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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3-08-02 15:52:33 作者:李Y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担保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篇一

一年来,xx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了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20xx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1、公司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xx年x月xx日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小文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x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公司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xx年x月xx日在公司办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来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及的议案。

3、公司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xx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公司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xx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0xx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检查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重大收购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向x集团收购其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及其拥有的仿膳饭庄、丰泽园饭店、四川饭店之100%国有产权,程序合法,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20xx年度,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也是落实公司“五年发展规划”的初始之年。因此,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再次,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担保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篇二

20xx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切实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xx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20xx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xx年度报告全文及20xx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公司20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xx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xx年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xx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审议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公司20xx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增加佛山德联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3、20xx年 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xx年 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xx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长春骏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武汉鼎盛开耀投资中心分别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广州智造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5、20xx年 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xx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xx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申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深圳中骏易华录德联汽车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6、20xx年 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尚颀德联汽车电子与大数据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7、20xx年 10月28日在上海颖弈安亭皇冠假日酒店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20xx年 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上海德联化工有限公司申请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上海德化工有限公司申请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共8次、股东大会共4次,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和列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20xx 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财务运作规范,没有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20xx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xx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xx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利益。

2、加强监事的内部培训学习,提高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

担保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篇三

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局领导带领下,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进一步疏通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担保能力,扩大担保额度,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20xx年共为26家企业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担保金额2.98亿元,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今年,公司为了降低担保风险,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担保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在推荐担保企业过程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在整个推荐过程中,优中选优,不出任何问题。二是搞好与各部门的配合,努力做好贷后管理工作。通过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运用中小企业信用预警机制,建立企业预警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对中小企业各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决定是否对企业发出预警和预警等级,并按季对担保贷款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写出考察报告。三是强化措施,做好反担保工作随着公司担保业务的增多,做好反担保工作,防范风险也成了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要求被担保贷款企业提供一家规模相当的企业提供反担保,并签订反担保合同。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对公司近年来的业务开展情况逐项逐条认真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彻底进行了整改。一是完善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制定了详细的业务操作规程。三对有风险的企业加大监督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催收。

今年,根据局领导的安排,与省再担保集团公司进行了强强联合,积极创造条件,加入了省再担保体系。进一步扩大担保业务,增强了担保实力,以便更好地为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搞好服务。

20xx年,公司将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

一、继续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当前融资难的情况下,明年要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加大融资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特别是要加大对科技含量高,对我市经济支柱产业产生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制度和担保体系,提升管理水平,以便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搞好服务。

三、继续加强保后贷款资金的监管,避免出现担保风险。对符合条件的担保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监督反馈,及时了解担保和再担保对象的运营情况,严格监控;加强担保与再担保业务风险的防范,在实施担保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和化解办法。

四、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担保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篇四

20xx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20xx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列席了20xx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一)20xx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xx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聘任20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关于20xx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二)20xx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xx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四)20xx年16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五)20xx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进行定期审计等方式,对公司本部、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财务账册,独立核算,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20xx年的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进行了对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项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济宁有限责任公司等项目,相关投资均履行了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科学严谨。

本年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一)本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履行职权、执行公司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和决策程序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使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目标明确、不断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事会认真审核了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xx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资料,认为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xx年度实现的业绩是真实的,成本控制效果显著。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活动,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xx年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担保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篇五

1、二届十次监事会会议

(1)《关于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

(2)《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二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二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xx年01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二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二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xx年04月1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

4、二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

(4)《关于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聘请20xx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xx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xx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1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决算的议案》

5、二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

6、二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

(1)《关于20xx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的议案》

8、二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二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xx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20xx 年度,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以及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司内管理制度趋于完善。董事、高管人员在报告期内勤勉尽职,全面落实了公司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xx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各种财务制度得以有效执行。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查意见

20xx年度,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内部管理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的规定,且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的检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尽职尽责,取得了良好地经营业绩,公司整体控制体系水平显着提高,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20xx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