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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企清欠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清欠清收(大全5篇)

时间:2023-09-15 08:03:05 作者:MJ笔神 2023年民企清欠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清欠清收(大全5篇)

当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想要达到的结果,并为之制定相应的计划。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将时间、有限的资源分配给不同的任务,并设定合理的限制。这样,我们就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民企清欠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清欠清收篇一

近年来,上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工业园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工业园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园区经济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相关工作。

20xx年,工业园管委会建立了辖区企业欠薪工作台账,每月底更新一次数据,每季度由分管劳动保障的领导组织企业办、规建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企业和建筑单位例行检查,涉及劳动用工企业119户(其中:建筑企业8户),涉及农民工2000人,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集访、闹访问题。对存在欠薪行为的20户用人单位,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行动,全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350余人,被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6%以上。纠纷信息4起。

(三)妥善处理欠薪引发的上访事件和过激讨薪事件。

工业园管委会和县劳动_门、信访部门紧密配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处置了喜亚药业、渝澳纺织、鑫威门业、鹏飞纺织、林皓门业、百皇门业、永明纺织等拖欠员工工资引发的30余起上访事件,追偿农民工工资800余万元。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xx县上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企业办和规建办设立了值班电话,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访30余批2000余人次,处理群体性应急事件12起。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尽管我区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上游工业园区由于编制限制,无专职人员搞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劳动保障应急事件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值守、日常检查和专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移交难。由于“公检法”部门认识上的差距和个别法规政策规定的不一致,造成园区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办理困难重重。三是由于园区企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部分企业经营惨淡,企业管理层受文化因素、经济实力限制,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法律红线意识淡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经调解后,常常不能兑现承诺。

建议增加劳动保障编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组织机构;对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公检法”应协调配合,抓住一二个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制意识,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工作法制化。

民企清欠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清欠清收篇二

按照2022年市政府系统工作效能提升年各项要求,在本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以全新的姿态、全新的作风、全新的作为,不断提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科学理政、从严治政水平,着力打造高效务实为民政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效能提升年六项行动,全面破除制约我区创新转型发展的诸多障碍,全力推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转变,实现全区政府系统“三个明显提升、一个圆满完成”。即:执行力度更加有力,政府工作能力明显提升;运转流程更加高效,政府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更加务实,政府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圆满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树立忠诚意识

全区政府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全局意识,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个体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坚持“一盘棋”理念,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_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_提倡的坚决响应、_决定的坚决执行、_禁止的坚决不做,执行_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二)坚持对标对表

全区政府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将高质量对标对表成为习惯,成为基本工作方法。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地对标对表_、_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省直各部门、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和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做法。通过对标对表,主动对出工作差距、对出标准规范,明确方向、找出重点,解决在政治站位、思维方式、工作方式、落实措施、工作机制、干部作风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把对标对表贯穿于全区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

(三)发扬斗争精神

全区政府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弘扬斗争精神,激活斗争基因,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攻坚克难,牢固树立想干事的意识。要敢于直面矛盾,遇到问题和困难敢于较真碰硬,敢于“亮剑”,以“抓铁有痕”的力度同不良作风作斗争。要善于解决矛盾,练就会干事的能力,确保干成事的效果,在破解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结构调整等难题中抓落实、促振兴,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面对工作“左躲右闪”、不珍惜岗位、不担当作为的“躺平式”干部,要坚决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该调整的坚决调整,该问责的坚决问责。

(四)强化依法行政

全区政府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树牢法治意识,着力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打造诚信政府,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要增强规范程序意识,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行政行为的程序规范。要树牢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对于燃气、校园、交通等各领域安全工作,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指导各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统筹生态保护与社会发展,合理规划土地、矿山、生态保护区等区域,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严守耕地红线,严格做到基本农田不受侵占,确保粮食安全。

(五)提升效能意识

要全面开展“塔吊现象”大讨论活动,实现“转观念、强作风、明职责、提效能”。要从根本上查摆、解决政府工作中存在的观念落后、作风松散、职责不清、机制不活、效能不高的问题,建立健全一批流转有序、过程可溯、动态监管、衔接畅通的闭环管理制度体系,创新完善一系列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打造一支思想解放、善于创新、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营造真抓实干、踔厉奋发、笃行不殆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落实落地。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一抓到底深入落实行动

1.建立完善任务清单台账管理制度。积极运用“五步工作法”(即一种模式:“上级政策+外地经验+xx实际”相结合的决策模式;四个方法:一线工作法、工作会商制、牵头负责制、重大项目例会制),全力缩短政府系统工作“四个距离”,真正做到“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建立抓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全面梳理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建立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台账,实时动态更新,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进行常态化管理。切实发挥政务“三单”、“项目三单”制度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建立完善工作任务研究部署制度。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收到工作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签批或部署,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和工作要求,视情况将相关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限内以纸质或电子文档报送区政府分管领导研处。

3.建立完善工作任务限时办结制度。对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及市、区两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必须按时办理落实,有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办理。没有时限要求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较复杂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复杂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极特殊的经申请同意后1个月内办结,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办结的,须书面申报,并及时按程序报送审批。涉及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承办单位按相关程序要求第一时间首报办理情况。

4.建立完善工作任务催办督办制度。对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及市、区两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实行专人负责、动态跟踪、催办督办。及时采用电话、短信、督办通知等方式催办督办。紧急、特急办理事项,随即催办督办。承办单位对催办督办必须第一时间作出有效回应。

(二)实施研究问题破解难题行动

1.提升决策实效。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前,区政府分管领导应先召集有关部门充分研讨和协调,并提出具体建议和相应解决方案。对需区政府研究决策的重要事项,必须先行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在科学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可行性方案供区政府决策。区政府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和授权,对分管(联系)的工作要积极协调服务。

2.确定调研主题。紧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研究问题,努力破解难题。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强调的乡村振兴、三篇大文章、产业链发展、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新型城镇化等重点研究方向,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及时确定1—2个调研主题,明确破题内容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3.破解工作难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把情况搞明、把问题搞透、把政策搞准、把措施搞实,力求破解一个难题、推动一项工作、促进一方发展。各部门、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5日前向区政府督查室报送1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区政府督查室按省、市要求组织评选、推荐上报优质调研报告,区政府督查室于2022年12月底前组织评选出优秀调研报告装订成册并通报表扬。

(三)实施“双重”服务优化升级行动

1.建立完善领导包保制度。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要围绕服务重点企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及时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清单、重点项目清单,按照区、镇分级负责原则,分别落实具体责任和范围,实现包保全覆盖。区、镇两级领导及工作部门均需履行包保责任,邀请同级党委、人大、政协领导参与包保工作。

2.切实履行领导包保责任。包保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到每个包保企业、项目开展1次以上服务工作,组织宣传有关政策措施,全面摸清、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着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所需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

民企清欠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清欠清收篇三

(一)千方百计努力扩大一般图书销售

1. 增加门市部的图书品种,打造新华书店品牌形象。

2. 提高服务质量。

3. 积极配合“书香大庆”读书活动,巩固好农村书屋建设,努力扩大农村一般图书覆盖面。

(二)保持教材量稳中有升

保持教材发行的稳定,主要是提升我们的服务质量。近年来由于课程改革,教材发行比较混乱,出现的问题比较多,这样我们必须视学校为上帝,出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真心为学校排忧解难。保持好与县教育局和学校的沟通与联系。

(三)加强管理,增收节支

建立节约型企业重在管理,不是只领导管,要发动大家一起管,我们要想方设法创收。要打开门路,多元探索,增加收入,我们还要在房屋出租上挖潜增效。

(四)抓好安全工作

主要是挖死角、查隐患、抓落实、对责任,做到万无一失。确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安全工作一把手责任制,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

(五)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保持单位稳定,努力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书店。

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使每名员工都安心工作、放心工作、热爱工作,保持安定团结,努力创建和谐书店。全面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民企清欠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清欠清收篇四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市委关于建设清廉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构建企业诚信体系,促进企业廉洁文化鲜明、防控体系健全、监督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经营,增强企业竞争力,充分发挥清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一)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政治建设。

1.坚持党的领导。全市工业企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的政治功能,突出加强企业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_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工业企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以党员的示范作用带动企业员工廉洁从业,结合基层星级评定和党员队伍特点,推行党员“先锋指数”、党组织“堡垒指数”指数管理,深化推进工业企业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3.加强法纪教育。将廉政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坚持教育为先,关口前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全体员工的党纪法规、优良传统、工作作风、厂纪厂规等内容的教育,深入开展政治品质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二)强化权力约束,健全防控体系。

1.健全联系制度。市工信局建立联系企业制度,班子成员和股室按镇乡分片服务联系企业,精准对接,精准施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入企复工复产服务大走访活动,积极做好企业的纾困解难工作。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依法经营和管理现代企业法治理念。

2.健全防控机制。建立完善企业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以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建设为抓手,以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科学技术为支撑,建立起企业廉政风险排查、发现、预警、防范、治理、化解为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企业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营安全、项目建设安全。

3.落实公示公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建立党务、企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阳光审批、阳光财务、阳光人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运行流程,全面及时公开公示。

(三)规范监督管理,提升监督质效。

1.健全监督机构。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在设立党组织的企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廉洁从业、经营情况的监督。

2.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谈话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职代会、审计等制度,全面构建基础监督、决策监督、内控监督、专项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六位一体”系统化惩治腐败、预防腐败的体系。

3.强化行业监管。市工信局探索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全面开展诚信守法承诺,探索不诚信行为发现披露机制,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定期公示信用等级。在产权交易、工程建设、营销采购等领域积极主动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四)树立企业新风,鲜明廉洁文化。

1.培育廉洁文化。把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深入挖掘,着力培育有特色的企业廉洁文化精神,打造企业廉洁文化品牌。充分利用宣传文化栏、期刊、党报等各类平台推广企业清廉文化,组织提炼和宣传倡导企业廉洁文化理念或用语,通过廉洁标语、格言警句、廉洁年画、文创作品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民企清欠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清欠清收篇五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业务活动中面临的客户迟付、拖欠、拒付石料产品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货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账款是指根据各类供货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应收取买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石料产品货款、代垫运输费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依据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应收账款,处理因拖欠货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货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五条公司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办公室(简称公司清欠办)。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公室在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货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下属公司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应收账款所在单位独立负责,又有财务、销售法律和下属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并逐步建立客户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十条公司负责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清欠工作。对于拖欠货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客户,公司负责人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1、公司清欠办公室负责公司总部和下属企业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客户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2、销售部和各下属公司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负责协调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供货合同和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

3、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货款结算回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供有关拖欠款的准确数据,收集客户资金动态信息,及时与企业清欠办公室沟通。参与实施清欠工作中的债转股、实物抵债以及实物变现、资产评估等工作。

4、市场技术部和下属公司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解决好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清除清欠障碍。

5、欠款业务所在下属公司要提供相关结算凭据,以便财务、经营和清欠部门掌握货款结算的数额,保证货款及时结算。

6、销售部要及时提供业务合作中的洽商签证等原始资料和数据,保证证据的完整和准确。

7、企管部应加强法律事务服务,应加强合同审核,做到合同签定前签署意见、合同签定后内容交底,履约过程中进行检查等。及时准确的收集各种证据资料,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依案情与诉讼审批程序对案件进行评估、立案、诉讼。

8、公司其它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担负清欠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凡对公司统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执行不力的,应承担其责任。

第十四条销售业务经办人是清欠的直接责任人,也是货款清收的终身责任人。各下属公司应严格执行合约条款,把客户开发、关系维护和货款清收结合起来,视货款实收情况维护客户关系,未经公司销售部批准,不得随意终止供货。

第五章

第十五条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在清欠工作中要注意与还贷、抵税、清偿债务、处理不良资产结合起来。要处理好清欠与市场开拓、客户关系维护的关系。第十六条对拖欠货款的客户,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根据客户的资金、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标。对资金状况较好的客户和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

对于客户和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但项目市场前景看好的,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担保的办法清欠。

对于资金状况不好、经营不善的客户和债务人,可考虑以实物抵债的办法,并做好资产鉴定、评估、保全、资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等工作。

对于资金状况恶劣、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客户和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许的方式维护企业权益。

第十七条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认真清理正在供货合作业务和历史遗留拖欠货款业务的资料。建立应收账款台帐,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第十八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债权债务转移,减轻企业拖欠款和债务的双重压力。

第十九条本着内部协商,内部仲裁,共同对债务人结算,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办事的原则,妥善解决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

第二十条《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法》第286条的司法解释是解决拖欠问题的法律依据。对不按合同付款的债务人,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权益。

第二十一条注重市场调研、客户信用调查、项目前景分析,强化前期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销售合同评审制度,制订详细的合同内容条款,审慎签订供货合同,从源头上合理防范和化解拖欠风险,提高销售业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坚持采用最新版的示范合同文本,强化供货合同中关于结算支付的约束条款。明确约定货款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结算方式。

第二十三条各下属公司作为供货方,要严格履行合同,确保产品质量。对客户提出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热情答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给客户留有任何拖欠的借口。第二十四条强化各级、各类、各有关岗位人员的证据意识,加强基础资料管理。在履约过程中重视业务进度结算和收款,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随时记录,做好信函往来登记、签证确认、变更洽商文件的归档,密切注视债务人信用信息,及时收集证据资料、随时为索赔和清欠做好诉前基础工作。

第二十五条在履约过程中,一经发现客户未按合同付款,或货款回收低于约定比例,各有关部门应依照职责立即采取行动,直至停止供料,及时化解拖欠风险。第二十六条供货按照合同履约完成后,在未按合同约定足收供货款或对供货拖欠款的债权尚未合理安排或缺乏回收保障的情况下,不得再次进行供货。

第二十七条大力加强综合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公司客户信用信息库,包括铁路工程用料单位、公路工程用料单位、市政工程单位、石料产品中间商等信用资料和档案,实行网络管理,利用现代化手段防范风险。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对任何一笔拖欠款的形成和追讨不利情况都要作出具体分析,划清个人责任和单位责任。依责追究,决不姑息迁就。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贻误清欠工作造成企业法人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1、对拖欠款严重、清收不力的公司,应直追究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的个人责任,追究处理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行政记过、免除职务、追究经济责任等。

2、对已分清责任确因拖欠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在未追回或减少损失前,不得晋级提升、不得同意调离本单位。

3、对财务人员在清欠工作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依《会计法》及财务管理制度追究其责任。

4、对合同签订部门前期工作失误、客户信用失实等造成货款严重拖欠和损失的,应视情节追究该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5、对发生严重拖欠并负有直接责任的销售业务人员,不得同意办理离职手续,取消其参加评优的资格。对未完成当年回收货款和清欠指标的,不得兑现提成奖励和享受年终奖。

6、不得以应收款或拖欠款额作为实际收入,对下属公司经营团队或销售业务人员兑现提成、年终奖等奖励。凡是不主动清收清欠或拖延清欠工作,将拖欠款、应收款作为“小金库”用于“少数人”或“小团队”消费或以此谋取私利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7、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怠于清偿欠款的行为将予以严肃惩处,对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虚报、瞒报清欠成果或统计数据的,应追究责任人责任,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下属公司的分管领导负有所分管单位的清欠连带责任,各下属公司清欠工作不力者,分管领导的年终绩效与欠款业务所在公司的清欠指标挂钩考核。

极性和能动性。

第三十二条公司清欠办公室负责核定销售部各业务人员和下属公司的清欠工作指标,落实清欠责任主体。企管部负责督办销售部、各下属公司层次负责核定各业务人员、各环节责任人的清欠工作指标。

第三十三条公司清欠办公室代表公司组织与各欠款业务经办人、下属公司负责人、业务责任人签订清欠责任协议,根据协议按回收比例对责任人进行奖罚。

1、凡完成清欠指标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协议对当年清理回收的现金部分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现金金额的510%。奖金分配由人事行政部会同企管部对参与该笔欠款清欠工作的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公示后兑现。

2、对以物抵债完成清欠指标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协议对当年变现回收或折现的现金部分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现金金额的510%。奖金分配由人事行政部会同企管部对参与该笔欠款清欠工作的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公示后兑现。

3、经营者实行年薪的,可根据完成清欠指标情况,参考清欠指标回收率计发年薪。第三十四条应将清欠工作指标纳入公司领导人员及相关人员考核体系,完成指标情况将作为公司领导人员及相关人员任用和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外部人员参与清欠工作的管理。按照一次性奖励的原则,核定清欠指标、奖励标准,并签订清欠责任协议书。完善兑现审批程序、回收款入账和税务代缴代扣手续。

第三十六条为处理好清欠、诉讼与企业整体利益及经营布局问题,妥善处理法律诉讼方式清欠与经营、当地政府和客户的关系。公司建立诉讼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并建立诉讼案件备案制度,按标的额大小向上级部门报告备案。

第三十七条要建立企业清欠回收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股权、债券、债权等企业权益,汽车、设备等以物抵债的资产等)处置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未经审批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置企业清欠回收资产、让利处置债权、私分或个人使用以物抵债的资产。

非法人单位无权处置企业清欠回收资产。

第三十八条对经过努力回收无望的拖欠货款或经过诉讼判决确实无法执行的案件所涉及的债权,在事实清楚、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由公司组织清欠办公室、财务管理部、销售部等有关部门、机构研究提出核销意见,并按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核销手续。按有关财务制度应核销的拖欠货款,若仍有回收希望,可按照“销帐不销案”的原则处理。

第三十九条建立和完善清欠工作报告制度。各下属公司负责人人应认真执行诉讼备案、处置清欠资产、核销呆坏账以及统计报表等审批、报告制度,对各种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四十条公司建立清欠工作监督约束机制,注重部门之间、个人之间责任制衡关系,实现制度监督。

第四十一条公司要全心全意依靠员工开展清欠工作,注意倾听员工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群众对公司负责人和清欠责任人的监督作用。

第四十二条公司将充分发挥和履行监督、保护、惩处和教育的职能。对货款回收、债务追索中发现的违纪违规、乃至腐败行为将严加惩处。对触犯刑律的应及时送交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