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邮政业务代办合同书(精选22篇)

时间:2024-01-08 05:31:02 作者:ZS文王

合同协议是商业合作的基石,是建立互信和合作关系的重要手段。下面是一些行业内通用的合同协议样本,供大家参考使用。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县(区)邮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方便群众,做好农村的信、报邮递工作,提高投递质量,经甲乙方双方协议,特签订本邮递代办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邮递业务与范围:

1.收订邮递范围内的报刊;

2.开取邮路上的信箱,投递邮路上的邮件;

3.收取各种邮电资费;

4.投递班次:每周六班,节、假日休息;

5.投递深度:各种平常邮件和给据邮件、通知单、电报、报刊等按址投递到户,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或签收手续。

二,甲方的义务:

1.指导乙方办理第一项规定的各种业务。

2.对乙方进行日常业务辅导和检查、考核。

3.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

4.按时发放邮件,接收乙方归班交班的信件、票款等,迅速办理签收手续。

5.按正式工的使用年限,根据实际需要,发给乙方邮政专用工具:如绿色车袋,甩袋,背包,安全包,雨布,雨衣,雨裤,雨鞋,到期交旧换新。

三,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规定的投递班期和深度,投递和交接各种邮件、报刊、保质保量地按址投递到户。

2.按照甲方的业务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业务,做好甲方规定的各种原始记录,接受甲方的业务领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会议。

3.严格保守通信秘密,执行通信纪律和劳动纪律,保证邮件、报刊、票款不丢失,不短少,不毁损,不贪污挪用公款,不缩短邮路,不将邮件、报刊带回家中。

4.按时开取沿途信箱,当日上缴收回的款项。

5.保管好甲方所发的邮政专用工具、业务用品等,并在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

6.医疗费、工伤休息期间的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

7.自行车自备(或由甲方配备)。

四,甲方给乙方的报酬

1.代收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收订款的________%计算,按月(年)结算,一并支付。

2.代投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投递报刊款的__________%计算,月(年)终结算,一并支付。

3.代投邮件报酬,根据村(大队)的范围大小,大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小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按月支付给乙方。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

主营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与河北省邮政局合作协议书》的精神,甲乙双方在该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联通电信业务,并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联通电信业务与联通公司营业范围、资质、职权相吻合,无超范围委托。

1.委托乙方代理联通电信业务方面

b.开户受理类业务:寻呼业务的购机开户、gsm业务的开户登记业务。

2.业务合作方面

a.乙方同意作为集团用户使用联通电信业务,并享受甲方最优惠价格;

c.双方不断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最优惠价格的权利;

b.享有取得电信业务收入的权利,有权追索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g.甲方负责为乙方各代理网点统一制作联通经营业务规范标志牌;

h.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取得代办费的权利,但需提供相应的取得代办费的发票;

b.有代理甲方电信业务受理、收费及其它合作项目的优先权;

c.作为集团用户享有使用联通电信业务优惠条件的权利;

h.甲方无故不支付乙方代理业务手续费时,乙方有权止付甲方的费用。

1.乙方代理费标准

卡类业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全省同期最优惠酬金政策。

卡业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b.193长话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c.165上网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业务中的预付费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开户受理类业务:

a.130业务:乙方享受甲方当地最优惠分销商政策,并在甲方号源充足的条件下,优先向乙方提供整段号源:乙方按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随意升高或降低价格,甲方按照乙方所发展130移动用户的实收话费总额(话费总额包括月租费、通话费、基本增值业务费)给乙方提取分成(隔月记提),每年按---%提,直至第---年,乙方对每年所发展的130用户的话费实收提满---年后将不再计提。

b.寻呼业务:销售寻呼机代理费按照汉字机----元/部,数字机---元/部提取。

2.在甲方促销期间以上各项业务的代理费标准如有变化时,由双方另行协商。

3.结算方式

a.甲方开立收入专项账户,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限将各项业务收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b.乙方收取的各项营业款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及时划拨,甲方也应及时向乙方划转代理费用,相互结算的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拒付。

2.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未尽事宜需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双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合作中的有关情况,进行随时磋商,对协商新增的合作项目等事宜,可补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b.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没有异议,自动延期两年。如一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内容,需在合同到期前60日通知对方。

2.如果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变成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时,该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不受其影响。

3.任何一方事先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均不得出让或转让其在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并对本合同赋有保密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特快专递(ems、中速tnt)是当前邮政部门为客户提供的一项传递速度最快的邮递类业务,可以满足客户对邮件传递时限的需求,为大宗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资费,极大地提高客户的工作效率。按照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全年交寄特快邮费达到万元(大写:)以上,国内给予统一资费标准的%的优惠,国际给予统一资费标准的%的优惠,文件型的邮件每件按元(大写:)收取、物品型的每件按元(大写:)收取。

二、甲方上门揽收服务。乙方交寄特快时需要提供上门揽收服务,请拨打揽收电话:或特服电话:,甲方将及时派人上门收寄。

三、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查询服务,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有效答复。

四、乙方交寄的特快邮件内不得夹带下列物品:

(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容易腐烂的物品;。

(六)各种活的动物;。

(七)各种货币;。

(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五、甲方从事特快专递业务,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擅自中断、终止正常的特快专递经营业务;。

(二)收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三)收寄国家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四)超量收寄国家规定限制寄递的物品;。

(五)私拆、隐匿、毁弃寄递物品或者从寄送物品中盗窃财物、信息资料。

六、邮费结算:甲方凭乙方清单按时开具欠费收据,于每月日结算一次。乙方在每月日前付清邮费(现金或支票)。如乙方逾期拖欠,甲方将按日向乙方收取%的滞纳金。

七、甲方在寄递处理邮政特快专递邮件过程中,发生丢失、短少、损毁或者延误的,应当依照邮政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在寄递处理邮政特快专递邮件过程中应当保障乙方的通信秘密,确保邮件的安全、迅速、准确传递。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甲乙双方在互信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若甲方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中止此协议,并同时取消全年乙方作为甲方大宗用户所享受到的资费优惠及上门服务。

十、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乙方代表签名: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甲方:

协议编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邮编:

住址:

联系电话:

为改善邮政服务,方便群众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邮政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原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就邮政业务委托代办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期限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业务经营权属邮政企业。甲方委托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期限为壹年,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30天内办妥工商登记,将《工商营业执照》正本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开业。自乙方办理营业照后,其权利义务即转移给依工商登记设立的主体,逾期未办工商营业执照的,此协议视为无效协议。

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30天内办妥工商登记,将《工商营业执照》正本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开业。自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后,其权利义务即转移给依工商登记设立的主体。逾期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此协议视为无效协议。

乙方可在协议期满前9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续签申请。未提续签申请,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第二条、经营场地

1、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县) 区(乡、镇、村) 路(街) 号设立邮政业务代办点(以下简称代办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点地址和名称。如因地理环境变化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代办点位置,乙方就提前30天申请甲方审批。

2、代办点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在协议期为不得缩减营业场地面积,开设店中店的,经营项目以不影响邮政企业形象为原则。签订协议时,乙方要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其中使用期限不能短于本协议期限。

3、代办点应按甲方指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装修,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可按甲方要求使用“中国邮政”标志、招牌、标签、和带有“中国邮政”标识的物品。

(1)、代办点大门正止方统一装设“中国邮政”主体标误解标准化店招,采用横式中英文标准组合规范,根据网点门面最长长度视实际情况确定为1:3、1:6或1:9,门楣上只允许出现一组居中排列的横式标准组合。横式标准组合位于标准化店招中部3/5区域内,上下均留标准化店招的1/5,统一采用绿色底(pantone342c)、黄色字体和邮徽(pantone116c)。店招材料采用喷绘。

(2)面对大门,左侧为名称牌(“xx邮政业务代办点”),右侧为营业时间牌(每天不少于8小时,原愚昧上为夏季8:30-17:30、冬季8:30-17:00,半营半投的可按当地作息习惯确定营业时间)。名称牌和营业时间牌大小为63cm(长度) ×43cm(宽度),黄底黑字,距地面高度为170cm左右。

(3)在代办点门前选择适当位置设置信箱(筒),标明开取频次和时间。

(4)营业台席上方采用金属链条悬挂“邮政营业”标识牌。标识牌采用0.8钢板冲孔喷塑、不干胶贴定,尺寸规格:原则上10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厅为60cm×25cm×1cm,100m平方米以下的营业厅为50cm×22cm×1cm;小孔直径0.6cm; 中心距3cm;牌面业绿色底,使用黄色中宋字体,字高10cm;标识牌下沿距地面不低于200cm。

(5)在营业柜台后面的墙壁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中四邮政”标识。标识采用横式中英文标准组合规范,制作尺寸按长高3:2比例,颜色字体同网点店招,绿色底,黄色字体和邮徽。

(6)营业厅内必须张贴服务公约、邮件资费表、禁寄和限寄物品规定、业务单据书写样式、服务监督电话、包装箱价格表等定宣传画,要求做到尺寸、定体、大小、底色和标识统一,统一采用大小两种规格,即75.4cm×50.7cm(大)、53cm×36.4cm(小)。宣传画应张贴在柜台外,宣传画下沿位置不应低于160-180cm。各局自行制作的各类喷绘宣传画,必须符合上述标准规格采用120cm×80cm规各。阶段性、临时性宣传资料(画)、公告等,应在宣传架内进行规范张贴或摆放。

(7)应建立《客户意见簿》(营05)、《进口查单登记簿》(营07)、《进口验单登记簿》(营08)、《出口查单登记簿》(营09)、《日戳打印簿》(营10)、《信箱(筒)开取邮件登记簿》、《收入台账登记簿》(县局印制)等基础资料 。

第三条 经营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 项邮政业务:

1、 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及邮政系统制作的其他物品;

2、 收寄国内、国际函件;

3、 收寄国内包裹;

4、 收寄特快专递邮件;

5、 零售报刊、图书(由甲方供货);

6、 收订报刊;

7、 其它业务: 。

第四条 经营区域

甲方委托乙方在下列区域内代办上述邮政业务 标明街道名称、单位名称、信报箱号段,或乡、镇、村、组名称)。

第五条、结算标准

年业务收入达到 万元,甲方付给乙方年代办费 元。超额部份,乙方按 %提成。未达到上述业务收标准的,每差业务收入1%扣减代办费1%。

甲方每月按月均代办费标准,考核业务收入,并在扣减违约责任(详见第九条)扣款后,按实际支付给乙方。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结算情况报甲方审核后开具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六条 营业规范化服务

1、邮件轻拿轻放,不摔、不拖、不拉。

2、严格执行邮件收寄验视规定。

3、个人物品存放在室内指定位置,日戳、墨盘、章证、单册、夹钳、笔、柢、绳、剪、锤等各种用品摆放整齐。

4、各种登记簿册、台帐、单据、文件入柜管理,摆放有序。

5、营业厅内放置胶水,老花眼镜、书写用笔、业务单式、针线、封装用品、邮政编码簿、意见簿等服务用品用具。

6、营业柜台内应悬挂工商营业执照、时钟、日历等,悬挂位置原则上应正对大门。

7、营业人员必须佩带工号牌上岗,或将工号牌摆入在营业窗口内的右下角。

8、营业厅内应做“四净四无”,即地面净、桌面净、墙面净、无灰尘、无纸屑、无杂物、无异味,保持现场卫生、整洁、明亮。

9、营业人员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周到、微笑自然,精神饱满,彬彬有礼。做到“四个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收付款有唱声)“六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热情,情绪好坏一样和蔼,业务心忙闲一样耐心,金额大小一样欢迎,表扬批评一样诚恳,检查不检查一样认真)。

第七条 甲方职责

1、 在开业前及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可以接受乙方委托,向其聘用的从业人员(简称乙方从业从业人员)传授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范,进行邮政业务指导。

2、 按规定班期送交需乙方投交的邮件。

3、 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4、 为乙方配置办理业务所需的代办点名称牌、信箱(筒)、业务戳记、计量工具、微机、打印设备、捆扎机、油墨、业务单据、单式及其它生产用品(以上设备、用品用具属邮政企业所有,签订协议时,应将未配置的用品用具划销)。

5、 负责及时核报代办费,结算业务收入分成,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收入分成按月考核、预付,年终结算。

6、负责对乙方履行协议、业务经营、服务质量、资金流向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违规者实施处罚。

7、负责对乙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对装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八条 乙方职责

1、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区域、范围、标准和规范化服务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通信秘密,认真负责代办点的日常经营管理,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保证服务质量。

3、应按邮政业务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限、质量、规格要求办理邮政业务,不得擅自停办和拒办应办的邮政业务。代办点正常营业时间为: ,节假日营业时间按甲方通知执行。

4、应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邮政资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甲方相关文件通知为准),不得强迫用户使用某种业务。在协议规定的经营区域内办理规定的业务,严禁跨界揽收业务。

5、应妥善保管邮政设备、用品用具,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不得丢失和损坏;不准私刻章戳;不得外借、滥用戳记。

6、乙方收寄的邮件应按规定频次封发给甲方指定的邮政支局所处理,不得倒卖邮件。在邮件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交接验收、勾挑核对、平衡合拢”三项基本制度,确保各类邮件安全准确地传递、投交,确保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损毁。

7、乙方应自筹现金到属地邮政支局所请领邮票、邮品、信封、包装箱、明信片、电信卡等,每次购买总金额不超过800元。并按面额或规定售价出售,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售价,不得擅自接办业务或另开进货渠道。

8、营业收入(含代收货款、特快送汇收入)现金达到500元时,应于次日内通过农村信用社或手工汇兑缴至指定的账户或部门。

9、应每日编制营业日报表报所属邮政支局所,妥善保管营业日报表及其它业务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对邮件交接路单、邮件内件清单、包裹、特快详情单存根,领取包裹通知单、取款通知单、邮件投递清单等原始凭证分类顺号摆放整齐,按月装订成册,次月上旬内上缴邮政局档案保管部门保管。

10、乙方负责代办点所有成本费用支出,如:人工成本、租赁费(如代办点用房为甲方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无此项)、水电费、业务材料费、修理费、安全技防费和卫生费等;负责其聘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福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以及相关税费(含所得税)。

1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乙方应负责提供发票。发票项目包括租赁费(如代办点用房为甲方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无此项)、代办费、水电费、修理费、物管费(卫生费)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第三方担保,并交纳保证金 元。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协议(法律、行政法规、省及国家邮政部门要求终止协议的除外),或造成本协议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时,须向无过错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最高不超过 元。但双方均不向对方承诺遇有法定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担。

3、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独自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从业人员违约、违规、违法,由乙方负责。

4、乙方发生以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乙方予以扣罚代办费的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多次整改均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未按规定登记各类基础管理资或登记不全的,每种扣款5元;

(3)乙方从业人员上班时,未佩带或摆放工号牌,每人每次扣5元;

(8)各类邮件、报刊未按规定的频次、时限进行封发和交接,每次扣款30元;

(11)各类邮件错收资费,包裹及特快邮件实际重量与详情单上不符,每件扣款20元;

(13)未按规定及时上划业务收入和业务资金的,每次扣款50元,且按应缴款金额每天0.3%的比例在代办费中扣罚。

(15)现场发现无关人员查询、翻阅邮件,每次扣款200元;

(16)未编制(打印)各类报表、上报的营业日(月)表及其它文件不真实、资金未锁入保险柜以及邮件、日戳、夹钳等未上锁保管的每项每次扣款50元。

5、乙方发生以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不予退还保证金。

(1)违反邮政部门的规章制度、通信纪律或跨界揽收、超范围经营或擅自接办夹投业务;

(2)拖欠各项业务资金、货款超过15天没有结清;

(3)私自更改代办点名称、经营地点、经营范围或缩减代办点经营场地面积;

(4)单独或内外勾结,利用邮政局招牌、收据或单式揽收业务,然后将其倒卖;

(6)骗取代办费、业务收入分成、资费优惠政策等,损害甲方利益;

(7)营业资不及时存行(上缴),隐瞒、挪用业务收入(资金);

(8)有意多收、截留、贪污邮资,损毁、盗窃邮件等;

(10)故意造成档案混乱,甚至销毁档案及有关资料,导致无据可查,妨碍检查;

(11)乙方存在重大债务纠纷,影响邮政业务的正常进行;

(12)乙方擅自出让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以代办点设立担保权;

(13)乙方受到刑事处罚;

(14)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超过30天仍未开业,或擅自中途歇业、停业。

6、乙方停办或变更经营范围,应在征得甲方同意后15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手续。乙方未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年审、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等手续,被工商部门取消营业资格,或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或损害甲方权益的,早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7、协议终止后,乙方没有立即归还甲方所有的物品(含设备、邮政用品用具、戳记、各类收据、单式等),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没有在5天内主动撤除“中国邮政”标志、招牌、标签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撤凭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补充条款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涉及有关邮政业务处理规章制度的事项,按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国际及港澳邮件处理规则》及邮政企业相关文件内容执行。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丙方各一份,四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办。

甲方(盖章)

代表签定: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担保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置。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_________种邮政业务: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6、投递_________区(村)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巷范围内的报刊和平常、挂号邮件(包括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各种邮件领取通知单)。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4、按规定的投递方式、深度、班期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投递工作,至迟于邮班到达后天内将邮件报刊投交给收件人(单位或个人)或订户。有签收手续的,手续应齐备。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含邮政用品)等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订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应在之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

本合同自起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

主营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与河北省邮政局合作协议书》的精神,甲乙双方在该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联通电信业务,并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联通电信业务与联通公司营业范围、资质、职权相吻合,无超范围委托。

1、委托乙方代理联通电信业务方面。

b、开户受理类业务:寻呼业务的购机开户、gsm业务的开户登记业务。

2、业务合作方面。

a、乙方同意作为集团用户使用联通电信业务,并享受甲方最优惠价格;

c、双方不断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最优惠价格的权利;

b、享有取得电信业务收入的权利,有权追索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g、甲方负责为乙方各代理网点统一制作联通经营业务规范标志牌;

h、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取得代办费的权利,但需提供相应的取得代办费的发票;

b、有代理甲方电信业务受理、收费及其它合作项目的优先权;

c、作为集团用户享有使用联通电信业务优惠条件的权利;

h、甲方无故不支付乙方代理业务手续费时,乙方有权止付甲方的费用。

1、乙方代理费标准。

卡类业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全省同期最优惠酬金政策。

a、ip卡业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b、193长话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c、165上网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d、gsm业务中的预付费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开户受理类业务:

a、130业务:乙方享受甲方当地最优惠分销商政策,并在甲方号源充足的条件下,优先向乙方提供整段号源:乙方按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随意升高或降低价格,甲方按照乙方所发展130移动用户的实收话费总额(话费总额包括月租费、通话费、基本增值业务费)给乙方提取分成(隔月记提),每年按_________%提,直至第_________年,乙方对每年所发展的130用户的话费实收提满_________年后将不再计提。

b、寻呼业务:销售寻呼机代理费按照汉字机_________元/部,数字机_________元/部提取。

2、在甲方促销期间以上各项业务的代理费标准如有变化时,由双方另行协商。

3、结算方式。

a、甲方开立收入专项账户,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限将各项业务收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b、乙方收取的各项营业款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及时划拨,甲方也应及时向乙方划转代理费用,相互结算的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拒付。

2、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未尽事宜需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双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合作中的有关情况,进行随时磋商,对协商新增的合作项目等事宜,可补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b、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没有异议,自动延期两年。如一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内容,需在合同到期前60日通知对方。

2、如果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变成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时,该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不受其影响。

3、任何一方事先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均不得出让或转让其在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并对本合同赋有保密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

邮政业务代办合同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设置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_____种邮政业务。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7、其它邮政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4、按规定的投递方式、深度、班期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投递工作,至迟于邮班到达后_____天内将邮件报刊投交给收件人(单位或个人)或订户。

有签收手续的,手续应齐备;。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代办邮政业务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指派第三人代办邮政业务工作。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__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含邮政用品)等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订立合同。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应在_____之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

本合同自_____起生效。

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邮政企业):

单位全称:中国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负责人姓名:

住所:省市县(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全称(或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

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县(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为提高邮政服务水平,方便用户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邮政业务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依据本合同,甲方与乙方依法建立民事委托代理关系。乙方因代办邮政业务招用的各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第二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网点地址、名称、营业时间、投递时间及频次。

代办网点的名称、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立。

营业时间:

第三条代办邮政业务的项目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邮政业务:

1.出售邮资票品及邮政出售品;

2.收寄国内、国际平常、给据函件;

3.收寄国内包裹、办理汇兑业务;

4.收寄特快专递邮件;

5.收订报刊;

6.零售报刊、图书(由甲方供货);

7.邮政分销业务;

8.代收代缴类业务:移动、电信、联通话费、电费、水费、数字电视等区域性业务。

9.代售类业务:机票、彩票、火车票、邮资票品、速递揽收、集邮预定、报刊收订等邮政代办的第三方业务。

10.其它业务:

乙方开办上述业务,由甲方向上级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甲方授权乙方办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和取送款;

3.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报刊;

4.邮政业务种类、资费标准、相关规定发生变动时提前告知乙方;

5.对乙方代办的邮政业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接受乙方的业务咨询;

7.在乙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后,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代办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委托经营的业务再委托或转让他人经营;

13.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14.依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限、频次、标准、封发交接邮件报刊;

15.依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见合同附件2)做好邮件报刊的投递服务;

17.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代办担保人,如:在昆的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管理或昆明市邮政局在岗正式职工等做担保人,方可签订代办合同。

1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网点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停止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违者由邮政管理局处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条邮件安全相关规定

1.邮政代办所要对外公示邮件禁限寄规定。用户交寄邮件时,营业员应告之用户有关禁限寄内容,对包裹、特快专递类邮件,应提示用户认真阅读详情单背面的“用邮须知”,并在详情单寄件人处签字确认。

2.收寄各类物品类邮件,代办人员必须与用户当面眼同无缝隙验视内件,防止出现夹带问题。要核实内件物品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核对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对无法辨别内件性质的物品,应请用户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3.收寄各类信件类邮件,应注意内件是否有违章夹寄,如发现非纸质性物品,应验视内件,但不得验视信件内容。对用户拒绝验视的,一律不得收寄。

4.任何邮政代办所不得与用户签订自封免验协议,所有邮件必须进行验视后方可收寄。

5.邮政代办所一律不得收寄化工类产品,应引导用户到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指定营业网点收寄,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严禁收寄,对无法确定安全的粉末状及液体类物品也不得收寄。

6.验视后的邮件,要使用带有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标识的胶带牢固捆扎,封装好的邮件不得再交给用户,并必须在邮件实物及各类详情单的明显位置加盖“邮件验视章戳”,注明重量和验视人名。

7.邮政代办人员在接收邮件(袋)签收后,必须妥善保管,安全携带,否则;造成的邮件在存储、运输、投递途中丢失、损毁、延误、水湿、油污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代办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营收款的结算和交纳方式

乙方应依照规定时间报送业务报表,上交全部营收款。少收或欠费部分由乙方自己补齐,解缴款的频次和时限规定为当日。

第八条代办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按件计酬标准”:

(1)国内函件、包件按收入的5%支付;国际港澳台函件按收入的10%支付;

(2)特快专递按收入的10%支付;

(3)汇款按汇费收入的10%支付;

(4)报刊收订按当月流转额的3%支付。

(5)代收移动、联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0.7%支付,代收电信话费按代收金额1.75%支付,代收铁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2.1%支付。

(6)电费按0.35元/笔支付、水费按0.13元/笔支付。

(7)代售昆广网络续费卡按销售金额的1%支付;

(8)代售体育彩票按销售金额的4%支付;

(9)公交充值按销售金额的0.25%;

(10)机票按窗口出票数量核发代办费:2元/张;

(11)集邮:邮品销售按销售金额的5%支付。

20xx年市公司对电商业务的支撑政策发生变化,以市公司新政策为准。

二、未经审批,代理手续费标准不得变更;

三、在乙方向甲方解缴全部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第一个月的代办费于次月25日前支付,从第二月起的代办费于当月28日前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时支付代办费的,应从延迟支付之日起,按每月支付代办手续费金额承担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付代办费的1.5%。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业务营收款项;少收、漏收部份由自已补齐,甲方不予核减,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缴纳营收款,乙方应按时延迟缴纳部份天数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扣减乙方的代办保证金,扣减代办业务,如仍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代办人员贪污挪用票款的、故意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邮件;

3、乙方不执行本协议确定的代办邮政业务范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超范围经营的;

8、乙方不履行协议,未提前告之甲方,临时终止邮政营投服务的,可扣减代办保证金或代办手续费,直至解除合同终止协议。

9、出现上述八种情形中两种情形以上的,可以合并处罚。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上述违约情况单方解除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三)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或者迟延支付代办费用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乙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2.乙方因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3.发生国家主管部门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任何赔偿;但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出台的新政策红头文件,方能行使本单方解除权。

4.如无上述原因,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须在选定接办单位(人)后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前乙方应继续做好邮政服务工作,不得中断。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费及食宿交通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制定的与代办业务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与业务规定,在通知并送达乙方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共同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甲方:

协议编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邮编:

住址:

联系电话:

为改善邮政服务,方便群众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邮政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原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就邮政业务委托代办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期限。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业务经营权属邮政企业。甲方委托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期限为壹年,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30天内办妥工商登记,将《工商营业执照》正本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开业。自乙方办理营业照后,其权利义务即转移给依工商登记设立的主体,逾期未办工商营业执照的,此协议视为无效协议。

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30天内办妥工商登记,将《工商营业执照》正本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开业。自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后,其权利义务即转移给依工商登记设立的主体。逾期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此协议视为无效协议。

乙方可在协议期满前9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续签申请。未提续签申请,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第二条、经营场地。

1、甲方同意乙方在市(县)区(乡、镇、村)路(街)号设立邮政业务代办点(以下简称代办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点地址和名称。如因地理环境变化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代办点位置,乙方就提前30天申请甲方审批。

2、代办点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在协议期为不得缩减营业场地面积,开设店中店的,经营项目以不影响邮政企业形象为原则。签订协议时,乙方要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其中使用期限不能短于本协议期限。

3、代办点应按甲方指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装修,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可按甲方要求使用“中国邮政”标志、招牌、标签、和带有“中国邮政”标识的物品。

(1)、代办点大门正止方统一装设“中国邮政”主体标误解标准化店招,采用横式中英文标准组合规范,根据网点门面最长长度视实际情况确定为1:3、1:6或1:9,门楣上只允许出现一组居中排列的横式标准组合。横式标准组合位于标准化店招中部3/5区域内,上下均留标准化店招的1/5,统一采用绿色底(pantone342c)、黄色字体和邮徽(pantone116c)。店招材料采用喷绘。

(2)面对大门,左侧为名称牌(“xx邮政业务代办点”),右侧为营业时间牌(每天不少于8小时,原愚昧上为夏季8:30-17:30、冬季8:30-17:00,半营半投的可按当地作息习惯确定营业时间)。名称牌和营业时间牌大小为63cm(长度)×43cm(宽度),黄底黑字,距地面高度为170cm左右。

(3)在代办点门前选择适当位置设置信箱(筒),标明开取频次和时间。

(4)营业台席上方采用金属链条悬挂“邮政营业”标识牌。标识牌采用0.8钢板冲孔喷塑、不干胶贴定,尺寸规格:原则上10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厅为60cm×25cm×1cm,100m平方米以下的营业厅为50cm×22cm×1cm; 小孔直径0.6cm;中心距3cm;牌面业绿色底,使用黄色中宋字体,字高10cm;标识牌下沿距地面不低于200cm。

(5)在营业柜台后面的墙壁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中四邮政”标识。标识采用横式中英文标准组合规范,制作尺寸按长高3:2比例,颜色字体同网点店招,绿色底,黄色字体和邮徽。

(6)营业厅内必须张贴服务公约、邮件资费表、禁寄和限寄物品规定、业务单据书写样式、服务监督电话、包装箱价格表等定宣传画,要求做到尺寸、定体、大小、底色和标识统一,统一采用大小两种规格,即75.4cm×50.7cm(大)、53cm×36.4cm(小)。宣传画应张贴在柜台外,宣传画下沿位置不应低于160-180cm。各局自行制作的各类喷绘宣传画,必须符合上述标准规格采用120cm×80cm规各。阶段性、临时性宣传资料(画)、公告等,应在宣传架内进行规范张贴或摆放。

(7)应建立《客户意见簿》(营05)、《进口查单登记簿》(营07)、《进口验单登记簿》(营08)、《出口查单登记簿》(营09)、《日戳打印簿》(营10)、《信箱(筒)开取邮件登记簿》、《收入台账登记簿》(县局印制)等基础资料。

第三条经营范围。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及邮政系统制作的其他物品;

2、收寄国内、国际函件;

3、收寄国内包裹;

4、收寄特快专递邮件;

5、零售报刊、图书(由甲方供货);

6、收订报刊;

7、其它业务:。

第四条经营区域。

甲方委托乙方在下列区域内代办上述邮政业务标明街道名称、单位名称、信报箱号段,或乡、镇、村、组名称)。

第五条、结算标准。

年业务收入达到万元,甲方付给乙方年代办费元。超额部份,乙方按%提成。未达到上述业务收标准的,每差业务收入1%扣减代办费1%。

甲方每月按月均代办费标准,考核业务收入,并在扣减违约责任(详见第九条)扣款后,按实际支付给乙方。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结算情况报甲方审核后开具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六条营业规范化服务。

1、邮件轻拿轻放,不摔、不拖、不拉。

2、严格执行邮件收寄验视规定。

3、个人物品存放在室内指定位置,日戳、墨盘、章证、单册、夹钳、笔、柢、绳、剪、锤等各种用品摆放整齐。

4、各种登记簿册、台帐、单据、文件入柜管理,摆放有序。

5、营业厅内放置胶水,老花眼镜、书写用笔、业务单式、针线、封装用品、邮政编码簿、意见簿等服务用品用具。

6、营业柜台内应悬挂工商营业执照、时钟、日历等,悬挂位置原则上应正对大门。

7、营业人员必须佩带工号牌上岗,或将工号牌摆入在营业窗口内的右下角。

8、营业厅内应做“四净四无”,即地面净、桌面净、墙面净、无灰尘、无纸屑、无杂物、无异味,保持现场卫生、整洁、明亮。

9、营业人员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周到、微笑自然,精神饱满,彬彬有礼。做到“四个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收付款有唱声)“六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热情,情绪好坏一样和蔼,业务心忙闲一样耐心,金额大小一样欢迎,表扬批评一样诚恳,检查不检查一样认真)。

第七条甲方职责。

1、在开业前及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可以接受乙方委托,向其聘用的从业人员(简称乙方从业从业人员)传授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范,进行邮政业务指导。

2、按规定班期送交需乙方投交的邮件。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4、为乙方配置办理业务所需的代办点名称牌、信箱(筒)、业务戳记、计量工具、微机、打印设备、捆扎机、油墨、业务单据、单式及其它生产用品(以上设备、用品用具属邮政企业所有,签订协议时,应将未配置的用品用具划销)。

5、负责及时核报代办费,结算业务收入分成,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收入分成按月考核、预付,年终结算。

6、负责对乙方履行协议、业务经营、服务质量、资金流向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违规者实施处罚。

7、负责对乙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对装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八条乙方职责。

1、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区域、范围、标准和规范化服务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通信秘密,认真负责代办点的日常经营管理,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保证服务质量。

3、应按邮政业务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限、质量、规格要求办理邮政业务,不得擅自停办和拒办应办的邮政业务。代办点正常营业时间为:,节假日营业时间按甲方通知执行。

4、应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邮政资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甲方相关文件通知为准),不得强迫用户使用某种业务。在协议规定的经营区域内办理规定的业务,严禁跨界揽收业务。

5、应妥善保管邮政设备、用品用具,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不得丢失和损坏;不准私刻章戳;不得外借、滥用戳记。

6、乙方收寄的邮件应按规定频次封发给甲方指定的邮政支局所处理,不得倒卖邮件。在邮件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交接验收、勾挑核对、平衡合拢”三项基本制度,确保各类邮件安全准确地传递、投交,确保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损毁。

7、乙方应自筹现金到属地邮政支局所请领邮票、邮品、信封、包装箱、明信片、电信卡等,每次购买总金额不超过800元。并按面额或规定售价出售,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售价,不得擅自接办业务或另开进货渠道。

8、营业收入(含代收货款、特快送汇收入)现金达到500元时,应于次日内通过农村信用社或手工汇兑缴至指定的账户或部门。

9、应每日编制营业日报表报所属邮政支局所,妥善保管营业日报表及其它业务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对邮件交接路单、邮件内件清单、包裹、特快详情单存根,领取包裹通知单、取款通知单、邮件投递清单等原始凭证分类顺号摆放整齐,按月装订成册,次月上旬内上缴邮政局档案保管部门保管。

10、乙方负责代办点所有成本费用支出,如:人工成本、租赁费(如代办点用房为甲方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无此项)、水电费、业务材料费、修理费、安全技防费和卫生费等;负责其聘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福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以及相关税费(含所得税)。

1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乙方应负责提供发票。发票项目包括租赁费(如代办点用房为甲方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无此项)、代办费、水电费、修理费、物管费(卫生费)等。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第三方担保,并交纳保证金元。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协议(法律、行政法规、省及国家邮政部门要求终止协议的除外),或造成本协议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时,须向无过错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最高不超过元。但双方均不向对方承诺遇有法定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担。

3、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独自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从业人员违约、违规、违法,由乙方负责。

4、乙方发生以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乙方予以扣罚代办费的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多次整改均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未按规定登记各类基础管理资或登记不全的,每种扣款5元;

(3)乙方从业人员上班时,未佩带或摆放工号牌,每人每次扣5元;

(8)各类邮件、报刊未按规定的频次、时限进行封发和交接,每次扣款30元;

(13)未按规定及时上划业务收入和业务资金的,每次扣款50元,且按应缴款金额每天0.3%的比例在代办费中扣罚。

(15)现场发现无关人员查询、翻阅邮件,每次扣款200元;

(16)未编制(打印)各类报表、上报的营业日(月)表及其它文件不真实、资金未锁入保险柜以及邮件、日戳、夹钳等未上锁保管的每项每次扣款50元。

5、乙方发生以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不予退还保证金。

(2)拖欠各项业务资金、货款超过15天没有结清;

(3)私自更改代办点名称、经营地点、经营范围或缩减代办点经营场地面积;

(4)单独或内外勾结,利用邮政局招牌、收据或单式揽收业务,然后将其倒卖;

(6)骗取代办费、业务收入分成、资费优惠政策等,损害甲方利益;

(7)营业资不及时存行(上缴),隐瞒、挪用业务收入(资金);

(8)有意多收、截留、贪污邮资,损毁、盗窃邮件等;

(10)故意造成档案混乱,甚至销毁档案及有关资料,导致无据可查,妨碍检查;

(11)乙方存在重大债务纠纷,影响邮政业务的正常进行;

(12)乙方擅自出让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以代办点设立担保权;

(13)乙方受到刑事处罚;

(14)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超过30天仍未开业,或擅自中途歇业、停业。

6、乙方停办或变更经营范围,应在征得甲方同意后15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手续。乙方未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年审、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等手续,被工商部门取消营业资格,或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或损害甲方权益的,早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7、协议终止后,乙方没有立即归还甲方所有的物品(含设备、邮政用品用具、戳记、各类收据、单式等),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没有在5天内主动撤除“中国邮政”标志、招牌、标签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撤凭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补充条款。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涉及有关邮政业务处理规章制度的事项,按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国际及港澳邮件处理规则》及邮政企业相关文件内容执行。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丙方各一份,四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办。

甲方(盖章)。

代表签定: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丙方(担保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设置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_____种邮政业务: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6、投递_____ 区(村)_____路(街)(组)_____巷范围内的报刊和平常、挂号邮件(包括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各种邮件领取通知单)。

7、其它邮政业务: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

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详见附件)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代办邮政业务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四、乙方指派_____代办邮政业务工作,其隶属关系不变。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__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含邮政用品)等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订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应在_____之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代办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人:

承租人: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吉林市高新区绿景馨苑小区院内,建筑面积平方米,此建筑房屋系甲方物业管理便民服务配套建筑,归属权属由甲方所有。

1、租赁用途由乙方选定,经甲方同意,在协议书中写明。

乙方租赁用途为“”,若乙方擅自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租赁用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给予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2、租赁期间乙方应依法进行经营,若从事非法经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12个月。

2、此合同期限虽为一年,若乙方续租,甲方同意后三年内,本合同约定租金不变,续租期限不变。

3、租赁期限满,或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并不得拆除己附合于房屋的装饰,装修物。

属于乙方的附属物,由乙方自行拆除。

4、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解除,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方面,任何价值的损失以及经营方面,现期、预期利益损失,均不给予赔偿和补偿。

四、租金。

1、租金:每年人民币元。

2、租金支付方式:甲乙双方于鉴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交付,甲方开具收据与乙方。

3、押金: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若有利余甲方返还乙方剩余部分押金。

五、其他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供热费、房屋租赁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维护及维修。

1、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应在共同保障房屋及其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因自然属性和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附属物,设备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七、转租。

1、租赁期间,若乙方转租,需先征行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

次承租人应受本合同条款约束。

2、若私自转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行政部门要求重新规划,房屋建筑的,应解除。

3、因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就解除。

以上合同解除之后,双方责任按本合同第三条款,3、4项规定履行。

九、违约责任。

十、合同争议解除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到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办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

承租方: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

籍贯:

根据《中华表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房与承租房的权利义务,确保房屋安全、社会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房租费元每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交付承租房使用,至年月日收回,或双方同意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二、租赁期间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1、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的有毒危险物品。如出现火灾、盗窃、扰乱社会治安等情况,后果自负。

2、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全。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办邮政业务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设置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6、投递____区(村)____路(街)(组)____巷范围内的报刊和平常、挂号邮件(包括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各种邮件领取通知单)。

1、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

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详见附件)。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4、按规定的投递方式、深度、班期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投递工作,至迟于邮班到达后___天内将邮件报刊投交给收件人(单位或个人)或订户。有签收手续的,手续应齐备。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于次月_____日前支付。

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含邮政用品)等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订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应在___之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有效期限至___年___月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负_责_人):______(负_责_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代办房屋租赁合同书【】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租赁地址:甲方同意将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同意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期限为10年。

2、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的股东之一,为加强合作,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此房屋。三、双方责任及义务: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费等费用。

2、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协议。

3、乙方入住后需保护好周围环境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不可抗因素(如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的修复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代办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2条。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3条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条款。

第二章 出租房屋。

第4条。

4.1 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赁按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图示”所确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积表;b2:所有楼层的图纸中出租面积用粉红色标明;b3:已批准的扩初设计制作的全套建筑图纸)。该出租房屋与扩初设计一致,其竣工后与竣工图一致,并且与本合同的条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图就向乙方提供。

4.2 如果因为中国政府或建筑技术的要求与扩初设计的图示相比较,甲方对出租房屋的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变,只要这些变更不改变按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应的装修和设备,而且只要这类改变对实际的使用面积不作大的变化的话,双方同意这些更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继续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约束,而且乙方同意不应对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4.3 出租房屋的建筑的内外装修应根据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筑的承包商之间的施工协议的标准说明(附件c),由甲方自费设计和实施。乙方要求对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变应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5条。

5.1 双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筑的建造将以正常的建造速度进行,以便在 年 月 日或者由甲方在缔结中心建筑合同后个工作日内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并交付使用。

甲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赁(以及第9条中规定的义务)应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开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称为“开张日期”),但在开张日之前出租房屋应已由甲方从承包商手中接收过来。“开张日期”不应比年月 日或前面所说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于或晚于个工作日。

如果“开张日期”超过年月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补偿由于这种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实际费用。

出租房屋在建筑物基本竣工时便应认为可交付使用。

5.2 在“开张日期”的天后,甲乙双方应签订一个移交议定书,确认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并指明哪些被发现的(如果有的话)应由甲方负责的缺陷。

5.3 当出租房屋已适合于为本5.3条款规定的目的而进入时,乙方在“开张日期”之前的 个工作日之内为安排可移动设备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装事宜,有权进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条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认可书,确认全面接受乙方认为完好并满意的出租房屋的这一部分;该认可书对乙方应有约束力;(2)甲乙双方应对由他们各自的行为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雇员的这类行为造成的所有损害或损失或人身伤害负完全责任。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责任。

第6条甲方应负责:

6.1 按以下规定,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筑物的结构;根据附件c中规定的标准说明书,安装内外装修和设备,包括一套预制的可进入式的两种温度的冷库。安装必要的给排水、煤气、电、供暖、空调、电梯、自动扶梯、自动灭火、电讯的设施,以及闭路电视和计算机系统的空管,建筑物的管理系统和有关办公室的必要安装。这类建筑和安装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均由甲方承担。

6.2 提供乙方在安装出租房屋防盗系统时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条件是这种提供的费用只能根据乙方递交的这类开支的合法的发票支付,而且甲方这种支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乙方有权安装防盗系统,条件是这类安装不影响出租房屋的结构。

6.3 根据附件c中的规定为出租房屋安装水、电、煤气、供暖和空调的设施及提供电讯设施。

6.4 维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调系统,电梯,自动扶梯,火警,防火系统的机械装置。甲方承担这类维修的费用,甲方具有自己实施这类维修工作的专有权利,亦有委托信誉良好的分包商进行这类维修的权利,无论以何种方式,因为这类维修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应由甲方承担。

6.5 保持出租房屋建筑物和结构及首层的公用区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处于良好维修状态,允许乙方的顾客使用露天停车场。

6.6 向乙方收取租金、诚意抵押金及保证抵押金和根据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其他费用。

6.7 保证不在建筑物内经营也不允许任何第三者经营与乙方性质相类似的商店。

6.8 根据双方同意的条件,在乙方提出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要求时提供其他帮助。

第7条乙方应负责:

7.1 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义务,包括按期向甲方缴纳诚意抵押金、保证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关出租房屋的供热和空调的费用。同时直接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煤气费,如果不行,则仍应向甲方支付这类费用。

7.2 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以及其他中国政府可能征收的与出租房屋相关的公共服务费用(如有的话)。

7.3 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应对公众开放,允许中外宾客作为顾客进入出租房屋,采用国际先进的服务方式把出租房屋经营成为一个具备一流服务标准的购物中心。

7.4 布置安装各种可移动的设备和家具,所有由乙方购买的这类设备和家具应属于乙方所有,乙方应自费安排相应的保险。

7.5 保护出租房屋,包括建筑物和设备在良好维护和清洁的条件下正常运转,维护出租房屋的卫生条件,消除扰人的噪音,并修复由乙方的代理人、雇员、顾客、客人或供货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损坏。

7.6 未经与甲方建筑师商议后作出书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张贴、刻划或涂写任何记号,设置灯箱或刊登广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则无需征得事先的书面同意,不过他们的规格和安放位置应与出租房屋的建筑师协商。

7.7 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出租房屋或建筑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毁坏或损坏。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出租房屋作任何改变、增设或改进。到租赁结束时乙方应将出租房屋恢复至开张日期的原状。

7.8 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带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里。

7.9 不得安装任何可能产生超过有关环保法规规定限制标准的震动或噪音,或超过与此出租房屋相关的设计荷载或使出租房屋易于招致火灾或增加建筑物失火的危险,或改变此建筑物保险率的仪器、机器或设备,或安装任何其他对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响其安全的物品。

7.10 不得使用任何负荷超过现有管线的煤气和电器用具。

7.11 不对建筑中的不属于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经营、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对意见或干预。

7.12 在出租房屋内安排并实施防火和安全保卫措施。

7.13 如出租房屋建筑物发生火灾事故或任何其他紧急情况,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装置和设备发现有缺陷时,立即通知甲方。

7.14 遇到甲方提出与出租房屋相关的请求,按双方同意的条件提供帮助。

第四章 租赁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务费用。

第8条。

8.1 租赁期从“开张日期”起算为年。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则租赁期限可以延长。希望延长租赁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长期限的意向。

8.2 开张日期年后,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时,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条款和执行情况以及租赁情况作出评价和讨论。但是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合同修改;没有作出这类修改时,本合同仍对双方有约束力。

第9条。

9.1 出租房屋的租金总金额共为 。

租金按月支付。每个日历月的租金乙方应在该月的15日付给甲方。(如果该日为星期日或国家规定的假日,则在以后最近的一个工作日支付)。开张日期所在月有关部分的租金应推迟并放入下个月的租金中一并支付。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应根据租金支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率以(币种)的形式支付。根据9.3条和9.4条规定支付的诚意抵押金和保证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计算和支付。

9.2 合同中的租金应按附件中规定的比率调整和增加。

9.3 另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额为个月租金的诚意抵押金,该笔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笔于开张日期前个月时支付,以后每个月支付一笔。这笔诚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赁期终止或解除时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9.4 另外,乙方还应付给甲方总额为个月租金的保证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笔于开张日前个月支付,以后每个月支付一笔。保证抵押金在整个租赁期保持不动,乙方不得将该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赁期终止或解除时保证抵押金应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如根据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对甲方有债务时,可从中扣除实际欠款额。

9.5 所有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均由乙方直接转账付给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开户银行。

除租金、诚意抵押金和保证抵押金外,乙方根据本合同负责向甲方支付或偿还的款项或费用应以甲方作这类支付或花费时所用的相应币种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规定或未尽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规定的义务时,仍接受乙方缴纳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认为是放弃了对这种违约追究的权利。

9.6 根据这个第9条或本合同规定所有应由乙方付给甲方的款项应如数支付,不应有任何性质的扣除。

9.7 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税务。

第10条。

10.1 第7.1条中所规定的供暖和空调费用将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价格收取,方式为购入价+损耗率+劳务费+其他费用。

10.2 第7.1条中提及的每个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在下个月的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10.3 双方同意,如果因为对任何装置或仪器进行必要的修理和维护,而影响到在第10条前提到的任何服务时(应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为火灾、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险恶条件或由于甲方无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气、电、劳动力的短缺,(应尽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顾客、服务员、门卫或其他服务人员的行为、失职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损坏或毁坏,甲方不对乙方负有任何责任;乙方亦不应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五章 使用、转租、权利转移。

第11条。

11.1 除综合经营商场和批发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为他用,双方明确同意在租赁期间如果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为他用,甲方有权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终止这类未经授权的使用。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这类未经授权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和损害。

11.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转让或分租给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权作出提高租金为条件的同意的决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数额至少为已定租金与第三者因这种转让,分租或占用,支付给乙方数额之间差额的50%,如果甲方同意这种行为,乙方应承担第三方一切行动或未采取行动的责任,无论是否为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

11.3 如果乙方违反11.2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尽早结束并弥补这类违约,但无论怎样时间不应晚于提出要求后一个月。

11.4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或抵押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12条通知乙方后,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雇员或承包商应有权随时进入出租房屋(紧急情况除外,此时无需通知乙方)对其进行检查和/或改动或修理,或甲方认为对出租房屋的建筑物或设备或装置的运行和维修有必要的事情,并且在租赁期的最后6个月中允许将来的承租者进入出租房屋观看。对以上所提行为,乙方应有权派遣其雇员与甲方合作进行。

第七章 合同的修改。

第13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无效。

第八章 合同违约、终止。

第14条。

14.1 双方受本合同明确规定的专门条款的约束,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并且不能完全恰当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利用挂号信通知对方已违约。除非违约方在二周内采取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要求补救的另一方应有权对其损失和损害要求索赔。

14.2 根据本合同,应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到期未付时,该方应承担从应付日至结清日全部迟误付款额1%的月息。如果这笔款项超过三个月仍未支付,则未清款额的月息应增至1.5%。

14.3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雇员,对乙方的财产或其他人的已委托给乙方或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财产的损坏不负责任;也不对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经营或建筑期间所引起的任何损坏或人员伤害负有责任。除非,这类的损害或人员伤害是由于甲方的过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为所致。

第15条双方受本合同明确规定的专门条款的约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风暴、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的禁止、劳资纠纷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为不可预防和避免,而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受妨碍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话,应在这类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8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有关部门签署的证明及一份解释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全部和部分义务的说明书。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因不能履约或延误履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增加或损失负责。声称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响的义务。通过协商,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序,决定是否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第16条出现如下情况时,本合同可在其期满前以下列方式终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诚意抵押金或保证抵押金,甲方除有权要求索赔外,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请执行或要对其采取执行破产或其他类似程序或行动时,对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毁坏或严重损坏以致其使用受到严重损害时,如果甲方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对其进行修理或更换,乙方可以提前两周通知甲方终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条中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时,合同可以按该规定终止。

双方在此同意,除第16条中规定的终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终止本合同。

第17条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在期满或终止时无需得到通知和要求并不无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还给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装置和设备。这些装置和设备应和租赁开始时一样的良好,自然磨损和自然损坏除外。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由于乙方无理拖延未能按时把出租房屋的占有权交还甲方,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无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损失、损害和费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后继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赔而受到的一切损失或损害。

第18条在中国法律允许和有关部门同意的范围内,如果任何一方认为为了双方的利益应共同经营乙方商店(有或没有第三者加入)或为进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话,该方与另一方应就此事宜进行讨论,除非双方以书面作出,否则双方达成的任何协议无效。

第九章 语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条 本合同由中、英文写成,两种语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条 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释及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的约束。

第21条。

21.1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或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都有权把争议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规则进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决都是终审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1.2 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的事情外,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章 合同的生效。

第22条 如下述两项条件都得到满足,则合同应生效:

代办房屋租赁合同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产权人___________,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甲方确定该房产委托乙方代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至委托截止日期,乙方已为甲方找到该房产的购买客户,并已将第一笔购房定金转交给甲方,后与乙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本委托期限翕动延长至该房产的交易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确认,委托乙方为其代理出售该房产的条件为,该房产的委托出售净得价不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签定合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代理期限内不得自行出售、拒绝出售或转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产,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须保证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权益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3、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其房产归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及放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4、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____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第六条:乙方义务。

1、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2、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备、设备和设施。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合同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方人有关的商业秘、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5、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

2、本合同签定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甲方签定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须详实(未填写通讯地址的视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4、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定金的处置办法及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五倍返还乙方定金;

2、如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还乙方;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365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特别提示:补充条款对定金再行约定的,须在补充条款处另加盖乙方合同章后生效,否则无效)。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部门地址:________。

乙方: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部门编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办合同书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设置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_____种邮政业务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7、其它邮政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代办邮政业务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指派第三人代办邮政业务工作。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__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含邮政用品)等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订立合同。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应在_____之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

本合同自_____起生效。

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办房屋租赁合同书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楼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期__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第三条。

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

第六条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擅自收回房屋;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

2、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退租、转让的情况,应提前知会甲方。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3、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第七条有关续租的事项。

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递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

第九条。

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壹式_____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报刊邮递代办合同书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县(区)邮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方便群众,做好农村的信、报邮递工作,提高投递质量,经甲乙方双方协议,特签订本邮递代办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邮递业务与范围:

1.收订邮递范围内的报刊;。

2.开取邮路上的信箱,投递邮路上的邮件;。

3.收取各种邮电资费;。

4.投递班次:每周六班,节、假日休息;。

5.投递深度:各种平常邮件和给据邮件、通知单、电报、报刊等按址投递到户,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或签收手续。

6.投递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指导乙方办理第一项规定的各种业务。

2.对乙方进行日常业务辅导和检查、考核。

3.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

4.按时发放邮件,接收乙方归班交班的信件、票款等,迅速办理签收手续。

5.按正式工的使用年限,根据实际需要,发给乙方邮政专用工具:如绿色车袋,甩袋,背包,安全包,雨布,雨衣,雨裤,雨鞋,到期交旧换新。

三、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规定的投递班期和深度,投递和交接各种邮件、报刊、保质保量地按址投递到户。

2.按照甲方的业务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业务,做好甲方规定的各种原始记录,接受甲方的业务领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会议。

3.严格保守通信秘密,执行通信纪律和劳动纪律,保证邮件、报刊、票款不丢失,不短少,不毁损,不贪污挪用公款,不缩短邮路,不将邮件、报刊带回家中。

4.按时开取沿途信箱,当日上缴收回的款项。

5.保管好甲方所发的邮政专用工具、业务用品等,并在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

6.医疗费、工伤休息期间的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

7.自行车自备(或由甲方配备)。

四、甲方给乙方的报酬。

1.代收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收订款的________%计算,按月(年)结算,一并支付。

2.代投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投递报刊款的__________%计算,按月(年)终结算,一并支付。

3.代投邮件报酬,根据村(大队)的范围大小,大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小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按月支付给乙方。

4.自备自行车的修理补贴费:乙方在甲方局内出、归班,根据路线长短,甲方核发给乙方自行车修理补贴费每月__________元。

5.乙方因病或因急事请假,甲方如有自编人员代班,每天以__________元计算,在支付乙方当月的报酬中扣除。

甲方如无自编人员代班,乙方可以自找可靠人员替班,替班人员的报酬由乙方负责。

五、奖惩办法。

甲方对乙方工作要求的质量、服务、纪律等指标与甲方正式工相同。

乙方可参加甲方先进生产者的评比。

乙方如被评为先进生产者,甲方应按正式工标准发给奖状、奖金或奖品;乙方如完不成规定任务的指标,每项扣除全邮路每月代投邮件报酬的__________%。

乙方如受到用户申告,或违反邮电规章制度和通信纪律,经调查属实,甲方可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对乙方处以罚款,扣发报酬,直至予以解聘。

乙方如丢失、毁损甲方发给的邮政专用工具和业务用品,应比照甲方正式工规定的使用期,折价赔偿。

乙方如无故中止投递工作,中止一天,罚款__________元。

甲方如随意中止合同或无故换人,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迟付一天,按迟付金额的__________%罚款给乙方。

六、合同的期限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届满,如双方愿意继续代办邮递,应重新签订合同。

甲乙双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解除合同,必须在__________天前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事宜。

在双方办理完移交业务事项之前,乙方仍应做好投递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公社管委会(或乡政府),大队,生产队(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县邮电局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代办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_________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小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本校事业编制职工,甲方从乙方个人住房补贴账户上每月扣除租金。不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3、非本校事业编制人员,乙方个人每月或每季5号前到房产科交费,过期不交费视为自动解除租赁合同,房屋收回另行安排。

五、房屋修缮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六、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5-10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内,该房屋经__________________大学批准,旧楼改造、拆除,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3)乙方,没有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安全、防火协议书;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日租金5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盖章):_______承租方(乙方)(盖章):______。

代办合同书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单元第____层,共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户型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属于:_________________。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__%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______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代办合同书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设置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______种邮政业务: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6、投递______区(村)______路(街)(组)______巷范围内的报刊和平常、挂号邮件(包括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各种邮件领取通知单)。

7、其它邮政业务:______。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

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代办邮政业务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四、乙方指派______代办邮政业务工作,其隶属关系不变。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___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含邮政用品)等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订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应在______之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_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起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