴近群众的优势,对全区的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了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打造一支能快速调解、有效调解的队伍。今年上半年,我县着重以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有可能转换为信访案件的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把问题消灭在基层,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尽可能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的发生。

2、集中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引路,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今年,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法制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活动,我局组织人员针对不同对象编印了6套5万多册(页)通俗易懂的普法工具书,其中,法律进校园20000册,法律进村(居)10000册,法律进家庭10000册,法律进企业6000册,法律进机关3000册,免费在全县发放,供大家了解掌握法律常识和重点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解惑答疑,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意识,使纠纷当事人较为正确地评判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从而接受合法的处理结果;纠纷当事人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引导其采取正当程序来解决,减少不必要的信访行为。

3、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介入涉法涉诉信访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对待涉及信访案件,我局尽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能援尽援。法律援助是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必不可少也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措施。我国法律严格规定了对纠纷甚至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规定措施,目的在于使当事人在公平公正的平台下共同来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我局因此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的精神和实质,对因经济或各种条件不足的对象降低法律门槛,对他们进行法律援助,对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认真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4、组织律师参加信访化解,切实做好稳控工作。为确保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司法局积极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制定了可行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流程,要求各级信访部门遇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需要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解决的,由司法局指派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解决,案件办结后,再将情况反馈给信访部门。这样,使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稳定了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的情绪,防止了事态的扩大化。

随着新时期新思路的提出,信访工作也必然会是区域建设发展道路上的难点,但是随着各部门共同的努力,也会成为突破阻碍的亮点,困难重重,任重道远和披荆斩棘,乘风破浪共谋。因此,我局针对信访工作也提出了新思路。

一、要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树立大局意识。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按照“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要求,充分认识到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以及对当前乃至今后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务必以更加细致的工作措施、更加过硬的工作作风,打赢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攻坚战,千方百计推动信访案件有效解决。

二、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加强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事要解决”。要以“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为契机,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案结事了”为标准,对我市目前仍未解决的4起案件做为当前的重点案件,多方协调,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力争按期有效化解。

四、要坚持政法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政法各部门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要加强横向联系,对本部门排查的有上访缠诉倾向的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共同做好当事人的稳控工作,坚决防止越级上访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发生。

总之,信访工作是建设发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做好信访工作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需要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全力互助。只有合理合情合适的化解纠纷,解决基层问题,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社会才能和谐发展。

当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法院公信力、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下面,笔者就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形成原因及解决办法谈谈个人浅见,以期抛砖引玉。

1、裁判不公引起涉法涉诉信访。应当说,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判决的绝大部分案件是经得起法律、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但毋庸置疑,个别法官由于自身业务水平低、个人素质差,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或程序违法,从而导致错误判决。虽然大多数错误判决的案件能通过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上诉、申诉权利或通过法院的内部纠错机制,及时予以纠正,但也存在极少数错误判决案件的当事人由于没有及时行使上诉、申诉权利,法院难以及时启动内部纠错机制,因而使法院判决带错出门,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导致当事人涉法涉诉信访。

2、特殊案件引起涉法涉诉信访。主要表现在以下五类案件:一是历史问题形成的案件。此类案件由于受诉讼时效、法律溯及力、政策连续性、举证责任等因素影响,法院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困难。二是特殊困难群体案件。此类案件由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牵涉面广,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法官在确保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上顾此失彼,难以权衡取舍,稍有不慎,便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三是征地拆迁案件。在城市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中,当事人双方往往在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上存在分歧难以达成补偿协议,从而诉诸法律,双方当事人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反悔,或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又认为补偿费用过低、补偿款未到位,而置法院生效调解协议和判决于不顾,从而引起涉法涉诉信访。四是破产案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于大部分破产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偿债能力差,债权人受偿的期望值过高,当债权人受偿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便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如兴利泰破产案件,企业破产财产不到1500多万元,而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高达8000多万元,处理稍有不慎,将有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五是行政干预案件。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影响,来自领导的压力和各方面的干预影响甚至左右了法官对案件的裁判,因而导致裁判不公,造成当事人上访。

3、执行难引起涉法涉诉信访。一些案件特别是交通事故案件、安全生产事故案件的被执行人由于经济条件差,生活困难,缺乏赔偿履行能力,导致申请人赢了官司赔了钱,因其合法利益得不到满足而上访。少数案件的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或者长期滞留外地,或者故意转移、隐匿财产,致使法院因找不到被执行人或可供执行的财产,造成执行工作被动,执行难到位,因而引发申请人对法院执行工作不满,造成涉法涉诉信访。

4、当事人自身原因引起涉法涉诉信访。大多数案件的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判是息诉服判的,一些案件的判决本身无论是实体上还是程序上并无不当,但也有个别案件的当事人,为满足一己私利或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反复纠缠、要挟法院,干扰领导的正常工作。有的当事人信访不信法,逢会必访,每逢全国“两会”或国家重大庆祝活动便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造成基层工作的压力,既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力,又浪费了大量司法资源。有的当事人在长期的非正常上访中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好处,或得到了补偿,或拿到了社保、低保,或领到了困难救济,自以为找到了致富门路,便乐此不疲,孜孜不倦,以此为常业,成为信访专业户。

1、强化措施,把审判质量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来抓。群众利益无小事,民不患寡而独患不公。必须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法官的毕生追求,把司法为民的各项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一是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建立逐案评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启动内部纠错程序,防止裁判文书带错出门,防止新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2009年我县法院案件审判质量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第1名,并进入全省法院系统先进行列。二是强化法院工作执行力。按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本院干警目标绩效、案件质量、纪律作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等各项指标作为庭室和干警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坚决奖惩兑现。2009年我县法院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对全院考核排名第1的庭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给予了适当的奖励,对排名倒数第1、第2的庭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进行了连带责任追究。三是大力推行审判公开。落实审判公开的各项工作措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把能够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四是落实司法救助制度。2009年,我县法院共对10件符合条件的案件给予了减、缓、免交诉讼费,共减、缓、免交诉讼费37万元。

2、坚持司法为民,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一是建立多途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防止社会矛盾纠纷过多地向法院聚集,增加法院的压力。要大力加强司法调解,把调解始终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涉及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决策等事项要公开听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防止行政权侵害私权利。三是完善案件审判质量考核体系。发回重审率、改判率、错案责任追究制等法院内部考核指标对确保案件审判质量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给基层法院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因发回重审率、改判率等指标常常与法院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一些基层法院把目光不是盯在案件本身,而是盯在二审法院,在二审法院下功夫,以期减少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降低发回重审率、改判率。对个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或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案件,也因担心一票否决或错案追责而不敢改判。堵不如疏。一些基层一线法官每年经办的案件达100多件,多的甚至达200多件,工作压力可想而知,谁能担保法官不会犯错?建议改变单纯通过发回重审率、改判率作为考核基层法院、基层法官的做法,根据各业务庭室的工作难易和业务特点制定合理的发回重审率、改判率控制指标,同时做到把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公众评价结合起来对基层法院和法官进行考核。通过综合考评,给基层法院和法官创造一个宽松的审判环境,防止错调、错判案件的发生。

3、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合力。一是加强案件执法检查。党委政法委、人大要加大党内、人大监督,通过听取专题情况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及时调查了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用足、用好现行法律规定的执行制度和措施,依法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和手段,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实行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制度以及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公安机关协查、异地委托执行等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防止因执行不到位引发当事人上访。如2009年,我县法院通过启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共执结案件42件,其中执结积案6件,执结标的额6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有情司法,把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制度,落实司法救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一律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对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纳入司法救助范围,给予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同时,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将一些特殊弱势群体、破产企业职工纳入当地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范围。

4、标本兼治,畅通涉法涉诉信访渠道。正确界定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对正常上访要合理引导,引导群众通过正当的方式行使权利,通过依法合理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帮助上访户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使上访户主动息访罢诉。对非正常上访,要区分性质,分别处理。对一般的缠访、闹访对象,要加强教育规劝,引导他们依法合理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对长期进行恶意上访,逢会必访,逢会必闹,借上访之名行要挟敲诈之实,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国家机关办公秩序的行为,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坚决依法进行打击处理。触犯刑法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工作开展情况简报

区委组织部:推行发展党员“121”工作法打造高质量发展党员“全链条”

近年来,x区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基层党建制度集成创新,结合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实际探索推行“一意见两办法一指导”(简称“121”工作法),为2021年村(社区)“两委”圆满完成各项换届目标奠定了组织基础,检验了初步成效。

一、“一意见”保质量,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

x区将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和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施行《关于建立健全x区农村(社区)发展党员“一计划三优先五关口十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区发展党员工作。一是工作标准数字化。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中,坚持量化培养教育要求,衡量发展党员工作效果。如,明确提出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要参加1次党内有关活动、每半年至少参加1次社会性公益性活动等。二是工作内容精细化。将笼统要求细致化,抽象概念具体化,如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规定了听(听取本人汇报)、谈(组织个别谈话)、访(进行实地走访)、审(审阅有关档案)“四步法”;再如,明确了需经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后方可发展入党的5种情形和发展党员标准中政治上不合格的具体清单等。三是管理模式分类化。在党员档案管理办法中,将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划分为档案保管、档案借阅、档案转递、档案补办四大类,针对每一类别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纪律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党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两办法”立规矩,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结合发展党员排查整顿工作,制定出台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认定、处理及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严密性。一方面明确了符合“带病入党”“弄虚作假”“人情党员”“近亲繁殖”“异地入党”和“严重违反入党程序发展党员”等6类重点问题的39种情形及3种处理意见。另一方面明确了主体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将相关责任人的具体职责明确到培养教育、考察发展、谈话审批等具体任务中,以铁的纪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x区先后对x名党员和发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发现并组织处理或取消发展资格x人,进一步确保党员队伍素质过硬、品质纯洁。

三、“一指导”定模板,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操性。

制定出台《x区发展党员规范化指导实施意见》,为做好发展党员全程记实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规范程序,按照发展党员的步骤和时间顺序,提出了x条注意事项或要求,对需要填写的x份入党材料及会议文件进行规范化填写说明,确保对发展党员的x个阶段x个步骤进行全程记实,让每个环节、程序和时限都符合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程序管控,用“表”贯穿记实全过程,形成完整有序、清晰透明、便于查询的党员发展工作链。在今年上半年发展党员抽查工作中发现,各党(工)委在发展党员程序把关更加严谨、材料填写更加规范、党员档案更加齐全。

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

是我们工作的不可以少的一部分,写好工作总结能让我们的工作更好的开展和实施。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2019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欢迎阅读。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信访工作总结栏目!

近几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市法院的有力监督支持指导下,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涉诉信访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复访、越级访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对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了有效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我们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找准原因,采取对策,尽快扭转被动的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正视现实,增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我院是涉诉信访案件较多的单位,面对多年来形成的数十起诱因多样、案情复杂、调处艰难的涉诉信访重点案件,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扭转涉诉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维护社会稳定,我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审委会会议,分析形势,剖析原因,研究具体解决措施,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处理涉诉访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二是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所有重点案件分解给每位领导,要求必须做到亲自接访劝返,亲自研究不息诉罢访的原因,亲自进行协调处理,确保所包案件彻底解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责任落实到位。为改变领导包案中只动嘴不动手、假包虚包的问题,我院制定了领导包案责任制,每月都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制定彻底解决问题的措施,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同时,按照责任倒查的要求,对解决问题不力的案件责任人进行通报,确保了大多数重点案件经过包案领导艰苦细致的工作而息诉罢访。

针对涉法涉诉访案件不断呈上升趋势的局面,我院立足本职,以提高案件质量,突出社会效果作为信访工作的切入点,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一)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分析当前法院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坚持依法处理信访工作这个前提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院长具体抓”的原则,落实信访工作的管理责任制。同时,将信访工作纳入法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重大的信访问题,定期分析信访工作形势,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一是完善信访接待网络。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处、处访必果的效果。围绕信访接待工作的特点,逐步完善以院长接待日为龙头的信访接待网络。除此之外,对群众来访要求领导接见凡属合理的,院领导均亲自接待,接待时真诚相待,生人熟人一视同仁,使有理、无理的信访都能及时公正妥善处理。二是落实信访责任制。把信访工作落实到法院干警的岗位责任中,形成以院长领导、立案庭为调控中心,各审判庭广泛参与的、紧密联系其他信访部门的立体信访网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上级交办的涉法信访案件,实行院领导成员包案制,责任到人,一包到底。

(二)制定基础性制度。根据辖区内涉法信访工作的实际,按照各负其责、权责相衡、注重长效的基本思路,在对涉法案件的成因、特征进行深入调研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经过对各项信访工作制度进行梳理、整合。编印下发了《关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信访接待制度》等制度,明确了法院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工作内容、职责范围、责任追究等内容,对全院的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指导,建立健全了制度体系。其中,重点改革了院长接待日制度。以往的院长接待制度在实际运行当中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常常造成接待盲目、接待重复等现象,降低了院长接待日的实际功能和效率。针对这一情况,我院将院长接待日制度做了必要的调整和修改,采取更加灵活的形式,着重在增强目的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根据不同类型的案情,按程序和院长分工接待。一是将被动接访变为主动接访。院长接待日为每周三的固定时间,采取预约制,通过大荧幕通知当事人,定时间、定地点接待上访人。二是变盲目接待为有序接待。所有上访人、信件均由信访接待员登记,接待后认为应当由分管院长接待的,请示并报分管院长。三是变单一主体为多主体接待。院长接待中根据不同情况,必要时同该案相关的庭长及具体办案人共同接待上访人员,提高接待效率。

(三)建立完善农民涉法信访预防、快速反应等长效机制。建立预防控制机制,防患于未然,将涉农案件中的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办案人员要善于从农村发生的各种执法活动、刑事案件、民事纠纷案件和信访举报中,发现影响稳定农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将有关信息汇总分析,有重点地排查调处,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信访工作关口前移,将矛盾纠纷就地及时调处化解。要建立快速反应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农民涉法集体信访、群体性突发事件,办案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相应的措施,妥善进行处理,坚持耐心说服、积极疏导的理念,防止矛盾激化。

(四)切实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群众多次来信来访,必然是要求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对上访老户包案到人,对于应由本院处理的问题,尽快了解情况,发出督办函,由承办人拟定解决措施,限期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写成书面报告,由信访人员书面回复信访人处理情况;对法院已处理,但仍反复缠诉的来信来访者,认真开导,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以源头预防为主要抓手,努力破解涉诉信访难题。截止至7月,我院共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1件(其中重信重访20件),已办结回复18件,13件正在处理过程中。

(一)强化案结事了意识。案结事未了是涉法涉诉案件产生的主因素,以案结事了为办案原则,积极开展判后释疑、延伸服务等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息访。

(二)创新工作举措。一是将涉法涉诉案件纳入档案化管理范围。按照诉讼案件档案管理的要求,专门印制信访案件卷宗,依照案件处理流程,对办结案件进行装订。二是将排查摸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涉稳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苗头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三是完善接访登记、记录制度。对每一位来访当事人或群众均进行登记,涉及到反映问题的,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和办案人进行现场处理,由接待人员对处理过程进行详细记载。

(三)狠抓源头预防。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坚持案件质效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半年一讲评,年度一总结。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逐步提高调撤率,截止到七月份我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9%以上,有效地控制了信访案件源头。

(四)认真对待初次来信来访问题。实践证明,初次来信来访问题解决不好,会导致一些当事人由“信访”变为“来访”,由“初访”变为“重访”,由“逐级访”变为“越级访”,严重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努力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接待、登记、答复、处理一条龙的岗位责任制,力争将初信初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信访工作的良性发展的局面。

1、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和人大、政府的监督支持。涉诉信访是十分复杂,调处难度大的突出问题,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监督支持是扭转被动局面有力保障。一要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实,确保重点案件妥善调处,及时化解。二要及时将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向县委汇报,主动与政府沟通情况,提出妥善解决的建议,按照县委和政府的具体部署攻艰克难,及时调处化解一批重点案件。三要与属地党政机关相互配合,及时做好调处和稳控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则,对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访的诉求,找准上访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对有理访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决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关怀等措施,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

3、提高司法能力。一是努力提高案结事了的能力。在处理案件中,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能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案件尽最大努力进行调处,减少因对裁判不服引发的新访。二是努力提高减少质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访人的案件虽然实体处理没有错误,便由于办案人工作作风不端正,工作不负责任,出现案件质量瑕疵,引发上访。要严格审判管理和监督,从细微处入手,最大限度减少质量瑕疵。三是增强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前题是要坚定信心,克服厌战情绪,攻坚克难,为处理复杂矛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增强预防涉诉访的警觉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访发生,尽快使老访息诉罢访。四是增强程序引导能力。要通过程序引导,使上访人从访为诉,减少越级上访和非正常访发生。

4、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要按照信访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把重点案件的责任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任,违法裁判等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坚决追究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增强责任人的危机意识。

(二)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吸取的教训。

1、从源头上消化和遏制涉法信访问题力度不够。

个别干警没有充分认识涉诉信访工作是一项艰难而复杂的工作,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切实把信访工作贯穿到审理案件的每个环节,稳定当事人情绪,及时化解矛盾工作力度不够。办案人遇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不能及时汇报。对有闹事苗头的信访案件,信息不畅通,沟通不及时,没能把信访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2、对处理信访问题增加的法院负累估计不足。

多数上访者情绪激烈、言行偏激,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人为达到个人目的,以各种手段对法院施加压力。他们串联、聚集,穿状衣,下跪、哭诉,静坐,围堵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大门,拦截领导干部车辆,围攻法院工作人员,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信访工作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稳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信访工作是一个单位维护稳定的基础,我局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把信访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程。

(一)、成立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副局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高效、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领导班子成员都安排了信访接待日,在接待日制度的同时还坚持信访工作随到随接待的特别制度,要求局所有工作人员遇到信访事件随时汇报。

(三)、信访透明制度。做到了。

规章制度。

上墙,接待人员上墙,为信访接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严格信访投诉责任制。信访接待、投诉受理实行责任制,严格值班制度,保证做到信访接待、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设立“外来企业信访投诉(咨询)接待室”,开通“外来企业投诉(咨询)热线电话”,切实架起与外来客商沟通的桥梁。

信访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信访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一)、做好接待、受理工作。首先在思想上纠正“好人不信访,信访无好人;好事不信访,信访无好事”的错误认识,持之以恒地开展“开门接访”;二是在行为上确定“六心”要求。即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反映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说明解释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处理问题不偏心。三是对待来访者做到“三个一”,一句问候、一张凳子、一杯茶,使来访者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二)、围绕“抓早、抓小、抓苗头”原则,结合招商引资数据统计报送,广泛搜集外来企业信息,排查摸底,超前预测,防患于未然。认真办理信访、投诉案件。一是做好接待、受理记录;二是领导及时阅批来信来访,做到一般性信访由分管领导批转办理,重要信访事项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处理;三是办理信访、投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了不违反政策,不激化矛盾。

(三)、严格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制,及时处理外来企业投诉。对外来企业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力争做到案了事了。全年处理了1件县油料公司下岗职工联名来信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经与多方协调园满解决了该问题,信访职工反馈相当满意,避免了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发生。

(四)、强化信访投诉跟踪回访。先后抽派了15人次定期或不定期到外来企业了解信访案件落实情况,千方百计减少信访投诉重复回访次数,进一步搞好外来企业管理和服务。

(五)、切实加强信访基础工作。主动深入20多户外来企业调查走访,听取外来企业的意见和呼声,为外来企业排忧解难,协同有关部门为3户外来企业解决了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一部分问题。一年来,我局未有集访和到市、去省、赴京上访事件发生。

2019年我局的计划和目标是:采取更加细致的工作,坚决把信访工作做到位、做到家。坚决把上访事件控制在零事件。

2019年,我乡信访工作在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信访部门的指导下,致力于降低越级上访,降低重复信访,控制集体上访,稳定信访老户,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我乡的信访工作任务。

乡党委、政府年初对全乡信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每季度定期召开排查分析等信访工作会议,把信访工作摆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书记曾跃龙、人大主席梁养贤、乡长彭希勇、纪委书记邓红轩、分管信访工作的党委委员喻洪波同志亲自解决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如三圭村原支部书记肖喜初的信访问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几年来一直得不到解决,成了我乡上市、赴省、进京的上访老户。今年来通过多方做工作,使问题妥善得到了解决落实,本人表示不再上访。桃子冲的移民用水、用电问题,在争取上级领导的重视下,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人大主席梁养贤同志牵头的筹办机构,并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在继解决桃子冲用电问题后,可望年底水管安装到户,解决好桃子冲移民户用水问题。松江村彭桂英的信访问题,也得到了妥善解决。近年石井乡引进的大小企业多家,引发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也相对增加,但乡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能及时调处到位,起到了化解矛盾、减少信访的目的。涉及到站办年的信访问题,有关单位都能积极配合,解决问题。据统计,2019年收阅群众来信30余件,上级转办信4件,接待群众来访200多人次,走访信访户20余户,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上做到有着落,有处理结果。在本辖区内无法解决的信访问题,做到及时请示汇报。

按照要求,信访工作一定要达到"七有"的要求,即有牌子,有班子,有制度,有网络,有场地和经费,有服务措施,有工作格局。乡党委、政府在年初根据党政领导成员分工的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成立了以人大主席梁养贤同志为组长的信访领导小组,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曾如林、分管信访工作的党委委员喻洪波为副组长,其它小组成员都能积极参与各类信访问题的调处工作。完善了村级信访网络,各村支部书记、乡属各企业单位的负责人为该单位的兼职信访员。保障了信访信息的畅通,已形成了上下、左右做信访工作的合力,并相应制订了有关制度,使我乡的信访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规范、法制化的轨道。

1、对全乡范围内的重点工程,复杂地段实施重点管理,地处涟钢附近的村、组,容易出现工农矛盾等问题、招商引资办企业的矛盾纠纷问题,群众关注的村级财务问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发现苗头及时处理,把可能发生的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乡党委、政府经常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分析全乡的信访工作形势,排查信访案件,研究热点、难点问题,尽可能做到心中有数,对一些重大问题决策或办一件群众比较关切的大事之前,对可能出现的信访问题,都要认真分析研究,倾听多方意见,不至于一旦遇到问题而措手不及。

2019年,尽管做了大量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信访问题,如村级财务暴露的信访问题,谭家村肖家组的熄访工作,松江等村养鹿户的信访问题,虽然稳定了阵脚,但不排除有继续上访的情况。2019年,虽然极大限度地控制了我乡的集体上访,稳定了一些信访老户,减少越级上访和重复信访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跟形势的发展、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愿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作为信访工作人员,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信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工作,为今后的信访工作上台阶而努力。

乡镇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是超前防范,做好集体上访因素的排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四道防线机制,各村设有接访室,信息员,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二是狠抓农村基层干部素质的提高和作风的转变。三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四是抓本治源,夯实基础,大力实施民心工程,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五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六是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增强基层化解集体上访矛盾工作。

乡镇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信访维稳形势相当严峻。信访总量、集体访量、越级访量高位运转,信访问题层出不穷,且信访群众维权意识较强,期望值较高,信访问题的处理难度越来越大。

(二)信访突出问题调处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回复、轻调处的现象,造成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增加。

(三)信息不灵,导致了一部分上访人员到市上访,上级信访部门通知我们,这才知道,给工作造成了被动。

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

近几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市法院的有力监督支持指导下,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涉诉信访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复访、越级访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对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了有效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我们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找准原因,采取对策,尽快扭转被动的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正视现实,增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我院是涉诉信访案件较多的单位,面对多年来形成的数十起诱因多样、案情复杂、调处艰难的涉诉信访重点案件,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扭转涉诉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维护社会稳定,我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审委会会议,分析形势,剖析原因,研究具体解决措施,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处理涉诉访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二是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所有重点案件分解给每位领导,要求必须做到亲自接访劝返,亲自研究不息诉罢访的原因,亲自进行协调处理,确保所包案件彻底解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责任落实到位。为改变领导包案中只动嘴不动手、假包虚包的问题,我院制定了领导包案责任制,每月都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制定彻底解决问题的措施,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同时,按照责任倒查的要求,对解决问题不力的案件责任人进行通报,确保了大多数重点案件经过包案领导艰苦细致的工作而息诉罢访。

针对涉法涉诉访案件不断呈上升趋势的局面,我院立足本职,以提高案件质量,突出社会效果作为信访工作的切入点,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一)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分析当前法院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坚持依法处理信访工作这个前提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院长具体抓”的原则,落实信访工作的管理责任制。同时,将信访工作纳入法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重大的信访问题,定期分析信访工作形势,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一是完善信访接待网络。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处、处访必果的效果。围绕信访接待工作的特点,逐步完善以院长接待日为龙头的信访接待网络。除此之外,对群众来访要求领导接见凡属合理的,院领导均亲自接待,接待时真诚相待,生人熟人一视同仁,使有理、无理的信访都能及时公正妥善处理。二是落实信访责任制。把信访工作落实到法院干警的岗位责任中,形成以院长领导、立案庭为调控中心,各审判庭广泛参与的、紧密联系其他信访部门的立体信访网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上级交办的涉法信访案件,实行院领导成员包案制,责任到人,一包到底。

(二)制定基础性制度。根据辖区内涉法信访工作的实际,按照各负其责、权责相衡、注重长效的基本思路,在对涉法案件的成因、特征进行深入调研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经过对各项信访工作制度进行梳理、整合。编印下发了《关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信访接待制度》等制度,明确了法院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工作内容、职责范围、责任追究等内容,对全院的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指导,建立健全了制度体系。其中,重点改革了院长接待日制度。以往的院长接待制度在实际运行当中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常常造成接待盲目、接待重复等现象,降低了院长接待日的实际功能和效率。针对这一情况,我院将院长接待日制度做了必要的调整和修改,采取更加灵活的形式,着重在增强目的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根据不同类型的案情,按程序和院长分工接待。一是将被动接访变为主动接访。院长接待日为每周三的固定时间,采取预约制,通过大荧幕通知当事人,定时间、定地点接待上访人。二是变盲目接待为有序接待。所有上访人、信件均由信访接待员登记,接待后认为应当由分管院长接待的,请示并报分管院长。三是变单一主体为多主体接待。院长接待中根据不同情况,必要时同该案相关的庭长及具体办案人共同接待上访人员,提高接待效率。

(三)建立完善农民涉法信访预防、快速反应等长效机制。建立预防控制机制,防患于未然,将涉农案件中的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办案人员要善于从农村发生的各种执法活动、刑事案件、民事纠纷案件和信访举报中,发现影响稳定农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将有关信息汇总分析,有重点地排查调处,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信访工作关口前移,将矛盾纠纷就地及时调处化解。要建立快速反应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农民涉法集体信访、群体性突发事件,办案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相应的措施,妥善进行处理,坚持耐心说服、积极疏导的理念,防止矛盾激化。

(四)切实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群众多次来信来访,必然是要求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对上访老户包案到人,对于应由本院处理的问题,尽快了解情况,发出督办函,由承办人拟定解决措施,限期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写成书面报告,由信访人员书面回复信访人处理情况;对法院已处理,但仍反复缠诉的来信来访者,认真开导,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以源头预防为主要抓手,努力破解涉诉信访难题。截止至7月,我院共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1件(其中重信重访20件),已办结回复18件,13件正在处理过程中。

(一)强化案结事了意识。案结事未了是涉法涉诉案件产生的主因素,以案结事了为办案原则,积极开展判后释疑、延伸服务等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息访。

(二)创新工作举措。一是将涉法涉诉案件纳入档案化管理范围。按照诉讼案件档案管理的要求,专门印制信访案件卷宗,依照案件处理流程,对办结案件进行装订。二是将排查摸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涉稳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苗头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三是完善接访登记、记录制度。对每一位来访当事人或群众均进行登记,涉及到反映问题的,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和办案人进行现场处理,由接待人员对处理过程进行详细记载。

(三)狠抓源头预防。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坚持案件质效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半年一讲评,年度一总结。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逐步提高调撤率,截止到七月份我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9%以上,有效地控制了信访案件源头。

(四)认真对待初次来信来访问题。实践证明,初次来信来访问题解决不好,会导致一些当事人由“信访”变为“来访”,由“初访”变为“重访”,由“逐级访”变为“越级访”,严重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努力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接待、登记、答复、处理一条龙的岗位责任制,力争将初信初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信访工作的良性发展的局面。

1、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和人大、政府的监督支持。涉诉信访是十分复杂,调处难度大的突出问题,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监督支持是扭转被动局面有力保障。一要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实,确保重点案件妥善调处,及时化解。二要及时将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向县委汇报,主动与政府沟通情况,提出妥善解决的建议,按照县委和政府的具体部署攻艰克难,及时调处化解一批重点案件。三要与属地党政机关相互配合,及时做好调处和稳控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则,对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访的诉求,找准上访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对有理访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决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关怀等措施,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

3、提高司法能力。一是努力提高案结事了的能力。在处理案件中,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能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案件尽最大努力进行调处,减少因对裁判不服引发的新访。二是努力提高减少质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访人的案件虽然实体处理没有错误,便由于办案人工作作风不端正,工作不负责任,出现案件质量瑕疵,引发上访。要严格审判管理和监督,从细微处入手,最大限度减少质量瑕疵。三是增强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前题是要坚定信心,克服厌战情绪,攻坚克难,为处理复杂矛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增强预防涉诉访的警觉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访发生,尽快使老访息诉罢访。四是增强程序引导能力。要通过程序引导,使上访人从访为诉,减少越级上访和非正常访发生。

4、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要按照信访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把重点案件的责任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任,违法裁判等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坚决追究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增强责任人的危机意识。

(二)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吸取的教训。

1、从源头上消化和遏制涉法信访问题力度不够。

个别干警没有充分认识涉诉信访工作是一项艰难而复杂的工作,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切实把信访工作贯穿到审理案件的每个环节,稳定当事人情绪,及时化解矛盾工作力度不够。办案人遇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不能及时汇报。对有闹事苗头的信访案件,信息不畅通,沟通不及时,没能把信访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2、对处理信访问题增加的法院负累估计不足。

多数上访者情绪激烈、言行偏激,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人为达到个人目的,以各种手段对法院施加压力。他们串联、聚集,穿状衣,下跪、哭诉,静坐,围堵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大门,拦截领导干部车辆,围攻法院工作人员,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乡镇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县维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增强党委、政府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现将我镇今年维稳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乡镇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乡在信访工作中始终坚持预防与化解相结合、疏导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要求,不断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处结我乡受理的信访案件,妥善处理人民矛盾,推进了318线、高速公路、锅浪跷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使我乡经济发展和工作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20xx年,我乡信访工作顺利推进,在取得了很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可能影响工作继续推进的问题:主要表现是组织机构不健全,信访服务队伍人员较少以及信访干部、村、组信访人员素质较低等问题,对于这些障碍,我乡将在20xx年信访工作中加以克服,保证信访工作的顺利推进。

乡镇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紫石乡整合了全乡维稳、综治、安全等工作部门,制定了工作制度,落实信访接待窗口,信访工作统一了标准,在处理来信来访方面采取限时办结制度,一年来,全乡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其中接受上级转办信访案件11起,本级收受信访案件20起,按期处办结率100%以上,按期处结率100%。

信访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2019年我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力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专项工作,安排局办公室、法规科及纳税服务科承办具体的信息发布工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政务公开工作在领导机构、工作人员等都得到了保障。同时,2019年我局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任务分解结合起来,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在工作中端正态度,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推行“十公开”:即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制度公开。

(三)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由县局审查后发布。

(四)、及时组织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根据实际及时维护更新。

(五)我局依托网络发布信息,注意落实内容更新维护。截至目前,我局按照规定在县政府政务信息网上报送政府信息42条。

(一)、我局加强服务大厅栏目建设,规范行政审批业务的程序及时限。充分发挥纳税服务科成建制进驻县行政审批中心,利用县行政中心的公告资源,在机关办公场所或办事窗口以公开栏和触摸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根据业务类型细分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涵盖税务登记、涉税审批等内容,使纳税人在窗口办理是能及时了解县局的政务公开信息。实现公众与我局政策业务咨询的实时交流,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具实效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工作机制。

(二)充分运用公告公报、新闻媒体、服务热线、宣传册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采取了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将进驻县行政审批中心的纳税服务窗口作为公共查询点,便于广大纳税人前往咨询和办理有关事项;二是以《岱山日报》为载体,将一些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报纸上刊登,通过报纸了解我局的有关信息;三是在岱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网站上发布,使广大市民能够及时地通过网络在网站上查阅有关信息;五是资料发放宣传,通过税收宣传月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日,向广大市民散发宣传单、设置临时展板、展台进行信息公开。

2019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时间紧促,有些信息还未及时得到清理,一些政务信息得不到有效收集;由于县局日常征管工作繁杂,所以政务信息的发布还存在滞后现象。

今后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全系统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列为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进一步加大落实信息化建设经费和人员,规范上网内容,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查询、办证等业务,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良好的国税部门形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乡镇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在维稳信访工作中,我们大力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从县司法局购买相关法律书籍,引导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活动,使干部职工提高了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的充分认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工作中做到得心应手,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方针,大力开展治安防范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维稳安全制度,确保了大局安定和谐。

乡镇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xx年,我乡的信访工作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县信访局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灾后重建,以维护全乡的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切实把抓好信访工作、推进灾后重建、促进社会稳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维护安定团结、促进改革开放,振兴全乡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xx年度信访工作汇报如下:

乡镇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针对存在的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并确定了奋斗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系列化服务体系,把日常工作做细,做到实处,加大力度把信访政策法规贯彻到人民群众中去。

(二)深入抓好信访稳定苗头的排查、消化工作,力争全面消除赴县以上集体上访、个访、信访,坚决杜绝越级访、集体访、重访,力争把我镇的信访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乡镇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1、对未化解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做好调处和稳控工作。

2、继续加强维稳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绝不放松。

总之,我镇在维稳信访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的工作与县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不断完善创新机制,切实解决好上访群众的调查处理和答复工作,为我县创建和谐安定团结的工作大局做出贡献。

乡镇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镇受理信访10批21人次;处置到市上访5批7人次,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无赴省进京上访。

1.畅通渠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机制。

为有效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表达利益诉求,今年我镇继续深入开展镇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并做到值班领导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实打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解化解了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问题和突出矛盾。

2.定期排查,积极落实镇级领导包案化解工作责任。

为及时掌握和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加强了信访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一是采取日常排查、特殊时期重点排查和分部门、分区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排查。二是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镇领导包案化解处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包案领导。到目前为止,共包案交办信访突出问题5件,已办结4件,办结率80%。

3.及时研判,强化社会舆情和重要信访信息预警。

为了加强社会舆情和重要信访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便于及时掌握动态,科学研判形势,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不稳定因素。一是加强值班备勤工作力度。特别防护期间,加强了中心值班备勤。二是实行信访维稳工作零报告制度。特别防护期间,各村(居)、各单位每天向信访办汇报当天的信访维稳信息,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三是重大紧急信访信息随时发现、随时报送,及时将情报信息书面报送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今年以来,综治办、信访办及时将征地拆迁、重点工程推进问题、客运营运秩序等问题进行了预警,相关问题及时得以化解在萌芽状态。

4.创新机制,积极推进联合接访工作。

为推进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积极构建“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联合接访新模式。一是完成了大厅的基础设施改造,添置了办公设施,实行网上接访办案。二是制订联合接访工作方案,拟定入驻大厅的接访单位。

乡镇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我镇坚持把“摸排隐患,化解纠纷”作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努力将各种矛盾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工作中努力做到四点:一是坚持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我镇坚持村每月一调查,镇半月一巡查,每月一研判的调查机制,对来办上访群众信件都进行认真彻底排查,及时将排查结果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同时,随时关注,掌握动态,提前介入,缓解化解矛盾。二是坚持交办和限期办结制度。各摸排出来的不稳定因素严格按照“四个一”即一名领导、一个责任人、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及时进行交办,定人定责定时消除隐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小事不过夜,大事不过周”。上半年前四个月全镇共发生到县上访4批4人次,县信访局转交信访件2起,县长信箱、县政府督办室交办各1起,已全部办结。全镇村级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4起,已调处成功24起,成功率为96%,目前镇直各类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上访群众比较满意。三是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按照领导分工安排了值日制度,领导坚持轮流值日,各分管、办事人员参与接访,热情周到、依法依规依程序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杜绝因初信初访诱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四是坚持定期汇报制度。每月月底,都要定期召开维稳信访工作例会,听取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情况、信访老户稳控情况,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制定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